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选修课期末论文
中国法制史论文
中国法制史论文引言China is known for its long history and rich cultural heritage. Throughout the centuries, the legal system in China has evolved alongside its society and government. Understanding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legal system is crucial in comprehending its current legal framework and judicial practices. This paper aims to provide an overview of the history of Chinese legal system, highlighting key periods and influential legal codes.1. 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重要阶段。
最早的法律体系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
然而,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真正起步于商朝。
商朝的法律由君主制定,主要着力于维护国家秩序和社会稳定。
而春秋战国时期,法律演变为一种基于禀赋和封建等级制度的体系,为社会的各个层面提供了法规和规范。
在秦朝统一六国之后,秦始皇发布了著名的“秦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权威且普遍适用的法典。
2. 唐宋时期的法律体系唐宋时期是中国法律发展的黄金时代。
唐朝建立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成就是《唐律疏义》。
这本法典包含了各种法律规定和惩罚措施,对唐朝的社会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宋代继承了唐朝的法律传统,并进行了一系列法律改革。
宋律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完备的法典之一,它包含了详细的刑法和民法规定,影响了后世的法律制定。
3. 清朝时期的法律体系清代是中国法律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
法制史论文
论秦朝法律制度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帝国。
秦国的历史经验使秦始皇充分认识到健全法制对于国家富强的重大意义,所以,初并天下,他便立刻“一法度”,使“法令由统一”,将原秦朝的法制推广到统一后的全国各地;同时又采取种种立法措施来进一步完善法制,特别是在秦始皇三十四年,由丞相李斯主持“明法度,定律令”,对原有法律加以全面的修订和补充,颁行全国。
从这些看来,秦始皇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度,采取了很多积极的措施,本以为可以递万世而为君,为何,传到二世就灭亡。
当然这是多方面因素,然而,我仅就法家和儒家思想谁更适合多样的封建社会做出比较。
众所周知,在秦朝同意六国前,曾发生两次比较大,而且在中国历史上很有名的两次立法活动,首先是李悝的《法经》,然后是在李悝《法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商鞅变法。
《法经》是战国初期李悝制定的。
李悝,战国初期政治家,也是前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曾相魏文侯,力主变法改革,提倡法治,在总结春秋以来各诸侯国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著《法经》六篇。
《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它是适应日益发展的封建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出现的。
正如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所说:“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春秋以来,随着土地私有的出现,各诸侯国税亩制的实行,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不断发展,地主阶级在各国掌握政权以后,确立了封建制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有一定的法律措施,加以保护和巩固封建制度。
《法经》就是封建生产关系日益发展的产物。
由于《法经》原文已经失传,然而从后代学者的文献中,我们可以考证到《法经》所体现的阶级本质。
第一,它的锋芒主要是指向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的。
《法经》开宗明义规定“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并不是偶然的,她反映了当时农民同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相当尖锐,正像《孟子·梁惠王章句上》所说的,农民一年到头辛苦劳动,连父母妻子都养活不了,而且遇到“凶年不免于死亡”。
法制史结课论文
一中国古代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一)先秦时期的农村土地法律制我们的古人早在原始公社时期,就已懂得利用土地种植谷物解决衣食问题。
随着生产的发展,并以生产的谷物用来在部落之间进行交换,人们开始直观地看到土地的社会功能。
土地作为生产手段的价值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从而部落首领以氏族长的身份,逐渐掌握了土地的支配权,并在部落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而不断发生战争。
夏代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出现了正式的官职制度,设置有“工正”、“牧正”等官职。
从一些历史记载来看,“工正”、“牧正”可能是专门负责农业和赋税事务的官职。
由于文献资料的缺乏,目前尚未找到涉及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方面的记载。
商代土地属于商王所有。
《尚书·梓材》中载:“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
”甲骨文中提到“归田”的记载,即表示“归还商王所赐田邑”的意思。
西周时期,土地属于周天子所有,土地管理方面推行井田制。
据《孟子·滕文公上》载:“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
”到了西周后期,由于周天子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地位,各诸侯国逐渐突破约束,把土地用于交换、租借、赔偿等活动,土地国有制开始向土地私有制的道路过渡。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先后开始变革,大力调整土地政策,制定了新的农村土地法律制度。
郑国率先进行了这种变革的尝试,从而拉开了春秋时期土地改革的序幕。
公元前543 年,郑国子产进行了土地制度的改革。
《左传·襄公三十年》载:“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
”公元前594 年,鲁国实行“初税亩”,从而开始了“履亩而税”。
战国时期,魏国的李悝提出的“尽地力之教”,魏国的农业生产得到了很大的进步,推动魏国走向富强。
韩国由申不害主持的变法。
秦国在秦孝公时开展了由商鞅领导的变法。
《中国法制史》课程论文
中国古代抑商政策的基本情况及影响摘要:了解抑商政策及其影响,分析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的原因。
通过阅读“重农抑商”相关的历史材料,探索从商鞅变法开始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后,“重农抑商”政策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直至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历程,体现出中国古代的宏观经济学思想变迁,重点阐述了统治阶级的宏观经济政策所反映的宏观经济思想,表明了宏观经济学萌芽并不局限于西方现代经济学所说的宏观,学习历代专制王朝的经济政策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分析,更深刻理解当今国家经济政策对。
关键字:抑商政策重农抑商商鞅变法商公法1、国家政策之抑商1.1含义主张重视农业而限制打击工商业的经济思想和政策,开始于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后历代封建王朝沿用。
1.2原因直接目的:确保赋役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
根本目的:巩固封建统治。
1.3表现重农:劝课农桑,轻徭薄赋,奖励垦荒,兴修水利专卖制度,限制了民营商业范围。
对民营商业,不断加征商税。
歧视商人,限制商人的社会地位。
组建庞大的官营手工业,压制民营手工业的发展。
1.4后果积极作用(古代社会的前期起积极作用为主):经济上:有利于稳定农业人口,推动农业发展,从而巩固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政治上:有利于安定人心和对农民的控制,进而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封建国家的政治稳定。
消极影响(古代社会的后期起消极作用为主):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强化了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一定程度上巩固了明清封建统治,违背了历史潮流。
2、抑商政策始于商鞅变法2.1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商鞅变法是我国进入封建社会之后经济、政治变革的重要开始,主要内容包括“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奖励耕战”、“统一度量衡”等经济措施,“改户籍、设县治”。
利军功,定爵位”的政治措施。
这些措施不是独立存在,而是一个互相联系的完整体系,重点突出了商鞅“富国强兵”的宏观经济思想。
2.2商鞅变法的中心思想商鞅变法中对宏观经济的把握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的统治者,概而扩之即:一切从土地政策出发,统~统计及货币标准,重农抑商,富民强国,富国强兵。
[最新]中国法制史论文
[最新]中国法制史论文西周建國背後的法律淵源西元前十一世紀末葉道西元前七七一年周幽王被殺,這前後月貳佰捌拾年的一段時間裏,孕育著華夏法制文明的萌芽-----西周,這段法制文明鬱鬱燦爛發展的時期,對於之後中國法制進程具有深遠影響。
現存的主要西周史料有《詩》《書》《禮》《樂》,通過這些文獻瞭解西周法制發展的概況,這一時期法制思想文明對中國法制發展具有奠基意義的豐碩成果可見一斑。
本文致力於通過西周建國時期政治,經濟,民生,司法四個方面的發展狀況,分析西周法制建設對中國法制發展的作用和影響。
1 西周建國克商告捷“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轉?成公十三年》記劉子語),古代貴族向來十分重視祭祀,就在武王克商之後,牧野舉行的告捷禮持五日之久。
值得注意的有四點,一是武王出兵時帶著祖先的神木載在車中,隨軍而行,直到牧野,就臨時建造牧室,舉行告捷之禮。
二是,祭祀的祖先有太王,太伯,王季,虞公,文王,伯邑考等六人,不分嫡系和直系,旁系,也不分立為國君者或未立而早死者。
王國維認為武王用的就是殷禮,“蓋周公末制禮以前,殷禮固如斯矣。
”三是,殺一百殷士作為祭獻。
四是,武王在大享之前,實際上已經是淩駕于國伯和邦君之上的王。
是時所用禮制,有周人傳統的,也有沿襲殷禮的,當時周禮尚未完全確立。
但從那時起,周禮便因其完善的必要性而開始醞釀和發展。
分封建國告捷儀式結束後,武王又進行了分封建國。
他把原來商王直接控制的領地分成三個區:原殷都朝歌以北地區,封給紂王的兒子武庚掌管;朝歌以東地區,朝歌以西地區,封給自己的弟弟蔡叔度掌管。
武王又把姜太公封在營丘,國號為齊。
把弟弟周公旦封在曲阜,國號為魯。
武王懷念古代的聖王,就表彰並賜封神農氏的後代於焦國,賜封黃帝的後代於祝國,賜封堯帝的後代於薊,賜封舜帝的後代於陳,賜封大禹的後代於杞。
武王分封了七十一個諸侯國,其中兄弟之國十五個,同姓之國四十個。
封邦建國的目地,是加強對各地的統治,並作為周王室的屏藩。
完成版法制史论文
中央民族大学法制史期末论文The Term Thesis of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摘要中国封建法律,由于儒家思想的影响而具有伦理法性质,由此,也形成了中华法系“礼法合一”的特色。
法律儒家化的开端,是西汉武帝时期。
为加强中央集权,建立大一统的王朝统治,汉武帝在董仲舒进献“天人三策”后,开始实行“罢黔百家、独尊儒术”的统治方针,“引礼入法”又经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在此时期,儒家的思想与法律的结合越发紧密,达到礼、律并重的程度。
唐朝在之前封建王朝的基础之上,制定的《唐律》达到了古代封建法律的巅峰,《唐律疏议》的颁布成为礼法合一的标志,古代法律儒家化也达到了顶峰,儒家思想也成为封建王朝法律的主导思想。
我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在后世封建法制的立法、司法领域里产生了深厚的影响。
本文从礼法之争入手,对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进程进行梳理,介绍法律儒家化的过程。
关键词: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礼法合一ABSTRACTChinese feudal law, due to the influence of Confucianism and the ethical nature of the law, which, tooThe formation of the Chinese legal system "law and law" features. The beginning of legal Confucianism is the Western Han Dynasty Emperor. 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centralization of pow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unified rule of the dynasty, the Emperor in the Dong Zhongshu offer "Heaven and Man three policy", the implementation of "stop Qian 100, dominated Confucianism" rule, "Yin Li Law" During the period of Wei, Jin and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the combination of Confucianism and law became more and more closely. On the basis of the previous feudal dynasty, the Tang law had reached the peak of the ancient feudal law, and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Tang Law became the symbol of the integration of ritual law and law. Confucianism of the ancient law also reached its peak. Thought has become the dominant ideology of the feudal dynasty law. The Confucianism of ancient Chinese law had a profound influence on the legislation and judicature of the later feudal legal system. This article starts with the dispute of ritual law, combs the process of Confucianization of ancient Chinese law, and introduces the process of Confucianization of law.Keywords: Ancient China; legal Confucianism; etiquette and law一、早期的礼法之争1.礼的含义及发展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
小学历史与法治论文5篇
小学历史与法治论文5篇
第一篇:中国古代的法制和律令演变
中国古代的法制和律令演变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议题之一。
从夏朝到清朝,中国的法律体系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
这篇论文将介绍中国古代法制的主要特点,包括法律的来源、法律的执行和法律的作用等。
第二篇:宪法和法治教育在小学教育中的重要性
宪法和法治教育在小学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意识,还可以帮助他们发展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
这篇论文将讨论宪法和法治教育的目标、方法和实施策略。
第三篇:小学生参与社区法治建设的意义和途径
小学生参与社区法治建设对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非常重要。
这篇论文将探讨小学生参与社区法治建设的意义,以及如何通过教育和活动来促进他们的参与。
第四篇:小学历史教育的法治视角
小学历史教育应该注重法治视角的引入,帮助学生理解历史与法治之间的关系。
这篇论文将介绍在小学历史教育中如何融入法治元素,以及这种教育对学生的影响和意义。
第五篇:小学生法治素养的培养策略
培养小学生的法治素养是培养他们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
这篇论文将探讨培养小学生法治素养的策略,包括教育方法、课程设计和活动组织等方面的内容。
以上是关于小学历史与法治的五篇论文题目,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国法制史论文
中国法制史论文引言中国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拥有丰富的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受到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本论文旨在探讨中国法制史的发展过程、特点以及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第一章:中国法制史的起源和初步发展1.1 公元前秦时期的法制在公元前秦时期,中国的法制以刑罚为主,严厉而独特。
法律逐渐形成,并开始有一定程度的规范性。
1.2 公元前汉时期的法制公元前汉时期,中国法制逐渐规范化,并出现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文件,如《九章律》和《魏律》。
这些法律文件为后来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
1.3 公元后汉时期的法制在公元后汉时期,中国法制更加完善,法律目录更加详尽。
司法机构逐渐建立,并开始出现专职的律师和法官。
第二章:中国法制史的重要发展阶段2.1 唐代法制的发展唐代是中国法制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不仅法律产生了很大的进步,而且司法制度也逐渐完善。
唐代的法律体系对后来的法律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2.2 宋代法制的发展宋代是中国法制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法律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民法也开始逐渐完善。
同时,宋代的科举制度也对司法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2.3 明清法制的发展明清时期是中国法制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尤其是明代的法制开创了中国法治史上的新纪元。
明清时期的法律体系基本成形,各项法律规范较为完备。
第三章:中国法制史的特点3.1 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的结合中国法制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的结合。
中国的法制在历史上不断吸收外来文明的优秀部分,同时也保留和发展了本土的法律传统。
3.2 以封建主义为基础的法制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受到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较大。
在中国的历史上,封建主义的法律体系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影响和塑造了中国社会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
3.3 法治思想的传统中国法制史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法治思想的传统。
中国自古就有“德治”、“仁政”等法治思想的传统,这对中国法制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法制史论文
察机构都察院与六部地位相当,被称为“部院并重”。当然,这只是机构设置上的状况,事实上由于监察机构的监督对象并非一般的老百姓,而是掌握着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和官吏,因此,监察机构在现实中的地位完全取决于最高
统治者的支持程度。否则,监察机构甚至很难开展一些最一般的工作。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2个:首先,是工具论的影响,也就是说,监察机构从一形成就被看做是最高统治者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最高统治者往往可以不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监察制度的国家之一。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了针对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监察活动,后来随着我国第一个封建王朝秦朝的建立以及封建制度在我国的最终确立,中国逐渐形成了系统的监察制度。中国监察
制度数千年的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先秦前的萌芽时期、秦朝至清朝的封建制度时期、清末至民国的半殖民半封建制度时期及1949年以后的社会主义制度时期。本文所指的“中国古代”主要是指第二个时期。
法制史毕业论文
法制史毕业论文
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发展历史的学科,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最早的法律制度。
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变革等。
通过对法制史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法律的本质和规律,为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法制史的研究内容非常广泛,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维度进行分析。
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首先,研究不同社会的法律制度。
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通过对不同社会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可以发现不同社会法律制度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找出不同法律制度的优劣之处。
其次,研究法律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法律是人类社会的产物,通过研究法律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可以了解到法律的功能和作用,同时也可以发现法律制度的演变和变革,了解到社会发展对法律制度的影响。
再次,研究法律文化的形成和传播。
法律文化是法律制度的文化基础,通过研究不同社会的法律文化,可以了解到不同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同时也可以发现法律文化在不同社会之间的传播和交流。
最后,研究法律制度的变革和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通过对法律制度变革
和创新的研究,可以找到法律制度改革的方法和路径,为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参考。
在论文中,我打算选择中国法制史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可以发现中国法律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了解到中国法律文化的形成和传播,同时也可以发现中国法律制度的变革和创新。
通过对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中国法律制度的本质和规律,为中国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法律选修课论文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
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
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
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
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
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
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 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
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 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生活与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法在身边这是我从这几堂法律课得来的最大感想。
在以前,我总会觉得法律是一件很遥远的事,认为只要自己做好,就不会接触到它,错觉的把法律局限在了刑事案件。
因着这种想法,平时很是忽略了法律方面的知识。
然而,这几堂课下来,经过马丽老师的讲解,那些鲜明的事例,让我明白了课上的口号——优质生活,与法同行。
我们无法否定的是,现代社会中仍然有许多法盲,他们即使是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全然不知,或知其然不知道怎么办,这是一种可悲的现象,由此我们健全自己的法律意识便显得迫在眉睫了!我在此观点上也感同身受。
一次奶奶生病时,亲友们送来的礼品中有几箱标有“伊利”字样的纯牛奶,打开后却令我愕然,是假冒伪劣产品!其奶质与真的“伊俐”相差甚远。
法律史论文总结范文
摘要:法律史是研究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及其发展演变的历史学科。
本文从中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三个阶段,概述了中国法律史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各个阶段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其演变原因,旨在为中国法律史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中国古代法律史1. 先秦时期:以儒家思想为主,法律制度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相互争斗,逐渐形成了以刑法为主的法律制度。
2. 秦汉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颁布《秦律》,确立了以法家思想为基础的法律体系。
汉代继承了秦律,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汉律》为代表的法律制度。
3. 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法律制度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北魏时期,颁布《魏律》,标志着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南朝时期,法律制度逐渐趋于完善。
4. 隋唐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律史的高峰时期。
唐朝颁布《唐律疏议》,成为后世法律制度的典范。
唐朝法律制度以“法合天地”为原则,注重法律与道德的结合。
5. 宋元明清时期:这一时期法律制度逐渐走向衰落。
宋朝颁布《宋刑统》,形成了以律为主,以令、格、式为辅的法律体系。
元明清时期,法律制度逐渐趋于保守,以《大明律》、《大清律》为代表。
二、近现代法律史1. 民国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法律史的重要转折点。
辛亥革命后,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标志着中国法律制度的近代化。
此后,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如《民法》、《刑法》等,为现代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中国成立初期,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制度逐渐完善,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为主的法律体系。
三、当代法律史1. 法律体系日益完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体系逐渐完善。
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法律体系。
2. 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
《中国法制史》选修课期末论文
选修课期末论文中国法制史安徽财经大学浅谈中国法制史通过本学期选修中国法制史的学习过程,对中国古代法制史有了一个初步的、全新的认识。
法制作为历朝治理国家和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工具,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和完善的。
由于历史的发展是曲折复杂的,法制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呈现出极其纷杂的现象。
但纵观两千多年的中国法制发展史,从总体上说,“因时变革,不断发展、完善”是法律制度演进的主旋律。
因此,正确对待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科学地认识和阐述。
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律典是国家的刑法典,其内容是对有关违反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以及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的规定。
律典属于刑事法律的范畴,只是诸多法律中的一种。
从古代法律的立法形式看,不仅名目繁多,有关法律形式的名称以及各朝注重的法律形式也不尽一样。
如秦有律、命、令、制、诏、程、式、课等;汉有律、令、科、品、比;晋为律、令、故事;唐有律、令、格、式;宋于律令、格、式之外,重视编敕、又有断例和指挥;元有诏制、条格、断例;明、清两代于律和各种法律形式的单行法外,广泛适用例等。
此外,历朝还颁布了多种法律形式的地方法规。
每一种法律形式都有其独特的功能。
以唐代为例,“律”是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令”是指国家组织制度方面的规定和行政命令,“格”是皇帝临时颁布的各种单行敕令、指示的汇编,“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的办事细则,各种法律形式共同组成唐代法制发展史,是推动中国古代法律法制不断走向健全完善所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法律思想是中国法律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中国法制史必须与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史相结合,这样才能深刻揭示法律形成的深层原因,揭示法律思想对立法司法的影响。
中国历朝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法律思想指导下制定和实施的。
在封建社会中后期法律不断完善、历朝颁行了上千部法律的情况下,法律思想反而一成不变,这是令人难以理解的。
固然,封建社会中后期历朝奉行的是经官方改造了的儒家法律主张,其发展变化是在儒家学说的总框架内进行的。
法制史论文
法制史论文—我国刑事制度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文明历史的国家,是世界上的文明发源地之一,也是人类社会法制文明起源较早的重要地区。
当然,我这里指的法制并不是现代所讲的成文法,乃至法典。
只是说在原始的公有制社会的末期已经有一定规范。
下面我将谈谈我对我国刑事制度的发展历程,和我从中得到的一些结论。
从原始社会开始,我国已经有了法制。
当然法制并不代表着成文法,只是存在与当时社会比较适应的社会规范,当时主要是以习惯法和传统习俗为主的社会规范。
也就是说,但是法制就是习惯法,由于当时的对与犯罪的习惯就是复仇,然后“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便成为了当时的刑事制度的主要形式。
在现代人看来,这种简单的一命抵一命是一种野蛮的,血腥的手段,但是对与以前的无故杀人,无疑是一种进步。
..因为在原始社会,能给他们最大的约束的就是传统的生活习惯和部落的生活习性。
这种表面上看来的血腥手段,恰恰是当时的争取公正的正义诉求,而并不具有厚实的那种征服,奴役或者压迫的强权性质。
到了原始社会的后期,我们以夏商为典型例子。
我先来列举当时的主要的情况,政治上实行的是中外朝制度,经济仍然是农耕经济为主,关键是文化,因为立法本来就是一个文化活动,所以当时的文化风格和立法的规范有极大的关系。
原始社会的后期,那种神学观是非常浓重的,对与神当时的人单纯地抱怨一种敬畏(没有利用的心理),因此当时的立法思想;受天命制法,宗教神权色彩浓厚。
可能大家觉得我写原始社会的末期的刑事制度没有明确地区分刑法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区别,因为在我看来,在原始社会的末期,法律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条理非常不明确,它调整的一个标准都是习惯法,就是说自由度非常大,而且其中的保障制度往往涉及到刑罚,所以在我看来,这种习惯法调整的社会中,判断它有没有刑事制度的性质,只有看有没有涉及刑罚。
到了周朝,开始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制法的标准,西周有周公制礼,吕候制刑。
礼作为习惯法的一种形式,是西周习惯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周礼的制定,反映了西周立法的等级制度的精神。
中国法制史论文
中国法制史论文浅谈对中国法制史的认识论文*名:***指导老师姓名:王修寰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号: ********通过系统的学习,对中国古代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
法制作为历朝治理国家和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工具,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和完善的。
由于历史的发展是曲折复杂的,法制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呈现出极其纷杂的现象。
但纵观两千多年的中国法制发展史,从总体上说,“因时变革,不断发展、完善”是法律制度演进的主旋律。
因此,正确对待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科学地认识和阐述中国古代法制发展史,是推动中国古代法律法制不断走向健全完善所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回顾中国古代法制法律的发展历程中国是个重视历史的国家,从其产生之时起就十分重视各类历史的记载和研究,法制史也不例外。
最早记载中国法制内容的是夏、商、周时期的古籍《尚书》。
最先使用“法制”一词的是春秋时期的史籍《左传》和《国语》。
而且,自先秦到清朝,各代学者对当时法制和法制历史的研究始终没有中断,并编写出许多关于中国法制的史志和类书。
其中,最早最典型的当属《汉书〃刑法志》。
从此点而论,中国法制史学科最迟形成于汉朝。
清朝末年至民国年间,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学者又用较新的方法发掘并整理了一批中国法制史资料,撰写出许多中国法制史论著。
尽管这些论著,由于时代的影响和学者本身的局限性,而存有许多需要商讨之处,但其毕竟为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创新奠定了基础。
二、正确认识和评价中国传统法制“礼”和“刑”是两种社会规范,共同构成中国古代法治文明基石,前者为指导性,强行性规范,以道德教化、伦理感化为基本取向。
后者为禁止性、惩罚性规范,以刑罚制裁、强制镇压为主要手段。
二者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共同完善了中国传统法律体系。
1、中国古代法律最初是通过中原地区各个部族之间的兼并征服战争与联盟融合过程以及宗教祭祀礼仪等社会活动产生的。
具体表现为“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两条基本途径。
期末总结法律论文
期末总结法律论文引言法律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基础,它通过规定和保护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在本学期中,我学习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和理论,并且对它们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本文将回顾我在本学期所学的法律课程,并探讨我对法律的理解和思考。
一、法律的基本原则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我了解到法律有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法律体系的基石。
其中最重要的原则是公正和平等。
法律要求对所有人都平等对待,并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待遇。
此外,法律还要求保护人们的权利和自由,并且惩罚那些违反法律的行为。
二、法律的分支与分类法律是一个非常广泛的领域,它涵盖了许多不同的领域和学科。
在本学期中,我学习了一些常见的法律分支和分类,例如刑法、民法、商法和劳动法等。
这些法律分支涉及到不同的法律规则和原则,并且在实践中有着不同的应用。
通过学习这些法律分支和分类,我对法律的整体结构和性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三、法律理论在法律研究中,有许多不同的法律理论和学说,这些理论和学说试图解释法律的含义和作用。
在本学期中,我学习了一些重要的法律理论,例如自然法、法律实证主义和法律实用主义等。
这些理论提供了不同的视角和方法来理解法律,它们对我理解法律的本质和重要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法律实践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除了理论知识外,我还了解到法律实践的重要性。
法律实践是将法律应用于实际生活和实际案例中的过程。
在本学期中,我通过模拟法庭和案例分析等实践活动,掌握了一些法律实践的基本技能和方法。
这些实践活动不仅使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而且培养了我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法律现实与挑战尽管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也会面临一些现实和挑战。
例如,一些法律规定和制度可能存在漏洞和不完善之处,这可能导致法律的执行和适用存在问题。
此外,法律的发展和改革也需要面对社会变革和新兴问题的挑战。
因此,法律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国法制史论文 九
中国法制史论文九试论秦代的刑罚制度摘要:秦国从商鞍变法开始,当政者都十分重视依法治国,形成了"缘法而治"的传统。
法令一经颁布,即使国王也不能违反或更改。
法制使秦走向了强盛,并最终一统天下。
但秦法的残暴和酷烈,又导致秦王朝"奸邪并生,褐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成为秦灭亡的一个主要因素。
本文从法律形式、刑罚内容和相关的特点等方面对秦朝法律制度中的刑罚制度作出简要的介绍。
关键字:秦朝刑法制度影响利弊秦朝的刑罚制度大体上同秦国的刑罚制度。
据史书记载,在秦朝的死刑中又增加了“具五刑”,“具五刑”简单的解释就是将黥、劓、斩趾、断舌、杀,这五种刑罚同施于一个犯人的特别残酷的刑罚。
据《后汉书》记载:“昔高祖令萧何做九章之律,有夷三族之令,黥、劓、斩趾、断舌、枭首,故谓之具五刑”。
这里记载的虽然是汉朝的制度,但是汉承秦制,所以可以作为秦朝有“具五刑”的根据;另外《史记》记载:李斯是具五刑而死:“具斯五刑,腰斩咸阳市”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掉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诸侯长期割据的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秦朝,中国社会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了以中央集权为核心的一整套国家制度,构筑了中国历史上数千年相传的专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但是,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把法定的重刑主张推向极端,用严刑峻罚来镇压臣民的反抗,用横征暴敛的方法维持庞大的国家开支,终于激起农民反抗。
不可一世的秦王朝只存在了短短的十几年,即告飞灰烟灭。
秦朝的法律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独特的地位。
一方面,因为秦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权,其创立的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对后世封建国家一直有重要的影响。
另一方面,秦朝法律制度,是在法家思想的强烈熏陶下,由法家代表人物或深受法家影响的政治人物制定出来的,在整体风格上法家色彩极为浓厚,与西汉中期以后深受儒家影响的法律制度有很大不同,因此可以说,秦朝的法制风格,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独树一帜的。
中国法制史论文
中国法制史论文浅谈对中国法制史的认识论文姓名:李升岳指导老师姓名:王修寰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号: 20126181通过系统的学习,对中国古代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
法制作为历朝治理国家和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工具,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和完善的。
由于历史的发展是曲折复杂的,法制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呈现出极其纷杂的现象。
但纵观两千多年的中国法制发展史,从总体上说,“因时变革,不断发展、完善”是法律制度演进的主旋律。
因此,正确对待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科学地认识和阐述中国古代法制发展史,是推动中国古代法律法制不断走向健全完善所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回顾中国古代法制法律的发展历程中国是个重视历史的国家,从其产生之时起就十分重视各类历史的记载和研究,法制史也不例外。
最早记载中国法制内容的是夏、商、周时期的古籍《尚书》。
最先使用“法制”一词的是春秋时期的史籍《左传》和《国语》。
而且,自先秦到清朝,各代学者对当时法制和法制历史的研究始终没有中断,并编写出许多关于中国法制的史志和类书。
其中,最早最典型的当属《汉书〃刑法志》。
从此点而论,中国法制史学科最迟形成于汉朝。
清朝末年至民国年间,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学者又用较新的方法发掘并整理了一批中国法制史资料,撰写出许多中国法制史论著。
尽管这些论著,由于时代的影响和学者本身的局限性,而存有许多需要商讨之处,但其毕竟为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创新奠定了基础。
二、正确认识和评价中国传统法制“礼”和“刑”是两种社会规范,共同构成中国古代法治文明基石,前者为指导性,强行性规范,以道德教化、伦理感化为基本取向。
后者为禁止性、惩罚性规范,以刑罚制裁、强制镇压为主要手段。
二者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共同完善了中国传统法律体系。
1、中国古代法律最初是通过中原地区各个部族之间的兼并征服战争与联盟融合过程以及宗教祭祀礼仪等社会活动产生的。
具体表现为“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两条基本途径。
《中国法制史》论文
此表由评阅人填写评价项目满分得分总分教师签字论点、论据40写作规范性30论述逻辑性30论文编号: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论文(设计)课程名称:29中国法制史论文题目:试论唐律的历史地位学生姓名专业层次批次学号学习中心年月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试论唐律的历史地位摘要:唐律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唐律在中国古代法历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承袭了秦汉立法的成果,吸收了汉晋律学的成就,表现出高度的成熟性,并且深深影响了宋元明清的立法。
关键词:唐朝法律影响就唐朝法律在我国封建社会中的历史地位而言,有两个问题亟待解决:第一,什么是唐朝法律的真正贡献?或者说独创性的贡献?例如《唐律疏议》的意义和价值,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前朝法律散失而为后世统治当局和学者建构起来的;实际上,在我国封建社会法律史上真正具有独创性的时代,也许是魏晋南北朝。
第二,对于唐朝法律的历史地位的评估,还应包括其他法律形式,例如,民间社会自发形成的习惯和习惯法等;唐朝以前的习惯和习惯法规则甚少,宋明以降则渐次增多,尤其是清代。
这些规则对于社会生活秩序以及经济秩序非常重要,也是中国法律史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1唐朝法律对于后世法律的影响1.1唐朝法律对于宋朝法律的影响据《宋史•刑法志》说:“宋法制因唐律、令、格、式,而随时损益则有编敕。
”这说明两点:一是宋朝法律大抵承袭唐朝;二是宋朝自身的法制特色在于编敕,但实际上也是沿用唐朝后期和五代以来的传统。
两宋300余年时间,总计修订50余部法典,大多散佚;今存著名的《宋刑统》,其在篇目和内容方面大致抄袭《唐律疏议》,主要变化有:其一,法典命名的不同。
《宋刑统》不称“律”而叫“刑统”,显然是沿用唐宣宗时期《大中刑律统类》的名称。
其二,法典体例的不同。
《宋刑统》将律、敕、令、格、式加以综合编撰,以律为体,把敕、令、格式以及注、疏议、问答分编于后;又在12篇目以下分门别类,总计213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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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选修课期末论文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选修课期末论文中国法制史
安徽财经大学
浅谈中国法制史
通过本学期选修中国法制史的学习过程,对中国古代法制史有了一个初步的、全新的认识。
法制作为历朝治理国家和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工具,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和完善的。
由于历史的发展是曲折复杂的,法制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呈现出极其纷杂的现象。
但纵观两千多年的中国法制发展史,从总体上说,“因时变革,不断发展、完善”是法律制度演进的主旋律。
因此,正确对待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科学地认识和阐述。
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律典是国家的刑法典,其内容是对有关违反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以及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的规定。
律典属于刑事法律的范畴,只是诸多法律中的一种。
从古代法律的立法形式看,不仅名目繁多,有关法律形式的名称以及各朝注重的法律形式也不尽一样。
如秦有律、命、令、制、诏、程、式、课等;汉有律、令、科、品、比;晋为律、令、故事;唐有律、令、格、式;宋于律令、格、式之外,重视编敕、又有断例和指挥;元有诏制、条格、断例;明、清两代于律和各种法律形式的单行法外,广泛适用例等。
此外,历朝还颁布了多种法律形式的地方法规。
每一种法律形式都有其独特的功能。
以唐代为例,“律”是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令”是指国家组织制度方面的规定和行政命令,“格”是皇帝临时颁布的各种单行敕令、指示的汇编,“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的办事细则,各种法律形式共同组成唐代法制发展史,是推动中国古代法律法制不断走向健全完善所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法律思想是中国法律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中国法制史必须与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史相结合,这样才能深刻揭示法律形成的深层原因,揭示法律思想对立法司法的影响。
中国历朝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法律思想指导下制定和实施的。
在封建社会中后期法律不断完善、历朝颁行了上千部法律的情况下,法律思想反而一成不变,这是令人难以理解的。
固然,封建社会中后期历朝奉行的是经官方改造了的儒家法律主张,其发展变化是在儒家学说的总框架内进行的。
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的不断变化和治国实践的需要,儒家的法律思想也在调整和发生变化。
从世界历史上看,中国传统的文化的发展演变有其明显的特色,这种特色就在于中国传统文明的发展进程一直延续,没有中断。
自古至今,“刑、德”被视为治国安邦的两套良策,所以刑法和刑罚为中心的古代法律制度也就必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门。
社会的进步,文明的演变,法也从原始简单的习惯,逐渐向着结构严谨、富于哲理的模式过渡,中国历史上法律的变革,实质上代表及反映了中华民族对社会、人生以及与人关系的根本性问题所作的思考,集中、突出反映了中华民族的基本价值观念。
所以,刑罚作为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的发展与变化,实质上也是整个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浓缩。
刑罚体系的发展与变化的原因是多层次的,不同时代有不同的特点,同时代不同的当权者亦有不同的举措。
但是总的发展趋势是原始的野蛮、落后、残暴向着文明、慎刑方向发展。
如何正确认识和评价中国传统法制,我想这是学习这门课程最重要的要求吧。
“礼”和“刑”是两种社会规范,共同构成中国古代法治文明基石,前者为指导性,强行性规范,以道德教化、伦理感化为基本取向。
后者为禁止性、惩罚性规范,以刑罚制裁、强制镇压为主要手段。
二者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共同完善了中国传统法律体系。
一、中国古代法律最初是通过中原地区各个部族之间的兼并征服战争与联盟融合过程以及宗教祭祀礼仪等社会活动产生的。
具体表现为“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两条基本途径。
因而分别形成了礼和刑两种不同的法律渊源,法治文明体系贯穿着礼刑并用原则。
二、中国古代法律起源发生在以家族宗族组织及其血缘亲属关系为纽带建立 1起来的早期国家制度的基础上,因而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具有显着的宗法伦理道德性质。
三、中国传统法律与家族、宗族制度发展相一致,以维护家族、宗族及国家等团体利益与集体和谐为基本宗旨,法律突出强调的是社会成员的服从义务,个体以及整个社会的权利意识受到一定压制。
故其刑事立法、行政立法之类的公法体系异常发达,而民事立法方面的私法体系相对滞后。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利于为我们提供以资借鉴的法制历史资源。
我国是一个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家,又是一个法律文化没有中断的国家,法学遗产非常丰富。
这些遗产有许多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完善现行法制可资借鉴的内容,我们可以从中受到启迪。
同时,通过中国法制史的学习,也可以让我们除去一些糟粕,避免今后在工作中犯同样的错误。
总之,中国法制史课程是法学学科的一门基础课。
通过学习中国法制史,不仅可以让我们增加法学基本常识,了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而且提供给我们以资借鉴的法制历史资源。
为此,我们应该认真地学习好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重温与反思历史上的法制建设,从中得到一些启发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