保护著作权作品完整权的范围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一、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
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四、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五、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条弹性条款。
什么是保护作品完整权
什么是保护作品完整权作者拥有作品发表权、修改权、署名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这四项人身权利,这也是法律赋予作者可以行使的不让他人侵犯的权利。
第一,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一种纯粹的精神权利,也是作者人身权利的集中体现,如果不赋予这种权利,作品的完整性就得不到切实的保护,歪曲、篡改作品都是未经作者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变更、增删、阉割及其他改变作品内容、形式等有损于作者声誉的行为,所谓歪曲,指故意改变事物的真相或内容,而篡改则是指用作伪的手段曲解或改动作品,歪曲、篡改作品,不仅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而且损害了作者的人格和声誉,还可能带来不良的社会后果,因为歪曲、篡改作品尽管针对的是作品,损害的却是作者表达的思想、感情和本来用意,而这与作者的人格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还规定了歪曲或者篡改作品应该承担的侵权责任。
第二,保护作品完整权,也是作者保护作品的内容、作品的表现形式、作品的标题和作品的形象的完整性,对作品内容的曲解、变更,尽管没有像直接贬低作者人格那样恶劣,但会破坏作品结构的完整性,扭曲作者的创作思想,故作者应有权禁止对作品的内容作损害性处理,至于作品标题,如果具有独特个性,本身就是作品,不容任何侵犯,即使不具有独特个性,也不容随意删略或变更,否则会扭曲作者本来用意,甚至损害作者和作品当事人声誉,而作品形象是作品产生的社会评价,有些人借用现有作品主要角色对原作进行时空延展,同样会损害原作品的整体形象,这就是所谓“后续作品”侵犯原作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问题,由此可见,对作品完整性的理解,不应局限于作品表达形式。
综上所述,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的内容、作品的表现形式、作品的标题和作品的形象的完整性,不受他人任意歪曲、篡改,破坏作品原有的社会形象以及社会价值。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许可有什么规定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许可有什么规定著作权法保护哪些内容?一、著作权法保护哪些内容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2、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
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
3、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
根据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而划分的。
完整主体:指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全部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的作者。
部分主体:指通过转让或继承关系而取得部分著作权的人。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著作权内容主要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著作权的取得与期限。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密不可分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
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可依法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国家的著作权保护机关予以保护。
一般认为,它不能转让、剥夺或继承。
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一、著作人身权1、发表权: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
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
包括发表作品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
成立特征:著作权人要有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意思表示;要有将作品以某种方式公开,并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的事实。
推定同意发表:许可他人使用、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他人。
作者生前未发表(未明确表示在其死后不发表)的作品的发表权:可在其死后50年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则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2、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
包括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和不署名的权利。
作者作品署名发表后,其他任何人以出版、广播、表演、翻译、改编等形式进行传播和使用时,必须注明原作品作者的姓名。
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署名权归作者享有。
署名权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存在放弃问题。
保护期不受限制。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
3、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为作者所享有,只有经作者授权,他人才能修改其作品,未经授权而擅自修改,即构成对作者修改权的侵犯。
例外:(1)报社、杂志社可对投稿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无须征得作者同意。
从实质上讲,修改权仍属于作者,他人只能在法定范围内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而不能改变作品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它包括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条全文:一、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著作,是指以独创性表现方式表达的思想内容,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第三条本法所称著作权,是指著作人依法对其所创作的著作享有的权利。
第四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第五条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著作权许可他人使用,并可以就使用著作权取得报酬。
第六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保护期限。
第七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署名权。
第八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修改权。
第九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十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复制权。
第十一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发行权。
第十二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出租权。
第十三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展览权。
第十四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表演权。
第十五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放映权。
第十六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广播权。
第十七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专利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发明,是指利用规律性的自然现象所作出的技术方案。
第三条本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对形状、构造或组合的改进和创造。
第四条本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等方面的新设计。
第五条本法所称专利权,是指发明人或者其继承人、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排他的权利。
第六条专利权人依法享有对其专利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第七条专利权人依法享有对其专利的保护期限。
第八条专利权人依法享有对其专利的权利要求。
第九条专利权人依法享有对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主张权。
著作人格权的内容有哪些
一、著作人格权的内容有哪些著作人格权具有专属性,通常属于作者,特殊情况下属于法人或其它组织。
著作人格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主要内容为: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即尊重作者的意愿向不特定的群体公开作品。
发表权仅能行使一次。
署名权,即在作品上标识作者身份的权利,这个署名包括真名、假名、艺名,作者有权变更其署名;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对应的义务他人是不得干涉妨碍作者修改作品,一般作品再版时,作者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修改权主要体现在著作权合同里;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个权利主要保护作者的社会评价不因作品的篡改而被降低。
著作人格权的内容有哪些二、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的要点: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
如何保护舞台剧作品的著作权
如何保护舞台剧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舞台剧作品的著作权是保护文化创意产权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舞台剧创作者来说,维护自己作品的著作权不仅能够保护自身的利益,还能够促进创作产业的繁荣和创作环境的改善。
本文将以不少于3000字的篇幅为大家介绍如何保护舞台剧作品的著作权。
一、舞台剧作品的著作权概述舞台剧作品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创作舞台剧作品后,在符合法定要件的情况下所享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舞台剧作品的著作权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权等权利。
二、舞台剧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措施1.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是保护舞台剧作品著作权的基本手段。
作者可以将自己的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著作权登记是自愿的,但是建议作者尽早进行登记,这样可以为权益的维护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2.合同管理舞台剧作品的著作权可以通过合同方式进行管理。
作者可以与剧团或演出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关于著作权的约定。
合同中应明确授权范围、使用期限、使用权转让形式以及稿酬的支付方式等内容,以确保作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3.技术保护舞台剧作品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复制和传播。
一种常见的技术保护措施是数字水印,通过在作品中嵌入可识别的数字标识,可以追踪和鉴别作品的来源,提高作品的安全性。
4.法律救济如果发现他人未经授权使用了舞台剧作品,作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使用未经许可的舞台剧作品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作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三、舞台剧作品著作权的纠纷处理1.著作权侵权纠纷的认定在处理舞台剧作品著作权纠纷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
在判断侵权行为时,需要考虑被控侵权作品与原作品的相似度、是否存在主观恶意以及是否侵犯了原作品的表达方式等因素。
2.合法使用的界定对于一些修改、引用原作品的行为,需要认定是否属于合法使用范围。
第三章著作权的内容
二、发行权 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十一、翻译权
翻译权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注意: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
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中国境内出版发行的,视为合理使用。(即无 须事先征得同意,无须支付报酬)
十二、汇编权
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六、放映权
放映权是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类 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
1、放映权与机械表演权存在竞合关系。 2、《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中拟将之并入表演权中。
七、广播权 (单向、被动性) 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 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 的类似工具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请关注裁判文书网中该案一审和二审的法院判决书。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能够给著作权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可以分为复制权、演绎权和传播权三类内容。
演绎权类 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 传播权类 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
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复制权 复制:是指以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 者多份的行为。 复制权:是指著作权人决定实施或不实施上述复制行为或者禁止他人复制其受保护的 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的定义和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著作权的定义和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著作权是指个人在思想、艺术创作中,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
它是法律规定的一种专有权利,可保护作品的独立性和原创性。
本文将就著作权的定义和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展开讨论。
一、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对于创作成果的一种法律保护,包括学术、文艺、科技等领域的创作作品,如文学作品、音乐作品、艺术作品、软件程序等。
著作权授予作者独占物质及非物质的利益,使其能够激励创作者进行创作,并从中获得合理的经济收益。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包括文字、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美术、雕塑、摄影、电影、电视、录音录像作品、地图、示意图、平面设计、计算机软件等。
著作权的诞生是自作品创作时刻起自动生成的,无需注册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申请手续,无论是已发布或未发布的作品,都会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二、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主要包括对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复制权是指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作品的权利。
发行权指著作权人独占将作品通过销售、出租等形式向公众提供的权利。
出租权是指著作权人独占将作品通过出租等方式供他人使用的权利。
展览权是指著作权人独占将作品进行展览、展示的权利。
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独占将作品拍摄成视、听的录像制品并在公共场所进行表演、放映的权利。
放映权是指著作权人独占将作品放映、显示给公众观看的权利。
广播权是指著作权人独占将作品通过广播、卫星传播等方式向公众传递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著作权人独占将作品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使作品可以被公众获取的权利。
此外,著作权还包括修改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修改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修改、删减等修改形式的权利。
署名权是指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其姓名在作品上标明或者以伪名、笔名署名。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著作权人有权反对他人对其作品加以删减、篡改、变造等侵权行为。
三、著作权保护的期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的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一、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旨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创作和创新。
该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的取得和终止、著作权的权利和义务、著作权的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对该法律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详细的介绍。
二、著作权保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符合以下条件的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1.原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2.表现形式:作品可以以文字、口述、图形、音乐、戏剧、美术、摄影、电影等形式表现。
3.实现录音录像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美术、摄影、电影的表演及其他表演活动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作品受到保护。
4.国籍要求:作品必须是中国国籍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创建的。
同时,中国不与任何其他国家建立著作权受保护的互惠机制。
5.创作时间:作品必须是完成创作后的具体表现形式,未经表现的想法、构思等不受著作权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对于自己的作品享有一系列权利,其中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和翻译权等。
三、著作权的取得和终止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创、继承和合同等三种情况。
1.原创:著作权人通过自己创作的作品取得著作权。
2.继承:著作权可以继承给著作权人的继承人,并保持相对持续的时限。
3.合同:著作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著作权转让给他人,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著作权。
著作权的终止条件包括著作权期满、著作权人主动放弃、法定终止等。
自著作权取得之日起,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50年。
对于合作创作的作品,则以合作者中较后去世者的终身再加50年计算。
四、著作权的权利和义务著作权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
1.权利:著作权人享有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署名权: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他人在使用自己的作品时,标明作者姓名。
–修改权:著作权人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2020-2021学年高中政治人教版五学案:专题24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版含答案政治
4 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学习目标] 1.了解著作权的含义、类别及保护. 2.知道专利权的分类及专利权的获得与保护. 3.知道商标及注册商标权的保护. 4.领会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我国建设创新型社会的意义.一、著作权- -创作者的保护神1.含义:指创作者对精神产品- -作品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2.分类(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2)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播送权、放映权等.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1)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权的其余权利是有保护期限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2)法人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3)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4)保护期一旦届满,那么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二、专利权- -市场竞争的利器1.专利权的取得:创造|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创造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那么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2.专利的种类: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专利的保护期:创造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创造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所以它与有形财产相比 ,有其独特的特点:第|一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 ,指专利权人对其创造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第二 ,地域性 ,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 ,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 ,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 ,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第三 ,时间性 ,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创造创造所拥有的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期限届期满后 ,专利权人对其创造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专有权.三、商标权- -经营者的点金术1.商标和注册商标的含义(1)商标是经营者用来标明自己的产品或者效劳的来源的文字或者图形标记.(2)获得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商标是注册商标.2.商标的要素(1)我国商标法规定:可以用于注册商标的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2)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国名、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不能用作商标.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注册,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的次数不受限制.所以,注册人只要按期申请续展,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注册商标权的保护.1.判断(1)著作权中的发表权没有保护期限.()(2)图书产品中标志的 "版权所有〞说明这些产品受着著作权的保护.()(3)在没有任何约定时,创造创造的专利权授予其创作者.()(4)著作商标的有效期是50年.()【答案】(1)×(2)√(3)√(4)×2.【思考】所有标记都可用作商标吗?【答案】有一些标记不能用作商标,比方国名、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先思考再核对答案1.教材P28探究问题【提示】(1)镜头一中网站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因为著作权人享有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而该网站未经著作权人同意 ,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其作品 ,所以网站的行为构成侵权.镜头二中小华和小罗的行为应区别对待 ,小华买音乐CD用来供自己欣赏 ,是合理使用 ,不构成侵权;而小罗将音乐CD用于经营 ,侵犯了音乐CD创作者的播送权 ,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2)例如 ,录像厅为观众播放录像;教师把复习资料上的习题印刷后给学生使用等.2.教材P29探究问题【提示】(1)错误 ,小于决定不署名 ,也是行使署名权的方式.(2)错误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仅针对电影作品和其他视听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的出租 ,而不包括图书的出租 ,所以漫画书的著作权人没有出租权.(3)错误 ,摄影师是否具有著作权 ,要看其是否与小方有约定.即使摄影师有著作权 ,但肖像权属于小方 ,其复制发行小方的艺术照也须经小方同意.3.教材P30探究问题【提示】(1)对于这项产品创造 ,如果申请到专利 ,那么可以获得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的强有力的法律保护;而如果以商业秘密的方式来保护其创造 ,只要保护得当 ,那么不受时间限定 ,可一直保护下去 ,但其他人作出相同的创造而实施时 ,不构成侵权.(2)根据二者区别 ,可视自己产品创造实际 ,选择适宜的保护方式.4.教材P30探究问题【提示】(1)根据专利法规定 ,在某项创造已被申请为专利后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他人不得实施该创造.即使该创造是由他人自行研制出来的 ,也同样不得实施.所以老万的说法不正确 ,他已构成侵权.(2)老万应立即停止生产该产品 ,并赔偿该专利权人损失.或者与该专利权人协商 ,购置其专利 ,然后进行生产.5.教材P31探究问题【提示】(1)这些符号用来标明生产经营者的产品或效劳的来源 ,并以此与他人的产品或效劳相区别 ,这些符号也说明该商品的生产经营者享有相关的知识产权 ,受法律保护.(2)在我们日常生活中 ,有许多的产品或产品包装带有©、®之类的符号.其中©、®分别代表著作权与注册商标.6.教材P32探究问题【提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 , "奥运五环〞标志是被禁止作为商标的 , "北极熊〞文字可以作为商标 ,而 "上海〞作为直辖市的地名 ,不能被用作商标.(2)学生可结合文具制造公司的显著特点和文具的特征 ,开发想象力、发挥创新思维来设计商标.7.教材P32探究问题【提示】观设计专利10年商标权经营者的商标是10年,期满可续展,且续展次数不受限制商业秘密创造|人和设计人的秘密否一直受保护预习完成后,请把你认为难以解决的问题记录在下面的表格中问题1问题2问题3问题4学生分组探究一著作权第1步‖背景- -鲜活材料 ,审清细节甄某是个文学爱好者 ,他将历经一年完成的手稿?不想说爱?交给他崇拜的资深作家||王某 ,请其帮助修改 ,||王某称其作品尚显幼稚 ,应再加以推敲 ,并嘱咐甄某多观察生活 ,甄某谨记.半年后 ,甄某在市场上发现一书?不想说爱? ,内容与他的那部手稿相差无几 ,署名为||王某.第2步‖探究- -分层设问 ,破解疑难1.甄某的?不想说爱?是否属于文学作品?为什么?【答案】甄某的?不想说爱?是一部文学作品,因为其具有著作权法上最||低限度的独创性.2.||王某存在什么行为?【答案】||王某存在剽窃行为:未经许可的复制、发行行为,侵害了甄某的著作权.3.||王某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答案】||王某应停止侵害(包括应当协助销毁侵权产品)、赔礼抱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第3步‖结论- -自我总结 ,素能培养正确理解著作权(1)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身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慧所产生的权利,故属智慧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在中|国实行自愿登记原那么.(2)保护作者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刑法??民法总那么??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以及我国参加的?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等.(3)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①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④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第4步‖巧练- -习题印证 ,落实强化1.以下著作权的权利中,没有保护期限的是()①署名权②发表权③修改权④保护作品完整权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解析】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外 ,著作权的其余权利都有保护期限.【答案】 C2.以下作品中,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是()A.历法B.通用数表C.?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D.音乐作品【解析】A、B、C三项不符合题意 ,不属于作品.【答案】 D学生分组探究二专利权第1步‖背景- -鲜活材料 ,审清细节2021年7月28日 ,诺基亚公布了2021年第二季度的财|报.在这份财|报中诺基亚提到了一笔约17亿欧元(约合20亿美元)的收入 ,诺基亚向媒体确认 ,这笔收入来自苹果公司.据悉 ,苹果向诺基亚支付20亿美元是为了完成诉讼和解.由于和苹果在专利授权费上无法达成一致 ,2021年诺基亚在多个国|家起诉苹果专利侵权 ,苹果随后反诉诺基亚违反反垄断法 ,两家公司也就此展开了一场专利大战.2021年5月份 ,苹果与诺基亚就专利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随着苹果支付这笔20亿美元的费用 ,这场专利大战也就此宣告结束.第2步‖探究- -分层设问 ,破解疑难1.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几种?你认为诺基亚授权苹果的专利应该属于哪种?【答案】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0亿美元属于 "高价值专利〞,因此诺基亚的专利应该属于创造专利.2.请你为诺基亚公司出谋划策,谈一谈该怎样维护他们的专利权?【答案】为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诺基亚公司应该通过调查取证,首||先锁定侵权的生产者,然后向相关机构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专利权.第3步‖结论- -自我总结 ,素能培养正确理解专利权(1)含义:专利权,简称 "专利〞,是创造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创造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用权与独占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2)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专利权主体包括以下几种:①创造|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创造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奉献的人.②创造|人或设计人的单位,对于职务创造创造来说,专利权的主体是该创造创造的创造|人或者设计人的所在单位.③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④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3)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的创造创造.它包括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第4步‖巧练- -习题印证 ,落实强化3.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对它们的理解正确的选项是()①创造和实用新型是针对技术创新的②创造和实用新型对创造性的程度要求不同,创造专利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实用新型专利③外观设计专利也与实用技术有关④外观设计专利仅涉及工业产品的美观效果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解析】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 ,前两种是针对技术创新的 ,只是对创造性的程度要求不同 ,创造专利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实用新型专利.而外观专利那么与实用技术无关 ,仅涉及工业产品的美观效果.所以③错误 ,应选B项.【答案】 B4.关于专利的保护期,以下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①创造专利20年②均从创造日开始起算③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④保护期满以后,创造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解析】无论哪一种专利的保护期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不是从创造日起算.所以②错误 ,应选C项.【答案】 C学生分组探究三商标权第1步‖背景- -鲜活材料 ,审清细节甲厂自2021年起在其生产的核桃露上使用 "九个核桃〞商标;2021年 ,乙饮料厂也开始使用 "九个核桃〞商标. 2021年3月 ,乙厂的 "九个核桃〞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 ,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饮料等.2021年7月 ,乙厂发现甲厂在饮料上使用 "九个核桃〞商标 ,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 ,因此甲、乙双方发生侵权纠纷.第2步‖探究- -分层设问 ,破解疑难1.甲、乙两个厂谁构成侵权?为什么?【答案】我国商标法的保护原那么是注册在先,对于使用在先的商标权利的例外保护是有限制的,只针对著名商标、和他人抢注的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因此乙厂可以向工商局提出侵权查处要求,投诉甲侵犯其注册商标专有权.2.侵权行为始于何时?请说明理由.【答案】假设甲无相应证据,那么甲将被判定侵权,侵权日自2021年3月起.3.侵权方能否继续使用 "九个核桃〞商标?请你提出可行性建议.【答案】作为甲方可以继续使用,采取的法律手段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以自己使用在先,乙恶意抢注为由,但需提供相应证据,同时向工商局说明此情况,要求等待另案结果.第3步‖结论- -自我总结 ,素能培养1.正确理解商标权(1)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那么.(2)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内未能申请的,可再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续展可无限重复进行,每次续展期为10年.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3)商标权的主要特征: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4)商标侵权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成心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2.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比较5.关于商标专用权说法正确的有()①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②可以销售假冒著名商标的商品③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④著名商标将获得更大范围的法律保护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解析】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未经许可 ,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 ,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所以②错误 ,应选C项.【答案】 C6.以下行为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的是()A.小||王把李某的一首||诗配上音乐背景供自己和朋友欣赏B.||王老师把李某的诗作为范文在课堂上讲授C.某出版社把李某的诗汇编到一本现代诗集中作为收藏D.张某把李某的诗稍作修改署上自己的姓名发表在当地一家|报纸上【解析】A、B两项是对作品的合理使用;C是对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而D 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是侵权行为.【答案】 D河南桐柏与泌阳相邻 ,分别被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命名为 "中|国盘古之乡〞和"中|国盘古圣地〞 ,两地学者为盘古神话著作权打起了官司.本案中 ,原告将流传于民间的不完整的盘古神话民间故事进行收集、整理 ,编著了?盘古之神?一书.被告编著的?盘古神话?中的?盘古开天辟地?、?滚磨成亲?等8篇文章内容与?盘古之神?中的相应内容完全相同 ,局部文章在结尾注明上增加了流传地区为泌阳县 ,删掉了采集人原告的名字 ,侵犯了原告?盘古之神?一书相关章节的著作权.南阳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认定被告?盘古神话?直接抄用了原告?盘古之神?8篇文章的内容 ,判令被告停止侵权 ,赔礼抱歉 ,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 000元.- -[先对接知识] - - - - - - - - - - - - -材料信息知识对接原告将流传于民间的不完整的盘古神话民间故事进行收集、整理,编著了?盘古之神?一书,付出了创造性劳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须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材料中法院的判决侵权受到法律的制裁1.上述材料中的纠纷属于()A.人身权纠纷B.著作权纠纷C.专利权纠纷D.商标权纠纷【解析】创作者对精神产品- -作品- -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就是著作权(也称为 "版权〞) .材料中纠纷 ,属于著作权纠纷 ,应选B项.【答案】 B2.原告将流传于民间的不完整的盘古神话民间故事进行收集、整理,编著了?盘古之神?一书.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该书的著作权由所有人享有B.该书的著作权由原告享有C.该书的著作权由原告和被告享有D.该书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解析】此题涉及作品权属问题.该书的作者是原告 ,所以B项正确.【答案】 B3.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发表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是()A.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B.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C.作品发表后70年D.作品发表后20年【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 ,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答案】 A。
著作权的保护内容是什么
著作权的保护内容是什么一、人身权。
1、著作权法中的人身权不同于民法概念上的人身权。
这种权利是与作者人身密不可分的。
从人身权的起源看,十八世纪末,在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思想的影响下,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等人提出了作品是人格权、人身权的一种延伸权利的观点,这一观点被大陆法系的国家立法所采用,主张保护作者的人身权。
纵观各国的立法,著作权的人身权大致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收回已发表的作品权等。
对于人身权的保护,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国家立法对其采取完全不同的立场。
大陆法系的国家都主张承认和保护作者的人身权,例如德国版权法一开始便有保护作者人身权的条款,并规定人身权不得转让。
英美法系的国家开始都不承认作者的人身权,后来才将此内容列入版权法。
1法人能否享有人身权。
中国的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这自然也就承认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享有人身权。
但这个问题在世界各国的版权法中存有很大的不同。
大多数保护作者人身权的国家,在版权法中规定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作者,也就是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人身权。
因为人身权是作者人格的一种反映,而承认法人有意志则是近些年的事情。
2人身权能否转让和继承。
一般来讲,人身权是人格权。
由这里可以否定人身权的转让和继承。
大多数国家版权法都规定人身权不可剥夺,不可强制许可,不可转让等。
但在理论和实践中,一部分人身权的转让和继承似乎又有其不可否认的理由和事实。
人身权和作者的人身是不可分割的,但人身权中的某些权利与财产权也是密不可分的。
3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与民法中人身权的区别。
民法中的人身权主要是指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人格权、肖像权等。
由此可见,民法中的人身权是人的本身所固有的权利,它与著作权中人身权的区别在于:第一,从权利产生的基础来看,民法的人身权的产生是基于人的出生,人一旦出生便具有了生命,也就具有了人身权。
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则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亦即以作品的诞生为条件。
关于著作权的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¼音、¼像、翻¼、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中国的著作权制度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著作权一般被习惯称呼为版权,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λ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版权都包括了哪些内容
一、版权都包括了哪些内容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与版权相关的案例介绍1987年,奚X的著作《书X》一书首次在中国大陆出版。
1993年,奚X与B出版社签订了一份《出版合约》,许可B出版社在台湾地区出版繁体字版《书X》一书。
该书兼具X味性与知识性,很适合现代读者了解古人藏书的一些基本知识,销路很好。
后发现市场上出现了由山东A出版社出版的《书X》一书。
该书封面除署名奚X外,又增加了图文编纂刘X的署名。
经查看,该书不但增加了大量的插图还对原书做了修改、删节,且错字惊人、句读不通。
山东A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奚X对《书X》一书的复制权、发行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给奚X造成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山东A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其已出版的图书;北京C世纪图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图书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山东A出版社出版的《书X》一书;山东A出版社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向奚X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山东A出版社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和精神损失4万元,共计10万元。
法律分析:山东A出版社称其出版的山东版《书X》来自B出版社的授权,但依据奚X所提交的出版合约,B出版社无权授权山东A出版社,因为奚X与B 出版社所签出版合约仅在台湾地区生效,B版《书X》中奚X的前言也能印证这一点。
现山东A出版社称,其与B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前,看到了奚X与B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约且该合约上并不存在地域限制条款,故山东A出版社就应该可以举证证明不存在地域限制条款并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因此山东A出版社称奚X 与B出版社所签出版合约没有地域限制的答辩意见,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此外,依据出版合约的约定,对《书X》的改编需要经过奚X本人的同意。
山东A出版社称签订图书出版合约前审查过出版合约,而山东A出版社对B版《书X》进行修改并未征得奚X同意,存在过失。
论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
论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作者:李宝东来源:《活力》2010年第20期[关键词]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性;方法改编是对作品的改变和改动,它主要是指把作品从一种类型转换成另一种类型,例如把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等。
改编权是作者所享有的著作财产权之改变作品类型或表现形式的权利,即改变作品表现形式的权利。
在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内,作者可以自行改编,也可以授权他人改编其作品。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所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性、禁止他人歪曲、篡改作品的权利。
改编作品与原作品最大的不同是其作品表现形式,即作品表达方式的不同,改编作品与原作品所表达的主题思想应当是一致的,改编作品应当尊重原作的观点和情节,忠实于原作品所承载的思想主题,应当是“忠实于原著精神基础上的创造”。
改编作品如果改变了作品所承载的思想内涵,则改编权必然与保护作品完整权相遇。
改编权行使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忠实、尊重原著,不违背原作品的精神实质。
忠实是基础,创造性是灵魂。
改编者首先应对原著精神有深刻理解,这是进行改编的基础。
其次应对原著内容进行创造性改造,从而能够在新的艺术形式中体现出原著的精神实质。
尊重原著是一个在实践中很难量化和把握的现实问题。
目前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有关名著改编的现象,脱离了“原著精神”的改编是很难被读者和观众接受的。
2003年,杭州大型文艺刊物《江南》在第1期发表了薛荣的中篇小说《沙家浜》。
故事的历史背景和主要人物与《沙家浜》剧相同,但是却作了令人惊讶的处理:阿庆嫂成了潘金莲式的人物,与“忠义救国军”司令胡传魁和新四军指导员郭建光都有情人关系;郭建光还成了一个无计无谋的胆小鬼。
国内一些媒体、文艺工作者、新四军老战士以及读者群众都认为小说《沙家浜》令人不可接受。
有学者认为,“它违反了当代民法‘公序良俗’的原则。
” 此后,《江南》杂志社刊登书面道歉信,向“所有读者、新四军老干部和‘沙家浜’的父老乡亲表示由衷的歉意”。
那么,应该如何规范改编权的行使和尊重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以避免现实中频频出现的此类纠纷呢?笔者认为,改编他人作品应当依照双方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否则便可能构成侵犯原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改编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中什么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著作权中什么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一、著作权中什么的保护期不受限制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保护期为五十年的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怎么算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一般我们说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有期限,主要是指对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除此之外,如果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按照规定保护期限是不受限制的。
但是在保护期上面,对自然人作品的保护起算点与对法人作品的保护起算点并不一样。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哪些邻接权受著作权保护么?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起止时间怎么计算,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作者死亡后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谁保护
作者死亡后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谁保护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赠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关于作者死亡后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谁保护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作者死亡后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谁保护1、作者死亡后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的规定如下:(1)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2)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二、公民死亡后著作权的归属(一)通过法定继承移转。
即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依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由其继承人继承。
(二)通过遗嘱继承移转。
即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由作者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三)通过遗赠移转。
即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由其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承。
(四)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移转。
即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由遗赠扶养协议中指明的享有受遗赠权利的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继承。
(五)作者的著作权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由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赠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如何保护作品著作权的完整
如何保护作品著作权的完整?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项人身权,其内容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也将“歪曲、篡改他人作品〞作为侵权行为之一。
如何保护作品著作权的完整?作品著作权登记由于“歪曲、篡改〞的行为肯定是作者之外的其他人做的,因此,仅从字面上我们就可以知道,这是一项完完全全的消极权利——制止他人歪曲、篡改其作品的权利,作者不可能“歪曲、篡改〞自己的作品。
即便真改坏了,那也是“修改〞而非“篡改〞。
如何理解保护作品完整权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四项人身权中,保护作品完整权可以说是在文字上最容易理解、最不易发生误解的一个。
但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内容,却并非像其立法所使用的文字那样简单、明确。
要准确理解保护作品完整权,应注意把握以下三点:如何保护作品著作权的完整?作品一第一,作品完整,是指作者在作品中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的完整。
我们知道,作品是作者内在的思想情感的外部表达。
在通常情况下,在保持思想情况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外部表达是可以改变的,改编和翻译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因此,保护作品完整并不要求“表达〞的完整,只要求在改变表达时,不能改变被表达的“思想〞。
只改变表达而没有改变或破坏思想,就不会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
相反,即使表达没有改变,但思想被改变,也会破坏作品的完整,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断章取义如何保护作品著作权的完整?作品二第二,破坏作品完整的行为一定发生在作品的使用过程中。
也就是说,对作品的歪曲、篡改,并不是独立于作品使用之外的“行为〞,而是不当使用作品的后果,尽管著作权法第四七十条将“歪曲、篡改〞规定为侵权的“行为〞。
这意味着,如果他人的行为虽然有歪曲、篡改的后果,但并没有使用作品,最典型的就是文学艺术评论和学术评价,即便这些评论或评价是错误的,有些甚至是有意的曲解或所谓“诛心之论〞,也不会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
如何保护作品著作权的完整?作品三第三,对作品的歪曲、篡改,与作品的使用本身是否构成侵权,是无关的。
世界版权公约内容
世界版权公约内容
(最新版)
目录
1.世界版权公约的背景和意义
2.世界版权公约的主要内容
3.世界版权公约的影响和作用
正文
【世界版权公约的背景和意义】
世界版权公约,全名为《伯尔尼公约》,是国际上最重要的著作权公约之一。
它于 1886 年在瑞士伯尔尼签订,至今已有超过 170 个国家加入。
该公约的签订旨在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世界版权公约的主要内容】
世界版权公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作者权利:公约规定了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2.作品范围:公约明确了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学、艺术、科学、音乐等领域的作品。
3.著作权保护期限:公约规定了著作权保护期限,通常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 50 年。
4.著作权转让与许可:公约规定了著作权可以转让、许可使用等,但需符合公约规定的条件。
5.著作权侵权责任:公约明确了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行为等。
【世界版权公约的影响和作用】
世界版权公约对全球范围内的著作权保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各国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通过实施世界版权公约,各国加强了对著作权的保护,促进了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的发展。
《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权认定研究文献综述3300字》
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权认定研究文献综述目录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权认定研究文献综述 (1)1.2.1 国内对于保护作品完整权侵权认定标准的研究概况 (1)(一)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法律效用 (1)(二)“歪曲、篡改”含义的理解 (2)(三)歪曲和篡改的主要行为类型 (2)(四)保护作品完整权侵权认定标准 (2)1.2.2 国外对于保护作品完整权侵权认定标准的研究概况 (3)(一)大陆法系国家的规定 (3)(二)英美法系国家的规定 (5)我国《著作权法》引入保护作品完整权后,研究探讨声音一直存在。
但与其他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相比,探讨声并不大。
早期所探讨的重点多集中于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权利范围的界定上。
自IP改编为影视作品的热潮涌起后,有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争议增多,特别是2016年张牧野(笔名为天下霸唱)诉导演陆川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后,学界将研究的目光开始转向侵权标准的适用上——应当适用主观标准还是客观标准。
有关作品完整权制度其他方面的研究也多了起来。
关于该权利的研究数量虽然已然不少,但在内容上仍有可以补充和突破的地方。
1.2.1 国内对于保护作品完整权侵权认定标准的研究概况根据本文的研究内容为划分,现将国内对于保护作品完整权制度的主要观点概括如下:(一)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法律效用关于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法律效用,学界探讨的并不多,主要在其对权利属性和功能定位上可以窥见一二。
主要观点有三种:第一种观点认为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功能是保护作者的人格权益。
有学者提出了保护作品完整权有两个功能:一是保护作者的观点、思想及意图的个性表达;二是保证作者的精神、思想、感情不受歪曲。
1第二种观点认为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功能是保护作者的声誉、名誉以及在使用作品时对作者的尊重,2强调“作者声誉”是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应有之义,以防止他人破坏作者的“精神、人格的特征”。
3这种将声誉纳入法律效用之中为采取“有损声誉标准”奠定了基础。
第三种观点认为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价值定1陈一痕.保护作品完整权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2:13.2吴伟光.著作权法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218-219页.3李明德,管育鹰,唐广良著.《著作权法》专家建议稿说明[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63.位在于作品的同一性,也就是维护思想与表达的结合,禁止他人破坏思想与表达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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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著作权作品完整权的范围有哪些?
在著作权中,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为了确保作品不被他人篡改、歪曲等,保障原作品的完整性。
而在实践中,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范围有哪些呢?
一、保护作品完整权范围
1、禁止他人在修改作品时歪曲、篡改作品。
2、禁止擅自临摹他人美术作品并出售的行为。
擅自临摹他人美术作品的行为不仅是侵犯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为,而且是侵犯作者复制权的行为。
对于美术作品中的书法作品而言,由于修改所导致的个别笔画或运笔上的差异也有可能产生保护作品完整权之纠纷。
3、禁止他人在再创作中歪曲、篡改作品。
我们必须明确,即使将小说改编成电影比之将小说改编成戏剧剧本,其允许改动的范围相对宽松,但改动亦不得歪曲、篡改作品的原意。
4、禁止他人在表演中歪曲、篡改作品。
表演虽是演员的一种再现作品的创造性劳动,但这种创作性劳动亦应忠实地表现原作品的创作内容以再现作者的原创思想。
因此,如果表演者以调侃方式演唱严肃歌曲,即属于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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