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社会化:政府、社会组织、社区三方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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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社会化:政府、社会组织、社区三方合作研究

一、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必然性

所谓公共服务,主要是指由法律授权的政府、以及非政府公共组织和有关工商企业,在纯粹公共物品、混合性公共物品以及特殊私人物品的生产和供给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履行的职能,其中,政府是责无旁贷的主导者。(1)公共服务社会化旨在减少政府干预,大力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补充政府独家公共服务的不足,以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提供的绩效水平。公共服务社会化,从总体上说,是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结果。目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从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单一社会结构向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多元社会结构过渡:

1、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发生深刻变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深入发展,引起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发生了全方位、深层次的变化。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上,随着政社分开,国家权力适当退出社会,基层社会的活动空间不断拓展。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使得在市场之外,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领域被重新调整和确认,构建一个“小政府、大社会”、“强政府、大服务”的新型政府-社会关系格局及政府体系,成为发展之势。这是公共服务社会化形成的基本前提。

2、政府职能发生转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自1998年以来,中国政府机构改革明确提出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理念和任务。一方面,政府职能在实践中进一步转变,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在政府与市场分离后,社区的概念也随之从政府中剥离出来。政府通过权力下移,把大量的管理职能从市、区级政府下放给社区,这样,原属于社会的权力最终归位于社会,回落到了社区。政府职能转变使得公共服务社会化成为必然,大量的公共服务沉淀在社区,政府不再是社区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和社区公共事务的唯一管理者,社区公共服务既是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社会基础(2)。政府与社区的合作互动由此形成。

3、城市社会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单位制的解体,城市社会管理体制转向社区制。原来由单位提供个人衣食住行等所有资源,包办个人的生老病死的福利模式,不复存在。单位转移出来的各种服务,

如教育、医疗、后勤保障等,转移到社区层面,迫切要求由社区中的各种组织来承接,城市管理中的社区功能不断扩大。同时,大量外来人口涌入社区,其中既有“两新”企业的白领,也有餐饮行业的服务员,还有参加各类工地建设的工人,他们给社区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带来了压力;许多社会组织及群文团队活跃在社区,社会组织内的从业人员思想活跃、流动频繁、需求多样。这些都在客观上强化了对社区服务功能的多样化的要求,社区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角色越来越凸现出来。

4、利益需求分化和多元化

我国处在一个剧烈变革时期,社会的利益结构开始变化,利益需求分化和多元化。在这种背景下,人们对公共服务的种类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垄断公共服务、提供单一化、低质量的服务状况迫切需要改变。政府传统的公共服务过于重视维护国家安全,维持社会秩序,推动和组织经济生产,而忽略了民众的需求。社会的转型要求公共服务更加关注民生,保障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自由生产生活等,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利益(3)。公共服务社会化是改革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的重要路径。

社会的转型为公共服务社会化提供了契机。同时,社区的发展及社会组织的发育,也为承接政府职能的剥离做好了准备。政府、社区和社会组织的合作,成为公共服务社会化的重要内容和形式。上海市徐汇区在养老服务社会化方面,对此合作模式做了积极探索。

二、养老服务社会化:政府、社会组织、社区三方合作的实践模式

上海市徐汇区根据本区的特点: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口高龄化的双重挑战,即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本区总人口的22.14%,其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19%,在探索为老服务方面做出了自己的特色。为了不断改善、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徐汇区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针,有效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一)政府主导,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养老服务社会化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养老服务对象的社会化,即在做好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三无”老人生活保障和服务保障的基础上,面向全社会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二是养老服务提供者的社会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参与养老服务,实现养老服务供给的多元化。无论是满足“三无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还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都必须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这不仅是推动老年

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的保证。徐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作为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徐汇区的稳定和发展,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加以推动。

1、规划先行,做到“三个纳入”

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保证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把市府实事纳入区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街道)镇的重要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实施,同步考核;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社区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最大限度满足广大老年人的需要。

2、政策配套,做到环境优化

通过制定和实施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优惠政策,用足国家有关养老设施建设在规划用地、建设、电信、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引导作用,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在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多形式夯实服务载体方面,出台了鼓励社会兴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措施,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个人兴办养老机构,在市财政和市福利金给予资金补贴。

在政府的各种优惠措施激励下,社会各界纷纷加入到养老服务事业中。徐汇区33家养老机构3051张养老床位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已达20家,拥有床位1839张,占全区养老床位总数的60.3%。这有力地推动了徐汇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心城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同时,也整合了社会上的闲散资源。

3、资金援助,做到保障有力

各级财政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特别是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设施和居家养老等方面的投入,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并将养老设施建设补贴、养老服务机构的日常运作补贴、困难老人的服务补贴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了财力保障的长效机制;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也以老年福利服务为主要投向,在养老床位建设、社区照顾和居家养老服务上满足社会增长的需要。

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近年来,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作好居家养老服务实事项目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规范了工作流程,扩大了享受政府补贴人员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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