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稽查方法知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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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企业所得税稽查方法
一、知识点归集
1﹡﹡﹡.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
(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三)款规定所得适用税率为20%。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过渡性优惠税率(含定期减免税过渡):
(1)企业按照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效力文件规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以下办法实施过渡:
①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25%税率执行。
②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8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实施过渡优惠政策的项目和范围按《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执行。
(2)对按照国发【2007】39号文件有关规定适用15%企业所得税率并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应一律按照国发【2007】39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过渡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施行减半征税。
对原适用24%或33%企业所得税率并享受国发【2007】39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2008年及以后年度一律按2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施行减半征收。
3﹡﹡﹡.纳税地点的特殊规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办法的规定):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纳税办法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的地方分享部分,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
统一计算,是指居民企业应统一计算包括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在内的企业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税率不一致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分别按适用税率缴纳。
分级管理,是指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分别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属地进行监督和管理。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的所在地
何为“关联关系”:一是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二是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三是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合理方法:主要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减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6﹡﹡﹡.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入的确定: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7﹡﹡﹡.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规定:
企业从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几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8﹡﹡﹡.重点掌握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的检查:
(1)业务招待费的检查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劳务)收入的5‰0对业务招待费的检查:必须要把握业务招待费真实性,直接相关、正常和必要、有效的凭证。对支出的大额会议费,审核相应原始凭证,可对开票单位(宾馆、酒店)进行外调检查,核实企业是否存在以其他支出名义列入招待费用的问题。
(2)技术开发费的检查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支出的,在按照规定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对技术开发费检查:一是审查技术开发项目开发计划(立项书)和开发预算,核实技术研究专门机构编制批文和专业人员名单;二是对生产部门和工艺部门核定是否存在开发新产品、新工艺行为;三是重点检查研发费用,财务核算的账证是否健全,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范围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有无虚计或多计加计扣除金额的问题。
(3)企业间支付管理费的检查
企业之间支付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经营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都不得扣除。
检查“管理费用”帐户,看是否存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机构之间支付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的业务,核实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4)广告宣传费的检查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劳务)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续转扣除。
对企业广告宣传费的检查:一是要审核广告宣传费的原始凭证,确认支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二是审核广告合同载明的金额与期限,
掌握企业广告费用的计量情况,是否将预支的以后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提前申报扣除。
(5)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检查
实施条例对利息扣除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即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检查财务费用明细帐记录和有关凭证,核实有无将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利率以上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对超过规定列支利息支出,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进行调整。
(6)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检查
条例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检查方法见思考题第三题。
9﹡﹡﹡.税金的主要检查方法:
税金是指企业发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其主要检查方法:
(1)检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明细账,核实新增资产的项目,了解新增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金,如车辆购置税,取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