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与衡量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四个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四个标准
1. 水质标准:根据《农村家庭饮用水卫生标准》,农村饮水容许有机物总量每升不超过1.5mg。
2. 水量标准:农村家庭人均日用水量不低于50L,舍弃水量应控制在20L以内。
3. 水收费标准:国家要求,农村饮用水收费标准是每立方米水价不超过1.2元,其中水电费、供水费不超过0.3元、管理费不超过0.1元。
4. 管网维护标准:农村饮水管网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进行年度安全检查,夜间停止供水的排水体系应经常检查维护,并定期清理供水管线设施内的污物和碳素,防止污水泄漏。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1、术语和定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类。
集中供水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供水人口指某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达标率: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两种。
水样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
水质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对应工程供水人口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口数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2、基本规定2.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2.2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
2.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见附录A。
2.4对未实现基本达标要求的评价指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供水单位采取适宜措施,限期达标。
2.5农村供水工程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农村供水工程分类表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7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宜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或基本达标。
3、指标评价3.1 水量评价3.1.1评价内容水量,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产用水量以及居民点公共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1、术语和定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类。
集中供水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供水人口指某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达标率: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两种。
水样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
水质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对应工程供水人口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口数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2、基本规定2.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2.2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
2.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见附录A。
2.4对未实现基本达标要求的评价指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供水单位采取适宜措施,限期达标。
2.5农村供水工程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7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宜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或基本达标。
3、指标评价3.1 水量评价3.1.1评价内容水量,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产用水量以及居民点公共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1.饮用水质量评价:包括饮用水的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
理化指标包括水质透明度、颜色、浑浊度、臭味、氨氮、重金属等指标。
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指标。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和卫生标准,对饮用水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确保符合国家和卫生要求。
3.饮用水供水设施评价:评估农村饮用水的供水设施,包括水源地保护、水源地周边环境状况、水库、水厂、管网等供水设施的状况。
评估供水设施的安全性、运行情况、水质检测等情况,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饮用水的安全供应。
4.饮用水管理评价:评估农村饮用水的管理情况,包括饮用水水质监测、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宣传教育等方面。
评估管理体制,确保农村饮用水的管理有效和健全。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应采用科学、客观、全面的方法进行。
首先,可以采取水质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的方式,获取饮用水的各项指标数据。
其次,可以通过定量和定性的方法进行评价,对饮用水质量和供水设施进行数字量化和综合评估。
最后,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和管理规定,确保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可靠。
对于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制定,应当参考国家和卫生标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农村居民的饮水需求。
同时,加强对饮用水的监测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对农村饮用水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减少饮水安全风险。
此外,宣传教育也是至关重要的,应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居民的饮水安全意识和水质自测的能力。
总之,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制定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科学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才能确保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通过全面提升农村饮用水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持续发展。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包括以下内容:
1. 水源质量评价:评估水源的环境状况,包括水源的地质构造、遗留环境污染物、水源湖泊或河流的水质等情况。
2. 水质监测评价:对水源进行定期的水质监测,评估水质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饮用水质量标准,检测水中的有害物质、微生物等。
3. 水处理设施评价: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包括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工艺流程、运行状况等。
4. 水供应能力评价: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能力是否满足人口需求,包括水源保证能力、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供水管网的覆盖情况等。
5. 正常运行和应急管理评价: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应急管理能力,包括监测和预警机制、紧急应急预案、水源保护措施等。
6. 水质卫生状况评价:评估农村居民使用的水源农村是否存在水源污染或水质不合格的情况,包括水源附近的废水排放情况、用水设施的卫生状况等。
通过以上评价准则,可以全面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1、术语和定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类。
集中供水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供水人口指某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达标率: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两种。
水样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
水质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对应工程供水人口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口数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2、基本规定2.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2.2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
2.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见附录A。
2.4对未实现基本达标要求的评价指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供水单位采取适宜措施,限期达标。
2.5农村供水工程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农村供水工程分类表2.6供水单位应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7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宜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或基本达标。
3、指标评价3.1 水量评价3.1.1评价内容水量,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产用水量以及居民点公共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1、术语与定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与分散供水工程两类。
集中供水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供水人口指某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达标率: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两种。
水样水质达标率就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
水质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就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对应工程供水人口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口数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2、基本规定2、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2、2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与供水保证率4项。
2、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与方法见附录A。
2、4对未实现基本达标要求的评价指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供水单位采取适宜措施,限期达标。
2、5农村供水工程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农村供水工程分类表2、6供水单位应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7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宜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或基本达标。
3、指标评价3、1 水量评价3、1、1评价内容水量,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产用水量以及居民点公共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一、引言农村饮水安全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对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以评估农村饮水安全的程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饮水安全。
二、评价指标1.水源环境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水源地的地质地貌、降水情况、水质状况等因素。
评价指标可以通过对水源周围环境的调查,实地采样检测等方式获取。
2.水资源供应评价指标:主要评估农村饮水设施的供水情况,包括供水能力、供水安全性、水质指标等。
评价指标可以通过对供水设施的检测、供水管网的巡查等方式获取。
3.农村饮水设施评价指标:主要评估农村饮水设施的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等。
评价指标可以通过对饮水设施的巡查、设备检测等方式获取。
4.农村居民满意度评价指标:主要评估农村居民对饮水设施的满意度、使用情况等。
评价指标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居民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获取。
三、评价准则的制定过程1.数据收集和整理: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包括农村饮水设施的基础信息、使用情况、设施状况等。
2.指标选择和权重确定: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性和客观性,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并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3.数据分析和综合评价: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评价农村饮水安全的程度,并进行分类评价。
4.结果反馈和改进措施:根据评价结果,向相关部门和农村居民反馈信息,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的改善。
四、应用与展望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将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评价准则的应用,可以及时发现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同时,可以比较不同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未来,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还可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同时,可以加强对评价结果的监测和反馈,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在我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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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1、术语和定义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类。
集中供水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供水人口指某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达标率: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两种。
水样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
水质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对应工程供水人口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口数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2、基本规定
2.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2.2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
2.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见附录A。
2.4对未实现基本达标要求的评价指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
门应督促指导供水单位采取适宜措施,限期达标。
2.5农村供水工程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7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宜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或基本达标。
3、指标评价
3.1 水量评价
3.1.1评价容
水量,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产用水量以及居民点公共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
3.1.2评价标准和方法
对于年均降水量不低于800mm且年人均水资源量不低于1000m3的地区,水量不低于60L/(人*d)为达标,不低于35L/(人*d)为基本达标;对于年均降水量不足800mm或年人均水资源量不足1000m3的地区,水量不低于40L/(人*d)为达标,不低于20L/(人*d)为基本达标。
对于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量评价应根据工程实际
供水能力与供水人数测算,并结合用水户问询等方式进行。
据一定时间水窖、水罐等分散式储水设施设备的储水量或能获取的水量与供水人数测算,并结合用水户问询等方式进行。
3.2 水质评价
3.2.1评价容
水质,指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质量。
水质评价指标应综合根据当地农村供水水源水质特点、污染源分布特征、供水工程规模、人群健康风险的可控性,科学地开展评价。
对于当地人群肠道传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稳、没有突发的地区,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指标,集中式供水工程可仅将总大肠菌群列为微生物评价指标,有煮沸饮用习惯的分散式供水工程用水户可不评价微生物指标。
不存在放射性指标污染风险的地区,可不评价放射性指标。
有污染源或近期发现特征污染物的地区,应增加特征污染物指标评价。
3.2.2评价标准和方法
对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的用水户,宜依据工程运行期出厂水或末稍水水质检测报告进行水质评价,水质检测结果符合GB5749的规定为达标。
对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可依据工程出厂水质检测报告,或采用现场检测等方法进行水质评价,水质检测结果符合GB5749中的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为达标。
对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可采用“望、闻、问、尝”等简便适宜方法进行水质现场评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可评价为基本达标;也可进行水质检测,结果符合GB5749中的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为达标。
3.3用水方便程度评价
3.3.1评价容
用水方便程度,指用水户获得饮用水的便利程度,通常以供水是否入户以及人力或简易交通工具取水往返时间或距离进行评价。
3.3.2评价标准和方法
对于供水入户的用水户,用水方便程度评价为达标;因用水户个人意愿、风俗习惯,具备入户条件但未入户的评价为达标。
对于供水未入户的用水户,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min,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400m,垂直距离不超过40m 为达标;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min,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m,垂直距离不超过80m为基本达标;牧区,可用简易交通工具取水往返时间进行评价。
3.4 供水保证率评价
3.4.1 评价容
供水保证率,可用一年中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进行评价。
3.4.2评价标准和方法
供水工程用水户供水保证率达95%及以上为达标,90%及以上且小于95%为基本达标。
对于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的用水户,供水保证率可通过现场查看工程日供水量记录,并结合用水户问询等方式,确认用水量需求得到的满足程度进行评价。
对于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或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供水保证率可通过入户查看、问询工程实际供水情况以及用水户水窖、水罐等储水情况,确认用水量需求得到的满足程度进行评价。
附录A 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
说明: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分为安全、基本安全、不安全,上述指标由帮扶责任人根据《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有关规定科学、合精彩文档
理评价,四项指标分为达标、基本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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