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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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优秀督查员事迹材料

劳动保护优秀督查员事迹材料

劳动保护优秀督查员事迹材料[XXXXX]同志现任煤业公司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自XXXX年从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以来,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同志们的帮助,在思想上和工作上有明显提高,并做出突出成绩,多次被评为“优秀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员”。

一、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XXXXX]同志注重加强自身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他认真学习了《工会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一系列相关文件,并把学习到的东西应用到工作中去。

为了尽快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他参加了由国家安监总局培训中心举办的“全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员培训班”,并多次参加省煤监局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

通过学习,他的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爱岗敬业,尽心尽力履行职责在搞好自身业务学习的同时,他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良好职业道德和高尚人格的“磨刀石”,以满腔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中去。

多年来,[XXXXX]同志始终坚持每天下井查岗,协助基层单位解决各种安全隐患。

他经常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深入井下一线,与职工面对面交流,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和诉求。

通过调查了解,他把了解到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

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有效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三、率先垂范,树立良好形象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中,[XXXXX]同志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他视劳动保护工作为己任,视广大职工利益为最高准则,凡涉及职工利益的事,他都认真对待。

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和事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批评、敢于制止。

由于他工作认真、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多次拒收礼物和礼金。

在上级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XXXXX]同志所负责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他本人也多次被评为“优秀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员”。

成绩属于过去,[XXXXX]同志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持之以恒的毅力,认真履行职责,为企业的和谐发展再立新功。

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对企业行政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
2、参与调查处理;
3、对工厂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要求改正;
4、对工厂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向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及有关方面汇报,请求处理;
5、接待本厂职工来信来访、举报、控告;
6、配合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工厂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监督。

二、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对企业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
l、执行国家有关就业规定的情况;
2、执行国家有关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3、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
4、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报酬规定的情况;
6、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及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处理规定的情况;
7、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情况;
8、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规定的情况;
9、执行国家有关职工保险、福利待遇规定的情况。

10、其他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三、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l、依法监督;
2、实事求是;
3、依靠群众;
4、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

优秀劳动保护监督员先进事迹材料

优秀劳动保护监督员先进事迹材料

优秀劳动保护监督员先进事迹材料作为一名优秀的劳动保护监督员,他们以他们的努力和职业操守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他们秉持着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环境安全与健康的宗旨,给我们带来了火热的革命之风。

首先,优秀的劳动保护监督员注重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

只有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了解最新的劳动保护政策,他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他们不仅仅关注自身的知识储备,还通过参加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与其他行业专家进行交流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其次,优秀的劳动保护监督员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

他们熟悉各类劳动设备的操作与维护,可以准确判断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安全风险。

在处理职业病防护方面,他们能够精准地评估职工的工作环境,采取科学的控制措施,确保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此外,优秀的劳动保护监督员注重现场管理和工作方法的创新。

他们亲临一线,与工人们共同面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的风险。

他们善于运用科技手段,通过安全监控系统、智能设备等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

另外,优秀的劳动保护监督员还注重团队合作。

他们与其他部门的同事进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解决问题。

他们懂得倾听他人意见,充分发挥团队各自的优势,形成互补与协同。

他们善于与职工进行沟通,积极倾听他们的需求和诉求,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为职工营造更好的工作环境。

最后,优秀的劳动保护监督员始终坚守职业道德。

他们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己任,始终坚持公正、务实、高效,不受外界干扰,保持职业操守。

他们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动将职业操守传递给身边的同事和职工,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

总之,优秀的劳动保护监督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方法,以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劳动保护事务。

他们以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劳动保护监督员的职责与担当,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劳动环境安全与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他们的先进事迹对我们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激励着我们积极投身于劳动保护事业,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力量!。

劳动监察员的个人事迹材料

劳动监察员的个人事迹材料

劳动监察员的个人事迹材料
《劳动监察员的辉煌岁月》
作为一名劳动监察员,张明始终将公平正义放在首位。

他对待每一个劳动者都如同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一般,为他们争取合法权益,成为了他辉煌岁月的见证者。

张明工作勤恳,勇于挑战。

在执法过程中,他始终坚守原则,不畏艰难和挑衅,严格要求自己,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与透明。

他深知,自己肩上承载着劳动者的信任和期望,因此他愈加努力,尽力为他们争取更多的权益。

在一次跨省打假行动中,张明与团队奔赴千里之遥,成功捣毁了一家长期隐匿在乡间的非法加工厂,拯救了数十名迫害劳工。

这次突击行动不仅挽救了众多劳动者的生活,更为他们正名,让他们重拾了对美好生活的希望。

张明的辉煌岁月并非一帆风顺,他曾受到过质疑和谩骂。

但他从未放弃,始终坚信只要心怀正义,遵守法律,就能够化解挑战和困难。

最终,他的坚守与努力换来了无数人的感激和认可,成为了无数人心中的英雄。

如今,张明依然不忘初心,继续投身劳动监察岗位,在每一次执法行动中,他都以一颗赤诚之心,守护着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书写着自己的辉煌岁月。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的发展,根据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建立工会组织的工业、交通、建筑企业。

第三条凡有300名职工以上的基层工会和500名职工以上的车间工会,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300名职工以下的基层工会和500名职工以下的车间工会,设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

均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和上级工会劳动保护部门指导下工作。

第四条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通过民主协商产生,经同级工会委员会批准。

委员应由具有较高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工业卫生知识,热心劳动保护工作的职工担任。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由7~15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主任委员由基层(车间)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

任期与基层(车间)工会委员会同。

第五条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的职权:一、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二、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令、规程、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监督检查企业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搜集整理有关劳动保护工作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列入议程,做出相应决议。

四、监督检查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 严格按照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执行。

五、经常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六、督促和协助行政方面在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同时,落实安全责任制,并把执行安全责任制情况,做为评比、计分、计酬的重要条件。

七、督促企业行政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制止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加班加点。

总工会关于职工维权工作的几点做法

总工会关于职工维权工作的几点做法

践行科学发展观全力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县总工会关于职工维权工作的几点做法我县总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本县实际,本着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政策、法规,不断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积极参与劳动争议仲裁,热情接待职工来信来访,并坚持“第一责任人”制度,尽最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通过几年的努力,怀来县总工会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2004年12月,被河北省总工会授予“河北省协调劳动关系先进”;2005年10月,被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先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008年12月被河北省总工会授予“全省先进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现将几年来,我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工作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切实维权目前,县总工会有一人被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聘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

几年来,县总工会通过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大小,能否尽职尽责,是关系到劳动法律能否真正贯彻落实的重要问题,也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能否实现的关键。

因此,县总工会非常重视对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培训和考核。

几年来组织专题培训十余场,组织基层监督员认真学习《劳动法》、《工会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试行办法》。

通过培训,使监督员真正做到责任心和法制观念强、业务水平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三年来,基层工会法律监督组织共提请县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处理的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和事件35件。

根据基层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反映的情况,县总工会每年都要与县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活动,推动企业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解决了一些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损害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信息、信访和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设我县总工会高度重视信息、信访工作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的预防、预报和处理工作,全力加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建设。

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完善服务机构,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供专业支持。按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的意见》,宿豫区总工会在依法推动企业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同时,不断加强区、镇、村、企四级职工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基本形成以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园区、乡镇、区工会法律援助站为骨干、以村工会法律援助点为补充、以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为基础的法律服务与援助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服务原则,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劳动关系预警信息,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对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进行法律指导,及时发现劳资纠纷苗头,积极在初始状态协商调解劳动争议。目前全区已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36个,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组织512个,区总工会、乡镇、园区职工法律援助站都配有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区总工会本级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授牌表彰。
开展执法检查,切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执行力。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对于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和引导职工依法维权具有“双赢”作用。自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来,宿豫区总工会以集体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安全生产为重点,先后3次统一组织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活动,通过向存在问题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对不按意见书进行整改的企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督促企业依法用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区总工会联合区劳动监察大队,以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对经济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的厂房设备租赁企业、曾经发生过工资拖欠行为的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受到了党委政府和职工群众的普遍好评。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宿豫区总工会扎实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活动。在企业、广场、社区开辟劳动法律宣传专栏,普及劳动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团结民主、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在千鸟园广场、华东农业大市场、人力资源招聘现场进行劳动法律咨询,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品2300份。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把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江苏省“一办法七条例”等法律法规,送到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手中,在开展送温暖、送清凉的同时,帮助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掌握相关法律规定。

改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思考

改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思考

改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思考作者:陶金来源:《各界·下半月》2017年第07期摘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大小,能否履职尽责,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能否实现的关键。

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应聘请政策水平高、法律法规熟、业务水平精、工作能力强、履职尽责好的同志,组建一支专兼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切实担负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关键词:法律监督;思考一、当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范围应该是全方位的,包括我国劳动法律体系所有法律、法规。

当前,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组织网络还未实现全覆盖。

二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法律素质、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有待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别是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不敢监督”的现象还较为突出,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三是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合力监督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存在权威性不够,缺乏工作力度,对受监督的单位或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缺乏刚性约束机制,影响了监督效果。

五是《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在逐步解决社保转移接续问题、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操作办法等方面作进一步明确,以便工会法律监督员掌握相关政策条款,加强监督。

二、改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建议(一)强化源头参与一是工会应当积极反映、主动参与、有效敦促国家立法机关尽快制定和出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法》,用法律保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各项权力的实施,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有法可依。

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在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应当充分征求工会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应主动邀请工会参加,这样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基层工会应充分利用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等手段,积极参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修订,尽最大可能地反映职工呼声愿望、代表职工利益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建好监督员队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大小,能否履职尽责,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能否实现的关键。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第一条为履行工会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学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各级工会依法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有组织的群众监督,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监督;2、实事求是;3、依靠群众;4、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

第四条有关劳动保护、劳动卫生等各类专业监督检查,已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五条工会在进行劳动法律监督方面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2、参与调查处理;3、提出意见要求改正;4、要求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5、支持职工依法举报、控告;6、舆论监督。

第六条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1、执行国家有关就业规定的情况;2、执行国家有关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聘用合同规定的情况;3、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金的使用情况;4、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5、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报酬规定的情况;6、执行国家有关各项劳动安全卫生及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处理规定的情况;7、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情况;8、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规定的情况;9、执行国家有关职工保险、福利待遇规定的情况;10、其它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工会应当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学校行政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基层工会或职代会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监督小组。

第九条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受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并接受上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第十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劳动法律法规;2、热心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3、奉公守法,清正廉洁。

第十一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因履行监督职责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上级工会反映、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上级工会应当给以支持和帮助。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总结汇报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总结汇报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总结汇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总结汇报篇一: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材料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宿豫区总工会扎实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活动。

在企业、广场、社区开辟劳动法律宣传专栏,普及劳动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团结民主、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在千鸟园广场、华东农业大市场、人力资源招聘现场进行劳动法律咨询,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品2300份。

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把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江苏省“一办法七条例”等法律法规,送到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手中,在开展送温暖、送清凉的同时,帮助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掌握相关法律规定。

完善服务机构,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供专业支持。

按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的意见》,宿豫区总工会在依法推动企业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同时,不断加强区、镇、村、企四级职工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基本形成以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园区、乡镇、区工会法律援助站为骨干、以村工会法律援助点为补充、以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为基础的法律服务与援助网络。

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服务原则,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劳动关系预警信息,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对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进行法律指导,及时发现劳资纠纷苗头,积极在初始状态协商调解劳动争议。

目前全区已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36个,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组织512个,区总工会、乡镇、园区职工法律援助站都配有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区总工会本级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授牌表彰。

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执行力。

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对于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和引导职工依法维权具有“双赢”作用。

自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来,宿豫区总工会以集体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安全生产为重点,先后3次统一组织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活动,通过向存在问题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对不按意见书进行整改的企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督促企业依法用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企业群监员先进事迹材料

企业群监员先进事迹材料

企业群监员先进事迹材料
《企业群监员先进事迹材料》
近日,某企业群的监员赵明因其先进事迹受到了广泛关注。

据了解,赵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被同事们誉为“标杆”。

在平时的工作中,赵明总是严格按照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认真执行监督工作,对待每一个细节都丝毫不马虎。

在日常巡查和督导中,他能够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问题,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因为他的认真负责,工作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也赢得了公司领导的高度赞扬。

更令人钦佩的是,赵明在遇到问题时总能够果断拿出解决方案,稳定了工作现场,使得工作秩序得到维护。

他对工作的执着和坚韧令人钦佩,为企业的发展贡献了许多。

除了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赵明的团队合作精神也值得称赞。

在监督工作中,他常常与其他部门进行紧密合作,共同解决问题,增进了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提升了整个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

赵明凭借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一个优秀员工的典范形象,成为了企业群中的一面旗帜。

他的先进事迹也为其他员工树立了榜样,激励着大家努力工作,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可以说,赵明所展现的先进事迹是企业群监员的楷模,他的努
力付出不仅是对企业的忠诚和奉献,更是对社会责任的实践。

相信在他的带领下,企业群一定能够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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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
第一条为履行工会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学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办法。

3、提出意见要求改正;
4、要求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
5、支持职工依法举报、控告;
6、舆论监督。

第六条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
1、执行国家有关就业规定的情况;
2、执行国家有关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聘用合同规定的情况;
3、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金的使用情况;
4、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报酬规定的情况;
3、奉公守法,清正廉洁。

第十一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因履行监督职责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上级工会反映、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上级工会应当给以支持和帮助。

第十二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工作成绩显着,由工会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者由工会取消其劳动监督员监督资格。

第十三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有权根据职工的申诉、举报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

第十四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时应不少于2人,用人单位应当提供方便,协调其了解情况、查阅资料。

第十五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执行任务时,应将调查结果在现场如实记录,经
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及政府劳动监督部门报告。

如何加强和改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杨运洲

如何加强和改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杨运洲

如何加强和改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杨运洲作者:孙萍来源:《北方人》2017年第01期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大小,能否履职尽责,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能否实现的关键。

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应聘请政策水平高、法律法规熟、业务水平精、工作能力强、履職尽责好的同志,组建一支专兼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切实担负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由工会的性质、地位和任务决定其必须履行的一项职责。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范围应该是全方位的,包括我国劳动法律体系所有法律、法规。

当前,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组织网络还未实现全覆盖;二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法律素质、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有待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别是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不敢监督”的现象还较为突出,监督作用难以发挥;三是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合力监督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存在权威性不够,缺乏工作力度,对受监督的单位或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缺乏刚性约束机制,影响了监督效果;五是《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在逐步解决社保转移接续问题、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操作办法等方面作进一步明确,以便工会法律监督员掌握相关政策条款,加强监督。

改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建议1.强化源头参与。

一是工会应当积极反映、主动参与、有效敦促国家立法机关尽快制定和出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法》,用法律保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各项权力的实施,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有法可依。

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在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应当充分征求工会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应主动邀请工会参加,这样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基层工会应充分利用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等手段,积极参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修订,尽最大可能地反映职工呼声愿望、代表职工利益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对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思考

对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思考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党和国家赋予工会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社会对工会的基本要求。

履行工会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1.机制不够健全。

相当一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健全完整的监督机制和制度,还没有工会自己的律师,导致工会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到位,有死角,甚至缺位。

2.工会干部法律知识缺乏。

相当一部分企业工会干部,特别是基层工会干部,还缺乏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

一些专职工会干部,不是法律知识不全面,就是法律意识不够强,或者缺乏依法监督的本领和技能。

3.职工群众法律知识缺乏。

相当一部分职工的法律知识更是缺乏,不是不自觉地违法行事,就是不知道那些权益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哪些权益是非正当权益,有时提出一些诉求脱离实际,超法律规定范围;还有个别职工,当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不知道或者不能、不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个别企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

在个别企业,特别是基层区队,虚报冒领、克扣截留和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奖金、罚款超出法律规定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企业,隐瞒伤亡事故,逃避责任追究的现象仍未绝迹。

有的企业工会,忘记了自己的职工群众代表身份,摆不正自己的位置,站不稳自己的立场,有机关化、行政化倾向。

极少数企业工会,甚至屁股坐到企业一边,成了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附庸和帮凶。

二、改进和加强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对策及建议1.加大宣教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是改进和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前提。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刊物、网络等各种媒体阵地,利用业余学习、脱产培训、以会代培、书面答题、知识竞赛、读书演讲等各种形式,加大对工会劳动法律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监督的内容、特点、原则、程序及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法制观念的宣传教育力度。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精简版)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精简版)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员培训即将启动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劳动报酬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等,都是《合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中对企业监督的内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合肥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重点推动集体合同的签订这一工作,争取达到60%的比例。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小组成员,要对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据合肥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培训工作即将展开,他们需要熟悉劳动法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监督员受委屈“投诉有门”“员工监督老板”,给老板提了意见,在工作的过程中被“穿小鞋”怎么办?按照《合肥市工会劳动监督条例》,监督员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履行职责,所在单位应当保证其工资、职务、职级等待遇不受影响,不得随意调整其工作岗位、解除其劳动合同。

合肥市总工会还将依托市帮扶中心建立合肥市劳动纠纷投诉受理调处中心,在这里,监督员可以投诉自己受到的委屈。

并且,这里还将承担工会信访接待、咨询服务、劳动监督、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责。

多部门联手治企业“老赖”监督员提了意见,可是相关企业却置若罔闻,监督就失去了实际效力,如何把监督“变现”?合肥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总工会将争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工商、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支持,加大与他们的联动力度,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政府劳动保障监察有效结合。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等部门会同工会共同调查、会商处理、限期整改。

对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另外,合肥市总工会还将考虑把是否配合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作为合肥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状”评选的重要标准。

2022年工会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2022年工会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2022年工会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22年工会先进个人事迹材料1,面对新冠病毒疫情的迅速蔓延,全国上下迅速打响了一场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

疫情当前,企业如何复工、如何防控疫情,既是普遍关注焦点,又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重点。

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南钞公司工会主席龙铭积极响应号召,与企业同频共振,多措并举施策施力,尽心尽责保障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

聚焦重点,筑牢舆论阵地。

疫情当前,宣传先行。

作为分管企业宣传工作的高管,龙铭同志立即组织宣传部同志充分运用网络平台精准策划特殊时期的宣传工作,大张旗鼓宣传中央和地方关于疫情防控精神要求,积极传递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措施,让主流思想舆论占据意识形态阵地,让员工坚定信心。

企业公众号做到每日一更新、每日有动态,1月30至2月24日,累计发布41篇专题微信,生动讲述南钞人同心抗疫的勇气担当和动人事迹,以正能量稳人心、凝共识、聚合力。

建立青年疫情防控监督员队伍,引导同事理性面对疫情,监督不实消息传播,营造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的舆论氛围。

响应迅速,驰援抗疫前线。

众志成城,无坚不摧。

江西省作为湖北邻省,疫情要比其他省份更为严峻。

龙铭同志与工会一帮人迅速展开抗疫物资需求调研、捐赠渠道信息检索,在向公司领导班子汇报后,发起了“以爱担当,共抗疫情”的职工捐款活动,不到3天时间,筹集职工爱心捐款241187。

66元,通过江西省慈善总会定向用于南昌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为抗击疫情奉献南钞爱心。

精准摸排,助力复工复产。

坚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

龙铭同志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及时了解与收集职工关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问题100余条,为复工指引提供应对建议22项。

组织力量研究出台《关于疫情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复工问题的.意见》,明确特殊女职工复工条件、报备程序及所需要材料,为特殊期女职工复工复产提供了全面政策与路径指引。

指导起草《致南钞公司全体团员青年倡议书》,鼓励团员青年作抗击疫情的志愿者,复工复产的突击队,有效发挥青年生力军的重要作用。

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事迹

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事迹

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事迹以下是关于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事迹,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事迹严格执行劳动法律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法制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因此,工会工作、工会活动一刻也离不开法制,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工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为此,1999年底,公司成立了劳动监督委员会,积极探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实现途径,有力地推动了《工会法》、《劳动法》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协调稳定了企业的劳动关系,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工会主席同志就是其中的委员之一。

一、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作为一名优秀的工会劳动监督员必须具备熟悉和熟练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在工会工作的实践中真正懂法,善于懂法,善于用法,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志是从一线干起,丰富的经历、阅历,使他对工会工作及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有着独到的见解和认识。

上任伊始,他就确立了坚持依法治会、突出依法·维权、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的工会法律工作思路并踏踏实实、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会工作中,牢固树立起了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信念和强烈的法律意识,孜孜不倦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刻苦地钻研工会的各项业务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公司法》、《安全生产法》等,还有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律理论,用社会主义的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并能从工作的实际出发,熟练的运用法律观点分析、认识问题,用学到的法律知识指导工作,在用法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二、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工会法》《劳动法》活动。

《工会法》和《劳动法》是我国重要的基本法律。

它们的贯彻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工会的改革和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

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

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第一条为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责,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在县(含)以上总工会、产业工会中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可聘请有关方面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的人员担任兼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第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省辖市总工会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有审批任命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审批任命,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备案。

县级总工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辖市总工会审批任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备案。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考核、申报。

第五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领导下工作,代表工会组织依法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也可受任命机关委托,代表任何机关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第六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并从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一年以上,应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业务;科级以上、从事五年以上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也可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任命前必须经过劳动保护岗位培训,考核合格。

第七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行使下列职权:(一)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监督检查本地区、行业和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对劳动安全卫生状况进行分析,对危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的问题进行调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治理的建议。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法律援助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法律援助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法律援助当前相关概况介绍2016年年初,上海市总工会明确提出:构建“工会法律援助、法律监督、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工会维权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工会依法维权的力度。

第一讲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定义、定位和作用(一)定义劳动法律监督一一指国家和社会对劳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督促,并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检举矫正的制度安排。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一指各级工会依法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有组织的群众性监督。

(二)定位一一属于“国家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构成J国家监督法(、由政立府美去等卖国耐家)权力[社会监督等(非由国社家)会权组力工只机会关)实(三)作用1、能促进企事业单位又好又快发展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能有效促使用人单位准确执法,从而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J2、能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建设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能对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开展广泛深入的法治宣传教直,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建设。

3、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工会系统多层面实施劳动法律监督,能大大降低劳动争议发案率,从而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原则与范围(一)遵循的原则1、依法监督工会实施劳动法律监督必须自觉依法,用法律规范自身行为。

2、实事求是一要通过认真深入地调研,把握事实真相,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二要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准确的判断。

X V (法院判案一一职代会决议程序、公示3、依靠群众工会是职工群众的组织,职工群众处于基层第一线,最能客观真实反映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4、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性质属于社会监督的范畴,其本身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因此只有与政府、司法等执法机构密切协作配合,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的支持,才能大大提高监督的效力。

(二)监督的范围(具体一一涉及劳动法规诸方面)要切实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国家:1、有关就业规定的情况;2、有关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规定情况;X V3、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4、有关工资报酬规定的情况;X V5、有关各项劳动安全卫生及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处理规定情况;X V6、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情况;7、有关职工保险、福利待遇规定的情况以及工会、职代会、集体协商的情况等※VV插:一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人事)规章制度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三个要件①该规章制度的条款内容不得与法律相冲突;②该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经一定的民主程序;(如.职代会、与工会平等协商等)③该规章制度形成后还需向全体员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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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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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劳动法律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法制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九象网23http://因此,工会工作、工会活动一刻也离不开法制,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工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为此,1999年底,公司成立了劳动监督委员会,积极探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实现途径,有力地推动了《工会法》、《劳动法》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协调稳定了企业的劳动关系,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工会主席同志就是其中的委员之一。

一、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作为一名优秀的工会劳动监督员必须具备熟悉和熟练运用
法律武器的能力,在工会工作的实践中真正懂法,善于懂法,善于用法,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志是从一线干起,丰富的经历、阅历,使他对工会工作及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有着独到的见解和认识。

上任伊始,他就确立了坚持依法治会、突出依法维权、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的工会法律工作思路并踏踏实实、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会工作中,牢固树立起了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信念和强烈的法律意识,孜孜不倦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刻苦地钻研工会的各项业务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公司法》、《安全生产法》等,还有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律理论,用社会主义的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并能从工作的实际出发,熟练的运用法律观点分析、认识问题,用学到的法律知识指导工作,在用法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二、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工会法》《劳动法》活动。

《工会法》和《劳动法》是我国重要的基本法律。

它们的贯彻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工会的改革和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志紧紧抓住贯彻实施的契机,带领工会工作人员于2002年年初,在广大职工中掀起了宣传学习《工会法》、《劳动法》的热潮,他们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向广大职工进行前期宣传,随后,为全体职工发放了《工会法》和《劳动法》单行本,由各部门工会组织职工进行学习。

还适时根据学习贯彻的情况分别举办了两法知识竞赛,广大职工踊跃参赛,营造了人人争相学法的良好氛围。

通过一系列贯彻、学习《工会法》和《劳动法》的活动,强化了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本领。

使职工更进
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美好明天更加努力地工作。

三、积极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安全生产月”和宣传贯彻活动。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维护职工劳动安全生产权是工会的重要职责。

2002年,同志带领工会紧紧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依法监督”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如“安康杯”劳动竞赛和“安全生产月”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活动,确保了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全力维护了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合法权益。

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制定了安全竞赛目标、规划和措施,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检查考核,坚持每年的评比表彰制度,宣传安全先进典型和经验,形成了良好的竞赛氛围。

他还亲自组织公司各部室及生产班组的50名安全员参加了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举办的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
培训,并为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了合格证书。

他与工会工作人员联合安保部门,定期对线路施工维护人员、车辆驾驶人员和机房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各单位的安全规章进行规范,增加了检查频次,对各类事故的发生进行了有效防范,凡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抑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通过他精心组织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活动,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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