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营养科工作制度-2012年修订
临床营养工作制度
临床营养工作制度
Ⅰ 目的
持续提高临床营养工作质量,保障临床营养支持效果。
Ⅱ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临床营养科。
Ⅰ 制度
一、主管医师根据“住院患者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手册正确开具住院患者膳食医嘱。
二、主管医师对新入院患者于入院24小时内使用《住院患者营养风险筛查表》对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
三、对于营养风险筛查高风险(筛查评分≥3分)的患者,主管医师记录入病历,及时通知营养(医)师会诊,记录入病程。
四、营养(医)师接到营养会诊通知,到病区实施营养测评,依病情、膳食医嘱和营养测评结果制定营养治疗方案。
五、若患者接受医院提供的营养治疗方案,营养师通知营养餐厅/营养护士配制并送达病区。
六、若患者拒绝接受营养治疗方案,主管医师及责任护士应进行风险告知并记录于病程,指导患者及家属自行安排膳食,进行必要的营养宣教。
七、责任护士负责验收患者自行安排的膳食,并向主管医师及时反馈,如患者自行安排的膳食不合格,应再次进行风险告知并记入病程。
八、主管医师、责任护士及营养师采用多形式、多途径对患者进行入院、住院中、出院前的营养宣教,告知患者及家属治疗膳食或肠内营养治疗的意义、原则、误区和要求,以利于患者治疗和康复。
Ⅳ参考依据
1.《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2.《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营养科分册(试行)(2010版)》
3.《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营养科分册(试行)(2010版)》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60号)。
临床营养科规章制度
临床营养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床营养科的管理,规范临床营养工作,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建设、管理和运行。
第三条临床营养科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提供优质的临床营养服务。
第四条临床营养科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临床营养工作的安全、有效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人员配备第五条临床营养科应在医疗机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临床营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临床营养科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营养医师、营养护士、营养技师等,并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厨师、仓库管理员等辅助人员。
第七条临床营养科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素养,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三章工作制度与流程第八条临床营养科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包括营养查房、营养门诊、营养治疗、营养会诊、交接班、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
第九条临床营养科应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治疗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十条临床营养科应开展营养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对营养治疗的认知和重视。
第十一条临床营养科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合作,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提高临床营养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营养治疗与管理第十二条临床营养科应开展营养筛查和评估工作,为患者提供准确的营养诊断和治疗建议。
第十三条临床营养科应根据患者病情和营养需求,制定合理的营养治疗方案,包括膳食治疗、肠内营养、肠外营养等。
第十四条临床营养科应严格执行营养治疗方案,监测患者营养状况和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五条临床营养科应加强对营养制剂和营养补充品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营养食堂管理第十六条临床营养科应建立健全营养食堂管理制度,确保患者膳食的质量和安全。
临床营养科的工作制度
临床营养科的工作制度一、从多数病人的经济情况出发,计划与制订合乎治病原则及卫生要求的各种治疗膳食。
二、除因特殊需要限制某些营养素外,应根据供应情况,调配符合营养的膳食,定期计算营养价值。
如有营养成分和热量不足,必须及时解决,以促进病人体力恢复。
三、制定医院膳食种类,如普通饭、半流质、流质以及各种治疗膳食,并将各种膳食治疗原则和内容明文规定,使医护人员了解。
四、积极配合临床,开展临床营养科研工作,随时观察疗效,不断总结经验。
五、制定各类膳食的菜谱,应考虑下列各点:营养价值、治疗原则、伙食标准、样别调剂、季节性食物以及病人饮食习惯等。
六、做好营养知识的宣传,使患者了解营养与健康的关系、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向炊事、配餐人员进行营养卫生常识的教育。
七、监督各种膳食按规定时间发出。
开餐前,营养人员重点检查尝检,确认符合治疗原则和卫生要求时,才能发出。
八、严格监督有关食品的制备、分发、配膳和保管等,根据医院条件制定具体的监督要求。
(一)营养查房工作制度(1)营养医师对采取营养治疗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对建立营养病历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
(2)营养医师每日按时查房,询问病人情况,仔细查体,认真阅读和书写病程记录、营养病历,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调整营养治疗方案,做到临床营养治疗与临床医疗密切结合,促进病人康复。
(3)营养医师应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等方面的问题,出院患者提供膳食营养指导。
(4)营养医师在营养查房时应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作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二)营养门诊工作制度(1)营养科每周开设营养门诊5个单元。
(2)营养医师应做好开诊准备工作,按时出诊,坚守岗位。
(3)营养医师应规范书写营养门诊病历,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保健等方面的问题。
(4)营养医师在营养门诊时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作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5)营养门诊内的设备设施应当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操作,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临床营养科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临床营养科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临床营养科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临床营养科工作管理制度的编制是为了确定和规范临床营养科工作的管理要求,提高临床营养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营养需求得到满足。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营养科的工作管理。
所有临床营养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2.1 组织架构临床营养科由科室主任、副主任、医疗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组成。
2.2 职责2.2.1 科室主任负责临床营养科的整体工作,制定科室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指导、评价和改进科室的工作。
2.2.2 副主任协助科室主任管理科室工作,负责科室内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2.2.3 医疗技术人员根据患者的营养需求进行评估和制订个性化的营养治疗方案,监测患者的营养状况,并与医生和护士紧密合作,提供营养支持和咨询服务。
2.2.4 行政人员负责科室的行政管理和协助科室主任处理各类文件、报告等事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和制度3.1 记录与分类临床营养科工作人员需对每位患者的营养进展和治疗过程进行记录,并按照疾病分类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
3.2 评估与监测3.2.1 患者营养评估:医疗技术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疾病情况、营养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营养评估,包括病史、体征、实验室检查等。
3.2.2 营养监测:医疗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患者进行营养监测,包括体重、体重指数、血生化指标、营养摄入量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治疗方案。
3.3 营养治疗方案制定医疗技术人员根据患者的营养评估结果和疾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治疗方案,包括营养摄入目标、饮食建议、营养支持方式等,并与医生和护士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治疗方案的执行。
3.4 营养支持与指导医疗技术人员应为患者提供相关的营养支持和指导,包括餐饮指导、口服补充剂的使用、管道进食或静脉营养支持的管理等,并及时解答患者和家属的疑问和问题。
第四章质量管理和评价4.1 质量管理临床营养科应建立科学、严谨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内部和外部质量控制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
营养科工作制度
营养科工作制度(规章制度)临床营养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营养诊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一、营养查房制度1.临床营养科应对采取特殊营养治疗及肠内肠外营养支持等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对建立营养病历的住院患者实行三级查房制度。
主任营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1次,副主任营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2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3次,住院医生每天查房不少于1次。
营养技师、营养护士或营养师助理(营养士)应配合临床营养医师,广解患者进食、治疗的情况,进行膳食评估,按临床营养医师开具的饮食医嘱和营养处方拟定相应食谱,由管理营养师(由临床营养师轮岗)监督执行。
2,临床营养医师和营养技师(士)应每日按时查房,询问病人营养药品、制剂的使用和进食情况,仔细体检,认真阅读临床病历,与临床医生进行有效沟通,共同拟定整体诊疗方案和营养监测计划。
及时记录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资料,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程录和营养病历,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调整营养治:养方案,做到临床营养治疗与临床医疗密切结合,促进病人康复。
3.在营养查房时,应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范,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4. 在营养查房时,应对应用营养支持的病人明示营养治疗的风险和营养制剂报销情况,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的相关问题。
二、营养咨询门诊工作制度1.临床营养科每周至少应开设营养咨询门诊3个半天,有条件的医院可酌情增加门诊次数。
2.临床营养(医)师应做好开诊准备工作,着装整洁,按时出诊,坚守岗位。
3.临床营养(医)师应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营养门诊病历,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保健等方面的问题。
4.临床营养(医)师在营养门诊时应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5.营养门诊的检测设备、设施应当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操作,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临床营养科规章制度
3.其它相关制度:
① 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完善的帐目管理、登记、盘存、审计、库房管理等制度。建立成本核算制度。
② 卫生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健康档。
③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包括餐具消毒细菌培养制度、工作区空气细菌培养制度。重点为无菌操作制度和交叉感染的预防。
3.掌握临床营养科常用的诊疗技术:人体测量方法包括身高、体重、皮褶厚度、围度等;营养评价方法的计算;人体营养素需要量、食物营养素含量计算、食物换算基本方法;营养生化代谢指标测定;病史采集和医疗文件书写;医院膳食食谱编制;营养治疗性软件使用等。
二、护士
1.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5.建立药品及医用材料的管理制度,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使用有规范、有记录。
6.化学试剂和危险品管理制度:接受医院安全部门的检查。
7.防火、防盗管理:重点加强防火工作,接受医院安全部门的检查。
8.加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医德建设和行为规范,接受医院医风建设部门的检查。
监督管理
1.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目前成立的有天津、上海、浙江、沈阳、山东等)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对医疗机构的临床营养科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
③ 住院患者的医院膳食实行预约、分发、送餐工作制度和餐前检查(住院患者医院膳食的种类、质量应由营养师检查确认后方可送至病区)制度。
2.建立完整的医院膳食医嘱执行制度 住院患者饮食医嘱由负责医师开具,医嘱护士执行,膳食医嘱与所患疾病诊断相符。医院膳食由膳食操作间遵照医嘱制作,送至患者床前、冬季注意保温。
2.掌握营养学、临床营养学相关知识理论:营养素种类、生理作用、缺乏与过量的临床表现;医院膳食适应症;肠内肠外制剂的种类等内容。
3.掌握临床营养治疗的专业技术:肠外、肠内营养液的配制方法;无菌操作规范;营养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营养治疗的临床护理与监测。
临床营养科工作制度
临床营养科工作制度
一、临床营养科是在院长领导下,科主任负责的临床科室,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临床营养科是针对门诊、住院病人的营养状况进行营养评估、营养干预、营养治疗并对病人进行营养指导。
二、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应设营养科,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职营养师与床位比不能少于1:200 。
三、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营养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营养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五、根据营养医生的营养处方配制肠内营养食品及肠外静脉营养液。
六、营养科负责住院病人的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危重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病人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
七、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临床服务的理念,确保食品安全。
要为肿瘤患者、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以及特殊、疑难、危重及大手术患者等提供适合其病情治疗需要膳食咨询,并进行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
服务,在出院时提供膳食营养指导;为临床人员提供临床营养学信息。
八、人员资质:
临床执业医生经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参与临床营养师的相关工作。
医院临床营养科规章制度
医院临床营养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临床营养科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营养需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营养科全体工作人员,并应认真遵守和执行。
第三条临床营养科是提供临床营养服务的专业科室,主要负责患者的饮食指导、膳食调配和病人的营养状况监测等工作。
第四条临床营养科的工作应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积极配合其他科室开展工作,实现全院协作,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第五条临床营养科应注重患者的营养需求和实际情况,全面评估病人的营养状态,制定个性化的饮食计划,并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六条临床营养科应及时了解最新的营养科学研究成果和临床指南,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临床营养科应加强团队建设,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共同推动科室的发展和进步。
第二章组织第八条临床营养科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医生、护士和营养师等工作人员组成。
第九条临床营养科主任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医生、护士和营养师等人员分工负责,共同推动科室的发展。
第十条临床营养科设立晨会制度,每天早晨定时召开科室全体人员参加,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和解决问题,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临床营养科需要与其他科室积极合作,共同开展多学科诊疗模式,促进患者的康复和健康。
第十二条临床营养科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为工作提供便利。
第十三条临床营养科应定期召开科室例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评估工作进展,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方向。
第三章工作第十四条临床营养科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营养需求,制定合理的饮食方案和膳食调配,保障患者的营养需求。
第十五条临床营养科应建立患者的营养评估体系,包括身体指标、实验室检查、膳食摄入等方面,全面了解患者的营养状态。
第十六条临床营养科应定期对患者的营养状态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饮食方案,并向医生汇报患者的营养情况。
临床营养科工作制度
临床营养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临床营养科是在院长领导下,由科主任负责的临床科室。
临床营养科的工作宗旨是:以病人为中心,提供科学、合理、安全的营养治疗和膳食服务,促进病人康复。
第二条临床营养科的工作范围包括:门诊、住院病人的营养评估、营养治疗、膳食管理、营养教育等。
第三条临床营养科的工作目标:提高病人的营养状况,减少营养不良的发生,提高病人满意度,确保医疗安全。
二、工作制度第四条营养查房工作制度:营养医师对采取营养治疗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对建立营养病历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
营养医师每日按时查房,询问病人情况,仔细查体,认真阅读和书写病程记录、营养评估和治疗方案。
第五条营养门诊工作制度:营养医师负责营养门诊工作,为门诊病人提供营养评估、营养治疗和膳食指导。
营养医师应按时出诊,认真听取病人描述,进行营养评估,制定营养治疗方案,并给予膳食指导。
第六条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制度:营养医师根据病人的营养评估结果,制定营养治疗方案,并开具营养治疗医嘱。
护理人员应按照医嘱执行,确保病人按时按量接受营养治疗。
第七条营养会诊工作制度:临床营养科应随时接受各临床科室的会诊请求,为病人的营养治疗提供指导。
会诊结束后,营养医师应将会诊意见及时告知请求会诊的科室。
第八条营养科工作交接班制度:营养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班次工作情况,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临床营养科感染监控制度:临床营养科应严格执行感染监控制度,做好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第十条静脉营养混合液工作制度:临床营养科应严格按照《静脉营养混合液配制规程》进行配制,确保静脉营养混合液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临床营养科应严格执行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做好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制度:临床营养科应严格执行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制度,做好治疗膳食的配制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营养代谢实验室工作制度:临床营养科应严格执行营养代谢实验室工作制度,做好实验室设备和试剂的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建立临床营养科规章制度
建立临床营养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床营养科工作,提高营养科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营养科,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临床营养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其主要任务是对患者进行营养评估,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方案,监测营养状况,提供营养指导等服务。
第四条临床营养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营养学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第五条临床营养科应设置科室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营养师等职位,确保科室正常运转。
第六条临床营养科工作人员应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医疗秩序,严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临床营养科应积极开展科研活动,提升科室整体实力,推动学科发展。
第二章营养评估第一条患者入院后,应及时进行营养评估,包括患者的身高、体重、BMI指数、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内容。
第二条营养评估结果应写入病历中,并提供给临床医生参考,以制定合适的营养方案。
第三条营养评估应定期进行,对于病情变化明显的患者,还应及时调整营养方案。
第四条营养评估结果应以客观数据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评价。
第五条营养评估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医护人员,以保障患者的营养状态。
第六条营养评估结果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七条营养评估过程中,患者的意见和需求应得到尊重和重视。
第三章营养方案制定第一条根据患者的营养评估结果,临床营养科应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方案,包括饮食调整、营养补充、营养支持等内容。
第二条营养方案制定应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体质等因素,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第三条营养方案制定应符合患者的口味和食物偏好,尽量满足患者的营养需求。
第四条营养方案制定应遵守医学伦理规范,不得随意开具不必要的营养品。
第五条营养方案制定应及时调整,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和反馈意见进行调整。
第六条营养方案制定应写入病历中,并定期与患者沟通,以提高方案执行的有效性。
营养科工作制度
营养科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营养科各项工作,保证患者营养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营养科全体医务人员。
第三条工作机构
营养科为医院直属的二级临床科室,下设营养门诊和营养病房。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营养门诊工作职责
1. 完成门诊患者营养评估,确立个体化营养干预计划。
2. 进行家庭营养教育,指导患者及家属合理膳食。
3. 开展特殊膳食制作及营养保健服务。
第五条营养病房工作职责
1. 完成入院患者营养评估,筛查高危营养风险患者,制定营养支持治疗方案。
2. 定期评估营养支持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3. 协助医疗团队开展疾病治疗,并提供适当的膳食疗法支持。
4. 为高危患者提供营养康复辅导。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六条营养评估
医护人员在接诊后应当及时进行营养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身高、体重、体质指数、营养风险筛查、膳食记录等。
第七条营养干预
针对营养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营养干预计划,并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八条疾病治疗
与医疗团队密切合作,协助开展疾病治疗。
第九条营养康复
对高危患者进行营养康复辅导,提供持续的康复支持。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条职业操守
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职业操守,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工作纪律
医护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营养科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科所有,本科有最终解释权。
临床营养工作制度
临床营养工作制度
一、膳食配制工作制度
(1)膳食配制室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保证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达到标准要求,并且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2)营养技师编制治疗膳食食谱应符合营养治疗医嘱的原则,既要考虑膳食的营养成分、性状和患者的接受程度,也要注意加工方法的选择以减少营养素损失。
(3)专业操作人员应按营养技师编制的治疗膳食食谱完成各种膳食的称重、调配和烹制等工作。
(4)营养技师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制作好的治疗膳食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5)专业操作人员负责治疗膳食的分发及保温工作,实行留样制度。
(6)营养技师应根据食品管理规范进行营养治疗膳食的管理和储存,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做好治疗膳食的质量监控。
(7)临床营养科应定期组织治疗膳食配制室各类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治疗膳食配制室专业操作人员职责
(1)根据营养技师编制的治疗膳食食谱和加工要求制备各类治疗膳食。
(2)完成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的要求。
(3)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常规。
三、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流程
(1)清洁消毒室内环境、物品准备。
(2)根据治疗膳食食谱备料、菜品前期处理,核对餐盒,膳食治疗牌变更以及食品称量工作。
(3)治疗膳食制作。
(4)经核对后发放治疗膳食至各病区患者床前。
(5)做好室内环境卫生、物品清洁、消毒工作。
(6)填写工作记录,定期汇报工作。
临床营养科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营养科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提高临床营养科工作质量,保障患者的营养需求和健康,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临床营养科的各项工作,旨在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促进团队合作、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患者得到安全、有效的营养支持。
二、部门设置临床营养科设部门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营养科医生若干名,营养师若干名,护士若干名,营养科研究员若干名。
部门主任、副主任由医院聘任,医生、护士、研究员经严格考核后方可担任。
三、部门职责1. 配合医院其他科室,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营养支持服务。
2. 定期参与科室例会,向其他科室提供营养方面的专业指导。
3. 开展营养科研工作,推动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
4. 参与医院对营养科服务质量的评估和改进工作。
四、工作流程1. 门诊工作流程(1)接待患者:营养科护士接待患者,了解患者的病情和营养需求,登记建档,并安排相应的营养科医生进行咨询。
(2)营养咨询: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营养状态和饮食习惯,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方案,包括膳食指导、营养补充等。
(3)随访服务:护士进行患者随访,了解患者在家庭中的饮食情况和营养摄入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指导。
2. 住院工作流程(1)患者评估:住院患者入院后,由营养科医师进行患者的营养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2)营养干预:根据患者的营养评估结果,医生制定并实施患者的营养干预方案,定期评估疗效并调整方案。
(3)记录和登记:护士负责对患者的营养情况进行记录和登记,包括饮食摄入量、营养补充情况等。
五、员工管理1. 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值班制度、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
2. 岗前培训:新入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临床营养知识、技能培训等。
3. 继续教育:定期进行营养科医生、护士、营养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包括学术讲座、临床案例分享、学科研讨等。
六、教学科研1. 科研项目:营养科医师和研究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提升学科水平,推动学科建设。
临床营养科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床营养科的管理,提高临床营养服务质量,确保患者营养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临床营养科全体工作人员及科室相关活动。
第三条临床营养科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为患者提供全面、个性化的营养治疗方案。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临床营养科设主任一名,负责科室全面工作;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设营养医师、营养技师、营养护士等岗位。
第五条临床营养科工作职责:1. 负责制定临床营养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 负责临床营养诊疗方案的制定、实施与评估;3. 负责对患者进行营养评估,制定个体化营养治疗方案;4. 负责营养教育、营养咨询、营养指导等工作;5. 负责与临床科室、药剂科、护理部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6. 负责营养科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统计工作;7. 负责营养科的设备、物资、药品等管理工作;8. 负责营养科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9. 负责处理患者投诉、纠纷等工作;10. 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患者入院后,营养医师对患者进行营养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营养治疗方案。
第七条营养医师将营养治疗方案与临床科室医师沟通,确保治疗方案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营养技师根据营养医师的处方,配制患者所需营养制剂。
第九条营养护士负责患者营养制剂的发放、喂食等工作,并观察患者营养状况。
第十条定期对患者的营养状况进行评估,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第十一条营养科工作人员定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营养教育,提高患者营养意识。
第十二条营养科工作人员与临床科室、药剂科、护理部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营养治疗方案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营养评估与治疗方案第十三条营养评估:1. 评估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饮食习惯等;2. 评估患者的营养状况,包括体重、身高、体质指数等;3. 评估患者的疾病状况,如消化系统疾病、内分泌疾病等;4. 评估患者的药物治疗情况,如药物相互作用、药物副作用等。
临床营养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床营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临床营养服务质量,保障患者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临床营养相关工作,包括营养评估、营养诊断、营养治疗、营养教育和营养支持等。
第三条临床营养工作应遵循科学、合理、个体化、连续性原则,确保患者获得最佳的营养治疗和护理。
第四条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临床营养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营养工作的全面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临床营养工作规划、目标和措施;(二)审批临床营养相关制度和规范;(三)监督临床营养工作的实施;(四)组织临床营养培训和考核;(五)协调解决临床营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设立临床营养科,负责具体实施临床营养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患者的营养评估、诊断和治疗;(二)制定个体化的营养治疗方案;(三)开展营养教育和咨询;(四)监测营养治疗效果;(五)参与临床营养相关研究和学术交流。
第七条临床营养科下设营养治疗室、营养咨询室和营养教育室,分别负责以下工作:(一)营养治疗室:负责营养制剂的配制、分发和使用;(二)营养咨询室:负责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营养咨询和指导;(三)营养教育室:负责开展营养知识普及和教育活动。
第八条临床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营养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协助临床营养科进行营养评估;(二)执行营养治疗方案;(三)监测营养治疗效果;(四)报告营养治疗过程中的问题。
第三章营养评估与诊断第九条患者入院后,临床科室应及时将患者信息传递给临床营养科,临床营养科应在24小时内完成营养评估。
第十条营养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一般情况:年龄、性别、体重、身高、病程等;(二)饮食史:饮食习惯、食物摄入量、营养摄入情况等;(三)疾病情况:病情、并发症、手术史等;(四)营养状况:体重变化、营养指标等。
临床营养科规章制度
临床营养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营养科的工作,提高临床营养服务的质量,促进患者康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临床营养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营养师等。
第三条临床营养科是医院内负责提供营养治疗服务的部门,主要任务包括患者的营养评估、配餐和营养干预等。
第四条临床营养科的工作应严格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和通用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保证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二章患者营养评估第一节入院评估1. 入院时,临床营养科应及时派员进行患者的初步营养评估。
包括身高、体重、体质指数等测定,以及食欲、饮食习惯、摄入量等方面的询问。
2. 根据患者的基本信息和初步评估结果,临床营养科应给予适当的营养咨询和建议,并制定个性化的营养干预方案。
第二节日常评估1. 患者入院后,临床营养科应定期进行营养评估,并记录患者的相关信息。
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的体重变化、摄入量、营养相关症状等。
2. 根据评估结果,临床营养科应及时调整患者的营养干预方案,并向医生和护士做出相应的通知。
第三章配餐服务第一节食谱制定1. 临床营养科应根据患者的营养需求和偏好,制定合理的食谱。
考虑患者的疾病特点和治疗方案,确保食谱的营养平衡和安全性。
2. 食谱中应包含足够的能量、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并注重食物的口感和色彩搭配。
第二节配餐实施1. 临床营养科应根据患者的营养干预方案,制定具体的配餐计划,并通知食堂和病区护士。
2. 配餐过程中,临床营养科应监督食堂和病区护士的操作,确保配餐方案的准确实施。
如有需要,可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
第四章营养干预第一节口服补充1. 对于需口服补充营养的患者,临床营养科应根据患者的需要,选用适当的补充剂型和剂量,并制定用药计划。
2. 临床营养科应向医生和护士提供相关的用药知识和指导,确保患者正确服用口服补充营养品。
第二节胃肠外营养1. 对于不能通过口服获得足够营养的患者,临床营养科应根据医生的建议,选择合适的胃肠外营养方法,如经鼻胃管或经静脉途径。
医院营养科工作制度
第四章营养科工作制度(规章制度)临床营养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营养诊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一、营养查房制度1临床营养科应对采取特殊营养治疗及肠内肠外营养支持等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对建立营养病历的住院患者实行三级查房制度。
主任营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1次,副主任营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2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3次,住院医师每天查房不少于1次。
营养技师、营养护士或营养师助理(营养士)应配合临床营养医师,了解患者进食、治疗的情况,进行膳食评估,按临床营养医师开具的饮食医嘱和营养处方拟定相应食谱,由管理营养师(由临床营养师轮岗)监督执行。
2临床营养医师和营养技师(士)应每日按时查房,询问病人营养药品、制剂的使用和进食情况,仔细体检,认真阅读临床病历,与临床医生进行有效沟通,共同拟定整体诊疗方案和营养监测计划。
及时记录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资料,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程录和营养病历,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调整营养治疗方案,做到临床营养治疗与临床医疗密切结合,促进病人康复。
3在营养查房时,应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范,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4在营养查房时,应对应用营养支持的病人明示营养治疗的风险和营养制剂报销情况,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的相关问题。
二、营养咨询门诊工作制度1临床营养科每周至少应开设营养咨询门诊3个半天,有条件的医院可酌情增加门诊次数.2临床营养(医)师应做好开诊准备工作,着装整洁,按时出诊,坚守岗位。
3临床营养(医)师应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营养门诊病历,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保健等方面的问题。
4临床营养(医)师在营养门诊时应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作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5营养门诊的检测设备、设施应当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操作,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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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科工作制度
一、营养科在医务处领导下,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
二、制定本科室发展的长短期目标并落实到人。
三、负责制定住院患者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
四、营养科结合医院特点负责制订本医院住院患者膳食种类,并指导、监督营养厨房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制作、分发治疗膳食,保障食品安全。
五、营养科负责住院患者的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患者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患者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
六、评价患者的营养状况,观察营养治疗效。
进行健康宣教,纠正患者的不良饮食习惯。
七、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患者及家属意见;参加医、护、技联席会议,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问题),提出协调意见。
八、有本科室岗前培训和在职继续教育制度和计划。
九、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联同相关部门,每季度对我院患者以及职工餐厅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一、肠外营养药物的使用
(一)营养支持应有适宜的适应证。
(二)应针对患者的疾病与营养状态,选择合适的营养治疗方案。
(三)根据肠外营养药物的临床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同时及时发现、预防和处理可能的并发症,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肠外营养药物的配制
肠外营养药物的配制的操作规程应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配制,保障静脉用药安全。
三、肠外营养药物的管理
(一)定期对胃肠外营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和学习。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会同医务科每年1-2次对各临床科室的胃肠外营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点评,并在办公网上通报检查结果。
(三)定期对临床科室上报的关于胃肠外营养药物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在办公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