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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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足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公司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献、记录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任免职规定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如下:(一)具有以上学历,有一定财务、法律、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二)具有行政、管理等任职经验;(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四)《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的人员及其他法律、法规严禁的人员不得担任;(五)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六)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二)公司现任监事;(三)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四)最近三年受到相关监督部门处罚的;(五)公司章程或相关部门认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一)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二)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规定其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连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三)董事会秘书若提出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并提交书面申请。
(四)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献、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待办理事项;(五)董事会解除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时,董事会应当向全体股东报告并说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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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一、岗位职责1.协助主席团制定董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
2.安排会议场地和设备,并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文件。
3.准确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和行动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4.策划、组织和实施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跟踪评估。
5.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与保护。
6.协助董事会主席向股东代表、监管机构报告董事会工作情况。
7.协助做好董事会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职位要求1.具备较强的工作组织和协调能力,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和重要制度。
2.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办公软件,精通文字处理、制图、电子表格等办公软件操作技巧。
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级别部门和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合作关系。
4.具备较强的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够清晰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5.具备较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量。
三、工作流程1. 会议准备1.主席团将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提供给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制定计划表。
2.根据计划表提前安排好场地和会议设备,并准备好所需的资料和文件。
3.在会议前一天,在会议室摆放各类会议资料和文具。
2. 会议进行1.根据议事日程,在会议开始前检查所需的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备,为议长提供必要的帮助。
2.记录与会董事的出席情况以及列席人员的身份,报告主席团。
3.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并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确保董事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4.对于每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统计,记录票数情况。
5.记录决议和选举结果,撰写会议记录,并发送相关人员关注。
6.确保决议和决定得到准确执行。
3. 会议结束1.检查会议文件、资料和记录是否完整,并进行归档保存。
2.对于有关决议和行动计划的跟踪工作进行记录和定期报告。
3.汇总本次会议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对后续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
四、工作注意事项1.董事会秘书应遵纪守法,秉持行事公正、谦虚敬业的工作态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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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工作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确保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维护董事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重要职务,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主席汇报工作,负责董事会决策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负责董事会的会议组织,包括制定会议日程、发送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材料、安排会议场地等工作;(二)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和讨论,及时整理并发送会议纪要给与会人员;(三)负责董事会决策的执行和落实,监督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报告;(四)协调董事会与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董事会决策的实施;(五)组织并保管董事会的各类会议文件、决议和其他相关资料,建立和维护董事会档案;(六)及时关注法规、政策、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行业动态等,向董事提供法律、政策、经济等方面的信息和分析报告;(七)协助董事会主席开展董事选举和董事职务评价工作;(八)参与公司治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九)负责董事会相关机构的管理,包括董事会办公室、公司秘书处等;(十)积极参与公司内外部会议和活动,代表董事会与外界沟通和交流。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要求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独立思考、决策和执行;(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调动公司内外部资源;(三)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预见和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四)具备较高的法律、法规、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专业素养;(五)具备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团结协作能力;(六)具备较高的语言表达和书面文档处理能力。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会前准备阶段: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主题及议程,制定并发送会议通知,收集整理会议资料;(二)会议阶段:安排会议场地、设备和服务,组织会议进行,记录会议讨论和决议;(三)决议执行阶段:按照董事会决议制定并安排实施方案,监督并推动落实情况;(四)监督检查阶段:定期向董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协调沟通公司内外部各部门,推动决策实施;(五)档案管理阶段:建立并维护董事会档案,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决议和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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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1. 职责和职能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行政管理人员,负责董事会的日常管理及会议管理,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协助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协助董事长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提供信息、参与决策、安排日程等各方面。
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向董事长汇报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情况。
1.2 管理董事会文件董事会秘书需要保管董事会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并确保这些文件和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机密性。
同时,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对文件及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1.3 组织和记录会议董事会秘书需要负责组织和记录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发布会议决议。
在会议前,董事会秘书需要向董事们发送会议通知和材料,并确认与会人员。
在会议后,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记录整理出正式内部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
1.4 协调董事会委员会当董事会需要进一步分工和委任委员会时,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管理董事会委员会。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做好董事会和委员会之间的联系,并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1.5 提供董事会指导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董事会或委员会提供相关指导,以确保其工作有效推进。
2. 工作方法为了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董事会秘书应该按照以下工作方法:2.1 沟通董事会秘书需要与董事长和其他董事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定期与各委员会联系,并关注董事会工作的实时进展。
2.2 定期更新董事会秘书需要定期更新董事会工作的重点、进度和所需的工作计划,以向董事会展示和报告工作成果。
2.3 管理文件为了确保董事会文件安全和机密,董事会秘书应该使用机密文件柜、密码保护、加密等措施,有效地保护董事会的文件和资料。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定期审查文件和资料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4 记录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董事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将其载入有关文件中。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应该收集和分析与会者的反馈意见,以便领导层对会议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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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以下是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
1. 日常行政支持:负责董事会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会议安排、文件整理、行程安排等。
2. 董事会会议准备:负责董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会议议程的制定、文件的分发、会议室的预订等。
3. 会议记录和报告:负责记录董事会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内容,并准备相关报告和文件。
4. 通信协调:负责董事会与公司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工作,包括与高层管理人员、股东、监管机构等的联络。
5. 文件管理:负责董事会的文件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存档、整理和归档等。
6. 法律合规:负责董事会的法律合规工作,包括监督公司的合规操作、管理董事会文件的机密性等。
7. 董事选举和任命:负责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任命程序,并维护董事会成员名单和个人档案。
8. 机密信息保护:负责董事会的机密信息保护工作,确保董事会的文件和讨论内容的安全性。
9. 监督执行决议:负责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和反馈结果。
10. 公司治理支持:协助董事会开展公司治理工作,包括董事会评估、委员会运作等。
董事会秘书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与高管、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确保董事会的工作顺利进行和决策的有效执行。
同时,董事会秘书还需要保护董事会的机密信息,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和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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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是一家公司非常重要的职位,负责为董事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维持董事会在公司中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合规性。
为了帮助董事会秘书有效地完成工作,制定一系列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可以提高效率,确保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质量,帮助公司顺利推进业务。
一、工作准备董事会秘书需要在会议前对所有相关文件进行审阅和整理,以确保所有的材料和文件都准确无误且齐备。
这一步骤十分关键,要求董事会秘书具有真正的细心和耐心,需要认真审核所有的文件和材料,包括公司章程、临时报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规等所有与董事会工作相关的文件,并将其整理为可供查阅的清单,以便与会的董事们能够全面了解所有相关的内容。
二、会议组织董事会秘书需要为会议安排足够的时间,并对所有议程安排充足的讨论时间。
在会议前,董事会秘书需要联系董事们确认会议参加人员名单,并确保参会人员得到通知。
董事会秘书还需要与董事会的秘书主席协作,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并为会议提供会议桌椅、会议记录本、笔、纸、投影仪等必要的设备和物资。
三、记录会议内容董事会秘书需要准确记录所有的会议讨论、决策和行动计划,并将其整理为会议纪要,这份记录将直接影响董事和公司的决策和行动。
在编写会议纪要时,应注重内容准确、简短明了,同时突出会议重点和行动计划。
董事会秘书还需通过会议纪要在下一次会议前验证所有的工作内容,以确保董事会能够按时完成所有的工作安排。
四、协助其他部门董事会秘书需要协助股东关系部门、法务部门和公司秘书部门等其他部门,并传达董事会的重要决定和行动,以便公司顺利推进业务。
协助其他部门还包括公告会议决议、协调董事会活动和工作、委托公证人对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公证等。
五、保守秘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非常重要,因为秘书需要保守所有机密信息和商业机密,确保所有的机密都得到保密处理和妥善保管。
董事会秘书应该主动规划如何保护公司的秘密,并收集和保留所有机密信息,以处理未来可能发生的机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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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股份有限企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任职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旳任免................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重要职责和权利..................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董事会会议工作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沟通与联络......................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履职汇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履职监管及问责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XXXXX股份有限企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旳规定,为深入完善XXXXX股份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法人治理构造,明确董事会秘书旳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增进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提高企业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XXXXX股份有限企业章程》(如下简称《企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企业旳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所规定旳义务,享有对应旳工作职权。
第三条企业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企业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旳工作。
第四条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配置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旳专职人员,对董事会秘书负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旳工作,并列席董事会,负责作董事会会议记录。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五条董事会秘书旳任职资格:(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投资、经济管理或股权事务等工作不少于三年;(二)掌握法律、财务、证券、企业管理等方面旳知识,具有良好旳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遵法律、法规、规章,可以忠诚地履行职责,熟悉企业经营状况,并具有良好旳处理公共事务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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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执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和投资人造 成重大损失;
(2) 出现违反有关法规所规定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 重大损失。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规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 建议联交所取消其任职资格,并免去其职务; (2) 情节严重者,建议联交所取消其今后从事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资格,并公告; (3) 根据联交所或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意见书进行处罚。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奖惩
第 董事会秘书的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20 条 第 董事会秘书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做出贡 21 献,应得到奖励。 条 第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22 由参与决策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外,董事会秘书也应承担相应 条 的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对所表决的事项提出过异议的,可免
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做出决议时,及时提出异 议,如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应当把情况记载在会 议纪要上,并将该会议纪要马上提交公司全体董事; (11) 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12) 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13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在法定时间内 条 按预先约定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 第14 董事会秘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时限 条 披露临时报告。 第15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性应做到以下方面: 条 (1) 公告文稿简洁、清晰、明了,不得出现关键文字或数字 (包括电子文件)错误; (2) 公告文稿不存在歧义、误导或虚假陈述;电子文件与文 稿一致。 第 公司信息披露应做到内容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提供文件资料齐 16 备,符合相关要求。 条 第 信息披露应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履行签发手续。 17 条 第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时,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 18 条 第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董事会秘书的 19 保密职责和保密义务贯穿于他的整个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的一段 条 持续期。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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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提高公司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依据《公司章程》、《上市规则》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报酬和支付方式由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管理、股权事务、秘书等工作三年以上;并经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一定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具备较强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第七条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下列人士不得担任或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公司现任监事;(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所事务所的律师以及控股股东的管理人员;(三)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四)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五)《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六)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七)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职权范围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一)公司与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提交交易所要求的文件,组成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二)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三)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作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四)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以及董事会印章,保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五)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文件;(六)帮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其设定的责任;(七)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出决议时,及时提出异议,如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应当把情况记载在会议纪要上,并将该会议纪要马上提交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八)公司股权管理;(九)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包括建立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十)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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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更好的组织、协调、服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健全相关工作程序,加强股东大会、董事会资料管理,推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下设的专职/兼职工作人员。
第二章人员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批准、聘任。
第三章职责第四条负责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会议材料,安排有关会务,负责会议记录,并保障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主动掌握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
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受委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披露的制度,参加公司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
第七条负责协调组织市场推介,协调来访接待,处理投资者关系,保持与投资者、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的联系,负责协调解答社会公众的提问,确保投资人及时得到公司披露的资料。
第八条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负责管理和保存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大股东的持股数量和董事股份记录资料。
第九条协助董事及董事长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在知悉公司做出或可能做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有义务及时提醒,并有权如实向管理机构及其他监管机构反映情况。
第十条协调向公司监事会及其他审核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协助做好对有关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董事和董事长履行诚信责任的调查。
第十一条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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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并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七)公司现任监事、独立董事;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须保证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兼任的情形除外。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聘任与解聘第七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八条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一)本细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连续三年未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三)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四)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后果严重的;(五)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后果严重的。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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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 名。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一)公司现任监事;(二)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三)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四)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五)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第六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负责保存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东名册、董事名册、股东的持股数量和董事持股情况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记录文件、公司组建档案等资料,制订保密措施。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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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的重要职位,负责协助董事会的运作和管理。
下面是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1. 组织会议:负责组织董事会和董事会委员会的会议,包括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发送会议通知,准备会议议程和文件,并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2. 记录会议纪要:负责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编写会议纪要,并及时分发给董事会成员和相关人员。
3. 保管重要文件:负责保管和管理董事会的重要文件和记录,如公司章程、股东协议、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等。
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4. 协助制定议程:与董事长和高级管理团队合作,协助制定董事会议程,确保董事会讨论的议题与公司战略和目标保持一致。
5. 提供法律和法规支持:了解和跟踪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变化,确保公司董事会的运作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6. 协调与监督:协调董事会和高管团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执行情况。
7. 准备报告和文件:负责准备各类报告和文件,如董事会报告、决议文件、年度报告、股东大会文件等。
8. 参与公司治理:参与公司治理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和治理方面的支持。
9. 保持机密性:对董事会的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保持机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10. 学习与发展:不断学习和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紧跟公司治理和秘书工作的最新发展,为公司董事会提供更好的支持。
以上是董事会秘书的主要工作细则,不同公司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公司需要灵活调整工作内容。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说明书(四篇)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说明书(四篇)](https://img.taocdn.com/s3/m/945b9b2c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ce.png)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说明书一、岗位概述董事会秘书是负责协调和组织董事会工作的关键岗位,承担着与董事会相关的各种工作职责,包括会议安排、文件管理、信息提供等。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敏锐的信息把控能力、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和高度的保密意识。
本文将详细阐述董事会秘书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二、岗位职责1. 组织和安排董事会会议- 协助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确定会议议程,并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确保会议时间、地点、材料的准备和发送;- 协调与董事会相关的各部门和人员,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 跟进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执行意见。
2. 资料准备和文件管理- 负责整理和归档董事会会议相关的各类文件和资料;- 确保文件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建立有效的文档管理系统;- 根据需要提供董事会所需的各类资料和备查文件。
3. 信息把控和报告编写- 跟踪和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信息,及时向董事会传达有关变动和风险;- 编写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向董事会提供公司运营和发展情况的及时信息;- 追踪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执行结果。
4. 协调与沟通- 跟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的发展动态和重要事件;- 协助董事长和执行董事与各级管理层进行沟通,推动决策的贯彻执行;- 协调董事会与公司其他层级之间的工作关系,促进良好的工作氛围。
5. 法律事务和合规管理- 跟进和解读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定期向董事会提供法律法规的风险提示和合规建议;- 组织和协调公司的合规培训和审核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符合法律要求;- 跟进和处理董事会的法律事务,包括合同审查、法律纠纷解决等。
6. 其他工作安排- 根据董事会的具体需要,协助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三、任职要求1. 学历与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学、法律、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2. 工作经验:- 3年以上董事会秘书或类似岗位工作经验,熟悉董事会运作流程和规范。
3. 技能要求:- 具备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安排和控制各项工作;- 具备敏锐的信息把控能力,能够及时收集和传达重要信息;- 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各级管理层有效合作;- 具备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报告编写能力,能够准确表达和传达信息。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https://img.taocdn.com/s3/m/bc0781092e3f5727a5e96273.png)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各位董事:以下是《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请各位董事审议。
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的;(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四)本公司现任监事;(五)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六)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五)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制作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并签名;(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及监事会的会议记录等,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八)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九)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十)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十一)《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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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根据《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者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三章 聘任、解聘、离任与空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材料报送深交所,深交所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聘任。
第九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应当向深交所报送以下资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本规则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第十条 公司可以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行使其权利并代为履行其职责。
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经过深交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提交以下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三)公司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二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交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
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深交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章 职责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
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交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深交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深交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四)按照法定程序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五)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深交所报告;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深交所报告;
(十)《公司法》和深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出席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后举行的年度报告说明会。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长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为其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其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交所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深交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
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第十五条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深交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第二十二条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范在本细则中作出的相应规定,在相关强制性规范作出修改时,本细则中依据该等强制性规范所作规定将自动按修改后的相关强制性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在公司上市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