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三重一大实施办法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本公司制定了以下实施办法: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即重大决策要经过关键人物协商、集中学习、民主决策和审批批准,确保重大决策科学合理、稳妥可靠、安排合理。
2、关键人物履行领导职责,协调内部关系,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和确定。
3、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经济政策,提高宏观经济观念和前瞻性决策思维,保证决策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4、民主决策要广泛听取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干部、职工和群众的不同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真正达到多方协商、统筹考虑,确保决策是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的。
5、审批批准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规定进行,除非局部事项,固定资产投资、财务预算、重大行政和业务决策等事项均需经过公司领导班子讨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董事会批准。
二、制定规章制度1、公司领导班子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公司管理条例、会议实施办法等,明确公司管理权限和职责,保障公司运营的顺畅与规范。
2、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过程要重视职工和各个部门的意见,充分协商和听取建议,确保规章制度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又充分体现公司职工和各个部门的合理诉求。
3、对确定的规章制度应及时通知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和各个部门,并贯彻落实,做到不打折扣、不变通。
如需要修改和补充规章制度,应经过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三、健全公司内部管理体制1、本公司应构建制度完备、职责分明、权利明确、高效透明的内部管理体制,使公司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2、建立健全公司的组织管理体系、人员管理体系、物资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信息管理体系等,确保公司管理的全过程都是规范化和标准化的。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文(4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党内民主,加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提高党内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推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在重大决策中要坚持集体领导、协商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原则,确保党内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三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适用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重大决策包括关系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组织调整、人事任免等事项。
第四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委是党的决策机关,应当负责落实和监督决策的执行。
(二)党内决策应当充分听取广大党员和干部的意见,重视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的建议和意见。
(三)党内决策应当依法进行,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党员的权利。
(四)决策程序要公开透明,党员和干部有权了解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并就决策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二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步骤第五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步骤如下:(一)党委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
(二)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进行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听取各方意见。
(三)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向党委提交决策方案。
(四)党委组织集体讨论和决策。
(五)党委公开发布决策结果,向党员和干部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的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应当设立决策小组,由该部门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团体和个别党员组成。
第三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第七条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决策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听取、询问、检查等方式,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并及时纠正决策中的错误和偏差。
第八条党委应当定期对已经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决策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党中央规定。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范文,供参考。
具体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XX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强化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XX国资委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原则。
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定的措施。
(二)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主营业务的确定和变更、年度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和调整、发行债券、融资计划、对外担保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单项财产帐面净值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国有产权变动、注册资本的增加和减少、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四)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制定。
(五)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六)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七)公司基本工资制度、内设机构调整及人员编制、薪酬分配、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八)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维稳工作的重大决策。
公司党组织的确立、撤销,发展党员、开展组织生活、驻村帮扶等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本(3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三重一大”制度,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需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____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企业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四)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企业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顶账等)、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企业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企业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八)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企业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关于印发〈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字〔2011〕00号)的要求,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为切实加强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决策民主化;(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先期调查论证,注重事物客观规律,注重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科学化;(四)尊重制度和程序,坚持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会议审议决定相结合,保证集体决策。
第三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的贯彻落实。
监事和纪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监督者,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公司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三)公司向集团公司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四)公司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的确定与调整;(五)公司年度预决算与重点工作任务的确定与调整;(六)公司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本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的确定与调整;(七)公司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的确定与调整;(八)公司年度军品科研、生产计划的确定与调整;(九)公司及子公司预算内限额以上重大投资事项、重大资本运作事项、重大重组并购事项、重大合资合作事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的确定与调整;(十)公司领导人员队伍、人才队伍及后备人员队伍建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确定与调整;(十一)公司重大战略合作协议的确定与调整;(十二)公司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方案的确定与调整;(十三)公司制度文本与主要业务流程的确定与调整;(十四)公司各部门与子公司领导人员任期及年度业绩考评、激励与责任追究;(十五)公司重大质量、安全、节能减排事故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十六)公司重大决策后评价结论审核与责任追究;(十七)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重大违规违纪事项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十八)公司重大维稳措施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十九)公司关系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的批准与调整;(二十)公司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优秀领导干部及以上奖项人选的确定;(二十一)子公司章程、核心使命及主营业务的审核与调整;(二十二)子公司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破产及撤销等事项的审核;(二十三)子公司效能监察、重大项目监督检查及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等结论的认定与责任追究;(二十四)公司及子公司预算外需公司审批事项的确定;(二十五)公司担保事项及子公司需公司确定的重大担保事项的确定;(二十六)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XX分公司和项目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细则
【XX分公司和项目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重一大细则XX分公司和项目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XX分公司机关、各项目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的制度,根据XX公司《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并结合XX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现就XX公司和项目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事项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重大战略事项和上级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
2.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对分公司和项目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3.结合XX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研究制定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市场开发、工作重点和目标责任。
4.研究分公司和项目部党群组织、机构设置、定员编制、干部考核,报XX公司批准、备案。
5.研究分公司和项目部项目机构组建、合并、撤销,报XX 公司批准。
6.研究分公司和项目部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年未经营成果及下年度财务工作。
7.研究分公司和项目部各类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工福利等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
8.研究向上级单位的重要请示、工作报告。
9.分公司和项目部对外捐赠事项。
10.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1.研究分公司和项目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人选推荐,报XX公司备案。
2.研究分公司中层干部使用和调整,报XX公司备案。
3.研究分公司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推荐。
﹙三﹚重要项目安排事项1.分公司拟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含各种形式的担保)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
2.分公司拟投标的履约保证金(含各种形式的担保)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项目。
3.分公司垫资额度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1.分公司和项目部固定资产采购、单项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
[xxx公司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xxx公司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xxx公司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行为,有效规避风险,促进公司的科学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公司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xxx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第二条三重一大“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决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一项重要决策制度。
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范围(一)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主要措施。
(二)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三)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方案,包括公司的经营、发展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规划;公司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策;公司对外投资方案,股权收购、转让等资本运做方案;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公司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方案等事项。
(四)涉及公司员工的薪酬、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保险福利等事关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重要人事任免范围(一)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和聘任解聘。
(二)对全资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的任免。
(三)对控股、参股子公司中由公司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董事、监事的任免。
(四)对全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
(五)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范围(一)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二)公司年度融资计划。
(三)对外担保。
(四)公司战略项目。
(五)以现金、实物投资进行合资、合作,组成有限公司的项目;涉及房地产、设备等资产的开发、出租、承包、转让、变现等项目;涉及公司所属企业资产重组、结构调整、管理体制改革的项目;固定资产购置、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会议决策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决策结果应以会议纪要形式告知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
.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分别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的形成、印发和文件存档工作 。
第九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
(一)执行责任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涉及超出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 职权范围内但关系第一公司工作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必须向法务部党组请示报告。
第四条:“三重一大”决策的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 ”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决定。党委会研究讨论是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法务部党组贯 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实施细则》等要求,第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 办法。
(二)坚持科学决策的原则。要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可行性、实施条件、实施结 果、潜在风险和预期效益进行充分评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民主决策的原则。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的经理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应自主表达意愿,总经理、党委 书记应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员工)代表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程序性,规范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结合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第三条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程序和责任,确保决策科学、民主、高效。
第四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负总责,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等决策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决策失误。
第二章决策内容第六条“三重一大”事项包括:(一)重大决策:涉及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年度计划、财务预算、重大投资、资产重组、重大合同、重大改革方案等;(二)重要人事任免:涉及企业领导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和考核等;(三)重大项目安排:涉及企业重要项目的立项、实施、终止等;(四)大额度资金运作:涉及企业大额度资金的筹集、使用、调配、处置等。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决策范围和标准。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八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调查研究:对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调查研究,收集相关信息,形成决策方案;(二)征求意见:广泛征求企业内部各层级、各部门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三)专家论证: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出专业意见;(四)集体讨论:召开企业党组织会议或董事会、经理层会议,对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策意见;(五)决策实施:根据集体讨论形成的决策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六)跟踪反馈: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反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意见以及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落实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再由相关治理主体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应在章程中予以明确。
(二)依法依规决策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防范出现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保证决策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三)民主决策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决策原贝L 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保障决策的民主性,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科学高效原则。
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实行科学决策,并提高决策效率,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主要包括两大类型:(一)党委直接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决定,或审议通过后报集团、股东会决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上级单位党委有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规定的,应由相关决策主体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意见和措施;(二)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重大事项;(三)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经营计划的制订;(四)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机构调整,重大授权管理, 重大产业布局及区域布局调整优化;(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案建议方案;(六)年度投融资、担保计划,重大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工程建设事项,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重大风险管理以及重要法律事务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七)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方案的提出,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A)考核分配方案、员工持股方案、员工收入分配方案、中长期激励计划、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事项;(九)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十)其他具有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加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正确履行职务,规范公司、分局和项目部决策行为,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有效规避决策风险,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局以及所属项目部。
第三条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决策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循企业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务实高效、科学决策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实效,坚持集体决策和群众参与、专家咨询相结合,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三)决策事项可追溯的原则。
(四)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三重一大”的内容第四条“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党内法规规定以及股份公司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提交相关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第三章公司决策“三重一大”的范围第五条公司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决定。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篇: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全面提升企业领导人员勤勉尽责、诚信守法能力,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度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指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调整等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资源配置、盈利能力、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指在不同用途和情况下,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决策。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规范决策。
必须依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按规定应当报股东单位审批的必须报批。
(三)民主决策。
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四)科学决策。
决策前应当充分调研论证,特别要做好前期可行性研究,必要时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公示等程序。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四条列入董事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五)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研究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决定、决议和部署的工作安排。
XX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修订)》精神以及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管理监督、提高决策效率和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确保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目标,结合实际,制定股份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股份公司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治理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
第二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扬民主管理,有利于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第二章决策原则第三条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相统一、相结合,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决策规范,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第四条集体决策原则。
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会议研究、集体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第五条民主决策原则。
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第六条科学决策原则。
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中,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和决策程序,统筹各方因素、科学分析判断、防范控制风险、提高决策效率,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决策主体及决策内容第七条公司董事会(一)重大事项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2.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预算方案;3.公司年度投资计划;4.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资产重组;6.修改公司章程方案;7.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8.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9.听取并评价公司总经理工作汇报;10.有关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1.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的方案。
12.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13.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所属企业重大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则(3篇)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则(3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省和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董事会、公司党政班子联席会、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决策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
是指关系到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三)公司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的制定和调整;(四)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制定和年度工作报告的审定;(五)公司年度财务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六)公司合并、分立、兼并重组、改制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七)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八)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九)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十)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荣誉称号的授予和需通报的奖惩事项;(十二)公司薪酬分配、奖金分配、职工分流安置、劳动保护措施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十三)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十四)公司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等事项;(十五)需向上级单位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十六)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一大实施方案模板(8篇)
三重一大实施方案模板为了落实卫生局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实现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议事内容1、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研究提出落实执行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2、讨论研究以党支部(行政)名义上报的文件,讨论研究以党支部(行政)名义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讨论研究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及行业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讨论研究以党支部(行政)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有关事项。
3、讨论研究医院重大工作部署,经济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4、讨论研究医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科室配置及调整方面的重要问题。
5、讨论研究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建议;讨论研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处分的建议,讨论研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工作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6、讨论研究医院较大经费的开支,讨论研究重大项目和活动以及涉及职工福利等有关方面重大事项。
7、讨论研究党风、政风、行风、纪律检查工作和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
讨论研究医院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方面的工作。
8、研究讨论其他需要医院党支部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二、议事程序及要求1、党支会参加人员。
党支部全体成员、党办室主任列席参加,并负责做好领导班子的日常工作。
2、党支会召开的时间。
党支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党支部书记提出随时召开。
3、党支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会议议题。
议题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提出并确定,也可由党支部成员提出,报请党支部书记确定。
(2)会议准备。
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主要内容材料,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准备。
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合集五篇)
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合集五篇)第一篇:三重一大实施办法xxx医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遵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的新要求,切实将“三重一大”制度在实践中加以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我院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和决策能力,为创建我团和谐医院提供制度保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医患、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的范畴,主要内容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兵、师、团有关部门及上级卫生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党的建设、医院文化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及患者、职工反映医院的重大问题。
3、医院发展规划、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4、医院年度资金使用方案,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预决算。
5、医院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6、医护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7、人才引进、培养深造计划的确定及政策性方案。
8、医疗设备的购置。
9、医院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
10、全院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11、医院做出的各种奖惩事项。
12、工资待遇、奖金、专业技术职务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和调整。
13、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突发事件、设备事故及法律纠纷的处理。
14、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15、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1、各科主任以下干部的选拔、聘用、考核、晋级、及任免的推荐。
2、各级党代会代表、属于党支部推荐的各类人员的提名和推荐。
(三)重要项目安排1、不动产购置及办公设备集中采购等事宜。
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2、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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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投资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实施办法》精神,规范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结合三祺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工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事项范围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贯彻上级重大决定、重要指示、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三)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四)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上报集团的经营目标建议值、自有资金分配方案、重要资产出租、重要资产处置、公司的(投资)、审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五)公司合同的重要条款的变化以及各下属单位整体运营目标的确定和调整、项目整体设计方案的确定和调整等重大事项;(六)单项工程设计变更金额在50—100万元以下由下属单位领导班子通过总经办或董事会进行集体决策;100万元—300万元,由三祺公司总经办集体决策;300万元以上,由三祺公司董事会集体决策。
(七)重大招投标项目:1.已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但公开招标时已流标两次的招标项目,此类项目采用非公开招标时采用的招标采购方式;2.应该公开招标,但项目性质特殊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采购事项(技术咨询服务、委托经管理等);3.达到集团要求必须公开招标项目(金额确定50万元以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招标项目。
(八)成本管控:1.目标成本审批(含总额调整);2.超合同约定的造价纠纷解决方案;3.结算额超合同额且大于500万元的结算成果文件;4.单项工程变更方案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5.新增单价的确定;6.工程索赔事项;7.超出合同约定另签补充协议的事项;8.上控价的确定。
(九)公司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的制定,内部组织机构与人员编制的设置或调整方案,薪酬、福利、绩效管理制度等重大人力资源管理事项;(十)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十一)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违纪案件、法律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影响公司稳定等重大事件的处理;(十二)涉及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资产的仲裁、诉讼或者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资产被有关机关和单位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十三)企业维护稳定及防恐工作重大事项;(十四)对公司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十五)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十六)法人授权;(十七)董事会、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十八)对不可预见性费用的使用管理;(十九)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二十)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总部部门正职、副职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二)下属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选聘、任免;(三)控股、参股企业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包括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推荐或委派;(四)向上级提出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选拔任用建议或推荐意见;(五)其他重要人事任免。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和调整方案;(二)融资、担保和委托贷款项目;(三)应当向集团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事项;(四)年度计划外的重大投资项目;(五)重大、关键性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引进事项;(六)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七)非生产性项目的年度计划安排以及调整方案;(八)由于政策变化、设计变更、外部环境变化等引起的项目费用大幅增加的重大事项;(九)处置人民币500万元以上重大资产;(十)其它重大项目安排。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一)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二)超预算、预算外较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三)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支援、捐赠、赞助资金10万以上的使用事项;(四)其他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第三章决策方式第八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采取总经理办公会以及董事会的形式,原则上先通过公司总经办决策,再到公司董事会进行决策。
(一)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董事出席会议,监事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需要,主持人可决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二)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出席会议。
根据会议需要,主持人可决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第九条公司所属各单位“三重一大”问题决策,主要通过董事会或总经办会议的方式,经集体研究讨论后做出决策。
第四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第十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要通过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形式进行,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
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公司主要负责人如无特殊情况应参与讨论和决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根据规定参加会议。
第十一条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公司班子报告。
临时决定人对决策情况负责,公司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按规定分别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
会议召开过程中,可由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具体经办人员对议题内容、决策建议进行专题汇报。
第十三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与会人员发出正式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第十四条没有列入议题的决策事项不得临时动议。
第十五条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出席人数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
参会人员应对议题的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阐明理由。
因故未到会的参会人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在经会议集体讨论、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之后,由会议主持人作出通过、原则通过、再次审议、试点试行或暂缓实施等决定。
会议主持人在参会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之前,不得轻易作出决定。
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表决方法、表决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需要进行法律论证的,应在集体决策会议前向法律审计部门提供书面材料,由法律审计部门出具法律意见。
第十九条重大决策事项的决策程序:(一)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要求,提出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由本单位工会通过适当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二)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同意后确定决策议题;(三)分管领导根据议题召集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可行性论证方案和推荐意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的决策程序:(一)按照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及干部管理权限和岗位需要,在民主(或组织)推荐,组织考察等基础上,作出拟任及公示后的任(聘)用干部决定;(二)干部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三)公司董事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前,对拟提拔任用的中层管理人员人选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并在班子内部充分酝酿。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充分沟通,达成一致,不一致的不宜上会。
班子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提醒或要求纠正;(四)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意见分歧较大或者重大问题不清楚时,暂缓做出决定。
需要复议的,应当经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五)对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的提任人选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的人选,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且影响干部使用的,经会议研究应暂缓提任;第二十一条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的决策程序:(一)重大项目应当事先由职能部门组织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进行初步审核;(二)预算外项目和资金使用,由预算委员会、分管领导提出,开展调研活动、法律咨询,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
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初审后,列入会议决策事项,召开董事会讨论决定;(三)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事先由财务部门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四)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提出,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列入会议决策事项,召开董事会讨论决定;第二十二条决策作出后,公司应当将需要报告的决策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公司领导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公司办公室为行政管理类决策事项督办责任部门,公司运营管理部为经营管理类决策事项督办责任部门。
单一部门承办工作的,按照业务分工确定承办部门;多个部门承办的,明确一个牵头承办部门,其他部门配合。
第二十四条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之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按规定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要团结带领全体员工,推动决策的实施,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成员要及时提出意见,按决策程序修正完善。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二十六条领导班子应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范围、工作流程和责任分解。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等。
第二十七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要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或以适当方式在公司内予以通报,自觉接受监督。
班子成员应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以适当形式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