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DOC 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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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部分,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条学校教学管理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学校教学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尊重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教学相长。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五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符合教育教学规律。

第六条教学计划应包括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内容。

第七条教学计划应定期修订,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的需求。

第三章教学过程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第九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第四章教学资源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教学资源管理,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

第十三条学校应合理配置教学设施、设备、图书等资源,满足教学需求。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提供丰富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第十五条学校应鼓励教师参与教学资源建设,提高教学资源质量。

第五章教师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教师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聘用、培训、考核、晋升等制度,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第十九条学校应鼓励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第六章学生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应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成绩、奖惩等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权益。

中职学校教材管理规章制度

中职学校教材管理规章制度

中职学校教材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职学校教材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职学校教材管理工作要遵循“管理科学、教学先进、教材合理、服务教学、服务教师、服务学生”的原则。

第三条中职学校教材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班子全面负责,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执行。

第四条中职学校教材管理工作应与教学管理、课程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等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中职学校应建立健全教材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业教材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二章教材编选第六条中职学校应根据学校教学实际情况,科学编选教材,确保教材与课程目标、教学内容紧密结合。

第七条中职学校教材编选应注重教学实效性和适用性,力求教材内容简明准确、排版清晰美观。

第八条中职学校教材编选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知识水平、认知能力和学习习惯,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

第九条中职学校教材编选应坚持教材更新换代原则,及时调整教材内容、结构和格式,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需求。

第三章教材采购第十条中职学校教材采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充分保障教师教学需求和学生学习需要。

第十一条中职学校教材采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程序合法、透明、规范。

第十二条中职学校教材采购应加强对供应商的信誉评价和质量监控,确保采购的教材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中职学校应建立健全教材采购管理制度,规范教材采购流程,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第四章教材管理第十四条中职学校应建立教材管理台账,做好教材的编目、入库、借阅、归还等记录工作。

第十五条中职学校应建立教材库房,定期清点、整理、更新教材,保证教材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中职学校应制定教材借阅制度,规范学生和教师的教材借阅行为,加强对教材的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中职学校应加强对教材的维护工作,确保教材的完好无损,延长教材的使用寿命。

第五章教材评估第十八条中职学校应建立教材评估机制,组织教师和学生参与教材评估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中职教导处规章制度

中职教导处规章制度

中职教导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职学校教导工作,保证学校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职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部门,负责教学安排、学生管理、师生关系协调等工作。

第三条中职学校教导处的工作原则是以学生成长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中职学校教导处的工作目标是建设和谐和谐教育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五条学生管理是中职学校教导处的核心工作,包括学生考勤、纪律管理、心理辅导等方面。

第六条学生管理要求各个班级设立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七条学生管理还包括学生奖励和惩罚制度的建立,根据学生表现给予适当奖励或惩罚。

第八条学生管理要求教师和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九条学生管理还包括对特殊学生的关爱和帮助,特别是那些困难学生和特殊教育需求学生。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条教学管理是中职学校教导处的重要职责,包括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师培训等方面。

第十一条教学管理要求做好每节课的准备和评估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教学管理还包括对教师进行培训和评估,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三条教学管理要求中职学校建立科学的课程设置和教学体系,满足学生不同需求和发展方向。

第十四条教学管理还包括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果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师生关系管理第十五条师生关系是中职学校教导处的重要工作内容,要求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第十六条师生关系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个性特点,关心学生成长,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七条师生关系要求学生尊敬教师,服从教师管理,共同促进教学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师生关系还包括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引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和困惑。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九条纪律管理是中职学校教导处的基本职责,要求学校全体师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

职业高级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内容

职业高级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内容

职业高级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规范职业高级中学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秩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学计划与组织1. 教学计划(1)教务处应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等。

(2)各专业教研组应在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专业教学计划,包括专业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等。

(3)各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和专业教学计划,制定个人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等。

2. 教学组织(1)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对教学计划进行监督和指导。

(2)各专业教研组负责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对专业教学计划进行监督和指导。

(3)各教师负责个人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对个人教学计划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教学内容与方法1. 教学内容(1)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和专业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内容,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2)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教育标准,注重实践性和实用性,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2. 教学方法(1)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教师应注重实践教学,加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教学质量与评价1. 教学质量(1)教务处应制定教学质量标准,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

(2)各专业教研组应制定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对专业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

(3)各教师应制定个人教学质量标准,对个人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

2. 评价方法(1)教学质量评价应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等。

(2)评价方法应包括考试、考核、学生反馈等。

五、教学资源与支持1. 教学资源(1)教务处应制定教学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教材、课件、教学设备等。

(2)各专业教研组应制定专业教学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专业教材、专业设备等。

(3)各教师应制定个人教学资源管理制度,包括课件、教学设备等。

中职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教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职学校教室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职学校教室管理以服务学生学习为宗旨,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三条学生和教职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并共同维护教室管理秩序。

第四条学校教务处负责中职学校教室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学生干事协助教室管理工作。

第二章教室使用管理第五条教室使用分为固定课程使用和临时使用两种。

固定课程使用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临时使用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

第六条学生在非上课时间,不得擅自进入教室,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务处申请。

教师需提前进入并提前离开教室。

第七条教室内设备设施需妥善保管,禁止私自转移、损坏或乱拉乱插。

离开教室时,应关闭门窗、照明设备等。

第八条学生临时借用教室,在使用后需将教室恢复原状,清理垃圾,保持干净整洁。

第三章教室秩序管理第九条学生和教职员工进入教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或影响他人学习。

第十条禁止在教室内吸烟、饮食,禁止私自携带危险品进入教室。

第十一条学生在教室内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需保持专注听讲,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十二条学校设定教室管理规范,学生和教职员工均需遵守,不得违反学校规定。

第四章班级教室管理第十三条班主任负责班级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学生遵守教室管理制度,及时处理教室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班级教室需定期进行卫生清扫,定期检查教室设备设施的完好。

班长和学习委员负责组织并监督教室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班级教室内的班级公告牌、学习资料等应整齐摆放,不得擅自更改或破坏。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违反教室管理制度的学生,将受到口头警告、书面检讨、校内警告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记入学籍档案。

第十七条遵守教室管理制度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班级表彰、学校表扬、奖金或奖品等。

第十八条学校教职员工如违反教室管理制度,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职教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职教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职教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教育教学风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各专业的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加强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第四条学校教学工作应当坚持服务学生、质量优先、诚信教学、遵纪尊法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教学工作应当遵循教育质量管理、教学评价改革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完善教学管理体系,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教学管理机构的设置第七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学生处,负责学生生活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就业指导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实训基地,负责学生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相关工作。

第十条教务处设立教学管理科,负责教学计划编制、教学评估、课程设计等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处设立学生活动科,负责学生社团、活动、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学管理流程。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学业情况跟踪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培训体系,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教学督导机制,对教师进行督导,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评教制度,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学的评价。

第四章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十七条学校每学期初,教务处制定并发布本学期教学计划。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准备。

第十九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时长、内容进行教学。

第二十条学校每学期末,教务处组织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

第五章教学管理的改进建议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注重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学生课程学习档案。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注重实践人才培养,扩大实训基地规模。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设备水平。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目录第一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第一节校级管理第二节中层管理第三节基层管理第二章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第一节专业建设第二节教材建设第三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第四节师资队伍建设第三章教学文件制定与管理第一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第二节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第四章教务常规管理第一节日常教务管理第二节教学秩序管理第三节教材和教学档案管理第五章教学过程管理第一节课堂教学管理第二节实践教学管理第六章教学质量管理第一节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第二节教学检查第三节教学督导第七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二节升级与留级第三节转学与转专业第四节毕业与结业第八章教学人员业务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二节聘任与考核第三节教师业务档案第四节兼职教师管理第九章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信息管理第一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第二节教学信息管理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主体,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核心。

为实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遵循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的规律,坚持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坚持科学管理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考虑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现状和实际的需要,着重以教学文件管理、教务常规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行政管理、教学人员管理、教学基本建设及教育教学研究等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原则性的,可操作性的工作规程,使各校在进行教学管理工作中有所遵循。

在执行中,各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一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中等职业学校遵照精简高效,职责分明,运转协调,信息畅通的原则,建立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其中校级是最高层,作出决策,全面协调,综合管理;中层的作用是执行最高层的决定,发挥部门的主动性,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基层按学校和中层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具体实施。

中职教务处规章制度

中职教务处规章制度

中职教务处规章制度一、教学计划1.1 教务处每学年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明确本学期和下学期的教学目标、任务和计划安排。

1.2 教务处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学需求,合理安排和调整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1.3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时教授课程内容,确保教学进度和教育教学目标的完成。

二、教学管理2.1 教务处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监督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学习中出现的问题。

2.2 教务处要加强对教师的教学评估和指导,及时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

2.3 教务处要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备查阅和维护学校的教学资料。

三、学业考核3.1 学生学习期间,教务处每学期要组织学业考核,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评定。

3.2 学业考核包括平时成绩、考试成绩、综合评价等,考核结果作为学生的学习成绩记录,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和态度。

3.3 学生在学业考核中如有作弊行为,将受到严厉惩罚,甚至取消考试资格。

四、教学改革4.1 教务处要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工作,推动教学方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改进。

4.2 教务处要组织评估和总结教学改革的效果和成果,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教师进行反馈,并加以整改和提高。

4.3 教务处要注重实际教学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总结和积累教学管理的经验,以便提高教学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五、教学评估5.1 教务处每学期要进行教学评估工作,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矛盾。

5.2 教务处要建立健全教学评估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对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为学校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5.3 教务处要严格按照教学评估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公正,提高教学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六、教学实践6.1 教务处要组织学生进行校外实习和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6.2 教务处要关注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和成长,及时对学生进行评价和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

中职学校教务处规章制度

中职学校教务处规章制度

中职学校教务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职学校教务活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中职学校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条教务处是中职学校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教学活动,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选用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严格执行各项教育教学政策。

第六条中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务工作机构,明确教务处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教务处应当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八条教务处应当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九条教务处应当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每个学期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

第十条教务处应当组织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培训和评价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教务处应当加强学生管理,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定期进行学生素质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问题。

第十二条教务处应当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促进教学改革和创新。

第十三条教务处应当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定期评估教学工作,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第十四条教务处应当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教务处应当建立学业规范管理制度,促进学生的学业规范发展。

第三章课程管理第十六条教务处应当根据学校的办学特点和教学需求,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方案。

第十七条教务处应当根据课程设置方案,确定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内容、学时安排和考核要求等。

第十八条教务处应当配备相应的教材和教学资源,保障教学正常开展。

第十九条教务处应当加强对教材的管理,确保教材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第二十条教务处应当建立教师选课制度,保障教师选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第二十一条教务处应当定期对课程开展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二十二条教务处应当加强学生管理,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定期进行学生素质评价。

中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职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职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包括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评价、教学保障等方面内容。

第三条学校教学管理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校教学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教学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学校教学管理遵循科学性、规范性、民主性、开放性原则,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学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学校设教务处作为教学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教学管理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评价等教学管理制度;(二)组织教学资源建设,保障教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三)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推动教育教学创新;(四)组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六)组织学生学业考核与评价,落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七)负责教学档案管理,确保教学资料的完整和安全;(八)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教学管理任务。

第八条教学管理实行年级主任负责制,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班级管理、学生学业指导、家校沟通等。

第九条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积极参与教学管理,关心学生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学过程管理第十条学校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开设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确保学生全面掌握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注重启发式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注重因材施教,关注每个学生的学习进步。

第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采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网络教学、远程教学等,拓宽教学渠道,提高教学效果。

职业中学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职业中学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职业中学教学管理工作规程一、前言职业中学的教学管理是学校日常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工作,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育质量。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职业中学教学管理工作规程,通过规范教学管理工作流程,提高教育质量。

二、教学管理工作流程1.课程设置职业中学需要根据所属职业的行业需求和教育政策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方案,遵循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合理分配课时,科学编制教材和教学大纲。

2.教师选聘职业中学需要选拔专业素质高、教学能力强、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教师。

教师选聘应该经过公开招聘、面试和考核等程序。

选拔的教师应当有明确的带教计划和职业素养考核标准。

3.教师培养职业中学需要聘请专家、教授进行教师培养,帮助教师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并提升教学能力。

4.教学质量评估职业中学需要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针对教学过程和教育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判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

5.教学活动设计职业中学需要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过程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充分满足学生职业素养培养需要,促使学生产生积极参与的学习态度。

6.教学评估职业中学需要对教学评估进行科学评定,并及时反馈意见。

针对评估意见,教师需要不断进一步提高教学能力,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7.督导反馈职业中学需要建立严格的教学督导体系,通过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学过程中的问题,保证教学质量。

三、教学管理工作标准1.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科学、完整。

2.教育教学内容丰富、全面、切实可行,符合职业中学特色和需求。

3.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方案编制、教学操作技能和教学方法论。

4.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完备,对教学工作的评估准确有力。

5.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讨会等教育行业的学术活动,在职业教育领域中保持领先地位。

6.督导反馈及时、有效,教学督导组实行挂钩督导,检查工作做到位,督促教师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工作。

四、总结制定职业中学教学管理工作规程需要充分考虑职业中学特定的教育教学需求和实际情况,结合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和教学评估标准,细化和规范教学管理工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中学的教育水平。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完整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完整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目录第一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第一节校级管理第二节中层管理第三节基层管理第二章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第一节专业建设第二节教材建设第三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第四节师资队伍建设第三章教学文件制定与管理第一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第二节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第四章教务常规管理第一节日常教务管理第二节教学秩序管理第三节教材和教学档案管理第五章教学过程管理第一节课堂教学管理第二节实践教学管理第六章教学质量管理第一节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第二节教学检查第三节教学督导第七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二节升级与留级第三节转学与转专业第四节毕业与结业第八章教学人员业务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二节聘任与考核第三节教师业务档案第四节兼职教师管理第九章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信息管理第一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第二节教学信息管理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主体,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核心。

为实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的程序化、规化和科学化,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遵循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的规律,坚持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坚持科学管理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考虑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现状和实际的需要,着重以教学文件管理、教务常规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行政管理、教学人员管理、教学基本建设及教育教学研究等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原则性的,可操作性的工作规程,使各校在进行教学管理工作中有所遵循。

在执行中,各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一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中等职业学校遵照精简高效,职责分明,运转协调,信息畅通的原则,建立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其中校级是最高层,作出决策,全面协调,综合管理;中层的作用是执行最高层的决定,发挥部门的主动性,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基层按学校和中层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具体实施。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的方案(试行)》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的方案(试行)》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中等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中国制造2025、创造更大人才红利的重要抓手。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机制,是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形式。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指南,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为宗旨,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和帮助中等职业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运行机制,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建立基于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

具体任务是:(一)构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断、持续改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围绕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和完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诊改、利益相关方有效参与、主管(办)部门协同改进的常态化周期性教学工作诊改制度与运行机制。

(二)搭建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

建设学校、地(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四级架构的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简称数据系统),为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改提供数据服务,为利益相关方参与诊改提供数据参考,为教育行政部门抽样复核与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为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质量报告提供数据基础。

(三)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逐步建立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

人社发最新版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人社发最新版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索引号:553612461/2010-00449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发布机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文日期:2010-07-26名称: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文号:粤人社函〔2010〕2609号发布日期:2010-07-26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7月26日以粤人社函〔2010〕2609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技工院校的教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和《技工学校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的规律和特点,结合我省技工院校教学改革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教学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通过建立和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不断提高教学管理工作的水平;通过对教学全过程严格的质量管理,规范技工院校的教育教学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突出技能训练和校企合作的特点,为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提供保证。

第二章教学管理工作架构及职责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育人为目的。

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教学和育人进行。

教学管理工作一般实行校级、中层、组三级管理。

应有符合技工院校设置规定的专职校级领导分管教学工作,同时设置专职的教学管理职能部门。

校级管理由校级领导组织实施;中层管理由教务科(处)、实习科(厂)、教研(室)和督导(室)等部门组织实施;组级管理由专业(学科)组组织实施。

规模较大、专业较多的学校,可设专业(学科)系(部),教学计划和教学过程管理由教务科(处)统筹安排。

一、校级管理职责(一)校长职责校长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是:1、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职业教育规律和技工院校的教学特点,统筹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2、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的实际,组织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3、负责组织建立和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4、在统筹安排人、财、物等方面,优先满足教学需要,不断完善教学和实习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5、主持制定教学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建设方案,负责对上述人员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6、负责组织职业需求预测,按照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需要,确定并适时调整专业布局和专业结构;7、定期听取汇报,检查规划、计划的落实情况,对教学副校长实施工作指导;8、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和经验,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中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本

中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本

中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中职教师的规范行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中职教育的有效开展。

本制度依据《中职教育法》、《中职教育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教师聘任与考核1.教师的聘任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面试、资历审核等程序确定教师的聘任资格。

2.教师入职后,应经过一定时期的试用期,根据试用期成绩进行评估,并根据绩效表现决定是否转正。

3.对于已转正教师,应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

三、教师行为规范1.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2.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按时到岗上课,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

3.教师应认真备课,按照学校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得自行修改教材或教学方案。

4.教师应严禁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学生隐私。

5.教师应尊重学生,不得进行身体或心理上的虐待,不得对学生进行歧视或侮辱。

四、教师培训与发展1.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进修,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并将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实际教学工作中。

3.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发展档案,跟踪记录教师的职业发展情况,为教师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平台。

五、教师考勤管理1.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考勤制度,对教师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2.教师应按时上、下课,如需请假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请假。

3.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或旷课的教师,学校应依据相应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教师监督与评价1.学校应建立教师互相监督的机制,教师可以相互观摩课堂教学,提供互动和建议。

2.学校应定期进行教师满意度调查,了解教师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学校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教师评价,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表现,对评价结果进行奖惩或激励。

七、教师奖励与处分1.学校应建立教师奖励制度,对于在教学实践中表现出色的教师进行奖励,激励其提高教学水平。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DOC 46页)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DOC 46页)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DOC 46页)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2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目录第一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第一节校级管理第二节中层管理第三节基层管理第二章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第一节专业建设第二节教材建设第三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第四节师资队伍建设第三章教学文件制定与管理第一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第二节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第四章教务常规管理第一节日常教务管理第二节教学秩序管理第三节教材和教学档案管理第五章教学过程管理第一节课堂教学管理第二节实践教学管理- 3 -第六章教学质量管理第一节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第二节教学检查第三节教学督导第七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二节升级与留级第三节转学与转专业第四节毕业与结业第八章教学人员业务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二节聘任与考核第三节教师业务档案第四节兼职教师管理第九章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信息管理第一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第二节教学信息管理- 4 -- 5 -坚持听课,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⒊组织各部门研讨和拟定教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主持全校性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

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组织教学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考察。

定期主持有关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理论等方面的学习与研讨,推动教育创新。

⒋主持学期、学年考试工作;审批升留级、休学、退学、复学、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审批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

⒌审定师资队伍进修培训计划,组织师资考核工作,提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

⒍拟定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建设计划,全面规划学校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

⒎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提出调整专业结构与课程设置及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报校务委员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二节中层管理学校应设立教务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实训管理部门和培训管理部门等中层教学管理机构。

本规程按已设立各种管理部门的体制编写,管理部门尚未齐备的学校,•可把未设部门的任务及要求并入教务管理部门或相应中层业务管理部门范围。

最新的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最新的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最新的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技工院校的教学治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和《技工学校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的规律和特点,结合我省技工院校教学改革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教学治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通过建立和健全治理机构和治理制度,实现教学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不断提高教学治理工作的水平;通过对教学全过程严格的质量治理,规范技工院校的教育教学行为,爱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素养的全面进展,突出技能训练和校企合作的特点,为培养高素养的技能人才提供保证。

第二章教学治理工作架构及职责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育人为目的。

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教学和育人进行。

教学治理工作一样实行校级、中层、组三级治理。

应有符合技工院校设置规定的专职校级领导分管教学工作,同时设置专职的教学治理职能部门。

校级治理由校级领导组织实施;中层治理由教务科(处)、实习科(厂)、教研(室)和督导(室)等部门组织实施;组级治理由专业(学科)组组织实施。

规模较大、专业较多的学校,可设专业(学科)系(部),教学打算和教学过程治理由教务科(处)统筹安排。

一、校级治理职责(一)校长职责校长对学校教学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是:1、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职业教育规律和技工院校的教学特点,统筹治理学校的教学工作;2、依照经济社会进展需求和学校的实际,组织制定学校的进展规划;3、负责组织建立和健全教学治理机构和规章制度;4、在统筹安排人、财、物等方面,优先满足教学需要,不断完善教学和实习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5、主持制定教学治理人员和师资队伍建设方案,负责对上述人员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6、负责组织职业需求推测,按照社会经济进展和企业需要,确定并适时调整专业布局和专业结构;7、定期听取汇报,检查规划、打算的落实情形,对教学副校长实施工作指导;8、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和体会,及时发觉、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学期和毕业成绩评定
▪ 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及期 末考试成绩组成,其比例一般为:3:2:5。不 进行期中考试的,其比例一般为4:6或3:7。
▪ 技能实训课程应重视过程考核。把学生实训过程中学习态
度、训练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技能实训课程(或实训模块)的总 评成绩为各训练项目成绩的平均值,各训练项目的成绩评定内容含知识、技 能和态度三个方面。
▪ 4、每学期末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教学效果分析会, 检查教学质量情况,提出下学期的改进措施。
(五)教学质量督导
▪ 每学期开展一次全校性教学质量督导。 ▪ 要成立教学质量督导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主
管教学副校长和督导室成员及有关人员组成。 ▪ 督导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计
划的执行情况;实施教学组织管理的情况;教学 环节实施教学及其教学质量的情况。 ▪ 教学质量督导方法: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听课 评课;查阅教案等有关资料。

(省厅每年印发教材征订目录)
▪ 2、选用原则:先省版、人社版,再外版。
▪ 3、选用程序:成立由教务、实习、专业组负责 人以及学科带头人、任课教师组成的教材选用小 组,共同研究确定,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后采用
▪ 严禁任课老师或教务员一人说了算!
▪ 4、严禁无教材、讲义开课。
▪ 5、提前发放,课前到书。
(三)课堂教学
教学事故认定程序
▪ 1、事故发现者以口头形式报告时,受理者应作 好记录,报告人和记录人均应签名。
▪ 2、联合调查核实违纪事实,并责令事故责任者 写出书面材料或检查。
▪ 3、填写《教学事故处理单》,教务处初步认定 事故的级别,事故责任者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 4、《教学事故处理单》报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 导审批。若有争议,可由校务会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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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1 / 47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目录第一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第一节校级管理第二节中层管理第三节基层管理第二章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第一节专业建设第二节教材建设第三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第四节师资队伍建设第三章教学文件制定与管理第一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第二节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第四章教务常规管理第一节日常教务管理第二节教学秩序管理第三节教材和教学档案管理第五章教学过程管理第一节课堂教学管理第二节实践教学管理2 / 47第六章教学质量管理第一节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第二节教学检查第三节教学督导第七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二节升级与留级第三节转学与转专业第四节毕业与结业第八章教学人员业务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二节聘任与考核第三节教师业务档案第四节兼职教师管理第九章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信息管理第一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第二节教学信息管理3 / 47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主体,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核心。

为实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遵循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的规律,坚持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坚持科学管理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考虑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现状和实际的需要,着重以教学文件管理、教务常规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行政管理、教学人员管理、教学基本建设及教育教学研究等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原则性的,可操作性的工作规程,使各校在进行教学管理工作中有所遵循。

在执行中,各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一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中等职业学校遵照精简高效,职责分明,运转协调,信息畅通的原则,建立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其中校级是最高层,作出决策,全面协调,综合管理;中层的作用是执行最高层的决定,发挥部门的主动性,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基层按学校和中层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具体实施。

第一节校级管理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治校、制定任期目标。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就业为导向,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主管教学副校长主持日常教学工作,领导所分管的中层业务管理部门,审批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协调分管部门间的关系。

⒈拟订本校的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确定学年或学期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审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审批关系全局的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按年度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定期抽查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⒉主持全校性教学工作会议,对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策、教学管理等重大问4 / 47题进行研究。

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期要主持教学质量检查分析会议,坚持听课,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⒊组织各部门研讨和拟定教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主持全校性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

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组织教学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考察。

定期主持有关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理论等方面的学习与研讨,推动教育创新。

⒋主持学期、学年考试工作;审批升留级、休学、退学、复学、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审批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

⒌审定师资队伍进修培训计划,组织师资考核工作,提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

⒍拟定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建设计划,全面规划学校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

⒎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提出调整专业结构与课程设置及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报校务委员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二节中层管理学校应设立教务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实训管理部门和培训管理部门等中层教学管理机构。

本规程按已设立各种管理部门的体制编写,管理部门尚未齐备的学校,•可把未设部门的任务及要求并入教务管理部门或相应中层业务管理部门范围。

一、教务管理部门教务管理部门是组织学校教学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教学工作。

其基本任务是:⒈主持制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

⒉编制新学期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总表,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向有关管理部门下达新学期授课任务和实训任务。

⒊全面管理各项日常教务工作,制定听课制度,安排全校性听课,掌握教学进程,组织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或评估,对每学期教学质量进行分析,负责教学资料统计工作。

⒋负责考试和补考的全面安排,管理全校学生学业成绩。

根据学生学业成绩、考勤情况,审查并公布补考名单。

提出升留级、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核实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核定调整专业、专门化方向学生应补修课程,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⒌组织召开教务例会和教研组长会议,全体教师教学工作会议和学生座谈会,5 / 47布置、检查各项教学工作。

⒍组织全校性的教研活动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和推广应用(已设教育研究机构的,则协助该机构组织此项工作)。

7.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执行师资管理与考核制度,参与教师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8.建立教材选用制度,审定选用教材,组织好教材的预订、保管及供应工作。

9. 全面规划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已设实训管理部门的,则协助该部门做好工作)。

10.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制定本部门的学年、学期、月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二、专业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是一个或几个相近的专业(或课程)组成的教学管理部门,其基本任务是:⒈编拟本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选定或编拟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审批所属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⒉组织和指导本部门各教研组完成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组织本部门各专业的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或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

⒊检查本部门各专业各课程的教学质量,(教案、教学进度及教师批改作业情况)组织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解决教学上存在的问题。

⒋初审本部门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送教务管理部门审定。

⒌领导本部门各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部门内教师互相听课和公开课,开展教学专题研究,制订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计划,组织教师参与校际活动和社会调查,按计划实施和总结成果,报有关部门进行鉴定。

⒍制订本部门教师的培训与进修计划,提出教师的考核材料和评聘意见。

⒎组织选用或编拟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书、实训大纲、实习计划、考核方法、评分标准,与实训管理部门共同商讨,定稿后送教务管理部门审定,严格执行。

⒏负责本部门所属的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以及专业评估工作。

承担新专业开发的调整论证工作,参与实验室、校内实训基地建设。

负责与社会有关部门联系,建立稳定的校外基地,聘请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工作。

提出本部门各课程教材选用方案或组织编写教材或讲义。

6 / 47⒐配合职业指导工作机构,加强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意识、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创业意识,学习创业知识,培养创业精神,协助做好推荐就业工作。

⒑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部门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制定本部门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实训管理部门⒈负责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设,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制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时添置更新设备,合理安排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的使用。

2.按教学要求具体安排各项校内实训任务。

组织各专业技能等级考证训练。

3. 负责对实验室、实训场地的设备定期检查,督促实训人员按要求维护保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发挥实训人员的积极性,师生合作,创造性地改进、自制和拓宽实训设备的功能。

4. 建立完备的实验实训设备台帐,收集和管理各项设备技术文件资料。

⒌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部门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有计划地对实训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和掌握新技术,适应学校专业建设发展的要求。

⒍主持管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四、培训管理部门⒈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⒉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开办各类培训班及认证、发证工作;制订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培训课程、实训项目的教学大纲,选定或自编教材、讲义;负责组织与管理培训教务工作,以及培训学员、教学工作情况的文件资料。

⒊主持和组织培训班的考核工作,登记考核成绩,确定受培训学员应获得的资格,报有关部门办理颁发相应证书。

⒋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组织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部门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制定管理制度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第三节基层管理7 / 47教研组(室)是学校教学的基层单位,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和管理该组的教学工作与教学研究活动,其基本任务是:1. 主持教研组工作,组织本组的政治、业务学习,提出组内人员进修的意见,督促组内人员执行教学工作规范,做好教师的思想和业务考核工作,执行考勤制度。

组织教师制定本组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做好本组学期、学年和各项工作总结。

2. 组织好各环节的教学工作,包括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考核等,检查教师的各环节教学工作质量,及时纠正教学上存在的问题。

3. 组织教师执行实施性教学计划,选用、修订和编写实施性教学大纲,指导、审核教师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和实验实习计划。

4. 安排教师任课和承担各项教学任务(或专业科安排教师教学任务),登记教师的授课量和工作量。

5. 组织各课程的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包括题库建设、命题、审题、监考、评分和试后分析等)。

6. 组织教学研究活动(集体备课、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题研究);组织教师听课,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参与校际活动和社会调查。

7. 组织落实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参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和指导工作;组织教师选好教材,编写校本教材、讲义、习题集、指导书和制作配套的课件、音像资料等。

⒏制定本组教师进修和社会实践、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⒐安排教师组织学生第二课堂教学活动。

第二章教学基本建设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场所建设、教学队伍建设等,它们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建设,是教学管理的重要任务。

第一节专业建设一、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有必要的学校设置)⒈专业指导委员会由教学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和校外企事业的技术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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