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工作制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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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确保医院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药品管理、使用的相关科室。

二、药剂科职责1. 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供应等工作。

2. 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工作。

4. 负责临床药学工作,为临床提供药学服务。

5. 负责药品信息管理,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6. 负责药品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

2.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优先选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药品。

3. 药品采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四、药品验收管理1. 药品到货后,药剂科应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质量、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等。

2.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3.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做好入库登记,妥善保管。

五、药品储存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药品性质,合理划分储存区域,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2.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做好药品库存管理,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六、药品调剂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合理调配药品。

2. 药剂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严格执行调剂操作规程。

3. 药剂科应建立调剂差错登记制度,对调剂差错进行及时纠正和总结。

七、药品质量管理1.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 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不良反应进行及时上报。

八、药品信息管理1.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2. 为临床提供药品信息查询服务,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药剂科临床药学组工作制度

药剂科临床药学组工作制度

药剂科临床药学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剂科临床药学组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药剂科临床药学组。

第三条临床药学组是药剂科的核心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临床药物治疗技术、药学临床服务、医疗用药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临床药学组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临床需求为导向,科学管理,优质同行。

第五条临床药学组的工作宗旨是提供合理、安全、经济、有效的药学临床服务,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临床药学组由组长、副组长、技师、药师和药事人员等组成,组长由主管药师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药师兼任。

第七条临床药学组按照以下职责划分工作:(一)组长:负责协调和组织临床药学组的各项工作,并与其他科室和医院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二)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工作,并在组长缺席时代替组长履行职责。

(三)技师:负责药品采购、检验及仓库管理等工作,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药事人员:负责患者用药管理、药物配送、药品库存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八条临床药学组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二)药物治疗监护:对住院患者进行药物治疗监护,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药学调查研究:根据需要开展相关药学调查研究,提供临床用药参考和决策依据。

(四)药物质量控制:负责提供药物质量评价和风险评估服务,保证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五)其他工作:按需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九条临床药学组的工作流程如下:(二)组织与患者用药相关的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评估患者用药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四)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患者用药效果和安全性的监测工作,及时反馈结果并提出调整建议。

(五)参与药物治疗的评估和决策,为医疗团队提供药物的质量控制和风险评估服务。

(六)根据需要进行药学调查研究,产出成果并提供给医疗团队参考。

(七)保证药物的质量和安全,及时参与药品采购、检验和仓库管理等工作。

药剂科相关规章制度

药剂科相关规章制度

药剂科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剂科工作, 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药房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药剂科,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药剂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储存、配药、调剂等工作。

第四条药剂科负责人应是具有药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执业药师资格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医院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负责,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第七条药剂科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八条药剂科工作人员有权对诊疗药品的品质和有效性进行检验,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报告给质管部门和医院领导。

第九条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的储存、配药、使用和废弃处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条医院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保障药剂科的正常运作。

第二章药品采购和储存第十一条药剂科应根据医院临床需要和药品使用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的及时供应。

第十二条药剂科在采购药品时,应根据药品种类、质量、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和登记,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无误。

第十四条药剂科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药品储存数量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药剂科应做好药品的储存管理工作,保持药品库房的整洁、通风、干燥,严格控制温度和湿度。

第十六条药剂科应对易变质的药品进行特殊管理,如冷链药品、光敏药品等,确保其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七条药剂科应建立药品管理台账,记录药品的进销存情况,及时更新药品信息,并定期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药剂科负责人应定期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药品配药和调剂第十九条药剂科应根据医嘱单和患者病历,合理配制患者用药,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在院长的领导下,在院药事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全院药品供应,检查监督本院临床科室合理使用药品,确保安全有效。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政法规,组织学习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保管、供应、监控、统计、报损工作。

3、根据本院医疗科研的需要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和制剂。

4、负责全院药品、制剂与耗材等质量监控,不定期对本院使用的药品、制剂、耗材等进行抽检,自制制剂做到批批检验,配合省、市药监和药检部门,做好药品质量检验工作。

5、健全药品等验收等级制度和发药核对制度,保证所购药品、制剂无伪劣、过期、失效、霉变等。

6、对麻醉、毒性、精神、放射性药品要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做到“五专”,监督临床正确使用各种特殊药品。

7、定期深入各临床科室检查监督药品合理使用和保管情况,每季度对全院药品进行一次盘存。

8、严格执行“三查七对”,调配处方时,认真审查有无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门、急诊药房应加强核对。

9、负责全院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收集、汇总、上报及处理。

10、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深入临床,参与会诊,协助临床制订药物治疗方案,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11、负责收集药学信息,定期出版《药讯》,并对老药淘汰和新药引进提出初选意见。

12、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负责药学院校实习和下级医院药学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

药剂科规章制度封面

药剂科规章制度封面

药剂科规章制度封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本规章制度遵循“严格管理、依法合规、安全高效、服务至上”的指导思想,以确保医院药剂科工作有序开展,药品安全管理有力有效,为医疗服务提供良好保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剂科的管理和工作过程中的各项制度、程序和具体工作。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三条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应当严格依照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2. 药品采购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3. 药品采购应当有严格的验收制度,对市场上的各类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

第四条存储管理1. 药品存储管理应当有专门的库房,按照药品的特性将药品进行分类、分区存储。

2. 药品存储管理应当有记录,记录药品的存储、进出库情况,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3. 药品存储管理应当有定期检查,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存储条件符合要求。

第五条使用管理1. 药品使用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医师开具处方的规定,确保合理用药。

2. 药品使用管理应当加强药品的追溯管理,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追溯。

3. 药品使用管理应当建立用药意见征询制度,对特殊情况下的用药进行意见征询。

第六条废弃药品处理1. 废弃药品应当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2. 废弃药品的处理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废弃药品的安全处理。

第三章药品安全第七条药品监测1. 药品监测应当加强对药品的质量监测,确保药品符合相关标准。

2. 药品监测应当加强对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时监测反应情况。

第八条药品信息管理1. 药品信息管理应当建立药品信息库,收集药品的相关信息。

2. 药品信息管理应当建立药品使用情况监测系统,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

第九条药品事故处理1. 药品事故处理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药品事故进行预案处理。

2. 药品事故处理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药品事故进行追踪报告。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条岗位职责1. 岗位职责应当明确,确保员工了解自己的责任和职责。

药剂科员工规章制度

药剂科员工规章制度

药剂科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剂科员的工作行为,维护医院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剂科员,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药剂科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纪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药剂科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存储、分装、发放等工作;配合医院其他部门的工作,确保医疗事业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药剂科员应保持工作地点的整洁,药品存放有序,确保每一种药品的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清晰可见。

第六条药剂科员在开展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药剂科员在工作中必须严守纪律,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八条药剂科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私用医院的药品或设备,并严禁将医院的药品用于个人目的,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处理。

第九条药剂科员在接待患者时,应礼貌待人,认真解答患者的疑问,做到有问必答,有责必究。

第四章工作安全第十条药剂科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做好药品的存放和使用,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

第十一条药剂科员在使用药品和设备时,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第十二条药剂科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药剂科员在工作中应保守医疗机构的商业秘密,不得将医院的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药剂科员应保持工作环境卫生,不得在工作地点吸烟、食用食品,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药剂科员在工作中应注意形象仪容,穿戴整洁,不得擅自穿着非职业装,做到言行举止得体。

第六章处罚条款第十六条药剂科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大过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纪的药剂科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出停职检查、辞退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药剂科规章制度大全

药剂科规章制度大全

药剂科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剂科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剂科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医院药剂科。

第三条药剂科是医院的药品配备中心,其工作内容包括药品采购、药品验收、药品储存、药品发放等。

第四条药剂科的工作原则是安全、准确、快捷、便捷。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应按照医院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

第六条药品采购应首选品种质量好,价格低廉的产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七条药品采购前应进行招标或询价,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进行采购。

第八条药品采购应明确货品的来源、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在收货前进行验收。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采购计划、采购订单、采购验收等。

第十条药品采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第三章药品验收管理第十一条药剂科应设置专人进行药品的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药品验收应对所收到的药品进行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方面的检查。

第十三条药品验收应按照医院的验收标准进行,凡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均不予接收。

第十四条药品验收应做好验收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药剂科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六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要求存放,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期。

第十七条药品储存应分类存放,避免混淆。

第十八条药品储存应定期进行温湿度检测,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九条药品储存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库存清单、药品调剂记录等。

第二十条药品储存应定期清点库存,及时发现缺失或过期药品。

第五章药品发放管理第二十一条药剂科应设专人进行药品发放,确保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药品发放应核对患者的用药单,不得出现错发现象。

第二十三条药品发放应准确记录发药信息,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量等。

第二十四条药剂科应做好药品调剂工作,确保患者用药顺利。

第二十五条药品发放应定期对发药记录进行检查,确保工作的准确性。

第六章药品报废处理第二十六条药剂科应定期对过期、损坏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药品进行处理。

药剂科所有规章制度

药剂科所有规章制度

药剂科所有规章制度一、药剂科的基本职责:1. 药剂科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医嘱制备、保存、发放药物,并保证药物的合理使用。

2. 药剂科要开展药物信息服务,为医护人员提供药物相关的咨询和指导。

3. 药剂科要积极配合医院其他部门的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4. 药剂科要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储存及质量监管工作。

5. 药剂科要组织药师和药剂师的培训和进修,提高专业技能。

二、药物的管理规定:1. 药物的购进:药剂科只能从合法渠道采购药物,不得购进过期、变质或无效的药品。

2. 药品的保管:药剂科要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药品的配制:药剂师要按照医嘱准确配制药物,确保药物的剂量和质量准确。

4. 药品的发放:药剂科要严格按照医嘱发放药物,避免发生误用或滥用的情况。

5. 药品的报废:药剂科要建立规范的药物报废流程,确保过期或损坏药品得到正确处理。

三、药物使用规定:1. 用药审查:药剂科要进行用药审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

2. 药物指导:药剂科要向患者提供药物的正确用法和注意事项,避免用药错误。

3. 药物监测:药剂科要积极监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4. 药物储备:药剂科要合理储备各类急需药品,确保患者能及时得到救治。

四、药物安全规定:1. 药物安全教育:药剂科要定期组织药师和医护人员进行药物安全知识培训。

2. 药物失窃处理:药剂科要建立药品失窃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药物的安全。

3. 药品巡查:药剂科要定期对药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药品库存管理:药剂科要建立药品库存清单,并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药品的完整和安全。

五、其他规定:1. 药剂科要定期组织临床药学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

2. 药剂科要建立药品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3. 药剂科要积极配合医院管理部门的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以上是药剂科所有的规章制度,希望全体药剂科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药剂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药剂科工作规章制度

药剂科工作规章制度

药剂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剂科工作,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章。

本规章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药剂科工作人员。

第二条药剂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配送、储存、配制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剂科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在规定范围内合法、准确履职。

第四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改进。

第五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医疗保密法规定,严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六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文明礼貌待人,忠诚敬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七条药剂科工作人员有发现药品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配合解决问题,切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八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九条医院药剂科应根据患者需求,合理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采购数量和种类满足医疗需求。

第十条药品采购应按照采购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取质量好、价格合理的药品供应商。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过程中,药剂科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药品质量证明,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在药品采购中不得接受供应商的回扣、贿赂等行为,严禁违规操作。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三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的药品分类、整理、储存,做好药品保管工作。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相关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定期检查储存条件,确保药品有效期内不受污染。

第十五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种类、生产日期等有序排列,确保易于查找、使用,严禁混淆、错乱。

第十六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在储存药品时应定期检查药品包装完好、标注清晰,如有损坏或标签不清晰应及时更换。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七条药剂科应按照医院要求,及时将药品送达各个科室,确保患者用药需要得到及时满足。

第十八条药品配送应按照患者用药需求和配送计划,准确送达,不得延误。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
药学管理规划
1、制定药学管理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拟定药学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贯彻执行药事管理药政法规,制订和修改全院药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配置药学人员,制定药学人员配置计划。

药学质量管理
1、组织开展药学质量管理、抽查病历,进行处方质控和处方点评。

2、监督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参与临床用药方案的制定。

药剂日常事务管理
1、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定期召开药事会议。

3、负责药品价格维护及药品信息管理工作。

4、根据工作应急需要负责药剂人员内部的临时工作调配。

5、负责合理用药管理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

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
1、负责全院药品的预算、采购、验收。

2、负责药品的保管和供应。

3、负责门诊药品和住院药品的发放。

4、负责药品的报废和处理。

5、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和评审专家库,组织对新药引进进行评审。

用药安全监测与管理
1、宣传用药知识,推荐新药,提供药学咨询和用药指引服务
2、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

3、进行药品疗效和不良反应的评价。

教学和培训管理
1、制定药学专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执行教学工作计划,评估教学净效果及提出改进意见。

3、负责医院新进药剂人员实习带教和管理工作。

药剂科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药剂科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药剂科管理工作,规范药剂科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纪律1.药剂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本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诚实守信。

2.药剂科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3.药剂科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4.药剂科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规,确保药品质量,杜绝假药、劣药流入医院。

5.药剂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剂、配发等环节的操作规程,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6.药剂科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7.药剂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调整药品价格。

8.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9.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协作,为临床提供优质、高效的药学服务。

10.药剂科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工作职责1.药剂科主任负责药剂科全面工作,确保药剂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药剂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药剂科日常管理工作。

3.药剂科工作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配发等工作。

4.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药剂科信息管理员负责药剂科信息化建设,确保药品信息准确、及时。

6.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账实相符。

7.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清理,确保药品库存合理。

8.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协助临床科室开展药品使用咨询、合理用药等工作。

9.药剂科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10.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协助主任完成其他工作。

四、奖惩措施1.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工作表现优秀的药剂科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工作表现较差的药剂科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药剂科所有规章制度目录

药剂科所有规章制度目录

药剂科所有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剂科工作,提高医院药剂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一条药剂科设有科长、副科长、药师、药剂管理员等职位,具体工作分工如下:(一)科长:负责药剂科的整体工作,协调各部门间的合作,负责药剂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二)副科长:负责协助科长工作,协调相关事务,协助药剂科的日常管理;(三)药师:负责处方审核、配药、药品储存等工作;(四)药剂管理员:负责药品的采购、仓储、配送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一条按照医院的规定,制定药剂科工作流程,规范各项工作。

第二条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三条保管好药品,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存放。

第四条药师在配药过程中必须核对处方,确保用药的正确性。

第五条制定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做好药品的追踪管理,及时更新药品目录。

第六条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量的准确性。

第七条建立药品信息管理制度,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第八条制定药品报废处理制度,对过期或者破损的药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建立药剂科与其他科室的沟通渠道,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一条药剂科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二条建立药品失窃报告制度,对药品缺失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条定期进行药品的保质期检查,对即将过期的药品及时处理。

第四条建立应急药品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得需要的药品。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一条建立药剂科工作考核制度,对药剂科人员进行绩效评定。

第二条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评价。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一条建立药剂科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实行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水平。

第七章附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经药剂科负责人审批后生效。

医院药剂科规章制度

医院药剂科规章制度

医院药剂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剂科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剂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药剂科主任、药师、药剂师、护士等。

第三条药剂科的基本职责是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入库、配药、发药等工作,保证医院药品的供应、质量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库存、使用和监管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

第五条药剂科应当加强药学知识的培训,提高药剂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保证药学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药剂科应当强化对药品采购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价格和供应保障。

第七条药剂科应当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调合作,保证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八条药剂科应当根据医院的药品需求和使用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九条药剂科应当按照采购程序,选择正规的药品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格性。

第十条药剂科应当认真审核药品的进货票据、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保证所购药品的合格性。

第十一条药剂科应当建立药品档案,对药品的来源、质量、价格等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药剂科应当做好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及时处理采购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当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有效管理和使用,防止过期药品的浪费。

第十四条药剂科应当建立药品调配、配送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患者用药的准确和安全。

第三章药品配药发药管理第十五条药剂科应当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认真核对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和注意事项等信息,保证配药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药剂科应当对配药过程实施双人核对制度,确保药品的准确和安全。

第十七条药剂科应当建立药品发药记录和用药指导制度,及时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和效果,提高患者的服药依从性。

第十八条药剂科应当加强与医生的沟通协调,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和服务。

医院药剂科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药剂科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药剂科管理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医院临床用药、药品供应、药品调剂、药学研究、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等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二、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疾病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

三、建立健全的、与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四、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2、制定医院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用于临床;
3、初步审核拟定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
4、负责对新药引进的初审工作,递交药事管理委员会评审;
5、定期分析医院用药情况,收集药品的不良反应并及时上报本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负责药学教育、培训,对药剂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承担医药院校学生以及其它单位药学人员进修;
8、做好用药咨询及药物介绍,协助临床各科室用药的工作。

药剂管理制度

药剂管理制度

药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剂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剂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剂科(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合法、合规、科学、有效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剂科(室),配备相应的药学专业人员,药剂科(室)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药剂科(室)应当设立质量管理组织,负责药品质量的管理工作,质量管理组织应当设立质量管理组长和成员,质量管理组长由药剂科(室)主任担任,成员由药学专业人员组成。

第六条药剂科(室)的职责:(一)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配送、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工作;(二)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三)负责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四)负责药品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五)负责药剂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六)负责药剂科(室)的内部管理工作。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七条药品采购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有效的原则,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作为供应商。

第八条药品采购应当实行招标采购或者比价采购,采购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九条药品验收应当实行双人验收制度,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等。

第十条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不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退货或者报废处理。

第四章药品储存与配送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实行分类储存,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应当实行库房管理制度,库房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温度和湿度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

第十三条药品配送应当实行配送管理制度,配送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配送过程中应当保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范本

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剂科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药剂科工作相关的其他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药剂科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和供应等工作。

第五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第六条采购药品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质量保证措施。

第七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标签等。

第八条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入库,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予以拒收,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九条药剂科应建立药品储存制度,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第十条药品储存应分类存放,实行色标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一条药品养护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二条药品养护记录应完整、准确,定期上报。

第四章药品调剂与供应第十三条药剂科负责药品的调剂和供应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及时、准确。

第十四条药品调剂应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五条药品调剂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医师或护士沟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六条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供应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药品质量管理第十七条药剂科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八条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上报不良反应信息。

第六章药剂科人员管理第二十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具备药学专业学历,具备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一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药剂科生产效率,保障药剂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合规的原则,具体实施按照本制度。

第四条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安全管理。

第五条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相关安全管理培训,并熟悉掌握本制度内容。

第六条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的责任体系,确保每个工作环节有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二章生产安全管理第八条药剂科生产工作中,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并将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药剂科生产设备应当定期检修、保养,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条药剂科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使用方法,并经过相关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药剂科生产过程中,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二条药剂科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第十三条药剂科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规程,确保生产环境卫生。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药剂科生产产品应当按照标准流程生产,禁止使用假冒伪劣原材料或产品。

第十五条药剂科生产产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质量管理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药剂科生产产品应当定期进行质量抽检,确保产品的合格率。

第十七条药剂科生产产品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八条药剂科生产产品应当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用户反馈的质量问题。

第十九条药剂科生产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原因分析和整改。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二十条药剂科应当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等。

第二十一条药剂科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剂科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药剂科工作应以病人为中心,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为临床提供优质、及时的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

第三条药剂科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人员职责第四条药剂科设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下设药品采购组、药品调剂组、药品制剂组、药品质量管理组、药事管理组等职能组室。

第五条科长职责:(一)负责药剂科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药剂科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二)组织实施药剂科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三)组织药剂科人员的培训和业务考核,提高药剂科整体业务水平;(四)组织协调药剂科与临床科室、药品供应商等各方面的关系,确保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副科长职责:(一)协助科长做好药剂科的各项工作;(二)负责药品采购组的工作,确保药品采购的合规性和及时性;(三)负责药品调剂组的工作,确保药品调剂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四)负责药品制剂组的工作,确保制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五)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组的工作,确保药品质量的符合法规要求;(六)负责药事管理组的工作,协助临床开展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七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八条药品采购应根据临床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确保药品的及时供应。

第九条药品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做好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药品入库时,应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包装、规格、数量、质量符合规定。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实行分类存放,做好温湿度控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药品调剂与制剂第十二条药品调剂应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确保调剂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药剂师工作规章制度

药剂师工作规章制度

药剂师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剂师的工作行为,提高药品管理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担任药剂师职务的员工,具体包括院内药房、药品零售部门等所有药剂师职位。

第三条药剂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相关规定,维护药品使用秩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药物管理第四条药剂师应当了解药品的性质、用途、剂量、不良反应等相关信息,及时更新药品知识,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药剂师在配药过程中应当按照医学处方的要求,严格控制剂量、规格、用法等,杜绝错误。

第六条药剂师应当建立药品管理档案,做好药品出入库记录,保障药品的有效流通和管理。

第七条药剂师应当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确保药品的合法使用。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八条药剂师在接待患者时应热情周到、礼貌待人,提供及时、准确的咨询与服务。

第九条药剂师应当对患者的病症提供合理用药建议,不得涉及医疗诊断和治疗。

第十条药剂师应当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禁止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药剂师如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调包药品、盗窃药品、私自违规售药等,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甚至予以开除。

第五章其他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不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三条药剂师违反职业操守、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经理部门审批,公司颁发。

以上就是《药剂师工作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各位药剂师能够严格遵守规定,履行好职责,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药品服务。

谢谢!。

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工作制度一、调剂室工作制度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进行调配。

2、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和医师联系,调配人员不能自行更改。

凡处方不合规定者,拒绝调配。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常规。

4、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处方调配人和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5、发出的药品均应将服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及生产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6、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7、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8、发药窗口每天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9、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

用具使用后立即洗涮干净,放回原处。

10、药房调剂室为工作重地,非公不得进入。

11、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灸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二、制剂室工作制度(一)灭菌制剂室1、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

2、严格遵守制剂操作规程,保质保量,成品必须经药检合格,眼液须作细菌培养,合格后方可发出使用。

3、原料药品领来后须检查符合要求者才可使用。

4、蒸储水需按规定进行自检和送检,合格后方可配制药品。

5、严格核对制度,投料须经二人核对方可配制制剂。

6、性能不稳定的制剂要留样观察,并作好记录。

7、保持室内卫生整洁,灭菌室要定期冲刷墙壁,地面定期消毒,作菌检达到无菌要求后,方可投人生产。

8、进入灭菌室前,必须经淋浴,两次更衣、换鞋后方可进入,无菌室的衣帽鞋不得外借或穿出室外,非无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出入灭菌室。

9、毒、麻、限、剧药品,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检查。

10、周密检查工作,保证门诊及各科室用药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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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工作制度条例一.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药剂科工作制度
三.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四.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五.药库工作制度
六.中药房工作制度
七.中药库房工作制度
八.药品遴选制度
九.处方管理制度
十.处方调配制度
十一.处方点评制度
十二.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十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十四.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十五.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十六.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十七.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十八.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十九.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规定
二十.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及干预制度二十一.临床药师查房制度
二十二.临床用药监控和公示制度
二十三.调配、核查与发药工作制度
二十四.领药及核查工作制度
二十五.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二十六.药品出入库工作制度
二十七.药品保管工作工作制度
二十八.药品发放工作制度
二十九.药品损耗,赔偿制度
三十.药品报废及销毁制度
三十一.药品库房安全制度
三十二.新药引进评审制度
三十三.审方,计价,计量制度
三十四.药剂专业实习生管理制度
三十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三十六.药品调剂查对审核制度
三十七.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三十八.药品验收制度
三十九.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四十.易制毒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四十一.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管理制度(预案)
四十二.中药饮片验收制度
四十三.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制度
四十四.中药饮片调剂制度
四十五.中药饮片代客加工制度
四十六.中药饮片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四十七.中药饮片退货制度
四十八.煎药室质量控制监测制度
四十九.中药煎熬操作规程
五十.中药煎药机操作规程
五十一.中药急煎制度
五十二.中药煎药室清洁消毒规程
五十三.中医处方评价制度
五十四.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五十五.请示报告制度
五十六.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制度
五十七.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
五十八.药品质量监控制度
五十九.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
六十.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六十一.药房值班工作制度
六十二.药剂科奖惩制度
六十三.药剂科考勤,请假制度
六十四.药剂科岗前培训制度
六十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新增)六十六.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制度
六十七.应急药品供应制度
六十八.中成药调剂操作规程
六十九.药剂科冰箱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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