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考点总结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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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知识考点总结

刑法分则知识考点总结

一、盗窃罪法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窃罪的概念*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二)盗窃罪的构成特征1.侵犯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凡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盗窃罪。

* 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如果误把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当做自己的财物拿走的,或者将债务人的财物拿做抵押的,由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不能以盗窃罪论处。

* 盗窃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对于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不可能成立盗窃罪。

只要是在他人的事实支配领域内的财物,* 即使他人没有现实地握有或监视,也属于他人占有。

例如,他人住宅内、车内的财物,即使他人完全忘记其存在,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

如,游人向公园水池内投掷的硬币,属于公园管理者占有的财物* 其次虽然处于他人支配领域之外,但存在可以推知由他人事实上支配的状态时,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

例如,他人门前停放的自行车,即使没有上锁,也应认为由他人占有。

再如,挂在他人门上、窗户上的任何财物,都由他人占有。

* 再次,主人饲养的、具有回到原处能力或习性的宠物,不管宠物处于何处,都应认定为饲主占有。

* 最后,即使原占有者丧失了占有,但当该财物转移为建筑物的管理者或者第三者占有时,也应认定为他人占有的财物。

刑法中常考的罪名

刑法中常考的罪名

刑法中常考的罪名1.抢劫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2.抢夺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

3.盗窃罪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4.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5.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6.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相同点是:①犯罪主体上相同,即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两个罪的犯罪主体;②罪过形式相同,即两个罪在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

7.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8.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不能是故意。

9.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例题-单选】某日,甲某在街上闲逛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停在路边,车主乙某正在和别人聊天,甲某趁乙某不注意骑上摩托车就跑,后被警察抓住。

刑法分论重点知识总结

刑法分论重点知识总结

刑法分论重点知识总结本章介绍了侵犯财产罪中的重点罪名,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和敲诈勒索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其主体为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故意行为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其客体是财产权和公民人身权,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和他人的人身。

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若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不必要求行为一定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

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致人重伤、死亡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若处于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而伤害或杀死被害人后,乘机将其财务拿走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实行赎罪并罚。

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行为人出于灭口或其他目的而杀死被害人的,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赎罪并罚。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其主体为16岁以上的自然人,具有直接故意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其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动产。

聚众哄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聚集多人,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情节严重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行为。

其主体为自然人一般主体,具有故意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

其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次要客体是他人人身权利。

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被他人合法占有的行为人自己的财物,也可以成为行为对象。

行为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当场或限期交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或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行为。

3.客体是本单位的财物所有权。

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包括有形和无形的财物。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重点相似罪名辨析

刑法重点相似罪名辨析

刑法重点相似罪名辨析作者:朱海生一、侵犯财产罪1、比较抢劫罪与绑架罪:①行为手段不同,前者是当场强取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后者是扣押人质而向第三人索取财物。

绑架他人后直接向被绑架人索取财物的,应构成抢劫罪。

②行为的时间地点不同,前者是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当场夺取财物,后者是当场使用暴力手段,事后取得财物。

③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当场劫取的仅限于财物,后者勒索的可以是财物,也可以是其他非法利益。

2、比较盗窃罪与抢劫罪、抢夺罪、诈骗罪:四者之间关键的是行为方式的区别。

盗窃罪,行为人是秘密窃取,即行为人采取主观上自认为不会被财物所有人、管理人、持有人发觉的方法取得财物。

抢劫罪,行为人对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以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方法使被害人不能、不敢、不知反抗,强行取走财物。

抢夺罪,行为人是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在财物被夺走的瞬间,被害人立即意识到财物的丢失。

诈骗罪,行为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使被害人自愿地交出财物给行为人。

3、比较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前者是使用欺骗方法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地处分或交付财物;而后者是通过威胁、要挟的方法使他人感到恐惧而不得不交出财物。

4、比较抢夺罪与抢劫罪:①前者行为人直接针对的是被害人的财物实施暴力,后者是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人身实施暴力,这也是两者的关键区别。

②前者表现为乘人不备,公开夺取财物的行为,后者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被害人处于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程度,当场取得财物。

③前者以数额较大为要件,后者无上述数额要求。

5、比较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①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同。

侵占罪的犯罪故意形成于行为人占有他人财物之后,而盗窃罪、诈骗罪的故意形成于行为人占有他人财物之前。

②行为方式不同。

侵占罪是通过代为保管行为的合法持有状态,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盗窃罪、诈骗罪是通过秘密窃取、欺骗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完整word版)抢劫、抢夺、盗窃、侵占、诈骗、敲诈的区别

(完整word版)抢劫、抢夺、盗窃、侵占、诈骗、敲诈的区别

抢劫与抢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1、客观行为不相同。

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也就是说抢劫主要是使用暴力或者类似强力,使得受害人不能、不敢反抗而得到财物,而抢夺则主要是依靠“出其不意”、依靠一种速度使得受害人来不及反应或反抗而取得财物;2、客体不完全相同。

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

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受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受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受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受害人失去财物。

;5、携带凶器进行抢夺的,也要从主观和客观方面统一起来认定。

主观上携带凶器是为了可以或者可能在行为过程中使用或者依靠,客观上使用的仍然是抢夺行为。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1、诈骗罪的受害人是基于错误认识进而处分的财产,而敲诈勒索罪的受害人是基于心理恐惧处分的财产。

诈骗罪的行为主体通常不会对人身造成伤害,而敲诈勒索罪则会有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危险。

2、诈骗罪是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的情况下处分财产,这种处分行为应当是自愿的,没有心理强制的因素存在,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乐于”被骗。

敲诈勒索是以本人或其亲友的财产、人身、名誉安全为胁迫,迫使受害人处分财产,这种处分行为是不自由的,或说是有心理强制的,不自愿的。

3、敲诈勒索罪在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时使受害人产生了精神恐惧,并且这种精神恐惧与行为主体的胁迫存在直接的关联。

刑法中的五个常见犯罪类型解析

刑法中的五个常见犯罪类型解析

刑法中的五个常见犯罪类型解析在社会中,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刑法对各类犯罪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惩罚。

在刑法中,有五个常见的犯罪类型,它们分别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诈骗罪和抢劫罪。

下面将对这五个犯罪类型进行解析。

首先,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一种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公平和个人财产安全。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实施行为。

故意是指犯罪人有意实施盗窃行为,并意识到其危害性。

实施行为是指犯罪人实际对他人财物进行非法占有的行为。

盗窃罪的刑罚根据被盗财物的价值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而定。

其次,故意伤害罪是指犯罪人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是一种侵犯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身安全。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实施行为。

故意是指犯罪人有意实施伤害行为,并意识到其危害性。

实施行为是指犯罪人实际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刑罚根据被害人伤势的轻重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而定。

再次,贩卖毒品罪是指犯罪人非法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的行为。

贩卖毒品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健康和安全的犯罪行为。

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实施行为。

故意是指犯罪人有意实施贩卖毒品的行为,并意识到其危害性。

实施行为是指犯罪人实际进行毒品的制造、运输或贩卖。

贩卖毒品罪的刑罚根据贩卖毒品的种类和数量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而定。

接下来,诈骗罪是指犯罪人通过欺骗、隐瞒事实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是一种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社会信任和经济秩序。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实施行为。

故意是指犯罪人有意实施诈骗行为,并意识到其危害性。

实施行为是指犯罪人通过欺骗、隐瞒事实等手段实际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刑罚根据被骗财物的价值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而定。

了解刑法中的各类罪名

了解刑法中的各类罪名

了解刑法中的各类罪名引言:刑法是一部法律规范犯罪行为并规定相应处罚的法律。

在刑法中,不同的罪行有不同的罪名,理解这些罪名对于公众和法律从业人员都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刑法中的各类罪名,包括但不限于盗窃罪、抢劫罪、杀人罪、贪污罪以及破坏罪等。

一、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

盗窃罪的主要特点是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和保护的客观违法性。

盗窃罪又分为普通盗窃罪和恶意盗窃罪两种形式。

普通盗窃罪是指没有特定犯罪目的的盗窃行为,而恶意盗窃罪则是指有恶意占有目的的盗窃行为。

盗窃罪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可能有所差异,但其基本要素和处罚标准大体相似。

二、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恐吓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与盗窃罪不同,抢劫罪的犯罪手段更为激烈,给被害人造成了更直接的伤害和威胁。

抢劫罪通常要求犯罪分子具备暴力或胁迫的主观故意,并且对被害人形成了实际威胁。

在许多国家的刑法中,抢劫罪被视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处罚也相对较重。

三、杀人罪杀人罪是指故意造成他人死亡的犯罪行为。

在刑法中,杀人罪通常要求犯罪人具备故意行为和直接造成他人死亡的因果关系。

根据不同情况和动机,杀人罪又可以细分为一般故意杀人罪、预谋杀人罪、故意杀人罪等。

杀人罪是刑法中最为严重的罪名之一,其处罚通常是最重的,包括但不限于死刑、无期徒刑等。

四、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担任公共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骗取或非法转移财物的犯罪行为。

贪污罪的主要特点是犯罪人员具有特殊身份和职务,并且通过滥用职权来实施犯罪。

贪污罪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可能有所不同,但其本质都是违背职务、侵犯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

五、破坏罪破坏罪是指故意破坏或损坏公共设施、建筑物、交通工具或其他财物的犯罪行为。

破坏罪的主要特点是犯罪人以破坏为目的,通过实施破坏行为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或他人财物造成损害。

破坏罪通常要求犯罪人具备故意行为和破坏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刑法罪名归纳总结

刑法罪名归纳总结

刑法罪名归纳总结刑法是指对于犯罪行为的惩罚和社会控制体系,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法律体系。

在刑法中,各类罪名的归纳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对不同罪名的特点和要素有更好的理解。

本文将对刑法罪名进行归纳总结,旨在系统化地介绍不同罪名及其主要要素。

一、财产犯罪1. 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其要素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客观方面的占有、他人财物和非法侵占。

2. 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夺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其要素包括使用暴力、故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等。

3. 诈骗罪诈骗罪是指采用欺骗手段,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他人受到损失的犯罪行为。

其要素包括欺骗、财产转移和他人受损。

二、伤害犯罪1.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以故意造成他人身体伤害为目的,实施暴力行为的犯罪行为。

其要素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客观方面的暴力行为和他人身体伤害。

2. 过失伤害罪过失伤害罪是指由于过失或疏忽行为,导致他人身体伤害的犯罪行为。

其要素包括过失、违法行为和他人身体伤害。

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 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交通中,违反交通规则或者交通管理行为,不按规定驾驶机动车,危及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其要素包括违反交通规则、危及公共安全和驾驶机动车。

2. 纵火罪纵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或者其他恶意为目的,故意纵火,导致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的犯罪行为。

其要素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客观方面的纵火和对公共安全的威胁。

四、侵犯人身权利犯罪1. 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以非法占有、恶意非法牟利或者其他非法目的,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将他人非法拘禁的犯罪行为。

其要素包括非法拘禁、恶意非法目的和限制人身自由。

2. 强奸罪强奸罪是指以非法侵害他人身体、违背他人意愿,实施性行为的犯罪行为。

其要素包括非法侵害、违背意愿和性行为。

五、国家安全犯罪1. 叛国罪叛国罪是指对国家的主权、统一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背叛国家的犯罪行为。

其要素包括对国家安全的背叛、构成严重威胁和对国家主权的侵害。

天津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刑法常见罪名及其构成要件总结

天津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刑法常见罪名及其构成要件总结

天津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刑法常见罪名及其构成要件总结天津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刑法常见罪名及其构成要件总结一、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并有预期的结果;客观方面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指犯罪人故意实施暴力行为,给他人身体造成轻伤或者重伤,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身体伤害,并有预期的结果;客观方面是实施暴力行为,给他人身体造成轻伤或者重伤。

三、强奸罪:强奸罪是指犯罪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人主观有意实施该行为;客观方面是实施性关系,即犯罪人与他人发生了性关系;以及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四、抢劫罪:抢劫罪是指犯罪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在人员较少的或者没有其他抵抗的情况下,抢夺他人财物,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人主观有意实施该行为;客观方面是抢夺他人财物,即犯罪人将他人财物非法剥夺;以及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五、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是指犯罪人非法制造、运输、销售毒品,并以牟利为目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并有预期的结果;客观方面是非法制造、运输、销售毒品;以及以牟利为目的。

六、盗窃罪:盗窃罪是指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被害人许可的情况下,盗取他人财物,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人主观有意实施该行为;客观方面是盗取他人财物,即犯罪人把他人财物非法侵占为己有。

七、故意破坏财物罪:故意破坏财物罪是指犯罪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破坏他人财物,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财物的破坏,并有预期的结果;客观方面是破坏他人财物,即犯罪人对他人财物进行了毁坏。

【法律常识】刑法常见罪名

【法律常识】刑法常见罪名

【法律常识】刑法常见罪名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2.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

3.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是我国刑法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

4.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5.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6.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7.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8.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有己有,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数额较大的行为。

9.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窃取或以其他手段占有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10.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为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10.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1.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刑法常考的几大罪名

刑法常考的几大罪名

刑法常考的几大罪名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

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

敲诈勒索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们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信用卡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诈骗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伪造信用卡,使用过期信用卡,冒名顶用信用卡,恶意透支。

伪造货币罪: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造货币形状,图案,色彩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变造货币罪:对真币经行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经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增多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

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出卖或者收养为目的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专妇女儿童和偷盗婴儿的行为。

强奸罪:违背妇女病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笔记

刑法笔记

二、盗窃罪1、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比较:携带凶器抢夺的,构成抢劫罪。

】2、构成:(1)客体:公私财产所有权。

对象:一般是动产,包括不动产上可移动之物,如房屋上的门窗。

对于不动产,需参照相关解释。

作为盗窃对象的财物,不仅指有体物,还包括无体物,如煤气、电力、天然气等。

电信码号资源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根据刑法典第265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窃他人通信路线、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刑法典第264条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家庭内部成员的盗窃:根据相关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理时也应与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自己的财物:不成为自己盗窃的对象。

但是窃取本人已被非法扣押的财物,或者偷回本人已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保管的财物,以致他人因负赔偿责任而遭受财产损失的,以盗窃罪论处。

根据刑法典第196、210条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客观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

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财物。

(行为人主观上是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视,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盗窃存折不构成盗窃罪,盗窃物品后又倒卖的行为,属事后不可罚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年满16,刑事责任能力。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从中盗窃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从重处罚。

(4)主观:直接故意。

明知是他人或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常见刑法罪名解析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常见刑法罪名解析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常见刑法罪名解析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常见刑法罪名解析在司法领域,了解常见的刑法罪名是非常重要的。

掌握这些罪名的定义和要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案件、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将对一些常见的刑法罪名进行解析,帮助读者增加法律基础知识。

一、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有意以非法手段,使他人死亡的犯罪行为。

构成故意杀人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要件:行为、结果和主观上的故意。

行为要件是指实施杀人犯罪行为,如使用刀具、枪械、毒品等;结果要件是指被杀人者死亡;主观上的故意是指犯罪人明知有可能造成他人死亡,并决意实施犯罪行为。

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有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

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同时满足两个要件: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

行为要件是指实施伤害犯罪行为,如殴打、刺伤等;主观上的故意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并决意实施犯罪行为。

三、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构成抢劫罪需要同时满足三个要件:行为、非法侵入和强制获取财物。

行为要件是指实施抢劫犯罪行为,如持刀抢夺钱财;非法侵入是指犯罪人没有合法权限进入他人财产;强制获取财物是指通过暴力、威胁暴力等手段强行夺取财物。

四、贩毒罪贩毒罪是指买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的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

构成贩毒罪需要同时满足两个要件: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

行为要件是指实施贩卖或者持有毒品的犯罪行为,如购买和贩卖毒品;主观上的故意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买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行为违法,并决意实施犯罪行为。

五、盗窃罪盗窃罪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构成盗窃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要件:行为、所有权和主观上的故意。

行为要件是指实施盗窃犯罪行为,如偷窃他人财物;所有权是指被盗窃财物的合法拥有者;主观上的故意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决意实施犯罪行为。

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是指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如非法拘禁、强奸等。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重点财产型犯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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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重点财产型犯罪今天小编重点和大家复习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以及诈骗罪这几个重点罪名。

希望大家复习完知识点后,做一做练习题!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重点财产型犯罪1.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的本质在于行为人通过一些方法使被害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行为人压制反抗,劫取财物,既侵犯财产利益又侵犯人身利益。

2.抢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本质在于:乘人不备、公然夺取。

3.盗窃罪: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

盗窃罪,一种要求数额较大,另一种不要求数额,既多次、入户、携带凶器、扒窃。

入户的户既包括供家庭居住的和外界相对隔绝的房屋,也包括类似渔夫长期居住的渔船类型的生活场所。

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行为。

例如火车行李架上的财物。

4.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本质在于: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主动处分财物。

5.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侵犯的只有财产利益,当场使用暴力后侵犯到行为人的人身利益,此时定抢劫罪。

【小试牛刀】李某在网吧看见王某所戴的手表较为名贵,便将其灌醉,趁机拿走手表,李某的行为构成()A.盗窃B.诈骗C.抢夺D.抢劫【解析】答案:D李某采用灌醉的方式是王某不知反抗,用灌醉的方式压制反抗劫取财物。

因而D选项正确。

【思考】如若王某自己喝醉以后手表放置在身边,李某看到以后拿走属于什么行为?(盗窃行为)【小试牛刀】甲为窃取财物将在火车站候车室睡觉的乙的行李箱提走打开一看却发现其中只有支手枪和一本警官证,甲的行为()A.构成盗窃枪支罪B.构成盗窃罪C.不构成犯罪D.构成盗窃枪支罪和盗窃罪未遂【解析】答案:B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常用百罪精解

刑法常用百罪精解

刑法常用百罪精解
刑法是规定和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的法律,百罪指的是刑法中常见的罪名。

下面是一些常见罪名的简要解释:
1. 杀人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如故意杀人、过失杀人等。

2. 抢劫罪: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抢夺他人财物的罪名。

3. 盗窃罪: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未经授权的罪名,如盗窃、入室盗窃等。

4. 强奸罪:通过强制或欺骗等手段,迫使他人发生性行为的罪名。

5. 诈骗罪:通过虚假陈述、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罪名。

6.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指的是对他人身体权利、生命权利等进行侵犯的行为,如强制猥亵、虐待等。

7. 走私罪:违法出入境或运输走私货物的罪名。

8. 贩卖毒品罪:非法贩卖、制造、运输毒品的罪名。

9. 故意伤害罪:故意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罪名。

10. 纵火罪:故意纵火,造成财产或人身伤害的罪名。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罪名解释,实际上刑法中涉及的罪名非常丰富多样,详细的解释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文书及解释。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常见刑事犯罪类型解析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常见刑事犯罪类型解析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常见刑事犯罪类型解析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常见刑事犯罪类型解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刑事犯罪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特别是了解常见的刑事犯罪类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常见的刑事犯罪类型进行解析,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

一、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具体分为侵入性盗窃和非侵入性盗窃两种类型。

侵入性盗窃包括入室盗窃、抢劫等,而非侵入性盗窃主要指扒窃、骑车盗窃等小额财物失窃行为。

二、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虚假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常见的诈骗手段包括假借投资、虚构合同、冒充他人身份等。

此类犯罪行为在互联网时代更为猖獗,需要大家保持警惕,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三、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有意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的行为。

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可分为轻伤、重伤和致人死亡等级。

犯罪嫌疑人在被起诉时,将根据受害者的伤势情况和疗养需要,获得相应的刑事处罚。

四、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制造、贩卖毒品以及为毒品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

毒品问题是社会的一个严重问题,由于其危害性,贩卖毒品罪被各国法律界视为严重犯罪,一旦定罪将面临严厉的刑罚。

五、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通过非法剥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是一种极其危险和暴力的犯罪形式,通常带有严重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风险。

六、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威胁恶意手段,强迫他人交付财物、金钱或者提供其他利益的犯罪行为。

与诈骗罪相比,敲诈勒索罪更强调对被害人的威胁或胁迫。

七、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是指有组织地聚集人员进行斗殴或参与群体性打斗的犯罪行为。

此类犯罪行为容易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国家对聚众斗殴罪有严格的打击和处罚。

结语本文对常见的刑事犯罪类型进行了简要的解析,希望能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在面临犯罪问题时,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了解不同犯罪类型的特点和危害,保护好自身的权益,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论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之异同

论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之异同

【题目】:论抢劫罪、诈骗罪、盗窃罪之异同【关键词】:侵犯财产罪是否使用暴力是否被害人分财产是否知情【摘要】: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虽然犯罪构成上有相当的差别, 但都属于侵犯财产罪。

各自都有其相互的不同与区别。

【正文】:(一)盗窃罪、诈骗罪和抢劫罪罪名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属于同类客体的犯罪。

但各自都有罪行的认定方式。

盗窃罪、诈骗罪和抢劫罪都是侵犯财产罪,在不同程度上对受害人进行财产损害。

盗窃罪的认定关键是,未经他人同意,从他人占有下非法窃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他人同意。

盗窃罪对象:他人占有的财物;但本人所有的财物在他人合法占用下,视同“他人财物”。

(1)盗窃本人所有在他人合法占用之下的财物,不排除盗窃。

如:甲将自己被扣押在交警队的车辆偷回,成立盗窃罪。

(2)盗窃本人所有在他人不法占用下的财物,此时本人的合法所有权足以对抗对方的不法占有,排除盗窃罪。

如:甲的车被乙偷了,甲又把车从乙的占有下偷回,这种情况下甲不构成盗窃。

(3)盗窃他人不法占有的赃物、违禁品,不排除盗窃。

诈骗罪的认定的关键是交付型犯罪,欺骗他人并使其交付财物的行为。

诈骗路径是欺骗他人——使之误解从而作出交付财物的处分行为——导致被害人失去占有,犯罪人获得占有(财物占有发生终局性的转移)。

犯罪人并非直接非法取得财物,而是通过骗取他人交付而取得财物。

“交付”的理解:(1)是基于被害人的意思而转移占有的一种处分,是占有转移意义的交付。

如:甲到商场去购名牌西服,售货员把西服(价值十几万)递过来,甲提出到试衣间试衣,售货员同意,甲将衣服拿到试衣间后趁机溜走。

本例中,甲虽然欺骗售货员要试穿西服,但是售货员将西服递给甲的行为并不是占有转移意义的交付,西服仍然在店方控制下,并没有同意甲拿走,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

如果甲向售货员表示购买该西服,并开出了一张支票,售货员收下支票后将西服包装好交给甲,甲拿着西服离开,这就意味着售货员同意占有转移,事后发现该支票为空头支票,此时甲利用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骗取了售货员对西服的交付而取得了对该西服的占有,属于诈骗(票据诈骗)。

刑法总结

刑法总结

刑法中常见的扩大解释(1)将“金融机构”解释为包含使用中的运钞车、自动取款机,属于扩大解释。

(2)将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负有扶养义务的其他人,属于扩大解释。

(3)将抢劫罪中的“财物”解释为包含财产性利益,属于扩大解释。

(4)将“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论处”中的“凶器”解释为包含用法上的凶器(例如棍棒、砖块、菜刀),属于扩大解释。

(5)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包含借记卡,属于扩大解释。

(6)将走私弹药罪中的“弹药”解释为包含弹壳,属于扩大解释。

(7)将组织卖淫罪中的“卖淫”解释为包含男性向不特定女性提供性服务,属于扩大解释。

(8)将破坏通信自由罪中的“信件”解释为包含电子邮件,属于扩大解释。

(9)将破坏交通工具罪中的“汽车”解释为包含大型拖拉机,属于扩大解释;将劫持汽车罪中的“汽车”解释为包含火车、地铁,属于类推解释。

如果劫持火车、地铁,可定破坏交通工具罪。

(10)将重婚罪中的“结婚”解释为包含事实婚姻,属于扩大解释;将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解释为包含通奸,属于类推解释。

(11)将侮辱尸体罪中的“尸体”解释为包含骨灰,属于类推解释。

身份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在报复陷害罪(第254条)中是定罪身份,而在诬告陷害罪(第243条)中是量刑身份;打击报复证人罪(第308条)不是身份犯,不要求行为人有身份。

2.非法拘禁罪(第238条)中的量刑身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5条)中的量刑身份是司法工作人员。

3.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307条)中的量刑身份是司法工作人员;而窝藏、包庇罪(第310条)没有规定量刑身份。

总结: 金融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的八个罪名中,耑要注意只有三个罪名是纯正的自然人犯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

真正不作为犯(1)丢失枪支不报罪(第129条);(2)不报安全事故罪(第139条之一);(3)逃税罪(第201条);(4)遗弃罪(第261条);(5)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276条之一);(6)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第311条);(7)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313条);(8)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416条);(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刑法总结终极版

刑法总结终极版

刑法总结终极版司法考试刑法考点总结终极版一、要求一定条件才构成的:(一) 危害公共安全罪1、破坏交通工具罪(具体危险犯)——足以发生倾覆的危险2、交通肇事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3、危险驾驶罪(抽象危险犯/行为犯)——追逐竞驶要求情节恶劣才成立,醉酒驾车则不需要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抽象危险犯/行为犯)5、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配备公务用枪,配置枪支的人员、单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6、丢失枪支不报罪——配备公务用枪的人要求造成严重后果7、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情节严重(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抽象危险犯/行为犯)2、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具体危险犯)——足以造成严重食品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3、生产、销售假药罪(抽象危险犯/行为犯)★4、生产、销售劣药罪(实害犯)——造成严重危害5、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具体危险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6、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实害犯)——造成严重结果7、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实害犯)8、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实害犯)9、逃避追缴欠税罪——要求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10、逃税罪——要求逃避缴纳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三)财产犯罪1、抢夺罪——数额较大2、盗窃罪——一般要求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成立不要求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但既遂需要要求财物价值数额较大★(注意,携带凶器盗窃不转化为抢劫,携带凶器抢夺才转化为抢劫)3、诈骗罪——数额较大;既遂标准为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损失4、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5、侵占罪——数额较大6、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7、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八大类刑事案件的口诀

八大类刑事案件的口诀

八大类刑事案件的口诀八大类刑事案件的口诀:强奸盗窃,杀人抢劫,贩毒走私,故意伤害,诈骗贪污,赌博聚众,恐怖暴乱。

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强奸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自由、尊严和身体权益的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无论是对于女性还是男性,都应该保护其性自主权和人身安全。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盗窃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社会对于盗窃行为普遍持有零容忍的态度。

盗窃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损害了社会的公平秩序,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杀人是指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杀人是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之一,它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权,也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对于杀人犯罪,法律应该给予最严厉的惩罚,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抢劫是指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抢劫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也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

对于抢劫犯罪,法律应该依法严惩,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贩毒是指非法买卖毒品的行为。

毒品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健康和稳定的物质,其滥用不仅危害个人的身体健康,也对社会安全造成了威胁。

贩毒犯罪应该受到严厉打击,以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众的身心健康。

走私是指通过非法手段将禁止进出口的物品运入或运出国境的行为。

走私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海关的管理权,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秩序。

走私犯罪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以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故意伤害是指以故意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的行为。

故意伤害是一种违法行为,它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安宁和秩序。

对于故意伤害犯罪,法律应该予以严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诈骗是指通过虚假手段获得他人财物的行为。

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它利用了人们的信任和贪婪心理,对他人的财产权进行侵害。

诈骗犯罪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以保护公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贪污是指滥用职权、侵占国家或集体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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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考点总结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盗窃罪
1.抢夺罪与盗窃罪的关系:
(1)传统观点认为:抢夺罪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2)新观点认为:抢劫罪、抢夺罪与盗窃罪都是完全违背他人意志取得他人占有的财物的犯罪。

如果是压制反抗、强行取财,成立抢劫罪;如果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与身体部位直接、间接接触)并有导致被害人伤亡可能的,成立抢夺罪;否则,成立盗窃罪。

2.抢夺罪:要求“数额较大”(一般情形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或者多次抢夺的;“其他严重情节”包括抢夺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或者引起他人自杀的情形;“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包括抢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形。

3.抢夺罪向抢劫罪的转化:
(1)携带凶器抢夺的,成立抢劫罪。

(2)聚众打砸抢,抢走(抢夺)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成立抢劫罪。

(3)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4.盗窃罪的对象:他人占有的财物(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下列情形成立盗窃罪:(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3)以牟利为目的(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
(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6)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从重处罚);
(7)对于利用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

但是,盗窃枪支、弹药、尸体、公文、印章等物的,成立其他犯罪;同时成立盗窃罪,可能属于想象竞合犯;如果存在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的,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的,成立贪污罪(特殊法条)。

5.盗窃罪的成立:
(1)“数额较大的”:通常1000元至3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按照侵犯财物的价值计算,而非行为人获利数额,更非行为人意图侵犯的财产数额;盗窃违禁品的,不计算数额,按照情节轻重量刑);要求明知数额较大。

(2)“多次盗窃”:2年内盗窃3次以上。

不要求明知具体几次。

(3)“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要求明知入户盗窃。

(4)“携带凶器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要求明知携带凶器盗窃。

(5)“扒窃”: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不要求携带凶器实施,不要求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不限于扒窃体积微小的财物(包括身边的自行车、行李架上的行李包裹等),不需要行为具有惯常性,不限于秘密窃取,包括公开扒窃。

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以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1.行为结构:欺骗行为/敲诈行为-被骗人产生错误认识/被恐吓人产生恐惧心理-被骗人/被恐吓人处分财产-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二者都属于基于对方有瑕疵的意思而处分财物的犯罪。

2.三角诈骗:当被骗人与被害人不是同一人时,如果被骗人有处分被害人财产的权限或者资格,成立三角诈骗方式的诈骗罪;如果被骗人没有处分被害人财产的权限或者资格,则可能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3.欺骗行为:方式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其内容为使对方陷入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如果欺骗对方是为了转移其注意力(调虎离山)或者更容易接触到对方占有的财物(如调包),进而完全违背对方意志取得他人占有的财物,成立盗窃罪。

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一般性夸张,处于一般商业惯例许可或者社会容忍范围内,而交易本身还有讨价还价余地的,不具有使他人处分财产的具体危险,不是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

4.错误认识:被骗者产生了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或者被维持、被强化了已有的错误认识,包括被骗者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将信将疑的情形。

如果被骗者出于怜悯、不堪烦扰等原因交付财物的,或者为抓住诈骗者的把柄在警方安排下交付财物的,欺骗行为和财物转移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成立诈骗罪既遂。

5.处分财产:被骗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了财产(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成立诈骗罪是否要求被骗人具有处分意思,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不要说、必要说(又包括严格论和缓和论两种观点)。

(1)不要说:只要被骗者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物,无论其是否认识到了财物状况,行为人都成立诈骗罪。

按照此说,诈骗罪成立范围最宽。

(2)严格的必要说:只有被骗者意识到了所处分财物的所有信息,行为人才成立诈骗罪。

按照此说,诈骗罪成立范围最窄。

(3)缓和的必要说:只要被骗者意识到了所处分财物的基本属性,而不要求意识到财物的所有属性,行为人就成立诈骗罪。

按照此说,诈骗罪成立范围适当。

6.财产损失:
(1)诈骗不法原因给付物的,或者(2)行为人提供了相当的给付,但受骗者的交换目的基本未能实现(包括给付缺乏双方约定的重要属性的物品)的,或者(3)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导致受骗者就所交付财产的用途、财产的接受者存在法益关系的认识错误时,即使受骗者没有期待相当给付的,都应认为存在财产损失,成立诈骗罪。

但通过欺骗方法使他人免除非法债务的,不存在财产损失。

7.无钱食宿:
(1)行为人原本没有支付饮食、住宿费用的意思,而伪装具有支付费用的意思,欺骗对方,使对方提供饮食、住宿,数额较大的,成立诈骗罪。

(2)如果行为人原本具有支付饮食、住宿费用的意思,但在饮食、住宿后,产生了不支付费用的意思,欺骗老板免除自己债务的,成立诈骗罪;如果行为人声称送走朋友后回来付款而乘机逃走的,或者直接跳窗跳走的,由于被害人并没有因此而免除行为人的债务,即没有处分行为,故行为人不成立诈骗罪,而是属于单纯逃债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8.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界限:盗窃罪与诈骗罪是对立关系,其区分关键是,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足以使对方产生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的欺骗行为(行为人未取得财产的情形),或者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的情形)。

9.敲诈行为:向对方实施一定暴力或者胁迫要求其处分财产的行为。

(1)“胁迫”对象:包括交付财物的被害人或者与被害人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如果所通知的被加害人与对方没有任何关系,不可能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的,则不成立敲诈勒索。

(2)“胁迫”内容:包括形式上合法的内容。

“胁迫”内容的实现包括由第三者实现,但必须使对方知道行为人能够影响第三者,或者让对方推测到行为人能影响第三者,否则,可能只成立诈骗罪。

在这种情况下,不要求行为人与第三者有共谋关系。

(3)“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不包括单纯使被害人产生困惑的行为,否则,不成立敲诈勒索罪。

(4)以胁迫手段取得对方不法占有的自己所有的财物的,不成立犯罪;对方盗窃了行为人的此财物,行为人采取胁迫手段取得对方的彼财物的,成立敲诈勒索罪。

(5)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原则上不成立敲诈勒索罪。

行为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权利受侵害的事实,有关部门主动提出给予赔偿或者补偿,行为人接受赔偿或者补偿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10.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区分思路:
(1)先判断行为性质是欺骗还是敲诈,如果能得出确定结论,则分别成立诈骗罪或者敲诈勒索罪(该情形不考虑对方是否陷入恐惧心理还是错误认识);
(2)如果行为既具有欺骗的性质又具有恐吓的性质,则根据对方是陷入错误认识还是恐惧心理,分别认定为诈骗罪或者敲诈勒索罪;
(3)如果对方既陷入错误认识,又有恐惧心理,则行为成立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从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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