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柳州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doc
房产测算面积细则
房产测算面积细则一般规定2.1 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走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2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3 房屋产权面积系指权属人(或称产权主,下同)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2.4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权属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2.5 房屋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过程面积取至0.001平方米,最终面积取至0.01平方米。
2.6 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钢卷尺、玻璃纤维尺、掌上型测距仪等能达到相应精度仪器和工具,边长取位至0.01米。
3 房屋墙体定位及归属确认3.1 房屋勒脚以上的外墙体包括阳台与房屋的分隔墙体,其墙体面积应包括粉刷层、贴面等外墙保护层,不包括凸出外墙面的结构柱、装饰柱或装饰性的挂墙体(如玻璃幕等)。
3.2 单产权的房屋、独立幢或独立宗地的连体别墅不存在共有建筑面积,其房屋外墙体全部归入房屋建筑面积内;毗连房屋四至墙体归属由相邻各方指认确定。
3.3 墙体归属分为自(有)墙、共(有)墙和借(他)墙三类。
3.4 成套房屋的外墙(包括山墙),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归属不同功能区的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均为共有墙。
共有墙的权属线绘于共有墙中线处,其墙体面积以权属线为界各自归入相关建筑面积中,其中房屋的外半墙面积归入共有建筑面积。
连体别墅不属于成套房屋的范畴,可分割成独立的产权单元房屋。
3.5 成套房屋的架空楼层、局部架空等无墙体的外围,包括底层楼梯入口处、店面或车库的卷闸门或铁栅门等,其墙体厚度可参照本层其它外墙或承重墙的实体厚度确定,本层无可参照的可套用上层外墙体厚度确定。
地下室外围墙厚可按审定的设计图纸墙厚计算建筑面积。
3.6 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以结构楼板外沿至玻璃幕等外墙面的间距确定为外墙体厚度。
房产面积测算细则
房产面积测算步骤
01 确定测算范围
需要确定具体测算的区域和范围
02 进行实地测量
需要使用测量仪器或其他工具进行实地测量
03 记录测量结果
需要将测量结果记录下来,以备后续使用
总结
房产面积测算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需要进行精准测算和核 对。在进行测算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并选择合适的工具 和技术。同时,还需要注意人为操作误差等因素,以避免误 差和纠纷的发生。
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差异
项目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含义
建筑物所有楼层的面积,包括 室内和室外的面积 实际可供人们居住或工作的面 积,包括室内和室外的面积
计算方法
以外墙面到中心线的距离为宽 度,在各楼层上铺设面积,然 后加上建筑物外墙的面积 以室内面积为主,再包括阳台、 露台、花园等面积
应用场景
用于衡量建筑物的规模和等级 用于衡量房屋的实际可用空间
建筑物的边界应当 明确,避免计算错
误
正确识别房间 类型
不同类型房间的面 积计算方法不同,
应当认真区分
注意拐角处的 测量
拐角处的墙体长度 应当准确测量,否 则会影响测算结果
排除不计入面 积的部分
如阳台、楼梯、空 调外机等
面积测量误差的影响因素
建筑结构问题
建筑结构复杂 突出部分不规则
测量方法问题
工具使用不当 空间遮挡 角度和位置计算错误
将各项面积相 加
将室内面积、阳台 和露台面积以及花
园面积相加
计算阳台和露 台面积
测量阳台和露台的 面积,按照实际面
积计算
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概念不同
建筑面积与使用 面积的区别
房产测量规范2019
房产测量规范2019房产测量规范主要包括测量层高、计算地上层数、架空层以及测算用地面积等等。
1.测量层高。
在测量房屋的层高时,如果房屋的局部出现区别,需要按照主要部分的层高来进行测量和计算。
2.计算地上层数。
在计算地上层数的时候,如果层高超过2.2米或是采光窗在地平上方的半地下室,也是要被计算在内的。
3.架空层。
如果设置架空层,架空层需要满足一定的高度,可以作为储藏、活动或是入口的空间。
4.测算用地面积。
在测算用地面积的范围时,主要是以丘作为单位,测算包括房屋占地面积以及其他用途的土地面积。
一、房产测量规范有哪些1、房屋的层高,在出现局部区别时,以主要部分的层高计算。
2、计算地上层数时,层高超过2.2m,且采光窗在地坪上方的半地下室也算在内。
3、架空层要满足一定高度,作为入口、储藏、及活动的空间,等等。
二、购买房产需注意什么1、前往购买房产的时候,最先要看的就是开发商是否具有建房产和出售房产的资格,这就需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有五证,特别是售房许可证,要是开发商还未取得,需问清楚何时能获得,并备注清楚。
2、前往房屋所在的小区进行观察,看绿化和配套是否与开发商承诺的一样,这直接关系到后期是否能够居住舒适。
还有就是物业的服务态度是好是坏,只有确保了这些方面,才能够放心购房,给自己和家人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
3、检查房屋的质量,尤其是房屋的卫生间内,一定不能存在漏水的情况,否则会影响到正常的使用。
因此,需在卫生间内储存一定量的水,然后等待24小时左右,看是否会产生漏水的情况。
4、检查室内的墙面和地面,看是否会有缝隙产生,要是有缝隙,且比较严重的话,需及时联系开放商进行修补,等处理好之后,再办理交接。
这时保障个人合法利益的必要手段。
装修万事通总结:房产测量规范有哪些,以及购买房产需注意什么,就先介绍到这里了,各位是否了解了呢。
房产测量的规范有很多,各位需要多进行了解,然后在选择购房,从而保证后期能够正常居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哦。
房屋面积测算规范
注意事项:分摊 时应确保公平合 理,遵循相关法 律法规和行业标 准
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半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阳台面积计算应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阳台面积计算注意事项
测量工具:使用高精度的测量工具,如激光测距仪、全站仪等。
测量方法:采用合适的测量方法,如直接测量法、计算法等,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测量环境:选择合适的测量环境,避免外界干扰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测量人员:要求测量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地进行房屋面积测算。
确定房屋面积的测量范围 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 进行实地勘测和测量 计算房屋面积并进行核对 编写房屋面积测算报告
误差来源:测量工具、测量方法、测量人员等因素 误差范围:根据不同情况,误差范围有所不同,一般在±0.5%以内 误差处理方法:采用多次测量取平均值、使用高精度测量工具、提高测量人员技能等方法 误差控制:加强测量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报告编写人员应 具备相关资质和 经验,熟悉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
报告内容应包括 测算依据、测算 方法、测算过程 和结果等,确保 完整准确。
报告中应对测算 结果的精度和误 差范围进行说明, 以便用户了解测 算的可靠性和准 确性。
报告编写应遵循 规范化的格式和 表述方式,确保 内容清晰易懂, 方便用户阅读和 使用。
风,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ES
汇报人:风
目录
CONTENTS
房屋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面 积的总和
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 构面积
使用面积是指房屋中可用于生 活、生产的净面积
辅助面积是指房屋中为辅助生 产和生活所占用的净面积
2019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9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一、计算全面积1.建筑物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4.门厅、大厅内设置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二、计算一半面积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4.门厅、大厅内设置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21.室外楼梯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23.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三、不计算面积1.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小于1.2m2.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小于1.2m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4.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5.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6.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7.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8.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9.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10.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11.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12.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13.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试行)-2019最新版
《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试行)》一、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规范城市绿地面积计算办法,根据《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均应按照本办法计算绿地面积。
(县辖区域的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绿化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三、集中式绿地中建有园林设施(含景观亭廊、花架、假山石、景观水体、雕塑、铺装场地、游步道等)的,园林设施占地面积占该集中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5%的,园林设施占地面积可全部计算为绿地面积;大于35%的,按绿地实际面积计算。
其它功能性水面如游泳池、喷泉、旱喷泉、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河沟等水体不计入绿地面积。
本办法所指的集中式绿地为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相对独立规整的块状或条状绿地。
四、学校中种植草坪并永久性保留的足球场,可按草坪实际面积的30%计入绿地面积。
其他各类运动场地均不计入绿地面积。
五、为鼓励我市生态林荫停车场建设,停车场在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后,按外围乔木树干围合区域内停车场的实际面积全部计入绿地面积,但计入面积不应超过该项目绿地总面积的10%,超出部分不另行计算。
(一)成片(两行两列及以上)栽植遮阴效果良好的高大阔叶乔木(胸径不小于10厘米)。
(二)乔木种植株行距均不大于 6 米。
(三)种植土层厚度参照本办法第八条进行相应折算。
六、单排单列栽植乔木(乔木数量不少于3 株,乔木株行距不大于6米,且胸径不小于10 厘米)宽度按1.5 米计算,长度按起止端树干的连线距离计算。
成片(两行两列及以上)栽植乔木(胸径不小于10厘米)的休闲活动场地,株行距不大于6米的,乔木树干围合区域计入绿地面积,但总面积不应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七、零星栽植的乔木,胸径不小于10厘米的,单株乔木绿地面积按树池实际面积计算或按每株1.5×1.5平方米计算;胸径小于10厘米的,单株乔木绿地面积按树池实际面积计算。
GB_T17986-2019 房产测量规范7页word
GB/T17986-2000 房产测量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986-2000第一单元:房产测量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
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6962—1986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17986.2—2000第二单元:房产图图式CH1003—19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3、房产面积测算3.1 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3·1·1 面积测算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
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3·1·2 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1·3 房屋的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3·1·4 房屋的产权面积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1·5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1·6 面积测算的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
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房屋面积的测算是一项技术规程,旨在为购房者确定妥善的实用面积。
这项规程既有利于购房者,亦可防止售房者非法欺诈。
一、定义实用面积是指房屋合法供给使用的内部面积,包括居住面积和公共面积。
二、房屋标准实用面积计算方法(一)居住面积1. 将房屋所有可占用面积(不计走廊、阳台等)铲除去设备设施、配管管道等不能使用的面积;2. 计算壁柜厚度及墙体的宽度,尺寸应不小于50×50cm,同时排除半墙和门;3. 高度在2.2m(不包括屋顶)以上的洗衣房、小厨房、宜住房、台阶和入口走廊、通往浴室及卫生间间桥、阁楼等可排除在居住面积之外;4. 房屋每个等级的内部实用面积根据建设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计算。
(二)公共面积1. 各等级房屋的公共面积包括大厅、窗台等,计算方法为在可占用面积内减去居住面积及墙体面积计算;2. 通道的宽度至少为100cm,由门和室外框架、楣及门楣之间相互间隔为室外通道;3. 入口处宜设置室外框架,每个室外框架所占面积以100cm×100cm计算;4. 计算公共面积时,须把室外框架所占面积算入公共面积。
三、房屋面积检测(一)基本原则1. 严格执行建筑技术规范,准确检测房屋面积;2. 准确测量各种尺寸,以便准确确定可使用面积;3. 科学合理,发现差异,妥善补偿;4. 如果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应立即纠正。
(二)检测步骤1. 检查施工图纸是否与实际工程相符,对面积测量后能否达到购房者的要求;2. 按照面积计算公式,计算合理的可使用面积,查看墙壁厚度、门窗尺寸是否达到规定;3. 检查屋顶,如屋顶高度低于2.2m,可不计入实用面积,但平面面积不变;4. 计算平面面积、夹层面积、洗衣房使用面积,分析室内布局,以计算实用面积;5. 房屋装修完工后,可对实用面积进行定期监控,不断更新,以确保准确度。
四、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房屋面积测算应遵守相关技术规程,严格按照建筑技术规范和标准,尊重有关法律法规,恪守技术职业道德,准确、可靠反映房屋面积,用以数据准确有效地记录每一房屋的可使用面积。
2019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9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简介建筑面积计算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用于确定建筑物的大小和可使用空间。
2019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基于最新的建筑标准和法规制定的,旨在确保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1. 建筑面积的定义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的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的所有主要部分,例如楼层、墙壁、屋顶、走廊和门窗。
建筑面积不包括未完成的空间、地下室、阳台和外部构筑物等。
2. 常用的建筑面积分类2.1 建筑总面积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各个楼层的总面积。
它包括建筑物的所有主要部分,以及非建筑区域,如庭院、车库等。
2.2 建筑净面积建筑净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面积,即扣除了非使用性空间(如墙壁、设备区域、管道等)之后的面积。
建筑净面积是计算建筑物实际使用效能的重要指标。
2.3 建筑主体面积建筑主体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用于功能活动的面积,例如室内办公区域、商业区域、住宅区域等。
建筑主体面积不包括通道、洗手间、设备间等非主要活动区域。
3.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基于建筑的平面布局和房间尺寸。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3.1 面积法面积法是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图,通过测量各个区域的面积来计算建筑面积。
通常使用面积法来计算建筑总面积和建筑净面积。
3.2 计数法计数法是根据建筑物内的某些元素的数量来计算建筑面积。
例如,可以通过计算房间的数量来得出建筑面积。
3.3 比例法比例法是将建筑物的线性尺寸与实际面积相乘,得出建筑面积。
比例法适用于那些形状简单、规则的建筑物。
4. 建筑面积计算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准确测量:使用精确的测量工具和方法来测量建筑物的各个部分,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遵守规定:按照建筑标准和法规,将建筑物的各个部分分类并计算相应的面积。
•考虑误差:计算建筑面积时,要考虑到测量误差和计算方法的误差,并尽量减小误差的影响。
结论2019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确保建筑面积计算准确性和一致性的重要规范。
2019年《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9年《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构思新颖,品质一流,适合各个领域,谢谢采纳2019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一、计算全面积1.建筑物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4.门厅、大厅内设置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二、计算一半面积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构想新奇,品格一流,得当各个范畴,感谢采用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4.门厅、大厅内设置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遁迹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掌握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0.隶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程度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较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18.收支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局部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
2019建筑面积计算规则word资料6页
2019-11-03 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2019房屋建筑面积规范7页
.11.03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9-4-25 18:36阅读(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第 1 页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柳州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
柳州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屋墙体定位及归属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第四章共有建筑面积测算第五章房屋产权面积测算第六章房屋使用面积测算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为权属登记服务,保证房屋权属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屋登记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测算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为柳州市执行《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为房屋权属登记所需的房屋面积测算时的具体操作办法。
第三条本细则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房产面积的精度等级启用二级。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房屋面积的测算系指房屋水平投影面积的测量计算,它包括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权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等。
(一)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二)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内墙面的装饰厚度应计入使用面积。
(三)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并记载于登记簿。
(四)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系指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与套内墙体面积以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之和。
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阳台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在一栋建筑物内有多个权属单元时,各产权人共同占有和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柳州房产面积测算细则
柳州房产面积测算细则一、使用面积定义使用面积指的是住宅内部可供住户实际使用的净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等结构体所占的面积。
在柳州,使用面积的计算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净高度原则:住宅的使用净高度(地面至天花板的垂直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不计入使用面积。
结构体排除原则:墙体、柱子等结构体所占的面积不计入使用面积。
室内设施原则:固定在室内的设施,如楼梯、电梯等,其占用的面积也不计入使用面积。
二、产权面积定义产权面积指的是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它包括了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建筑面积。
在柳州,产权面积的计算需要遵循以下规定:合法性原则:产权面积必须是合法取得的,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
完整性原则:产权面积应包含房屋的全部部分,不得遗漏或重复计算。
登记原则:产权面积应以产权证上的登记为准,未经变更登记的,不得擅自改变。
三、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指的是住宅内部的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和套内墙体面积。
在柳州,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使用面积计算:按照使用面积的定义进行计算。
套内墙体面积计算:套内墙体是指与套内使用面积直接相邻的墙体,其面积按墙体投影面积计算。
四、共有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指的是多个产权人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如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等。
在柳州,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应遵循以下原则:公摊原则:共有建筑面积应按照各产权人拥有的产权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公平原则: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明确原则: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结果应在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文件中明确记载。
以上就是柳州房产面积测算细则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专业机构。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国家法规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国家法规房产面积计算规则国家法规第一部分房产面积测算一、房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1.房产面积测算的容房产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以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4.房屋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系指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5.面积测算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采用《房产测量规》二、三级房产面积测量精度,如下表:房产面积精度等级二三限差0.04√s+0.002S0.08√s+0.006S中误差0.02√s+0.001S0.04√s+0.003S测量面积围≥20000m2 <20000m2测量工具手持式测距仪经检定的纤维皮尺、钢尺测量方法两次测量取中数两次测量取中数两次丈量较差±2√(ma+mb×D×106)2+mz ±(0.0015+D/600)上式中:S——所测量的房产面积,D——测量长度 ma、mb——测距仪的固定误差、比例误差mz ——测量距仪和反射面的对准误差6.测量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测绘软件应按规定检定或鉴定。
二、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条件根据计算建筑面积有关规定和规则,能够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普遍性的条件:a )应具有上盖;b )应有围护物;c )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d )层高在2.20 m以上;e )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其中:层高系指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至地面,或楼面至屋顶面(不包括隔热层高度)的垂直距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9年7月1日共7页文档
广州市实施《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办法及广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办法《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T50353-2005)于2005年7月1日起实行。
为使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得到有效实施,同时为更科学地核算建筑工程的容积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实施办法:1.1、建筑物层高2.2米及以上、四面有围护结构的用房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的建筑,内空间净高2.1米及以上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内空间净高1.2至2.1米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3、建筑内部设局部复式的,其层高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不足2.2米的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4、场馆看台下方空间设计加以利用的部分,净高2.1米及以上的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净高1.2至2.1米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5、地下室、半地下室层高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6、建筑物的大厅、门厅以及大型会议厅、工厂车间、仓库、舞台等大空间建筑物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内部设有通廊、回廊或挑台时,层高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小于2.2米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7、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围护结构的,层高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8、地上立体书库、立体车库、仓库等,无结构层的按1层计算;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数计算;层高2.2米及以上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9、建筑物外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门廊等,有围护结构的,层高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10、建筑物顶部有顶盖有围护结构的用房如梯屋、水箱间、电梯机房、人防用房等,层高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2019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共11页
2019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9,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9同时废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9]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 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1总则1. 0 • 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 . 0.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 . 0. 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 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 0 . 2 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 . 0 .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 . 0 . 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房屋面积计算规则
房屋面积计算规则
在购买或出售房屋时,房屋面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房屋面积的计算规则是由国家规定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房屋面积的计算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的。
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内部的净面积加上公共部分的面积。
净面积是指房屋内部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梁等建筑构件的面积。
公共部分的面积包括楼梯、电梯、走廊、门厅等。
房屋面积的计算是按照国家标准来计算的。
国家标准规定了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在计算房屋面积时,需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计算,以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房屋面积的计算是由专业人员进行的。
在购买或出售房屋时,需要请专业人员进行房屋面积的测量和计算。
专业人员可以根据国家标准进行测量和计算,以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房屋面积的计算是需要注意一些细节的。
在进行房屋面积的计算时,需要注意一些细节,比如墙体的厚度、阳台的面积、梁柱的面积等。
这些细节都会影响房屋面积的计算结果,需要进行合理的计算和处理。
房屋面积的计算规则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计算,由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和计算,注意一些细节,以保证计算结果的准
确性和公正性。
在购买或出售房屋时,需要认真了解房屋面积的计算规则,以避免出现纠纷和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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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屋墙体定位及归属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第四章共有建筑面积测算第五章房屋产权面积测算第八早房屋使用面积测算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为权属登记服务,保证房屋权属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屋登记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 )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测算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为柳州市执行《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 ),为房屋权属登记所需的房屋面积测算时的具体操作办法。
第三条本细则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房产面积的精度等级启用二级。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房屋面积的测算系指房屋水平投影面积的测量计算,它包括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权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等。
(一)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二)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内墙面的装饰厚度应计入使用面积。
(三)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并记载于登记簿。
(四)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系指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与套内墙体面积以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之和。
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阳台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在一栋建筑物内有多个权属单元时,各产权人共同占有和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六)平战结合地下人防工程的房屋套建筑面积系指套内建筑面积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水平投影面积的1/2之和。
第五条房屋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过程面积取至0.001平方米,最终面积取至0.01平方米。
第六条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钢卷尺、玻璃纤维尺、掌上型测距仪等能达到相应精度仪器和工具,边长取位至0.01米。
第二章房屋墙体定位及归属确认第七条单产权的,独立宗地私有房屋和连体别墅不存在共有建筑面积,其房屋外墙体按实际尺寸全部归入房屋建筑面积内。
异产毗连房屋四至墙体归属由相邻各方书面指认确定。
第八条墙体归属分为自(有)墙、共(有)墙和借(他)墙三类。
第九条房屋的外墙(包括山墙),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归属不同功能区的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均为共有墙。
共有墙的权属线绘于共有墙结构中线处,其墙体面积以权属线为界各 自归入相关建筑面积中,其中房屋的外半墙面积归入共有建筑面积。
计算外墙体面积时应结合实地测量数据和法定设计文件中墙体数据综合考虑。
同截面外墙体上下两部分厚度不同时,以高度数值大的部分作为外墙体计算取值。
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
第十条房屋的架空楼层、局部架空等无墙体的外围,包括底层楼梯入口处、店面或车库的卷闸门或铁栅门等,其墙体厚度可参照本层其它外墙或承重墙的实体厚度确定,本层无可参照的可套用上层外墙体厚度确定。
半地下室外围墙厚可按其地面以上部分的墙体厚度计算建筑面积。
地下室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 保护墙)可按规划审定的设计图纸中的墙体厚度计算建筑面积。
(图纸无说明墙体厚度的,委托测绘方应提供 有关建筑施工图集;仍无法提供的可参照地面以上部分墙体厚度计算)外墙设有保温层的,外墙保温层厚度计入外半墙。
第十一条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以结构楼板外沿至玻璃幕墙等外墙面的间距确定为外墙体厚度。
璃厚度无法测量的,测绘委托方提供建筑大样图或说明)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则确定 主墙为外墙。
金属幕墙及其它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第十二条 房屋可以计算建筑面积首先要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1、 为永久性结构。
2、 有顶盖、有围护。
3、 层高在2.2米(含2.2米)以上。
4、 与房屋室内相通,且具有一定的使用功能。
5、 符合计算建筑面积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计算全部面积的范围:(一)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层高有 2.20米以上(含2.20米),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 面积的总和计算。
对于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在 斜,超岀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二) 房屋内的夹层、 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 电梯间等其高度在 2.20米以上(含2.20米)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岀房屋的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层数。
位于房屋底层高度 2.20米以上的架空层,跃层住宅上层,规划批准层数的,该层计入房屋总层数。
落地窗和位于房屋顶层的斜屋面结构,其净高在 2.10米(含2.1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三)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回廊下方空间局部达 2.20米以上(含2.20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四) 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五) 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 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其外围 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玻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墙体向外倾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十)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岀入口,层高在 2.20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一)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 当柱或围护结构向外倾斜时 当柱或围护结构向内倾斜时 (十二)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计算建筑面积。
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 算。
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有柱车棚、货棚应具有两排或两排以上承重的结构柱。
(十四)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 计算。
吊脚是指利用打桩、筑柱等承重结构来承托架空房屋底板的一种建筑结构,这一部分建筑物如果加上围护物,而且围护物有一定的高度,并且是永久性的牢固的建筑物,架空层内再整修有底板,就可以作为人们生产 和生活的场所而加以利用,也就可以对层高不低于 未利用, (十五) (十六)(十七) 以上结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建筑面积。
(十八)设于层高 2.20米以上建筑物架空层、结构转换层等部位的花园、活动、休闲、绿化空间等计算建筑面 积。
(十九)通过地面以上的层高 2.20米以上的架空层、结构转换层、消防避难层、设备层的电梯间、楼梯间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骑楼、过街楼的不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二^一)一边与墙相连,另一边由两根或两根以上柱子支撑的有柱雨篷,三面墙支撑的雨篷,由两面墙支撑 外另一面还设置一根柱子支撑的雨篷以柱、墙体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第十四条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一)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及永久性牢固围护结构但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计算与房屋相连的上盖,可以是挑楼或挑廊的底板,也可以是其它规划批准设计的上盖。
(二) 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三) 层高高于2.20米(含2.20米)且有牢固围护结构的未封闭阳台、挑廊、通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 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阳台、挑廊及通廊都必须具有上盖(上盖宽度应大于0.60米),并且与室内相通。
其中上盖可以是上层阳(七)(九) 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以柱或围护结构的底部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以柱或围护结构高度达2.20米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20米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2.20米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如果架空层未整修有底板,也 仅作为堆积余土,或作为架空防潮之用时,则不计算建筑面积。
有变形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的房屋,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计算建筑面积。
无墙体分隔的车位、车库等按其永久性界址点划分测绘,计为套内建筑面积。
没有结构层的立体停车库,不论其停放层数,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有结构层的按其层高在 2.20 米台或上层挑廊,或上层挑楼,或房屋的底板,也可以是屋檐的延伸或专用上盖。
隔层不封闭的阳台、挑廊,其上盖或利用上层阳台、挑廊底板作为其上盖,且高度不大于二个自然层的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阳台的围护结构超岀上盖水平投影的,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 位于楼房顶层房屋前、独户专用露台内的,与房屋相连,有顶盖(宽度大于 的类似阳台等建筑空间,按柱或墙体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五) 住宅建筑中属于一户专用的类似于阳台的空中花园、入户花园(位于地面层、裙楼顶层的除外),均视 为阳台,按阳台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六) 住宅的第一层(地面层、裙楼顶层)类似与阳台、架空的建筑空间,有围护结构或围护物(独户专用的 露台、花园的围护可视为围护物),第一层向其开门,如上盖为上一层的阳台,则以该阳台的外围水平投影面 积的一半计为第一层阳台的建筑面积;如上盖为上方的建筑,下方视为门廊,按门廊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七) 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当上层楼梯完全遮盖下层楼梯时,视为下层楼梯有顶盖。
(八) 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九) 只两面墙支撑,宽度大于 2.10米的雨篷,与房屋不相连的独立柱、单排柱雨篷,按雨篷上盖的水平投影 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五条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 层高小于 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 2.20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