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变更价款该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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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是建筑工程管理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用于处理项目执行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规范变更或工程量的变化。

正确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对于确保项目成本控制、避免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几种方法:1. 预定单价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合同中已经预定了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

当工程需要变更时,根据预定的单价和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出变更工程的合同价款。

2. 类似项目单价法:- 如果变更的工程项目在原合同中未预定单价,可以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来确定。

这要求比较与变更工程性质相似、时间相近的其他项目或工程的合同单价。

3. 实际成本加成法:- 通过计算变更工程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如材料、人工、机械使用费等)并加上合理的管理费用、风险费和利润等间接费用来确定变更合同价款。

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变更工程复杂、难以预估的情况。

4. 总价协商法:- 当变更工程的范围和影响较大,或者使用其他方法难以合理确定价款时,发包方和承包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变更合同总价。

5. 补偿平衡法:- 若变更工作中既有增项也有减项,可以对增减项分别评估,然后进行平衡处理,确保最终的变更合同价款反映了实际的工程量增减情况。

在确定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时,通常需要遵守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同时基于充分、合理的资料和信息做出决策。

合理确定变更合同价款有利于合同双方维护合法权益,减少因工程变更引发的争议。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能需要通过谈判和协商,在满足合同和法律规定基础上,找到既公平又实用的解决方案。

当涉及到工程变更的处理和合同价款的确定,有几个重要的实践考虑和步骤,这有助于保护项目各方的利益并促进项目顺利实施:1. 详细记录和通报变更:- 工程变更通常需要详细记录,包括变更的原因、范围、预期的影响以及预计的成本。

所有这些信息都应该及时且清晰地通报给所有相关方,确保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2. 评估变更的影响:- 在执行任何成本估算之前,重要的是要对变更可能对项目整体进度、成本以及质量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二,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工程变更价款确定的一般原则承包人按照工程师的变更指令实施变更工作后,往往会涉及对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问题.变更工程的费率或价格,往往是双方协商时的焦点.计算变更工程应采用的费率或价格,可分为三种情况:1.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该费率计算变更工程费用;2.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和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3.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费率或价格.(二)工程变更采用新费率或价格的情况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约定: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费率或价格.1.第一种情况(1)如果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2)工程量的变化与该项工作规定的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的合同金额的0.01%;(3)此工程量的变化直接造成该项工作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4)此项工作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2.第二种情况(1)此工作是根据变更与调整的指示进行的;(2)合同没有规定此项工作的费率或价格;(3)由于该项工作与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没有类似的性质或不在类似的条件下进行,故没有一个规定的费率或价格适用i每种新的费率或价格应考虑以上描述的有关事项对合同中相关费率或价格加以合理调整后得出.如果没有相关的费率或价格可供推算新的费率或价格,应根据实施该工作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其他相关事项后得出.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1Z202040掌握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结算方法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主要结算方式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结算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1.按月结算.即先预付部分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无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4.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实行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的工程,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分年度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二,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工程预付款的具体事宜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有关工程预付款作了如下约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工程预付款额度,各地区,各部门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主要是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和构件的正常储备.一般根据施工工期,建安工作量,主要材料和构件费用占建安工作量的比例以及材料储备周期等因素经测算来确定.发包人根据工程的特点,工期长短,市场行情,供求规律等因素,招标时在合同条件中约定工程预付款的百分比.三,工程预付款的扣回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其性质是预支.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数额不断增加,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构件的用量逐渐减少,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予以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可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需分期扣还;有些工期较长,如跨年度工程,其预付款的占用时间很长,根据需要可以少扣或不扣.2.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扣起,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扣抵工程价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因此确定起扣点是工程预付款起扣的关键.确定工程预付款起扣点的依据是:未完施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构件的费用,等于工程预付款的数额.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可按式(1Z202041)计算:T=P—M/N (1Z202041)式中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的累计完成工程金额;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M——工程预付款数额;N——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摘要:在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中,对建设施工合同价格的确定与调节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格不只是管理建筑施工进度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建设项目的重要影响因素。

本章重点介绍了施工合同价格的确定和调控,并通过对其理论基础和主要影响因子进行分析,进而对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主要控制措施加以研究,并希望以此达到促进建筑工程合同价款健康发展的目的。

关键字: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1.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概述1.1固定单价合同在建筑工程合同价款具体应用的流程中,其中稳定单价合同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由于施工项目的部分负责人,把稳定单价合同运用在无法以合约售价形式作出具体评定的工程项目中。

由此可见稳定单价合同,最关键的工作优势就是确保工程招、投等工作的顺利完成。

与此同时,还包含了工程建设中的人工成本费用、机械设备成本费用,以及原物料成本费用等。

1.2固定总价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属于工程合同价款的一部分。

因为固定总价合同在使用过程中,主要保持合同价格恒定,特别适合于建设工程量较小,但整个设计环节又较为简单的工程。

与此同时,而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又无须承受施工数量与工期价格变动的市场风险,把主要责任和经营风险全部转嫁到了承包人。

所以,固定价格合同在施工使用过程中,应当保持施工范围和工期价格的明确性,而承包人也应当合理控制市场风险,以防止因为计价信息的丢失,给企业发展带来损失。

1.3可调价格合同可调节价格合同与固定价格合同区别在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具备了很大的灵活性。

即使合同价格规定只是暂行的约定价格,在承包人具体施工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和地方政府变动与签发的承包合同商议价,从而进行调节价格。

2.建筑工程合同价格制定和调整的影响因素2.1地质条件的变化随着建筑项目建设的发展,当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就必须针对环境变化产生的各种因素选择相应的办法加以解决。

当建筑项目发生设计变更时,也必须根据变更后所规定的程序来解决。

简述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简述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简述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一、引言工程变更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种情况,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原因,可能会导致原先计划的工程内容或者规模发生变更。

这时候就需要对工程变更进行价款的确定。

本文将简述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二、工程变更的定义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如设计方案调整、现场情况变化等),导致原计划的工程内容或规模发生变化,需要对其进行调整和补充。

这种情况被称为工程变更。

三、影响因素1. 设计方案调整:在建筑设计阶段或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方案需要进行调整的情况。

这时候就需要对原先计划的工程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2. 现场情况变化: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现场情况与原先预估不符合的情况。

这时候也需要对相关工程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材料价格波动:在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材料成本超出预算范围,从而需要对相关部分进行相应调整。

四、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1. 工程变更单:在出现工程变更情况时,需要及时填写工程变更单,并在上面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范围等信息。

这是确定工程变更价款的重要依据。

2. 变更量的确定:在填写工程变更单时,需要对相关工程进行详细测量和计算,以确定具体的变更量。

这是后续进行价款计算的基础。

3. 单价的确定: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在进行价款计算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单价。

例如,在进行砌体墙体工程计算时,需要根据砖块价格、水泥价格等因素来确定相应的单价。

4. 人力成本和材料成本:在进行价款计算时,还需要考虑人力成本和材料成本等因素。

这些因素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市场情况发生波动,需要及时调整。

5. 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工程变更价款计算时,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例如,在国家政策调整或者行业标准更新后,可能会对相关工程造成影响,这时候也需要对其进行相应调整。

五、工程变更价款的审核和确认1. 工程变更单的审核:在填写完工程变更单后,需要进行审核,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摘要: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款的调整不可避免,而且往往是合同争议的焦点。

由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配套,将会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诸多争议,本文从合同价款调整角度出发,探讨了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以及合同价款调整的具体方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概念;1.合同价款的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01》中有关合同价款的表述有如下三条:(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通常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组成。

”以上各项费用构成了合同价款的初始价,即合同的成交价格。

2.合同价款调整依据及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于价款调整有如下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这也是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23款“合同价款及调整”制定的依据。

工程建设中可能造成价款变动的原因主要有两种:“第一种,由工程变更引起,即在施工中对合同原来的工作内容(包括性质、数量和施工顺序)做出修改,或者追加、取消某一项工作,结果使合同中的价格不适用或不存在。

第二种,由物价上涨和国家政策法令的变动引起的资源价格变化。

工程变更价款调整的方法

工程变更价款调整的方法

工程变更价款调整的方法一般来说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之时就会先确定好整个建筑工程的工程价款,当然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价款可能会变更。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工程变更价款调整的方法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工程变更价款调整的方法首先,是独立费扣减的问题。

施工中工程量取消的实体项目,施工单位在结算时只以独立费形式扣减实体项目的价款,比如柱梁板混凝土项目的取消,往往不愿主动扣减模板摊销费用和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的措施费和规费。

其次,是人工费和机械费的让利问题施工单位投标时对人工费和机械费在合理的范围内也进行了让利,而审计有时仅仅关注了材料价格、管理费和利润的让利幅度,忽略了对其人工费和机械费的让利审查。

比如该工程的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对人工费和机械费分别让利了10%、35%,那么在结算审计时对变更项目的重新组价也同样要执行人工费和机械费的让利幅度。

再次,是人工费的调整问题。

对材料费和机械费的调价原则和幅度合同文件往往都给予了明确的规定,但人工费的调整往往难以预料。

因此,在合同中的表述一般属于政策性调整而不予以特别规定,一旦发生调整,在结算审计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二、建筑工程价款包括哪些1、预付款。

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

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

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一是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二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三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

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以固定数值的形式确定。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总价合同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合同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商需要以合同中确定的总价款来完成工程建设,包括所有的劳务费、材料费、设备费等。

在这种方式下,如果工程施工出现了比预期多或少的难度,对工程的完成时间或者工程的质量等都不会影响合同金额。

此种方式下,施工单位有固定的施工预算,可以更好的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管理。

优势:•易于控制整个项目的成本•施工单位可以更好地预算实现计划的成本•实施过程中不考虑工程难度对合同成本产生的影响缺点:•不适用于遇到需要进行更改的情况,例如工程变更、指示变更等。

2. 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这种方式下,合同价款是按照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的。

例如,这可能包括按建筑面积计算、按TIU(Ton Installed Unit)计算或者按照由工程师在现场提供的工程量样本计算而得出的。

优势:•更加精确地确定具体项目的合同价款•适用于施工项目难度变化的情况缺点:•由于施工项目的具体难度较难预测,很难确定项目预算•适用性较为局限,因为需要实时监测实际工程量。

3. 成本加利润(CPC)合同成本加利润合同(CPC)是指合同费用是在项目完工后,以实际费用增加率算出的成本+利润的方式计算而成。

该方式下,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所许可的期限按时提交物料、人工成本和工程完成时间的量化证明等资料。

优势:•适用于复杂的施工项目•更加充分地保护了承包商的货币利益•较为透明的合同方式缺点:•合同费用计算比较复杂,需要清晰的计算流程来计算费用及项目利润。

4. 变更单价合同变更单价合同是指合同报价的基础是各项工作量单位的价格,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以下情况:增加工作量、减少工程量、标准折算、提纯或变更数量、质量或作业场地等,都需要以变更价的价格加入到合同中。

优势:•适用于施工项目变化频率较高的情况•变更被及时地反映在了合同中缺点:•对于不熟悉合同的工程师和业主来说增加了管理工作的复杂度•可能会因为太多变更而降低合同的透明性。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变更价款的确定调整方法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变更价款的确定调整方法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变更价款的确定调整方法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变更价款的确定调整方法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或发生了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调整,并确定变更后的价款。

以下是针对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变更价款的确定调整方法的详细讨论。

首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变更价款的确定需要依据以下几个因素:1.变更工程的实际变化:变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调整、设计变更、材料变更、技术加固变更等。

在确定变更价款时,需要对变更工程的工程量和质量进行实际测算和评估,确保变更后的价款合理公正。

2.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通常会对变更工程的价款调整进行约定,包括价格计算方法、价差计算方法、索赔方式等。

在确定变更价款时,需要对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参考和遵循。

3.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领域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规定》等。

在确定变更价款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变更价款的合法合规。

其次,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变更价款的确定调整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变更工程量的计算:在发生变更工程后,需要对变更工程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变更工程的不同情况而定,例如按单位工程量计算、按实际工程量计算等。

2.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可以参考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例如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进行计算,或者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计算。

3.变更价款的确定:在确定变更工程的工程量和单价后,可以根据变更工程的计算结果进行变更价款的确定。

计算方法可以是工程量与单价相乘得到的总价款,或者是对不同变更工程分别计算的变更价款之和。

最后,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变更价款的确定调整方法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变更价款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在确定变更价款时,需要确保变更价款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避免过高或过低的变更价款对工程的顺利进行造成不利影响。

可以通过市场调研、专业评估等手段来确保变更价款的合理性。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确定的一种常用方法。

这种方法通过详细列举工程项目和细分项目的工程量,对每个项目进行单独计价,最后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合计得出总价。

这种方法比较直观,便于计算和审核,同时也可以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

二、成本计价法成本计价法是根据工程项目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确定承包合同价款的方法。

直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原材料、设备租赁等直接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支出,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用、利润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间接支出。

通过对这些成本进行计算和核算,可以得出承包合同的价款。

这种方法考虑了工程项目的各项成本,便于进行控制和管理。

三、市场行情参考法市场行情参考法是指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和价格变动情况对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确定。

建筑行业是一个相对成熟且竞争激烈的行业,价格往往受市场供需关系、劳动力成本、建筑材料价格等多个因素的影响。

因此,可以通过市场调研、询价等方法获取当前行业的参考价格,并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要求等因素进行适当的调整,确定承包合同的价款。

四、综合计价法综合计价法是将以上几种方法综合考虑,综合计算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成本、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承包合同的价款。

这种方法考虑了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能够更准确地确定合同的价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调整各种因素的权重和考虑因素的全面性是确定承包合同价款的关键。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工程量、成本、市场行情等多个因素。

选择合适的价款确定方法和合理的调整方式对于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利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确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时,需要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并适时进行评估和调整,以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导语: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基本建设作为重要的产业支柱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同时,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健全,保证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

1为使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以便投标人考虑风险,合理报价合同价款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1)固定单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

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可按下述原则执行: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预见的范围时,材料单价可以调整。

调整方法为: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10%,10%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10%以外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承包人受益,5%以外部分由发包人受益。

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用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应作适当调整。

(2)固定总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但工期在一年以内,合同总价在500万元以内,并且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工程,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招标人应给投标人提供足够时间,在投标前复核确认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修正招标文件中的缺陷或者错误,否则,不得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3)可调价格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

确实需要采用的,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如何确定工程价款的变更

如何确定工程价款的变更

如何确定工程价款的变更建筑工程是一个系统的,时间较长,资源和投入产出的周期比较常的领域。

那么对于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工程的价款变更的情况下是如何确定价款的,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如何确定工程价款的变更,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如何确定工程价款的变更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什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没有合同或者是合同没有约定如何确定1.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由承包商投标时,用于变更工程,容易被业主、承包商及监理工程师所接受,从合同意义上讲也是比较公平的。

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有几种情况:一是直接套用,即从工程量清单上直接拿来使用;二是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三是部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取其价格中的某一部分使用。

2.协商单价和价格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确定工程变更价款的原则有哪些

确定工程变更价款的原则有哪些

确定工程变更价款的原则有哪些一项建筑工程动辄就上百万的,虽然在开工之前需要做预算,不过等到工程真正实施的时候还是会有很多意外情况出现的,这样的话可能就需要改变工程价格了,那么确定工程变更价款的原则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确定工程变更价款的原则有哪些工程变更估价的原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变化估价原则;施工方案改变造成措施项目变化的估价原则;中标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偏差较大的估价原则。

二、变更合同价款的方法有哪些(一)变更合同价款的分类1、法规变化类。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类。

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3、物价变化类。

主要包括“物价变化”、“暂估价”;4、工程索赔类。

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5、其他类。

主要包括“现场签证”,又可分为工程变更类签证和索赔类签证。

索赔方式解决合同价款,解决过程承发包双方耗时耗力。

在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三、变更合同价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工程量偏差的合同价款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符合规模规定者),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若工程量偏差超过15%,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二)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的变化我国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该种情况有仅仅在可调价格合同中的调整因素中提出,其余合同形式下的调整因素都由双方的专用条款中约定。

(三)工程量按照竣工图调整工程量按照竣工图调整是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是可以调整的,而且是按照实际竣工图所示的工程量给予调整。

工程款结算价款如何确定

工程款结算价款如何确定

工程款结算价款如何确定工程款结算价款如何确定?工程款结算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结算,此外,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仍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

(一)工程款结算的原则1、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结算。

尊重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充分体现了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因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结算,但施工合同有效而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若经修复仍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法院不予支持。

2、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仍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

(二)实践中,合同约定涉及的原则:1、价格标准,约定采用定额,还是清单方法;2、工程量核定及调整的约定,特别是各种变更情况下的工程量调整原则;3、关于签证的原则,怎样才是有效的签证,其形式和内容的要件的约定,以及有效授权的要件,约定明确的管理流程。

相关知识介绍: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1、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工程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

前面说的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而施工中往往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此产生工期顺延及索赔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大量的农民工,近年来,政府对维护农民工利益颁布了很多政策,司法解释也对涉及农民工利益问题作出了回应。

1、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发包人。

建筑市场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很多,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而签订合同的承包人往往收取了一定的管理费后,不去进行结算或者不积极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无法从发包人处取得工程款,也就连锁影响到农名工的工资报酬无法及时足额取得,所以,规定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利益。

但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没有合同工程价款怎么确定

没有合同工程价款怎么确定

没有合同工程价款的确定在建筑工程领域,合同是规范双方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未签订合同的情况。

那么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工程价款如何确定呢?一、工程价款的确定原则1. 公平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公平确定工程价款。

2. 实际成本原则:工程价款应反映出工程实际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等成本。

3. 市场行情原则:工程价款应参考当地建设市场行情,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4. 合理利润原则:承包方在提供工程服务过程中,应获得合理的利润。

二、工程价款的确定方法1. 协商确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达成一致的工程价款。

2. 参照同类工程:参照类似工程的价格标准,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需求,确定工程价款。

3. 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工程量清单,计算出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等成本,再加上合理利润,得出工程价款。

4. 专业评估:邀请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工程价款进行评估。

5. 法院判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判决工程价款。

三、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 预付款: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求,提前支付一部分工程价款。

2. 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工程价款。

3. 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竣工结算。

4. 审计结算:在竣工结算的基础上,如有需要,可进行审计,确保工程价款的合理性。

四、注意事项1. 双方应充分沟通,确保工程价款的确定符合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

2. 保留相关证据,如工程进度、材料采购、人工费用等,以备不时之需。

3. 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工程价款,以确保合规性。

4. 在确定工程价款时,应注意避免利益输送,确保公平、合理。

总之,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工程价款的确定应遵循公平、实际成本、市场行情和合理利润的原则,选择合适的确定方法,并在支付与结算过程中注意合规性和证据保留。

关于施工合同价款的调整

关于施工合同价款的调整

施工合同价款的调整是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涉及到合同条款、工程变更、法规变化等多种因素。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施工合同价款的调整:基准日的确定、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以及价款调整方法的运用。

一、基准日的确定基准日是指确定合同价款调整的时间节点。

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筑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实行招标的建筑工程,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基准日的确定对于合同价款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它关系到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价款调整的权益。

二、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1. 法规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法律法规的调整,如政策变动、税率调整等。

这类变化会对合同价款产生影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的具体办法。

2. 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1)直接调整法:当法律法规变化导致合同价款直接增加或减少时,按照变化后的金额进行调整。

(2)分摊法:当法律法规变化导致合同价款增加或减少,但无法直接确定具体调整金额时,可将变化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摊原则进行分摊。

三、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1. 工程变更范围工程变更包括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尺寸;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实施顺序等。

2. 价款调整方法(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变更导致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变化不足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类似项目参照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3)综合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是工程建设中常见且重要的问题。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或新增工程等原因,导致工程量或工程性质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合同价款的调整。

那么,工程变更合同价款如何确定呢?首先,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等文件,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如下: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这种情况下,只需根据变更工程的实际工程量,按照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或价格计算变更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根据变更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参照合同中类似工程的价格,提出变更价款。

经发包人确认后,按照确认的变更价款进行调整。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根据变更工程的特点、工程量和成本等因素,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对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格进行确认,如有必要,可邀请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确认后的变更价格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

此外,在工程变更价款确定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 手续应齐全。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需要相关手续的支撑,包括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手续齐全有利于确保工程变更价款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资料应详实。

工程变更资料应能满足编制工程变更价款的要求,包括变更工程的具体情况、工程量、成本等。

资料的详实性有助于提高工程变更价款确定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 内容应合理。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确保变更内容的合理性,避免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不合理波动。

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过于繁琐的变更内容,应予以剔除或简化。

4. 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在确定变更价款时,应遵循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变更价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工程价款应该怎样调整

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工程价款应该怎样调整

施⼯中发⽣设计变更⼯程价款应该怎样调整⼯程建设项⽬如符合《规定》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招标投标⽅式订⽴建设⼯程合同,否则所订⽴的合同则应为⽆效。

法律咨询:施⼯中发⽣设计变更⼯程价款如何调整?律师回答:施⼯中发⽣⼯程变更,承包⼈按照经发包⼈认可的变更设计⽂件进⾏变更施⼯。

在⼯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向发包⼈提出,经发包⼈审核同意后调整⼯程价款。

发包⼈在收到变更⼯程价款报告之⽇起14天应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重⼤⼯程变更涉及⼯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有发承包双⽅协商确定)。

确认增(减)的⼯程变更价款作为加(减)合同价款与⼯程进度款同期⽀付。

相关法律知识:《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条建筑⼯程勘察、设计、施⼯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企业在⼯程设计或者施⼯作业中,违反法律、⾏政法规和建筑⼯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五条建筑⼯程实⾏总承包的,⼯程质量由⼯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六条建筑⼯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勘察、设计⽂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施工合同如何确定工程价款

施工合同如何确定工程价款

施工合同如何确定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的确定需要基于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这份清单应当包含所有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项目,如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装修工程等。

每一项工程量都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计算,确保数量的准确性。

在此基础上,施工单位和业主方可以对每一项工程量的成本进行协商,最终确定单价。

工程价款的确定还需要考虑材料价格的因素。

由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合同中应当明确材料价格的调整机制。

例如,可以设定一个基准价格,当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这个基准价格时,工程价款应当相应调整。

这种调整机制可以有效避免因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第三,人工费用也是工程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人工费用可能会有所上涨。

因此,合同中应当考虑到人工费用的变动,并设定合理的调整条款。

例如,可以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行业平均工资水平来调整人工费用。

第四,施工合同中还应当包含关于变更订单的条款。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材料替换等情况,这些都会影响到工程价款。

因此,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一旦发生变更,如何及时通知对方,以及变更后的工程价款如何计算和确认。

为了确保工程价款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双方可以约定采用第三方审计或者造价咨询的方式来审定工程价款。

这可以增加合同的透明度,减少双方的争议。

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确定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

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合理的工程价款确定方式,不仅能够保障施工单位的利益,也能够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变更的计价及程序

变更的计价及程序

A7变更的计价及程序1. 变更的计价(1)与合同中工程量清单内项目性质相同、施工环境相同的项目,按合同确定的价格变更工程价款;(2)若性质相类似或施工环境相似的,则以工程量清单内的有关单价为换算基础计算。

即单价清单项目,只是设备标号、砂浆种类、品牌、规格、型号、直径、厚度、高度、重量、产地、种类等发生变化,则按合同内类似单价清单项目作换算处理。

换算时只计算主材价差(价差仅计取税金),即合同换算清单单价=合同类似项目清单单价+主材价差(含主材定额损耗)×(1+税率)。

主材价差=实际使用的主材价格-合同类似项目清单单价中的主材价格。

(3)若上述(1)和(2)条所述的工程量清单中有关单价或换算单价均不适用,则按以下的方法计算:i.按《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1年)》、《广东省园林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2010广东省定额”)分专业分别计算人工、材料和机械消耗数量;ii.按当期《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单价×上述第(i)条计算的人工消耗量,得出新单价的人工费;按当期《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或《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公布的材料最低单价(单价均下调20%后)×上述第(i)条计算的材料消耗量,汇总得出新单价的材料费。

但需扣除定额有的而实际图纸没有的材料,辅材单价按定额包干,不进行价差调整;按当期《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机械单价(即按《广东省建设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计算并按规定换算第二类费用的人工单价和燃料动力单价)×上述第(i)条计算的机械消耗量,得出新单价的机械费;若厂商价没有相关价格,按认质认价规定处理,乙方需上报三个品牌,具体详见A6附件。

iii.管理费按2010广东省定额中相应定额子目的一类管理费金额,不作任何调整;iv.将上述第(ii)条计算出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上述第(ⅲ)条计算出的管理费,分专业按以下计价程序表计算利润、按系数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及提围费,汇总得出新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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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变更价款该如何确定
1.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的估价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约定:各项工作.内容的适宜费率或价格,应为合同对此类工作内容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如合同中无某项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费率或价格。

但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费率或价格。

(1)第一种情况:
①如果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②工程量的变化与该项工作规定的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的合同金额的0.01%;
③此工程量的变化直接造成该项工作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
④此项工作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

(2)第二种情况:
①此工作是根据变更与调整的指示进行的;
②合同没有规定此项工作的费率或价格;
③由于该项工作与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没有类似的性质或不在类似的条件下进行,故没有一个规定的费率或价格适用。

每种新的费率或价格应考虑以上描述的有关事项对合同中相关费率或价格加以合理调整后得出。

如果没有相关的费率或价格可供推算新的费率或价格,应根据实施该工作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其他相关事项后得出。

工程师应在商定或确定适宜费率或价格前,确定用于期中付款证书的临时费率或价格。

4.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由承包商投标时提供,用于变更工程,容易被业主、承包商及监理工程师所接受,从合同意义上讲也是比较公平的。

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有几种情况:一是直接套用,即
从工程量清单上直接拿来使用;二是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三是部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取其价格中的某一部分使用。

5.协商单价和价格协商单价和价格是基于合同中没有或者有但不合适的情况而采取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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