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独立量刑程序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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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量刑庭审程序的中国模式

论量刑庭审程序的中国模式
袁 素 华 ,徐 龙 震
(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 山东 菏泽 2 7 4 0 0 0 )
摘 要 :量刑规 范化 改革要 求 改变原 来那种 “ 重 定罪 、轻 量刑 ” 的庭 审程序 ,通 过构 建相 对独 立的量 刑调 查辩论 程序 ,完善和 强化 公诉权 及被 害人 求刑权 ,拓展和加 强辩护权 ,
为 纲 领 。 其 中 ,《 量 刑 指 导 意 见 》 仅 适 用 于 有 期 徒 刑 以下 的 1 5个 罪 名 的案 件 ,但 《 量 刑 程 序 意 见 》原 则 上 适 用 于所 有 开 庭 审 理 的 刑 事 案 件 。如 何 构建合理 的量刑庭 审程序 , 已成 为 各 级 法 院 面 临 的 重 点课 题 。
2 0 1 3年 3 月
辽 宁 警 专 学 报
J OURNAL OF LI A 0N I N G POLI CE A CA DEM Y
Ma r .
2 01 3
第 2 期( 总第 7 8期)
No . 2 ( S e r .No .7 8 、
论 量 刑 庭 审 程 序 的 中 国模 式
实现量 刑程序 的诉讼 化 ,使量 刑程序 与 定罪程序 相对 分 离,以达到规 范和 制约刑 事审 判 自
由 裁 量 权 之 目的 。
关键 词:量 刑程序 ;庭 审程序 ;诉讼 主体 中图分类 号:D 9 1 6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 号: 1 0 0 8 . 5 3 7 8 ( 2 0 1 3 ) 0 2— 0 0 0 1 — 0 5

人 表示认 罪后直接 进入量 刑程序 , 在 被 告 人 不 认
罪 适 用 陪 审 团制 度 的 案 件 中 , 由陪 审 团决 定 被 告

论我国死刑案件量刑程序独立的价值

论我国死刑案件量刑程序独立的价值
法学新论
论我国死刑案件量刑程序独立的价值
文/ 慧 杨
摘 要 :死刑案件 中应该率 先实现 量刑程序的绝对独立化 。死刑案件量刑程序的独立化有其重 大而独特 的价
值 意义。
关键 词 :死 刑 案 件 ;量 刑 独 立 ;正 当程 序 ;量 刑公 正 中图分 类号 :D 2 . 95 2 文献 标识码 :B 自2 0 年 6 1 0 9 月 日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要 求 对 人 民 法 院 量 刑指导意 见 ( 行 )》和 《 民法院量刑 程序指 导 试 人 意见 ( 试行 )》两 个文件进 行试 点工作以来 ,各地 法 院兴 起 了量刑 程序相 对独立 化的量 刑规 范化 活动 。这 些 司法实践 活动在规 范法 官量刑裁 判权 、促 进量刑 公 正 和提高刑事 案件服 判率方 面取得 了一定 的效果 。但 经 有关学者分 析 ,最高法院 的改革 方案对于 简易程 序 基 本上是无法 适用 的 ;在 “ 认罪审理 程序 ”中的适用 也 还须经过 必要的 改造 ;这 一改革 方案在被 告人不认 罪 的普通程序 中也 存在着较 为严重 的问题 :使被告人 的 无罪辩护 权受到 削弱 、定 罪审理程序 的正 当化进程 受 到冲击 。无论是法 学界还 是司法界 ,都对 这种改革 方案 在普通程 序 中的适 用 问题 ,提 出了尖锐 的质疑 。 … 因而 ,定罪和 量刑 程序 的彻 底分 离 才是未 来量 刑程
文章编号 :10 -9 6 2 1 )0 3c一0 4 0 0 9 16( 0 0 2() 1 卜 2
根据 布 莱 克法 律辞 典 的解 释 ,程序性 正 当法 律程序 的 中心 含义是指 : “ 何权益受 到判决结 果影 任 响的 当事人 ,都 享有被 告知和 陈述 自己意见并获 得听 审的权 利。 ”这 一法律 正当程序 原则体现 在死刑 案件 中 ,就 是被告 人在审判 程序 中 ,尤其是 关涉其性 命的 量刑程 序中 ,有 参与并 陈述 自己意见的权 利 。而 在现 有的定 罪与量刑 程序合 一的审 判模式下 ,被告人 及其 辩 护人根 本无法 充分地 陈述 自己的量刑意 见和充 分展 示 各 项 量 刑 情 节 及 其 支 持 证 据 ,使 得 死 刑 案 件 的 正 当 程 序在 内容上有 欠缺 。而独立量 刑程序 可以弥补这 -- - 缺陷 ,在独立的量 刑程序 ,控辩双 方可以 充分地 在量 刑庭审程 序 中发表 各 自的量刑意 见和 出示 相关量 刑证 据 。此外 ,正 当法 律程序 要求兼顾 公正和效 率 ,我国 量 刑程序 之所以难 以与 定罪程序 分离 ,原 因就在于 诉 序改革 的 归宿 ,但 目前要在所 有的案件 中实现 则难度 讼 效率在作 祟 。但 “ 刑事诉 讼程 序所追求 的价 值 目标 极大 。 之 中,最终最高 的 目标终 究是程 序的正 义 ,即程 序公 彰显死刑案件正 当程序 正 和结果 公正 ,其 次才是程 序的 经济性 ,决 不能 因为

论我国建立独立量刑证据制度的必要性

论我国建立独立量刑证据制度的必要性

论我国建立独立量刑证据制度的必要性摘要: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对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明确做出区分,庭审中二者混同,调查顺序与方式均由法官自由裁量。

而在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已经建立的前提下,明确规定量刑证据的种类,将与定罪无关的量刑证据分离出来,置于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之中予以认定与调查,适用与之相对应的证据规则,并形成独立的量刑证据制度,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关键词:量刑证据;定罪证据;量刑规范化;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随着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推进,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已经建立起来,为量刑问题的法庭调查与辩论提供了时间与空间。

与此同时,量刑结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需要有力的证据予以支撑,而由于量刑证据与定罪证据存在明显的差异,导致适用的证据规则、举证责任的分配、证明标准等都不同。

针对量刑问题,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其中有一些规定涉及量刑证据,但十分零散,有诸侯法律的倾向,尚未形成体系化的证据制度。

为了保证量刑的公正与透明,当前建立独立的量刑证据制度显得愈为必要。

一、量刑证据与定罪证据存在巨大差别樊崇义教授认为,定罪证据指能够证明对于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的确认与评判的根据,它不仅包括犯罪的基本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包括证明被告人无罪或尚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案件事实。

量刑证据指在行为成立犯罪的前提下,与犯罪行为或犯罪人有关的,体现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程度,因而在量刑时从重、从轻或者免除刑罚时必须予以考虑的各种具体事实情况[1]。

笔者认为,定罪证据指具以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的案件事实,而量刑证据是指在被告人已经被判定为有罪的前提下,据以决定被告人刑罚有无和轻重的各种证据资料。

虽然有些证据材料既可以用于证明定罪,又是法官量刑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如被告人的年龄、犯罪发生的地点、手段等,但由于用于解决的问题不同,所处的阶段也不同,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论我国量刑制度的构建

论我国量刑制度的构建

立量刑程序模式 , 此模式下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是分离的; 二是大陆法系 的混合量刑程序模式 , 此模式下定罪程序与 量 刑 程 序 是 不 分 的 , 同一 个 诉 讼 阶 段 进 行 。就 独 立 量 刑 在
模 式 来 说 , 罪 与 量 刑分 离 , 不 同 的程 序 中分 为 不 同 的阶 定 在 段 进 行 , 以体 现 程序 的 公正 , 官可 以针 对 不 同 的 问题 进 可 法 行 审 判 , 是 也 使 得 庭 审 的 效率 无法 体现 , 费 司 法 资 源 ; 但 浪
大陆法系国家的定罪与量刑一体模式 的优 点正是独 立量刑 模式的缺点部分 , 定罪与量刑程序不分 , 体现 了司法的效率
价 值 , 是 定 罪 与 量 刑 程 序 不分 , 有 两 个 基 本 的缺 陷 : 但 具 一 是 容 易 削 弱 无 罪推 定 的效 力 , 成 被 告 人 诉 讼地 位 的 降低 ; 造 二 是 造 成 法 官在 量 刑 上拥 有 太 大 的 自 由裁 量 权 , 以获 得 难
【 中图分码】 A
【 文章编号]6 3 3 1 0 20 —02 一O 17 —2 9( 1)4 12 2 2
权 转 移 到 检 察 官 的身 上 。 其 次 , 国和 美 国量 刑 的主 体 是 不 同 的 。在 英 国 , 英 刑
世 界 各 国有 两 种 主 要 的量 刑 模 式 : 是 英 美 法 系 的 独 一
关 的信 息、 再犯、 可能性分析和一个结论组成 。 美 国量 刑
前 的调 查 报 告 中 一 般包 括 罪 犯 记 录 、 述 罪 犯 目前 的情 况 、 描 有 关 可 能 适 用 刑 罚 的 信 息 资 料 。 决 前 的调 查 在许 多 的 法 判 院 已经 成 为 标 准 的 程 序 , 法 官提 供 有 关 罪行 和 罪 犯 更 详 为

试论在我国建立专门的量刑程序

试论在我国建立专门的量刑程序
要的位置 。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单独 的量刑程序 , 从
前科对定 罪的影响
目前 ,被告人 品格 证据在法治发达 的国家是广为采用
立法规定体现的量刑程序运作模式是: 关于量刑的事实、 证
据与定罪 的事实、 证据均在法庭 调查阶段 , 由公诉机关出示 , 辩护人也可以在此阶段提 出有利于被告的事实证据。 之后控
的 意 义进 行 了阐述 ,进 而分析 了量 刑 程序 的构 造 和具 体设 想。
关键词:定罪;量刑;刑事 司法活动
中图分类号:D 2 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7 - 2 2 1 )1 _ 16 0 63 2 1 9(0 O o O 3— 3

我 国 目前 量刑程序 的状况
当。从这个角度来说 ,量刑公正的实现是更为困难的。也是
收 稿 日期 :2 1 - 0 一l 00 5 3
更难以准确评价和界定的。笔者认为 ,个案量刑是否公正 , 取决于量刑的合法性、量刑的准确性 、 量刑的平衡性和诉讼
主 要参 与 人对 量 刑 的 认 同度 。 由于独 立人的素质、性格、精神状态、
知识 水 平 、健康 状 况 以 及悔 改 的态 度 等 , 至还 包 括 本人 的 甚
生育史、家族、近邻 、学校、同学、工作等情况 ,一般都 由 特定的机构关于这些问题制作一份报告 , 法官在量刑 时予以
辩双 方在法庭辩论阶段可 以就量刑 问题 发表意见并辩论。 法 庭审理后 , 合议庭对被告人的量刑进行评议 , 重大疑难案件
除了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外 , 大致是 因为将量刑与定罪 视为一体 , 其没有独立性。目前我国刑 事司法实践中的不公 正主要不是表现在定罪上 的出入罪, 更多地表现为量刑的畸 轻畸重, 法官虽在法定刑范围内量刑 , 但所判处 的刑罚与被

论量刑程序独立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论量刑程序独立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关 键词 量刑 定 罪 程序 正 义 量刑程 序 中图分类号 : 90 D 2. 4 文献 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909 ( 0)632O 10—522 90.8.l 0 0
随着公民公正、 人权保障等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刑事庭 审方式 性 , 提升司法裁判权威性。隐秘 的量刑过程所做出的裁量结果, 必然 改革的不断深入, 量刑 已成为关注的焦点。 要实现定罪的准确性和量 使 公 众对 正义 产 生 怀 疑 。 刑的适 当性, 必须依法办事 , 这是现代法 治国家对刑事 审判的基本要 最后 , 刑 的 非 程序 化 某 种 程 度上 导 致 诉 讼 资源 的 浪 费 , 我 国 量 在 求。量刑作为一项重要 的刑事司法活动 , 追求公正是其根本 目标 , 准 量刑公正 问题十分突出的的情况下, 应当首先考虑公正的问题 , 没有 确定性、适当量刑必须在法律规定下。在我国现有 的刑事诉讼架构 公正何谈效益。 非程序化 的量刑结果可接受性低 , 甚至双方当事人都 下, 构建我国特有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 其可行性主要有以下几个 有意见 , 导致上诉、 上访不断, 案结了事却了不 了, 严重影响了司法权 方面: 威。 首先 , 定罪量刑程序分离并不违反现行刑诉之精神。 定罪与量刑 从以上弊端看 出构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是审判制度发展 完善 庭审分离法律无明文规定 , 但法律亦无必须合一的规定,法无 明文禁 的必 然 , “ 主要 体 现 在 : 止 皆自由” 。实践中, 法庭调查、 辩论主要是 围绕定罪量刑展开的, 是 首先 , 构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 是程序正义原则的要求 , 现代法 否合一或分离无强行要求 , 即使合一定罪量刑也有先后 问题, 能未 治的标志就是“ 不 程序之 治” 依法定程序得出的量刑结果, 。 主体才能感 定性就量刑。 建立相对独立量刑程序 , 客观上更能促进人权保障和对 到公正, 才会对量刑结果认可、 服从 、 尊重。 只有程序正当才 能保证裁 自由裁量权 的制约, 能体现法治的精髓, 更 实现 司法公正。 判结果的权威性与正 当性, 只有公正独立 的量刑程序才能够确保诉讼 其次, 刑事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 。 民法院“ 人 二五” 改革纲要明确 各方参与裁判过程 以及对裁判结果施加影响, 并保障当事人人格尊严 要研究制定关于犯罪量刑指导意见 , 并健全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 和意志 自由得到尊重, 使当事人从心理上接受和认可判决结果的正当 序, 因此, 我国采取定罪与量刑程序分离的模式 , 是符合中国现实的相 性 。 对独立的量刑程序 , 并非照搬 国外。 当然, 建立相对独立 的量刑程序 , 其次 , 构建相对独立量刑程序是人权保障的需要 。人权保 障” “ 入 也需要对现有刑诉制度做相应的改革, 如量刑听证、 量刑调查等。 宪与量刑理念的重塑, 要求 以人权理念构建程序 , 塑造程序参与、 辩 最后, 公民权利意识强化, 程序 正义理念深入人心 。量刑公正观 论、 昕证等概念。鉴于此 , 构建我国相对独立量刑程序必须坚持三原 念 的确立和对量刑公正的程序保障的重视, 推动确立量刑程序的相对 则 : 独立 , 为量刑程序相对独立的可行性 , 奠定了理论基石和现实基础。 1量刑公开原则 。 . 程序公开是当事人 的一项基本权利, 使量刑形 近年司法体制改革 中出现的量刑建议制度 、 量刑答辩举措 、 相关证据 成过程透明, 以量刑公开促量刑公正, 是构建相对独立量刑程序 的首 规则的逐步落实与完善, 需要独立的量刑程序的保障。 这从一个侧面 要 原 则 。 反映出量刑程序相对独立的可行性, 也说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 已开始 2 量刑质辩原则。 障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 , . 保 增强量刑过程的参 了创设相对独立量刑程序的初步探 索。 与性、 对抗性、 论辩性, 形成各方主体参与量刑 , 是量刑程序化 的重要 量刑程序从字面上 ,可 以简单理解为用法律对量刑过程加 以规 目标 和 原 则 。 范, 使之规范化、 程式化 。但是就量刑过程来看 , 法律无明文规定, 决 3 程序保障原则 。 . 程序设计是保障公正目标的实现 , 保持动态量 策过程主要的庭下, 暗箱操作” 是“ 的产物, 凸显我 国量刑存在的弊 刑程序的高效运作 , 这 得出正当合理的量刑结果, 是检验刑事审判质量 端: 的重 要 标准 之 一 。 其一, 量刑 法律 规 制不 健 全 , 化执 法 者对 量 刑 重要 性 、 殊 性和 淡 特 量 刑 的重 要 性 、 特殊 性和 复 杂 性使 量 刑 公正 问题 日益 凸现 出来 , 复杂性 的认识。量刑是依据法律和事实最后评价行 为人罪行大 小和 要解决量刑不公、 不均衡、 裁判不权威的问题, 仅凭量刑实体法是不可 责任轻重的刑事审判活动。 量刑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实体权利 , 能实现 的, 通过程序 设置来实现成为必然趋势 。 我国量刑问题非程序 这个意义上, 量刑是比定罪更重要 的司法过程。定罪是定性 问题, 量 化 的现状应当引起我们重视 , 在刑事审判 改革中应当使量刑程序化 , 刑则是在此基础上的定量分析 , 量刑本身的复杂性, 要求从实体法上 并通过案件的繁简分流实现量刑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只有通 过对量 继续追求量刑情节具体化 、 量刑标准统一化、 量刑方法科学化; 从程序 刑从程序上进行整体改造 , 将量刑有效的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 的监 上规范量刑, 增加透明度 , 强调量刑的准确性和适当性 督之下 , 增强司法的透 明度, 防止和避免司法腐败 , 最大限度的实现司 其二, 从程序价值角度看。 量刑的非程序化弊端, 主要有以下几个 法的社会功能, 有效的调动诉讼参与人的积 极性 , 增强审判人员的责 方面: 首先, 量刑的非程序化加剧了“ 重定罪, 轻量刑” 的错误认识、 庭 任感 , 提升司法公信度, 能最终实现量刑的正义 以及刑事司法正义。 才 审对量刑 的不重视, 决策过程的不公开导致量刑过程仅为法官个人决 断, 认为在法定刑幅度内就不存在问题, 定罪准确 , 量刑轻一点重一点 参考文献: 【】 麦高伟. 国刑事司法程序. lI 英】 英 法律出版社 .0 3 20. 无所谓。其次, 法官在量刑上 的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规制 , 我国实体 f】 2陈挺. 量刑程序初探一以独立量刑程序为 中心 . 优秀硕博论文 法在刑法裁量上 的规定弹性 比较大, 采用粗放型的模式 , 赋予了法 官 【】 3彭海青 . 刑事诉讼程序设置研究. 中国法制出版社.0 5 20 . 相当大的 自由裁量全, 而量刑过程主要是庭下评议时做 出的, 不透明、 【 罗尔斯 . 4 】 何怀宏译. 正义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9 8 18 . 不公开 , 这从根本上无法保证量刑的公正。 【】 5陈瑞华. 刑事审判原理. 北京大学 出版社. 97 19 . 【】日】 61 谷口安平. 程序 的正义与诉讼.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96 19 第三, 量刑 的非程序化导致当事人的权力被消弱, 刑事诉讼强调 f】 7宋英辉. 刑事诉讼 原理 . 法律出版社.0 4 20 . 人权保障, 特别是被告人人权保 障的问题, 非程序化导致量刑结果司 【】 8余剑. 量刑公正之程序保障探讨. 人民司法 .0 4 20 . 法权威性不高。 另外就是经法定程序 的裁判结果, 增强公众 的可接 受 [] 9樊崇义 . 诉讼原理 法律 出版社 .0 3 20.

量刑程序独立化改革论纲

量刑程序独立化改革论纲
刑事诉 讼 的影 响至 关重 要 , 量刑 正义 与 否 , 系 到整 关
刑 ” 法官对 量 刑和定 罪 进行 “ 绑 式 ” , 捆 的庭 审 , 法 在 庭 调查 和法 庭 辩 论 中不 分 彼 此 , 靠 合 议 庭 的 “ 只 估 堆式” 量刑 , 刑显 得 粗 糙 、 糊 。这 种 不透 明 的量 量 模
过 程 中来 , 保证 被 害 人 量 刑权 诉 讼 权 利 的实 现 。其 次, 以平 等 为前 提 的程序 机制 , 当事人 提供 了交 涉 为 的方式 和途 径 , 形成 了 一种 良性 的互 动 、 话 机 制 , 对 以使判 决能 被各 方 认 同 和接 受 。第 三 , 序 活 动 是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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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法管 理干部学院学报
第2 4卷
建独 立 的量刑 程 序规 范 裁 量 权 , 量 刑 纳 入 法庭 审 将
理程 序是 响应 中央 司法 改 革 项 目的 重要 举 措 , 改变
[ 关键词 ] 量刑程序 ; 量刑参与 ; 量刑制约
[ 图分 类 号 ]D 2 .3 [ 献标 识码 ]A [ 中 9 4 1 文 文章 编号 ]17 62—10 (0 1 0 0 1 0 50 2 1 )3— 0 9— 3
从 21 0 0年 1 0月 1日起 , 国法 院开 始 推 行 量 全
刑 以及 我 国 的判决 书 对 量 刑 理 由的 陈述 过 于 粗 糙 ,
个刑事诉讼程序 的整体价值 。 目前 , 国对量刑 的 我
重 视程 度 逐步 提 高 , 对量 刑程 序 的重视 似乎 不 够 , 但 其 突 出表 现是 : 相对 独 立 的量 刑 程 序 在 被 告 人 是 否 有 罪 尚不 确定 的情 况 下 , 求 对 量 刑 问题 举 证 和 发 要 表 意见 , 反先 定罪 再 定量 的逻 辑规 律 , 违 辩护 人仍 然 可能 陷入 一边 作无 罪 辩 护 , 边 作 轻 罪 辩 护 的两 难 一 中 。所 以构建 独立 的量 刑程 序 对于 实现 程序 正义 意 义重 大 , 先 , 首 有利 于 控辩 双方 有效 的参 与 到量刑 的

如何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量刑程序

如何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量刑程序

如何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量刑程序[摘要]定罪的准确与量刑的适当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整个刑事审判工作的衡量标准。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在“重定罪、轻量刑”传统思想影响下,忽视量刑问题。

量刑不公引发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下降等问题日益引发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关注,一些典型案例量刑的公正性遭到社会公众的质疑。

究其原因,主要是现行量刑模式缺乏一个良好的程序制约,法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可能性大,难以保证量刑的公正。

近年来,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构建独立量刑程序成为解决量刑不公问题的主流观点。

[关键词]量刑程序;相对独立;自由裁量权近来,有关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同罪不同刑”的争议始终不绝于耳,比如,曾轰动一时的许霆案,前后两次判决存在巨大差异,又如,醉驾案四川孙伟铭与杭州胡斌所获判决也有着天壤之别。

尤其是许霆案,其跌宕起伏震动了整个社会,吸引了无数关注的目光,引发了社会热议,如今终于尘埃落定,但整个社会对此案的关注却远未结束。

主要原因恐怕是前后数次审判所确定的刑罚落差太大,以致社会公众在一定程度上怀疑量刑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使得量刑公正问题再度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

究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我国将量刑权的制约问题囿于实体法研究领域,没有从程序制约这一维度审思制约量刑权的有效对策,所以难以从根本上克减量刑失当现象,量刑规范化改革已是势在必行。

我国的国情和法制传统决定,我国应当充分吸收和借鉴独立量刑模式的合理要素,构建中国特色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

一、量刑的概念有关量刑的概念,中外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定义,但以马克昌、高铭暄教授的定位为主流:“量刑,亦称刑罚裁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并找准法定刑的基础上,依照刑法关于量刑原则和量刑情节的规定,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刑度或者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

”二、量刑现状和弊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单独的量刑程序,甚至相关法律规定也几乎没有,而是将量刑和定罪合二为一,在同一庭审程序中一起解决。

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

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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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刑程序 改革 问题 成 为 当下 刑事 司法 改 革 的热
点 之一 。然而综 观 当前 的研 究 , 以发 现 , 然各 界 可 虽
1 有助 于实现 量刑 的适 当性 . 在 刑事 审判过 程 中 , 旨在解 决 被告人 刑罚适 用 问
量刑 活动相对分 离。在将量刑活动纳入 法庭审理 程序 时, 当注意处理好量刑建议 与量刑 裁量权之 间的关系。 应
【 键 词】 关 量刑程序
定罪程序
“ 二分” 模式
相对独立
量刑建议
【 中图分类号 】 F 1 . D 7 82
【 文献标识码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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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于量 刑程序 的重 要性不 存在任 何 争议 , 是在 如何 题 的量 刑程序 能够 使 法 官充 分 听 取控 辩 双 方及 其 他 但 构 建量 刑 程 序 问题 上 却存 在 重 大分 歧—— 学 术界 多 与量刑 有关 主体 ( 如被 害 人及 其 近 亲属 、 告 人所 在 被
的均衡性。正 当、 公开的量刑程序是现代国家维护人 积极影 响 , 护 己方利 益 。 维
权 尤其 是被告 人合 法权益 、 防止 国家权力尤 其是 量刑 此 是现 代法 治 国家 的一项 重要 标志 。
面:
( ) 我 国现 有 的制 度 条 件 下 , 量刑 与 定 罪 二 在 将
合 理 的量刑程 序 可 以保 障被 告 人 充分 有 效 地行

浅析量刑建议制度的构建

浅析量刑建议制度的构建
无效 , 以审判的级别管辖来 控制法官量刑的最高限度 , 规定公 开审判和不公开 审判案件及量刑结果一律公 开 ,设置专门的 死刑复核程序 以保证死刑 的公正适用 ,建立 审判监督机制和 往往都是从 审前 和审后两方 面对量 刑公 正予 以保障 ,在量刑
法官错 案责任追究制 , 保证量刑公正 。然而 , 这些制度与程序 序是量刑程序公正 的司法表现 和现实保 障 ,是基 于我 国正处 的核 心——审判 程序 中则缺 少程序 的要 素 和程序进 路 的载 判机制等理 由而作出的选择。 体, 以承载控辩双方对量刑 的程序参与等核心要素 。目前庭审 的透明度很低,与量刑结果有利害关 系的诉 讼各方对 量刑决 ( 二) 完善制度 、 提 高实效
中 图分类 号 : D F 8 3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0 0 5 — 5 3 1 2 ( 2 0 1 3) 0 8 — 0 2 7 2 — 0 1



量 刑 建 议 重 要性 和 必 要 性
定, 只有量刑 畸轻 畸重的 , 检察机关 才能抗诉 , 而如何 掌握 畸 轻畸重和偏轻偏重存 有分歧 ,所 以实践 中大量存在 的是偏轻 偏重情况 , 无法采取 抗诉手段 ; 另一方 面 , 通过工作 通报 的方 式, 就法院量刑不平衡 的一类 问题 向法 院通 报 , 是否 回复 由法 院决定 , 如果法 院不愿意 回复 , 则造 成监督 的被 动 ; 即使法 院 回复表示接受 , 但是对实际 已经发生的个案无法产生影响 。
、 ( 三) 裁 量 失 制 衡
1 、 量刑建议 是诉 讼监督的重要环节 。检察机关实行量刑 建议制度 , 充分体现 了检察机关 的法律监督 属性 , 是量刑监督 的有机组成部分。因诉 讼监督需要与 审判权 的内容相适应 , 检 察机关有必要通过量刑建议对法院 的 自由裁量权实施监督 和 制 约。 2 、 量刑建议是提高量刑公正性 的有力保 障。量刑公正是

论我国量刑证明标准的构建

论我国量刑证明标准的构建

定 罪与量 刑是刑 事 庭 审 活动 的两 大 基 本 内容 , 定 罪准 确 、 量刑 适 当是 衡 量刑 事 审判 成 功 的 主要 标
志 。定罪 与量刑 是分 不 同阶段 进 行 , 是 在 同一 阶 还 段 进行 , 此英 美 法 系采 定 罪 与 量刑 相 分 离 模 式 , 对 即 南陪审 团或 者 治 安 法 官 对 被 指 控 的事 实 进 行 裁
摘 要 : 在 独 立 量刑 程 序 改 革语 境 下 , 国有 必要 构 建 科 学 合 理 的 量 刑证 明 标 准 体 系 , 有 助 于 实体 正 义 与 我 其
程 序 正 义的 实现 以及 诉 讼 效 率 的 提 高。 西 方 国家 量 刑 证 明 标 准 的 引 入 具 有 重要 的 借 鉴 意 义 。 我 国 量 刑 证 明标 准
应 作 层 次性 设 计 , 中法 定 量 刑情 节 中的从 重 、 重 、 宜 采 清 其 加 免 从 减
楚且有说服 力的证明标准 ; 对酌定量刑情 节应采优 势证据标 准; 基于生命权 的重要性 , 死刑案应采确定 无疑 的量 对
7 6
武 陵学 刊
第3 6卷
置一项 中 , 高 院 提 出 : 改 革 和 完 善 刑 事 审判 制 最 “ 度 。规范 自由裁量 权 , 量 刑 纳 人 法 庭 审 理 程 序 , 将
量刑 主张或抗辩 , 凭借 自己掌 握 的证据 负举 证 责 并 任 , 判者 根 据量 刑 的证 明标 准 , 裁 在诉 讼 期 间 内及
2l 0 1年 3月
武 陵 学 刊
J u n lo l g o r a fWu i n
M a . Ol T2 1
第3 6卷第 2期
Vo . 6 No 2 13 .

我国独立式量刑程序的构建

我国独立式量刑程序的构建

量刑程序提供 了一定的参考。文章从程序的启动、 参与的主体等方面分析 , 出了我 国独立式量刑 提
程 序 的具 体构 建 。
[ 关键 词 ] 独 立式 ; 量刑 程序 ; 程序 构 建
[ 中图分类号]D 6 3 [ F 1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7 — 5 0 2 1 )4 06 0 6 2 10 (0 1 0 — 09— 3

重要 内容 : 即研究 制定 关于犯 罪 的量刑 指导 意见 ,
的, 合议庭对被告人 的量刑 问题进行评 议 , 评议后 , 通 常是 经过 表决 由审判 庭 作 出具 体 的判 决 , 被 告 对 人的定罪与量刑是一同作 出的。但是有一部分案件
则要 交 由审判 委 员会 讨 论 决 定 最 终 定 罪 量 刑 结果 。 审判 委 员会作 出决定 后 , 由审判 庭 就 定 罪 与 量 刑 问 题一 并 形成 判决 并 宣 判 。法 院作 出有 罪 判 决 , 量 裁
处被告人刑罚 。20 0 3年 3月 2 日《 4 新华 日报 》 报 道, 江苏 省无锡 市 滨 湖 区人 民法 院 在开 庭 审 理 案件
中试 行 “ 量刑辩 论 ” 检察 官 和 律师 分别 对 被 告人 的 ,
事实证据。在法庭辩论中 , 控辩双方 可以就定罪和
量 刑 问题 发 表 意 见 并 辩 论 。 如 果 被 告 人 不 承 认 犯 罪 , 控辩交 锋 的焦 点就 是被 告人 是否 有罪 , 么也 则 那 就 不会 出现 控辩 双方 对有 关量 刑 的事 实进 行辩论 的 场 景 。在评 议 和表决 之前 没有 关 于量刑 问题 的专 门 听证 。法庭 审理 后 , 议 是 在 不公 开 的状 态 下 进 行 评
第2 4卷

论独立量刑程序的价值——以《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为基点

论独立量刑程序的价值——以《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为基点

量刑 程 序 则 是对 法 院 的具 体 量 刑工 作 提 出 了相
应的 规范措 施 ,意 见》 3 6条 规定 了人 民法 院在审 《 第 - 判 『该 如何 指 导案 件量刑 T作 的进 行 。 f 1 在法 庭调查 过
程 巾 , 以根据 案 件具 体 情 况 先调 查 犯 罪事 实 , 调 可 后
法庭 的审理 认 定 , 告 是不 构 成 犯罪 的 . 就 不存 在 被 也
量刑 的 问题 , 罪 错 误势 必 导 致量 刷 错 误 , 且定 罪 定 并 错误 无论 颠倒 罪与非 罪 还是混 淆此 罪与 彼罪 , 比量 远 刑错误 的后 果 严重 , 因此传 统 的刑法理 论 突 出了定 也 罪 的重要地 位 . 立法 上 的程序设 计 也是 同绕定 罪 而制 定 的 2 量 刑则 完全 成 为 了法官 的 “ , 办公 室 作业 ” 的 式 “ 暗箱 操作 ” 没 有控 辩双 方 的有效 参与 。 ,
论独立量刑程序的价值
以《 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 ( 人 试行 ) 为基 点 》
张 虎 威
摘 要 : 刑 程 序 是 刑 事 诉 讼 程 序 不可 或 缺 的组 成 部 分 , 刑 程 序 在 我 国的 确 立 是 司 法公 开 、 正 的 具 体 体 现 , 志 着我 量 量 公 标
国 法治 水 平 在 向 高 处 迈进 , 司l 实践 和被 告人 的权 利 保 障将 会 产 生 深远 影 响 对 法 关键词 : 量刑 ; 刑程 序 ; 序 公 开 ; 序 价 值 量 程 程 中图 分 类 号 :I9 (4 ) 2) .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3 9 9( ( 0) 3 0 5 { 1 7 1 9 2) I -0 5 一 1 1 2

试论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具体构建——以量刑建议权的本质属性为切入点

试论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具体构建——以量刑建议权的本质属性为切入点

Legal Syst em A nd Soci et y ■—暖圜匿釜鎏竺竺!型!!:f叁塑尘鱼塾金试论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具体构建——以量刑建议权的本质属性为切入点张永昌摘要本文指出从量刑建i za,々功能、目的和价值取向来分析,其具有法律监督的本质属性,必须以强化其法律监督属性为宗旨来构建量刑建议制度。

关键词量刑建议法律监督量刑裁判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042-02量刑建议权是指检察机关在量刑裁判前的某个诉讼环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提出建议,对刑种、刑期、罚金数额、执行方法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处以某一特定刑罚的权力国。

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将量刑建议列入检察改革项目,并部分试点,但时至今日,理论界和实务界关于量刑建议的性质仍存在争议,并直接影响到量刑建议制度的全面推行。

笔者拟从分析量刑建议权的本质属性为出发点,就如何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量刑建议制度提出建议。

一、量刑建议权本质上属于法律监督权(一)量刑建议是公诉的应有之义,量刑建议权是公诉权的重要权能之一公诉权是指法律规定具有公诉职能的国家机关为追诉犯罪而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的权力回。

公诉权“依据权利内容可以包括定罪请求权、量刑建议权、程序适用权等权能”@。

检察机关通过向法庭提出指控犯罪证据,请求法庭对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进行确认,在此基础上进而请求法庭对犯罪人进行刑罚制裁,前者为定罪请求权,后者即为量刑请求权,两者构成完整的公诉权,缺一不可,量刑请求权是定罪请求权的必然结果。

完整的公诉权不仅要求法院对事实进行确认,还需提出具体的量刑请求。

目前,通说认为公诉权本质上是一种法律监督权,那么,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量刑建议权当然也是一种法律监督权。

(二)量刑建议在刑事诉讼中的功能表明其具有监督制约的特质刑事公诉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求刑权,请求法庭对犯罪人科以刑罚,揭示刑法的不可违反性,使犯罪人意识到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的同时,也使自己受到制裁,从而强迫犯罪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自觉遵守法律,进而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功能。

论我国独立量刑程序的构建

论我国独立量刑程序的构建

项 改革是一项具体而 有益的探 索, 它不 仅给检 察机 关、 被告人 、 辩 合 理利用 。 如 《 刑事 诉讼法》 14条规定 : 第 7 人民法 院对依法可
拘役 、 管制 、 处罚金 的公诉 案件, 单 事 护 人甚至被 害人提 供 了一 个参 与量刑 裁 决的过程 和影响 法官量 能判 处三年 以下有 期徒刑 、 刑 决定的机会 , 且可 以保护被 告人 的量刑辩护 权利 , 效地约 实清 楚、 而 有 证据充 分, 民检查 院建议或者 同意适用 简易程序 的; 人 告
束法官 自由裁量权 , 从而最大 度地 确保法官量刑决策 的合理性 。 诉才 处理 的案件 : 害人起诉 的有证据 证 明的轻微 刑事案 件。 艮 被 所


独立量刑 程序在 我国构 建的 必要’ 陛
以在 立法 中可 以表明适 用简 易程 序 的案件不 需要 独立 的量刑程
序, 以避免诉讼 资源 的浪费 。
次要积极 引导控 辩双方就 被告人 的各种量 刑情 节 、 应判处 刑罚及 案情 简单或者 被告人 认罪 的案件 。具体而言 , 在刑事 诉讼中 , 对 尺度进行辩论 , 后法官 在充分听取 各方意 见的基础上进 行 自由 最 于性 质严重 、 情复杂 或者被 告人否认有 罪 的案 件 , 案 应考 虑设置
裁量, 即法官就量 刑进行裁 判时 , 分考虑 双方 的量刑答辩 意见, 独立 的量 刑程序 , 充 从而有效地维护 人权 , 实现 司法公正 : 对于性质 双方意见 一致且理 由充分 的, 院予 以采 纳, 法 若未采 纳控辩一 方 轻微 、 案情 简单 以及被 告人认罪 的案件 , 以考虑将 定罪 问题与 可 从而 实现司法 资源 的有效分 配和 或 双方的意 见, 法官应 在判 决书 中对 法院量 刑理 由进 行论述 。 此 量 刑 问题合 在同一程序 中进 行 ,

论我国量刑程序的完善 靳祥钰

论我国量刑程序的完善 靳祥钰
▲ 制. : l 缸金
2 0 1 4・2 ( 中) ◆ 司 法 天 地
论我国量刑程序的完善
靳祥钰
摘 要


在 司法审判 中, 我 国普 遍存 在重 定 罪、 轻 量刑 的倾 向 , 量 刑的 轻重 关 系到 是否 真正遵 循 罪责刑相 适应和 法律 面前
人 人 平等 的原则 , 因此我 们要树 立定 罪与 量刑 平衡 的观念 。本 文从我 国现行 的 定罪 量刑程 序 出发 。 分 析 了其不足 , 构思了 我 国的量刑程序应使用的模式, 论述了相对独立的量刑诉讼模式中诉讼 当事人应该充分参与, 以及这种诉讼模式中的证据 适 用等 问题 。 关键词 量 刑程序 模 式建 构 司法 审判
行量 刑 , 也可 以法律规 定 的最高刑 期进 行量刑 , 而这 中间 的刑期 下相 对独 立 的量刑诉 讼模 式 的构建 。
差 距 高达数 年 。 由于 没有 低于或 者超 过法律 的强 制性 规定 , 即使 在 有些 案件 中会不 合理 ,法 官也不 会 因此 而 承担任 何 的法 律责
定 量刑 情节 , 作 出了 5年有 期徒刑 的判 决。 与 原一 审量 刑判 决相 论 , 最 大 程度 的还 原案件 事实 , 实现对 法官 定罪量 刑产生 积极 影 比, 这个量 刑判 决相对合 法又 合理 , 受 到刑法理 论界 、 实务 界及 民 响的 一种 量刑模 式 。相对 独立 性 是体现 在定 罪和量 刑是 由 同一

我 国刑事 审判 中量刑 程序 存在缺 陷
“ 许霆 恶意取 款案 ” 已渐从 人们视野 中淡去 , 但 其 原一 审量 刑 用 。但 是 , 2 0 1 2年 3月修 订的刑 事诉讼 法对量 刑程序 并没 有具

论我国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构建

论我国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构建

V 12 o 1 o. 7 N . Jn 0 0 a .2 1
论 我 国相 对 独 立 的量 刑 程序 构 建
朱 琳
( 中国政法 大学 刑事司法学 院, 北京 10 8 ) 0 0 8

要: 长期 以来在我 国刑事审判 中, 定罪活动是..l z4 关注的焦点, ,t 而量刑活动存在 的问题受到 了忽略 。
第2 卷第 1 7 期 21 0 0年 1 月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Ju a o S zo n esyo c neadT cnlg Sca Sine or l f uh uU i r t f i c n eh o y( oi cec) n v i S e o l
要 (04 20 ) 第 1 规定 , 全 和完 善 相 对 20- 0 8 》 1条 健
独 立 的量刑 程序 。2 0 0 9年颁 布 的《 民法 院第 三 人 个 五年 改革 纲要 ( 0 9 2 1 ) 对刑 事 审判 制 度 20 - 03 》
方 很难 对量 刑 问题 进行 有 针 对性 的举 证 和质 证 ,
作者简介: 朱
琳 (9 2 ) 女 , 18 一 , 江苏苏州人 ,} | 国政法。 l 9
参与 法庭量刑 活动 的机会 。控辩 双方针对 量刑 问
题 的对抗 活动更是 无从谈起 。 3 量刑程序公 开性不够 .


我 国 量刑 程序 的 现状
推广 使用 , 到了 良好 的法律 效果 和社 会效果 ; 收 学 界 研 究者对 于量 刑程序 和定 罪程序 分离 问题进行
了深 入 的理 论研 讨 。
定罪 和量刑 是刑 事审判 的两大基本 任务 。 自 20 0 5年 以来 , 国 9 % 以上 的刑事 被告人 被 宣告 我 9

我国量刑程序建构论文

我国量刑程序建构论文

浅论我国量刑程序的建构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1)10-0025-01摘要:结合各级法院实践以及学界的观点,此文将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按照适用案件性质的不同分为标准式量刑程序、集中式量刑程序与隔离式量刑程序分别予以介绍。

另外,为使量刑程序能积极发挥其效益,笔者会提出相应的配套措施建议,以形成完整的量刑程序体系。

关键词:量刑程序自由裁量权隔离式量刑程序量刑建议权一、我国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分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一)我国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分离的必要性审判公开原则作为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公开整个审判程序的要求,而且在《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量刑作为刑事审判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应该遵守此原则予以公开进行。

而量刑与定罪分离则可使专门的量刑情节,如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犯罪人的年龄等都在庭审中予以公示和调查,在各方参与下的质证涉及的证据才可以作为量刑裁判的依据,而且裁判中要有量刑理由的说明,此种模式将量刑程序完全公开,符合审判公开的内在要求。

(二)我国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分离的可行性部分西方法学界研究人员的初步结论证明,陪审团制度并非是导致两段式审判制度出现的唯一原因,促使这种两段式审判存续的更深刻的理由是现代刑罚理论所倡导的再定罪与量刑问题上所做的不同考量。

这说明陪审团等制度,只是定罪与量刑分离模式在西方国家参在的特殊表现形式,并不是此种模式的标志性制度。

在其他国家或社会形态下可以有不同的外部表现形式。

从我国未成年人案件程序中“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与我国早期基层法院自下而上的量刑程序改革可知,我国具有相对独立量刑程序建立的土壤与基础。

二、初步确立的量刑程序模式(一)标准化量刑程序标准化量刑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试验的基础上最先确立的,其适用于采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我国死刑量刑程序的独立化研究

我国死刑量刑程序的独立化研究
《 刑 法》 第4 8条规 定 , “ 死刑 只适 用于 罪行 极其 严 重的犯 罪 分子 。 料 可能 比辩 护人还 要 充分 , 这 就使辩 护 人的辩 护显 得 可有 可无 ,
对 于应 当判 处死 刑 的犯 罪分 子 , 如 果不 是必 须立 即执 行 的 , 可 以 辩 护人 对死 刑案件 量刑 结 果往往 难 以产 生实质 性 的影 响 。

我 国死 刑量 刑程 序非 独立 化产 生 的 问题
( 一) 影响 死刑 量刑 的酌定 情 节得 不到 充分 的重 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在目前我国的庭审过程中, “ 法庭调查” 是围绕着被告人是否 应 当关注 被 告的哪 些个 人情 况 , 并没有 一个 统一 公开 的标 准 , 法
实施犯 罪行 为而 展开 的事 实调 查, 而“ 法庭 辩论 ” 也 要 围绕 着被 指 官最 常用 的量 刑方 法是 被称 为 “ 拍脑袋 ” 量刑 方法 的 “ 综合 估量
阶段 分离 出量 刑调 查、 辩 论程序 后 , 再 进一步 将有 关量 刑 的调 查 、
题 而 当辩护 人认 为有 充足 的理 由和证据 确信 被 告人 无罪 时 , 就 辩 论程 序结 合起 来一 并规 定在 定罪 程序 之 后 , 即形 成 先定 罪 、 后 0 这 一庭 审结 构符合 一般 逻 辑结 构 , 可 可 以为 被 告做 无罪 的辩护 。 但 在定 罪和 量 刑一 体化 模式 下 , 无罪 量刑 的 二阶 段庭 审结 构 。
但我 国除 了死 刑 复核之 外 , 并 没有 规定 独立 的死 刑量 刑 程序 , 并 性 , 例如 《 刑 法》 第2 3 2条规定 “ 故意杀 人 的, 处死 刑 、 无 期徒 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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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由于量刑的结果不仅关系到被告人 、被害人的切身利 益 ,还 关 系着 公 共 利益 能 否 实 现 的问题 量 刑 程 序独 立 化 能够 在 庭 审中全面展示人民法 院以量刑 的各种材料 ,扩大诉讼参与人 对量刑程序的参与程度 ,进而促使法官全面掌握量刑信息,和 理行 驶量 刑裁量 权 ,打到 司法 公 正的效 果 。 ( 3 )从 被 告 人 的辩 护 权 角 度 而 言 ,由 于定 罪 、量 刑 程 序 合 一 的审 理模 式 ,法庭 调 查 的重 点 是对 被 告 人 的行 为 的定 罪 问 题 ,而忽 略对量 刑情 节展 开 有效 的举证 、质 证和辩 论 。 ( 4) 从 保护 被 害人 的角 度 出发 ,在 那些 有 被害 人 的刑事 案 件 中 , 由于法 庭 没 有就 量 刑 问题 举 行专 门 的听证 程 序 ,无 法 像 英 美 法 国家那 样 设 置被 害 人 影 响陈 述 的量 刑 阶段 ,导 致被 害 方 别剥 夺 了参 与 法 庭 量刑 的过程 ,无 法 向法 庭 陈述 犯 罪 对 自身 所 造成 的各 种伤 害 后 果 和影 响 ,更 无 法 就量 刑 问题 发 表 意 见和 影 响法 院 的裁判结 论 。 四、我国量刑 程序 的构 建措 施 ( 1 ) 在 维持 现行 庭 审结 构 的基本 框 架 下 ,将 法庭 调 查 和辩 论 的程 序 一分 为 二 ,即在 原来 的庭 审 程序 之 下统 摄 “ 定 罪答 辩 程序 ”和 “ 量刑 答辩 程序 ”这两 个子程 序 。两者 必然 承前启 后 , 紧密衔 接 ,贯彻 连续 审理原 则 ,没有 特殊事 由不 得无故 中断 。 当 然,如果法官经 由第一子程序已经得出无罪论断 ,则直接跨越第 二子程序进入下一阶段。设立专门的 “ 量刑答辩程序”,使得控 辩对 抗原则 在定 罪及 量刑上 都能 得到更 加全 面 的贯彻 ,有利 于改 变 当前 庭 审模式 下量 刑问题 所受 的 “ 程 序挤 压” 局面进 一步 提高 被告方 的诉 讼地 位和 防御能 力 。这种 “ 相对 独立 ” 的量 刑程序 的 优 点在 于 ,既避 免 了增 加一 次开庭 可 能带来 司法 资源 的浪费 ,又 有利 于保障 被告方 辩护 权的充 分行 使 ,保 障程序 的正 当性 。 ( 2) 根 据被 告人 是 否认 罪 ,设计 不 同 的定 罪量 刑模 式 。在 被告 人 认 罪 的案 件 中 ,定 罪 程序 将 被 大大 简 化 ,诉 讼 的 主要 任 务 则 是 解决 量 刑 的 问题 ,可 以设 立 一套 具 体 的量 刑 程 序予 以解 决。在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中,首先通过现有的诉讼程序解决 被告 人 的 定罪 问题 ,如果 被 告 人被 确 定有 罪 ,随后 继 续 开庭 , 合议 庭则举 行量 刑 听证 ,并 最终 给出量 刑结 论 。 ( 3) 在 被告 人不 认 罪 的案件 中设 置 独立 的定 罪 法庭 和量 刑 法庭 以实 现量 刑 公 正 的 问题 。具 体 设 置 为 :在被 告 人 被确 定 有 罪以后 ,有定罪法庭做 出有罪判决 ,之后将该有罪判决以及案 卷材 料 移 交立 案 庭 。立 案 庭 应 当通 知公 诉 方 在合 理 期 限 内提 交 量 刑 建 议 书 ,在 收 到量 刑 建议 书之 后 ,并 将 有罪 判 决 以及 量 刑 建 议 书 转送 量 刑 法庭 。量 刑法 庭 收 到有 罪 判 决及 量 刑建 议 书 之 后 ,应 当对 已定 罪人 量 刑 问题 排 期 ,经 过 开 庭 审理 的程 序 解 决 已定 罪的量 刑 问题 。 参考 文献 :
3 . 实 现 法 律 的 实体 公 正
公 平 与 正 义 是 刑事 诉 讼 法 的 根本 价 值 所 在 ,也 是 构 建 整个 刑 事 诉讼 程 序 的基 石 ,所 有 的设 置 都要 以此 为 目标 。量 刑 裁决 直 观 的影 响着 社 会 公众 对 司法 公 正 的体 验 与 看 法 ,其 内容 的公 正 性正 是 司法公 正 的体 现 。 4 . 实现 法律 的 程序 公 正 我 国 现 在 的量 刑 十 分 不 透 明 ,根 本 不 能 在 程 序 上 实 现 公 【 1 1陈卫 ] 东. 《 定罪 与量刑程 序 分 离之 辫》 [ J 1 . 法制 日 报 正。 [ 2 陈瑞 华. 《 量刑 程序 中的理论 问题》 . 北 京 大学 出版社 ,2 0 1 1 年版 三 、 我 国量 刑 程序 的 构 建 必 要 性 随着我国司法实践 的发展 ,以定罪为 中心的庭审模式弊端 [ 3 ] 李玉 萍. 《 程 序正 义视 野 中的 量刑 活动研 究》 . 中国 法制 出版 逐 渐暴 露 出来 ,无 论是 理 论 界 还 是 司法 实 务 界 ,都 意 识 到 了量 社 ,2 0 1 0 年版 刑程序 的重要性。关于如何在刑事诉讼立法中建立和完善 我国 [ 4 】 宋英辉 . 《 刑 事诉 讼 法修 改 问题研 究》【 M】 . 中 国人 民公 安 大学 出 的量刑程序 ,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量刑程序应 该具有独立的地位 版社 ,2 0 0 7 年版 基本 达成 了共识 。 [ 5 ] 万 毅. 《 量刑 正 义的程 序之 维》 卟 刑 事 司法论坛 ,2 0 1 0 年5 月 ( 1 )在我 国的庭 审 模式 下 ,法 庭 的审 理 活动 主 要是 围绕定 作 者简 介 : ‘ 罪 问题 展 开 的 ,量 刑 问题 往 往 难 以得 到 应有 的关 注 而 被排 除在 李姜 男 ,1 9 8 9 年 出 生 ,男 , 黑 龙江 齐齐哈 尔人 , 吉林 大学 法律 法庭 审理 之 外 ,将 量刑 程 序 专 门独 立 出来 ,有 助 于 彰 显其 重 要 硕 士 研 究 生 。
行调查 、辩论 ,有利于法官全面掌握案件的各种信息 ,根据对 量刑事实及证据的合理性认定对被告人处以罚 当其罪的判决 ,
维护 司法 的公 正性 。 但 是 ,本 次 刑 事 诉 讼 法 对 于 构 建 独 立 的量 刑 程 序 只 是 做 了原 则 性 的规 定 ,从 司 法实 践 层 面 上来 看 还 是 存 在着 很 大 的不
摘 要 :新 《 刑 事诉 讼 法 》 的 颁布 对 于 我 国量 刑 程序 的构 建带来 了新的契机 ,由于我 国长期存在的定罪与量刑合一的审 判 模 式造 成 了很 多的 量 刑不 公 正 现 象 ,这 与 我 国建 设 法 治 国家 的 政 策相 违 背 , 因此 ,构 建 我 国独 立 的 量 刑程 序 是 依 法 治 国 的 需 要 也是 保 障人 权 的 重 要措 施 ,本 文 参 考各 专家 学者 的观 点结 合 我 国 的基 本 国情 提 出构建 我 国独 立 量刑 程 序 的 一 些建 议 ,以 期对 我国 的法 治进 步做 一 点贡献 。 关键 词 :量 刑 ;人权 保 障 ;程序 公正
足 。因此笔者准备借鉴外国的量刑程序 的优势立足我国的基本 国情 与司 法现 状谈 谈对 我 国独 立量 刑程 序 的构建 想法 。 二 、 我 国 量 刑 程 序 构 建 的价 值 1 . 人 权 保 障 量刑程序要保障量刑活动最终实体公正的实现,确保审判 机 关 根 据 犯 罪 的社 会 危 害性 和被 告 人 的人 身 危 险 性合 法 ,合 理 的科 处刑 罚 。 2 . 呼 应 国家刑事政策 制定量刑程序正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 ,符合 宽严相济的刑 事政策 ,能够使被告人得到合法合理的判决。
政 法论坛
‘‘

。 h 。 i ’ ’ g o ’ ’ n 。 。 g ‘ 。 ’ 。 。 。 f a ’ l v’ t 。 J a ‘ 。 。 n ’ d 。 J ‘ ‘ ‘ ‘ ‘ 。
论我国独立量刑程序的构建
李姜 男
( 1 3 0 0 0 0 吉林 大学 吉林 长春 )

地位 ,扭转我国 “ 重定罪 、轻量刑 ”的诉讼理念 ,促使司法机
关重 视量 刑 问题 。

பைடு நூலகம்
我国量刑程序 的现 状
在刑 事 诉 讼 领 域 ,由 于我 国刑 事庭 审程 序 的 一元 化 ,并 没 有 明确 区分 定 罪程 序 和 量刑 程 序 ,司 法 实践 中长 期 以来 存 在 的 “ 重 定 罪 、轻 量刑 ”的 思想 ,使 得 量刑 程 序 沦 为 定罪 程 序 的 附 庸 。在 审 判 活 动 中对 有 过 量刑 情 节 的 审理 并 不 以 公开 、对 抗 、 透 明 的方 式 进 行 ,导 致 量 刑程 序 的参 与 度 与公 开 性 不 足 ,最 终 可 能 产 生 因量 刑 的滥 用 而 滋 生 司 法 腐 败 以 及 司 法 不 公 正 的 现 象 。近 年 来 ,无论 是 理 论 界还 是 司 法 实务 界 ,都 对 审判 程 序 中 量 刑 不规 范 的问题 予 以越来 越 多 的关注 。 而新 刑 诉法 第 1 9 3 条 的规 定对 量 刑程 序进 行 了初步 原则 性 的 规定 ,有 利 于 改变 我 国庭 审模 式 下 对 量 刑 问题 不 公 开 ,不 公 正 的现 象 。要 求 人们 法 院 在 审 理案 件 时 不仅 要 对 与 定罪 有 关 的事 实和 证 据 进 行 调查 、辩 论 ,还 要 对 于 量刑 有 关 的 事 实 和证 据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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