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限购令细则
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
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天津市是我国一座现代化城市,人口数量众多,交通压力巨大。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保障市民出行的便利性,天津市政府实行了小客车调控管理政策。
一、政策内容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政策自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至今,调控措施主要包括限购、摇号和尾号限行等。
其中,限购政策是指在普通机动车指标和摩托车指标方面,天津市新增指标的发放由市政府集中统一分配,非户籍居民和个人只能通过购车指标转让方式获得指标。
而摇号政策是将一个月内申请小客车的车主进行随机分配摇号指标。
尾号限行政策则是指,根据车牌尾号实行每周不同的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
二、政策背景实施小客车调控管理政策,是因为天津市的发展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交通问题。
首先,过多的小客车将会给城市的交通带来极大的压力,导致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其次,限制小客车数,可以促进公共交通的发展,提高市民出行质量,同时也可以提高城市的效率和经济竞争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市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来调节市民的用车需求,以保证城市交通的安全和效率。
三、政策影响小客车调控政策的实施,对市民和公共交通都产生了影响。
首先,限购政策意味着市民无法随心所欲地购车,尤其是非户籍居民和个人只能通过购车指标转让获得指标,这使得购车成本变得更高;其次,因为摇号政策,一部分市民的购车需求无法及时得到满足,也使得一部分市民的购车时间成为随机的因素;最后,尾号限行政策使得市民的用车时间受到了限制,这也对市民的时间安排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同时,这些政策也带来了一定的好处。
首先,交通拥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尤其是在限购和摇号政策实行后,小客车的增长速度明显减缓;其次,公共交通的发展得到了推进,市民更愿意使用公共交通系统,这样可以减少小客车的使用,从而缓解了交通压力。
四、政策措施的完善尽管小客车限购政策、摇号指标和尾号限行政策已经取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市政府仍然需要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正文:----------------------------------------------------------------------------------------------------------------------------------------------------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各区房管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确保政策平稳实施,现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一、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培训工作的要求,做好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确保每个住保工作人员全面、准确地熟悉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
二、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单位要选派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在住保办件大厅进行政策咨询,并设专人接听咨询电话,耐心解释、解答。
同时,密切关注新情况、新动向,提高敏感性,确保稳定。
三、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已经取得《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以下简称《资格证明》)的家庭,需将未婚子女纳入家庭人口的,可向区房管局申请家庭人口变更手续,不计入家庭成员累计申请次数,有效期不变;《意见》中《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有效期限以及重新申请程序依照《资格证明》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摇号入围家庭放弃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其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相应注销。
2017年10月31日关于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打击投机性购房,进一步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切实保障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就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使用、上市管理等意见通知如下:一、严格购买条件审核(一)本通知下发后,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于符合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不再核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统一调整为核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附件1)。
天津限购令及解读限购政策
天津限购令及解读限购政策天津”限购令“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
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天津国土局解读限购政策28问3月1日开始执行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别提出了住房价格控制、保障房建设、税收、信贷、土地供应、限购政策、市场监管等调控措施。
为切实做好《意见》组织实施,市国土房管局针对本市房产限购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具体内容如下:一、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购买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了。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
在本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了。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的范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全部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是家庭成员之一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三是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
三、居民家庭的成员范围特指哪些?居民家庭的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子女满18周岁及以上的,可单独视为另一个居民家庭单位。
如:刘某夫妻户口簿中除包括他们夫妻二人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外,同时还有他的母亲和妹妹。
2020年全国最新房地产限购城市名单
2020年全国最新房地产限购城市名单重启限购天津: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苏州:户籍居民有三套房者,不得再买房无锡:无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成都:部分区域单人只能新购一套房郑州:拥有两套房者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住房济南: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合肥:市区(不含四县一市)实行限购,市区两套及以上住房者暂停购买武汉:主城区限购,本地人最多可购2套房北京、深圳和广州一直实行限购政策,而此次深圳调控新政进一步规定: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限外天津: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苏州: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锡:暂停对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无锡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济南: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济南市限购一套住房合肥:外地人需提供1年社保或纳税证明,首付30%武汉:外地人购买首套房首付25%,购买第二套房限贷,购买第三套房限购深圳:社保3年改5年,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限贷北京:收紧首套房首付比例到35%,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上涨到40%,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二套房为非普通自住房首付至少七成郑州:二套房贷款首付40%,首套房首付30%苏州:首套房首付30%;无房有贷和有1套房无贷的居民家庭,首付为50%;有1套房且贷款未清,首付比例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武汉:主城区限贷,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25%,二套房比例提至50%无锡: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2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40%合肥: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30%,二套房无贷首付40%,二套房有贷首付50%济南:在特定区域范围内,首套房首付提高至30%,二套房首付提高至40%成都: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深圳:首套房无贷首付最低30%;本市无房但有贷款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首付不低于50%;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70%广州:执行现行政策,首套房和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2套房首付不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认房又认贷北京: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苏州:无房有贷和有1套房无贷的居民家庭,首付为50%;有1套房且贷款未清,首付比例为80%合肥:一次购房记录贷款已结清,首付40%,未结清50%深圳:认房又认贷,无房贷记录首套30%,无房有贷50%,二套房70%10月7日,福州和东莞先后出台限购政策,至此,2017年重启限购限贷政策的城市已经达到18个。
天津买房还限购吗? 细数天津限购令发展历程
天津买房还限购吗?细数天津限购令发展历程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购房资格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限购令”,简单来讲就是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
2010年4月30日在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
截至2011年2月,已有36城市提出限购;新一轮住房限购城市将翻番达72个,高压调控楼市跌入“冰点”。
一、天津限购令施行天津《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针对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购政策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1、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再购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
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天津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天津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
在天津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天津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天津市购买住房。
2、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范围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全部家庭成员为天津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是家庭成员之一为天津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三是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
3、限购政策施行时间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4、限购区域范围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5、限购住房种类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天津限购令取消2014年10月17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公积金中心六个部门联合发文,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调整。
明确取消房地产限购,并取消对住宅市场“70/90”的限制性规定,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4年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
2024年天津市限价房申请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购房人条件:
1、符合《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规定,即拥有本市住房公积金
账户并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个人或家庭;
2、购买新建限价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必须为本市户籍居民或外籍人士,并且在天津市已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满2年。
二、房屋面积限制:
1、购买面积小于或等于限价房面积的70%;
2、购买面积小于等于144平方米(含)的改造商品住房;
3、购买面积小于等于144平方米(含)的二手住房。
三、家庭条件:
1、购买限价房的购房人必须为本市户籍居民或外籍人士,并且在天
津市已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满2年;
2、购房人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家庭成员应为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
年子女或者赡养子女,实行只有一个家庭成员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的政策;
3、购房人及其配偶未名下拥有非限制高价住房,且家庭在房产登记
中没有冻结、查封、扣押等记录。
五、宅基地配套政策:
购房人在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可申请政府提供的宅基地配套政策,
包括购买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农民进城购房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统筹
购房等。
六、购房补贴政策:
购买限价房的购房人可以享受一定金额的购房补贴,具体金额根据购房人的购房面积、工龄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因素确定。
七、政府补贴政策:
购买限价房的购房人还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购房补贴政策,包括购房补贴金额、贷款利率优惠等。
浅析机动车“限购、限行”政策——以天津市为例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交通规划学术委员会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编
强度由内向外逐渐降低“圈层式”布局模式;同时,在用地性质上,强化轨道交通站点周边 的用地配置,围绕站点打造区域交通组织核,将人流吸引强度大的商场、医院、中小学等公 共设施向轨道站点集中,确保轨道交通出行的竞争力。建设层面建议全面梳理待开发土地, 优先开发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现状存量土地(中环线以外站点仍有大量的存量土地约 200 公 顷),实现土地利用与轨道交通的良性互动,提高轨道交通运营成本。
2)构建“无缝、一体化”公共交通网络,方便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无缝、一体化”的公共交通网络,指通过优化轨道交通、常规公交、非机动车网络, 实现公共交通网络的高效、全覆盖,逐步改变地铁、公交“各自为战”局面,构建“轨道+ 公交”、“轨道+非机动车”、“公交+非机动车”的组合公交模式。轨道交通是公共交通网络的 “动脉”,结合轨道交通客流预测结果,建议在现有 1、2、3、9 号线的基础上,尽快实现 5、 6 号线的通车运营,加快 4、7、8、10、11 号线建设,至 2020 年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由现状 的 140 公里提高至 230 公里。优化常规公交线网,结合现状运营及即将开通的地铁 5、6 号 线,对常规公交网络进行一次革命性的重构,强化外围地区以轨道交通站点为交通组织核心 的短途接驳线路建设。改善非机动车交通出行环境,结合轨道交通、常规公交站点设置安全、 可靠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地,避免因非机动车失窃对使用非机动车的影响。 3)大力推进辅助公交系统建设,满足多层次公共交通出行需求。 辅助公交是一种介于常规公交与私人小汽车之间的合乘型交通服务模式,运营模式有 别于常规公交,可采用固定、非固定或固定与非固定相结合的车站、线路和时刻表,可根据 客流需求灵活组织或量身定制的一种服务方式[6]。结合现状天津早、晚高峰客流相对较为集 中的特点,建议结合客流走廊,开行大站快车、定制公交等辅助公交形式,满足居民上下班 通勤需求。结合居民出行需求,开行居住小区、轨道交通站点间的小型接驳公交线路,实现 公交“门到门”服务。考虑中小学上下学交通出行集中,对周边路网影响大等现状,建议开 行安全性、识别性高的校车,解决因中小学上下学引发的交通拥堵。
2021年天津限购全新政策措施
政府部门针对买房子的限购房政策愈来愈严格,在这类形势下,怎样购买归属于自个的房屋呢?我为您讲解天津房产现行政策,让您快速掌握天津房产现行政策。
2021年4月1日,天津市颁布购房限购房政策,该现行政策购房限购政策关键针对于
异地户口住户。
异地户口住户在合肥选购一套之上住宅的不可以在天津滨海新区之外的地区选购住宅。
2021年天津房产现行政策到底是咋样的?下边大家我将为我多方位详细介绍天津买房限购政策新政策出台相关内容。
2021年天津买房限购政策新政策出台
一.天津市非当地户口购房限购房政策
天津市中止外省人选购天津滨海新区以外的费用及二手住宅。
1.有着1套及的住宅的非当地户口农村居民;
2.有着2套及的住宅的当地户口农村居民;
3.有着1套及的住宅的成年人单身男女(包含单身和离婚)人员。
二.天津市非当地户口购房政策
1.给予在天津3年持续交纳2年之上社保和个人所得税证实;
2.补交社保和个人所得税不可以变成买房合理凭据。
三.天津市当地户口购房限购房政策
天津市当地户口家中不限购政策,但限贷,每一个家中或本人限贷2套住宅,2套之上住宅不可贷款购买住宅。
2021年政府部门颁布了一系列的房产新政策,目地是处理购房难的难题,这种新房产新政策的施行,普通百姓最难忘的体会便是房产是用于住的而不是用于炒的,相信政府颁布的这种房产新政策,能在一定的水平上管控现阶段的房地产销售市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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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房地产政策
2020年天津市房地产政策一、土地政策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天津市实行了严格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政策。
政府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优秀的开发商,确保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此外,天津市还实行了土地储备政策,对市区内未开发的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使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二、住房政策天津市实行了保障性住房政策和住房限购政策。
保障性住房政策旨在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
住房限购政策则限制了购房人的数量,避免了房地产市场的过度投机。
通过这些政策,天津市的住房供需结构得到了优化,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三、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天津市实行了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和税收政策。
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旨在遏制恶意炒房等不良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税收政策则通过对房地产交易所得进行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加了炒房的成本,从而遏制了过度投机。
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天津市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得到了规范,恶意炒房等不良行为得到了遏制。
四、房屋租赁政策为促进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天津市实行了房屋租赁政策。
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开展房屋租赁业务,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
同时,政府还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些政策,天津市的房屋租赁市场得到了发展,居民的租房居住条件也得到了提升。
总之,2020年天津市房地产政策主要从土地、住房、市场监管、税收和租赁等方面进行调控。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时保障广大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政策的实施效果也在不断显现。
例如,通过实行严格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政策和土地储备政策,天津市的土地利用效率得到了提高,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更加科学合理;通过实行保障性住房政策和住房限购政策,天津市的住房供需结构得到了优化,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通过实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和税收政策,天津市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得到了规范,恶意炒房等不良行为得到了遏制;通过实行房屋租赁政策,天津市的房屋租赁市场得到了发展,居民的租房居住条件也得到了提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
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7]48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31
【实施日期】2017.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津政办发〔2017〕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抑制房地产泡沫,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区域性住房限购
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
(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天津从今起实施限购 明年3月1日实施限行
天津从今起实施限购明年3月1日实施限行15日19时,天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12月16日零时开始天津实施无偿摇号与有偿竞价相结合的限牌措施。
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限行措施,每日和每周限行的尾号与北京一致。
也就是“限购+限行”。
对此次限购,天津市给出的理由是控量、防堵、治霾。
至此,中国四大直辖市中,已经有北京、上海、天津三个城市对汽车增量实施了限制措施。
天津现常住人口1400多万,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严重,车速较2000年已下降了18%。
昨晚,在位于天津南开区的某品牌汽车4S店,记者看到有的市民交完定金等待付全款办手续,有的市民询问价格,付款处已有二三十人排队付款,工作人员不停地打电话、跟客户沟通。
市民张先生刚刚交完全款,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神情,“我是10天前来看车交的定金,今天听说要‘限购’,4S店的工作人员给我们打电话说今天必须交全款、办手续,不然明天起就开始摇号了。
现在刚刚交完款,就等着手续办完,心里一颗石头终于落地了。
”一旁的谷女士显得很焦虑,“我们是上周买的车,因为天津没有那款车,只交了定金,当时工作人员告诉我们12月20日可以过来交全款提车。
但是今天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因为车到不了,没法今天付完全款,可能要参加摇号了。
我是需要用车,不知道有摇号这种说法,真的太遗憾了。
”在桌前坐着等待的周先生显得很茫然,“我10天前过来交的定金,今天工作人员打电话说要交全款,我就过来了。
”记者了解到,周先生的车并没有现货,至于后面如何打算,他也不知道。
“从下午4点左右,我们收到消息,便陆续给有订单的客户打电话,让他们过来办手续,大概100多个客户基本都过来了。
仅今日销售量已经超过了200辆,比平时日二三十辆的销售量翻了将近10倍。
因为一直有“限购”的说法,从上个月下旬开始,进店人数逐渐增多,从昨天开始到现在一直是人数最多的,预计会营业到16日凌晨零点。
”某品牌汽车4S店展厅主管郝伟说,现在车管所的网络已经无法登录了,对于凌晨零点之前没办完手续的市民如何安排,他们也不清楚。
天津首套二套房认定标准(一)
天津首套二套房认定标准(一)
天津首套二套房认定标准
什么是首套房和二套房?
•首套房:指购买人自身名下尚无住房的住房购房行为。
•二套房:指购买人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再次购买住房的行为。
天津首套房认定标准
以下是天津市对于首套房和二套房认定的标准:
•首套房认定标准:
1.家庭户籍在天津市范围内。
2.家庭尚无住房,即无自购、无接收赠与、无继承获得的住
房产权。
3.未享受过其他地方的首套房优惠政策。
4.申请购买的住房为个人自住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
1.家庭户籍在天津市范围内。
2.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
3.未享受过其他地方的二套房优惠政策。
4.申请购买的住房不属于个人自住房。
相关提示
•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规定,每个城市对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可能有所不同,请在购房前咨询当地的房产部门或相关机构。
•购房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购房资格,如户籍证明、住房产权证明等。
•购房者应了解相关的购房政策和税费规定,以便做出明智的购房决策。
总结
天津市对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根据购房人的家庭户籍
和现有住房情况来界定的。
购房者在购房前需要了解当地的认定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购房资格。
对于购房者来说,掌握
好认定标准和政策规定,可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购房计划。
天津限购限贷政策法律解读
天津限购限贷政策法律解读根据实施意见,本市深化区域性住房限购,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另外,XXX与XXX联合出台的最新房贷政策中,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限购限贷政策,成为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的一根导火索,同时也是司法实务中颇具争议的问题,而合同的解除与否则成为其中最重要的争议焦点。
一、限购限贷政策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民法总则》以及《合同法》中都对不可抗力进行了规定,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一般来说,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无法预防的客观情况或事故。
不可抗力的可以是自然原因导致的,例如自然灾害,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比如战争、政府行为、罢工等等。
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会导致原有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也可能产生新的法律关系。
《合同法》也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能否援引情势变更原则主张解除合同?XXX《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划定了形势变更原则及合同履行的问题,合同建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形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正大概不能完成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群众法院变更大概消除合同的,群众法院应当根据公正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大概消除。
天津市限购令细则
天津市限购令细则天津市是我国大陆重要的城市之一,也是中国北方的经济、政治、文化和交通中心之一、由于城市发展过快,过去几年来,房地产市场火爆,房价急剧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稳定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此,天津市政府发布了限购令,以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
一、限购对象及购房限制限购对象主要针对非天津户籍居民,包括境外人员、外籍人员和外地户籍人员。
对于限购对象,限制其购买数量和购买面积。
购买数量限制为一户只能购买一套住房,购买面积限制则根据家庭人口数量、购房目的等因素进行微调。
二、购房资格审核三、购房款支付方式限制限购令规定购房款支付方式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禁止使用非法资金进行购房。
购房需通过正规渠道支付,且购房者不得以投机炒房为目的。
四、相关机构监管限购令对于购房中介机构进行了一定的监管。
购房中介机构需严格审核购房者的资格,确保符合规定。
如果违反规定,将会受到处罚。
五、违规行为处理针对违反限购令的行为,将会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一旦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规避限购政策,将会取消购房资格,并暂停一段时间的购房行为。
六、社会影响总结起来,天津市限购令的出台是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
通过限制购房对象和数量,规范购房资格审核和款项支付方式,加强对购房中介机构的监管,以及对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罚,以达到限制投机炒房的行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目的。
然而,同时也会对一些需要购房的非本地人员带来不便。
综上所述,限购令的细则规定了具体的购房限制和管理措施,有助于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2022年天津市外地人买房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2022年天津市外地⼈买房的具体要求有哪些天津市外地户⼝买房政策有哪些,来看看店铺⼩编的整理。
积分落户制天津实施的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实⾏“居住证+积分⼊户+员额总量”原则,以居住证制度管理外来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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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外地户⼝买房政策有哪些,来看看店铺⼩编的整理。
⼀、积分落户制天津实施的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实⾏“居住证+积分⼊户+员额总量”原则,以居住证制度管理外来常住⼈⼝。
天津市河东区核⼼地铁上盖新地标红星国际⼴场,55-75平⽶超⼤开间进深市重点学区房,即居住舒适⼜是投资佳选,60万⼊住中环,并且开发商全程办理天津市积分落户!地点津滨⼤道与东兴路交⼝红星美凯龙西侧!⼆、买房条件外地⼈在天津买房,能够提供在天津市累计1年缴纳个⼈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即符合外地⼈在天津买房条件,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住房)。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法提供在天津市累计1年缴纳个⼈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天津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
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三、外地⼈在天津买房的具体条件如下:1.提供本地联系⼈或担保⼈外地⼈在天津买房⾸先需要提供在天津本地的联系⼈或担保⼈,否则⽆法办理。
2.开具天津本地收⼊证明和流⽔店铺提⽰:外地⼈在天津买房要开具天津本地收⼊证明和流⽔,以保证银⾏批件前的审查。
收⼊证明和流⽔反映了买房⼈的经济能⼒,在决定外地⼈在天津买房是否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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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放开限购次日二手降价房源骤然翻倍了吗
天津放开限购次日二手降价房源骤然翻倍了吗天津放开限购次日二手降价房源翻倍了吗天津,2023年9月4日 - 天津市于9月1日宣布全面放开非市内六区的限购政策,这一举措在次日引发了市场的轰动。
根据最新数据,非市内六区的二手房降价房源数量在一天之内翻番,由前一日的2783套激增至5858套,直接反映了市场的不安和变化。
这一重大政策变化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经济观察家和专家们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张宏伟,镜鉴咨询创始人,对此表示:“城市内划定限购区域和非限购区域,其他城市早已有类似操作。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市内限购区域通常会变得更加抢手,因为这些区域通常拥有更好的配套设施和更高的人口密度。
与此相反,非限购区域则可能面临去库存的更大压力,因为这些地区的配套设施可能不如限购区域。
”买不限购的房子的好处和坏处有利的方面:1、在名下有多套房产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继续购买的,只要将资金准备充足就可以了,并不受限购政策的影响。
2、这种类型的房子在价格上面会比限购的房子便宜一些,所以需要承担的经济压力会比较小。
有弊的方面:1、这种类型的房子需要支付的首付金额是比较高的,所以通过贷款的方式支付,需要将资金准备充足,而且能够贷款的年限也是比较短的,需要承担的经济压力比较高。
2、不限购的房子在水电费用以及物业费用上面的价格是比较高的,所以每个月需要承担的生活成本比较高。
3、不限购的房子,土地使用权年限会比限购的房子年限短一些。
4、如果购买到了地理位置并不好的房子,那么未来的升值空间是比较小的。
限购是什么意思限购就是限制购买,规定购买的数量,是指商家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得到很好的销售业绩而采取的一系列促销手段,往往是一些特价和降价的产品,为了防止其他商业伙伴以及同行业恶意抢购所采取的一种商业手段。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天津二套的认定标准
天津市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指在天津市范围内,购买第二套住房所需满足的条件和规定。
以下是关于天津市二套房认定标准的详细介绍:一、购房家庭成员限制:1. 购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其他有经济关系的直系亲属。
2. 夫妻双方都无房的情况下,可以分别使用购房资格购买二套住房。
二、首套住房情况:1. 如果购房家庭拥有已购买的首套住房,那么需要在购买二套住房时缴纳较高的首付款比例。
2. 首套住房必须满足天津市户籍要求或在天津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5年。
三、面积要求:1. 二套住房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天津市规定的限购面积。
2. 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划和政策,不同区域对二套住房的面积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四、购房资金来源:1. 购房款可以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获得,不得使用违法所得或其他不合法资金购买。
2. 购房资金来源需要提供相关合法的财务证明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工资单等。
五、限购政策执行期限:1. 天津市二套房认定标准以及限购政策的执行期限由天津市政府根据市场需求和经济形势进行调整。
2. 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对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六、其他注意事项:1. 在购买二套住房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并缴纳相关税费。
2. 购房家庭需要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如个人所得税等。
3. 涉及到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具体政策细则,可以参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相关通知和公告。
总结:天津市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购房家庭成员限制、首套住房情况、面积要求、购房资金来源等方面的规定。
购房家庭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按照市场需求和政策执行期限进行购房操作。
以上是对天津市二套房认定标准的简要介绍,具体的规定以当地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政策解读
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政策解读部分单人户也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或农业户籍可共同申请限价房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计租面积应换算为建筑面积,其中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3计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15计算;(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
此外,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如果符合申请须具备的户籍、收入和住房条件的,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
与申请人长期共同居住的近亲属,可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申请人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也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房。
上年总收入单人家庭不超4.5万,2人户不超9万可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为上年家庭总收入除以家庭人口。
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
即单人户上年收入不超过4.5万元,2人户上年总收入不超过9万元。
申购限价房证明材料要带齐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宅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住房有关证明材料以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
有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它相关证明。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经过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区房管局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1年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
取得《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的申请人,持《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以上内容摘自人民网—天津视窗—政务频道具体可见/2009/2-2/483459122366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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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2011〕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
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
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见:
一、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每平方米销售价格2万元(含)下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2%;每平方米销售价格2万元至3万(含)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3%;每平方米销售价格3万元上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5%。
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
严格审核清算项目销售收入和开发成本、开发费用及其他扣
除项目金额。
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对提供
虚假发票、签订虚假合同、虚列成本及伪造、编造、隐匿、擅自
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管理
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成本、费用支出管理,对房地
产开发企业2008至2010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重点核查2008年以前开工、2008年以后完工的项目。
核查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填报是否真实、准确;税前扣
除的成本、费用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对预售转销售环节的,是
否及时确认完工时点,并结转收入、成本,进行项目清算。
通过
核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偷税行为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有
关规定补缴税款,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
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时,销售方案中须
填报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一次性在
销售现场公开全部房源及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并在天津市房地产
综合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上调销售价格,需经
市房地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销售现场和天津市房地产
综合信息网上重新进行公示。
凡未明码标价或未经备案、公示上
调销售价格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或市房地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
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房屋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公开标明的商品房价格以外加收任何费用,也不得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在房价外追加任何费用。
违反规定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四、加强商品房开发项目规划管理
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划条件的约定办理规划审批,严格控制住房套型比例,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对三层及三层以下住宅的规划方案从严审查。
严格控制酒店型公寓的规划审批。
酒店型公寓规划用地性质按照商业金融业控制。
酒店型公寓的建设规模占开发项目中商业金融业的总建设规模比例不得超过30%,并严格执行关于酒店型公寓建筑设计的技术规定。
五、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的管理,在审批户外广告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中要依法对房地产广告进行严格审查。
将房地产广告列入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房地产广告发布量大、违法率高的区域和媒体进行重点监测。
加大对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的处罚力度,对发布严重违法房地产广告的责任人可处1至6个月暂停发布房地产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
对情节严重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公开曝光。
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控
对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进行实时监控,对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同地段、同品质房屋平均交易价格的进行跟踪监测,并对其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调查。
对不规范的交易行为由相关部门采取约谈、公开曝光等形式予以警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查处期间暂停其房屋销售。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行政、加强管理、信息共享,确保落到实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房地产发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