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字数1663)
第55条: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
第55条: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5条释义第五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释义】本条是关于不得税前扣除项目“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的进一步界定。
本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的细化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企业发生的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基于资产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考虑,为防止企业虚增资产或者虚增利润,保证企业因市场变化、科学技术进步,或者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资产实际价值的变动能够真实地得以反映,要求企业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提取准备金。
原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坏账准备金、商品削价准备金、金融企业的呆账准备金按规定的比例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的准备金,如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以及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税法上一般不允许企业提取各种形式的准备,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企业只有实际发生的损失,才允许在税前扣除;反之,企业非实际发生的损失,一般不允许扣除。
而企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是由会计人员根据会计制度和自身职业判断进行的,不同的企业提取的比例不同,允许企业准备金扣除可能成为企业会计人员据以操纵的工具,而税务人员从企业外部很难判断企业会计人员据以提取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二是,由于市场复杂多变,各行业因市场风险不同,税法上难以对各种准备金规定一个合理的提取比例,如果规定统一比例,会导致税负不公。
三是,企业提取的各种准备金实际上是为了减少市场经营风险,但这种风险应由企业自己承担,不应转嫁到国家身上。
因此,企业提取的资产跌价准备或者减值准备,尽管在提取年度在税前不允许扣除,但企业资产损失实际发生时,在实际发生年度允许扣除,体现了企业所得税据实扣除和确定性的原则。
企业所得税判断题(含答案)
企业所得税判断题 l.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的企业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 ) 【答案】错误【解析】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2.我国确定居民企业采取“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 )【答案】正确【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 3.个人独资企业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答案】错误【解析】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4.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是非居民企业。
( )【答案】错误【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5.非居民企业的法定税率一律都是20%。
( )【答案】错误【解析】非居民企业的法定税率包括25%和20%两档。
其中: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适用的法定税率是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适用的法定税率是20%。
6.企业取得的违法收入不征企业所得税。
( )【答案】错误【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不征税收入不包括违法收入。
准备金税前扣除 注意涉税风险
准备金税前扣除注意涉税风险《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存货核算涉及其他税收问题1、存货减值的涉税注意事项会计对此的处理为:(1)计提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存货跌价准备(2)发出存货结转存货跌价准备借:存货跌价准备贷:主营业务成本税法: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能在税前列支。
五矿与鞍钢的政策争取(一)尚未使用的维简费,并未作纳税调整的,可不作纳税调整,应首先抵减2013年实际发生的维简费,仍有余额的,继续抵减以后年度实际发生的维简费,至余额为零时,企业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已作纳税调整的,不再调回,直接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相关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4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3〕129号)适用范围目前,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准备金共有7类:1.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2.证券行业风险准备和投资者保护基金;3.保险企业准备金支出;4.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的预提(应付)费用;5.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6.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准备;7.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
《企业会计准则》哪些“预提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哪些“预提费用”不能税前扣除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规定预先提取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取消“预提费用”科目,将“预提费用”科目原来核算的内容归集到了“预计负债”、“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本文谈到的预提费用指的不是会计科目,而是其核算内容。
会计与税法的计量原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说明税法对企业根据谨慎性原则对或有事项计提的相关费用、负债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能扣除,例如计提的售后服务费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说明有的费用确定已经发生,虽然尚未支付,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允许扣除,例如计提的利息等。
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企业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核算。
税法在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时原则上也是采用权责发生制,但又不完全是权责发生制,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收付实现制。
税法和会计存在的这些差异在日常的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以不处理,但在年底进行年度申报时必须进行调整。
笔者先从各项“预提费用”入手,逐一说明企业年度申报时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银行贷款利息可税前扣除企业据实计提的银行贷款利息会计上计入财务费用和应付利息,属于确定的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和负债,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允许税前扣除。
例如,2011年10月甲企业与某银行签订了一笔贷款,合同约定按季付息,2011年甲企业共计提贷款利息3万元,计入了财务费用,根据合同规定该利息应于2012年1月支付,那么根据税法规定,甲企业2011年计提的3万元财务费用允许税前扣除。
会计实务:金融企业哪些准备金可税前扣除
金融企业哪些准备金可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企业只有实际发生的损失,才允许在税前扣除。
但是由于人身保险、财产保险、风险投资和其他具有特殊风险的金融工具风险大,所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而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核定的准备金,则准予税前扣除。
金融企业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核定后准予税前扣除的准备金有以下几项。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规定,金融企业的贷款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
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一)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二)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各项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三)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
金融企业准予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为贷款资产余额的1%.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算公式如下: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x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需要注意四点,一是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
二是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是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不适用本规定。
关于减值准备和递延相关的试题
关于减值准备和递延相关的试题一、单选题(每题5分,共30分)1. 减值准备主要是为了反映资产的()。
A. 历史成本B. 重置成本C. 可变现净值D. 公允价值答案:C。
解析:减值准备是当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进行计提的,这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可变现净值是考虑了资产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
2.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会导致()。
A. 所得税费用增加B. 所得税费用减少C. 应交所得税增加D. 应交所得税减少答案:B。
解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意味着未来期间可抵扣的所得税额增加,在会计处理上会减少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3. 下列资产中,通常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是()。
A. 应收账款B. 固定资产C. 交易性金融资产D. 存货答案:C。
解析: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而应收账款可能存在坏账风险、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存货可能有跌价风险,都需要考虑计提减值准备。
二、多选题(每题8分,共40分)1. 以下关于减值准备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B. 不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可能不同C. 减值准备会影响企业的利润D. 减值准备只针对非流动资产答案:BC。
解析:部分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但像存货等资产的减值准备在符合条件时是可以转回的,所以A错误;不同资产如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不同,B 正确;减值准备的计提会减少资产价值,从而影响利润,C正确;流动资产如应收账款、存货等也需要计提减值准备,D错误。
2. 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原因可能有()。
A. 会计上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B. 会计上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与税法规定不同C.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D. 预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答案:ABC。
解析:当会计上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会导致会计利润小于应税所得,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不同同理;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会计上确认收益但税法可能在处置时才确认,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预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不是负债。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财税政策
特殊发票形式发票抬头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财税政策原作者:总局添加时间:2010-12-09 原文发表:2010-12-09 人气:1487 来源:总局问题:所得税法和条例,只是说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规定的扣除标准明细在哪里可以找到?谢谢!!!答复:您好!您在网站上的咨询已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国家后续规定的不同行业的各项准备金税前扣除标准及规定的文件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2号)、《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25号)等。
上述文件都是针对一些特殊的行业(如:金融企业、证券行业、保险公司、信用担保机构等),由于问题中您并未提及所属的具体行业,建议您参看上述文件。
如有不明之处,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寻求帮?。
保险公司提取的准备金可税前扣除
保险公司提取的准备金可税前扣除[添加到我的收藏] [关闭窗口]本文于北京时间 2008-10-24 发表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
一般企业今后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将不能在税前扣除。
为此,不少保险公司向江西省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保险公司计提的各种准备金是否还可以税前扣除?咨询员告诉来电的保险企业人士,要了解这个问题的答案,必须先了解保险公司的经营业务特点及相关的会计核算。
保险公司与一般公司的利润计算有所不同。
一般公司的利润等于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而保险公司的利润等于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减去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提取的责任准备金允许扣除,这是由保险业务的特点决定的。
有些保险业务虽然暂时没有发生保险赔付支出,但由于保险期限未到,其相应的责任风险仍然由企业承担。
因此,从理论上讲,对于投保人交付的纯保费及所产生的利息扣除当年所应分摊的赔付成本之后的余额,应提存相应的责任准备金,其金额应根据保险责任时间、风险大小等因素经过精算后确定。
显然,这与一般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性质是不同的。
正因为如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也就是说,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准备金是可以扣除的。
保险公司的准备金主要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责任准备金和长期责任准备金。
按照税法规定计提的这部分准备金,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在会计期末按期从本期保费收入中提取的未了责任准备金。
一般采用提存本期、转回上年同期的办法,提取及转回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非寿险业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889号)规定,保险企业非寿险业务在本期依据保险精算结果计算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大于上期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余额部分,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小于上期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差额部分,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022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试题及答案(精编最新版)
2022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试题及答案(精编最新版)1、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是( )。
A.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B.外贸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款收入C.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D.企业收到地方政府未规定专项用途的税收返还款收入【答案】A【解析】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有()。
A.铁路线路占用耕地B.学校占用耕地C.公路线路占用耕地D.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E,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答案】ACE3、[单选题]2018年某运输公司拥有并使用以下车辆:拖拉机5辆,整备质量为2吨;整备质量为6吨的载货卡车20辆;整备质量为4.5吨的汽车挂车6辆;中型载客汽车10辆,核定载客人数均为9人以上。
当地政府规定,货车的税额为60元/吨,客车的税额是500元/辆。
该公司当年应缴纳车船税( )元。
A.13010B.13550C.11450D.9450【答案】A【解析】4、[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计征契税的依据的有()。
A.房地产的成交价格B.房地产的租金C.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的价格D.房地产交换时的价格差额。
E,房地产的重置价格【答案】ACD【解析】房地产的租金和重置价格不是契税的计税依据。
5、[单选题]某食品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购进一批玉米全部用来加工生产增值税率为16%的食品,支付给某农业开发基地收购价款10000元,取得普通发票,并支付不含税运费3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后,因管理不善损失1/5,则该项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A.1200B.1144C.1430D.1630【答案】A【解析】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例题--注册税务师辅导《税法二》第一章讲义4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一章讲义4例题【典型例题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下列各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直接扣除的是()。
A.企业对外投资转让时投资资产的成本B.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C.非居民企业向总机构支付的合理费用D.未经核定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E.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答疑编号6486010207]『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
【典型例题8-2010年综合题】1.2009年度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直接扣除的税费是()万元。
2.2009年度该企业实现的会计利润总额是()万元。
3.关于2009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正确的有()。
A.广告费用应调增所得额252万元;B.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所得额13.37万元C.先进技术转让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D.新产品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4.关于2009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正确的有()。
A.向自然人贷款利息应调增所得额10万元B.职工工会经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C.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D.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安全设备折旧费应调整的金额是()万元。
6.2009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万元。
[答疑编号6486010208]『答案解析』:(1)全年直接销售彩电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不含换取原材料的部分),全年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850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应纳增值税=8000×17%-850会计利润总额=8000计提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基数:8000(2)2月,企业将自产的一批彩电换取A公司原材料,市场价值为200万元,成本为130万元,企业已做销售账务处理,换取的原材料价值200万元,双方均开具了专用发票。
2021年初级会计师-第19讲_大题精析·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大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电脑生产和销售业务。
年度有关1·2020经营情况如下:( )全年销售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
16000900( )转让所持有的居民企业乙公司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取得收入 万元;甲公司2100持有该股票共 个月,当年取得该股票股息、红利 万元。
106( )从直接投资的非上市居民企业丙公司取得股息、红利 万元。
350( )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万元。
413.5( )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万元。
5180( )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万元。
6800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的部分,准予扣除;符合条5‰15%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 万元。
15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在计算甲公司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收入中,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是(2020)。
A.转让居民企业乙公司股票取得的收入 万元100B.从居民企业乙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 万元6C.从居民企业丙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 万元50D.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万元13.5【答案】 ABCD【解析】收入类型是否计入收入总额应 免 不征//税收入?是否计入销售(营业)收入选项 A财产转让收入√应税收入×选项 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税收入×选项 C√免税收入×选项 D利息收入√应税收入×20202.在计算甲公司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 )万元。
A.78B.180C.30D.108【答案】 C1“6000”21=【解析】( )题目明确交代 全年销售收入 万元 ;( )限额 当年销售(营5‰=6000×5‰=302=60%=180×60%=108业)收入的 (万元),限额 实际发生额的 (万元),21130限额 >限额 ,按限额 扣除,即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预提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才可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预提费用不得税前扣除;但有些情形,则属另外。
一、特定专项资金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但是,该条款同时明确,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二、特定准备金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但正如文件所述,不得扣除乃是指“未经核定"。
那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规定,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以按照规定比例(1%)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算公式如下: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X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而依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5号〃之相关规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税前扣除比例则更高(2%-100%)o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部分费用支出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可以依法予以税前扣除:(-)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o (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
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财税实务: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否可税前扣除?
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否可税前扣除?
问: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
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号)第十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512号)第五十五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
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二、2008年1月1日以前计提的各类准备金余额处理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税前扣除。
2008年1月1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的各类准备金,2008年1月。
初会经济法易错
2023/2/20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死刑,可以在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3.法人解散是法人终止的原因之一。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5.《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办理缴销手续。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7.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8.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9.道路通行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10.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11.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是契税的纳税人。
12.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13.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4.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
15.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16.持票人对见票即付的汇票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
17.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18.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老会计经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支出
【老会计经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 赞助支出, 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支出项目纳税人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 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 准确确认可税前扣除的支出项目。
笔者将不得税前扣除的支出项目归纳如下。
公益性捐赠10种情形不得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 可在纳税时按一定比例税前扣除。
而实际操作中, 一些企业并不熟悉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 以为公益性捐赠都可以税前扣除, 殊不知, 以下10种情形的捐赠是不得在税前扣除的: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限额不得税前扣除;未取得法定扣除凭据不允许税前扣除;直接捐赠给个人或单位不能税前扣除;不在捐赠支出名单内或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不得扣除;公益性捐赠逾期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纳税申报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允许税前扣除;各种赞助性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亏损企业公益性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非公益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核定征收企业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预提费用不得税前扣除预提费用, 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
一般而言, 计提预提费用的范围相当广泛, 如预提借款利息、预提保险费、预提租金、预提修理费用、预提产品销售业务费等。
税法规定, 除国家另有规定的预提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6种特殊情形外, 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会计实务: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和纳税调整财税处理差异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和纳税调整财税处理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款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
企业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等,应进行纳税调整,不能计入当期损益,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整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已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如果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可按提取减值准备前的计税基础确定可扣除的折旧额或摊销额。
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因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时,转回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并增加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准备的资
产,如果在纳税申报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转回的减值准备应允许企业进行纳税调整,即原计提减值准备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在转回时,因价值恢复而增加当期利润总额的金额,不计入恢复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坏账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应纳税所得额;计提时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 10万元坏账准备,转回时应 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确认坏账损失企业发生坏账损失,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报批手 续,由税务机关审批确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坏账损失能否在税前扣 除,其纳税调整应区别对待。
例 3:某企业 2008年发生坏账损失 15万元,其中 10万元可以在税前 扣除,5 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
借:坏账准备 150000 贷:应收账款 150000。纳税调整:允许税前扣除的 10万元应调减应纳 税所得额,不能税前扣除的 5 万元不作纳税调整。 4.收回坏账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其纳税调整 要区分其在确认坏账损失时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 例 4:某企业 2008年收回坏账 25万元,其中 20万元在确认坏账时允 许税前扣除,5 万元在确认坏账时不允许税前扣除。 借:应收账款 250000 贷:坏账准备 250000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应收账款 250000。 纳税调整:收回的坏账 25万元中,确认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 2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5 万元不作纳税调整。 注意事项:在进行纳税调整时,不能仅以坏账准备的计提数与转回数 的差额作为纳税调整额,也不能仅以期末与期初的余额差额作为纳税调 整额,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有区别地进行纳税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一)坏账准备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 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 1.计提坏账准备 例 1:某企业 2008年共计提坏账准备 1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 贷:坏账准备 100000。 纳税调整:计提坏账准备 1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 额。 2.转回坏账准备 例 2:某企业 2008年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 50万元,当年共转回坏账准 备 30万元。其中,20万元在计提当年允许税前扣除,10万元不允许税 前扣除。 借:坏账准备 30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300000。 纳税调整:计提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 20万元坏账准备,转回时不调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字数1663)
梁影
近期,某从事生物制药生产的一家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需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80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6879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8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396万元,坏账准备54万元,工程物资减值准备208万元,本次计提共计影响当期利润8022万元。
为此,一些持有该公司股票的股民来电咨询,上述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除影响当期企业利润外,在随之而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这里首先需要予以指出的是该企业计提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不属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核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所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不予税前扣除,并根据相应情形做出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调、减处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年末企业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 并对其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但从税收处理的角度而言,关于企业提取的准备金,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及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二条规定,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外(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3号)所规定的证券类准备金、期货类准备金),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税前扣除。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第45号)也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准备、风险准备或工资准备等)不
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与此同时,根据国税发〔2003〕第45号、国税函〔2009〕202号文件规定,企业计提不予税前扣除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进行相关纳税年度的调整后,其后管理应关注以下事项:
(一)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因价值恢复或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准备应允许企业做相反的纳税调整;上述计提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可按提取准备前的帐面价值确定可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金额。
(二)企业已提并作纳税调整的各项准备,如因确凿证据表明属于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原则,并已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的,可作相反纳税调整。
企业年终申报纳税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应作为会计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
(三)2008年1月1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的各类准备金,2008年1月1日以后,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企业以后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应损失,应先冲减各项准备金余额。
为此,企业应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及附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中《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所列举的坏(呆)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矿区权益减值及其他十六项减值准备。
依据上述原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以及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差异的纳税调整额。
丰原生化计提八千万资产减值准备
丰原生化今天披露,公司2010年度需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80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6879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8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396万元,坏账准备54万元,工程物资减值准备208万元。
本次计提共计影响当期利润8022万元,其中影响母公司当期利润6101万元。
2010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06亿元。
快报记者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