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运算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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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运算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运算标准操作,保证检验工作质量
2. 引用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3. 适用范围: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运算
4. 责任:质管部QA人员、质管部QC人员、质管部管理人员、注射剂车间、仓库。
5. 内容:
5.1 有效数字的基本概念
5.1.1 有效数字系指在检验工作中所能得到的有实际意义的数值。其最后一位数字欠准是允许的,这种由可靠数字和最后一位不确定数字组成的数据,即为有效数字。最后一位有效数字的欠准程度通常只能是上下差1单位。
5.1.2 有效数字的定位(数位),是指确定欠准数字的位置。这个位置确定后,其后面的数字均为无效数字。
5.1.3 有效位数
5.1.3.1 在没有小数位且以若干个零结尾的数值中,有效位数系指从非零数字最左一位向右得到的位数减去无效零(即仅为定位用的零)的个数。
5.1.3.2 在其他的十进位数中,有效数字系指从非零数字最左一位向右数而得到的位数
5.1.3.3 非连续型数值(如个数、分数、倍数)是没有欠准数字,其有效位数可视为无限多位。
5.1.3.4 pH值等对数值,其有效位数是由其小数点后的位数决定的,其整数部分只表明其真数的乘方次数。
5.1.3.5 有效数字的首位数字为8或9时,其有效位数可以多计一位。
5.2 数值修约及其进舍规则
5.2.1 数值修约是指对拟修约数值中超出需要保留位数时的舍
弃,根据舍弃数来保留最后一位数或最后几位数。
5.2.2 修约间隔是确定修约保留位数的一种方式,修约间隔的数值已经确定,修约值即为该数值的整数倍。
5.2.3 确定修约位数的表达方式
5.2.3.1 指定位数
(1)指定修约间隔为10-n(n为正整数),或指明将数值修约到小数点后n位。
(2)指定修约间隔为1,或指明将数值修约到个位数。
(3)指定修约间隔为10n (n为正整数),或指明将数值修约到10n数位,将指明将数值修约到“十”“百”“千”……数位。
5.2.3.2 指定将数值修约成n位有效数字。
5.2.3.3 在相对标准偏差(RSD)的求算中,其有效位数应为其1/3值的首位(非零数字),故通常为百分位或千分位。
5.2.4 进舍规则,则舍去,即保留的各位数字不变
5.2.4.1 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小于5时,则舍去,即保留的各位数字不变。
5.2.4.2 拟舍去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大于5时,或者是5,而其后跟有并非全部为0的数字时,则进一,即在保留的末位数字加一。
5.2.4.3 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为5,而右面无数字或者皆为0时,若所保留末位数为奇数(1,3,5,7,9)则进一,为偶数(2,4,6,8,0)则舍弃。
5.2.4.4在相对标准偏差(RSD)中,采用“只进不舍”的原则。
5.2.4.5 不许连续修约拟修约数字应在确定修约位数后一次修约获得结果,而不得按前面规则连续修约。
5.3 运算规则
5.3.1 许多数值相加减时,所得和或差的绝对误差必较任何一个数值的绝对误差大,因此相加减时应以诸数值中绝对误差最大(即欠准数字的数位最大)的数值为准,以确定其他数值在运算中保留的数位和决定计算结果的有效数字。
5.3.2 许多数值相乘时,所得积或商的相对误差必较任何一个数值的相对误差大。因为相乘除时应以诸数值中相对误差较大(即有效位数最少)的数值为准,以确定其他数值在运算中保留的数位和决定计算结果的有效数字。
5.3.3 在运算过程中,为减少舍入误差,其他数值的修约可以暂时保留一位,等运算得到结果时,再根据有效位数弃去多余的数字。
5.4 注意事项
5.4.1正确记录所得的数值应根据取样量、量具的精度、检测方法的允许误差和标准中的限度规定,确定数字的有效位数(或数位),检测值必须与测量的准确度想符合,记录全部准确数字和一位欠准数字。
5.4.2正确掌握和运用运算规则,进行计算时,应执行进舍规则和运算规则,如用计算器进行计算,也应将计算结果经修约后再记录下来。如有工作站出的数字,可按修约原则修约后判定。
5.4.3要根据取样的要求,选择相应的量具。
5.4.3.1 “精密称定”系指城区重量应准确到所取重量的0.1%,可根据称量选用分析天平或半微量分析天平;“精密量取”应选用符合归家标准的移液管;必要时应加校正值。
5.4.3.2 “称定”(或“量取”)系指城区的重量(或量取的容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或容量)的百分之一。
5.4.3.3 取用量“约**”时,系指取用量不得超过规定量的100%+-10%。
5.4.3.4 取用量的精度未作特殊规定时,应根据其数值的有效数位选用与之相应的量具;
5.4.4 在判定药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之前,应将全部数据按有效数字和数值修约规则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