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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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复议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复议法知识点总结行政复议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本文将对行政复议法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这部法律。

一、行政复议法的定义与适用范围1.定义:行政复议法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行政行为的申请,由受理机关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

2.适用范围:行政复议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具体行政行为争议。

二、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1.申请:申请人应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应当受理。

3.逾期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行政复议的审查与决定1.审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全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

2.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

3.决定的种类: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作出维持、变更、撤销或确认违法的决定。

四、行政复议的执行与监督1.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第三人和行政机关应当履行。

2.监督: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五、行政复议的救济途径1.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行政复议法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了解行政复议法的相关知识点,有助于我们在遇到行政争议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行政复议法公共法律知识题库

行政复议法公共法律知识题库

行政复议法公共法律知识题库一、判断题1、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答案:错误2、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答案:正确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所有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都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错误4、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正确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答案:正确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中,不得要求对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审查。

答案:错误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章的审查申请。

答案:错误8、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

答案:错误9、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

答案:错误10、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答案:正确1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正确1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必须书面申请,不可以口头申请。

答案:错误1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正确1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可以再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错误1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水流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答案:正确16、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在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行政复议知识竞赛题库

行政复议知识竞赛题库

行政复议知识竞赛题库一、单项选择题1.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30日B.60日C.90日D.1年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A.3日B.5日C.10日D.15日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此期限的除外。

A.10日B.15日C.30日D.60日4.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A.对工作人员小李开除的决定B.对公民王某错误刑事拘留C.内部调整人员的决定D.对于一起治安案件迟迟未作处理5.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处分D.行政许可6.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不可能是()A.人民政府B.公安派出所C.公务员D.法律法规授权组织7.下列()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A.行政复议机关B.乡镇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8.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可以代为申请复议。

A.近亲属B.好友C.法定代理人D.委托代理人9.行政复议机关负责()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A.机关内部管理工作B.法制工作C.监察工作D.人事工作10.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行政行为的()。

A.合法性B.真实性C.适当性D.合法性和适当性11.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有()A.行政处分B.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C.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做出的岗位轮换的决定D.行政机关做出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决定12. 居住在某市A区的公民赵某对该市B区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要求复议。

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A.A区行政机关B.B区行政机关C.B区人民政府D.A区人民政府1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应当责令其受理。

行政复议相关知识点

行政复议相关知识点

可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 一、行政规定纳入行政复议的必要性①行政规定是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重要依据②如果行政相对人不能对行政决定直接申请复议,则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就得不到真正的维护。

二、可纳入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①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本部门规章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省、直辖市、县级政府及智能部门发布规定)③乡镇人民政府(为执行本级人大决议和上级决定、命令,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行政规定) 三、申请复议行政规定的法定条件①申请行政复议针对的行政规定必须是行政机关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②行政相对人在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时应当一并提起对行政规定的复议请求,不得单独对行政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管辖 1、 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由申请人选择,由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

2、 对海关、金融、国税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

3、 对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管辖。

4、 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派出机关管辖 5、 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行为的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申请国务院最终裁决。

)、 6、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管辖。

(派出机关:行政公署【省】、区公所【省辖市】、街道办事处【县】) 7、 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该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政府管辖8、 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共同的上级机关管辖。

行政复议法知识宣传手册

行政复议法知识宣传手册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限制人身自由或 者查封、扣押、 冻结财产等行政 强制措施决定不 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 合法的经营自主 权的
行政复议范围11项(二)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 或者废止农业承 包合同,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 保护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受教 育权利的法定职 责,行政机关没 有依法履行的

17、儿童是中心,教育的措施便围绕 他们而 组织起 来。下 午5时4分47秒 下午5时 4分17:04:4721.7.23
▪ 2、Our destiny offers not only the cup of despair, but the chalice of opportunity. (Richard Nixon, American President )命运给予我们的不是失望之酒,而是机会之杯。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
复议管辖(二)
行政复议范围11项(一)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 告、罚款、没收违 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责令停产停 业、暂扣或者吊销 许可证、暂扣或者 吊销执照、行政拘 留等行政处罚决定 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有关许可证、执 照、资质证、资 格证等证书变更、 中止、撤销的决 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关于确认土地、 矿藏、水流、森 林、山岭、草原、 荒地、滩涂、海 域等自然资源的 所有权或者使用 权的决定不服的

复议机关职责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依照复议法履行行 政复议职责的行政 机关. 负责法制工 作的机构具体办理 行政复议事项,履 行复议职责 :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 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

【重要知识点】2018司法考试《行政复议法》:改变、行政复议中的和解和调解

【重要知识点】2018司法考试《行政复议法》:改变、行政复议中的和解和调解

【重要知识点】2018司法考试《行政复议法》:改变、行政复议中的和解和调解2018司法考试《行政复议法》:改变、行政复议中的和解和调解。

为促使行政争议的尽快解决,在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可以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如果申请人接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后果,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获得行政复议机关的同意,行政复议程序结束。

但是,如果申请人不提出撤回复议申请或者虽提出申请而未获得准许,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继续就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通常认为,和解和调解是解决民事争议的重要方式。

但多年来,国内一直认为这两种方式原则上对行政争议的解决不适用。

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通常认为,行政争议的解决不适用和解和调解的原因在于,行政机关行使的是国家职权,不能随意处分;而行政争议所涉及的行政行为只有合法与违法两种结果,因此不存在和解和调解的可能。

近年来,随着对问题认识的深化,行政争议的解决不适用和解和调解的观念有所改变。

一是行政争议的解决核心在于解决争议、消除矛盾,违法与合法或对与错的判断固然重要,但不是绝对的。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存在及其运作,应当充分发挥其预防、解决行政争议的功能和作用。

二是虽然行政机关不得放弃或任意处分自己的权力,但行政机关的职权并不是绝对的、羁束性的权力,在从事管理时没有丝毫的选择余地和活动空间;相反,行政机关享有广泛的裁量权力,在从事管理时存在多种选择可能。

三是在实践中,有不少争议甚至是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争议,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和解和调解结案的。

鉴于此,行政争议的解决不适用和解和调解原则出现松动,不少人主张修改行政诉讼法中不适用调解的规定。

与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不仅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且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而行政复议法又未有不适用和解和调解的明确规定。

故《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在行政复议期间,符合一定条件的案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以进行和解,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

9.13知识点: 行政复议

9.13知识点: 行政复议

课外补充资料知识点: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1、概念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2、行政复议的原则(1)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指除特殊情形外,行政复议中,当事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而停止执行。

特殊情形: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合法与适当双重审查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不仅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得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是否公平、合理),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复议当事人行政复议当事人,即因发生行政争议,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并受行政机关复议决定约束的组织或个人。

通常指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2、被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都是行政主体。

(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被申请人。

(2)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3)对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该派出机构是被申请人。

(4)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法基本知识

行政复议法基本知识

行政复议法基本知识一、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二、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三、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遵循哪些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哪些事项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下列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复议知识考试(习题卷5)

行政复议知识考试(习题卷5)

行政复议知识考试(习题卷5)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52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地方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以下哪一机关规定(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厅、局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答案:B解析:2.[单选题]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在监督检查或者在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B)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处理并报告处理情况C)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处理的,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依法责令改正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的部门发现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有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向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答案:D解析:3.[单选题]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下列哪一性质的行为( )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强制执行D)行政许可答案:B解析:4.[单选题]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下列哪一选项通过?(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国家主席答案:A解析:5.[单选题]某养殖场未经许可便自建一座厂房,某县住建部门决定对其处罚50万元,养殖场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 )A)复议机关应当为上一级住建部门B)如复议期间相关法律依据有所变动,行政复议终止C)复议决定书送达时生效D)养殖场向法院起诉只能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答案:C解析:6.[单选题]对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的部门决定B)报省人民政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的部门备案C)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扣证期间应当离岗接受教育,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复议经验交流材料

行政复议经验交流材料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行政复议经验交流材料篇一:行政复议知识问答(包括典型案例)行政复议知识问答(包括典型案例)编者按:为了进一步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防范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减少行政纠纷。

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工作水平,我们收集整理了行政复议工作中碰到的常见问题及其解答(包括典型案例),以行政复议知识问答方式分别从六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总则;(二)行政复议范围;(三)行政复议管辖;(四)行政复议程序;(五)行政复议证据;(六)行政复议法律责任。

这些问题在行政复议工作的实践中经常碰到,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对我省行政复议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由于篇幅较大,分三期登载,供工作中学习参考。

目录(一)总则1、什么是行政复议?2、行政复议有哪些不同的种类?3、行政复议审查的对象是什么?抽象行政行为能否成为行政复议审查的对象?4、行政复议与行政信访、申诉有什么区别?5、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有哪些不同?6、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什么关系?7、行政复议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8、什么是行政复议法律关系?9、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10、哪些行政机关不能作为行政复议机关?11、什么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履行哪些职责?12、什么是行政复议当事人?他们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13、什么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哪些人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14、什么是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的转移?15、什么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范围包括哪些行政主体?16、什么是共同行政复议参加人?17、什么是必要共同行政复议?18、什么是普通共同行政复议?19、什么是行政复议第三人?20、什么是行政复议代理人?21、什么是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期间应当如何计算?22、什么是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送达的方式有哪几种?23、行政复议机关是否可以向申请人收取复议申请受理费?24、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境内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如何适用法律?25、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复议案件时应如何解决有关行政复议法律规范的冲突问题?(二)行政复议范围26、《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包括哪些?27、什么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有哪几种具体表现形式?28、什么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有哪几种具体表现形式?29、行政机关改变许可证、执照、资质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哪几种情形?3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哪些行政确权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31、什么是经营自主权?经营自主权包括哪些主要内容?32、什么是农业承包合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的决定不服,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3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行政机关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等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34、公民申请行政机关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等,行政机关没有发放的,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3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红头文件"不合法,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3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3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裁决,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38、公务员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内部处理决定,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39、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40、驾驶员不服交通民警对其违章行为的记分处理,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41、不服公安消防部门作出的火灾原因和责任认定结论,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42、公民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留置决定,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43、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44、公民不服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4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作出的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4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4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48、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标复审决定,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49、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50、国土资源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5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52、不服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53、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54、当事人不服人事仲裁部门作出的仲裁裁决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55、患者或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56、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证处拒绝办理公证有异议,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57、公民对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不服,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58、纪检监察对象对纪检监察部门采取的"两指"、"两规"措施不服,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59、公民对乡政府强迫要求自己参加"计划生育学习班"的行为不服,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总则1、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适用准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行政救济方式,在国外又称为行政诉愿、行政上诉或行政救济。

2020年河北选调生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行政复议

2020年河北选调生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从概念上分析,行政复议是由“民”开启的,涉及的主要是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可以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这里面涉及两个重要知识点:一、行政复议的范围1.适用范围:(1)具体行政行为;(2)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但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2.不予受理的范围(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内部行为);(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调解)。

二、行政复议机关的确认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税务、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4.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5.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法

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法

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法
整理法律知识-行政法之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希望对您备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所帮助!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也有多种。

1.独立被申请人。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级人民政府和它的工作部门是独立被申请人。

2.共同被申请人。

若干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但是,如果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其他组织不能成为被申请人,只有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3.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权限的被申请人。

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提出时已经被撤销,继续行使其权限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4.法定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提出行政复议,该法定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

5.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6.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作为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以及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和内设机构为被申请人。

而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则由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经济法行政复议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行政复议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行政复议知识点总结一、经济法行政复议的概念经济法行政复议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征收、准入等行政处置行为所进行的重新审查和裁决的一种程序性保护法律制度,它是作为对行政行为的一种正当监督的一项非司法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我国,经济法行政复议主要由行政复议条例规定和实施。

二、经济法行政复议的原则1. 法定性原则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复议是确立在法律之上的一项程序性制度,具有法定性原则。

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必须严格遵照法律规定,不能凭借自己的裁量或主观意志变通处理。

2. 公开性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应当公开审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诉讼权和辩护权。

3. 独立性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应当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和影响。

4. 公正性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应当客观、公正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5. 便民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应当尽量简化程序,便利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和参加复议程序。

三、经济法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经济法行政复议适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行政行为:1. 行政处罚2. 行政强制措施3. 行政征收4. 行政准入5. 行政确认6. 行政许可四、经济法行政复议的主体经济法行政复议的主体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的卷宗。

1. 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准入等行政行为中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

3. 行政复议的卷宗行政复议的卷宗是复议案件的文件、资料。

经济法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有权查阅卷宗,并对卷宗中的实质性材料提出意见、要求公开。

五、经济法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对于经济法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来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行政复议。

每日名词行政复议

每日名词行政复议

- 学习的旅程,正式开始 -今日名词:行政复议▼知识定位:新人教版思想政治必修三《政治与法治》第八课来源于“从夸美纽斯说起”-01-行政复议 |概念简介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

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02-行政复议 |特征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03-行政复议 |基本制度行政复议基本制度包括一级复议制度、合议制度、书面审查制度、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1.一级复议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

即不服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法定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行政终级决定,行政相对人不服不能再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

一级复议制度是中国《行政复议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主要是考虑到中国行政复议决定在多数情况下并非最后救济手段,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仍可以得到人民法院两级审判的救济,这样就没有必要在行政系统内实行两极或多级复议制度,以免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迟迟不能解决,对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

行政复议知识考试(试卷编号131)

行政复议知识考试(试卷编号131)

行政复议知识考试(试卷编号131)1.[单选题]以下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法规行使设定权的条件( )A)尚未制定法律B)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C)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D)不得设定冻结这类行政强制措施答案:B解析: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第四项(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单选题]解除查封、扣押时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于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 )。

A)赔礼道歉B)补偿C)赔偿D)行政处分答案:B解析:3.[单选题]某工商分局接举报称肖某超范围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举报属实,遂扣押与其经营相关物品,制作扣押财物决定及财物清单。

关于扣押程序,下列哪一说法错误( )A)扣押时应当通知肖某到场B)扣押清单一式两份,由肖某和工商局分别保存C)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由肖某承担D)该工商分局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的物品答案:C解析:4.[单选题]关于行政许可听证,下列说不法正确的是( )A)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B)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C)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当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D)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答案:C解析:5.[单选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 )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A)自己B)授权机关C)特定行政机关D)委托行政机关答案:A解析:6.[单选题]下列哪些制度不是行政许可的便民原则的体现( )。

A)统一办理制度B)集中办理制度C)听证制度D)窗口式办公制度答案:C解析:7.[单选题]对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正式移送的相关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依法审核后,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B)经依法审核后,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作为证据使用C)不得作为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据D)可以直接作为证据适用答案:A解析:8.[单选题]关于行政许可变更和延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机关有权不经过被许可人要求而主动变更行政许可事项B)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标准C)行政机关应当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D)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延续行政许可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答案:A解析:9.[单选题]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下列哪一性质的行为( )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强制执行D)行政许可答案:B解析:10.[单选题]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进行执法活动,下列哪项体现了简易程序的特点?( )A)可以口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B)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C)可以当场收缴罚款D)不需要出示证件答案:B解析:11.[单选题]李某是某县政府新录用的公务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县政府可以自主决定李某的试用期限B)试用期届满,县政府取消对李某的录用,李某可以进行内部申诉C)李某不服辞退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D)李某一年考核不合格,县政府即可辞退李某答案:B解析:政机关对政机关作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适用行政诉讼公务员辞退可行政诉讼12.[单选题]下列机关中哪个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A)国务院部门B)省人民政府C)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D)县级人民政府答案:B解析:13.[单选题]关于行政检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检查,应当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检查活动予以指导、协调,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C)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日常行政检查工作,确保必要的检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D)对投诉举报较多、列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记录等情况的,应当增加行政检查次数答案:D解析:14.[单选题]某县卫生行政部门因某饭馆的卫生存在问题,遂以违反公共场所卫生有关规定为由,对其作出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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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有关知识要点
一、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民告官,争取自己合法权益受保护的有效方式)
二、行政复议机构:
指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和决定工作的办事机构。

三、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
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

两个月的申请期限
(一)申请
1、申请时效。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条件。

(1)申请人事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手里行政复议机关管辖;(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方式
书面或者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要现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4.行政复议申请书
采用书面形式。

申请书要包含以下内容:(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3)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和要求;(4)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二)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上述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三)审理
1、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准备。

(1)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
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2)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着重审阅复议申请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如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

(3)调查取证,收集证据。

(4)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

(5)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个人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2、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这是符合行政效力先定原则的,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即推定为合法,对行政机关和相对人都有拘束力。

但为了防止和纠正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给相对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3、复议申请的撤回。

在复议申请受理之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基于某种考虑主动要求撤回复议申请的,经向行政复议机关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四、决定。

1、复议决定作出时限。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2、复议决定的种类。

(1)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有两种情况:一是认为原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越权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二是被申请人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决定撤消。

(3)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有两种情况:一是拒绝履行。

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明确表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二是拖延履行。

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也不明确表示履行的,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决定撤消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5)决定赔偿。

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申请人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6)决定返还财产或者解除对财产的强制措施。

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3、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处理。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提出审查申请,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不合法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依法作出:(1)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

(2)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4、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制作。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决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者,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3)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

(4)行政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5)行政复议结论。

(6)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法院起诉的期限(如为终局行政复议决定,则为当事人履行的期限);(7)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年、月、日。

(8)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署名,加盖行政复议机关的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行政复议决定外,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于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被申请人依法强制执行或
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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