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11
银行人员职业操守方案
银行人员职业操守方案银行人员作为金融行业中的从业者,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责任和职业操守。
银行人员的职业操守方案涉及到对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业务技能等方面的要求,是保证银行工作规范化、规范化和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一份银行人员职业操守方案的草案,旨在指导银行人员依据规范和道德要求从事工作。
一、遵守职业规范银行人员应该遵循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遵守银行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在工作中坚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自律等原则。
1. 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银行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行业、银行等层面的法律法规,并且对法律法规的修改和补充进行及时的了解和学习。
在工作过程中,银行人员还要遵守银行制度和规章制度,维护机密和保护客户隐私。
2. 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银行人员作为金融从业者,必须要遵守国际银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银行行为规范标准,以保证自身和银行在金融活动中的合法合规性和诚信度。
银行人员还要妥善处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在处理客户投诉、纠纷等方面避免产生不当的行为。
二、加强职业精神建设1. 爱岗敬业,精益求精银行人员应该对银行业务了如指掌,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水平,维护银行品牌形象,成为合格的金融产品销售员,并在工作中注重细节,精益求精。
与此同时,银行人员还要积极创造价值并专注于实现银行业务目标,增强职业信心和满意度。
2. 艰苦奋斗,不断创新银行人员必须具备艰苦奋斗和不断创新的精神,不仅在工作上如此,在生活中也要体现此种精神。
在金融业中仅仅是遵守规范是不够的,还必须发掘体制优势和产品优势,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这需要银行人员耐心地学习和实践,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利用其实力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三、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1. 建立全面的业务知识和技能银行人员要熟练掌握银行交易、结算、财务、信用和个人理财等方面的业务技能和知识。
银行人员还应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坚持不懈地提升在职业中所需的技能水平。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解读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解读银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核心,其从业人员对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和操守,银行业协会制定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以确保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依法从业,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对这一准则的解读:1. 忠诚和保守从业人员应忠诚于自己的职业、工作单位,对客户和银行负责。
忠诚表现为合理利用资源,保守风险,确保客户利益最大化。
银行业务需要维护客户的隐私和商业秘密,从业人员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2. 诚信和廉洁从业人员应诚实可靠,不得故意夸大、隐瞒真相,不得传播虚假信息。
廉洁要求从业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杜绝贪污受贿,防止行贿或接受贿赂,克服个人私利诱惑。
3. 勤勉和专业从业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严格执行业务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勤勉是工作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从业人员为客户提供高效服务的态度和能力。
专业要求银行职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4. 公平和公正从业人员在处理业务中应公正无私,不偏袒任何一方。
对待客户要平等对待,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公平合理的建议和服务。
相关决策和操作应不受个人关系和利益的影响,真实准确。
5. 保护客户权益银行从业人员应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理解客户需求,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和投诉,并及时处理客户的要求和投诉。
如果发现客户存在违法行为,应报告相关部门。
6. 诚实守信和规范行为从业人员应诚实守信,不得伪造、篡改重要文件和记录。
规范行为要求从业人员遵守银行业务规则、职业操守,不得从事违规操作、违法犯罪活动。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制定和遵守,有助于提高银行业的整体形象和信誉,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秩序。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深入理解、严格遵守这一准则,并将其作为工作的基本底线,以确保自己的行为与职业道德保持一致,为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
第.7.章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本章概要本章对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论述,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银行从业人员而言,了解银行从业人员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理解银行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是从事银行业务的一个基本条件。
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促进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章对银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论述,阐明了银行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的关系。
银行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表现为“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原则即“集体主义原则”在银行职业道德中的具体体现。
它贯穿于整个银行职业道德体系,并制约和影响着其一系列职业道德规范。
银行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在“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下,表现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守法规,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不谋私利;恪尽职守,专业胜任;客观公正,无私奉献”等具体的行为准则。
银行从业道德操守与银行从业法律是相互联系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商业银行调控手段。
7.1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表现为伦理经济,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作为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的银行从业人员也必须恪守其相对独特和具体的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重塑银行的道德约束,不仅是银行业防范道德风险的要求,也是商业银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员工职业素质、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的要求。
如何建立道德约束?道德不是自然生成的,法律的完善也不必然产生道德,必须通过强化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即制度性约束,从而搭起法律与道德的桥梁。
但管理的制度性约束并不必然升华为道德约束,只有有道德目标的管理、有道德教化的管理、有道德取向的管理才形成和固化为道德。
所以,我国的银行业必须明确道德建设的目标和内涵,在管理的制度化约束加强和细化的过程中,把道德目标和元素作为重要内容和取向,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具有民族文化内涵的独具特色的管理体系,要强化银行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明确职业操守,并在制度管理中子以规定、制约和强化。
银行 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从业人员是金融行业中的重要一环,对于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和客户利益保护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良好的职业操守则是银行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和职业道德准则。
首先,银行从业人员应该始终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
无论是在服务中还是在产品销售中,都要遵循诚信守信、客户至上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并积极回应客户的需求和反馈。
其次,银行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
在工作中,要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规定,不得以个人私利为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再次,银行从业人员要保持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
对于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提高,要持续更新和完善,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同时,要在工作中保持谨慎和诚实的态度,不得捏造虚假信息或误导客户,维护行业诚信和形象。
最后,银行从业人员应该注重团队协作和社会责任。
在团队合作中,要积极沟通、协调和支持,发挥个人的优势和作用,提高团队的整体效能。
同时,要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公益事业,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是其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银行业保持稳健发展和提升行业形象的基础。
银行从业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和谨慎,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客户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银行员工职业操守
“做好呢份工”
———不变的香港精神
• 专业服务,香港的最拿手出品; 专业精神,香港精神的精髓之一。
• 香港人对专业人士、专业精神的顶礼膜拜源于一个朴 素的道理:因为我专业,所以我自信,所以我拥有。 • 特首曾荫权宣布竞逐连任,拿这句俗话做了竞选口号。 社会上曾经议论纷纷,对手甚至借此攻击, “香港 的头号人物怎能只有这点追求?” • 实际上,这句话喊出了最精髓的香港精神 ——专业精神。
行 为 17 甘愿接受更繁重的任务、责任,别无怨言 18 在工作以外,不做有损于本公司名誉事情 19 只为本公司工作,不兼任其他公司的工作 20 对外界人士说有利于本公司的话 21 千方百计为公司客户提供超值满意服务 22 不用职权或以公司名义向客户牟取私利 23 为了完成工作,在工作时间以外, 自行加班加点 24 用业余的时间研究与工作有关的信息
新教徒的信仰:
造物主的神意已毫无例外地替 每个人安排了一个职业,人必须各 事其业,辛勤劳作。 工作是人的天职,是神的召唤, 是进入天堂的通行证。 只有辛勤的工作,才能确认自 己的人生价值。 人必须尊敬、尊崇、敬畏自己 的工作,以一种虔诚的心灵对待它。
《日常生活中的胡耀邦》中李锐谈胡耀邦:
——胡耀邦的产生,对中国党和人民是一个幸运。 ——他脱离了从古到今的专制意识,他的人格更趋 向于现代民主政治意义上的人格,不封闭, 用现代的话说,是和世界接轨。 ——当谈到美国时,耀邦很赞赏美国人民对劳 动的崇尚,他们不在乎自己是个总统还是个农 民,他们崇尚自己所做的这份工作。 ——他谈话时的神情,使我感受到一种升华, 他对劳动的崇尚,对自由的崇尚····
抓经济改革和建设的一手比较硬,抓制度 改革和思想道德建设的一手比较软。 在日常管理中,重员工的工作业绩,轻员 工的合规意识和道德规范。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控股、参股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学法、懂法、守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
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客观、真实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信息。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任职资格或能力,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制度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合规操作;对已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尚未发生但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客户自愿原则,不得从事违规揽存、低价倾销、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依法保护客户权益和客户信息。
从业人员应当对客户如实详细提示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切实保护客户权益;不得采取隐瞒或误导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权益。
从业人员应当执行首问负责制,诚待客户,语言文明,举止大方,提供优质服务。
从业人员不得因国籍、地区、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情况或其他因素等差异而歧视客户。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关爱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珍惜资源,抵制铺张浪费。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公私分明,秉公办事,不得谋取非法利益。
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单位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在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涉及本人、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时,主动汇报和提请工作回避。
2020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2020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附件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2020年9月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及依据】第二条【银行业从业人员】第二章职业操守第三条【爱国爱行】第四条【诚实守信】第五条【依法合规】第六条【专业胜任】第七条【勤勉履职】第八条【服务为本】第九条【严守秘密】第三章行为规范第一节行为守法第十条【严禁违法犯罪行为】第十一条【严禁非法催收】第十二条【严禁组织、参与非法民间融资】第十三条【严禁信用卡犯罪行为】第十四条【严禁信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第十五条【严禁内幕交易行为】第十六条【严禁挪用资金行为】第十七条【严禁欺骗信贷行为】第二节营业合规第十八条【遵守岗位管理规范】第十九条【遵守信贷业务规定】第二十条【遵守销售营业划定】第二十一条【遵守公平竞争原则】第二十二条【遵守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遵守出访管理规范】第二十四条【遵守外事接待规范】第二十五条【遵守离职交接规定】第三节履职遵纪第二十六条【贯彻“八项规定”、反“四风”】第二十七条【如实反馈信息】第二十八条【按照纪律要求处理利益冲突】第二十九条【严禁非法利益输送交易】第三十条【施行履职回避】第三十一条【严禁违规兼职谋利】第三十二条【抵制贿赂及不当便利行为】第三十三条【厉行勤俭节约】第三十四条【塑造职业形象】第三十五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和氛围】第四章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第三十六条【礼貌效劳客户】第三十七条【公正对待客户】第三十八条【保护客户信息】第三十九条【充分披露信息】第四十条【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第五章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第四十一条【接受、配合监管工作】第四十二条【遵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规定】第四十三条【协助有权机关执法】第四十四条【举报违法行为】第四十五条【服从应急安排】第四十六条【守护舆情环境】第六章强化职业行为自律第四十七条【接受所在机构管理】第四十八条【承受自律组织监督】第四十九条【惩戒及争议处理】第五十条【高管规范】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一条【参照适用】第五十二条【说明机构】第五十三条【抵触解决】第五十四条【施行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及依据】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XXX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在银行业内建立良好的清廉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XXX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XXX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范,制定本准则。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全文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全文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一、介绍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银行业从业人员作为银行运营的核心力量,他们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对于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和金融秩序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进行深入探讨,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二、职业操守的重要性职业操守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生涯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作为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养成对于提升业务水平、加强社会信任、保障金融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1.1 确立诚信为本的核心价值观银行业作为金融行业,呼唤诚信为本的核心价值观。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秉持诚信原则,坦诚待人,言行一致。
客户在与银行打交道时,往往会对银行从业人员的诚信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估。
只有通过长期的守信行为和高度的道德自律,银行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树立良好的声誉。
1.2 强调保护客户利益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直接与客户接触,承载着保护客户利益的责任。
从事金融服务的银行从业人员应当以客户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不得将个人利益置于客户的利益之上。
在销售和推荐金融产品时,要遵循合规规定,确保产品适合客户需求,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行为。
1.3 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银行业作为高度专业化的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广泛的金融知识。
作为银行的代表,从业人员不仅要了解银行产品和服务,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银行业从业人员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维护行业的良好运行。
三、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行为准则是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它不仅指导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而且体现了银行业的伦理价值和道德观念。
2.1 守法合规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维护银行业的法制环境。
他们不能参与违法违规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机密信息,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相关规定-兼职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第十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相关规定知识点:兼职● 定义: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所在机构有关兼职的规定。
● 详细描述:在允许的兼职范围内,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利用兼职岗位为本人、本职机构或利用本职为本人、兼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
利益输送是指利用本职为本人或兼职单位谋利,或者利用兼职为本人或本职单位谋利。
例题:1.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作为一家银行的部门总经理,孙某在当地企业家协会兼任顾问的行为()。
A.与银行业务不直接相关,因此可以不披露自己的兼职工作B.非盈利机构属允许范围内的兼职活动,可以把一半以上的时间用于此兼职工作C.非盈利机构属允许范围内的兼职活动,并应当向所在银行披露自己的兼职身份D.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的规定,必须停止兼职活动正确答案:C解析:银行业从业人员在非营利性组织中兼职并不取得报酬是允许的,但是应向所在机构披露兼职情况。
2.在遵循所在机构有关兼职规定的情况下,银行业从业人员处理兼职的问题时,应该注意()。
A.充分向所在机构披露兼职情况B.避免利益冲突C.避免利益输送D.避免信息交流E.避免任何报酬正确答案:A,B,C解析:在允许的兼职范围内,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利用兼职岗位为本人、本职机构或利用本职为本人、兼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
一般而言,银行业从业人员在机构内部有兼职是可以的,但应向所在机构披露兼职情况,应尽量避免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3.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所在机构有关兼职的规定,在允许的兼职范围内,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
不得()。
A.利用兼职岗位为本人谋取不当利益B.利用兼职岗位为本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C.利用本职岗位为本人谋取不当利益D.利用本职岗位为兼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正确答案:A,B,C,D解析:在允许的兼职范围内,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利用兼职岗位为本人、本职机构或利用本职为本人、兼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
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
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
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是指其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规范。
以下是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的一些重要原则:
1. 诚实守信:银行从业人员应当诚实守信,言行举止诚实无欺,并遵守职业道德的规定。
2. 保密责任:银行从业人员应当严守客户信息的保密责任,不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业务秘密。
3. 公平公正:银行从业人员应当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提供服务并进行业务处理,不得因个人或其他不正当因素而歧视或偏袒客户。
4. 专业素养:银行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技能,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并且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
5. 风险识别和防范:银行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识别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理,以保障客户的利益。
6. 责任担当:银行从业人员应当在履行职责和处理业务时认真负责,勤勉尽责,并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7. 遵守法律法规:银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8. 诚信经营:银行从业人员应当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欺诈手段等不正当方式获取利益。
9. 注重客户利益:银行从业人员应当以客户利益为重,尽力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
10. 建立良好的职业声誉:银行从业人员应当努力建立和维护
良好的职业声誉,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总之,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是其行为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遵守职业操守,才能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客户的信赖。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第10章《银行业从业人员操守》概述类别内容概念宗旨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职业行为:从业人员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履行特定岗位职责的行为。
职业操守:职业行为规范的总称。
2007年2月9日,银行业协会全体会员大会通过《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从业人员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指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及货币经纪公司也适用)工作的人员。
劳务派遣或外包公司委派到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也属此范畴。
适用范围银行业从业人员应遵守本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在从业生涯中恪守诚信、合规、尽职的职业价值理念。
第11章银行业从业基本准则准则内容诚实信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德正直,恪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守法合规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反商业贿赂承诺》及本职业操守等)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专业胜任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
勤勉尽职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公平竞争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准则内容熟知客户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监管规避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在业务活动中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规避金融、监管规定。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全文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银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储蓄、贷款、投资和支付等重要职能,是经济运行的支撑。
银行从业人员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代表,其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希望能对这个话题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
一、职业操守的内涵和重要性1.1 职业操守的内涵职业操守指的是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该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原则。
在银行业中,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诚实、守信、谨慎、审慎、公平、公正、敬业、守法的职业操守,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守则,维护商业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1.2 职业操守的重要性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息息相关。
只有遵守职业操守,银行从业人员才能够在金融活动中做到公正、公平,避免不当行为和违法操作,提高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维护金融市场的信誉,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二、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具体内容2.1 诚实守信银行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向客户和公众作出虚假宣传和虚假承诺。
在金融交易中要诚实守信,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取私利。
2.2 谨慎审慎银行从业人员应当谨慎审慎地对待金融交易,严格执行职业规范和操作流程,杜绝违规操作和过度冒险行为。
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要慎重对待,不得故意隐瞒风险,不得违规追求高收益。
2.3 公正公平银行从业人员应当做到公正、公平,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操纵市场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市场价格的形成和运行。
2.4 敬业守法银行从业人员应当热爱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违法违规,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为谋取私利违法犯罪。
三、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是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我们应当始终遵守以下职业操守,以维护银行业的声誉和客户的利益:
1. 诚信守信:我们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
我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如偷窃、贪污、受贿等。
2. 保护客户利益:我们要时刻关注客户需要,遵循客户最大利益的原则。
我们不得干涉客户的金融决策,不得将个人或其他利益置于客户利益之上。
3. 保密客户信息:我们要严格保密客户的个人和财务信息。
在业务操作中,不得泄露客户信息,防止客户面临安全和隐私的风险。
4. 公平竞争:我们要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扰乱市场秩序等。
5. 拒绝贿赂与利益冲突:我们要拒绝收受他人的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在与客户和供应商的业务往来中,要警惕利益冲突,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解决。
6. 持续学习和提升:我们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我们应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7. 高度责任心: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和客户。
我们要及时回应客户的需求和投诉,尽力解决问题,确保客户满意度。
8. 信息透明:我们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给客户,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性行为。
我们要鼓励客户主动参与决策,并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
9. 尊重与合作:我们要尊重客户、同事和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交流礼貌。
我们要遵守内部规章制度,与团队合作,共同促进银行的发展。
这些职业操守对于银行从业人员而言是基本的要求,我们应当严格遵守并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2011版)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控股、参股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学法、懂法、守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
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客观、真实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信息。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任职资格或能力,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制度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合规操作;对已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尚未发生但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客户自愿原则,不得从事违规揽存、低价倾销、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依法保护客户权益和客户信息。
从业人员应当对客户如实详细提示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切实保护客户权益;不得采取隐瞒或误导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权益。
从业人员应当执行首问负责制,诚待客户,语言文明,举止大方,提供优质服务。
从业人员不得因国籍、地区、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情况或其他因素等差异而歧视客户。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关爱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珍惜资源,抵制铺张浪费。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公私分明,秉公办事,不得谋取非法利益。
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单位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在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涉及本人、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时,主动汇报和提请工作回避。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试题[含参考答案解析]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在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人括号内,每小题1分。
1、制定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宗旨是“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B),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A.职业纪律B.职业行为C.职业操守D.职业道德2、银行业从业人员在无法确知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利益冲突或对如何处理利益冲突存有疑问时,应该按照内部规定向(?D)报告,寻求内部专业支持。
A.银监会B.所在机构负责人C.银行业协会D.上级主管3AC4(?B)。
ABCD.熟知业务处理流程5A.没有做到向客户充分提示风险B.由于历史上该产品确实没出过问题,也就不用向客户说明是否存在风险C.该人员是为了完成销售目标,对银行有利,所以是合理的D.以上说法都不对6、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做到授信尽职,但对申请贷款企业的授信尽职不应该包括(?D)。
A.了解该企业所处行业情况.B.如该企业申请担保贷款,应当了解担保物的情况C.了解客户所在区域的信用环境D.必须了解该企业总经理的个人信用卡消费情况7、工作人员发现同事在给客户介绍产品的时候刻意隐瞒了该产品的风险以实现销售目标,则该工作人员(?C)。
A.应当帮助同事隐瞒,以便增加银行销售额B.不管该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与自己无关,不应当过问C.应当及时提示、制止,并视情况向所在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D.应当立即向监管部门检举该同事的违规行为,不必事先提醒同事或向本行领导报告8、当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的处分有异议时,采取的正确行为有(?A)。
A.先按正常渠道反映与申诉B.偷拍窃听,积极收集对自已有利的证据C.立即向媒体公开披露所受冤屈D.以上方式都正确9、张某是银行的一名职员,一次偶然机会张某发现该银行以低于规定利率向客户发放贷款,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名银行业从业人员,张某认为(?D)。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概述与准则-标准答案
测试成绩:100.0分。
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单选题1. 以下关于《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宗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B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C完善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D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正确答案: C2. 从业人员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履行特定岗位职责的行为叫做:√A职业行为B职业道德C岗位行为D岗位道德正确答案: A3. 中国银行业发展中的不足表现在以()为核心的职业价值理念没有树立起来。
√A诚信、热情、敬业B诚信、合规、尽职C合规、尽职、上进D诚实、敬业、上进正确答案: B4.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以下不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是:√A中国银行B招商银行深圳分行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D中国农业银行正确答案: C5.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的监督。
√A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公众B国际金融机构、所在机构、社会公众C国际金融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公众D所在机构、行业自律协会、国际金融机构正确答案: A6. 被视为民法中的“帝王原则”,对银行从业人员提出较高要求的是:√A价值最大原则B客户至上原则C爱岗敬业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正确答案: D7. 银行从业人员应当守法合规,以下选项中不属于银行业从业人员需要遵守的范围的是:√A法律法规B国际惯例C行业自律法规D所在机构规章制度正确答案: B8. 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是:√A违规风险B法律风险C合规风险D经济风险正确答案: C9. 以下银行业从业人员的做法中,不符合其从业基本准则的是:√A以所在机构利润最大化为目标B切实履行岗位职责C勤勉谨慎D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正确答案: A10.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监督机构一般不包括:√A银监会B中国人民银行C国家外汇管理局D国务院正确答案: D判断题11.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所称的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在境内外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的通知-银协发〔2020〕120 号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通知
正文:
----------------------------------------------------------------------------------------------------------------------------------------------------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塑造共同价值观,加强行业自律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推动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经广泛征求和吸收会员单位意见,中银协修订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会员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并制定或修改实施细则。
《准则》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将具体内容反馈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陈婧奈滢滢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附件:《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2020年9月2日
——结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第二条[从业人员]本职业操守所称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适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从业基本准则第四条[诚实信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
第五条[守法合规]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专业胜任]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
第七条[勤勉尽职]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第八条[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第九条[公平竞争]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第三章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第十条[熟知业务]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第十一条[监管规避]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岗位职责]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做到:(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二)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三)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信息保密]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
在受雇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第十四条[利益冲突]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正确处理业务开拓与客户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潜在利益冲突:(一)在存在潜在冲突的情形下,应当向所在机构管理层主动说明利益冲突的情况,以及处理利益冲突的建议;(二)银行业从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购买其所在机构销售或代理的金融产品,或接受其所在机构提供的服务之时,应当明确区分所在机构利益与个人利益。
不得利用本职工作的便利,以明显优于或低于普通金融消费者的条件与其所在机构进行交易。
第十五条[内幕交易]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机构允许范围以外的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方面的建议。
第十六条[了解客户]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了解客户账户开立、资金调拨的用途以及账户是否会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况。
同时,应当根据风险控制要求,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业务单据及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反洗钱]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熟知银行承担的反洗钱义务,在严守客户隐私的同时,及时按照所在机构的要求,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第十八条[礼貌服务]银行业从业人员在接洽业务过程中,应当衣着得体、态度稳重、礼貌周到。
对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尽量满足,对暂时无法满足或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应当耐心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谅解。
第十九条[公平对待]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或残障及业务的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方面的差异而歧视客户。
对残障者或语言存在障碍的客户,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
但根据所在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契约而产生的服务方式、费率等方面的差异,不应视为歧视。
第二十条[风险提示]向客户推荐产品或提供服务时,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规定要求,对所推荐的产品及服务涉及到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进行充分的提示,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答复,不得为达成交易而隐瞒风险或进行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不得向客户做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有关规章制度的承诺或保证。
第二十一条[信息披露]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明确区分其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和由其所在机构自担风险的产品,对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以明确的、足以让客户注意的方式向其提示被代理人的名称、产品性质、产品风险和产品的最终责任承担者、本银行在本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等必要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授信尽职]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规定和所在机构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客户所在区域的信用环境、所处行业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担保物的情况、信用记录等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和授信后管理。
第二十三条[协助执行]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熟知银行承担的依法协助执行的义务,在严格保守客户隐私的同时,了解有权对客户信息进行查询、对客户资产进行冻结和扣划的国家机关,按法定程序积极协助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不泄漏执法活动信息,不协助客户隐匿、转移资产。
第二十四条[礼物收送]在政策法律及商业习惯允许范围内的礼物收、送,应当确保其价值不超过法规和所在机构规定允许的范围,且遵循以下原则:(一) 不得是现金、贵金属、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违反商业习惯的礼物;(二) 礼物收、送将不会影响是否与礼物提供方建立业务联系的决定;或使礼物接受方产生交易的义务感;(三) 礼物收、送将不会使客户获得不适当的价格或服务上的优惠。
第二十五条[娱乐及便利]银行业从业人员邀请客户或应客户邀请进行娱乐活动或提供交通工具、旅行等其他方面的便利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 属于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以内,并且在第三方看来,这些活动属于行业惯例;(二)不会让接受人因此产生对交易的义务感;(三)根据行业惯例,这些娱乐活动不显得频繁,且价值在政策法规和所在机构允许的范围以内;(四)这些活动一旦被公开将不至于影响所在机构的声誉。
第二十六条[客户投诉]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耐心、礼貌、认真处理客户的投诉,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客户至上、客观公正原则,不轻慢任何投诉和建议;(二)所在机构有明确的客户投诉反馈时限,应当在反馈时限内答复客户;(三)所在机构没有明确的投诉反馈时限,应当遵循行业惯例或口头承诺的时限向客户反馈情况;(四)在投诉反馈时限内无法拿出意见,应当在反馈时限内告知客户现在投诉处理的情况,并提前告知下一个反馈时限。
第四章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事第二十七条[尊重同事]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事,不得因同事的国籍、肤色、民族、年龄、性别、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或身体健康或残障而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和侵害。
禁止带有任何歧视性的语言和行为。
尊重同事的个人隐私。
工作中接触到同事个人隐私的,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尊重同事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果,不得不当引用、剽窃同事的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贬低、攻击、诋毁。
第二十八条[团结合作]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树立理解、信任、合作的团队精神,共同创造,共同进步,分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二十九条[互相监督]对同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予以提示、制止,并视情况向所在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监管部门、司法机关报告。
第五章银行业从业人员与所在机构第三十条[忠于职守]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和所在机构的各种规章制度,保护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自觉维护所在机构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十一条[争议处理]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的纪律处分有异议时,应当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申诉。
第三十二条[离职交接]银行业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所在机构的财物、工作资料和客户资源。
在离职后,仍应恪守诚信,保守原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三十三条[兼职]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所在机构有关兼职的规定。
在允许的兼职范围内,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利用兼职岗位为本人、本职机构或利用本职为本人、兼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
第三十四条[爱护机构财产]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和使用所在机构财产。
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保障制度,保护所在机构财产,合理、有效运用所在机构财产,不得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用途,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害、浪费、侵占、挪用、滥用所在机构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费用报销]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外出工作时应当节俭支出并诚实记录,不得向所在机构申报不实费用。
第三十六条[电子设备使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关于电子信息技术设备使用的规定以及有关安全规定,并做到:(一)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安全防护系统,不在电子设备上安装盗版软件和其他未经安全检测的软件;(二)不得利用本机构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浏览不健康网页,下载不安全的、有害于本机构信息设备的软件;(三)不得实施其他有害于本机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媒体采访]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所在机构关于接受媒体采访的规定,不擅自代表所在机构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擅自代表所在机构对外发布信息。
第三十八条[举报违法行为]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行业公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揭露,同时有权利、义务向上级机构或所在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直至国家司法机关举报。
第六章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第三十九条[互相尊重]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发表贬低、诋毁、损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声誉的言论,不得捏造、传播有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谣言,或对同业人员进行侮辱、恐吓和诽谤。
第四十条[交流合作]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参加学术研讨会、召开专题协调会、参加同业联席会议以及银行业自律组织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行业内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四十一条[同业竞争]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同业间公平、有序竞争原则,在业务宣传、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四十二条[商业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泄露本机构客户信息和本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以及新的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和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窃取、侵害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