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新农合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正稿)(1)
教师政协委员发言稿范文(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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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政协委员发言稿1在市政协的正确领导下,我同第四届全体委员们一起,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贯彻市政协有关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市政协的各项工作,发挥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现将几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按照市政协关于“政协委员要注重学习,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要求,本人坚持把学习放在工作和生活的第一位。
除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集中培训外,坚持挤时间自学,重点学习了宪法、政协章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政策法规。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政策法规同学习两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更好地履行职能结合起来,同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做到边学习、边思考、边努力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立足岗位,为民办教育的发展争取政策支持几年来,本人注重社会民生,走进群众中间,了解群众的殷切心声,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主张。
共提交有关民办教育发展和社会教育的书面提案4份(《从师资均衡入手落实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关注初中后学生教育》、《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发挥社会教育作用》、《促进深圳民办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建议》);20xx 年9月20日就“如何提高民办教师待遇”、20xx年3月14日就“民办教育发展”两次参加深圳卫视《政协论坛》节目以特约嘉宾身份进言献策。
20xx年2月22日,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民进、教育界别的政协委员到了龙岗、宝安,考察位于布吉的东升学校和本人举办的展华实验学校。
本人认真参与考察调研,向同行的委员详细介绍民办学校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得到了包括政协副主席张效民、市教育局副局长唐海海等委员的认同和支持,此次视察,也促成了一项反映民办学校发展的小组议案的出台。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农发规字[2011]10号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农发规字〔2011〕10号)各市农业局(农委),厅属有关单位,省农科院: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1〕2号)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我省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检查重点(一)2006年以来下达投资计划尚未竣工验收的在建项目(不含沼气项目);(二)2009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服务网点项目(省厅生态农业处牵头检查)。
二、检查内容(一)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内容相符,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是否符合实施方案要求。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检查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是否执行基建会计制度,是否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支出是否合理,财务核算是否规范。
(三)项目管理情况。
检查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工程档案是否齐全规范。
(四)问题整改情况。
对以往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步骤第一阶段,单位自查。
5月底前,各项目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项目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没有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上半年完成。
对列入本次专项检查范围项目的实施情况要录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项目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请联系省厅发展规划处获取)。
省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71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黔府发〔2012〕19号
35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黔府发〔2012〕21号
36
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省直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工作的通知
黔府发〔2012〕24号
37
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黔府发〔2012〕25号
38
黔府发〔2014〕5号
103
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贵州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黔府发〔2014〕8号
104
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加快创新发展的意见
黔府发〔2014〕9号
105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黔府发〔2014〕10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黔府发〔2012〕26号
39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兴省工作的意见
黔府发〔2012〕27号
40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黔府发〔2012〕29号
41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族药业和特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
65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2〕56号
66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能源局等部门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2〕61号
67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贵州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确认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2.05.10•【文号】卫办妇社函[2012]425号•【施行日期】2012.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函〔2012〕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为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决定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见附件)。
本次考核由卫生部、财政部委托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分析医改监测和年度报表数据、审核各省(区、市)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现场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经综合考虑,现决定对天津、山西、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等16个省(区、市)进行现场考核。
被确定现场考核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按照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各项考核准备工作,协助考核实施单位完成现场考核工作。
要轻车简从,严禁超标准接待、赠送礼品、提供虚假材料、妨碍考核人员正常工作等影响考核秩序的情况发生。
考核实施单位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加强对考核人员的组织管理,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考核责任,合理安排考核时间,客观公正地完成考核工作。
卫生部、财政部将组成考核督导组,对被考核地区和考核实施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未被确定现场考核的省份,也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将绩效考核作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的重要方式,组织做好本省(区、市)项目考核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6.18•【字号】内卫妇字[2011]612号•【施行日期】2011.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内卫妇字〔2011〕612号)各盟市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国务院与自治区签订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和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7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任务(一)新增服务项目和内容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新增内容为:1.将儿童保健管理人群从0-3岁扩大到0-6岁,并增加儿童口腔保健等服务内容。
每个0-6岁儿童全程可获得13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以免费获得14种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针对儿童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为其提供生长发育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内容。
2.增加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检查项目,增加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提高服务频次。
孕妇在接受第1次产前保健时,可以得到比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服务,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妇科检查、健康指导,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五项等实验室检查;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受益人群为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每年可以免费获得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其中,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测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免费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手册等健康教育资料,并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健康咨询等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市长批示件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萍府办字[2012]16号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市长批示件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正文:----------------------------------------------------------------------------------------------------------------------------------------------------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市长批示件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萍府办字〔2012〕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长批示件办理是市政府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措施,也是广开言路的渠道和政民互动的平台。
市政府督查室高度重视市长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批示,事事有落实。
2011年共办理市长批示件94件,到2011年12月31日止, 75件已办理完结,并答复了来信人,占市长批示件总数的79.8%; 19件已转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占市长批示件总数的20.2%,通过市长批示件的办理,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提升了经济社会发展和谐度。
一、坚持零停留意识,随接随办,市长批示件办理效率不断提高2011年,市政府督查室专门负责市长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完善了市长批示件的建档立卡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坚持随接随办,有章有法、有板有眼、有条不紊,做到了急事不过夜,特事不隔天,严格树立了市长批示件办理工作“零”停留意识,提高了办件质量和一次性办结率;将“准、快、好”作为办理市长批示件的基本要求,不让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手中延误、不让传递的信息在手中中断、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手中积压。
如《刘美莲反映丈夫丧葬费和抚恤金问题》,在收悉来信人信件后,按照领导批示第一时间转莲花县政府办理,在紧锣密鼓的调查研究后,县政府责成县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对此事尽快予以处理,在短短的2周内,妥善解决了此事。
二、坚持督查问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常抓不懈,确保办理落实到位市长来信来访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遗留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办理此类市长批示件需要协调的部门多、程序复杂,所历时间较长。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卫办发[2012]29号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卫办发〔2012〕29号)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厅机关各处(室、局):现将《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12年各项卫生工作任务。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一、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卫生部的大力指导下,全省卫生系统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己任,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深化医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新农合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能力逐步提高。
全省参合农民1918.27万人,参合率达96.54%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从2010年的150元提高到230元,约八成的县(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
兰州、庆阳等5市州已开展市级统筹工作。
新农合管理省级平台在全省平稳运行,“一卡通”在全省一半的县(区)试点推广。
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药品价格合理下降。
全省1388个乡镇卫生院、35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129所村卫生室实现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覆盖。
全省除嘉峪关市以外的13个市州的151个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其中酒泉24个(23个实行了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庆阳24个、定西24个、甘南24个、兰州17个、白银14个、陇南9个、金昌5个、武威3个、天水2个、张掖2个、临夏2个、平凉1个,嘉峪关尚未推行;酒泉市妇幼保健站,金昌市第一、二人民医院,庆阳市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白银市妇幼保健院,定西市第二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等8个市级医疗机构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7号)的要求,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现就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重要意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
各地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突出问题,借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契机,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通过深入推进项目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二、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任务是由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
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协作组制度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1]1036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协作组制度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协作组制度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1〕1036号)各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卫生局,厦门市医改办:根据《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的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交流协作,在重大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有所突破,形成向全国推广的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路子,我部决定在国家联系试点城市间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一)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交流,开拓视野,丰富试点城市对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任务的政策措施和实施路径的认识,更好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二)全面梳理改革做法,深入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思路、改革措施和推进策略,为力争形成向全国推广的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路子奠定基础;(三)充分发挥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先行先试的示范引导作用,在三年医改任务完成后,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带动全国逐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二、协作组的组成(一)协作组工作专题。
围绕公立医院改革的重大政策和实践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完善规划调控机制、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9个专题,每个专题设立一个协作组。
(二)协作组成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各市县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琼府办[2011]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各市县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各市县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琼府办〔2011〕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市县、各有关单位共同努力,我省新农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0年12月30日,罗保铭省长、陈成副省长亲自参加海口市龙华区头铺村养老金发放仪式,标志我省2010年新农保工作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为使各市县尽快了解全省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推动我省新农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各市县新农保工作进度情况予以通报(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一、要确保新农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各市县要在做好新农保前期基础工作的同时,按时合规足额发放新农保养老金,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拖欠新农保养老金的行为。
二、要落实好新农保各项政策,规范业务管理。
各级财政要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各市县农保经办机构要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要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口;要严格规范业务管理,实行社会化收缴和发放,加强对基金筹集、上解、划拨、发放的监控和检查。
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三、要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和信息系统建设。
各市县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
要加快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完善步伐,加强对各市县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进一步优化系统,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结束——。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复收 费 等 现 象 的发 生 . 四 、 强 居 民 医保 基 金 管 理 。各 地要 加 强 居 民 医保 基 金 预 加 算 管理 工 作 . 建立 基 金 运 行 分 析 和 风 险 预 警 制度 . 范 基 金 要 防 风 险 . 高使用效 率 。 提 既要 避 免 基 金 结 余 过 多 , 要 防 止 当 期 也 收不 抵 支 要 加 强 基金 监 管 . 条 件 的地 区要 尽 快组 建 监 管 专 有 业 队伍 . 大对 欺 诈 、 规 等 行 为 的处 罚 力 度 , 加 违 确保 基 金 安 全 。 四川 省 人 力 资源 和 社 会保 障 厅
一
险 登 记 办 法 积 极 探 索 跨 年度 自动 续 保机 制 . 通过 银 行 缴 费卡 自动划 拨 、 息提 醒等 措 施 . 进城 乡居 民依 法 主 动 参 保 。 研 信 推 究完 善 相 关 配 套 措 施 . 社 保 年 度 统 一 规 范 为 自然 年 度 , 据 将 并
不 断 提 高安 全 管 理 水 平 : 进 一 步 加 大 安 全 管理 制度 和实 验 、 要
二 O 一一 年 五 月九 日
关 于 做好 2 1 年 城 镇 居 民 0 1
基 本 医疗保 险工 作 的通知
按照 《 中共 中央 国 务 院关 于深 化 医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教 育 部 省 政府 和教 育 厅 对 加 强 学 校 安 全 工作 已 是 i 令 五 申 . 出 了一 系 列要 求 各 高 校 要 深入 学 习 近 年 教 育部 和 四 提 川 省关 于学 校 安 全 工 作 的 文件 . 纳 梳 理 相 关要 求 , 合 各 级 归 结 各类 教 学 ( 研 ) 验 室 、 训 中心 、 习基 地 及 实 习 管 理 各 个 科 实 实 实 环 节 的 实际 情 况 . 一 步 细 化 、 进 实化 , 善 相 关 安 全管 理制 度 , 完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确保我市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的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各相关企业将接受本次督导
检查。
二、督导内容
1. 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职工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2. 对近期已整改的问题进行抽查复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落地落实情况。
3. 对上次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主要采用实地巡查和文件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组将对企业进行抽查和现场核实。
四、督导要求
1.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全力配合检查组的工作,提供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检查组反馈整改情况。
3.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督导反馈
督导检查结束后,将向各企业提供检查意见和整改建议,并根据情况予以跟踪督促。
对于情况严重、整改不力的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相关部门务必提前通知企业,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特此通知。
XX年XX月XX日
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09.03•【文号】财农改[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9.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财农改[20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局)、民政厅(局)、农业厅(局、办、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1号,以下简称中办发[2009]21号)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精神,决定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目的深入了解各地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进展情况,分析当前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出现的新情况及存在的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地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
二、督查主要内容各地贯彻落实中办发[2009]21号文件精神进展情况;各地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现状、经费来源、支出标准和范围等;各地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账户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健全、使用情况未定期公示等问题;各地保障村级组织运转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政策建议。
三、督查工作实施步骤此次专项督查工作采取县乡全面自查、省级抽查与中央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9月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县乡全面自查阶段(9月15日-30日)。
各省级农村综合改革、组织、民政、农业部门要按照专项督查的内容和要求,指导县乡政府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全面自查工作。
银监办发〔2011〕36号 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36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宁夏黄河、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最近召开的抗旱减灾专题会议和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水利改革发展和促进粮食生产作出明确部署。
为做好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新要求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谋划“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重点研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会议。
会议要求今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坚决贯彻2004年以来连续七个中央1号文件的各项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扎实开展工作,不断强化巩固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特别是会后发布的中央1号文件专门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出重大部署,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明确了水利建设5-10年工作目标。
会议提出要“大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强调要“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
国务院最近召开的抗旱减灾专题会议和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重点针对去年10月份以来我国北方冬麦区持续旱情和粮食生产形势,部署抗旱减灾和农业生产工作,提出全面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具体措施,这对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
对此,各级监管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清现阶段农村经济金融形势,增强大局意识,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准备,把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应尽义务,在注重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确保今年涉农信贷支持力度不减弱,涉农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其他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思路,扎实、深入、有效地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和监管工作,为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作出新贡献。
县卫生局关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检查的通知
工作 指标
规范 管理 人数
累计 建档 人数
任务 完成 率%
辖区 内精 神病 人数
工作 指标
规范 管理 人数
累计 建档 人数
任务完 成率%
城关卫生院 31605 4291 1931 966 1564 81.0 593 267 134 224 84 244 73 37 54 73.9
城关 胡云卫生院 42445 5763 2593 1297 1819 70.1 797 359 179 162 45 327 98 49 56 57.0
武镇 安集卫生院 33873 4599 2070 1035 1250 60.4 636 286 143 171 60 261 78 39 108 137.8 刘集卫生院 19740 2680 1206 603 1120 92.9 371 167 83 162 97 152 46 23 61 133.6
县二医院 20537 2788 1255 627 784 62.5 386 174 87 95 55 158 48 24 38 80.0
九集
九集卫生院 73874 10030 4514 2257 2236 49.5 1387 624 312 龙门卫生院 23739 3223 1450 725 1887 130.1 446 201 100
为:
督导巡视组:
组 长:胡中道
副组长:孙华强、李新、刘继斌、唐克伟。
成 员:鲁德政、张书平、吴强、周兆云、龚达国。
督导巡视小组对所有检查督导单位全程参与督导检查,对存
在检查不认真,不到位等问题给予及时纠正。
第一组:组
长:张明杰
成
员:王道虎、马立国、董光志
督导巡视员:张书平 联络员:马立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10•【字号】桂政办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2011 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二月十日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方案一、医疗卫生保障惠民工程(一)城乡三项医疗保险项目。
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确保“十二五”期间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巩固在90%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
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1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
筹措资金7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7.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9.4亿元、市县财政安排9.5亿元,确保2011年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巩固在90%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1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筹措资金1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44亿元、市县财政安排0.96亿元,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标准由2010年的15元提高到2011年的25元,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关于开展村卫生室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村卫生室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各卫生院: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三级网的“网底”,是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渠道,是农村基层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执行者。
近年来,通过实施民生工程建设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我县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与服务水平有了一定改善。
但部分村卫生室仍存在医疗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为切实保障村卫生室的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在前期各卫生院自查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一次村卫生室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对象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卫生站。
二、督查内容村卫生室周边环境卫生情况,村卫生室执行建设标准及内部布局情况,村卫生室及其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与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转诊情况,输液适应症掌握执行情况及输液反应抢救设施的配备使用情况,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采购、使用及废弃物处理情况,消毒物品的规范使用及消毒登记情况,门诊日志、处方、皮试登记等医疗文书的书写、保存情况,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及零差率销售执行情况,医疗纠纷防范处理及处理结果报告情况,村卫生室业务收支情况,村医准入及到龄退出情况等。
三、督查时间自2012年2月16日至29日。
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四、督查方式县卫生局成立四个督查组,卫生局领导带队,医政股、合医办、药招办和卫生监督所抽调人员担任督查组成员。
第一组组长:郝耀坤成员:王全中江先传方德华督查乡镇:温泉、莲云、来榜、和平、青天、包家等乡镇。
第二组组长:方锦钦成员:储诚新杨健王珍督查乡镇:主簿、石关、姚河、巍岭、头陀、黄尾等乡镇。
第三组组长:汪传德成员:葛子敬裴荣程军军督查乡镇:五河、中关、菖蒲、田头、响肠、毛尖山等乡镇。
第四组组长:方康成员:汪孟根吴孟君汪平健督查乡镇:白帽、河图、古坊、店前、冶溪、天堂等乡镇。
药招办工作人员随机跟督查组到有关乡镇及村卫生室进行督查。
督查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7]82号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7]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财政厅局:2003年以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扎扎实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预期目标。
2007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的关键一年。
为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与任务。
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
各地区要明确目标与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进一步扎实工作,确保实现既定目标。
二、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扩面工作。
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是针对全国提出的,各省(区、市)在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时要本着既积极推进,又实事求是的原则,量力而行,坚决防止出现为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工作质量的现象。
在确定扩面进度时要坚持以下标准:一是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能够保证及时、足额到位。
从2007年开始,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合计达到每人每年20元,东部地区的人均筹资水平应不低于中西部地区的筹资水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18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18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新时期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督促检查工作是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方面,是确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抓督查促落实的长效机制,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地方和部门仍满足于通过会议贯彻会议,通过文件贯彻文件,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产生的效果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重决策轻落实、重布置轻检查的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对此,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督促检查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确保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努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督促检查工作的重点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突出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以及三大国家战略(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实施等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09•【字号】筑府办发[2011]21号•【施行日期】2011.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1〕2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已经2011年1月4日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九日贵阳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贯彻〈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卫发〔2010〕51号),确保2011年贵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配合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改革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逐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水平的差距,最终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制度的并轨,建立有效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二、基本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完善门诊住院加大病统筹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一)政府支持、自愿参加、多方筹资的原则:农民自愿以户为单位全员参保,遵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入保费;乡、村集体给予资金扶持;各级财政每年按实际参合人数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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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新农合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根据《卫生部农卫司关于开展2011年新农合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保证基金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如期完成2011年医改目标,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全省2011年新农合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目的通过对我省2011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农合主要任务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新农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深入了解各地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保障水平和经办管理水平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制度,加强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保证新农合基金的运行安全和合理使用,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农合管理规范和制度完善。
二、督查内容此次督导检查主要包括新农合的运行基本情况,医改任务、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新农合任务完成情况和新农合基金管理情况。
(一)运行基本情况。
2011年度新农合基金筹资到位情况,基金使用情况和运行效益情况;2012年度新农合筹资情况,调整和完善2012年度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情况。
(二)医改任务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新农合任务完成情况。
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情况;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保障能力情况;提高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水平,方便群众就医结算情况;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补偿率和农村五保户县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免政策完成情况。
(三)新农合基金管理情况。
重点是《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的意见》的落实情况,包括基金的筹集、拨付与使用、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以及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主要督导检查内容:在新农合基金筹集、存储及管理方面,基金是否及时到位,是否按要求专户存储,财政专户开户行,支出户开户行,基金利息是否及时归账,财政专户和支出户每月对帐制度是否落实等;在新农合基金使用管理方面,基金管理会计财务制度是否落实,基金使用流程、票据管理、划转资金是否合理合规,支出户与银行每月对帐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及时调整补偿方案及年度补偿方案调整情况,是否存在补偿项目制定及支出不规范,是否有基金使用违规行为等;在新农合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是否建立完善,新农合补助工作流程制定是否规范,有无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审批为亲友谋取利益的违规情况,“三级”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年度审计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新农合违纪违规行为是否及时查处等;在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规范方面,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情况,是否建立新农合费用控制指标控制体系,实行控制指标目标管理,费用控制效果如何,是否存在报销补偿审查不严,服务不规范、政策范围外费用报销等问题,是否存在伪造虚假病史、冒名顶替报销等问题,是否存在串换药品、开单提成、门诊挂床住院等问题。
三、督查方式(一)自查和抽查请各县市区按照此次督导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形成自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材料报市州卫生局。
各市州要对各县市区自查自纠的情况组织抽查,且抽查县市区不得少于2个,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11年12月18日前报省合作医疗管理处。
(二)交叉督查开展市州交叉督查,督查组由市州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带队,成员由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
每组检查1个市级中心医院和2个县市区。
交叉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病历、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
现场考察市级中心医院、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县级人民医院、1个中心卫生院、1个乡镇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
四、其他要求全省督导检查工作分二批集中进行,第一批时间为2011年12月5-10日,第二批时间为2011年12月12-17日,具体督导检查分组安排见附件一(娄底检查组检查时间可与省厅协商解决),省卫生厅随机抽取被检单位的2个县市区接受检查,并在受检之日以电话形式告知检查组。
各督导检查组要加强协调联系,严格按要求认真做好此次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束后,督导检查组要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情况,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做好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会同督导检查考核评分表于2011年12月18日前报省卫生厅合作医疗管理处。
全省将在今年年底前召开此次督导检查评比通报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卫生部、财政部将于2011年12中旬随机抽查我省2个县市区开始现场检查工作,请各地认真做好此次迎检工作。
联系人:龙飞联系电话:84822190附件1:2011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督导检查分组表附件2:市(州)2011年全省新农合督导检查考核评分表附件3:县(市、区)2011年全省新农合督导检查考核评分表附件4:参合病人住院病历不规范服务行为分析记录表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1:2011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督导检查分组表第一批组次责任单位被检单位1 株洲娄底2 湘潭衡阳3 岳阳自治州4 郴州常德5 益阳永州6 邵阳怀化7 娄底张家界第二批组次责任单位被检单位8 常德岳阳9 衡阳邵阳10 怀化株洲11 张家界湘潭12 永州郴州13 自治州益阳附件2:市(州)2011年全省新农合督导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记录分值评分标准实际得分运行基本情况筹资全市(州)参合农民万人,参合率%。
10≥95%计10分。
95%以下的,≥93%计9分;≥90%计8分;≥87%计7分;≥85%计6分;85以下计5分。
基金到位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应配套万元,实际已到位万元,实际到位率%。
10 ≥100%计10分,其余计0分。
基金使用全市统筹基金使用率%。
575-85%计5分,其余升高或降低5个百分点以下的计4分,10个百分点以下的计3分,15个百分点以下的计2分。
受益面住院受益面%。
5 ≤8.0%计5分,每升高一个百分点扣1分。
次均费用平均住院次均费用元,增涨%。
10≤2850元,且增涨≤0的计10分,每升高100元或增涨2个百分点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
宣传培训等1、有市(州)卫生局专项会议记录次,文件;2、新农合培训班次;3、培训人员总数人,其中,管理和经办机构人员数人(县级人,乡级人),定点医疗机构人员数人(县级人,乡级人);4、是(否)召开了2012年度参合筹资动员会;5、2012年参合率是(否)达到了90%以上。
8前4项每项目1.5分,查相关记录,有或开展了的此项目计满分,无或未开展的不0分,第5项达到计2分,达不到计1分。
医改和实事任实际住院补偿率实际住院补偿率 %。
10以55%计6分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5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统筹地区补偿率统筹地区补偿率 %。
10以70%计6分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5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6务完成情况五保户全免五保户全免例,总医疗费用元,新农合补偿元。
5 按抽查县市区平均值计。
大病救治大病救治例,总医疗费用元,新农合补偿元。
5 按抽查县市区平均值计。
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情况监督管理和工作开展1、市(州)卫生局是否制定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费用控制指标:,请提供文件复印件,具体费用控制指标:;2、市级定点医院次均住院费用:元3、开展市级定点医院督查次数(查阅督查资料);4、市级即时结报开展情况:开展即时结报定点医院家,县市区家,1-11月即时结报人数人次,补偿金额万元;5、全市共整改查处新农合违纪违规(08-11年期间)次,涉及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新农合基金分别为、元,追回基金元。
10每项目2分。
无指标控制、次均住院费用超出指标范围、未开展督查、即时结报定点医院未超过70%或未开展新农合违纪违规整改查处的每项扣2分。
中心医院新农合检查1、参合病人住院次均费用元,较上年变化情况:;2、随机抽查病历10份:不规范服务涉及费用元,所占比例 %。
其中不规范用药发生费用元,不合理检查发生费用元;不合理收费元。
3、市(州)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农合培训情况:(查阅培训资料)。
12次均费用增涨超过3%后,每增涨一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5650元的不扣分);每发现一次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扣1分;未开展新农合专项培训的扣2分。
本项扣完为止。
注:所有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总分合计分被督查市州:督查组:时间:7附件3:县(市、区)2011年全省新农合督导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记录分值评分标准实际得分运行基本情况基金管理基金财政专户开户行名称:;是(否)存在2个以上基金账户;是(否)有大额基金定期存单:。
基金财政专户和支出账目是(否)对账,对账率%,基金支出是(否)异常。
6 每小项1分,不符合基金管理规定的小项计0分。
筹资全县参合农民万人,参合率%。
10≥95%计10分。
95%以下的,≥93%计9分;≥90%计8分;≥87%计7分;≥85%计6分;85以下计5分。
基金到位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应配套万元,实际已到位万元,实际到位率%。
5 ≥100%计5分,其余计0分。
基金使用全县统筹基金使用率%。
475-85%计4分,其余升高或降低5个百分点以下的计3分,10个百分点以下的计2分,15个百分点以下的计1分。
受益面住院受益面%。
4 ≤8.0%计4分,每升高一个百分点扣1分。
次均费用全县平均住院次均费用元,增涨%。
8≤2850元,且增涨≤0的计8分,每升高100元或增涨2个百分点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
门诊统筹1、是否全面启动门诊统筹;2、是否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3、是否实施信息化管理;4、门诊补偿信息乡村公示情况:。
4 每项目1分,不符合门诊统筹相关政策规定的不计分。
宣传培训等1、有县卫生局、县级合管办(局)专项会议记录及文件;2、新农合培训班次次,培训人员总数48运行基本情况人,其中,管理和经办机构人员数人(县级人,乡级人),定点医疗机构人员数人(县级人,乡级人);3、是(否)已开了2012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大会;4、2012年参合率是(否)达到了90%以上。
每项目1分,查相关记录,有或到达了的此项目计1分,无或未达到的计0分。
机构建设县本部新农合管理人员编制人,实际工作人员人。
乡级专职审核员编制人,实际工作人员人。
财政预算工作经费万元。
5按照湘编办[2006]28号文件,落实机构人员编制(3分,落实专职审核员计满分,没落实减1分)和工作经费(1分,有计1分,无计0分)、办公场地(1分,有计1分,无计0分)。
医改和实事任务完成情况实际住院补偿率全县实际住院补偿率 %。
10以55%计6分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5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统筹地区补偿率全县统筹地区补偿率 %。
10以70%计6分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5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五保户全免五保户全免例,总医疗费用元,新农合补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