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论市民社会之克服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及其当代意义-最新文档资料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及其当代意义一、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的理论渊源“市民社会”和国家问题是马克思之前西方理论界长期探讨的问题,在古代西方,“市民社会”尚未形成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城邦、市民社会和国家是浑然一体的。
实际上,西方市民社会思想不仅可追溯到西塞罗时代的罗马国家的思想,而且还可以上溯至古希腊时期的亚里士多德等人关于“公民”和城邦生活的政治学说中。
在古希腊城邦中,城邦国家实行城邦民主制,所有的城邦公民都有着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他们直接参与城邦的治理,实行直接民主制。
亚里士多德称古希腊这种直接民主制城邦国家为政治共同体,与野蛮社会相区别。
这也是西方语言中“市民社会”的最初涵义。
到了近代西方,契约论思想家们针对封建神学“君权神授”的教条,提出具有时代意义的关于国家与社会的“社会契约论”。
如其中的代表人物洛克认为,市民社会是先于或外于国家而存在的,而国家不过是处于社会中的人们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形成契约的结果。
通过对洛克为代表的关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思想的简单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契约论思想家们把自然状态和市民社会看作是人类发展前后的两个阶段:在自然状态下生活的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害,彼此交出了自然权力,签订了契约,由此形成的社会叫“市民社会”。
因此,“市民社会”是同人类自然状态相对应的人类文明状态,是国家的同义词。
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对这一问题做出了特殊贡献,他是第一次明确地从概念上把“市民社会”和国家区分开来,提出了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
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比较集中的阐述了其市民社会理论,认为“市民社会”是由私人领域及其外部保障构成的整体。
市民社会是以私利为基础,充满了无休止的冲突。
这种缺陷只有通过国家才能克服。
国家不是个人订立的社会契约,它代表了不同于利己主义的公共利益,同时也保证了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特殊利益。
国家是普遍利他的。
它没有取消家庭和市民社会,反而克服了他们的局限。
黑格尔扭转了前人以市民社会反对国家的方向,代之以国家控制市民社会的公式。
马哲对市民社会的定义
马哲对市民社会的定义引言市民社会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之一,在马哲的理论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
本文将探讨马哲对市民社会的定义及其内涵,旨在深入理解这一概念的意义和作用。
马哲对市民社会的定义市民社会的概念市民社会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它是在私人所有制基础上形成并存在的,由自由平等的市民组成,以市民社会的法律规范和秩序为基础,具有个体自由、民主参与和法制保障的社会形态。
马哲对市民社会的内涵马哲认为,市民社会是社会的一个重要层面,它不同于国家和家庭等传统社会组织形式,而是以个体、家庭和组织为基础的社会结构。
在市民社会中,个体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可以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市民社会的特征与功能自由与平等市民社会的特征之一是个体的自由和平等。
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无论是财富、地位还是机会。
这种自由和平等是市民社会的基石,也是社会进步的基础。
参与与民主市民社会的特征之二是个体的参与和民主。
在市民社会中,每个市民都有权利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这种民主参与的机制可以通过选举、公民投票等方式实现,从而保障市民社会的公正性和民主性。
法制与秩序市民社会的特征之三是法制和秩序。
市民社会依靠法律规范和秩序来维护个体的权利和社会的稳定。
法制和秩序的建设可以通过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治意识的普及来实现,从而保障市民社会的正常运行。
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市民社会的功能之一是推动个体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在市民社会中,个体可以通过自主努力获得成功,而不受种族、性别、阶级等因素的限制。
这种全面发展机制可以促进社会的创新、进步和繁荣。
构建市民社会的挑战和对策意识形态的冲突与调和在构建市民社会的过程中,不同的意识形态可能会引起冲突和分歧。
为了克服这一挑战,我们需要倡导包容性和宽容性的价值观,鼓励多元化和平等对话,以实现不同意识形态的调和和共融。
公民教育与法治教育构建市民社会需要培养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市民社会批判
摘要:市民社会批判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意识之一。
对市民社会问题的研究可以引发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变革的问题意识。
马克思充分以哲学发生的革命为基点,来探寻市民社会存在的物质基础,从而创立广义上的市民社会理论;同时,马克思也深入理解黑格尔哲学,创立狭义上的市民社会理论,从而为哲学革命做出新的贡献。
文章阐述了市民社会理论的提出及马克思狭义的市民社会理论,深刻剖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市民社会批判。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市民社会;理论;批判一、前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热点话题。
但在研究过程中,往往是以抽离马克思主义的文本的市民社会理论的论述作为研究的方向,为目前中国的市民社会批判提供理论依据,忽视了系研究统马克思主义的市民社会理论,使目前这个研究的热点问题缺乏全面性,文章揭示了市民社会批判理论对哲学学科革命的非凡意义。
二、市民社会理论的提出市民社会理论的提出背景是以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哲学观点而提出的,怀疑并翻转了黑格尔哲学观点中国家决定市民社会批判的观点,把市民社会看成是一种社会发展的高级形态,并且认为市民社会来决定国家的唯物观点,而非是由国家来决定市民社会的唯心观点。
同时,马克思还批判地接受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观点,摒弃了费尔巴哈哲学中的批判宗教与自然领域的哲学观点,开始关注现实社会问题,这无疑将市民社会问题提上重要的位置,而是市民社会作为现实社会问题的重要的组成部分,马克思只是在逻辑关系上翻转了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并没有更加深入地关注市民社会,与此相反,黑格尔的是市民社会理论虽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淖,但也吸收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精髓和最新成果――劳动价值理论。
康德对这一难题进行了剖析,他认为个人无法完全透彻理解社会整体,社会整体与个人有着很难跨越的界限,黑格尔将劳动价值引入市民社会理论,也就是说,个人劳动在社会整体的交换体系之中才能实现其自身的价值。
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和国家观
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和国家观一什么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马克思用“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和Bourgeoisgesellschaft”表达。
原主要指西欧中世纪末随着工场手工业出现的社会结构。
市民社会介乎国家与私人生活之间,是横向的经济、社会交往方式(区别于“管”与“被管”纵向结合方式),民众自主性社会组织和结构。
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理解: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
“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实际上指称的是“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理解“市民社会”概念的变化: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等著作中较多使用“市民社会”。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谈到,但明显减少。
此后,马克思主张“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二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观的继承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在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黑格尔将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采取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划分。
马克思对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划分是认同的,并继承了这一思想。
“在政治国家真正发达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中,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
前一种是政治共同体的生活······后一种是市民社会的生活······”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的这一法哲学思想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他处处从各种规定出发······的对立出发,并把这种对立加以强调”,并且“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看做一对矛盾”。
在中世纪时期,封建统治统摄一切,市民社会中个人的特性发展以及社会组织的多元化是不可能出现的,市民社会是依附于政治国家的,两者糅合为一体。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解读及其当代价值
239《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解读及其当代价值《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解读及其当代价值胡晓敏(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山东 济南 250300)摘要:市民社会是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重要的基本范畴之一,它构建起了整个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石。
本文主要从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二重规定、马克思对未来市民社会的设想及其研究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在当代的价值三个方面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的理论进行解读,以期对建设中国特色市民社会具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 市民社会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11-0239-02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市民社会的理解是建立在彻底的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是马克思唯物理论成熟的标志之一,研究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理论,对当代社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的二重性解读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第一部分《费尔巴哈》中。
在《费尔巴哈》中对市民社会的表述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1)市民社会贯穿人类整个历史。
“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
[1]在这里,市民社会被理解为交往形式或者生产关系。
马克思在这一层面上理解的市民社会是相对于政治而言的狭义的市民社会,是伴随着人类整个社会的发展而言的。
在这层意义上,不可以把市民社会简单和资本主义画上等号,因为资本主义社会也只不过是市民社会渊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一个缩影,一个暂时的形态而已。
而市民社会则是永恒的,存在于整个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之中。
马克思提出市民社会这一层含义实质上是针对于黑格尔所认为市民社会是“绝对精神”产物而提出的批判性成果。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的涵义是站在唯物主义的高度出发来阐述现实的社会生产发展的过程,把市民社会看作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因素的基础,也是马克思告别黑格尔的思辨的哲学,走向独立的唯物主义的标志。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当代价值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当代价值【摘要】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其对现代社会的分析和批判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他看来,市民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定形式,具有明确的定义、功能和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市民社会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仍然对当代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同时也提供了思考和借鉴的可能性。
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以应对当代社会的新问题和挑战。
【关键词】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当代价值、定义、功能、发展、问题、挑战、未来展望、启示、借鉴、社会问题。
1. 引言1.1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当代价值概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他对现代社会结构和发展的重要思想之一,在当代社会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和价值。
市民社会是一个由市民自发组织起来进行自我管理和生产的社会形态,与政治领域和国家相互作用。
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最为活跃和具有创造性的领域,是实现社会进步和个人解放的重要场所。
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分析,揭示了市民社会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其发展现状和变化。
他也指出了市民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如阶级分化、利益冲突等。
通过对市民社会的理论分析,马克思提出了对未来市民社会的展望,认为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实现市民社会的真正解放和发展。
在当代社会,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我们可以借鉴马克思的思想,深入分析当代市民社会的问题和挑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我们也需要认识到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局限性,结合当代社会的特点,不断探索适合当代社会发展的新理论和实践。
通过借鉴和发展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当代社会的各种挑战,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2. 正文2.1 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定义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是指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济领域,是一个由个人私有财产、自由竞争和市场交换构成的社会形态。
浅析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
浅析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摘要】“市民社会”是一个历史性的范畴,他是一个最早产生于西方的东西。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对黑格尔市民社会了理论的批判和深化,所以进行对黑格尔和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进行剖析对了解中国市民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市民社会;理论;马克思;黑格尔1. 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市民社会理论是黑格尔政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卢卡奇甚至认为此理论是黑格尔整个哲学的中心,不从市民社会理论出发就无法真正理解黑格尔的哲学思想。
黑格尔第一次对市民社会和国家进行了区分,将市民社会从国家中分离出来,使其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
这不仅突破了将市民社会等同于政治国家的传统市民社会思想的框架,同时也为后来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思想资源。
概括来说,在西方市民社会的理论发展过程中,黑格尔被视为是旧传统的终结者,同时也是新传统的开创者。
虽然人们在终结和开启上的认识和看法有些差异,但人们普遍认同的有两种看法:首先就是黑格尔第一次区分了国家和市民社会,使市民社会从政治社会中分离而拥有了独立的地位。
其次就是黑格尔赋予市民社会以经济的内容,也就是将需求等经济因素引入到对市民社会的阐述当中,这也对后来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随着欧洲经济发展而出现的与政治国家相分离的社会组织,市民社会是介于家庭和国家之间的中间环节。
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是黑格尔精神哲学的三个阶段,法、道德和伦理是客观精神的三个阶段,而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又是伦理的三个階段。
家庭是直接的伦理精神,人们以爱的形式结合在一起,但却淹没了人的特性。
市民社会处在中间的阶段,它高于家庭,用利己的原则弥补了家庭中爱的形式的不足,使个人的目的得到充分的发挥,但这将走向自我中心主义。
国家是伦理精神真正的实现,市民社会也因为自身的局限性而必然要被国家所超越。
在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上,黑格尔认为国家决定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是对家庭的超越,但市民社会和家庭只有在国家中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
论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
论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任端军摘要: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在继承和批判前人尤其是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思想的基础上,科学阐释并创新了市民社会概念及相关理论的,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是“物质生活关系的总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论断,对我们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市民社会政治国家市民社会理论是近代西方许多学者研究的问题,而今天法学、经济学、哲学、社会学等各领域专家学者研究这一问题的更不胜枚数。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是是对前人这一理论的继承、批判和发展,有不可忽视的理论地位。
他完整的阐述了市民社会的发展规律,科学的表述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了他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经济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国家经济取得了又好又快的发展。
当然,我们也不要盲目乐观,经济的发展并不能解决中国的所有问题,政治改革的严重滞后阻碍了经济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成了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通过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或可以给我们一些新的启示。
一、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理论渊源(一)古典市民社会理论在西方,对市民社会的研究早已有之,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
在柏拉图的名著《理想国》中就有关于市民社会的表述。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十八世纪前关于市民社会的概念不同于后来的是市民社会概念。
前者是与自然状态或是野蛮时代想对应的概念,后者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概念。
故而,暂且称为“古典市民社会”。
它就是指人类的文明状态。
“它不仅仅指单个国家,而是业已发达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态。
”①古典市民社会所描述的生活状态是包括了政治国家的存在状态。
这样的市民社会观是与当时的社会生活和人的存在状态相适应的,是当时社会生活的写照。
因为在中世纪以及中世纪以前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边界是模糊的,即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是同一的。
这种同一性的典型表现就是政治等级即是市民等级。
政治国家渗透到市民社会的各个角落里。
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解读
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解读马克思在对前人研究成果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尤其是对黑格尔理论的批判继承中创造性的发展了市民社会理论。
马克思摒弃了黑格尔的那种从绝对精神与伦理精神角度出发阐述市民社会缘起的方法,并对黑格尔所认为的政治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论断进行了批判。
马克思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认为市民社会既是一个社会阶段,同时也是以私人交往关系为主的一个与政治国家相对的私人领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市民社会也将与国家一道消亡。
标签:市民社会;生产关系;政府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发展中国的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他们对市民社会理论的阐述与建构可谓卷帙浩繁。
当下,诸多国家在解决大国善治的进程中也越来越认识到一个强大的市民社会对于实现良善治理的重要作用,在参照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一系列改革措施。
然而丰富的理论体系建构必须以对基础概念的充分理解作为其根基支撑,许多学者对市民社会的概念不置可否却大谈市民社会理论。
正是基于此,本文意在通过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的概念及理论解读,进一步认识市民社会的内涵及理论体系。
市民社会,英语为civil society,德文为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这一概念在近几个世纪越来越受到西方学者的关注,在引入到中国后,也引起了国内学者们极大的研究兴趣。
早在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的著述中就可发现市民社会的影子,只不过当时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高度融合,并未显现出真实的面目。
当时的古希腊由于所有公民都可以通过直接参与加入到政治生活中,所以天生的带着“政治性”的烙印,那时的市民社会主要指的是与野蛮社会相对的人类文明状态。
据说,“‘市民社会’一词在14世纪开始就为欧洲人采用,其含义则是西塞罗在公元1世纪便提出的。
它不仅指单个国家,而且指业已发达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
西欧中世纪之前,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并未替代传统的农业生产经济模式,并且其并未发展壮大,政治国家掩盖了市民社会的发展需求,因此市民社会不被人们重视,它也从未摆脱政治国家的压制获得自由,政治国家以无所不包的势态将政治权力的触角伸及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论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思想及意义
云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思想及意义姓名:***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教师:***20010501内容提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一些学者对市民社会展开了讨论,其根本原因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推进所带来的社会转型。
在讨论过程中,产生了不同的理论观点,也取得了一些成果。
本文对这些观点和成果作些反思和评价,尤其是对国内论者在运用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时,有学者赞成,有学者反对的不同观点,依照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认为马克思市民社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市民社会”被马克思赋予多重含义。
市民社会应该是唯物史观的重要范畴,市民社会的价值功能是其他唯物史观范畴所不能替代的。
因此,用市民社会来解释当前我国社会转型中出的新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部分,我国近年来市民社会研究的概况。
主要综述了改革开放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我国市民社会研究的概况。
我的选题也是源于对这些观点和成果的思考。
第二部分,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
按照对原文的理解,把自己几年学习中对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理论加以研究和探讨。
第三部分,马克思“市民社会”的意义。
从理论上看马克思“市民社会”是唯物史观的重要范畴;从实践上看,针对中国社会转型出现的新变化,用市民社会加以解释,有助予社会的发展。
ABSTRACTSince1990’S,somescholarsinChinahavebeendiscussingtheCivilSociety(cs)mainlybecauseofthesocietychangeled/broughtbymarketeconomypromotioninChina.Differenttheoreticopinionshavebeenbroughtupandsomeagreements(fruits)havebeenreached,duringthediscussion.Inthisthesis,Imakecertainreflectionandevaluationontheopinionsandagreements,especiallytheconcreteanalysisaccordingtothetextontheopinionswhichsomeapproveof,othersturnagainstwhennativescholarsadopt/usetheCSsocialtheoryofMarxs.Inmyopinion,theCS,resultofmarketeconomyisgivenmanydifferentmeaningbyMarxs.CSshouldbeonimportantconceptof/inMaterialHistoricalOrientation(MHO),whosevaluefunctioncan’tbetakenplacebyothertakesagreatpartinexplanationofthenewthingsconcepts.Therefore,itinthesocietychangeinourcountrybytheCS.Partone,themainconditionsofCSresearchinrecentYearsinChina,since1980’S,especially90’Safterthereformandopen-up.Thereasonofmytopicchosenistheconsiderationoftheseopinionsandresults(fruits).Pajttwo.CSideasofMarxs.IstudyanddiscusstheconceDtandtheoryofMarxsCS,accordingtothetext,aftermyseveralyearsofstudy.Partthree.themeaningofMarxs:“CS“Theoretically,the“CS”ofMarxsisanimportantconceptof/inMHO;practically,explanationwithCSwilldogoodtothesocietydevelopmentinthenewconditionofsocietychangeinChina.导言“市民社会”(英文civilsociety),是一个来源于西方的概念。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市民社会批判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市民社会批判【摘要】本文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市民社会批判的重要性及研究背景。
首先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然后对市民社会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接着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市民社会的批判,并探讨了市民社会的发展趋势。
最后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意义。
结论部分总结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市民社会批判的启示,并展望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为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市民社会、批判、基本原理、现状、发展趋势、实践意义、启示、研究背景、研究展望1. 引言1.1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市民社会批判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市民社会批判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对当代社会现实的揭示和批判,更在于为推动社会变革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指导。
这一领域的研究将继续对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类幸福作出重要贡献。
1.2 研究背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市民社会批判是当代哲学研究领域中备受关注的重要课题。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剧和市民社会的蓬勃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市民社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日益凸显。
研究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深入发展,市民社会日益成为全球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市民社会的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对市民社会进行深入分析和批判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全球整体性变革的加速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推进,市民社会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显。
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性思维来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当前哲学领域亟待探讨的重要议题。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市民社会批判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市民社会的现状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市民社会的批判等多个方面展开探讨,旨在深入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市民社会批判的关系,为当前的社会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启示。
2. 正文2.1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两大基本原则。
论马克思市民社会之于唯物史观创立的意义
论马克思市民社会之于唯物史观创立的意义【摘要】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重要性认识可以追溯到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洞察,唯物史观的创立背景则是为了解释社会发展的动力和规律。
在马克思对市民社会进行了犀利的分析与批判,指出了其存在的种种矛盾与问题,并将其置于唯物史观的整体框架中进行解读。
市民社会在唯物史观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也是矛盾重重的发展阶段。
唯物史观对市民社会的解读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揭示了其内在的发展逻辑。
而市民社会也给唯物史观带来了启示,促使我们深入思考社会发展的本质和动力。
结论部分强调了市民社会在唯物史观中的重要性,以及唯物史观对市民社会的意义和深刻影响。
这种相互交融的关系为我们理解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视角。
【关键词】马克思、市民社会、唯物史观、创立、分析、批判、矛盾、发展、解读、启示、重要性、意义、影响。
1. 引言1.1 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重要性认识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重要性认识可以说是他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之一。
市民社会是指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的一种社会形态,其特点是私有财产、市场经济、法治制度和个人自由等。
马克思认识到,市民社会的出现和发展是历史的必然结果,但同时也揭示了市民社会内在的矛盾和不可持续之处。
马克思指出,市民社会的自由和平等只是表面现象,在其背后隐藏着阶级剥削和社会不公正。
他认为,市民社会不是终点,而是一个必须被超越的阶段,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和平等的社会形态。
马克思的对市民社会的批判和反思,为他后来建立唯物史观奠定了基础。
马克思指出,市民社会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产物,而唯物史观可以揭示出资本主义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从而指导人们认识和改造社会。
在马克思看来,要真正理解和改变世界,理论上必须站在对历史和现实的分析批判的高度,而市民社会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对于我们认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把握社会变革的方向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2 唯物史观的创立背景唯物史观的创立背景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
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超越
Karl Marx's Transcendence of Civil Society
作者: 刘冬冬
作者机构: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出版物刊名: 宜春学院学报
页码: 8-14页
年卷期: 2021年 第1期
主题词: 马克思;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超越
摘要:马克思一生的革命努力都是为了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超越市民社会及其典型形态即资产阶级社会.马克思反思批判了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国家哲学,从国家"下沉"到市民社会,主张从市民社会出发揭示市民社会的真实面目以及与国家的关系,进而把握社会的整体结构及其组成要素,寻求超越市民社会的力量、途径与策略;在把视角降落到市民社会,以及发现了市民社会及其资产阶级政治哲学的缺陷后,马克思站在人类社会的基础上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为剖析和超越市民社会奠定了理论基石;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层面上对市民社会进行了病理学诊断,揭示了市民社会的运行机制和基本矛盾,阐释了市民社会的历史命运;通过对市民社会的全面批判,马克思找到了实现超越的革命路径,为人类从市民社会过渡到"自由人联合体"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论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剖析
论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剖析李永杰1、2(1、中央编译局,北京100032;2、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福州350001)摘要:马克思指出,解剖市民社会要到政治经济学中去,从这个意义上说,市民社会不仅是马克思早期的关键词,也是他一生都予以重视的关键词,因为他40年如一日地研究政治经济学就是为了“解剖”市民社会。
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解剖”表明,他不仅充分肯定了市民社会的积极性,也充分展现了市民社会的不足。
市民社会是人类发展的一个阶段,未来的理想社会是对市民社会的扬弃。
关键词:马克思;市民社会;剖析中图分类号:A7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88(2015)03-0060-05DOI:10.15993/35-1198/c.2015.03.009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曾指出,“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1](P2),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40年如一日地钻研政治经济学,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解剖”市民社会。
但目前学界从“剖析市民社会”的角度去关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还很不够,本文不揣浅陋,试就这一问题求作初步探讨。
一、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辨析市民社会是“物质关系的总和”,那么物质关系的总和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这个问题是本文得以展开的前提,要剖析市民社会,就需要首先明确市民社会到底是什么。
既然是黑格尔按照当时的惯例将这些物质关系“概括为市民社会”,那我们就先看看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的内涵是什么。
在《法哲学原理》一著中,黑格尔指出,市民社会是伦理这一环节中家庭和国家之间的环节,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2](P197)。
个人是目的,他人是手段,市民社会是人们争夺私利的战场,“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是个人特殊私利与国家普遍利益争斗的舞台。
[2](P309)市民社会中充斥着具有独立个性、自我利益的个人,是特殊性的领域,也正因为市民社会具有特殊性的不足,所以它必然要发展、过渡到象征着普遍性的国家环节。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简述-2019年精选文档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简述一、马克思之前的市民社会理论的历史发展市民社会这一概念源自西方,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一书中指出市民社会是一种城邦,被等同于个人实现优良生活,取得自身存在根据的共同体。
在古代希腊的城邦,公民的个人生活与政治生活是相通的,并且是融于政治生活之中的。
在古罗马,西塞罗将市民社会看成是出现城市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市民社会与文明社会同义,而文明社会是指与自然状态相对立的人类社会。
“对事物的这种看法不容许对市民社会和国家作出界分,因为对希腊人或罗马人而言,这种界分是难以理解的。
”在以亚里士多德和西塞罗为代表的古典市民社会理论中,“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即政治共同体)、“文明社会”(即城邦的文明生活)三者之间是没有区别的,古典市民社会理论家往往在这三重意思上使用“市民社会”的概念。
到了17、18世纪,英国和法国的思想家们把“市民社会”看做是与“自然状态相对应的一种象征着文明、进步、道德的理想社会,为了结束人与人之间彼此‘像狼一样’的敌对的自然状态,人们必须通过缔结契约的方式而结合成‘市民社会’”。
德国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表述了他的市民社会思想,他认为市民社会是指个人所有权得到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的,追求个人利益的经济活动的领域。
黑格尔第一次将市民社会作为与政治社会相对应的概念而区分开来。
黑格尔认为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是伦理观念发展的三个有差别的阶段,家庭是以爱为基础的直接伦理性实体,即家庭是“直接的或自然的伦理精神”。
在这个以婚姻、家庭财产以及子女教育为基础的共同体中,个人从属于家庭,但其压抑、淹没了人的特性,因而必然会被较高的阶段――市民社会替代。
市民社会是对家庭这种自然共同体的超越,个体因此而获得了独立,特殊性得到了发展,使个人的特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但是市民社会中的每个人都陷于这种个人的享乐之中,对他人不闻不问,视为虚无,导致财富和贫穷的同时产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习时报/2008年/4月/21日/第003版
思想理论
马克思论市民社会之克服
伍俊斌 焦丽萍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市民社会理论发展史中极为重要的一环。
其中最富原创性之处是,马克思在深入探究市民社会的发展规律时,找到了理解市民社会的钥匙,揭示出政治解放的限度,从而把克服市民社会与超越政治解放、实现人类解放紧密联系起来。
(一)从政治经济学中探求市民社会和人类历史发展规律
马克思和黑格尔都觉察到了市民社会的局限,但对于怎样克服其局限却有着不同的路径。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的成员“以自身为目的”、“以利己为原则”,它首先表现为“伦理的丧失”。
市民社会所导致的分裂状态在君主立宪制的“理性国家”将得到扬弃,此类“国家是自由的现实化,是地上的精神”(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58页)。
“理性国家”是现实世界中最高的伦理实体,它既把家庭和市民社会统摄其中,同时又超越并提升了家庭和市民社会。
“理性国家”的建立是“历史的终结”。
马克思对黑格尔这种克服市民社会的路径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批判,“黑格尔觉得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分离是一种矛盾,这是他的著作中比较深刻的地方。
但是,错误在于:他满足于这种解决办法的表面现象,并把这种表面现象当作事情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94页)。
马克思指出,理解市民社会和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钥匙只能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的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8页)恩格斯在阐述马克思的历史观时更明确地指出,“马克思从黑格尔的法哲学出发,得出这样一种见解:要获得理解人类发展历史过程的钥匙,不应该到被黑格尔描绘成‘大厦之顶’的国家中去寻找,而应当到黑格尔所那样蔑视的‘市民社会’中去寻找。
关于市民社会的科学,也就是政治经济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409页)。
(二)政治解放不是历史的终结
与黑格尔视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建立为“历史的终结”不同,马克思认为,“国家还是让私有财产、文化程度、职业以它们固有的方式,即作为私有财产、作为文化程度、作为职业来发挥作用并表现它们的特殊本质。
国家根本没有废除这些实际差别,相反,只有以这些实际差别为前提,它才存在,只有同自己的这些要素处于对立的状态,它才感到自己是政治国家,才会实现自己的普遍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72页)政治解放导致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现实分离,使市民社会摆脱了政治国家的驾驭,获得了自主的领域。
这是政治解放的积极意义之所在,但政治解放并没有从根本上克服市民社会的内在矛盾,历史远未终结。
政治解放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使现实的人也发生了分离,过着双重生活。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清晰地阐明了人的这种双重生活,即人不仅在思想意识中,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过着双重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
被两重化的人自身呈现出四种对立:①类生活与个人生活的对立。
类生活就是作为政治国家的成员的生活,“在这里,人,不仅一个人,而且每一个人,是享有主权的,是最高的存在物”,但是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由于物质生活的利己倾向,他同时又是“丧失了自身的人,外化了的人,是受非人的关系和自然力控制的人,一句话,人还不是现实的类的存在物。
”(同上,第179页)②公人与私人的对立。
由于政治解放的局限性,“人分为公人和私人”,人在政治国家里是关注公共利益和被公共事务左右的公人,在市民社会
里则是只关注私人利益被利己主义支配的私人。
③目的与手段的对立。
政治生活“宣布自己只是一种手段,而这种手段的目的是市民社会生活”,但“这个政治生活的革命实践同它的理论还处于极大的矛盾之中。
”(同上,第185-186页)④普遍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对立。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还表现为普遍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
政治国家注重的是普遍利益,市民社会注重的则是私人利益。
这些对立将伴随市民社会发展的始终,消融这些对立是政治解放难以承受之重,要从根本上克服市民社会的局限、消融这些对立,就必须超越政治解放。
(三)实现人类解放是对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扬弃
在马克思看来,以“人权”为标榜的政治解放并没有克服市民社会,它不过是使市民社会摆脱了政治桎梏,完成了市民社会从政治中的解放而已。
历史远未终结,市民社会之克服与政治解放之超越是同一个过程。
基于此,马克思提出了实现人类解放的目标。
“政治解放不是彻头彻尾、没有矛盾的人类解放方式”,“政治解放本身并不就是人类解放”(同上,第170、180页)。
对于实现人类解放,马克思做过多次精辟论述。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将人类解放的基本特征界定为:“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
”(同上,第189页)
人类解放是国家作为公共权力机构回归社会的过程,是政治国家的消亡过程。
马克思提出超越政治解放走向人类解放,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结合起来进行批判,表现出对无论是洛克式还是黑格尔式市民社会理论架构的超越特征。
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存在都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以阶级对立为前提,当旧的生产关系被消灭、阶级对立被消灭、阶级本身存在的条件被消灭时,人的两重性将不复存在,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对立也将不复存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将同时消亡。
消灭阶级社会既是政治国家消亡的现实途径,也是市民社会消亡的现实途径。
取代它们的将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将真正实现从政治解放走向人类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