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联合会挂职锻炼管理条例
大学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实施办法
XX大学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年轻干部,加强政治历练和实践磨练,推进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经校党委研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学校党委确定选派和接收的校内外挂职锻炼干部。
第三条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统筹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和单位配合实施。
各单位应按照学校需要积极派出和接收挂职锻炼干部。
第二章选派接收对象和条件第四条干部挂职锻炼的选派,坚持从工作需要和干部培养的实际出发,坚持好中选优、公开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
选派对象一般为我校在职干部、处级后备干部或骨干教师,优先考虑后备干部。
学校支持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培养规划,为优秀年轻干部创造实践锻炼的机会。
第五条干部挂职锻炼人选条件:(一)派出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不能是具体接收单位现有教职员工。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大局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
(四)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精神状态好,身体健康。
(六)符合挂职锻炼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第六条干部挂职锻炼的接收对象一般为校外单位的处级及以上干部、处级后备干部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主要包括:(一)教育部选派的挂职干部;(二)上海市选派的挂职干部;(三)对口支援高校选派的挂职干部;(四)其他兄弟高校选派的挂职干部;(五)其他特殊情形需接收的挂职干部。
第三章选派接收程序第七条干部校内挂职的选派程序:(一)党委组织部根据干部队伍建设和学校工作的需要,提出挂职借调岗位,在一定范围内发布。
(二)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初步人选,由党委组织部审核考察确定建议人选,并就挂职建议人选征求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的意见。
(三)党委常委会对建议人选进行审议。
(完整版)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完)
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加速培养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先进管理经验和卓越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后备人才,结合集团公司关于挂职锻炼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挂职锻炼是对本企业职工实行的一种有计划的培养活动,选派职工到本企业的多个岗位或者到其他企业的多个岗位进行学习锻炼。
第三条挂职锻炼的目标。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打造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基层管理经验丰富、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企业中层干部队伍及高管后备人才梯队。
第四条挂职锻炼的思路。
坚持“集团主导推动、依托所在单位”的培养思路。
第五条挂职锻炼的方式。
对返回本单位挂职锻炼的学员,主要采取“纵向逐级挂职锻炼,横向多岗位轮换交流;内部师徒指导,外部定期考察学习”等培养方式。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挂职锻炼人员。
第二章挂职锻炼人选的确定第七条重点从企业近几年新进的大学毕业生中根据工作业绩、个人素质和发展潜力选拔挂职锻炼对象。
第八条挂职锻炼对象的选拔条件。
(1)工作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第九条挂职锻炼对象的确定程序。
(1)基层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挂职锻炼人选;(2)人事劳资培训处负责审核筛选,确定挂职锻炼人员名单;(3)经矿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章导师辅导制度第十条学员返回本企业挂职锻炼的,由人事劳资培训处指定一名管理类导师和一名技术类导师担任学员的辅导老师。
第十一条导师的选聘。
管理类导师由学员所挂职岗位的上一级负责人担任;技术类导师由本企业高级工程师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
第十二条导师的职责。
(1)负责对学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的辅导工作;(2)督促学员完成在线学习、业务学习、考察学习等各项学习任务,检查学员作业完成情况;(3)与学员共同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4)协助有关部门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章考核与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学员异地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本企业共同对学员进行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
挂职锻炼工作制度
挂职锻炼工作制度一、总则挂职锻炼是组织培养人才、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干部成长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挂职锻炼工作,提高挂职锻炼效果,制定本制度。
二、挂职锻炼的对象和条件1. 挂职锻炼对象:本组织内的在职干部。
2. 挂职锻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工作表现优秀。
(2)具有较高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迅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三、挂职锻炼的方式和期限1. 挂职锻炼方式:(1)赴上级单位挂职:赴上级单位承担相应职务或工作任务。
(2)赴下级单位挂职:赴下级单位承担相应职务或工作任务。
(3)跨地区挂职:赴其他地区承担相应职务或工作任务。
(4)赴企事业单位挂职:赴企事业单位承担相应职务或工作任务。
2. 挂职锻炼期限:根据挂职锻炼对象的工作经历、职务层次、业务能力等因素确定,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四、挂职锻炼的选拔和安置1. 选拔方式: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考察审核等方式进行选拔。
2. 安置原则:根据挂职锻炼对象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挂职单位的需求进行合理安置。
3. 挂职锻炼对象的职务待遇:(1)挂职锻炼期间,保留原职务级别待遇。
(2)挂职锻炼期间,享受挂职单位同职务级别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挂职锻炼的管理和考核1. 挂职锻炼期间,挂职锻炼对象所在单位和挂职单位共同负责管理,确保挂职锻炼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挂职锻炼期间,挂职锻炼对象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 挂职锻炼期满后,挂职锻炼对象应向组织提交挂职锻炼工作总结报告,组织对其进行考核。
4. 挂职锻炼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5. 挂职锻炼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挂职锻炼的保障和激励1. 组织为挂职锻炼对象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迅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2. 挂职锻炼期间,组织关注挂职锻炼对象的成长和发展,为其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
2024年选派优秀干部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2024年选派优秀干部挂职锻炼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快速发展,培养选拔优秀干部已经成为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重要保障。
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2024年将实施选派优秀干部挂职锻炼的计划。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挂职锻炼,培养干部的实践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适应新时代的挑战。
二、挂职锻炼的内容和方式1. 挂职岗位:根据干部的工作特点和需求,将选派优秀干部挂职到与其专业能力和经验相匹配的岗位。
挂职岗位包括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
2. 时间安排:挂职锻炼的时间安排为一年。
其中,前半年为熟悉岗位和工作内容的阶段,后半年为开展具体工作和项目的阶段。
3. 工作内容:挂职干部将参与到各种实际工作中,并承担具体任务。
工作内容包括研究调查、政策制定、项目管理、组织协调等,以提高干部的实践能力和工作经验。
4. 学习培训:挂职期间,干部将定期参加培训班、研讨会、交流讲座等学习活动,以提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5. 绩效考核:挂职期满后,将对挂职干部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经验、工作成果、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三、挂职锻炼的组织管理1. 选派机制:通过政府机构、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推荐、考核等程序,选派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参加挂职锻炼。
2. 培训支持:在挂职期间,将配备专业导师,为干部提供指导和帮助。
同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学习材料,帮助干部提升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3. 考核评估:挂职期满后,将由专门的评估组对挂职干部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干部进一步晋升和选拨的重要依据。
4. 经费保障:挂职期间的工作和生活费用将由挂职单位提供,保障干部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四、挂职锻炼的效果评估挂职锻炼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因此,对挂职锻炼的效果进行评估是必不可少的。
评估内容包括挂职期间的工作表现、问题解决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干部综合素质的提升情况等。
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制度
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挂职单位对挂职干部本着“大胆使用、严格管理、积极培养、加强锻炼、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的原则,为挂职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二条:挂职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珍惜锻炼机会,虚心学习,狠抓实干,勇于实践,自觉接受锻炼和考验,不断提取驾驭工作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实际行动树立挂职干部良好形象。
第三条:自觉遵守挂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第四条:挂职干部挂职期间,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其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挂职单位。
第五条:挂职干部在挂职期满,要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有关部门。
第六条:挂职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挂职干部例会,让挂职干部座谈、交流工作体会,主要领导应听取挂职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汇报,对进一步做好挂职干部工作提出要求。
第七条: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要严格遵守挂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挂职干部因病因事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
按规定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对违反纪律,擅自离岗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挂职干部挂职结束后,由旗委组织部门进行考核,挂职干部所在单位对挂职干部做出公正客观的鉴定,作为挂职干部提拔重要的使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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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台学院发…xx‟45号关于印发《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学院xx年9月28日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落实学校办学定位,提高教师实践技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挂职锻炼。
第二条挂职锻炼是培养“双能型”教师的有效途径,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制定相应计划,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
第三条挂职锻炼人选范围。
凡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属于应参加挂职锻炼的范围。
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未在企业、医院、中小学等单位正式工作两年以上的中青年教师以参加全脱产挂职锻炼为主,其他教师以利用寒暑假或教学间隙时间参加挂职锻炼为主。
第四条挂职单位选择。
挂职单位原则上应选择台州地区范围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由各二级学院选择落实,报人事处备案。
第五条挂职锻炼任务布置。
各二级学院要给参加挂职锻炼的教师制订科学合理的目标,布置实质性任务,并在《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协议书》中明确其通过该阶段的学习锻炼后,专业技术、实践能力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即应完成的任务或取得的成果,并将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挂职锻炼时间确定。
教师利用教学时间全脱产参加挂职锻炼的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一般为1年,如挂职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个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可延长—2—一年,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
教师在全脱产挂职锻炼期间原则上不能安排教学任务(在挂职锻炼单位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及校外实践的除外),如确实因教学需要,必须回校上课的,应安排在挂职单位上班时间以外。
教师利用寒暑假或教学间隙时间参加不脱产挂职锻炼的,以半年为一个申请周期,每个周期在挂职单位实际上班锻炼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的,在认定“双能型”教师资格时实际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二篇)
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和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区委决定,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有培养前途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挂职锻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为目的,通过锻炼,丰富工作经历,使年轻干部更多地熟悉了解机关和基层情况,切实提高年轻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我区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挂职地点及挂职期限挂职锻炼地点:乡镇、区直党政群机关。
挂职锻炼时间:选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的时间原则上为___年,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缩短或延长。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吃苦和奉献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强。
3、具有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且为区直部门和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4、年龄在___周岁以下(___年___月___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含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四、选派程序选派年轻干部挂职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选派程序如下:1、推荐。
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选派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统计,填写《符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条件人员统计表》,并在符合条件人员中根据个人意愿择优推荐人选,推荐___名以上人选需排序,填写《选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两种表一并上报区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根据选派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比较和筛选,初步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在考察基础上,由区委组织部征求区纪委(监察局)、执法和信等有关部门意见,了解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学生联合会挂职锻炼管理条例
学生联合会挂职锻炼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例是为了加强各院学生会与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学生会各部门的发展,并参照《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章程》和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有关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二章流程安排第二条每学年进行一次,各学院自主选拔、推荐、报送,且一次报送不超过5位院会优秀学生干部。
各推荐人员自己准备陈述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
第三条由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组织推荐人员进行面试,并通过面试产生确定各主席团单位及各中心提供岗位人员名单。
第四条由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组织部发布红文,通知各挂职锻炼学生到各部门报到,学习各种管理条例。
第五条在挂职锻炼期间由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组织对挂职锻炼人员进行考查,考查分为两次进行。
第六条在挂职锻炼末期进行工作总结座谈会,主席团成员对各挂职人员进行现场评价打分,各挂职人员填写并上交《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自评表》、《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工作情况汇报表》及《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挡案表》,并将《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工作情况反馈表》交于各自所在部门部长和各中心主任填写,择日上交。
第七条由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组织部对各打分表进行统计并交于主席团,由主席团确定挂职锻炼优秀干部并颁发证书,同时为所有挂职锻炼人员颁发聘书。
第三章推荐要求第八条推荐报送的同学需工作积极,表现突出。
第九条推荐报送的同学要求担任各院学生会副部长或副部长以上职务,并且为大二学生。
第十条学院进行选拔的程序需民主公开,采取公开应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
第十一条确定推荐人选后各院会需组织相应人员认真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学联系统学院学生会同学至校学生会挂职锻炼推荐表》,并上交至校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章考核方式第十二条参照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秘书处及纪检部对挂职锻炼人员参加各项活动出勤率的统计结果,并依照《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给予一定表扬及惩罚。
大学干部、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xx大学干部、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挂职锻炼教师的管理,推进挂职锻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xx省教育厅中共xx省委组织部xx省财政厅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计划的意见》(x教人〔20xx〕x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选派工作的通知》(x 教秘人〔20xx〕xx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教师挂职锻炼工作坚持面向基层、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有序选派,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明确职责、加强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挂职人员的选派第三条选派条件、挂职岗位、挂职方式按省厅有关文件规定。
第四条挂职时间挂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如果工作需要,经挂职单位和学校同意,可以缩短和延长挂职时间,但最短不少于半年。
第五条选派程序1、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根据选派条件择优推荐挂职锻炼人选;2、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汇总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情况,报学校研究,确定挂职人选。
第三章挂职人员的管理第六条挂职人员管理1、挂职人员派出单位要和挂职单位加强联系,为挂职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交任务、压担子,分配具体工作,落实培养措施,严格进行管理。
2、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
保证在挂职单位的工作时间,兼职挂职要确保有一半以上时间在挂职单位工作。
有特殊情况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挂职单位批准,超过3天的,由学校和挂职单位共同批准。
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难以坚持工作,不能完成挂职工作任务的,经学校批准提前结束挂职。
第四章待遇及考核第七条挂职锻炼期间,挂职人员的一切人事关系不变,保留其原岗位、职务及工资等福利待遇,挂职结束后一般回原单位工作。
学校设立专项预算经费,用于挂职期间挂职人员的交通、通讯和生活补助,标准按省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制度
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挂职单位对挂职干部本着“大胆使用、严格管理、积极培养、加强锻炼、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的原则,为挂职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二条:挂职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珍惜锻炼机会,虚心学习,狠抓实干,勇于实践,自觉接受锻炼和考验,不断提取驾驭工作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实际行动树立挂职干部良好形象。
第三条:自觉遵守挂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第四条:挂职干部挂职期间,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其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挂职单位。
第五条:挂职干部在挂职期满,要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有关部门。
第六条:挂职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挂职干部例会,让挂职干部座谈、交流工作体会,主要领导应听取挂职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汇报,对进一步做好挂职干部工作提出要求。
第七条: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要严格遵守挂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挂职干部因病因事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请假
的,应按规定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对违反纪律,擅自离岗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挂职干部挂职结束后,由旗委组织部门进行考核,挂职干部所在单位对挂职干部做出公正客观的鉴定,作为挂职干部提拔重要的使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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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锻炼通知
挂职锻炼通知挂职锻炼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优秀学生培养工作,丰富优秀大学生培养模式和成长路径,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继续实施好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和强化培养对象培训班等工作。
徐汇团区委将联合我校开展 201X年徐汇区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活动。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挂职时间时间为201X年7月27日 8月下旬。
二、申请条件本次活动招募对象为在沪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
需符合以下条件: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 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3. 符合具体岗位实际要求。
三、工作要求1. 原则上挂职期间工作日保证全勤,如遇特殊情况,请向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履行请假手续;2. 自觉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制度保障1. 本次挂职岗位为区党政机关的科级职务助理,带教老师由挂职单位指定;2. 挂职期间挂职学生的挂职补贴由区里统一列支。
按照6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补贴交通费;3. 在区政府大院工作的学生,由挂职单位办理饭卡,卡内储值300元,作为挂职期间的午餐费用。
在区政府大院外工作的学生,如挂职单位不提供工作餐的,则给予挂职期间的午餐费300元,如挂职单位提供工作餐的,则不再给予午餐费用。
五、申请程序1. 符合相关条件的同学,请填写《201X年徐汇区高校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报名表》 201X年徐汇区高校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报名表.doc,附详细个人简历一份,于7月10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中心邮箱:sh管理资料下载.,邮件标题为徐汇区挂职申请+学院+姓名,附件请以姓名+申请表及姓名+简历命名。
2. 校团委将针对简历进行初选,并向徐汇团区委推荐挂职学生,由徐汇区相关人事部门确定最终挂职岗位。
共青团管理资料下载大学委员会 201x年x月x 日请示报告的格式及范文请示报告的格式一、标题:制发机关名称+事由+请示。
二、正文:1、请示的原因:陈述情况,阐述理由,讲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用“为此,请示如下”。
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完)
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加速培养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先进管理经验和卓越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后备人才,结合集团公司关于挂职锻炼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挂职锻炼是对本企业职工实行的一种有计划的培养活动,选派职工到本企业的多个岗位或者到其他企业的多个岗位进行学习锻炼。
第三条挂职锻炼的目标。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打造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基层管理经验丰富、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企业中层干部队伍及高管后备人才梯队。
第四条挂职锻炼的思路。
坚持“集团主导推动、依托所在单位”的培养思路。
第五条挂职锻炼的方式。
对返回本单位挂职锻炼的学员,主要采取“纵向逐级挂职锻炼,横向多岗位轮换交流;内部师徒指导,外部定期考察学习”等培养方式。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挂职锻炼人员。
第二章挂职锻炼人选的确定第七条重点从企业近几年新进的大学毕业生中根据工作业绩、个人素质和发展潜力选拔挂职锻炼对象。
第八条挂职锻炼对象的选拔条件。
(1)工作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第九条挂职锻炼对象的确定程序。
(1)基层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挂职锻炼人选;(2)人事劳资培训处负责审核筛选,确定挂职锻炼人员名单;(3)经矿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章导师辅导制度第十条学员返回本企业挂职锻炼的,由人事劳资培训处指定一名管理类导师和一名技术类导师担任学员的辅导老师。
第十一条导师的选聘。
管理类导师由学员所挂职岗位的上一级负责人担任;技术类导师由本企业高级工程师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
第十二条导师的职责。
(1)负责对学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的辅导工作;(2)督促学员完成在线学习、业务学习、考察学习等各项学习任务,检查学员作业完成情况;(3)与学员共同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4)协助有关部门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章考核与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学员异地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本企业共同对学员进行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
挂职人才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挂职人才的管理,提高挂职人才的工作效率,确保挂职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挂职人才,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的挂职干部。
第三条挂职人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投身挂职工作,为挂职单位和社会作出贡献。
第二章挂职人才选拔与培训第四条挂职人才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的人才。
第五条挂职人才培训应注重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通过集中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提高挂职人才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挂职人才工作职责第六条挂职人才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确保挂职工作与挂职单位工作目标相一致。
(二)结合挂职单位实际,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挂职单位提供决策参考和建议。
(三)严格遵守挂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挂职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四)加强与挂职单位同事的沟通交流,增进了解,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关心挂职单位职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章挂职人才日常管理第七条挂职人才应按时参加挂职单位的工作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条挂职人才应按照挂职单位的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第九条挂职人才应加强自我约束,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利用挂职机会谋取私利。
第十条挂职人才应积极参加挂职单位的文体活动,增进与同事的友谊。
第十一条挂职人才应自觉维护挂职单位的形象,不得发表有损挂职单位声誉的言论。
第五章挂职人才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挂职人才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
第十三条挂职人才考核结果作为挂职期满后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挂职人才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挂职人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一、引言挂职干部是指某个单位选拔或者委派自己的干部到另外一个单位担任领导职务或其他特定工作的一种制度安排。
挂职干部不仅可以促进兄弟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还可以提升干部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为了规范挂职干部的工作行为,提高挂职干部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的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挂职干部基本要求1.政治上要求挂职干部绝对忠诚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实维护党和人民的事业。
2.道德上要求挂职干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信念坚定,作风优良。
3.业务上要求挂职干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实践技能,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作风务实、敬业、有激情。
4.年龄学历、技术、文化水平搞得审查人员或组织,有资料,经过审查符合要求。
三、挂职干部申请程序1.挂职干部的选拔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择优引入、公平竞争的原则确定候选人。
2.挂职干部的选拔工作要根据需要,通过组织考察、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等程序确定挂职干部候选人。
3.挂职干部候选人在选拔过程中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且接受组织的调查、考察,确保候选人的品行、能力等符合挂职要求。
4.在确定挂职干部候选人后,应当建立健全挂职干部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明确挂职干部的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
四、挂职干部的职责和权利1.挂职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挂职任务,不得违背组织的决定。
2.挂职干部要维护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不得泄露组织的机密,不得利用挂职职权谋取私利。
3.挂职干部享有依法办事、行使职权、接受组织领导、接受干部考核、享受相关待遇等权利。
4.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如果有变更情况需要报备,必须及时向组织汇报,明确工作计划,更新工作目标。
五、挂职干部的管理制度1.挂职干部日常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工作评估、业绩考核、公文管理、会议讨论等。
挂职干部管理制度
挂职干部管理制度一、挂职干部的选拔条件1. 适应性强。
挂职干部必须具备适应不同单位工作环境的能力,能够快速融入新的团队,顺利完成挂职任务。
2. 专业能力强。
挂职干部必须具备优秀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有能力解决当前单位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 忠诚度高。
挂职干部必须绝对忠诚于党和国家,支持党的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
4. 廉洁奉公。
挂职干部必须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廉洁奉公,不以个人私利谋取私利。
二、挂职干部的管理流程1. 提前通知。
单位领导需要提前将挂职干部的去向、任务和工作计划通知相关单位,以便做好接待准备。
2. 接受培训。
挂职干部在挂职前需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挂职单位的业务情况和工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3. 签订协议。
挂职干部和接收单位之间需要签订挂职协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和权利,确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4. 履职监督。
挂职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接受接收单位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任务完成质量和效果。
5. 总结评估。
挂职结束后,单位领导需要对挂职干部进行总结评估,了解挂职工作的真实情况,为今后的干部选拔和培养提供参考。
三、挂职干部的待遇保障1. 薪酬福利。
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享受与接收单位相同的薪酬福利待遇,确保物质生活保障。
2. 住宿交通。
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享受接收单位提供的住宿和交通补贴,减轻个人经济负担。
3. 培训支持。
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享受单位提供的相关培训支持,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4. 数据支持。
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享受接收单位提供的数据支持和资源共享,便于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四、挂职干部的工作原则1. 主动作为。
挂职干部需要做到自觉性强,能够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勇于创新,积极进取。
2. 团结协作。
挂职干部需要做到与接收单位的干部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目标。
3. 严格管理。
挂职干部需要做到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单位相关规定,保证工作秩序和效率。
4. 诚实守信。
挂职干部需要做到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言必行,行必果,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行。
挂职锻炼文件
挂职锻炼文件近年来,“挂职锻炼”逐渐成为了各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之一,是一种通过工作移交、跨界锻炼等方式,提升干部实践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为了规范挂职锻炼行为,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机关挂职锻炼干部工作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挂职锻炼文件”),下面将针对该文件进行分步骤的阐述。
一、挂职锻炼基本概念和原则该文件首先概括了挂职锻炼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其中包括了挂职锻炼的对象、内容、时限和管理方式等。
根据该文件规定,挂职锻炼的对象为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挂职锻炼的内容主要包括“交流、研究、调研、实践、执法、督察等”,时限一般为一年,具体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或缩短,而管理方式包括“任命、考核、奖惩、申诉”等。
二、挂职锻炼的程序和权限接下来,该文件详细阐述了挂职锻炼的程序和权限。
首先是任命程序,要求在挂职锻炼前,必须先进行调研和评估确认干部的适宜性和可挂职锻炼的内容和范围,然后由被挂职锻炼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机关协商确定,并报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其次是权限规定,挂职锻炼期间,干部仍然享有原职务相应的权利和福利,但需要按照接收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不能擅离职守,而接收单位则需要落实落细干部的具体工作任务和使用权限。
三、挂职锻炼的管理和评估此外,该文件还强调了挂职锻炼的管理和评估。
管理要求被挂职锻炼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遵守技术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好问题和反馈情况。
评估要求挂职锻炼程序结束后,需要进行综合评估和效果分析,对干部的挂职锻炼情况和表现进行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挂职锻炼应注意的问题最后,该文件还提出了挂职锻炼应注意的问题,包括要注意挂职锻炼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不能超越法律、规范和职责权限范围,还要注意挂职锻炼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不能利用挂职锻炼违背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综合来看,该文件不仅为挂职锻炼提供了规范和标准,也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一个提升实践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和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综合素质和效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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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推荐要求
第八条推荐报送的同学需工作积极,表现突出。
第九条推荐报送的同学要求担任各院学生会副部长或副部长以上职务,并且为大二学生。
第十条学院进行选拔的程序需民主公开,采取公开应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
第三条由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组织推荐人员进行面试,并通过面试产生确定各主席团单位及各中心提供岗位人员名单。
第四条由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组织部发布红文,通知各挂职锻炼学生到各部门报到,学习各种管理条例。
第五条在挂职锻炼期间由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组织对挂职锻炼人员进行考查,考查分为两次进行。
第六条在挂职锻炼末期进行工作总结座谈会,主席团成员对各挂职人员进行现场评价打分,各挂职人员填写并上交《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自评表》、《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工作情况汇报表》及《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挡案表》,并将《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工作情况反馈表》交于各自所在部门部长和各中心主任填写,择日上交。
学生联合会挂职锻炼管理条例
日期:20年月日
学生联合会挂职锻炼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是为了加强各院学生会与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学生会各部门的发展,并参照《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章程》和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有关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二章流程安排
第二条每学年进行一次,各学院自主选拔、推荐、报送,且一次报送不超过5位院会优秀学生干部。各推荐人员自己准备陈述词,在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时间内上报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
第十三条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自评表评分标准:
1.工作态度20分
2.工作状况20分
3.人际关系20分
4.表达能力20分
5.自信程度20分
第十四条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工作情况反馈表评分标准:
1.中心主任意见40分
2.部门部长意见30分
3.部门副部长意见20分
4.部门干事意见10分
第十五条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优秀工作分子评分标准: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纪律监察委会二○○九年五月
1.工作情况反馈表35分
2.自评表20分
3.各项活动出勤率20分
4.工作总结20分
5.其他5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学生会每学年进行挂职锻炼活动。
第十七条挂职锻炼的结果最终由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负责统计、公布。
第十五条本章程如有某处与校学生联合会总章程相违背或抵触,一律遵照校学生联合会总章程。
第十八条最终解释权归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主席团。
第十一条确定推荐人选后各院会需组织相应人员认真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学联系统学院学生会同学至校学生会挂职锻炼推荐表》,并上交至校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章考核方式
第十二条参照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秘书处及纪检部对挂职锻炼人员参加各项活动出勤率的统计结果,并依照《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给予一定表扬及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