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报账制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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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报账制财务管理
对于报账制的内涵,笔者搜索了相关的资料,没有找到明确的定义,叙述各不相同,归纳起来可这样理解:报账制是某些企事业
单位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下级机构在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的一种
管理体制。具体表现为:实行报账制的下级
机构不单独设置财务账套,所有会计资料都上交上级机构,纳入上级机构财务账套核算,上级机构在账套中设明细会计科目或设部
门对下级机构进行会计核算。从以上对报账制的描述可知,报账制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这种财务管理模式对于保证资金安全、预防下级机构财务风险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内的金融保险业、邮政电信业、石化业、运输业、烟草公司、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等对其基层机构或单位的财务管
理中大都采用这种模式。
财产保险公司在县级城市设有支公司
或营销服务部,在地级市设有分公司或中心
支公司,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对于县级城市的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一般采用报账制财
务管理模式。各家财险公司在实际运用报账制管理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对于报账制的流程、方法,业内也无统一的规定。如何做到既有利于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又能保证财务管控的严格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笔者查阅了相关的资料,总结了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在报账制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归纳了财产保险公司在几个重要财务管理
方面采用报账制管理模式中较为合理的做法,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的管理
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的管理,目前存在由实行报账制机构自主招聘管理、上级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的模式以及由上级
公司统一委派、集中管理模式等。由上级公司统一委派、集中管理模式就是上级机构统一招聘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委派到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并对委派的财务人员集中进行
管理,委派财务人员的人事任免、工资待遇等集中在上级机构,所在分支机构对其有建议撒换、部分考核权的一种人员管理制度。由于该管理制度更有利于上级机构对其分
支机构的财务管控,笔者建议对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管理采取此办法,但要注意将委派财务人员的部分利益与委派单
位相挂钩,以调动其为所在单位做好服务的积极性。我公司是将委派人员年终奖与委派单位效益相挂钩,在财务人员管理上总体效果良好。
实行报账制的财险公司分支机构可根
据其业务量的大小配备财务人员。年保费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配备一名出纳,负责该机构保费的收取,费用、赔款的支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相关辅助账的登记,与上级公司会计资料的传递,应收保费管理,单证管理等与财务相关的工作。保费收入在1000万以上的机构设置1到2名专职出纳,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会计核算人员。出纳负责保费的收取,费用、赔款的支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会计
核算人员负责相关辅助账的登记,应收保费的管理,单证的管理,与上级公司会计资料的传递等。无论实行报账制机构财务人员是只配备1人还是若干人,财务印鉴均要分开保管,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要设置登记簿认真记录印章使用情况,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设置要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当实行报账制的机构只设置一名财务人员时,上级会计机构要承担更多下级机构的会计核算及会计监督的职能。
二、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
实行报账制的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资金管理中最重要也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的分支机构的资金涉及到保费资金、费用资金、赔款资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就是指分支机构收到的保费资金必须全额上划到上级公司指定的账户,不得将收到的保费用于支付费用及赔款,所需费用及赔款资金必须由上级机构全额拨付的资金管理原则;专款专用原则是对上级机构拨付的资金必须按指定用途使用,即赔款资金与费用资金不得混用,指
定用途的费用资金不得挪做他用。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如能严格按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资金管理,就基本能保证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报账制的分支机构还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 银行账户的设置
规模较小的机构可不设置银行账户,所收保费存入上级机构收入账户或上级机构
在当地开设的收入专户,所需费用及赔款资金可采取先报后支或备用金制。先报后支的方法是指实行报账制的分支机构将相关费
用报销凭证及赔案资料经相关审批人审批
后直接从上级公司取得现金,然后再支付给费用报销人或赔案权益人,涉及转账支付的由上级公司直接转账;备用金制即先领取一定数额的备用金,用于日常的费用及赔款支付,备用金使用完以后再到上级机构报销,补足备用金。备用金制存在占用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效率、易产生费用超支等问题,笔者不建议采用。
对于费用和赔款资金的管理无论是采
用先报后支还是备用金制,都存在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