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跟投管理制度
员工投资管理制度
员工投资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员工个人的投资行为,确保员工的投资活动
不影响其在公司的工作表现和利益。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公司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合同工。
3. 定义
•员工投资:指员工在个人名义下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资活动,包含但不限于股票、基金、房地产等投资。
•内幕消息:指员工由于其在公司的职位或岗位所了解的与公司相关的未公开信息。
4. 员工投资行为的限制
4.1 员工投资的禁区—员工不得利用任何内幕消息进行投资活动,包含买入、卖出公司股票,以及利用该信息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
操作。—员工不得投资与公司业务领域相竞争的企业或项目。—
员工不得投资可能对公司声誉或业务带来负面影响的企业或项目。—
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和信息进行任何个人投资活动。
4.2 报备要求—员工在进行任何投资活动前,必需事先向公司提
交书面报告,包含投资的性质、金额、对象等相关信息。—员工必
需及时更新本身的投资报告,如有更改需向公司重新报备。—公司
将保密员工的投资报告,但有权依据需要进行审查并采取必需的监管
措施。
4.3 限制期限—员工在离职后的一年内,不得通过投资活动与公
司发生利益冲突。—离职前两个月内,员工需将本身的投资情况向
公司报备,并由公司进行审查确认。
4.4 公司股票投资—员工可以投资公司的股票,但需遵守公司股
票交易政策和规定。—员工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公司股票的交易。
5. 违规惩罚
5.1 轻度违规—首次违规投资行为,公司将通报批判,并要求员
工立刻矫正违规行为。—连续违规或对公司产生较小影响的行为,
员工跟投制度
员工跟投制度
员工跟投制度是指员工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与公司股权投资计划的一种制度。根据这种制度,公司给予员工购买公司股权的机会,通过员工个人的投资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激励力度。跟投制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施:
1. 提供优惠价格:公司可以给予员工购买公司股权的折扣价格,或者给予其他优惠条件,鼓励员工参与股权投资计划。
2. 灵活购买方式:公司可以制定灵活的购买方式,例如按照员工的薪资水平设置购买股权的额度或比例,使得员工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跟投。
3. 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可以设定长期投资计划,在员工购买公司股权后,给予稳定的投资回报,提高员工的参与积极性。
4. 法律保障:公司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确保员工的权益得以保护,并清晰界定员工跟投的权利和义务。
员工跟投制度的好处包括:
1. 激励员工:员工参与公司股权投资可以提高员工对公司业绩和发展的关注度和认同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 增加员工的收入来源:员工购买公司股权后,可以通过公司发放的股息或股权转让获得额外的收益,提高员工整体的经济收入。
3. 加强员工与公司的联系:员工跟投制度可以增强员工与公司的联系,提高员工对公司业务的理解和协助公司发展的意愿。
4. 促进公司稳定发展:通过员工跟投制度,公司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员工人才,提高公司的稳定性和发展前景。
总之,员工跟投制度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措施,可以促进员工与公司的紧密联系,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同时,跟投制度也可以帮助员工实现财富增值,获得额外的经济收益。
员工投资和持股管理制度
员工投资和持股管理制度
1. 前言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投资和持股行为,既保护员工的合法
权益,又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
工和临时员工。
2. 投资原则
2.1 员工可以自己乐意进行投资和持股行为,但需遵从以下原则:
•投资行为应当合法、道德、诚信,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员工履行工作职责和公司利益;
•投资行为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信息取得非正当利益;
•员工持股行为需经公司批准。
2.2 公司将为员工供应投资引导和风险评估服务,帮忙员工合理认
得和评估投资风险。
3. 投资限制
3.1 员工投资行为需符合以下限制:
•员工不得参加公司竞争对手或可能对公司利益造成冲突的企业的投资行为;
•员工持股比例不得超出公司设定的最高限额;
•员工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3.2 全部员工的投资行为需提前向公司报备,并获得公司书面批准,否则将视为违规行为。
4. 投资冲突管理
4.1 若员工投资或持股行为与公司业务、利益存在冲突,应当自动
向公司报告,并依据公司决策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包含但不限于:
•转让、减持与冲突资产相关的投资或持股;
•停止参加与冲突利益相关的业务或项目。
4.2 公司将对员工供应投资冲突管理培训,帮忙员工识别和应对潜在的投资冲突。
5. 持股管理
5.1 员工持股需符合以下管理规定:
•公司将定期公布允许员工持股的股票和比例,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购或增持;
•员工持股比例超出限额的,应及时减持至规定比例以内;
•员工持股需提交持股申报表,并定期更新股份信息,并报备公司。
员工跟投管理制度
员工跟投管理制度
员工跟投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鼓励员工参与公司股权投资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程序。该制度是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下面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员工跟投管理制度。
首先,员工跟投管理制度应明确跟投的条件和资格。企业应设定一定的入职年限、绩效评估结果或其他相关条件来确定员工是否有资格参与跟投计划。这样可以保证跟投资格的公平性和员工参与的积极性。
其次,员工跟投管理制度还应明确投资对象和金额。企业应明确员工可以投资的股权和股权投资的总额度。一方面,明确投资对象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理解和获取企业的战略方向和发展规划,从而参与到企业的决策中。另一方面,明确投资金额可以限制员工的风险,避免投资过度倾斜,影响员工的正常工作。
第三,员工跟投管理制度还应明确跟投的风险和收益分配机制。企业应向员工详细说明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市场波动、投资损失等,并告知员工不同投资比例可能带来的不同回报。另外,也应设定相应的风险补偿措施和收益分配机制,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跟投。
第四,员工跟投管理制度应设定跟投的期限和退出机制。企业应设定员工跟投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可为3-5年,以确保员工跟投能够产生持续的效益和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同时,制度还应明确员工在特定情况下的提前退出或延长跟投期限的条件和程序。
第五,员工跟投管理制度应设定一套完善的监督和激励机制。企业应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如设立独立的投资委员会或委托专业机构对员工跟
投进行监督和评估。同时,还应设定一套激励机制,为跟投表现突出的员
员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员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引言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员工投资者关系的良好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和
稳定至关重要。为了规范和优化员工投资者关系,提高企业内外部的
沟通和合作效率,制定员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本文
将围绕员工投资者关系的重要性、管理制度的内容以及实施方法等方
面进行探讨。
二、员工投资者关系的重要性
员工投资者关系是指企业与其员工以及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关系。良好的员工投资者关系可以帮助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力队伍,增
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可以增加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和支持,提升公司的声誉和竞争力。
三、管理制度的内容
1. 信息披露
为了保证员工和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企业应主动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包括企业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公告、重大决策公告等,确保信息
的完整、真实和及时性。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确
保员工和投资者可以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2. 沟通渠道
为了促进员工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企业应建立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例如,设立员工代表会议、员工专属邮箱、员工投诉与建议箱等,让员工能够与企业管理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网站、线上讲座、投资者沙龙等形式,提供投资者与企业管理层进行交流的平台。
3. 奖励与激励机制
为了激发员工对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奖励与激励机制。通过薪资福利体系、绩效考核制度、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同时,企业也可以鼓励员工参与股东大会、提供股票投资机会等,增加员工与企业的利益共享。
员工跟投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项目跟投管理在华董置业集团生根落地,员工与公司共享经营成果,共担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跟投相关行为,包括跟投适用围、投资结构、跟投比例和配资、资金募集、跟投分配退出等。
2适用围
2.1项目围
集团下属按土地摘牌时间为2017年月日后获取的所有项目,包括操盘及非
操盘。
2.2人员围
2.21集团
集团跟投人员围为总监级别(含)以上人员;
2.22区域
项目跟投人员围为项目公司总监级以上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总经理对项目部选投比例有分配权。
2.23收并购项目跟投方案另行制定。
3跟投模式
3.1投资结构
项目成立有限合伙企业A,作为跟投管理主体,由所属项目的资金财务部负
责管理;集团成立有限合伙企业B,作为跟投管理主体,有集团财务部负责管
理。
每地产项目对应一个子账户独立核算。
项目合伙企业A的普通合伙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项目员工推
举产生。
集团合伙企业B的普通合伙人由集团副总裁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集团财务中
心负责人担任。
跟投员工与合伙企业签订《委托投资协议》,跟投员工通过其实现对跟投项
目的间接投资和收益。跟投本金部分直接注入合伙企业。
借款部分由员工与集团投融资平台签订《借款协议》,集团投融资平台提供杠杆配资,并将借款注入合伙企业。
华董置业、合伙企业A、合伙企业B、其他合作方共同注资平台公司,并通
过平台公司间接实现对项目公司的投资。
3.2权责约定
跟投员工通过合伙企业A间接享有跟投项目股权收益,在任何时候,跟投员工不得参与或主合伙企业的管理和事务执行,也不得干预项目公司的正常经营决策和管理,不享有如经营表决权等其他权利。跟投员工(除作为设立合伙企业发起人外)的及出资也不会出现在合伙企业或项目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之中。
私募基金 员工跟投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员工跟投管理制度私募基金员工跟投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激励和维护员工利益,以及增强公司与员工的利益一致性而制定的规定。以下是制度中的内容:
1. 跟投资格:确定员工是否具备跟投基金的资格条件,例如员工所属部门、工作年限等。
2. 跟投额度:规定员工可以投资的最大金额或比例。
3. 投资限制:设定员工在跟投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投资限制,如禁止内幕交易、禁止与公司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投资等。
4. 风险警示:向员工说明跟投存在的风险,并提醒员工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自我判断。
5. 成立流程:明确员工申请跟投的流程,包括提供相关材料、审批程序和时间要求等。
6. 投资回报分享机制:确定员工获得投资回报的方式和比例,例如直接分红或通过单位额度等形式。
7. 解除跟投:阐明员工解除跟投的条件和程序。
8. 法律合规要求:确保整个员工跟投管理制度符合当地金融法律法规的要求。
员工跟投制度
员工跟投制度
员工跟投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指企业允许员工将部分个人资金投资于公司内部项目或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项目中。这种制度既可以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也可以促进员工在工作中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项目中来。
首先,员工跟投制度可以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当员工将自己的个人资金投资于公司项目中时,他们会更加关注和重视公司的发展和业绩。他们会更加努力工作,因为他们的个人利益和公司的利益紧密相连。这种共同的利益会促使员工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懂得公司的业务和运营,从而更好地为公司做出贡献。
其次,员工跟投制度可以激励员工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项目中来。当员工有了自己的个人资金投资于项目时,他们会更加有动力和热情地参与到项目的策划、执行和监控中。他们会对项目的进展和结果更加关心和期待,会更主动地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这种投资行为还可以激发员工的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使其更加积极地追求工作的价值和成就感。
然而,员工跟投制度也存在一些风险和挑战。首先,员工可能因为投资项目失败而面临资金损失的风险。如果员工的投资项目无法取得预期的效益或出现亏损,可能会导致员工面临经济上的困境和不安。其次,员工跟投制度可能会导致员工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的利益产生冲突。当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员工可能会因个人利益的考虑而采取不利于公司
的行为,从而损害公司的利益。
为了规范员工跟投制度,公司可以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流程。首先,公司应该设立专门的跟投部门或岗位,负责统筹公司内部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控工作。这个部门或岗位可以协调员工的投资需求和公司的业务需求,确保员工的投资行为符合公司的战略和运营方向。其次,公司应该明确员工跟投的条件和限制。公司可以设定一定的投资门槛和投资比例,从而约束员工的投资行为,降低公司和员工的风险。同时,公司还可以制定员工跟投的退出机制,为员工提供合理、公正的退出途径。
员工内部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公司
员工内部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试行)
施工行业已进入合伙人时代,项目跟投激励机制成为一种有效融合核心员工与股东利益的长期激励手段;为了更好的激发项目经营团队积极性,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项目跟投的目的
1、员工增收:在原来的薪资制度基础上,让员工多一份收入,使员工的努力能得到更为丰厚的回报,为员工提高生活品质提供一个优质有效的平台。
2、控制项目成本:让员工以主人公的身份参与到工作中去,拥有劳动者和所有者双重身份,与公司项目建立利益和命运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从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3、完善监督机制:首先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各部门对于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履行的部门职能进行监督;对于个人失职、在其岗不尽其事、弄虚作假、贪污回扣、滥用职权等直接造成项目损失的违纪、违法行为,人人可以监督,人人可以举报。因跟投人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跟投收益和本金中全部赔偿,如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4、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激励管理团队与项目运营
结果的绑定;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与公司一起共同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跟投项目、员工跟投总金额比例及说明
1、跟投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地址:
2、该项目工程为一个单独跟投项目目标,公司决定:该项目员工跟投总金额暂估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3、跟投员工投资人均为自愿跟投,无论是否离职,中途不得退出跟投,不得撤资。
4、跟投比例:各个工程项目以对项目施工影响较大的人员为主导,项目经理具有所在项目跟投优先权。对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材料把控、人员安排、成本管控等方面具有合理的管理权。员工跟投金额及比例不限,但需经公司同意。
员工跟投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项目跟投管理在华董置业集团生根落地,员工与公司共享经营成果,共担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跟投相关行为,包括跟投适用围、投资结构、跟投比例和配资、资金募集、跟投分配退出等。
2适用围
2.1项目围
集团下属按土地摘牌时间为2017年月日后获取的所有项目,包括操盘及非
操盘。
2.2人员围
2.21集团
集团跟投人员围为总监级别(含)以上人员;
2.22区域
项目跟投人员围为项目公司总监级以上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总经理对项目部选投比例有分配权。
2.23收并购项目跟投方案另行制定。
3跟投模式
3.1投资结构
项目成立有限合伙企业A,作为跟投管理主体,由所属项目的资金财务部负
责管理;集团成立有限合伙企业B,作为跟投管理主体,有集团财务部负责管
理。
每地产项目对应一个子账户独立核算。
项目合伙企业A的普通合伙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项目员工推
举产生。
集团合伙企业B的普通合伙人由集团副总裁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集团财务中
心负责人担任。
跟投员工与合伙企业签订《委托投资协议》,跟投员工通过其实现对跟投项
目的间接投资和收益。跟投本金部分直接注入合伙企业。
借款部分由员工与集团投融资平台签订《借款协议》,集团投融资平台提供杠杆配资,并将借款注入合伙企业。
华董置业、合伙企业A、合伙企业B、其他合作方共同注资平台公司,并通
过平台公司间接实现对项目公司的投资。
3.2权责约定
跟投员工通过合伙企业A间接享有跟投项目股权收益,在任何时候,跟投员工不得参与或主合伙企业的管理和事务执行,也不得干预项目公司的正常经营决策和管理,不享有如经营表决权等其他权利。跟投员工(除作为设立合伙企业发起人外)的及出资也不会出现在合伙企业或项目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之中。
员工投资行为管理制度
员工投资行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员工投资行为,保障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提高生产管理效益,特订立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的投资行为管理。
员工在参加投资行为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切实
维护企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投资限制
第一节禁止投资范围
1.全部员工禁止以个人名义参加竞争企业的投资,包含但不
限于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合伙、出资等形式。
2.员工禁止以个人名义投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业和企业。
3.员工禁止向落后产能行业和企业投资,相关行业和企业清
单将由公司依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并下达给各部门。
第二节投资额度限制
1.员工以个人名义投资单个企业或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得超出
其年度工资收入的50%。
2.员工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超出限制投资的,应提前向公司申
请,并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节投资风险警示
1.员工在投资前应自行评估投资风险,并无违法犯罪记录的
投资。
2.员工应确保自身投资行为不会对工作产生影响,不得利用
工作职位谋取非法收益或侵害公司利益。如发现员工有利用职务之便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司将严厉处理。
第三章投资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一节投资申报流程
1.员工准备投资前,应填写《员工投资申报表》,并详尽填
写投资项目的基本信息、预估投资额、投资方案等内容。
2.员工应将填写完整的《员工投资申报表》提交至所在部门
主管,并抄送人力资源部。
3.所在部门主管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问题
应及时反馈给员工,员工有义务搭配并及时修正申报料子。
4.经所在部门主管初步审核无问题后,将《员工投资申报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进行综合审批。
基金管理人员工跟投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员工跟投管理制度
一、引言
基金管理人员工跟投管理制度是指基金管理人为了促进员工的积极参
与和提高其业绩,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该制度旨在激励基金管理人员主动参与基金投资并与投资者分享风险与收益,增强其忠诚度和责任感,同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基金管理人员工跟投的定义
基金管理人员工跟投是指基金管理人员将自己的个人资金投入到由其
管理的基金中,与基金的投资者共享风险和收益。
三、基金管理人员工跟投的意义
1.提升基金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基金管理人员通过自己投资基金,将与投资者共同分担风险和收益,
从而更加积极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加强基金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经验积累
基金管理人员通过个人资金的投入,将更加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和回报,增强自己的投资能力和敏锐度,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和经验积累。
3.增强基金管理人员对投资者利益的敬畏和关注
基金管理人员将自己的财富与基金投资者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了共
赢的目标,促使基金管理人员更加注重投资者利益,从而提高了整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基金管理人员工跟投管理制度的要素
1.定义和范围
明确基金管理人员工跟投的定义、参与条件和适用范围,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等方面的规定。
2.投资限制和管理措施
设定基金管理人员个人投资的总额度限制,同时规定不得投资特定行
业或公司,避免利益冲突;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要求基金管理人员公开其个人投资行为,确保投资者对其投资情况有
充分了解,防止信息不对称和操纵市场的可能性。
员工投资行为管理制度
员工投资行为管理制度
1. 引言
员工投资行为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规范员工的投资行为、保护企业与员工利益的重要制度。本制度旨在防范利益冲突、避免信息泄露等风险,确保员工的投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并且不与企业的正常运营相冲突。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员工。
2. 目标与原则
2.1 目标
•规范员工的投资行为,保障企业与员工的利益;
•防范利益冲突,避免信息泄露风险。
2.2 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员工的投资行为应公平公正,不得侵占他人的利益。
•法律合规原则:员工的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诚信守规原则:员工的投资行为应诚实守信,不得从事欺诈行为。
•信息保密原则:员工应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3. 员工投资行为的限制
3.1 投资范围限制
•员工在本企业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与企业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竞争性投资;
•员工不得投资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企业或项目;
•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内幕交易。
3.2 投资金额限制
•员工在本企业任职期间,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其年收入的30%;
•员工需提前向企业报备投资金额,并接受企业的审查。
3.3 投资工具限制
•员工不得通过非法或不道德手段进行投资操作;
•员工不得从事高风险投资,不得投资财务状况不明的企业或项目。
4. 投资行为监督
4.1 投资申报
•员工需在进入企业后30天内向企业报备已有的投资情况;
•员工还需在申请增加或减少投资金额时向企业报备。
4.2 投资审查
•企业有权对员工的投资行为进行审查,并根据企业的利益与风险状况,决定是否同意员工的投资行为;
员工跟投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工程跟投治理在华董置业集团生根落地,员工与公司共享经营成果,共担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以标准跟投相关行为,包含跟投适用范围、投资结构、跟投比例和配资、资金募集、跟投分配退出等。
2适用范围
2.1工程范围
集团下属按土地摘牌时间为2021年月日后猎取的全部工程,包含操盘及非操盘。
2.2人员范围
2.21 集团
集团跟投人员范围为总监级别〔含〕以上人员;
2.22 地域
工程跟投人员范围为工程公司总监级以上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工程总经理对工程内部选投比例有分配权。
2.23 收并购工程跟投方案另行制定。
3跟投模式
3.1投资结构
●工程内成立有限合伙企业A,作为跟投治理主体,由所属工程的资金财
务部负责治理;集团成立有限合伙企业B,作为跟投治理主体,有集团
财务部负责治理。
●每地产工程对应一个子账户独立核算。
●工程合伙企业A的一般合伙人由工程总经理担任,有限合伙人由工程员
工推举产生。
●集团合伙企业B的一般合伙人由集团副总裁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集团财
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跟投员工与合伙企业签订《托付投资协议》,跟投员工通过其完成对跟投
工程的间接投资和收益。跟投本金局部直接注入合伙企业。
●借款局部由员工与集团投融资平台签订《借款协议》,集团投融资平台提
供杠杆配资,并将借款注入合伙企业。
●华董置业、合伙企业A、合伙企业B、其他合作方共同注资平台公司,
并通过平台公司间接完成对工程公司的投资。
3.2权责约定
●跟投员工通过合伙企业A间接享有跟投工程股权收益,在任何时候,跟
投员工不得参与或主张合伙企业的治理和事务执行,也不得干预工程公
国有企业 跟投制度
国有企业跟投制度
国有企业跟投制度是一种投资风控措施和激励约束机制,主要涉及国有企业在对项目进行投资时,决策实施投资的相关人员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依据相关政策按照一定的跟投比例,以自有资金投资该项目的行为。这种机制通过将跟投项目与投资决策者的利益捆绑来分担风险,从而提高项目的安全性。同时,通过利益要害关联倒逼提升决策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盈利性。
跟投制度主要适用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类企业的增量(而非存量)业务,这些领域的投资创业风险较高、未来发展与收益的不确定性较强,需要跟投机制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此外,国务院国资委也在研究和推动国有控股企业实施员工跟投机制的具体制度规则的制定,在有限范围内先后发布了员工跟投机制规则的若干稿征求意见稿。相关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国有企业实施员工跟投的要点包括但不限于:跟投人员的范围、跟投金额的比例限制、跟投方式、资金来源、股权管理、退出机制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国企相关工作人员。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1. 为规范公司项目跟投管理,提高员工参与项目投资的积极性,保障项目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参与项目跟投的行为。
3. 本细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跟投项目范围
1. 跟投项目范围为公司确定的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新投资项目;
(2)并购项目;
(3)增资扩股项目;
(4)其他经公司决定的项目。
2. 一级旧改项目、大型物业持有项目或其他特殊项目,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根据
本细则原则另行制定跟投措施。
三、跟投人员范围
1. 跟投人员为公司员工,分为强制跟投人员和自愿跟投人员。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得参与跟投。
3. 强制跟投人员包括:
(1)公司总部:M11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PM8及以上职能管理人员、PP7及以上
专业管理人员;跟投全集团范围内项目。
(2)跟投区域(项目)公司:M8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PM5及以上职能管理人员、PP5及以上专业管理人员;跟投本区域内范围项目/本项目。
4. 自愿跟投人员包括:
除上述强制跟投人员范围以外的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参与投资的其他员工。
四、跟投资金管理
1. 跟投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设立专项账户。
2. 跟投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规合法;
(2)风险可控;
(3)效益优先。
3. 跟投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及时向跟投人员披露。
五、跟投收益分配
1. 跟投收益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跟投收益的分配比例由公司根据项目投资效益、跟投人员贡献等因素确定。
3. 跟投收益的分配应按时足额支付给跟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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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
为了使项目跟投管理在华董置业集团生根落地,员工与公司共享经营成果,共担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跟投相关行为,包括跟投适用范围、投资结构、跟投比例和配资、资金募集、跟投分配退出等。
2适用范围
2.1项目范围
集团下属按土地摘牌时间为2017年月日后获取的所有项目,包括操盘及非操盘。
2.2人员范围
集团
集团跟投人员范围为总监级别(含)以上人员;
区域
项目跟投人员范围为项目公司总监级以上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总经理对项目内部选投比例有分配权。
收并购项目跟投方案另行制定。
3跟投模式
3.1投资结构
项目内成立有限合伙企业A,作为跟投管理主体,由所属项目的资金财
务部负责管理;集团成立有限合伙企业B,作为跟投管理主体,有集团
财务部负责管理。
每地产项目对应一个子账户独立核算。
项目合伙企业A的普通合伙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项目员
工推举产生。
集团合伙企业B的普通合伙人由集团副总裁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集团财
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跟投员工与合伙企业签订《委托投资协议》,跟投员工通过其实现对跟投
项目的间接投资和收益。跟投本金部分直接注入合伙企业。
借款部分由员工与集团投融资平台签订《借款协议》,集团投融资平台提
供杠杆配资,并将借款注入合伙企业。
华董置业、合伙企业A、合伙企业B、其他合作方共同注资平台公司,并
通过平台公司间接实现对项目公司的投资。
3.2权责约定
跟投员工通过合伙企业A间接享有跟投项目股权收益,在任何时候,跟
投员工不得参与或主张合伙企业的管理和事务执行,也不得干预项目公
司的正常经营决策和管理,不享有如经营表决权等其他权利。跟投员工
(除作为设立合伙企业发起人外)的姓名及出资也不会出现在合伙企业
或项目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之中。
跟投员工享有对项目公司经营情况的知情权和重大事项的监督建议权,
项目公司有义务向本项目跟投的全部员工及时准确披露项目经营状况。4跟投人员及其权益
跟投比例(项目跟投比例包括招拍挂项目和收并购项目)
员工跟投比例表
序号职级/对象跟
投
类
型项目
跟投
比例
备注
集团
1总裁强
投
3%3%
2其他副总裁强
投
1%每人1%
3中心总经理强
投
%每人%
4中心常务副总、副总经
理
强
投
%每人%
5中心总监强
投
%每人%
备注:集团派驻项目资金财务部负责人在区域跟投;集团总监及以上要求强投,其他人员选投。
项目
1项目公司总经理强
投
1%
2项目副总、市场营销负
责人、拓展负责人、资
金财务负责人
强
投
%
3融资、设计及成本负责
人
选
投
%
4其他核心岗位人员选
投
剩余
部分
项目跟投比例3%
备注:
1、项目3%为项目固定的跟投比例,强投比例为下限值,项目公司总经
理有项目内部选投比例的分配权,总比例要求达到3%;
2、集团拓展获得的地块,则项目拓展负责人非强投。
地摘牌日为准),转正人员名单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提供;项目强投人员
不论是否转正均需跟投,不受试用期规定限制。
强投/选投:
1)集团总监级以上(含)为强制跟投人员,必须参与集团内所有项目跟投,项目资金财务负责人和集团拓展人员按以下方式跟投;
集团派驻到项目公司的资金财务负责人要求强制跟投所在项
目,不跟投其它项目。
集团拓展人员只跟投自己获取拿地的项目,不跟投不相关的项
目。
2)项目公司总经理、项目公司常务副总、项目市场营销负责人、项目拓展负责人、项目资金财务部负责人为本项目的强制跟投人员;项目
拓展负责人参与获取的项目,集团拓展获得的地块,则项目拓展负责人非强投。
3)对项目内部的分配比例,项目公司总经理有分配权。
4)强投人员默认为项目的战略性股东,选投员工一项目一核定。
跟投比例要求:
A.各级领导在跟投上要起到带头作用,尤其是强制跟投的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必须起到带头作用。
B.跟投人员须按照跟投比例要求进行跟投,前期项目跟投不足的,后续项目不得上调跟投比例,公司并保留岗位调整的权力。
C.因个人原因不跟投的,取消后续项目跟投权。
D.对按跟投项目比例要求全额跟投的人员在后续项目中对剩余的跟投份额有优先选择权,享有战略性股东同等权。
E.集团跟投人员按上表比例无差别跟投。
F.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强投人员跟投比例按上表执行,相关对象累计跟投要求
达到对应的跟投比例。项目跟投合计比例固定为3%,如未达到
项目跟投比例要求,项目公司总经理须兜底剩余比例。
项目平台选投人员须连续跟投所在的所有项目,事业部选投人员
须连续跟投所在事业部所有项目。如后续项目停止跟投,则取消
后继所有项目跟投资格。
项目跟投情况作为集团批准新项目的条件之一,对于项目跟投不
到位的项目公司,集团将严格控制项目数量、保留新项目调配权。
杠杆配资
公司可以为跟投员工按比例提供配资借款实现杠杆收益,并收取利息。公司对员工的借款通过集团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办理,员工与集团投融资平强签订借款合同,并按合同结算本金及利息。
序号职级配资比
例
集团1总裁1:6 2副总裁1:5 3中心总经理、市场策划负责人、项目拓展负责人1:4 4中心常务副总、副总经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