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论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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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论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摘要:当今行政权的重点之一——行政自由裁量权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日常发生的政法事件里。但是,该权力也存在着极其容易被滥用的现象。随着日趋严重的权利滥用现象,就引出了利用国家立法来对该权利进行把控和严加管理。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实施:强硬的办法和适当软化的办法。这篇文章大致有4个重点内容,每个部分所包含的基本事项在以下的论述中均有展示。主要是针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内涵、任务和目的、仍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等方面进行的详细说明。
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权;法律控制
On the control of administrative direction Abstract: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is the core of administrative power,its existence is necessary and justified,but there is also the risk of abuse.Is an important task of administrative law to strengthen the control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In addition to the formulation of the law(hard law)control,the control of soft law is also essential.Should be through the legislative purpose and spirit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through the legal norms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bound by the administrative practice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discretion through the regulation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in order to guarantee the legitimate exercise of. Key words:a dministrative discretion;executive power;legal control
目录
一、行政论自由裁量权的概念的界定及其特征 (1)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概念的界定 (1)
(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特征 (2)
二、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意义 (2)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可以弥补当前法律规范的不足 (2)
(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3)
(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的应变能力 (3)
三、当前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3)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在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4)
1、缺乏具体的法律法规 (4)
2、缺乏有效限制的程序规范 (4)
3、立法主体众多,权限不一 (4)
(二)行政自由裁量权在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4)
1、行政自由裁量权受司法审查的行政案件有限 (5)
2、行政自由裁量权受司法审查的标准较模糊 (5)
3、行政自由裁量权受司法审查的范围较窄 (5)
(三)行政自由裁量权在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5)
1、超越自由裁量权 (5)
2、滥用自由裁量权 (6)
3、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6)
四、对行政自由裁量权予以法律控制的建议 (6)
(一)立法方面 (6)
1、加强立法及立法解释工作,明确界定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6)
2、设定行政自由裁量权运行的程序 (7)
3、加强道德教育,打造高质立法队伍 (7)
(二)司法方面 (7)
1、扩大司法机关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审查范围 (7)
2、确立合法性与合理性并重的司法审查原则 (7)
3、加强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的司法制衡 (8)
(三)行政方面 (8)
1、通过行政规则对行政裁量范围进行适当限制 (8)
2、提高行政执法者的综合素质 (8)
3、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监督力度 (8)
结语 (9)
参考文献 (9)
论行政论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专业班级:13级法学4班学生姓名:林沛欣
指导教师:曾洁雯副教授
现代政法中,存在着一个地位越来越重要的权利——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国家法律赋予政法部门的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其具有不言而喻的积极意义,比如加速了当今的现代化进程,但又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不可忽略的消极影响。它延展了行政权的能动性发展空间,但另一方面,这种权力容易被不适当使用,而导致对个案正义的产生威胁或直接的危害。所以,我们有理由针对该权利作出适应性的完善,以禁止某些人员或者机构组织对此权利的滥用,实现国家的法制目标。
一、行政论自由裁量权的概念的界定及其特征
对于一个创新词汇,第一步是掌握其基本概念,这样才能针对这个名词有更加细致、深入的理解。自由裁量权——在人们进行裁量期间,国家法律赋予行政单位的特别的权力[1]。以下是针对这个概念进行的更加深入的探讨。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概念的界定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可以简化为:在现有的法律许可下,政法部门使用依照自身经验等方式进行的有无影响作用和会带来何种影响作用的一项权力。以上概念仅限参考,因为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更为精确的、被广泛认可的概念。我们暂时限定其含义有两种形式: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概念是代表当政法单位行使权力的过程中针对不同行为能够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改变和选择。狭义的概念是代表该权利在被政法机关所运用时不存在多项选择,而是仅限于2个:政法部门对于出现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外的情况下进行权力行使时会有或多或少的可容许的弹性适当存在,但对于出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行为便是该权利存在、且多次行使的地方。[1]。广义的概念占据主导地位。
政法部门里的某些工作人员或者组织必然手握一定程度的该权力,这种权利代表了这部分人或组织在进行工作的过程中是具有相对一般人来说的更多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