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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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单位

创建文明单位

创建文明单位概述在现代社会中,单位作为一个重要的组织形式,承载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责任。

创建一个文明单位既是对企事业单位合理管理的要求,也是对员工行为规范的要求。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如何创建一个文明单位,包括文化建设、制度建设、行为规范和员工培养。

文化建设文化建设是创建一个文明单位的基础。

一个具有良好文化的单位,能够凝聚人心、塑造单位形象,为单位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以下是一些建设文明单位的重要文化要素:1. 价值观价值观是一个单位文化建设的核心。

明确单位的核心价值观念,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能够使员工意识到他们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个人利益,更是为了单位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单位可以通过组织文化培训、宣传媒体等形式来传递和弘扬核心价值观。

2. 信任和公平建立信任和公平的氛围,是一个文明单位的重要标志。

单位领导要以身作则,讲求公平,建立公正的评价体系,让员工感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

此外,建立一个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工作环境,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3. 激励和奖励机制良好的激励和奖励机制是鼓励员工创新和积极工作的重要手段。

单位可以通过设立优秀员工奖、创新奖等,鼓励员工勤奋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创建一个文明单位的基础。

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以下是一些建设文明单位的重要制度要素:1. 行业规范和制度制定行业规范和制度是文明单位的重要基础。

单位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并建立健全的执行机制。

2. 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建立明确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提供有效的决策和执行机制。

这样可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决策和执行层面的纠纷。

3. 防止腐败和不端行为建立预防腐败和不端行为的制度,包括建立举报渠道、规范用人行为、提供廉政教育等。

这样可以保护单位的声誉,维护员工的利益。

行为规范行为规范是创建一个文明单位的基础。

规范员工的行为是单位正常运作的保障,以下是一些建设文明单位的重要行为规范要素:1. 正直诚信建立正直诚信的价值观,要求员工诚实守信,不欺诈行为,严禁利用权力和职务谋取个人利益。

公司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三篇)

公司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三篇)

公司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目标和宗旨1. 目标: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升公司全体员工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意识,打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

2. 宗旨:加强员工道德教育,促进员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争做文明办公楷模,提高公司形象和竞争力。

二、活动策划与组织1. 策划团队:成立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策划小组,由公司领导亲自指导,各部门经理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

2. 组织形式:开展集中培训、个人任务和部门任务相结合的形式。

三、活动内容和计划安排1. 培训阶段:a. 规划培训内容:制定《文明单位创建手册》并进行印制,培训内容包括办公礼仪、沟通技巧、服务态度、文明用语等。

b. 培训形式:分批次开展集中培训,邀请专业的培训师进行授课,培训时间安排在上班时间,确保全员参与。

c. 培训评估:培训结束后进行成绩评估,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补充性培训。

2. 任务执行阶段:a. 个人任务:每位员工根据自身岗位,制定针对该岗位的文明行为的执行方案,并于一周内得到批准。

b. 部门任务:部门经理根据部门特点,制定文明服务的考核指标,并定期评估和通报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

3. 评选表彰阶段:a. 评选标准:根据个人任务和部门任务的完成情况,制定评选标准,以个人和团队的综合表现为主要依据。

b. 评选形式:设立“文明之星”、“文明团队”等奖项,并在公司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公告栏等平台宣传发布。

四、宣传推广与激励机制1. 宣传推广:通过公司内部刊物、电子屏幕、手机短信、微信群等渠道宣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近期安排。

2. 激励机制:设立奖金、荣誉称号、员工旅游等多种激励措施,鼓励员工参与、积极配合活动的开展,促进活动落地。

五、监督、评估与总结1. 监督机制:设立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监督小组,对活动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了解员工对活动的反馈意见。

2. 评估与总结:活动结束后,对整个活动进行评估与总结,分析活动的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为今后类似活动提供参考。

文明单位管理制度

文明单位管理制度

文明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全部员工必需遵守本规章制度,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照企业规定的纪律和惩罚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章工作场合文明行为第四条全部员工在工作场合应保持文明礼貌,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敬重他人,不嘈杂噪音,不诋毁他人。

2.保持谦恭态度,相互敬重,避开冲突和争持。

3.禁止使用粗言秽语和羞辱性语言。

4.注意办公环境卫生,保持工作区域的乾净。

第五条严禁在工作场合吸烟,禁止饮食、喝酒,对需要进食的岗位,应布置指定的休息区。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请假,如确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表。

第七条工作场合禁止穿着过于暴露或不适合的服装,以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场合及公共区域应学会正确使用公共设施并保持乾净,避开挥霍和破坏公物。

第九条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将电脑关闭、设备归位,并清理工作台面。

第三章业务透亮及保密制度第十条员工应遵守业务透亮原则,严禁接受贿赂和索贿,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私自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涉及公司利益的重点合同、协议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签署。

第十二条员工在处理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等时,应采取必需的保密措施,不得将相关信息外泄或供应给非关联人员。

第十三条公司商业机密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研发计划、客户合作协议、公司财务情形等。

员工在离职或调离某一岗位时,应签署保密协议并交出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员工工作应遵守相关岗位职责和规定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公司不允许员工私自带外人进入办公区域,如有需要,应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当做好工作汇报制度,保证工作进展和问题的及时沟通,提升汇报的透亮度和准确性。

公司对文明单位创建的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对文明单位创建的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对文明单位创建的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在当今社会,文明单位的创建已成为企业良好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公司对文明单位的管理,提高企业形象和内部文化建设,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目标1. 提高单位形象:通过文明单位的创建,强化公司良好形象,增强企业品牌价值,提高对外形象的美誉度。

2. 增强员工凝聚力:通过文明单位的创建,增进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友谊,促进团队合作与共同发展。

3. 塑造企业文化:通过文明单位的创建,建立和深化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荣誉感。

三、规章制度1. 维护单位环境整洁:(1) 每个员工只能携带最少的个人物品进入办公区域,禁止在办公区域摆放杂物和随意堆放物品。

(2) 办公桌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文件、书籍等物品应分类整理放置,不得堆满。

(3) 办公区域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清新、卫生。

(4) 使用公共设施后,要及时清理干净,如厕所、水龙头等。

2. 弘扬单位文化:(1) 公司制定宣传标语,如“文明从我做起”、“以文明之道,携手共创未来”等,精心设计制作,并在单位显著位置展示。

(2) 在公司会议或活动中,鼓励员工宣传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的理念和要求,激发员工参与的积极性。

(3) 鼓励员工主动参与文明单位创建的活动,如参观书画展、读书分享会等,提升员工文化素养。

3. 文明待人接物:(1) 员工应以礼貌待人,尊重他人的权益,不得随意批评或辱骂他人。

(2) 在办公场所,要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

(3) 员工要注意言行举止,不使用粗俗语言或发布不当言论,尊重职业道德和公众道德规范。

4. 保持工作效率和纪律:(1) 员工应按时返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或缺勤,如确有事情请提前请假。

(2)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专心工作,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进行个人活动,不得疏忽职责或投机取巧。

(3) 员工在工作中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规操作或篡改相关数据,不得擅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山东省省管企业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山东省省管企业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山东省省管企业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省管企业文明单位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模范带动作用,实现创建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企业,根据《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精神及省管企业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文明单位称号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创建文明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

通过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要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管理及职工队伍建设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统一规划,全面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条山东省省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管企业文明委)在省国资委党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省管企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各省管企业的文明创建活动要在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二章文明单位的评选标准第五条文明单位必须是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标志,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并取得突出成绩,群众认可并经主管部门考核、推荐,领导机关批准、命名的企业。

第六条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是:(一)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

将文明单位创建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发动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意识强,各项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综合指标居同行业先进水平,完成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任务。

(二)党的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根据《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党的各级组织,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干部。

各级领导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廉洁勤政,全面建设“四个好”的领导班子。

公司文明单位建设工作

公司文明单位建设工作

公司文明单位建设工作
公司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是促进公司内部文明、和谐、高效的重要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文明单位建设规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文明单位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 营造文明氛围:通过开展各种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文明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工作氛围。

3. 推进文化建设:加强公司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4. 规范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 优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关注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6. 开展社区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7. 定期评估与改进:定期对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推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总之,公司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需要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通过不断努力,推动公司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

1。

文明单位创建规章制度

文明单位创建规章制度

文明单位创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单位文明建设,树立文明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构建和谐单位环境,本单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并具有指导性和强制性。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是本单位的基本任务,全体员工应当共同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执行,单位领导担任最终监督责任。

第二章文明行为规范第五条全体员工应当树立文明意识,言行文明,礼貌待人,尊重他人,不得出现辱骂、恶语相向等不文明行为。

第六条在单位内外应当注意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第七条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违背规定。

第八条在日常交往中要提倡友善相处,团结协作,不得恶意攻击他人,不得采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第九条在公共场所应当遵守秩序,不得打架斗殴、携带违禁品等行为。

第十条在单位内部会议和活动中应当积极参与,不得擅自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第三章文明礼仪规范第十一条在日常工作中,全体员工应当注重形象仪容,穿着整洁得体,不得穿着暴露不雅之服装。

第十二条在与客户、同事交流中,应当注意言谈举止,礼貌待人,声音要亲切优雅,不得粗鲁无礼。

第十三条在接待来访客户时,应当热情周到,礼貌有礼,不得出现态度冷漠、骄横等不良表现。

第十四条在公文书写和发言时,应当言辞得体,逻辑清晰,不得使用粗俗语言或侮辱他人言论。

第十五条在单位举办活动时,应当遵守礼仪规范,不得喧哗、扰乱秩序,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六条在单位接待活动中,应当注意礼节,礼貌待客,不得出现对客户不尊重的行为。

第四章劳动纪律规范第十七条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懒惰敷衍。

第十八条在工作中应当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调休或请假,不得拒绝承担工作责任。

第十九条在工作中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单位机密信息,不得私自传播不实信息。

第二十条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操作要求,不得擅自操作危险设备,不得违章操作。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方法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为了提升总公司队伍的文化素养,营造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将公司打造成为文明单位、示范单位,订立本方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是本方法的牵头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在的实施工作。

工作委员会的重要职责是:1. 订立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 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和监督;3. 对创建工作中发觉的问题和困难,适时讨论解决;4.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相关的宣扬和培训工作。

第三章工作内容一、文明单位创建的标准总公司文明单位创文标准共分为“七大类、三十八项”,即:1. 单位宣扬标语干净乾净;2. 党建工作制度健全;3. 安全生产规范;4. 环境乾净无垃圾;5. 文明礼仪文化浓郁;6. 卫生环境清洁;7. 社会责任尽职尽责。

二、文明单位的创建内容1. 建立文明单位的观念,确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紧要性;2. 建立和完善文明单位创建的申报和审评机制;3. 加强单位党建工作,订立科学的考核制度;4.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重视安全培训和宣扬,做到安全教育全员覆盖;5. 统一规划绿化区域,加强单位绿化意识,维护良好的环境质量;6. 弘扬文明礼仪,慎言、文明、友善,形成和谐、团结、文明的工作氛围;7. 统一规划卫生管理区域,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8. 开展社会责任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倡绿色环保;9. 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文化素养。

三、创文周期文明单位创建周期为1年,即自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

第四章申报和评估一、申报要求1. 具有相应的资格和条件:总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及员工代表;2. 要求单位自查、自评,逐项列出文明单位创建的“七大类、三十八项”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3. 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局内统一网站申报。

二、评估方法总公司在申报期结束后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评分满分为100分。

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为了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力和生产效率,本公司决定制定《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以下为具体内容:1.明确目标本公司的目标是创建一个积极向上、和谐文明、互相尊重的工作环境,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力和生产效率,创造更高水平的企业价值。

2.营造文明单位文化搭建一个和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平台,使员工有自我认同感和归属感。

从内而外融入企业文化,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不断激励员工的自我成长和进步。

3.建设文明办公室优化工作环境,保证员工的工作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工作室内美化装饰卫生保洁,完善设施设备、防火防盗、安全设施,保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4.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一系列制度规范和管理模式,为员工提供更加完善的工作条件与保障,确保员工享有正确的权利,同时要求员工遵守职业行为规范和企业文化标准。

完善薪酬、奖励、成长和晋升等机制,及时交流员工心声,提高企业的效益。

5.倡导先进文明行为树立示范员工,鼓励员工尊重企业、尊重职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积极向上,从日常行为举止和言行开始,推广先进文明行为,让他人引以为榜样,从而营造一个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和文化。

6.规划培训计划制定个人成长计划,促进员工在工作的同时不断学习新知识,培养和激发员工的工作兴趣和热情,在实践探索中为企业增添源源不断的创新驱动力,通过企业文化和主题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7.最终效果评估对实施方案进行充分的验证和评估,不断优化完善,使其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和管理效益。

通过生产力、效率、质量、安全等各个方面的综合测评,确保实施效果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为了营造一个人性化、和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我们有信心通过这些方案,使员工尽情发挥自身潜力,创造企业更大价值。

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方案

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方案

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创建文明单位是每个组织和企业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是一个单位的文化内涵的体现,也是一个单位的外在形象的展示。

因此,创建文明单位是每个单位必须重视的工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方案。

一、加强思想教育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教育。

每个员工要有文明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只有这样,才能创建文明的企业。

所以,我们应该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让员工时刻保持正确的思想观念。

同时,提高员工工作素质是重要内容,对于创造和建设文明单位来说也非常重要。

应该定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员工专业素养,以便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创造出更高效的贡献。

二、制定规章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创建文明单位的基础。

对于员工来说,只有依照规章制度运作,才能保持自身的文明素质。

因此,我们应该制定完整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行为进行规范,并明确实行办法。

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应该及时处理,以保证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三、创建文明办公环境创建文明单位的一个方面就是要营造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

这里所说的文明环境是指,员工之间相互尊重,互相体谅,互相支持,良性互动,并且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因此,我们应该建立绿色节约的办公文化,例如设置回收箱等。

同时,要加强管理,并落实办公环境的清洁工作,达到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

四、培养文明员工培养文明员工是保持文明单位状态的必要条件。

要培养出文明的员工,首先劳动保护和安全意识要高,遵守劳动纪律,保护个人安全。

其次,要注重人际交往,提倡和谐相处,包容宽容,尊重别人,增强集体意识。

最后,要注意形成文明待人、文明用语的态度,将礼仪规范融入到工作、生活和学习中,自觉抵制陋习、污言秽语,给人以美好印象。

总之,要创建文明单位,需要全员参与,从引导思想观念开始,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创造和谐良好的办公环境,推动员工文明素质的提高,从而在全社会创造出良好的文明氛围。

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评选优秀单位和员工,推广先进文明经验。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公司文明单位的创建与管理,提高单位文明素质,树立和培育良好的组织文化、工作氛围,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各级单位文明单位的创建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文明单位根据创建的角度不同,可分为文明创建单位、文明示范单位、文明单位等级。

第二章文明创建单位第四条文明创建单位是总公司评选出的,在各级单位范围内,对文明单位进行创建活动的单位。

第五条文明创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合法营业资格;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4.经营行为合法合规;5.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6.员工综合素质较高;7.社会责任意识强烈;8.具备可持续发展潜力。

第六条文明创建单位评选程序:1.市场准入资格审核;2.绩效考核;3.文明创建单位评选。

第七条文明创建单位享受以下权益:1.优先参与总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机会;2.享受总公司的政策激励和奖励;3.优先获取总公司内部资源;4.参与总公司的各类文化活动。

第三章文明示范单位第八条文明示范单位是在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模式下,总公司对文明创建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的单位。

第九条文明示范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对员工进行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的提供;2.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3.对外宣传企业文明单位形象;4.遵守平台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文明示范单位的评选标准:1.用户对该单位的评价;2.文明创建单位的评选标准;3.平台内部对单位的规范管理。

第十一条文明示范单位享受以下权益:1.优先参与总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机会;2.享受总公司的政策激励和奖励;3.优先获取总公司内部资源;4.参与总公司的各类文化活动。

第四章文明单位等级评定第十二条文明单位等级评定是对总公司文明单位的全面评估和等级划分。

第十三条文明单位等级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提供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和晋升机制;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3.拥有高效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管理模式;4.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慈善活动;5.具备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广泛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可。

公司对文明单位创建的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公司对文明单位创建的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公司对文明单位创建的管理规章制度文明单位是指在社会生活中能够遵守道德规范、积极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单位,它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了进一步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加强对文明单位的管理,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章制度来加以规范和完善。

下面将就公司对文明单位创建的管理规章制度做出详细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强化对文明单位的管理,提升单位的整体素质,确保单位具备文明发展的基础。

第二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全公司范围内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发扬企事业单位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四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发展和培育文明单位,提升单位文化建设水平,健全单位管理制度,增强单位凝聚力和员工归属感。

第五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遵循科学规划、分类管理、全员参与、错位督导的原则。

第六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得到相关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

第二章创建程序第七条文明单位创建的程序包括申报、初评、考核和评定四个环节。

第八条文明单位的申报主体为各级领导班子或主管部门,负责主导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初评环节由由组成初评小组进行,初评小组由公司相关部门、文明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代表组成,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初步评估。

第十条考核环节由专家组成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初评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审,如发现申报单位存在问题,可进行整改追究。

第十一条评定环节由公司领导班子或主管部门进行最终评定和公示,确定文明单位的评定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创建标准第十二条文明单位的创建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文化建设、员工素质提升、社会责任履行、文明管理和环境保护。

2024年公司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2024年公司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2024年公司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引言】2024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决胜期, 也是“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关键时期。

作为一家优秀的企业, 我们应当积极响应号召, 加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 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目标】确立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目标, 即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提升公司员工的文明素质、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 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助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方案一: 加强员工文明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教育活动, 提升员工的文明素质。

具体措施包括:1.组织员工参加文明礼仪培训, 包括形象仪容、社交礼仪、办公礼仪等方面的培训, 提升员工的形象和礼仪修养。

2.制作文明宣传资料, 如宣传海报、宣传册等, 放置在公司公共场所, 提醒员工注意文明行为。

3.定期举办文明知识竞赛, 通过竞赛的方式增加员工学习文明知识的积极性, 提高文明素质。

4.建立文明行为数据库, 记录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的文明行为, 定期进行表彰奖励, 激励员工养成文明习惯。

【方案二: 优化内部管理】通过优化内部管理, 提高员工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 将文明行为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并给予相应奖惩, 强化员工的文明行为意识。

2.组织员工参观学习先进企业, 了解先进企业的管理模式和文明行为, 借鉴其经验, 推动内部管理的改进。

3.建立投诉反馈机制, 鼓励员工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及时解决问题, 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

4.开展员工职业道德讲座和培训, 加强员工职业操守建设, 培养员工的良好职业道德。

【方案三: 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通过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凝聚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具体措施包括:1.举办文艺晚会、团建活动等, 增强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 加强内部沟通与交流。

2.建立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交流平台, 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体作用,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活动, 并分享自己的经验和心得。

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创建和治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创建和治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以下简称四个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依据《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属企业,是指由陕西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三条省属企业文明单位(以下称为委级文明单位)是指由省国资委党委授予企业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企业四个文明建设共同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四条文明单位分为全国、省、市、县(市、区)四级,本办法中的委级文明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

第五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为目标,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为中心,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促进企业四个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六条省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称省国资委文明委)和各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省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省国资委文明办)负责对企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直接进行调研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评比、表扬批评、建议命名机关给予命名表彰或处罚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文明单位条件第七条委级文明单位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企业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把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在创建活动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创建工作机构健全,队伍稳定,规划详实,目标明确,经费有保障。

创建工作制度健全,责任层层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个部门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文明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文明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文明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管理,提高单位文明素质,规范单位行为,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单位内部管理,适用于所有单位成员,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及其他与本单位有合同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单位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单位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单位文明氛围。

第四条单位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实行依法治理,不得擅自行使权力,不得任意妄为。

第五条单位成员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形象,共同推动单位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职责第六条单位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单位内部行政管理和决策。

第七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其中主要负责人为管理委员会主任。

第八条管理委员会对于单位内部管理决策具有最终裁定权,对于重大事项须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各部门或办事处应当依照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和要求进行工作,并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条管理委员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总结工作,研究规划未来发展方向。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单位成员在工作中应当维护单位形象,服从领导,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二条单位成员不得擅自离岗、旷工,不得私自调休,不得损坏单位财产。

第十三条单位成员应当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得传播虚假信息,不得在单位内传播负能量,不得损害单位声誉。

第十四条单位成员不得参与涉及单位利益的不正当活动,不得收受他人贿赂,不得向他人索取回扣。

第十五条单位成员应当尊重他人,互相帮助,不得恶意排斥、挑衅他人。

第十六条单位成员在单位内外代表单位形象,应当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损害单位形象。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对于遵守规章制度,作风文明,工作出色的单位成员,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行为不端的单位成员,将给予警告、批评、记过、降职、辞退等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法犯罪的单位成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审查与修改第二十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审查和修改,应当经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依法进行,不得擅自修改。

2024年公司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2024年公司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2024年公司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如下:在公司全体员工共同的努力下,不断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实现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的“双百”目标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企业文明建设水平,加强团队凝聚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下面是本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1.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宣传活动通过公司内部刊物、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营造浓厚的文明单位创建氛围,引导员工积极参与。

2. 制定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特点的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明确文明单位创建目标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持续发展。

3.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评选设立文明单位创建评审专家组,分阶段对各个部门、岗位进行评审,通过量化指标评定各个方面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通过举办文明单位创建主题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员工文明礼仪培训等形式,引导员工积极参与,提升员工的文明素养和道德水平。

5. 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开展文体活动、主题讲座、文明礼仪培训等活动,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增强员工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公司形成全员参与、全员推动的精神文明建设氛围。

6. 加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展示定期组织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展示会,激励各部门、个人争创文明单位创建表彰奖项,在全公司范围内宣传推广优秀的文明单位创建案例和先进个人事迹。

7. 持续跟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档案,定期对文明单位创建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持续推动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8. 成立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设立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骨干员工,负责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本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全面提升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企业文明建设成果,推动企业不断向前发展,实现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新突破和新提升。

山西省省管国有企业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山西省省管国有企业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山西省省管国有企业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2002年5月8日省委企业工委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我省省管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开展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山西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结合省管国有企业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省管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活动,就是要通过创建文明单位,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激励员工的奋斗精神,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快速发展和保持稳定,推动省管国有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二章文明单位第三条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

省管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是指在企业深化改革和不断发展中,两个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并取得突出成绩,经群众评议和单位申报,由各省管国有企业党委和行政、省委企业工委及以上党委和政府(或所隶属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命名的单位。

第四条省管国有企业的文明单位主要有以下“四级”、“两类”:一、根据自下而上批准、命名的机关(单位)不同,省管国有企业的文明单位分为四级:由各省管国有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命名的文明单位(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具有自身特色的文明单位名称,一般不直接用“文明单位”名称字样);由各省管国有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荐,经省管国有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命名的文明单位;由省管国有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向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荐,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由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荐,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命名的国家级文明示范单位。

二、由省管国有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命名的文明单位分为两个类别,即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

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

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

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单位创建条件1.公司具备依法设立的资质,并已获得法定的行业许可或注册证明;2.公司拥有良好的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管理体系;3.单位具备充足的办公场地及各种设施,能够支持员工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4.单位至少拥有一定数量的员工,以保证办公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创建程序1.单位管理层提出申请,填写《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申请表》,注明申请的目的、意义和具体措施;2.申请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批;3.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4.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公司领导层,由领导层作出最终决策;5.决策通过后,单位管理层组织成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创建工作;6.工作小组开展调研、制定创建计划、组织宣传、分配任务和跟踪督办,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告给单位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四、创建内容1.组织机构建设(1) 完善各种部门及岗位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加强组织体系的规范化管理;(2) 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内部民主管理,设立员工代表大会、员工委员会等职工代表机构;(3) 加强沟通与协调,营造良好的内部员工关系。

2.人才引进与管理(1) 建立健全招聘和考核制度,公开、公平地进行人才引进和选拔;(2) 加大对员工培训的投入,提供适宜的发展平台和机会,提升员工整体素质;(3) 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工作环境建设(1) 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办公设施,确保员工的工作顺利进行;(2) 加强办公区域和公共场所的整洁卫生管理,营造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3)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文化建设(1) 建立公司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传递正能量和良好价值观念;(2) 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提高凝聚力和向心力;(3) 鼓励员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递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创建文明单位管理条例

企业创建文明单位管理条例

企业创建文明单位管理条例
第一条: 运用法律法规和制度构建文明单位
第二条: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 完善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
第四条: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
第五条: 提升员工素质,加强培训与教育
第六条: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安全
第七条: 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工作环境第八条: 弘扬企业文化,传承企业精神
第九条: 依法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企业形象
第十一条: 落实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创造力
第十二条: 加强对重要岗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 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四条: 加强内外部信息公开,促进透明度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与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定期开展文明单位评审及整改工作第十七条: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 提升文明单位建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第十九条: 规范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管理程序第二十条: 投诉处理和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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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重点企业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资党委[2007]024号) 发布日期:2008-08-08 重庆市国有重点企业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有机结合落实到企业的有效形式,是创建文明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载体。

为了加强对我市国有重点企业文明单位的管理,推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特根据《重庆市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渝委办[2004]46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由各级党政授予的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

第二条文明单位分为国家级,市级、市级标兵,国资委级。

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由市委、市政府或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批准命名;委级文明单位由市国资委党委和市国资委批准命名。

第三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以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为中心,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促进企业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四条市国资委和各国有重点企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主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市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文明办)对全市国有重点企业各级文明单位有直接进行调查指导、检查督促、表扬批评、建议命名机关给予奖励或处分的责任。

第五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要在各企业党政统一领导下,由各企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要本着结合实际,简化程序,减少形式,勤俭节约的原则来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做好工作。

第二章文明单位的创建范围第六条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重点企业及其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直接从事生产、科研、经营的具有相对独立核算资格的骨干经济实体单位。

第七条目前未纳入国资委管理,今后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列入市国资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章文明单位的评选命名条件第八条文明单位的评选命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组织领导好。

党政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部落实,有关部门齐抓共管。

创建活动常年不断,措施有力,制度健全,保证投入,任务落实,群众参与广泛,实际效果明显。

2、班子建设好。

深入开展以“作风建设好、转机建制好、经营业绩好、党群关系好”主要内容的“四好”班子创建活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等制度,党组织能够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好;坚持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厂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领导班子团结和谐,群众公认程度较高。

3、思想建设好。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弘扬红岩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认真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民主法制教育;全面推行岗位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发挥好,形成了敬业爱厂(司)的良好氛围。

4、生产经营好。

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和社会主义方向,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企业经营业绩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及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市本行业较好水平;经营战略和营销策略正确有效,市场开发和应变能力强,产销率居于全市同行业中上水平;依法经营市场行为规范,企业信誉良好;企业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5、改革管理好。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行扁平化的科学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企业信息化建设;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明确,措施有力;重视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成效明显,新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较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重视人才开发,努力培育与企业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各级各类人才,特别是具有一流水平的高级专门人才,并形成良好的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环境和机制。

6、文化建设好。

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积极推进企业文化战略;积极培育企业核心价值观,不断提炼并形成以企业精神为核心的,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特征的,具有企业个性风格的理念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推进建立学习型企业,各项教育、培训工作有规划、有措施、有实效。

建立企业员工好学上进的激励机制,员工的技能,技术素质不断提高。

积极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经常开展群众性的读书、科技活动和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

7、企业形象好。

企业在生产装备、工作用具、厂房建筑、产品包装、员工着装、环境布置等方面有统一标识,能突出企业的个性特点;企业环境做到美化、净化、绿化;注重企业品牌策划,主导产品的品牌信誉良好;服务优质周到,客户满意程度高。

8、文明风气好。

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车间、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活动。

社会治安秩序好,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无严重违纪,无重大安全事故。

计划生育各项考核指标达到要求。

第四章文明单位的申报第九条按照文明单位条件,制定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持续开展创建活动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于每年的2月底前,向市国资委文明办提出委级文明单位的创建申请。

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时间按市文明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文明单位的申报由各企事业单位,经自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以党组织名义向市国资委党委提出创建申请,经各国有重点企业党委(党组)研究通过后,以党委(党组)名义向市国资委党委推荐。

各国有重点企业创建委级文明单位,由各国有重点企业党委(党组)研究通过后,以党委(党组)名义,直接向市国资委党委申报。

第十一条委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实行备案管理。

第十二条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由市国资委文明办在各企业集团申报的基础上,在已命名一年以上的委级文明单位中择优提出推荐建议名单,经市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市文明办推荐。

第十三条全国文明单位由市国资委党委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市文明办的要求,在已经命名的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中择优推荐。

第十四条以下情况不符合文明单位申报条件:1、申报的前一年和当年,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一般和差或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成员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2、申报当年,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3、申报的前一年,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亏损,或虽然已大幅减亏,但申报当年扭亏无望的;4、申报当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以及安全指标超标的;5、申报的前一年和当年环境污染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6、申报的前一年和当年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计划外生育情况的;7、申报当年因工作失误,导致大规模集访事件发生的。

第五章文明单位的指导和命名第十五条市级、市级标兵和委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指导,由市文明办或市国资委文明办和各国有重点企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委级文明单位委托各企业集团进行检查验收,市国资委进行过程或事后抽查。

各企业集团创建委级文明单位的由市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指导。

第十七条市国资委文明办以不定期、不预告的方式,直接到文明单位进行抽查。

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文明单位条件的,要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停止企业集团推荐或申报各级文明单位资格一年。

第十八条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检查按市文明办的要求组织进行。

第十九条委级文明单位的命名由市国资委文明办将各企业集团报送情况汇总后,在征求各处室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拟命名名单,经市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以市国资委党委和市国资委的名义命名,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第二十条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命名按渝委办[2004]46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文明单位的复查第二十一条对文明单位实行定期复查制度。

凡已命名的各级文明单位,从命名的第二年起,都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照文明单位条件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各企业集团党委或党组备案。

第二十二条委级文明单位的复查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由市国资委文明办提出具体意见后,委托各企业集团组织实施。

市国资委文明办在各企业集团复查的基础上,进行个别抽查。

抽查的方式和处理同第十七条。

第二十三条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复查按市文明办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四条文明单位复查后,由命名部门发文通报复查结果。

符合原命名级别文明单位条件的,继续保持其文明单位称号。

对放松创建工作,质量水平下降或出现某些问题的文明单位,应视其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限改期为6个月或一年。

限改期间不悬挂文明单位奖牌,限改当年不得发放文明单位奖金。

限改期满由命名机关进行考核,已改正的可恢复文明单位称号,整改无效的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第二十五条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撤销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不再悬挂文明单位奖牌:1、领导班子不团结,对生产、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或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2、企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差或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成员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3、经营管理不善,经济亏损或服务水平明显下降,短期无法改变的;4、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以及安全指标超标的;5、环境污染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计划外生育的;7、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8、发生其他重大问题,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第二十六条因故撤销、分解、合并的单位,其文明单位称号自然消失。

被命名的文明单位在兼并其它单位过程中,如原有名称、体制不变,经考核合格可继续承认其为文明单位。

第二十七条对文明单位作撤销、限期改正和自然消失等处理,由各命名部门负责对所发生的问题查明情况并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报同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八条凡被撤销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经过至少一年以上的创建并达到文明单位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评选文明单位。

第七章文明单位的奖励第二十九条文明单位的奖励按渝委办[2004]46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国资委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原《重庆市国有重点企业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渝国资党委[2003]15号)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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