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流程制度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制度[3]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制度一、引言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常见的情况。
在项目进行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或者需要进行工程洽商。
为了确保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透明性、合理性和规范性,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审批制度。
二、设计变更审批制度2.1 审批流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流程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提交变更申请: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提交变更申请,并附上变更说明、变更方案和相关技术文件等。
2.内部评审:由设计部门组织内部评审,对变更申请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审批。
3.外部评审:若变更申请通过内部评审,将组织外部专家对变更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决策审批:由项目管理部门或者项目决策委员会审批变更申请,根据评审结果和项目情况作出最终决策。
5.变更实施:经批准后,设计部门开始进行变更实施,并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告给项目管理部门。
2.2 变更申请的要求在提交变更申请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变更说明:清晰描述变更的原因、目的和影响,以及对原设计的具体调整内容。
2.变更方案:提供详细的变更方案,包括技术、施工方法、材料等方面的调整。
3.技术文件:提交变更所需的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计算书、测试报告等。
2.3 审批标准在审批设计变更时,可以参考以下标准:1.安全性:变更后的设计方案应能够满足工程的安全要求,不会产生安全隐患。
2.经济性:变更后的设计方案应能够在可控的成本范围内完成,并不会对工程造成过大的经济损失。
3.可行性:变更后的设计方案应考虑项目的实际可行性,并不会对工期、质量等方面产生过大的影响。
4.合规性:变更后的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不会违反任何规定。
三、工程洽商审批制度3.1 审批流程工程洽商的审批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1.提交洽商申请:施工单位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洽商申请,并说明洽商的内容和目的。
2.预审:项目管理部门对洽商申请进行初步评估,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审批,并指定洽商负责人。
工程变更制度流程
工程变更制度流程一、工程变更的定义及分类工程变更指的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导致原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行为。
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工程变更通常分为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材料设备变更和其他变更四大类。
二、工程变更的提出1. 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需经过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审核同意。
2. 施工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需经过业主、设计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核同意。
3. 材料设备变更:由供应商或施工单位提出,需经过业主、设计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核同意。
4. 其他变更:由业主、设计、施工或其他相关方提出,需经过相关各方共同审核同意。
三、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1. 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发起方应详细阐述变更原因、内容、预期效果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交书面变更申请。
2. 初步评审: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相关方对变更申请进行初步评审,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技术审查:设计单位对变更内容进行技术审查,确保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
4. 成本估算:施工单位或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对变更内容进行成本估算,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5. 审批决策:业主单位综合考虑变更的技术可行性、成本影响和项目整体利益,作出是否批准变更的决策。
6. 正式批复:监理单位根据业主单位的决策,出具正式的工程变更批复文件。
四、工程变更的实施1. 变更通知:监理单位将批准的工程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至设计、施工等相关方。
2. 修改设计与施工图纸: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变更内容,修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3. 实施变更:施工单位按照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实施工程变更。
4. 监督检查: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变更内容的正确执行。
五、工程变更的结算与归档1. 变更结算: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编制变更结算报告,提交给监理和业主单位审核。
2. 审核确认:监理单位对变更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变更工程量的准确无误。
3. 最终支付:业主单位根据审核确认的变更结算报告,进行最终的工程款项支付。
建设单位(甲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工程基本建设需要,加强投资控制,严格变更管理,明确变更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二条工程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自设计单位交出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需要变更原设计时,按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条工程设计变更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本着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施工进度需要的原则进行。
变更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以及本工程和相关后续工程施工进展情况,避免造成设备、材料的积压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部要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建立变更台账,按月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五条为及时、正确地处理变更,设计单位应派人常驻现场。
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通力协作,及时处理变更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职责第六条工程相关主体任何一方认为设计图纸不适应工程实际情况时,均可向监理提出工程设计变更申请。
所提工程变更方案须有利于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和降低造价。
第七条各相关单位职责(一)监理单位:接纳并组织工程变更的初审(邀请工程部代表、设计代表参加)。
总监签署预审意见,上报工程部。
(二)设计单位:参加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和特殊情况下的工程变更,提出设计单位意见,并向工程部提交变更设计文件。
(三)工程部:归口管理工程变更的办理工作;负责工程设计变更立项和备案的登记与确认;负责工程设计变更数量的核实;负责组织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
(四)财务审计部:归口管理工程设计变更的评估工作,具体负责变更费用的评估、单价的核实、清单的调整和管理,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经济变更签证表》的审核。
第四章工程设计变更工作程序第八条工程设计变更工作程序(一)提议单位填写《工程设计变更审批表》,上报项目监理单位;(二)项目监理单位召集代建、施工、设计单位及现场项目管理工程师进行预评,并在《工程设计变更审批表》上填写意见后上报工程部;(三)工程部会同规划设计部、财务审计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变更进行评审,并填写评审意见后报指挥部;(四)根据指挥部批复意见,工程部签发《项目设计变更单》;(五)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指挥部批复意见、工程部《项目设计变更单》、设计变更图纸,签发《工程变更令》;(六)施工单位收到项目监理部签发的《工程变更令》后,可实施工程变更;(七)工程设计变更纪录的内容均应符合合同文件及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表述准确、图示规范。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应遵循合法、合理、科学、安全的原则,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应建立健全审批制度、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变更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审批与管理第五条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具体包括:(一)建设单位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设计变更申请;(二)项目审批部门对设计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三)项目审批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并向建设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审批意见。
第六条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三)设计变更的理由、范围、内容、影响及方案;(四)设计变更的依据;(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七条项目审批部门应在接到设计变更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日。
第八条项目审批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监管,对变更过程进行全面跟踪,确保变更工作的合规进行。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变更审批意见进行施工,不得擅自调整设计文件。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责任与追究第十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承担设计变更的责任。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审批的;(二)超越审批权限进行设计变更的;(三)未经审批部门同意,擅自调整设计文件的。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的;(二)设计文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其他违反设计规范的行为。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及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
规定了设计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的管理。
2.1 项目工程部负责设计变更的归口管理,负责设计修改的内容、工作量确认,批准小型设计变更。
2.2 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变更的通知或者变更设计的请求后,负责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确认。
2.3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原因、内容、工作量的审核,以及收发和最终实施结果的封闭管理。
闭环后提交项目部文秘登记存档。
2.4 项目总经理负责普通设计变更的批准和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核,按合同的约定审批执行。
2.5 项目财务部负责因设计修改而发生的合同约定认可的费用变化的确认。
设计变更普通由以下原因引起:3.1.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者设计内容深度不够,而不能按图施工。
3.1.2 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设计。
3.1.3 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彻底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确需变更材料。
3.1.4 业主要求的变更设计。
3.1.5 施工错误造成有关图纸需要修改。
3.1.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等原因要求修改。
3.1.7 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3.2.1 第一类:小型设计变更修改后不涉及到原来设计的原则,不影响质量与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环境保护、整洁美观,不增减结算费用的修改事项。
3.2.2 第二类:普通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修改的项目。
3.2.3 第三类:重大设计变更改变了技术标准和原设计方案,即: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原材料以及设备的代用等设计修改项目,或者费用超过3.3.1 设计变更的提出可以由业主工程部和设计、施工、调试、设备、监理等单位等提出。
运行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均通过项目工程部提出。
3.3.2 业主、施工、调试、监理单位等提出设计变更,均须以《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形式提交项目部。
由项目部对变更内容提出审核意见。
3.3.3 设备创造单位提出的需要变更以联系单形式通知项目部,必要时转送相关单位。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997字)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
各项目部/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
2.设计变更分为三种2.1.小型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2.2.普通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削弱部件强度(性能),不影响部件的质量和工艺,不影响生产运行和经济性,一次变更工程费用在1万元~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设计变更。
2.3.重大变更: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
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
(一次变更经济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3.设计变更审批手续3.1.在工程施工中,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事项,由项目部以《工程联系单》向工程监理提出;3.2.因施工需要所提出的小型及普通设计变更,由项目部直接向监理提出,重大的设计变更必须由项目部事先报公司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按3.1.条执行。
3.3.设计下达的小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4.设计下达的普通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并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5.设计下达的重大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当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设计变更和总概算的修改应由原审批单位进行审批。
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6.小型和普通设计变更可按签证后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实施,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收到原件后方能实施。
4.设计变更单及有关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工程、质量、物资、计划经营)。
5.设计变更实施后,项目部应以设计变更反馈单的形式形成设计变更闭环管理。
6.凡有关变更的文件资料,如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书,变更后的施工图纸、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均应交资料员妥善完整保管,并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移交。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设计变更范围1. 设计变更包括下列范围:(1)因设计图纸缺陷、清单缺项漏项和隐蔽工程等原因,确需办理签证或进行设计变更的;(2)非乙方原因的设计变更造成已施工工程的返工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3)重大设计变更,包括变更设计规模、设计原则、工艺系统、主要结构、总体布置以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代用等;(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变更;(5)其他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事项。
2. 设计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程序到位的原则。
三、设计变更程序1. 设计变更的提出(1)一般设计变更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2)重大设计变更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必要时由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组织专题讨论。
2. 设计变更的审批(1)一般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核签或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交设计监理审签确认,建设单位审批后发各有关单位执行;(2)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交建设单位审批。
当变更原初步设计审定的内容时,报请原审批单位批准。
3. 设计变更的执行设计变更批准后,由建设单位下发各有关单位执行。
四、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和提交1. 设计变更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设计变更说明,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效果等;(2)设计变更图纸,包括变更后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说明;(3)设计变更费用预算,包括变更项目的费用估算和计算依据;(4)设计变更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影响分析;(5)其他相关资料。
2. 设计变更文件应由设计单位编制,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审批。
五、设计变更的监督和检查1. 设计变更执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设计变更的实施符合批准的变更文件要求。
2. 设计变更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对设计变更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工程 设计 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依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变更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的程序和流程,确保设计变更合理、可行、及时、完整及有效控制设计变更的范围和影响。
本制度依据《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可行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变更等。
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1.设计变更提出1.1 当设计单位或业主方对工程设计提出变更时,应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包括设计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分析等相关资料。
1.2 设计单位应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变更的必要性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形成初步意见。
2.设计变更评审2.1 设计单位将初步意见提交给业主方,并进行沟通和确认。
2.2 设计单位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变更评审,包括对变更内容的技术可行性、影响分析等进行评估。
2.3 设计单位将评审结果提交给业主方,业主方审查并决定是否通过变更。
3.设计变更实施3.1 设计单位经过业主方确认变更后,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并确保相关设计人员理解和遵守变更内容。
3.2 设计单位应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进行沟通,确保设计变更的顺利实施。
3.3 设计单位应及时更新变更后的设计文件,并将变更后的文件提交给相关单位备案和存档。
4.设计变更追踪4.1 设计单位应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台账,记录设计变更的整个过程,包括申请、评审、实施等环节的情况。
4.2 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分析设计变更的原因和后果,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程设计提供参考。
四、设计变更管理的注意事项1.设计变更应尽量避免对工程造成重大影响,确保工程设计整体的合理性和系统性。
2.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变更管理流程操作,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设计变更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设计单位应加强与业主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设计变更的顺利实施。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规范与流程优化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规范与流程优化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规范和流程优化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探讨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规范以及如何优化流程,以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一、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规范1. 设计变更的定义和范围设计变更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应该明确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属于设计变更,以避免产生混淆和不必要的争议。
2. 变更管理责任建立明确的变更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个项目参与方在设计变更管理中的责任和权利。
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职责划分,以确保设计变更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
3. 变更管理流程建立规范的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包括变更提出、评审、批准、实施和验收等各个环节。
应该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和流转要求,以确保变更管理的流程规范和高效。
4. 变更管理文件和记录制定相关的变更管理文件和记录,包括设计变更申请书、变更评审记录、变更批准文件等。
这些文件和记录应该详细记录各个变更环节的信息和决策过程,以便于后续的追溯和审计。
二、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的优化1. 提前介入和风险评估设计变更管理应该从项目初期就引入,与工程设计的各个环节紧密结合。
在设计前期,应该开展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前期调研,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设计变更的可能性和风险。
2. 设计变更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设计变更管理信息系统,对设计变更的申请、评审、批准、实施和验收等流程进行全面的数字化管理。
通过信息系统的支持,可以提高变更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强化沟通和协调机制设计变更管理需要各个参与方之间的充分沟通和协调。
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协调机制,确保各方能够及时了解变更需求、提出问题和解决方案,以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4. 变更控制和风险管理设计变更管理应该加强对变更的控制和风险的管理。
对变更申请进行严格的评估和审查,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金明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施工现场签证引起旳造价变化, 是影响工程造价旳重要可变因素之一, 也是工程造价控制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旳重要对象。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影响造价旳可变因素, 对施工过程中也许浮现旳变化因素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验准, 变被动应对为积极控制, 严格管理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 明确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旳内容、程序, 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金明公司各资源整合矿井遵循本措施执行。
第二章合用范畴及基本规定第三条凡金明公司范畴内以可调价格方式签定工程价款合同旳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维修等建筑安装工程均遵循本措施规定。
第四条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现场签证是反映在合同价基础上因工程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旳工程造价增减调节量。
因此, 工程动工前, 必须有经金明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后旳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第五条凡以招标方式拟定工程价款总价包干旳工程, 若合同商定设计变更和施工现场签证不调节价款旳工程, 也必须对施工过程中旳变化签证, 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作为工程质量认证、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项目后评估等旳根据。
第六条承包合同无论以何种方式签定合同价款, 都必须在合同中附有工程量清单、材料用量及材料价格;金明公司管理旳工程项目, 承包合同必须经生产调度部审核认定符合规定后方可签定。
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告知单和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规范填写, 不得随意涂改, 有关人员须签订具体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附表1.附表2)第八条工程设计文献一经审定批准, 任何矿井或个人不得随意变化。
若需变动, 须按照本措施旳规定办理。
第九条施工现场签证必须坚持既验质又验量旳原则, 把好质和量双重关。
第十条规定各矿井加强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旳管理, 健全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现场签证台帐, 按月对各类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旳项目、因素、工程量、费用增减额进行记录分析, 并及时做好补充预算, 严格控制投资。
设计单位变更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设计变更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可控,提高设计质量,降低设计成本,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设计单位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工作。
三、变更管理原则1. 实事求是:设计变更应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 安全第一:设计变更应遵循安全、可靠、适用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合理控制:设计变更应尽量减少工程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4. 及时沟通:设计变更过程中,应保持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的及时沟通。
四、变更管理流程1. 设计变更申请(1)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2)设计单位接到变更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 设计变更评审(1)设计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2)评审意见经设计单位领导批准后,形成设计变更文件。
3. 设计变更审批(1)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单位内部审批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2)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返回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
4. 设计变更实施(1)设计单位将变更后的设计文件发送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根据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等工作。
五、变更管理要求1. 设计变更申请应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影响等。
2. 设计变更评审应严格审查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保变更符合设计原则和安全要求。
3. 设计变更审批应遵循内部审批流程,确保变更的合规性。
4. 设计变更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变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责任与奖惩1. 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变更工作有序进行。
2. 设计单位对违反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罚。
3. 对在变更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工程建设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设计变更的管理,提高设计变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
三、工程设计变更的定义工程设计变更是指在设计阶段由于工程建设的需要而对设计内容、图纸或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的行为。
四、设计变更的分类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程度,设计变更可分为主观设计变更和客观设计变更。
主观设计变更是指设计方案变更或设计要求变更等。
客观设计变更是指由于客观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如工程要素的变化、规划调整等。
五、设计变更的流程1. 设计变更的发起设计变更的发起可以由业主方、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
发起设计变更需提供详细的变更内容及理由,并在相关文件中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2. 设计变更的审核设计变更的审核由设计单位负责,审核内容包括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影响范围等。
设计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3. 设计变更的确认设计变更经审核合格后,由业主方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变更确认书,明确变更内容、变更费用、工期变更等事项。
4. 设计变更的实施设计变更实施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确保实施过程中不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并保证设计变更的质量和安全性。
5. 设计变更的验收设计变更完成后,由设计单位进行验收,确认设计变更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6. 设计变更的归档设计单位应将设计变更相关文件进行归档保存,供后期查询和备案使用。
六、设计变更的管理要求1. 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办理,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 设计变更需经过设计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内容。
3. 设计变更过程需及时记录和备案,确保设计变更过程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4. 设计变更费用应合理确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5. 设计变更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确保设计变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七、责任与处罚对于违反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甲方)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制度
建设单位(甲方)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制度建设单位(甲方)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制度1. 总则1.1 背景鉴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为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甲方单位需对工程设计变更进行严格审查,以保障项目总体目标的达成。
1.2 目的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职责和权限,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
1.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甲方单位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及修缮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工作。
2. 组织架构2.1 设立审查小组甲方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小组,负责项目设计变更的审查工作。
审查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背景和项目管理经验。
2.2 审查小组成员审查小组成员可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等。
成员名单应在项目启动阶段确定,并书面通知项目各相关方。
3. 审查流程3.1 变更提出工程设计变更由项目乙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并提交《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及相关支持文件。
3.2 初步审查项目乙方对设计变更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合规性,并将审查结果提交审查小组。
3.3 审查小组审查审查小组对设计变更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对项目进度和投资的影响等。
3.4 审查决定审查小组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并将审查意见和相关决策信息反馈给项目乙方。
3.5 变更实施若审查小组同意设计变更,项目乙方应按照审查意见和要求进行变更实施,并跟踪变更实施情况,确保变更目标达成。
4. 审查文档管理4.1 审查文档审查小组应保存所有设计变更审查相关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审查意见、决策记录等。
4.2 审查记录审查小组应对每次审查会议进行记录,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审查内容、审查意见等。
5. 责任与奖惩5.1 责任规定审查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审查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设计变更制度 上海
设计变更制度一、变更申请与审批1.设计变更申请应由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提出,并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
2.《设计变更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影响分析、涉及方沟通与协调、审批意见等。
3.设计变更申请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审批: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项目负责人审核→设计单位审查→主管领导审批→项目经理批准。
二、变更原因与影响分析1.设计变更原因应包括以下方面:设计错误、设备或材料问题、施工中的问题、客户变更需求等。
2.设计变更影响分析应对变更对工程进度、投资成本、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变更设计审查1.设计审查应由专业设计人员或专家组进行,以确保变更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设计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审查变更设计的合规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施工可操作性等。
3.经审查同意的变更设计应按规定签署审批意见,并正式下达变更通知。
四、变更执行与监督1.变更执行应严格按照变更通知的要求进行,确保变更内容的准确实施。
2.变更执行过程中,应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解决。
五、变更记录与资料管理1.设计变更制度应对变更记录和资料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2.变更记录和资料应包括《设计变更申请表》、审批意见书、变更设计图纸、现场照片/录像等相关资料。
3.变更记录和资料应按规定归档保存,以备查阅和追溯。
六、变更涉及方沟通与协调1.设计变更涉及方应包括业主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
2.在设计变更过程中,应保持与涉及方的及时沟通与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和意见一致。
3.沟通与协调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按照审批流程进行报批和下达。
七、变更预防与风险管理1.设计变更制度应对变更预防和风险管理作出安排。
2.预防措施应包括加强设计审查、提高设计质量、优化设计方案等。
3.风险管理应制定应对可能出现的变更风险的措施,以降低潜在损失和风险。
工程设计方案变更规定
工程设计方案变更规定为了更好地规范工程设计方案的变更流程,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制定以下工程设计方案变更规定。
一、变更的定义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是指在工程设计阶段,因为设计目标、技术要求、材料供应、环境因素等原因,需要对已经形成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二、变更的分类1. 内部原因变更:指由于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发现的误差或者不当设计,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正。
2. 外部原因变更:指由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部门等外部因素导致的设计方案变更,如环境要求、法律法规变化等。
3. 紧急情况变更:指由于突发情况导致的设计方案变更,如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
4. 其他原因变更:指其他未涉及的原因导致的设计方案变更。
三、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程序1. 提出变更申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者其他相关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影响。
2. 初审阶段:设计单位对变更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需要变更,并对变更内容进行初步评估。
3. 审批阶段:设计单位将初审通过的变更申请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者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确定变更方案。
4. 设计调整:设计单位根据审批通过的变更方案,进行设计调整,并重新编制相关设计文件。
5. 报审和确认:设计单位将调整后的设计方案报送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认,确认通过后可以执行。
6. 资料归档:将设计变更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并保留备案。
四、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管理1. 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的程序和责任人,确保变更流程有序进行。
2. 设计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变更档案管理制度,保留相关的变更申请、审批文件、设计调整文件等资料,并做好保密工作。
3. 设计单位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沟通解决变更过程中的问题。
4. 设计单位要加强对设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设计水平和规范设计行为,减少变更的发生。
五、变更的风险控制1. 设计单位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设计,减少变更的发生。
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及工程联络等管理制度及流程
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及工程联络等管理制度及流程一、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及流程:1. 设计变更管理目的: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安全可靠和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效益。
2. 设计变更管理流程:(1)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在接到委托方设计责任人的设计文件后,应立即审查相关文件及技术要求,并及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性意见。
(2)设计责任人在审查货物或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反馈意见后,确定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制定合理的变更方案。
(3)设计变更方案需按照流程及时报送相应单位审核,并收到审核意见后进行调整、确认及签字。
(4)经过审核并获得批准后,设计变更方案需及时更新和处理涉及的所有文档和设计文件。
(5)变更后的设计方案应发布相关通知或其他相关文件,确保所有执行人员和相关人员都及时了解变更内容和实施办法。
3.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建立负责各部门设计变更施工的专业团队或工作组,并明确相应工作职责及权限。
(2)实施规范化的设计变更流程,对所有设计变更的事项均进行记录、备份和检查。
(3)建立设计变更数据共享、分析和评估机制,定期评估设计变更的质量、效率和成本。
二、材料代用管理制度及流程:1. 材料代用管理目的:确保施工中的材料质量和技术性能满足设计要求,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2. 材料代用管理流程:(1)在采购材料前,要对材料的质量和性能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确认,缩小代用范围,最终有明确的代用选择。
(2)采购材料前,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提供明确的材料质量和性能特性,并明确能够满足原设计要求的代用材料。
(3)进行材料代用时,应前往设计单位征求意见,确保代用材料的性能可以满足设计要求,并获得书面确认。
(4)选择代用材料后,材料采购人员需提交书面请求代用材料审批,并经过质量、技术及安全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确认。
(5)施工过程中,对代用材料的使用应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代用材料的质量稳定和符合要求。
3. 材料代用管理制度:(1)建立严格的材料代用审批标准和流程,杜绝随意性代用现象,确保代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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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董事长(总经理):
3.7.1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
3.7.2审批重大设计变更;
4.相关流程:
4.1项目管理部、工程部、销售部、开发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1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或销售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4.3对于已经从技术角度、经济合理性确认可以实施的变更项目,由工程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在三日内报分管副总,分管副总在一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
4.4所有变更必须由提出部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按流程审批,对于没有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的设计变更,其他部门不予受理;
4.5开发部在接到《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后一般情况下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估算。施工单位在收到甲方批准的《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实施完成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管理部负责人对变更项目的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签字认可后,应在工程变更内容完成后7天内将预算书报建设单位开发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部→工程部→开发部)。开发部在每月20日前与施工单位核对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发生且已有回执的设计变更单所涉及的费用,核对后的费用进入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变更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未向建设单位开发部报送预算书并进行核对的,以开发部单方面计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若设计变更减少工程费用的,可以在工程款计量支付中直接核减。
3.3.2 受理销售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3.3.3 指导与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设计变更相关手续;
3.4 开发部:
3.4.1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3.4.2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3.4.3 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
3.5 工程总工办: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总工办、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 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3.1.2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3.2销售部:
3.2.1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
3.2.2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3.3 工程部:
3.3.1配合总工办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配合总工办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
1.2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1.3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1.4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2.1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五条 设计变更单由项目管理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金福花园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JF-1-JZ-1-1),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 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流程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2.2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2.3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2.4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2.5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2.6客户提出的变更;
3.相关部门职责:
3.1项目管理部:பைடு நூலகம்
3.1.1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办理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3.5.1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
3.5.2 审核所有变更技术的合理性;
3.5.3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
3.5.4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
3.6 分管副总:
3.6.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
3.6.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
3.6.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
4.2项目管理部、工程部提出的《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填写完成后,转至总工办,总工办需要对变更进行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等进行审核和完善,明确变更实施可行性,时间不能超过2天,如需要设计院出具方案,则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转至开发部进行费用估算,时间不能超过1.5天,开发部有对变更经济性进行审查和提出建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