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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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是什么制度国家

俄罗斯是什么制度国家

俄罗斯是什么制度国家俄罗斯是一个主权国家,采用议会制的半总统制政体。

该国政府分为总统、议会和政府三个主要机构,分别代表行政、立法和监督职能。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负责执行行政权力。

议会是立法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

政府由总统任命并负责行政管理。

俄罗斯联邦总统是俄罗斯的最高领导人,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总统由公民普选产生,任期为六年,每个人只能连续连任两次。

总统负责国家的内政外交和国防事务。

总统具有行政命令的全面权力,并直接指挥军队和安全部队。

议会是俄罗斯的立法机构,由两个主要部分组成:国家杜马和联邦参议院。

国家杜马拥有全部立法权力,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五年。

联邦参议院则有代表联邦主体的成员组成。

议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批准国家预算和国际协议。

政府是俄罗斯的行政机构,由总统任命,并由国家杜马通过不信任案决定。

政府负责行政管理,推动国家发展和实施国家政策。

政府的首脑是总理,由总统任命。

总理提名并领导政府的成员,并协助总统管理国家事务。

俄罗斯政府是一个相对集中的政治体制,总统在政府中拥有很大的权力。

总统有权任命高级政府官员、决定国家政策和行政命令。

然而,议会在制定法律和监督政府方面拥有重要的角色。

俄罗斯政府在国内外政策制定上具有广泛的权力。

总统和政府负责国家的内外事务,包括国家安全、外交关系和国内经济发展。

通过国家杜马,俄罗斯民众参与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

总的来说,俄罗斯是一个由总统、议会和政府统治的议会制半总统制国家。

俄罗斯政府有相对集中的权力,总统在政府中起主导作用。

议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监督政府的行政职能。

这种政治体制使得俄罗斯的政府在国内外事务中具有广泛的权力和责任。

俄罗斯的政治制度

俄罗斯的政治制度

俄罗斯的政治制度俄罗斯的政治制度可以追溯到其历史的深远背景。

例如,在沙皇时期,俄罗斯是一个沙皇制度,所有政治权力都集中在沙皇及其家族手中。

然而,在1917年的十月革命后,俄罗斯开始走向了社会主义制度,成立了苏联。

苏联的政治制度是一个单一党制,由共产党的政治领导核心控制。

共产党通过中央委员会、全国代表大会等机构来决策,并且领导着国家的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

在此期间,苏联的政治权力完全掌握在共产党手中,没有政党之间的竞争。

然而,苏联解体后,俄罗斯逐渐朝向了一种更加民主的政治制度发展。

1993年,俄罗斯通过了一部新宪法,建立了一个总统制的政治制度。

俄罗斯总统是国家最高领导人,具有全国代表性和行政权力。

总统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六年,连任不限次数。

总统有强大的权力,例如他可以制定法律、解散国家杜马(议会下院)和任命政府等。

然而,总统也受到宪法的限制,必须遵守法律和法治原则。

与总统并行的是俄罗斯的立法机关,即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

国家杜马是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任期为五年,拥有立法权和监督政府的权力。

联邦委员会是由各个主体共和国和自治州的代表组成的,其成员由各主体共和国和自治州的领导人任命。

除总统和立法机构外,俄罗斯还设立了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负责审判和解决法律纠纷。

俄罗斯的司法体系由最高法院、宪法法院和普通法院组成。

最高法院是最高级别的法院,宪法法院负责处理宪法问题,而普通法院则处理其他各类刑事和民事案件。

尽管俄罗斯的政治制度在俄罗斯历史上发生了多次变迁,但目前的体制是基于俄罗斯联邦宪法的。

在这一体制下,总统拥有最高权力,立法机关制定法律,司法机关负责审判。

然而,一些人认为俄罗斯的政治制度存在问题,例如民主和人权方面的限制,以及选举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问题。

这些问题在国内外引起了争议和讨论。

俄罗斯的政治制度

俄罗斯的政治制度

俄罗斯政治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举行全体公民投票,通过了俄罗斯独立后的第一部宪法;同年12月25日,新宪法正式生效;这部宪法确立了俄罗斯实行总统制的联邦国家体制; 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是俄罗斯联邦宪法、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保障;总统按俄罗斯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决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总统任命联邦政府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主持联邦政府会议;总统是国家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并领导国家安全会议;总统有权解散议会,而议会只有指控总统犯有叛国罪或其他十分严重罪行并经最高法院确认后才能弹劾总统; 根据宪法,俄罗斯联邦会议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与立法机关;联邦会议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两院组成; 联邦委员会由俄罗斯联邦每个主体各派两名代表组成:一名来自国家代表权力机关,一名来自国家执行权力机关,主要职能是批准联邦法律、联邦主体边界变更、总统关于战争状态和紧急状态的命令,决定境外驻军、总统选举及弹劾,中央同地方的关系问题等;俄罗斯权力机构冲突的制度因素分析内容提要随着苏联的解体,俄罗斯联邦也开始了全面的社会转型;俄联邦政治体制的变迁中,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在国家权力体制的构建中猛烈的交锋撞击,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政治悲喜剧;权力体系重构的动态过程中,新旧体制的互不相容导致了难以避免的冲突,俄主要的权力机关围绕着权力架构的核心支配地位展开了激烈的争夺,代表各种利益的政治力量又加剧了政治冲突的对抗性;关键词权力机构制度冲突对抗性叶利钦时代俄罗斯政治制度的变迁过程中,不断分化组合的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政治冲突具有强烈的对抗性而且旷日持久;政党运动及其领导人争权夺利的激烈搏斗,在国内外接连不断的各种事件的冲击下,形成了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一次又一次危机,充分表现出俄全面转型时期深刻尖锐的社会矛盾和艰难性;对抗性的政治冲突已成为俄政坛的一个突出特征;本文尝试从制度因素入手来分析俄权力机构政治冲突的深层次原因,论证对抗性冲突的不可避免;一从俄罗斯政治制度形成的背景和过程来考察,它是在政治剧变、社会全面转型过程中和面临西方国家的压力之下,多种政治力量兴起并且积极构筑各自的政治地位的进程中,经历了大规模激烈残酷、甚至是流血牺牲的争斗,根据特定时期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构成的;社会转型过程中,缺少制度保证的脆弱力量平衡很容易被政治力量的此消彼涨、甚至是偶然的突发事件所打破,这就为后来的尖锐不断的政治冲突埋下了祸根;俄罗斯新的政治体制是在走西方民主化道路的背景下,由于两个具有明显特征的制度因素——延续的集权制度的政治影响和强大的反对派并存——的作用而形成的;由于俄历史上长期的集权统治,剧变后俄缺少民主传统和民主政治成长的现实基础;政治剧变启动了社会全面转型,激发了俄民主化大跃进的愿望,不同的政治力量在社会大分化、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猛烈地碰撞交锋也就在所难免,政治制度变迁中权力机关之间的冲突就是集中反映;在制度转型中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对比关系也就决定着政治架构的变迁,包括行政和立法机关之间的职权配置;1990年6月12日,俄联邦人代会通过了主权宣言,公开宣称俄联邦宪法在其境内至高无上,公然同苏联中央政府对抗,这就使俄实行新的政治制度和构筑新的政治体制成为可能;俄总统制就是作为斗争的工具、以改变苏联国家结构和整个权力体制为目的、在与苏联中央政府的对抗中形成的;因此,总统制从一开始就担负重任,是俄罗斯向苏联体制“发起冲锋的据点,是准备为了个人成功而牺牲苏联国家的、日益增i长的后苏联精英们自负象征的具体表现;”1苏联时期延续下来的俄联邦人代会及其常设机关最高苏维埃的立法行政合一的权力体制,与在同联盟中央对抗中设立的俄联邦总统行政权力体制并不衔接,而且重叠交叉,形成了俄独立后双重政权的复杂局面;由于在苏联时期法院总是被忽视,现实中能够控制最高权力的或者是行政机关、或者是立法机关;在没有得到新宪法重新确认并划清职权之前,它们都具有合法性,这种体制架构必然会导致总统为首的行政机构与最高苏维埃为首的立法机构在公开争夺权力过程中的激烈冲突与尖锐对立;普选产生的总统有权任命总理和政府成员,人代会及最高苏维埃也可以对政府不信任并要求其辞职,通过弹劾程序解除总统职务;在俄社会深刻危机的条件下和错综复杂的政治运作过程中,这种体制导致了极端的政治对抗行为,炮打“白宫”的武力解决争执的方式也就是其符合逻辑的结果;政治体制和权力结构的形成时期,各派政治势力竭力从中谋取自己最大化的利益和最佳位置;宪法为各种政治力量提供的不是具体的政治行为准则,而是政治活动的基本权利架构和制度框架,动态的政治运作过程要由不同政治力量及其精英在具体的政治理念、决策及实施、调整、监控的互动作用中形成;政治机制、活动范围和行为准则是在这个进程中、经过长期的冲突磨合而逐渐得到确认与遵守,也就是说权力运作机制中的职权划分和职位配置并非宪法明白无误地细化设置,而是在特定的政治活动中渐渐形成、设置和完善起来的,是对这一动态进程中的不同政治力量的实力状况、影响大小、控制能力和现实地位的制度化确定和法律上认可;因此,各种政治派别争取更大的政治权力和更多的政治职位的愿望特别强烈,行动非常积极,不同利益和主张的分歧就导致它们之间不可避免的矛盾冲突;俄政治制度转型期间的混沌无序、社会矛盾的极其尖锐、党派林立的政治组织思想上的不成熟、行为上缺少约束和规范,就使得这种矛盾冲突更富有对抗性;1993年俄联邦宪法确立了总统制的权力架构,但宪法广泛采用了保障总统一切权力的规定,总统在行政、立法、司法、军事和外交等方面过于广泛的巨大权力远超过一般民主国家治理国家的需要,总统行使权力缺少监督和制约,政府听命于总统,事实上将总统凌驾于议会、政府和法院之上,从而影响到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的平衡与稳定;国家杜马在政治体制中的作用规定不明确,代表的行为没有责任约束;宪法规定总统应向国家杜马提出总理候选人,总理向杜马辞职,议会有权监督政府并确认总统对总理的任命,但总理和政府却对总统负责,由总统任命;宪法对权力机关权责划分不清,造成了权力机关之间职能重叠或不负责任,对政治行为缺少规制和必要的约束,这种权力架构为政治冲突提供了制度前提;不切合实际的激进民主派主张的自由主义的“休克疗法”引发了俄国社会矛盾的“爆炸”,围绕着对改革结果的不同评价,实际上是权力的争夺,各种政治力量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斗;俄经济状况的持续恶化,经济转轨的不顺利和社会转型所伴随的混乱状态,加剧了制度冲突因素的表面化和激化了政治力量的对抗;总统制的初步形成启动了政治制度化进程,政治力量的分化组合和分布状况形成了某种暂时的平衡,急风骤雨般的运动式政治趋于缓和,斗争方式从街头游行示威转向了议会里的党派权力争夺,但冲突的制度性因素并未消除;虽然政治力量的相对分散和地方权力的进一步扩大制约着政治活动走向极端和失控,宪法也自觉不自觉地成为自己参照和约束对方的行为标准,但是由于政治体制的不完善,社会关系的大调整,利益的再形成和重新分配,使得政治力量处于连续不断的分化组合之中,利益冲突也就是一个难以避免的长期过程;二从俄罗斯权力机构的演变和权力运行的实际过程来考察,总统、政府和议会不协调的政治机制难以避免对抗性冲突,三个权力机构之间的矛盾、冲突、对抗以及机构内部的分歧、争执、纠纷是其制度性矛盾的外在动态表现,这一过程贯穿了俄独立以来的历史;俄权力机构就是在与苏联中央政府的对抗中形成、确立和巩固起来的,在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权力争夺中充实、扩张和完善起来的;俄社会转型进程中政治体制成为总统制还是议会制都是可能的,反映在名称上的政体设置取决于不同的权力配置模式,建立在普选基础之上的总统制和议会制都具有民主合法性;“这些差异对所创立的民主体制的稳定事关重大,而对导致民主的过程则无关宏旨;”2一般认为在议会政治模式下,政府对其负责,能减少议会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在总统政治模式下,总统任免总理,政府对总统负责,由于总统和议会相互独立,任何一方无权消除另一方的权力,这就为彼此之间的冲突制造了较大的可能性,争夺权力的斗争逻辑就是排挤对方;总统制的完善取决于社会的政治成熟,强有力的总统权力常常具有专制倾向;俄新的政治架构形成时,由于反对派刚刚遭受了巨大的挫折,并且缺少政治力量之间的谈判过程,因而,总统处于国家权力的核心地位,被赋予极其广泛的权力,这非常有利于总统控制局势,稳定政局;但其后果是社会和政治活动完全处于总统的控制之下,总统权力之大使人感叹“要不是还有选举就可以说我们生活在君主制度下”;3总统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社会生活基本的秩序,但总统总揽国家大权并不能消除权力机构之间的对抗性冲突;按照宪法规定,总统有权颁布法律,任命总理和内阁,还可以解散杜马,政府向总统、而不是议会报告工作,在必要的情况下总统令可以代替法律;而国家杜马同样可以投票表决对政府的不信任,发生冲突的制度前提依然存在;如果取消杜马对政府的信任表决权,那总统解散议会的权力合法性就会受到质疑;新体制将政治过程和政策执行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消除权力机关之间冲突危险的目的并未达到;政治制度的急剧转变使俄的社会生活和政治行为失范无序,各种政治势力不断地分化组合也使得政局动荡不定;就权力机构的设置而言,代表不同利益的政治力量进入和把持各级不同的权力机关,从人代会和最高苏维埃到国家杜马都是各种政治力量争斗的场所,支持总统派和反对总统派、右翼和左翼、激进派和务实派、亲西方派和民族主义派以及不同政党之间的交锋从未停止;强总统、弱政府的政治架构下,总统得不到大部分联邦主体领导人的支持,政府得不到议会多数支持,就无法发挥其正常的社会管理职能,不断恶化的经济形势和不稳定的经济政策,随着一个又一个的总统令和政府的频繁更迭而愈发混乱,使俄政坛的冲突关系错综复杂,冲突富于对抗性,而政府往往成为政治对抗的牺牲品;在新的政治架构中议会地位被降低,其职权也大大地缩小;这种制度性的规制因素使议会在主导政治发展中的实际作用下降;也正因如此,议会的权力制约职能得以凸现,反对派政党在议会选举时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支持,这是选民对总统和政府及其政策不满的“抗议”结果;4对议会权力的过分削弱就使之难以制约总统的独断专行,议会沦为各种政治势力表示不满、发泄情绪争吵不休的讲坛,而国内连绵不断的各种事件也为政策争论提供着机会;或许正是议会的决议无法约束总统,议会里的政治对抗才有增无减,这也进一步加剧了选民对政治的失望和和政治热情的下降;社会中间力量分化加剧,极端民族主义势力的抬头深刻反映了俄社会的矛盾与不稳定,成为权力机构之间对抗性冲突的深厚社会基础;从政治力量结构来看,国家杜马里的“民主派”、“左派”、“中派”和“民族主义派”四大板快中的各个政党各有自己的政治主张和利益,各派内部也处于不断分化过程之中,这种格局又充分反映在外部的表现形式上,显衬出政治冲突更加激烈;俄在急剧的社会全面转型时期,不同政治势力之间的激烈交锋必然会影响其政治体制的构筑与架构;在新旧体制的交替中由于缺少了制度规制和法律约束,政治组织行为失范,为争夺权力主张急功近利的政策,顾此失彼且多变不定,社会力量不断地分化重组;难以遏制的经济衰退,居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下降,政治、经济和金融危机的不断降临,大国地位一落千丈的心理反差,这也就直接表现为社会的动荡,政局的的不稳,群众情绪高涨,政治组织众多而且行动活跃;抓住一切有利机会打击对手、扩大自己的势力和影响,也就成了谋求政治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当然选择;政治组织之间的冲突具有某种激烈的对抗性自然成为扩大影响的适当形式,这深刻反映了俄多党制和民主体制的极不成熟,政治架构还没成型,政治运作机制正在形成之中;俄政治权力的分配和权力机构的设置就是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进行的,不同政治力量把持的权力机构在行使政治权力时,首先考虑的就是本党的利益和它党的得失,目标是获取更大更多的权力,社会公众利益则被置于次要地位;所以,在俄政坛发生不顾社会舆论的坚决反对的激烈的政治对抗和采取不负责任的冒险极端方法都不足为奇;权力机关之间从一开始就缺少协调,机构设置重叠交叉,权责不清,相互对立,权力的行使缺少规范和必要的监督,结果造成了权力机关之间的冲突不断;这成了俄政治的一个突出现象和政坛一大奇观,也成为激进改革不成功的标记;三从政治组织及其相互关系的动态过程考察,由于缺少法律为依据的政治决策制度与有效的运行机制,政治力量及其精英在选举和政治运作的冲突过程中也都表现出难以避免的对抗性,俄权力结构的形成本身就是各种政治力量和社会思潮相互作用的后果;在迅速摧毁旧的政治制度的同时,围绕着争夺权力这一核心,以激烈政治斗争和危机的形式构建着新的政治权力体系,逐渐形成着俄政治运作的新机制和政治活动的“游戏规则”,法律包括宪法在内都是对政治现实的追认;1993年俄联邦宪法规定:“在俄罗斯联邦承认意识形态的多样性”,“承认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经历了政党林立的“独特的政党浪漫时期”后,在政治运作进程中的激烈碰撞与不断磨合使俄的多党制渐趋稳定,政党结构和政党体系初步形成,但是远没有成熟;政党数量过多,缺乏成熟统一的意识形态和思想价值观,政党组织本身还不够稳定且不停地在分化组合;社会全面转型期间广阔而急待填充的政治空间为各派政治势力活动提供了充分的回旋余地,面临的迫切复杂的众多问题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政治创造了机会和切入点,使得政治组织之间的分歧难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弭,对抗关系也很难得到缓和;影响政治格局的国内外因素众多并且难以预测,脆弱的政治动态平衡关系很容易被打破;国家杜马选举中没有一党能够取得稳定多数,每次选举中约1/3的无固定倾向、随机性很大的选民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党在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叶利钦时代的政治进程深刻地反映了俄政治结构的失衡状况,政治机制运作中充满难以协调的矛盾,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无法及时体现在权力结构和政策制定中,政治组织之间因缺少妥协和调整的机制而无法缓和矛盾,反而促进了长期的对抗和不断激化,俄政坛每次发生政治危机都与政治力量步步升级的对抗有着直接关系;对抗各方利用一切机会要削弱对手,缺失政坛之上的妥协忍耐禀赋,总是试图以独活替代共存,这使对抗成为符合逻辑的结果;因缺少制度的保障,错综复杂的对抗关系在国内外形势变化的影响下、随着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互动作用而演变,变数奇特且变量大,具有某种不确定性,令人难以捉摸;俄政府在政治体制中缺全面解决经济和社会问题的决策职权,每当危机来临之际显得无能迟钝,在政治对抗中常常扮演了替罪羊的角色,成为冲突的牺牲品;如1998年8月金融危机爆发后,以俄共为首的杜马左派乘机发难,批评总统的对南联盟科索沃政策,反对切尔诺梅尔金总理提名,施加压力迫使叶利钦解除金融寡头别列佐夫斯基独联体会议执行秘书的职务,并且对其发出通缉令,趁叶利钦生病住院之际要求交出强力部门管辖权,再进一步要求叶利钦辞职,并且积极准备弹劾总统;反对派的步步紧逼严重威胁到总统现有的政治地位,叶利钦的政治权威性受到严峻的公开挑战和考验,只能孤注一掷,祭起总统“特殊权力”法宝,解散普里马科夫政府,任命亲信斯捷帕申为总理;体现在少数精英身上的思想和政治主张的对立冲突只是外在的表现形态,不同政治力量及其代表人物操纵的权力机关之间的体制矛盾才是造成冲突的深层次原因,政治架构为对立的各方提供了行为的空间;它们参与政治过程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而所能获取和拥有的政治资源多少由在全民普选中的地位决定;绝大部分国民不是政治制度的直接建设者,他们只是形成政治制度的社会基础和社会氛围,影响体制变迁的速度和方向,只有政治精英直接参与社会制度结构的变迁,以不同的思想价值为背景的政治党派之间的交锋是其政治本性使然,而在俄政治上层可更新的资源和潜力是极其贫乏的;5政治精英努力使国家的政治进程转向自己设计的轨道,争取权力职位就是实现政治抱负的必由之路,思想是构筑政治优先地位和决定竞争力质地和等级的要领;独树一帜、坚持己见是政治生存之道,“民主反对派”的不妥协精神往往是政治家气魄的体现;1993年在议会选举中胜利的政党除了“我们的家园——俄罗斯”外,都公开表明其反对派立场;名不见经传的“俄罗斯自由民主党”异军突起,成为议会第二大党,正是其领袖日里诺夫斯基的极端民族主义立场和“反制度”的态度使该党在杜马选举中获胜;1995年杜马选举中有43个政党集团参选,结果却仅有4个政党和联盟跨过了5%的门槛线;俄共以%得票率获得99个政党席位,占政党席位的44%,俄自由民主党以%选票获得50个席位,占%,亚博卢集团以%选票获得31个席位,占%;杜马选举制度使小党难有作为,而进入议会的反对派势力则被放大强化,更加鼓舞了对立情绪和不妥协的态度,加剧了政治进程中的对抗性;一般来讲,总统派和议会派之间的思想意识差距缩小时,他们相互的对立气氛会大大地缓和,但是差距的迅速或完全消失不符合其政治利益,因为这是争取权力的资源之一;6虽然叶利钦时代已经永远留在了20世纪,但导致俄政治冲突的制度因素至今仍未消除;到来的普京时代虽然政治冲突的对抗性有所下降,但特定条件下形成的宪法架构缺陷在政治变迁的复杂进程中短期内不会轻易消除,政治体制的完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经过十余年的政治演进和运作磨合,俄罗斯的政治制度化进程有了很大地进展,政治体制趋向于完善,政治行为趋于规范,政治权力的运作也限定在法律范围之内,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大大减少,联邦体制得到巩固,但政治冲突的对抗性却依然如故;俄罗斯体制转型的发生、路径及其走向摘要俄罗斯体制转型是俄罗斯社会转型的核心内容;俄罗斯体制转型是在苏联时期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弊端毕露及苏联解体的特殊背景之下,以大体上和平方式推进的一次复杂而内容深刻的社会进程;俄罗斯体制转型以自由主义经济改革为路径选择,却得到了一个权威主义与自由主义并存,寡头集团与平民主义兼容的混合型体制的结局,给其它转轨国家的改革以深刻启示;关键词俄罗斯体制转型路径走向自苏联解体以来,俄罗斯体制转型问题一直受国内外学术界的关注,但在今天,显然有必要从一个更为宽广和更为深入的视角,重提俄罗斯体制转型的话题;这里所说的“俄罗斯体制转型”,专指从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与一党垄断的传统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与民主法制社会的历史性转换;从一般的意义上说,起自于1991年12月苏联解体的俄罗斯体制转型迄今已有10年,这10年体制转型的实践无论为社会转型问题的横向比较,还是从历史延伸中作纵向剖析都提供了一定的积累;十年的历史沉淀也多少使人们有了一个较为冷静的心态,对俄罗斯体制转型问题作一番较为客观的评判;近年来,无论是俄罗斯本身,还是国内国际学术界都有不少以这一内容为主题的重要着作与大型的国际学术研讨会问世,为研究转型问题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料;其次,就俄罗斯体制转型这一问题本身而言,在当前又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就俄罗斯自身来说,随着普京总统的执政,一个重新思考过去、重新定位未来的过程正在俄罗斯政界学界自然而然地展开;就国际社会而言,以苏联解体为最终标志的冷战体制瓦解迄今也有十年,后冷战时期的大国关系变迁到了一个相当关键的时刻;几乎在各大国,当然尤其突出地表现于美国,正在展开一场全面的外交政策大争论,其中在判断未来美俄关系及其它大国关系走向时,又不可避免地把俄罗斯体制转型问题提了出来,需要对之作出恰如其分的判断;最后,中国改革开放20余年的成功,并不等于我们不需要对俄罗斯体制转型问题作全面观照,尤其是当中国正面临着新一轮的向国际社会开放和深入考量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关键时刻,重新思考俄罗斯社会转型的发生、路径及其未来走向问题,显得更为重要;一、俄罗斯体制转型的发生俄罗斯体制转型的发生问题包括转型的动因、转型的前提,以及转型的起始方式等内容;转型的动因是指:从1992年起俄罗斯全面地推行从传统体制向市场经济与西方式民主制度的转变是有一系列深刻起因的;这个问题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也就是苏联到底为什么会解体的问题;转型的前提所指的问题是,1992年开始的体制转型是在什么样的先前体制基础上发生的;以另一种表达,也即是苏联解体所结束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性质的社会的问题;转型的起始方式所指的问题是,90年代初期俄罗斯社会转型以制度的重大变化为起始点,那末这样的一种变化为何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发生;显然,上述背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叶利钦时期体制转型的路径选择;首先来看1992年叶利钦体制肇始的起因,这一问题密切关联着苏联解体的原因问题;尽管关于这一问题的探讨已有浩如烟海的着述,但如果从一个比较客观的角度作一个鸟瞰式的概括,大概可以有以下这样几个方面:第一,把苏联解体视作为是20世纪最后的几十年间国际社会一系列重要变化的结果,其中包括市场化与民主化浪潮的扩展,包括军备竞赛高度抗争中苏联的失势,包括东欧剧变、两德统一这样的重大国际事态,也包括苏联式传统意识形态的逐渐式微;第二,把苏联解体看作为是70 年苏联历史延续的结果,或者看作为是一个更长过程中一个帝国兴起与衰落的自然过程;在这一视角之下的分析既包含有“扩张过度必然导致败亡”的帝国兴衰逻辑,也包括着东西方文明结合部背景之下,俄国历史独特性尚未找到使之能立于先进民族之林的制度化的现代表现方式;第三,把苏联解体看作是现代化过程中一系列社会转型的自然表现;这种比较肯定的表述主要来自于西方学者,这里包括:认为戈尔巴乔夫改革是斯大林之后由赫鲁晓夫开始的改革进程的自然庚续;是倾向于西方文明的一个历史长时段中的一个环节等等分析;最后,侧重于从偶然性事件、或者从宏大结构中的某个侧面或某些要素方面来描述苏联的解体;比如,从1991年事件乃至从戈尔巴乔夫的个性心理;比如,从前苏联的既得利益集团希。

俄罗斯 半总统制

俄罗斯 半总统制

半总统制有以下几个特征:1. 总统为国家真正的权力中心,由国会选出的总理只是辅助性质。

2. 内阁的实际权力大大减弱,但其地位稳定,政局较平稳,不易发生剧烈震荡。

3. 国会的权力相对缩小。

所以从根本上比较,半总统制政体实质上是总统制,因其具有总统制的以下两个特点:1. 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掌握着重要的全国最高行政权力;2. 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国会仅能从立法上对其实施影响,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辞职。

但同时又具有议会制的两个特点:1. 内阁由在议会中占多数的政党组成;2. 政府向议会负责。

从某种意义上说,半总统制下总统的权力比总统制下总统的权力要大,因为半总统制国家的总统拥有解散议会、提议举行公民投票,甚至可以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行使非常权力,而总统制下的总统一般不具备这些权力。

所以半总统制国家的“三权分立”实质上成了围绕总统的权力,因为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实际上总统都凌驾于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之上。

半总统制政体以法国最为典型。

编辑本段区别半总统制与总统制一般有两种标准,这两种不同的标准导致了对各国政治体制有不同的归类。

一种以是否设置“总理”或类似的内阁首脑职位为区别标准。

所有设置“总理”、“行政院长”或其他名称的内阁首脑职位的政体都归入半总统制,如法国、中国台湾、俄罗斯;所有不设置内阁首脑职位的政体都归入总统制,如美国。

这种区分标准仅局限于表象。

另一种以内阁首脑的产生办法为区别标准。

如果内阁首脑由掌握实权的总统任命、免除、替换,内阁首脑的职位更类似于一个超级部长,那么这种政体和不设内阁首脑的政体一起,归入总统制,如中国台湾归入总统制;如果内阁首脑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推举产生,总统无权任免,只能接受议会的推举决定,那么这种政体就归入半总统制,如法国。

这样划分出来的半总统制,其总统产生过程如同总统制,其总理产生过程如同议会制,是普遍意义上所说的半总统制。

编辑本段由上特征可见,俄罗斯的总统享有全面的国家权力。

俄罗斯的制度范文

俄罗斯的制度范文

俄罗斯的制度范文俄罗斯的制度是指俄罗斯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组织形式及其运作方式。

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庞大领土的国家,俄罗斯的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和演进。

本文将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方面探讨俄罗斯的制度,并解析其特点和影响。

首先,俄罗斯的政治制度是以总统制为基础的。

根据俄罗斯宪法,总统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具有广泛的权力和职责。

总统由普通公民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总统在国家军事、外交等重大决策上具有决定性的权力。

同时,俄罗斯的政府由总理领导,总理由总统任命,负责国家的日常管理和实施政策。

此外,俄罗斯还设立了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作为两个立法机构,但在实际运作中,总统的权力较大,议会的角色相对较弱。

其次,俄罗斯的经济制度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

在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转向了市场化经济,进行了一系列的,包括私有化、价格自由化和外资引进等。

俄罗斯的经济体系以国家控制为主,政府拥有和管理一些重要的企业和资源,同时也鼓励私人企业发展。

然而,由于制度转型的不完善和腐败问题的普遍存在,俄罗斯的经济发展一直面临着许多挑战。

经济结构不够多样化、创新能力不足以及官商勾结等问题都制约着俄罗斯的经济增长和稳定。

最后,俄罗斯的社会制度是多元化的。

俄罗斯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拥有各种不同的宗教和文化群体。

俄罗斯政府在法律上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少数民族仍然面临着歧视和排斥,特别是在边远地区。

此外,俄罗斯的社会制度还面临着教育、医疗和社会福利等领域的不平等问题。

改善社会公平和促进社会和谐是俄罗斯社会制度的重要任务之一总体而言,俄罗斯的制度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政治上,权力过于集中于总统手中,治理体系需要更加完善和透明。

经济上,俄罗斯需要进一步深化,加强市场机制和法治建设,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社会上,俄罗斯需要加大社会公平的力度,保护少数民族的权益,解决社会不平等问题。

俄罗斯的沙皇政治制度及其背后的悲惨历史

俄罗斯的沙皇政治制度及其背后的悲惨历史

俄罗斯的沙皇政治制度及其背后的悲惨历史俄罗斯的沙皇政治制度,是曾经存在的一种封建专制政体,它从古至今持续了近千年。

沙皇政治制度的特点是严格的等级制度和极端集权的政治结构。

这种政治制度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斯拉夫人,但真正得以确立并逐渐完善,始于1547年伊凡四世成为沙皇,至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推翻该政体。

沙皇政治制度的起源起初,据学术研究,斯拉夫人的政治组织和部落社会关系,是以“定居点”为主体,通过部落长老的领导和协商来取得合作。

拥有更多财富和权力的人,可以拥有更高的等级和更高的地位。

斯拉夫人社会的重要标志是“种族平等性”,而一些贵族、沙皇和成员化的人物,则拥有更多荣誉、声望和财富。

随着罗斯王国的兴起和发展,由于战争、征服和土地的增加,社会、政治和经济关系有了更为复杂的变化。

百年战争和土地的兼并,使原本等级相对较少的罗斯王国变成了大国,贵族和权力得到了更多的扩张空间。

同时,随着东正教的传入和弘化,一些地区的势力更为显著,权力和地位的竞争也加剧了整个罗斯王国的社会结构。

沙皇制度与东正教教会沙皇政治制度最重要的特征,是它与东正教教会的关系。

虽然东正教教会是罗斯王国历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也是沙皇政治制度的重要规定者和执行者之一。

在俄罗斯古代,教士阶层具有重要的政治权力,将其与沙皇的集权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政治格局和政治衰退。

沙皇政治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也有所不同。

古代的罗斯公国和莫斯科公国,虽然有一些类似的政治结构,但它们的单一王国和国王的依赖依然缺乏。

在伊凡四世与彼得大帝这两个时期,沙皇政治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成为一个存在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政治制度。

这一时期的改变与现代化、欧洲化等多种因素息息相关。

沙皇政治制度的构成沙皇政治制度的主要构成部分有四个层次:沙皇、贵族、官僚、平民。

沙皇是这个政治制度的核心,人称“上帝代表”,被普遍认为拥有神权。

他是全国国土的双重主人,拥有极高的权威和权力,他的命令和行为几近于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

俄罗斯的制度

俄罗斯的制度

俄罗斯的制度俄罗斯的制度俄罗斯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其制度主要由总统制、议会制和法治制度组成。

首先,俄罗斯实行总统制。

根据俄罗斯宪法,总统是俄罗斯联邦的元首和政府的领导人,具有重大决策权和行政权力。

总统由全国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六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次。

总统在国内外政治事务中扮演重要角色,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政策,并对国家安全、经济状况、国际关系等方面负有最高责任。

总统还有权任命和罢免政府高级官员,签署法律和行政命令,以及行使赦免权和外交权。

其次,俄罗斯也有议会制度。

议会由联邦会议和国家杜马两个机构组成。

联邦会议是立法机构,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成员由各个俄罗斯联邦主体派遣。

上议院(联邦委员会)由俄罗斯各地州的州长及其政府代表组成,负责审议和通过法律法规。

下议院(国家杜马)是最重要的立法机构,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利益。

国家杜马会议在国家政策制定、立法决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立法、监督政府活动。

此外,俄罗斯的议会制度还包括地方议会,负责地方的行政管理和立法事务。

最后,俄罗斯实行法治制度。

俄罗斯宪法规定了法律的地位和权威,鼓励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

俄罗斯的法律体系分为宪法法律、联邦法律、地方立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多个层级。

宪法法律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对国家制度和基本权利义务做出规定。

俄罗斯还设立了宪法法院,负责审查宪法和法律的合宪性。

此外,俄罗斯还建立了独立的司法系统,包括最高法院和其他各级法院,负责审判案件和执行法律。

总的来说,俄罗斯的制度是一个总统制、议会制和法治制相结合的国家制度。

总统作为国家的元首和政府的领导人,具有最高决策权和行政权力;议会是立法机构,代表人民利益,参与国家政策制定和监督政府活动;法治制度确保法律的权威和法律精神的落实。

这些制度安排为俄罗斯提供了一种相对稳定的国家治理框架。

俄罗斯政治体制

俄罗斯政治体制

(一)俄罗斯联邦的政体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招收建立自己的政治体制。

●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新宪法通过之日;1993年12月12日之前,俄罗斯联邦实施总统—议会制,但总统与议会之间矛盾重重,终于爆发了1993年的10月流血事件。

(叶利钦)总统和议会之间的斗争以总统的胜利告终。

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新宪法经全民公决通过,新宪法规定:(1)俄罗斯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法治国家,俄罗斯联邦保障自身领土的完整和不受侵犯;(2)俄罗斯联邦会议为俄罗斯联邦议会,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和立法机关,联邦会议(федеральноесобрание)由联邦委员会(Советфедерации)和国家杜马(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аядума)两院组成。

(3)俄罗斯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是俄罗斯联邦宪法,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保障。

新宪法为避免总统和议会再次冲突,大大扩大了总统的权限。

●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实行三权分立原则。

联邦会议,即议会是代表机关和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政府实行执行权;俄罗斯联邦法院行使司法权。

总统大权在握。

1)总统是联邦宪法的保障,是任何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保证。

2)总统在立法方面拥有实权。

3)总统拥有以下外交方面的权力:在国内和国际关系中代表俄罗斯联邦;同联邦会议相应委员会或两院委员会协商后任免俄罗斯驻外国和国际组织的外交代表;接受外国外交代表的国书;签署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领导制定俄罗斯外交政策。

4)总统身为俄罗斯武装力量统帅,拥有军事方面的权力:统帅全军;批准军事理论;任免武装力量最高指挥官;领导安全会议;宣布全国或个别地区实行战时状态和紧急状态。

5)总统对政府和司法布恩中的关键职务拥有任免权:征得国家杜马同意后,任命俄罗斯联邦总理;作出要求俄罗斯联邦政府辞职的决定;根据俄罗斯联邦总理的提议,任免联邦政府的副总理,部长,任命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最高法院,最高仲裁法院以外的其他联邦法院审判员;有权向国家杜马提出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行长候选人,提出解除其职务问题;向联邦委员会提出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最高法院,最高仲裁法院审判员候选人。

俄罗斯宪法内容

俄罗斯宪法内容

俄罗斯宪法内容
俄罗斯宪法是俄罗斯联邦的最高法律文件,于1993年通过并
生效。

宪法规定了俄罗斯联邦作为主权国家的法律基础和政体制度等重要内容。

以下是俄罗斯宪法的主要内容:
1. 总统制: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元首是总统,总统由全体公民直接选举产生。

总统具有行政权力和决策权,负责国家安全、国防、法律和法规的执行等事务。

2. 议会制度:俄罗斯联邦的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是联邦议会,由两个议院组成,分别是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

联邦议会负责通过法律、批准国家预算、监督行政权力等职责。

3. 人权保障: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信仰自由、追求幸福自由等。

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利,禁止各种形式的歧视。

4. 地方自治:宪法确立了地方自治的原则,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当地需要与情况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独立管理地方事务。

5. 司法独立:宪法保障法院的独立性,确保司法机关能独立地行使审判权。

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6. 国防安全: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的领土完整和国防安全是国家的最高利益,保卫国家的武装力量由总统指挥。

7. 政府与行政机构:宪法规定了政府的职能和机构设置,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国家经济、社会事务等。

8. 政治党派和选举:宪法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规定政党在政治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以上是俄罗斯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对俄罗斯国家建设、行政管理和公民权利有着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第六章 俄罗斯政治制度.ppt

第六章 俄罗斯政治制度.ppt

• 会议,就符合法定人数。总统有权主持政府成 员会议,总统代表可以出席会议。联邦主体行 政长官可以列席会议。会议决议由多数票通过。 政府主席团是政府的常设机关,由总理、第一 副总理、副总理、财政部长、经济部长、外交 部长、国防部长、内务部长、国家财产管理委 员会主席、政府办公厅主任等人组成。主席团 决议以其委员总数的多数通过,不得与政府成 员会议的决定相抵触。
第 六章 俄罗斯政治制度
俄1993年宪法规定 建立一个介于美国和法 国之间的政治制度,总 统拥有很大权力,同时 增强议会职能,实行三 权分立。
俄罗斯政体
行政
立法
司法
俄罗斯政治体制结构

统 制

院 制

邦 制

党 制



总统制是俄罗斯新政权体制的核心。 新宪法不仅明确规定了总统制的政体, 而且特别强调了总统的权力和地位。总 统作为国家元首,集内政、外交、立法 等大权于一身,俄罗斯进入了总统集权 的新时期。
• (二)国家杜马。由450名代表组成,每4年 选举一次。其中225名代表按政党或竞选联盟 在选举中的得票率分配,另外225名代表由选 民在按全国人口划分的225个单席位选区选举 产生。年满21岁的俄罗斯公民可以当选为国家 杜马代表。国家杜马代表为专职常任工作,不 得兼任联邦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国家执行权 力机关的公职,不得从事其他有报酬的活动, 教学、科研以及其他创造性活动除外。国家杜 马在其代表中选举主席、第一副主席和若干名 副主席,负责主持本院的
• 会议和管理本院的内部规章。国家杜马 下设若干个专门委员会,它们对其所管 辖的问题进行议会听证会。 • 国家杜马的职权范围是: • 同意总统对政府总理的任命;决定对政 府的信任问题;任免中央银行行长;任 免审计院主席及其半数审计员;宣布大 赦;任免人权全权代表;提出罢免总统 的指控;在俄罗斯宪法未作特殊规定的 情况下,单独罗斯宪法和俄罗斯政府法的规定,俄罗斯政府 是国家最高执行权力机关,在俄罗斯总统指导和总理 主持下开展工作。 • (一)政府的组成及其建立程序。政府成员包括政府 总理、2-3名第一副总理、若干名副总理、各联邦部 长和国家委员会主席。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各共和国政 府总理以及俄罗斯政府办公厅主任也是俄罗斯政府成 员。根据总理的提议,俄罗斯总统可以把政府下属的 其他中央国家管理机关的领导人列入俄罗斯政府成员。 政府总理由总统征得国家杜马同意后任命。第一副总 理、副总理、部长、国家委员会主席以及其他中央管 理机关领导人由总统根据总理

[宝典]俄罗斯政体

[宝典]俄罗斯政体

俄罗斯政治体系1991年底,苏联解体,俄罗斯正式成为独立国家。

在苏联解体后的最初一段时间,俄罗斯呈现极为混乱的政治局面。

当时,大约有30%的俄罗斯人怀念苏联时代的生活,经常示威游行,要求恢复社会主义制度。

而新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则强烈希望建立资本主义制度和自由民主社会,他们认为美国就是自己国家的最好榜样。

共产主义信仰的丧失、对资本主义实质认识的不明确、对前苏联的全盘否定、西方各种思想和思潮的涌入,在当时的俄罗斯人民头脑中造成极大的混乱。

苏联解体、俄罗斯独立后,各种政治和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在俄罗斯蓬勃发展。

目前,在俄罗斯正式注册为全联邦性政党有150个,政治运动50个,另外还有许多社会集团(联合组织)。

从各种政治和社会组织的活动看,"政党"、"运动"、"集团(联合组织)"并没有什么实质差别。

除形形色色的和民主改革党派以外,还有各种自由主义派、恢复宗主制运动、新法西斯组织、极端民族主义组织、社会民主党人、极左派,以及绿党、啤酒党等。

分裂后的: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苏共,俄罗斯共产主义工人党,俄罗斯人党,-苏共联盟,争取苏联斯大林联盟,劳动俄罗斯等。

在经历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政治混乱之后,俄罗斯多党制民主社会基本形成,执行、立法和司法的三权分立原则上按照西方模式建立起来。

1993年,行政和立法权力(Ельцен--Хасбулатов)为争夺权力发生冲突,从而发展成10月事件。

叶利钦总统动用坦克镇压了议会,这次事件使总统权力得到巩固和扩大,叶利钦通过全民公决确立了给予总统以极大权力的宪法。

10月事件虽然是一次悲剧性事件,但它对后来俄罗斯民主制度的发展和社会的相对稳定起了一定的作用。

此后的三次议会选举(1993、1995、1999)、两次总统选举(1993、1995)都比较顺利地进行,行政和立法权力的职能逐渐明确。

双方虽然矛盾重重,但一直都能在宪法范围内进行斗争。

俄罗斯政治制度

俄罗斯政治制度

俄罗斯政治制度是以总统制为主导的半总统制。

它有一个统一的国家
权力结构,其主要支撑点是总统制。

在此政治制度下,总统掌握着最
高的权力,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总统也是最高的武装力量指挥官,可以组织国家军队,特别是可以对军事行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

俄罗
斯的法律体系由全国性的宪法、立法、行政等制度组成,由联邦性的
办事机构监督实施,支持以总统为首的行政部门来实行。

俄罗斯有行政管理部门、立法依据、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四个部门,
其中行政管理部门由总统领导,负责政府的一切行政管理工作,立法
依据由俄罗斯联邦议会负责修改立法,执法机关则负责实行行政政策,司法部门则由法院和检察官办案,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执行。

因此,俄罗斯政治制度以总统制为主导,由联邦内阁,行政管理部门,立法依据,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组成,由总统和联邦议会领导,负责
内部管理和外交事务,实行行政权力分立、司法独立的政治制度。

俄罗斯政治制度的实施至关重要,并且有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也帮助保护国家发挥对外经济和外交活动的积极作用,保护俄罗斯在
世界上的政治地位和权威,这正是俄罗斯在世界各国所称赞的。

正确理解俄罗斯模式下的中央集权

正确理解俄罗斯模式下的中央集权

正确理解俄罗斯模式下的中央集权俄罗斯是世界上最具有中央集权特色的国家之一。

虽然有一些国家也采用了中央集权模式,但是俄罗斯的中央集权在程度上比其他国家更深入人心,其原因有很多,例如历史、宗教、文化等等。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对俄罗斯模式下的中央集权感到好奇,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能够正确地理解这种模式,下面我就来探讨一下如何正确理解俄罗斯模式下的中央集权。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俄罗斯的中央集权并非单一的政治模式,而是一种综合体系。

在这个综合体系中,政府、法律、国防、经济、文化等方面都需要遵从中央集权的指导方针,这些方针通常是由总统和政府制定并推行的。

因此,只有当这些方面都达到了中央集权的要求时,俄罗斯才能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中央集权国家。

其次,我们需要明确中央集权的背景和影响。

中央集权的背景是俄罗斯历史和宗教文化构成的。

在俄罗斯的历史中,封建制度和农奴制度都对中央集权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农奴制度下的农民被剥夺了所有权利,成为了主人的私有财产,而且在社会地位上低于奴隶。

由此导致的结果是,俄罗斯成为了一个政治和社会极其稳定的国家,这也为中央集权的形成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再次,我们要认识到中央集权对俄罗斯的影响。

中央集权提高了俄罗斯的管理效率和国家实力,强化了国民的忠诚心和地方行政管理的效率。

在经济方面,中央集权使政府有了更好的掌控力,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的合理发展。

在文化方面,中央集权也使得俄罗斯拥有了历史和文化上的统一性,能够更好地弘扬俄罗斯的经典文化和价值观念。

最后,我们需要从实际的角度对中央集权进行评价。

由于中央集权的存在,俄罗斯政治高度稳定,国家经济也得以不断发展。

但是,中央集权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导致地方利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政府的决策不够灵活、政府的机构效率不足等问题。

因此,如何在维护中央集权的同时,克服这些困难和问题成为了俄罗斯需要解决的难题。

总之,俄罗斯模式下的中央集权是一种特殊的政治模式,需要我们从历史、宗教、文化、政治等多个维度来深入探讨其本质和影响。

通选3、俄罗斯主要的政治制度

通选3、俄罗斯主要的政治制度

2、第二届总统选举 ( 1996年6月16日) 总统候选人11位,主要包括 俄罗斯在任总统叶利钦(二;53.8%)、 俄共主席久加诺夫、 俄罗斯自由民主党主席日里诺夫斯基、 “亚博卢”集团领导人亚夫林斯基、 前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 退役将军列别德等。

3、第三届总统选举( 2000年3月26日) 总统候选人11位,主要包括 代总统普京(一;52.94%)、 俄共领导人久加诺夫(一;29.21%)、 俄罗斯自由民主党主席日里诺夫斯基、 “亚博卢”集团领导人亚夫林斯基、 前联邦总检察长斯库拉托夫等
(二)俄罗斯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1、司法独立原则 2、司法公开原则
3、司法平等原则
4、陪审团参加庭审原则
5、无罪推定原则
五、议会选举制度与议会选举
(一)议会选举体制的演变 1、苏联时期的“议政合一”与政治体制改革
1988年12月1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苏 联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这是苏联历史上第一部 有关公开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法律。
统一俄罗斯党主席格雷兹洛夫 第四、第五届国家杜马主席
六、总统选举制度与总统选举
(一)总统选举制度的演变 1、总统选举制度的初步确立 1991年4月24日,俄罗斯最高苏维埃 讨论并通过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 主义共和国总统选举法》和《俄罗斯苏 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统法》。

总统由具有选举权的公民根据普遍、 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 生;总统候选人的年龄限定在35周岁至 65周岁,任期为五年,且同一人不得连 任两届以上总统职务;设立副总统一职, 副总统候选人由总统候选人提名,两人 作为联盟者一同参加竞选;在选举方式 上,均采用由选民直接投票的绝对多数 制,即在选民参选率过半,且有两名以 上候选人参选的情况下,所得选票超过 投票总数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当选。

俄罗斯政治体制

俄罗斯政治体制

俄罗斯政治体制(一)俄罗斯联邦的政体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招收建立自己的政治体制。

●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新宪法通过之日;1993年12月12日之前,俄罗斯联邦实施总统—议会制,但总统与议会之间矛盾重重,终于爆发了1993年的10月流血事件。

(叶利钦)总统和议会之间的斗争以总统的胜利告终。

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新宪法经全民公决通过,新宪法规定:(1)俄罗斯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法治国家,俄罗斯联邦保障自身领土的完整和不受侵犯;(2)俄罗斯联邦会议为俄罗斯联邦议会,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和立法机关,联邦会议(федеральноесобрание)由联邦委员会(Советфедерации)和国家杜马(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аядума)两院组成。

(3)俄罗斯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是俄罗斯联邦宪法,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保障。

新宪法为避免总统和议会再次冲突,大大扩大了总统的权限。

●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实行三权分立原则。

联邦会议,即议会是代表机关和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政府实行执行权;俄罗斯联邦法院行使司法权。

总统大权在握。

1)总统是联邦宪法的保障,是任何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保证。

2)总统在立法方面拥有实权。

3)总统拥有以下外交方面的权力:在国内和国际关系中代表俄罗斯联邦;同联邦会议相应委员会或两院委员会协商后任免俄罗斯驻外国和国际组织的外交代表;接受外国外交代表的国书;签署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领导制定俄罗斯外交政策。

4)总统身为俄罗斯武装力量统帅,拥有军事方面的权力:统帅全军;批准军事理论;任免武装力量最高指挥官;领导安全会议;宣布全国或个别地区实行战时状态和紧急状态。

5)总统对政府和司法布恩中的关键职务拥有任免权:征得国家杜马同意后,任命俄罗斯联邦总理;作出要求俄罗斯联邦政府辞职的决定;根据俄罗斯联邦总理的提议,任免联邦政府的副总理,部长,任命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最高法院,最高仲裁法院以外的其他联邦法院审判员;有权向国家杜马提出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行长候选人,提出解除其职务问题;向联邦委员会提出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最高法院,最高仲裁法院审判员候选人。

俄罗斯是什么制度国家

俄罗斯是什么制度国家

俄罗斯是什么制度国家问题一:俄罗斯是什么制度的国家?是资本主义联邦总统制,俄联邦下辖89个实体(共和国、边疆区和州)按地域原则联合成7个联邦区,目的是巩固国家统一,强化总统对地方的管理体制。

这7个联邦区分别为:以莫斯科为中心的中央区,以圣彼得堡为中心的西北区,以顿河罗斯托夫为中心的北高加索区(后改为南方区),以下诺夫哥罗德为中心的伏尔加河沿岸区,以叶卡捷琳堡为中心的乌拉尔区,以新西伯利亚城为中心的西伯利亚区和以哈巴罗夫斯克为中心的远东区。

问题二:俄罗斯现在是什么社会制度三权分立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与西方国家在宪法上一样规定了民主民权,分权制衡,民主国家组织架构,新闻自由,军队国家化,公民普举,多党制,义务教育实行独立自主的公民教育非顺从为主的奴民教育。

区别:执行层面,比如说,总统越权直接任命官员,干预军队外交等,赂选。

原因:一个强势专权的总统,大部分是当年长年累日接受催眠教育,没有民主意识的顺民,缺少独立 ... 的社会团体组织,民权弱而政权强,最主要的是大部分人对不知道对侵权行为的对抗,反而习以为常,所以说俄罗斯今天要感谢那些先行者,英雄创时代,但民主制度发展还要取决于本国国民。

历史的发展有惯性就象人有惰性,有什么样的国民,有什么样的国家问题三:俄罗斯社会制度是什么比美国还要资本主义。

美国用3亿过敏,总统的选票一共只有五百多张。

俄罗斯是一人一票选总统。

问题四:俄罗斯现在是什么主义国家1、国家性质俄罗斯在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在叶利钦的操纵下,仿效西方,已形成了资本主义制度。

2、俄罗斯简介俄罗斯联邦(俄语:Российская Федерация,英语:The Russian Federation),通称俄罗斯或俄国(Russia),是由22个自治共和国、46个州、9个边疆区、4个自治区、1个自治州、3个联邦直辖市组成的联邦共和立宪制国家。

国旗为白、蓝、红三色旗。

国徽主体为双头鹰图案。

俄罗斯位于欧亚大陆北部,地跨欧亚两大洲,国土面积为1707.54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

俄罗斯是什么社会制度

俄罗斯是什么社会制度

俄罗斯是什么社会制度俄罗斯是一个以半总统制为主的社会制度。

俄罗斯社会制度的特点在于,政府机构分为三个独立的部门:行政、立法和司法。

行政部门由总统领导,负责执行国家政策和管理日常事务;立法部门由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组成,负责通过和修改法律;司法部门由法院系统组成,负责审判犯罪和解决法律纠纷。

俄罗斯的总统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有广泛的权力和职责。

总统由公民选举产生,并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领导者的职位。

总统在国内外政策、国防和安全等方面具有决策权,并有权向议会提出法律草案。

总统还任命和解聘政府的成员,并领导国家的外交政策。

俄罗斯的立法机构分为两个部分: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

国家杜马是下议院,由公民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国家杜马负责通过和修改法律,并监督政府的工作。

联邦委员会是上议院,由地方和地区的代表组成。

联邦委员会对重要事务具有审议和监督职责,并与总统一起制定国家政策。

俄罗斯的司法系统由各级法院组成,包括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和其他地区和专门法院。

宪法法院负责审查法律、法规和政府决策的合宪性。

最高法院是最高审判机构,负责解决重大的司法案件。

其他地区和专门法院负责处理特定类型的案件,如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除了政府机构外,俄罗斯社会还有许多政治组织和社会团体。

政党是俄罗斯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个政党通过竞选和参与选举,为俄罗斯的政治制度提供多元化和多样化的声音。

此外,媒体、工会、商会和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团体也在俄罗斯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总体而言,俄罗斯的社会制度以总统制为主,政府机构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独立的部门。

政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存在使得俄罗斯的政治制度相对开放和多元化。

然而,俄罗斯也面临诸多挑战,如腐败、权力集中以及社会不平等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俄罗斯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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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苏维埃设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它由俄 罗斯最高苏维埃主席、副主席、各共和国 最高苏维埃主席等人组成。
法院
俄罗斯宪法法院是法院系统用以制约总统 和议会,平衡行政、立法、司法权力关系 的一个机构。它有权对政府首脑颁布的行 政命令和议会制定的法律作违宪性审查, 即看它是否符合宪法,并有权宣布违反宪 法的行政命令和法律无效。
议会—最高苏维埃
俄罗斯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 )是俄 罗斯的最高权力机关,最高苏维埃是人民代表大 会的常设机构。最高苏维埃也即是我们所说的俄 罗斯议会,它履行立法和监督政府的职能。 最高苏维埃由共和国院和民族院组成,两院独立 行使其职能。共和国院解决全国性问题,而民族 院只解决各共和国和自治州有关的社会经济问题。
俄罗斯联邦的政体
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来调整其国家的政治 生活 (所谓“三权”,即行政权、立法权 和司法权,三种权力分别属于政府、议会 和法院。这三种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平衡, 共同调整着国家的政治生活。 )
政府
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提名政府总理, 制定各种经济政策和外交政策,领导政府 的工作,政府各部、委的首长间接对总统 负责。 总统有权颁布议会(俄罗斯最高苏维埃即 是议会)通过的法律、法令。
俄罗斯政体
——总统制共和制
前苏联的政体—社会主义
1917年11月7日,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取 得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世界 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俄罗斯苏维埃 社会主义共和国。1922年12月30日,苏维 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联成立。 1990年6月12日,俄罗斯联邦最高苏维埃通 过并发表了主权宣言,宣布俄罗斯脱离苏 联,主权独立。 1991年8月24日,俄罗斯苏维埃联邦共和 国宣布独立,成为俄罗斯联邦。 1991年12月26日,苏联解体。
1991年至1993年宪法确立之前俄罗斯的政体
既有苏维埃制度的遗留特征,又有纯粹三权分立民 主制度特征的影子,是一种新旧体制混合政体。) (1)在苏联解体后,立法权限的第二个阶段进入一个 新的层次。 (2)这个新层次的特点是,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在重 建国家宪政制度问题上产生了互相冲突。这样的政 治现实,使俄罗斯在苏联解体后重新选择政体,可 以说打破了理想色彩的权力分立,回归政治现实主 义政制度。这个阶段是新的政治体制在立宪层次上 确立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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