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检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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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检验管理规定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
公司制定了《首件检验管理规定》,旨在规范首件检验作业。

该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首件检验作业。

生产部负责自主检验及送检,品质部负责首件检验。

在转换新产品、换模、换料、换机、修模或修机时,需要进行首件确认。

生产单位作业员应将调试好且经自检OK品1-
3PCS送IPQC做首件检查,并填写完整的《首件确认表》。

首件检验前必须了解产品的检验重点,并找到相应的图纸、检验规范、样办等相关的文件及信息。

首件检验包括尺寸检验、外观检验和试装检验。

尺寸检验需做全面测试,外观检验需检查产品是否刮伤、压伤、污渍等。

当首件检查合格时,QC在首件上作首件标记并将首件品
和填写好的《首件确认表》一同交操作者通知生产。

首件检查不合格时,QC向操作者指出不合格部位,要求其改进。

操作
者重新调试直到合格,方可生产。

经XXX填写好的《首件确认表》及首件样品应挂于机台旁。

当IPQC接到首件品时应立即确认,原则上首件确认不可超过半个小时,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XXX根据检验结果填写《品质检测报告》交主管审核后存档。

最后,公司没有参考文件,但制定了《首件确认表》作为表单记录。

首检三检管理规定

首检三检管理规定

1.0目的和范围:为了使首件三检作业规范化,预防生产过程中不良品的发生,从而更好地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品质。

特制定本规定。

2.0定义:①自检:指操作员对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进行尺寸、重量、外观等方面的检验。

②互检:指车间生产的组长、科长对操作员已经检验过的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对尺寸、重量、外观等方面进行的再次检验。

③专检:指现场IPQC对经过操作员、组长、主管检验的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及其质量检验标准对尺寸、重量、外观等进行全面的检验。

④正常动作条件:机器设备参数符合工艺规定,机器动动作无异常。

3.0相关文件和资料:《生产工艺标准》《品质控制计划》《生产作业指导书》实物样品和其他辅助三阶文件4.0职责:操作员:机器在正常动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自检。

生产组长:机器在正常动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互检。

IPQC:机器在正常动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专检。

生产主管、IPQC组长:定时抽检首检情况,并须有书面记载。

品质经理/主管、生产总监/经理、研发总工:随机性地对首检状况进行抽查。

5.1 程序:5.2 首检时机:①开机时;②换材料(换型号)时;③修机(换模)后;④调整设备参数后;⑤突发性停电,恢复用电开机时;⑥人员调换时。

5.3 作业细则:5. 2.1操作员、生产组长、生产主管及现场IPQC确认设备是否正常运作(若否,应通知工程部及其它相关人员进行调整)确认机器正常运作后,方可开始首件三检作业。

6. 2.2操作员据《生产作业指导书》《生产工艺》进行首件生产,取5〜IOPCS不等(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工艺标准对首件半成品(或成品)尺寸、重量、外观等进行测量,确认合格后,转交生产组长进行互检。

并在《首件三检记录表》相关栏目中填写相关记录。

7. 2.3生产组长或主管接到操作员转交的首件,必须重新确认机器设备运作是否正常,且按照工艺标准做进一步的尺寸、重量、外观等确认,并在《首件三检记录表》指定的位置签名,同时把首件送检现场IPQC做专检。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

1 职责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首件鉴定。

2 首件鉴定首件鉴定是按照设计图样和工艺规程的要求,对试制和批量试生产的第一件零部(组)件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的检查,以确定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条件)能否保证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

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为产品的生产(工艺)定型作准备。

3 首件鉴定范围3.1生产(工艺)定型前试制的零部件(组)的首件;3.2在批量生产过程中:a)设计图样的重大更改(如涉及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或其他重要特性的更改)后制造的首件;b)工艺规程的重大更改(如设计工艺方法、检测方法、工艺装置、设备等更改)后,对产品的符合性产生影响的首件;c)产品转厂生产的首件;d)非连续批次生产制造的收件。

3.3合同要求制定的项目4 首件鉴定的要求4.1项目部应选定对质量进度或成本有重要影响的零部(组)件,至少应包括关键件、重要件和含有关键工序的零部件。

4.2图样、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应正确、完整、协调和现行有效。

4.3首件鉴定件应有“首件”标识(签)。

4.4首件选用的原材料、器材应符合技术标准或文件规定的要求。

4.5选用的加工、试验设备、检测设备、工艺装备和监视测量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处于合格有效期内。

4.6首件原始记录应完整、准确、清晰。

4.7首件操作者和检验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资格。

4.8首件生产过程应按《生产过程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4.9首件鉴定应依据现行有效的合同、设计图样、工艺规程和检验规程等。

4.10首件鉴定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批试制或生产。

4.11首件鉴定不合格时,在鉴定记录完整的前提下,允许用后续产品递补,重新进行首件鉴定。

5 首件鉴定的程序5.1组织首件鉴定组项目部组织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成员由设计、工艺、生产、检验等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顾客代表参加。

5.2首件鉴定成员应确定首件鉴定检验项目。

5.3生产部按要求生产(加工)首件产品,并对首件进行标示。

首检检验

首检检验

首检检验首检检验是为了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防止产品的成批报废。

首检是指每个生产班次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或加工的过程中换人、换料、换岗位及换工装,调整设备等改变工序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

对于大批量生产“首检”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一、首检检验的操作者:首检检验一般采用“三检制”的办法,即先由操作者自检再由班组长复检,最后由质检员专检。

二、首检检验的条件1、符合下列的产品才可以进行首检三检1)有经正式批准的图样、技术条件、工艺规程2)具备符合工艺规程规定的工装、量具并经检验合格2、下列情况经首检、三检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1)每个班组开始时。

2)每个工人每到工序第一件加工后。

3)生产中更换操作人员。

4)生产中更换或重调工装、机床设备。

5)更改调整工艺三、首检检验的项目1、图号与工作单是否符合2、材料、毛坯或半成品和工作任务是否相符3、材料、毛坯的表面处理和安装定位是否相符。

4、配发配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5、首件产品加工进来后的实际质量是否符合图纸或技术文件的规定要求、四、首件检查的要求进行首件产品的检验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1)首件三检要由操作人员办理交验手续,经首件三检检验合格的零件产品要在检验单上签字,并做好首件检验的记录。

2)首件三检错误时,由参加三检者负责。

3)不执行首件三检盲目生产,不听劝告者检验员有权拒绝验收其产品,由此造成的废品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废品损失。

4)首件三检不合格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重新进行首件三检。

5)首件三检合格后,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还要勤看、勤量、勤检验,检验员要加强巡回检验,预防不合格品产生。

6)对于重要零部件的关键工序和尺寸,应建立质量控制点,加强首件三检,增加巡回抽检的次数。

7)检验员应按规定在检验合格后的首件上作出标识,并保留到该产品完工。

8)首件检验必须及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首件检验后要保留必要的记录,填写“首件检验记录表”五、首件检验规定第一条目的为确保生产质量,避免出现批量性的质量问题,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均应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进行首件检验后,并依本规定执行。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质量控制,规范检验管理,减少批量性返工、用错料,规范作业产品统一性。

2.适用范围:适用制造过程当中所有首件检验。

3.职责:3.1 生产部负责提供首件,并对生产物料、工艺、生产过程的确认并完成首件自检,作好状态标识,照实填写完整《首件确认表》并将首件样、制造工单一起交由品质部。

3.2 品管单位负责制程中的首件检验工作。

3.3 工程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

3.4 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5 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6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人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人员承担。

4.内容:4.1 首件检验时,操作人员、检验人员必须首先做到“三对照”,即工艺路线卡、工艺规程、原材料(或半成品)要三者相符。

4.2 首件提供:制造单位依据生产进度按生管开立的《生产单》至仓库领料,并作好首件并自检,要根据工艺规程要求进行检验,须经检验合格后再提交品质人员专检。

提交时应包含《制造工单》、《首件确认表》,单个产品需包装完全(包含贴好标识标签;附件如合格证、说明书;所有配件及包装套料)。

4.3 首件检验时,应按工艺规程要求,检验人员在《首件确认表》上签字确认,且在首件产品上做出标识。

4.4 首件经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

未进行首件检验的产品,检验人员有权拒绝验收。

4.5 检验人员依工程样品/检验规范/BOM/等检验依据,将判定的结果记录于《首件确认表》。

A.当确认 OK 时,由主管核准;B.当确认 NG 时,则经理核准;4.6 在首件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

4.7 外观要求按照以下标准检验(见下页)。

类别分类归纳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工具缺陷判定内容备注: 1.在外观类中,A 面为光源直面照射方向所在的面;B 面为A 面的2个侧面;C 面为A 面的反面.2.在包装类中,A 面为包装完成正常放置时朝上的面,B 面为A 面的2个侧面;C 面为A 面的反面.3.抽样水准按GB/T2828.1-2003一般Ⅱ次检验进行.其中CRI=0;MAJ=0.65;MIN=1.5. CRI MAJ MIN外观点污点/杂质 A 面(正面)≦0.4m ㎡或≧0.4m ㎡但不超出2点B 面(侧面)≦1.0m ㎡或≧1.0m ㎡但不超出3点C 面(底部)≦2.0m ㎡或≧2.0m ㎡但不超出4点 直尺/目视 ▲ 砂眼 A 面不可有B 和C 面≤0.5m ㎡卡尺/目视 ▲ 线 划痕 A 面 10mm*0.5mm ≦1条 B 面 15mm*0.75mm ≦2条且间隔≦5cmC 面 20mm*1.0mm ≦3条且间隔≦5cm 目视 ▲毛边 尺寸≤0.3mm卡尺/目视 ▲间隙 间隙≤0.8mm (含除包材外的任意材料间因组装产生的间隙) 卡尺/目视 ▲面 色差/色斑 颜色需与客户要求相同,色差,色斑不允许距灯表面 30cm 仰角30度观察可见卡尺/目视 ▲包装点 气泡/油污 A 面 点条状≤2m ㎡ 且≤3pcs B 面 点条状≤2m ㎡ 且≤3pcsC 面 点条状≤3m ㎡ 且≤5pcs或距油污表面45cm 处观察不可见目视 ▲线 皱折 A 面 10m ㎡ ≤1条 B 面 10m ㎡ ≤1条 C 面 30m ㎡ ≤2条或距皱折表面45cm 处观察不可见 目视 ▲切割偏斜 切割或因破损组合后皆应≤2mm目视 ▲ 面印刷不良印刷位置偏移≤2mm或距印刷表面45cm 处观察无异样 目视 ▲。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首件检验管理制度一、目地: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二、范围: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五、检验流程: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

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34.首件(样品)检验规定

34.首件(样品)检验规定

1. 目的:为确保生产品质,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问题,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公司首件(样品)检验,均依本规章执行。

3. 职责:(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起草工作。

(2) 总经理室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核准。

(3) 品质部负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4. 作业规定4.1. 首件检验的定义本规定所称的首件是指采购、委外加工或内部生产的首件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只产品(半成品、成品)。

4.2. 首件检验的时机(1)新产品第一次量产前的收件产品。

(2)老产品新模或新工艺投入生产时的首件产品。

(3)非常规或特殊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4.3. 新产品首件检验(1).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或调试,并自行自检。

(2).制造单位认定生产的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交检验员进一步检验。

(3).检验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4).检验人员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问题或制造单位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检验人员填写“首件(样品)检验报告”,呈品质经理审核。

(5).经品质经理审核的“首件(样品)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检验员直接送往技术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的技术人员检验。

(6).技术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样品)报告”中。

(7). 技术部、品质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样品)检验报告”一联由品质部保留,一联由技术部保留,一联转生产单位(供应单位),首件检验合格后生产单位(供应单位)方可正式量产。

(8).技术部、品质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原因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指导合格为止。

如属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技术部负责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首件确认。

(9).品质部应新产品量产开始后,依规定随机抽样,就未进行检验的项目实施检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对策。

9首件检验管理办法

9首件检验管理办法

首件检验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首件检查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合于加工首件检验。

2首件检查
在加工生产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进首件检查。

2.1每台每班机床工作者,加工完第一个产品零件一道工序时,必须停车送检。

2.2变更工序或变换加工零件时。

2.3变换机床设备或操作工人时。

2.4改变工艺方法或更换工装时,都必须进行首件检查。

3首件检查要求
3.1首件检查必须按图纸工艺和有关技术文件,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

在确认首件合格后,检查人员注(或打上)标记,方可进行成批生产。

3.2在加工过程中一旦发现首件检查出现问题“不合格”,出现质量问题时,检查人员必须填写首件检查质量问题报告单,可借用《工料废品通知单》但必须注明“首件”字样说明原因。

3.3不打“首件”检查,不能进行生产加工、所加工件不予检查、不予记录计件工资。

4检查与考核
4.1本办法由技术质量计量检验办归口管理与考核检查。

26。

首件检验作业规定

首件检验作业规定

1.目的﹕確保投入生產之產品符合品質要求﹐生產運作暢通。

2.範圍﹕各生產工站均屬之。

3.定義﹕3.1生產制作首件,首件檢驗作業可由員工代表干部執行,在班長確認之前所生產的產品需區隔。

員工資格能力經品保認OK并具備QC資格証后,方可代替干部確認首件。

生產班長如確認不了時需找品保IPQC巡檢確認﹐首件數量最少5PCS。

鐵芯穿線﹕確認材料﹑圈數等打長結﹕確認材料﹑機器參數等組立繞線﹕確認材料﹑第一腳位﹑極性反等灌膠/切腳﹕確認材料﹑調膠比例﹑使用年限﹑端子規格﹑面板規格﹑烘烤條件等鍍錫﹕確認材料﹑溫度﹑時間﹑吃錫狀況等自動化/整腳﹕確認外觀尺寸﹑外觀不良﹑平整度﹑外殼受損等排板﹕確認材料﹑第一腳位﹑端子松緊度等沖料片﹕確認沖切模具﹑料片規格﹑彎角度等印字/烘烤﹕確認材料﹑調膠比例﹑產品型號﹑周期﹑第一腳位﹑烘烤條件等SMT:確認材料﹑元件位置﹑短路﹑AIR溫度等本體組裝﹕確認本體型號﹑膠殼規格﹑組裝位置等扣鐵殼/自檢﹕確認材料﹑型號等貼標簽﹕確認材料﹑產品型號﹑標簽排板方式等包裝﹕確認包材規格﹑包裝方式﹑標示等裝燈﹕確認材料﹑LED燈位置﹑方向等切燈﹕確認材料﹑燈規格等GXP切腳﹕確認儀器設備﹑面板規格﹑端子規格等激光打標﹕確認型號﹑位置等(線上需有不良樣品與良品樣品做比對)MD沖切﹕確認尺寸﹑模具﹑產品規格等4.權責﹕生產負責首件制作。

品保負責生產不能確認之首件確認。

工程協助首件制作(新產品)。

5.作業內容﹕℃5.1 首件制作條件﹕正常量產﹑換人作業﹑換線作業﹑換模具﹑換參數﹑換冶具﹑開機作業﹑新產品上線﹑工程變更﹑切換機種﹑Air reflow溫度設定﹑模具維修時生產必須做首件,首件OK時不需保留樣品﹐NG時樣品生產線至少保留一天后才能報廢處理(換人作業不適用與外觀站)。

5.2 檢驗方式﹕首件由生產單位全檢﹐品保做抽檢。

5.3 制程核對及首件確認5.3.1 SMT站別﹕5.3.1.1 產線依貼片圖位置進行制作首件同時依SMT半成品外觀檢驗標准檢驗項目確認首件無誤后﹐交品保進行確認《IPQC制程巡回檢查表》。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为使本公司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防止批量质量事故的发生和报废品的产生,提高产品合格率,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产品的首件检验。

3 定义3.1 首件检验:指对生产开始时和工序要素变化后的首件产品质量进行的检验。

3.2 自检:指由操作者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按照图纸工艺或相应的技术标准进行的检验。

4职责4.1 生产车间操作者负责首件产品的自检工作。

4.2 班组长负责首件产品的确认。

5、首件检验的条件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第一件产品加工完成后,均必须经过操作者自检,班组长确定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5.1 产品开始加工,且加工产品有3件以上的;5.2 生产中更换操作者的;5.3 更换或调整工艺装备、生产设备的;5.4 加工工艺参数或材料批次作了更换的。

6 首件检验流程图(见附件)7 首件检验不合格的处理首件检验如出现不合格,操作者应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班组长、技术质量人员应积极协助操作者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重新进行首件加工,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8 首件标识对检验合格的首件产品,由操作者连同首件检验记录放在产品首件区,待该批产品生产完工,检验合格转工序时,一同随该批转入下道工序。

9 首件检验的记录首先由操作者将首件自检合格的产品,交班组长检验,检验合格后班组长如实将检查结果记录在《首件检查记录表》上并签名确认,留下一联存档,剩余联返回操作者作为进行批生产的依据。

当检查结果为不合格,应及时与操作者进行沟通,必要时双方共同对首件进行再确认,达成意见统一。

若意见不能统一时,应提交检验组长判定。

10流程图编制:批准:。

首检和巡检规定

首检和巡检规定

xxx有限公司1、目的为了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防止批量性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合格率和生产效率。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加工和半成品、成品组装工序,及外协加工、供应的首件产品的确认。

3、职责3.1生产课负责生产加工和成品组装的首件样品送检工作;3.2采购课负责外协加工和供应方首件样品的送检工作;3.3品保课(必要时联同开发部)负责对首件样品进行检验、鉴定、确认等工作;3.4品保课负责对生产加工和半成品、成品组装过程的巡回检验工作。

4、含义4.1首件:是指每一个生产班次刚开始加工、组装的第一个工件(产品),或生产过程中因换人、换料、换产品以及换工装、设备检修调整等改变工序条件后生产加工、组装的第一个工件(产品);首件可以是一件或几件,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更应是多件,便于判断的准确性。

首件检验:即是对首件的检验、鉴定、确认,一般采用“三检制”:即先由操作者自检,再由生产组长复检,最后交检验员专检。

首件是否合格应由专职检验员确认并作标识,并且填写首件检验记录。

注:无论任何情况下,首件未经检验合格,不得继续加工或组装,否则生产课及操作者负全部责任;检验员必须对首件检验失误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4.2巡检:即检验员在生产现场对各生产工序进行巡回质量检查;检验员应按下表规定的检验频次和数量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5、要求5.1采购课要及时向外协加工厂商、供应方追回首件样品,否则,应承担未送首件所造成批量性质量事故的全部后果;5.2生产课要在生产前30分钟以上送达首件样品,否则,应承担生产延误或未送首件及首件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5.3品保课对外协加工厂商、供方送达的首件样品应在一天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报告送达采购课,对需做耐久性测试的样品,应在一天内把信息反馈给采购课;对本厂生产课送达的首件样品,应在30分钟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报告送达生产课门;品保课应对检验失误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6、相关文件及表单6.1《采购物资进货检验标准》6.2《半成品、成品检验试验标准》6.3技术图纸6.4巡检记录6.5首检单6.6《进料检验报告》。

首件检验的相关规定

首件检验的相关规定

板材车间工件检验规定一、首件及首件检验的定义◆ 首件: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模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 首件检验: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模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的3-5件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 在设备或制造工序发生任何变化,以及每个工作班次开始加工前,都要严格进行首件检验。

二、首件检验的目的◆ 生产过程中的首件检验主要是防止产品出现成批超差、返修、报废,它是预先控制产品生产过程的一种手段,是产品工序质量控制的一种重要方法,是企业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行之有效、必不可少的方法。

◆ 首件检验是为了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问题,预防批量性的不良或报废。

◆ 首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正式生产,主要是防止批量不合格品的发生。

◆ 长期实践经验证明,首检制是一项尽早发现问题、防止产品成批报废的有效措施。

通过首件检验,可以发现诸如工夹具严重磨损或安装定位错误、测量仪器精度变差、看错图纸、投料或配方错误等系统性原因存在,从而采取纠正或改进措施,以防止批次性不合格品发生。

三、首件检验的时机/场合◆ 1、每个工作班开始;◆ 2、更换操作者;◆ 3、更换或调整设备、工艺装备(包括模具更换或刃磨);◆ 4、更改技术条件、工艺方法和工艺参数(如技术要求、下料尺寸更改、程序改变);◆ 5、采用新材料或材料代用后(如加工过程中材料变更等);四、首件检验的要求◆ 首件检验采用三检制:自检、互检及专检。

◆ 三检制;送检的产品必须先由操作人员进行“自检”,然后再由班组长或同事进行“互检”,最后由检验员‘专检’,确定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 首件检验后是否合格,最后应得到专职检验人员的认可,检验员对检验合格的首件产品,应打上规定的标记,并保持到本班或一批产品加工完了为止(所有首件产品必需留样,留作后续产品对比之用,来看过程是否发生变化,并用记号笔标记“√”以示通过首件检验)。

首末件检验管理规定

首末件检验管理规定

首末件检验管理规定首末件检验管理规定1.检验流程2.首末件检验是指对生产过程中的首件和末件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以下是首末件检验的流程和步骤:3. a. 制定检验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和产品要求,制定首末件检验的计划和方案。

4. b. 确定检验项目:明确需要检验的部位、尺寸、质量、外观等项目,并准备好相应的检验工具。

5. c. 进行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生产批次中抽取首件和末件产品进行检查。

6. d. 执行检验:根据检验计划和项目,对首件和末件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测试。

7. e. 记录检验结果:将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数据记录下来,并填写相应的检验报告。

8. f. 分析检验结果: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评估产品质量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9.g. 储存检验记录:将检验报告和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存档,以备后续查阅和处理。

10.责任与职责11.在首末件检验过程中,各个岗位和人员需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职责,以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问题的及时处理。

以下是相关岗位和人员的职责:12. a. 生产人员:负责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关注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或上报。

13. b. 质检人员:负责制定首末件检验计划和方案,执行检验操作,分析检验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14. c. 技术人员:负责协助质检人员制定检验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5. d.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配合质检人员进行产品入库前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16. e. 上级管理人员:负责对首末件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检验质量和效率得到保障。

17.首件检验标准18.首件检验是对生产过程中的首件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测试,以确保后续产品的质量稳定和符合相关标准。

以下是首件检验的标准和要求:19. a. 外观完好:产品外观应无破损、划痕、变形等质量问题。

20. b. 尺寸符合:产品的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要求,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工程首件制度规定

工程首件制度规定

工程首件制度规定一、目的和范围工程首件制度是为了确保工程项目在开始批量生产之前,其设计、材料、工艺等各方面均能满足预定的质量标准。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的生产、施工和监理单位。

二、首件定义首件是指某一工序或部件的第一批生产出的产品,它代表着该工序或部件开始批量生产前的实际质量水平。

三、首件制作1. 每个重要工序或新产品的第一件产品必须按照正式生产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制作。

2. 首件制作过程中,相关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必须全程监控,确保每个步骤都符合技术规范。

3. 对于复杂或关键的工序,应提前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导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四、首件检验1. 完成的首件应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全面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尺寸精度、材质、功能性能等方面。

2. 检验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形成首件检验报告。

3. 如果首件检验不合格,必须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五、首件批准1. 首件检验合格后,需提交给项目监理或客户代表进行审查。

2. 经过审查同意后,首件才能获得批准,之后才能开始后续的批量生产。

3. 如果首件未获批准,则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生产。

六、首件标识和存档1. 所有经批准的首件应当进行明确标识,以便追溯和管理。

2. 首件的检验报告和相关文档应妥善保存,作为后续生产的参照依据。

七、持续改进1. 通过首件制度的实施,可以不断收集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为持续改进提供数据支持。

2. 定期回顾首件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八、责任分配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首件制度,并对最终的产品质量负责。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首件的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3.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规定流程和标准进行首件的制作。

4. 技术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确保首件的制作符合设计要求。

九、违规处理违反首件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严重者可暂停项目进度,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印刷厂首检制度文件范本

印刷厂首检制度文件范本

印刷厂首检制度文件范本一、目的为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首检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印刷厂在生产过程中进行首检的要求、程序和责任分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印刷厂的所有生产工序,包括但不限于印刷、烫金、覆膜、装订等。

三、首检定义首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每一批(或一定数量)产品进行的第一件(批)产品的检查。

首检的目的是确保产品符合图纸、工艺文件和质量要求,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四、首检要求1. 生产前的准备:生产前应确保生产设备、工具、材料等符合要求,操作人员经过培训且熟悉生产工艺。

2. 首件检验:生产出的第一件产品应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外观、尺寸、印刷质量、烫金效果、覆膜质量等。

3. 首检记录:首检记录应详细记录首件的检验结果,包括检查项目、检查人员、检查时间等。

4. 首检不合格处理:首检不合格的产品应立即隔离,不得流入下道工序。

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重新首检。

5. 生产过程中变化:生产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材料、工艺方法等变更,应重新进行首检。

五、首检程序1. 生产前准备:生产前由班组长组织,对生产设备、工具、材料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要求。

2. 首件检验:由操作人员完成首件生产后,自行进行自检。

自检合格后,将首件送至检验员处。

3. 检验员首检:检验员对首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如检验不合格,将不合格品隔离,并通知班组长及操作人员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4. 生产过程监控:生产过程中,班组长、检验员应随时监控生产质量,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六、责任分工1. 班组长:负责组织生产前的设备、工具、材料检查;督促操作人员进行自检;负责生产过程的监控。

2. 操作人员:负责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完成首件自检;发现异常立即报告班组长。

3. 检验员:负责对首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进行监控。

4.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首检记录进行管理,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稽查。

首件检验制度

首件检验制度

首件检验制度1、总则1、1、制定目的为确保生产品质,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问题,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1、3、权责单位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首件检验规定2、1、定义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2、2、首件检验时机1)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2)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2、3、新产品首件检验2、3、1、检验流程1)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2)品管PQC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应调出各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交PQC进一步检验。

4)PQC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5)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问题或制造单位无法改善之问题时,由PQC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6)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PQC人员直接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7) 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8)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可以正式量产。

9)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原因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2、3、2、注意事项1)某些品质特性之判定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出结论(如寿命试验等),这些特性于新产品试制时应进行检测,在首件检验时,可先不检验这些项目。

4首件检验管理规定

4首件检验管理规定

河北因朵科技有限公司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首件鉴定管理,保证优质、稳定的生产出满足设计要求或顾客要求和产品,和防止造成批量不合格产品,参照GJB 908A-2008《首件鉴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新产品试制及批量生产的首件鉴定管理。

第三条职责
1 研发部负责组织新产品试制的首件鉴定。

2 生产部负责组织批量生产的首件鉴定,并参与新产品试制的首件鉴定。

3 质检部参加首件鉴定工作,并负责提供首件鉴定过程中所需的检验及《试验报告》。

第四条工作程序
1 首件鉴定是对试生产的第一件零组部件进行全面的过程和成品检查,以确定生产条件能否保证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并做好记录。

2 检验内容:组装情况,功能实现情况,工具满足情况;
河北因朵科技有限公司首件鉴定报告
第五条相关记录
1.《首件鉴定报告》
2.《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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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3.1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2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3.3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4.1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4.2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
4.3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
4.4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4.5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4.6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5.1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5.1.1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5.1.2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

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5.1.3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5.1.4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5.2物料检验
5.2.1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

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5.2.2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

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

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5.2.3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5.2.4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5.2.5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5.2.6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5.3不合格品处置
5.3.1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5.3.2经测试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物料,原则上退货回仓库;品质部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5.3.3适当时,品管部经理会同工艺技术部、生产车间及研发中心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决定其处置方式:
a.返工、返修(须再次检验确认);
b.让步接收;
c.选用(从批量不良品中挑选出合格品);
d.退货给相关部门整改。

E.如属加急订单,在品质人员确认对产品性能没有影响情况下可以特殊生产,生产过程中增加之成本从相关物料供应商货款中扣除。

6.作业流程
(见附表)
此规定自总经办签字批准之日起实施,请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编制:杨文栋审核:批准:
首件检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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