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方法与案例-----企业所得税实务题
2、税务稽查案例
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 合并、分立转入 纳税调整 当年可弥补的 前四年 前三年 前二年 前一年 (转出)可弥补的 后所得 亏损额 度 度 度 度 亏损额) 2011 2012 2013 2014
2 -1000 500 300 -600 400 -600 3 4 -1000 5 6 7 8
本年度实际弥补 可结转以后年度 的以前年度亏损 弥补的亏损额 合计 额 9 10 1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65号 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 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 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案例(二)A公司2014年4月,应交增值税1000万元,该公司采取隐瞒收入的手段, 未进行纳税申报。2015年4月,稽查局在进行检查时,发现了A公司的偷税事实, 并下发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A公司补缴税款。A公司2015年4月A公司有增 值税留抵税额2000万元。 A公司申请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顶查补税额。请问是否允许?
方案(三)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1.责令限期改正调减亏损1000万元; 2.处5万元以下罚款;
稽查处理:假设A公司购买的原材料已经全 部计入销售成本,该企业2013年企业所得税 亏损2000万元,2014年盈利500万元,弥补 亏损后,2014年汇算清缴未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即: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允许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表的通知 国税发[2006]56号 四、需要明确的有关项目的计算口径 (五)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年 度的应纳税所得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应补税 额,但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得作为计 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
税务稽查方法与案例-----企业所得税实务题
值准备,2008年实际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 )。 A.-20万元 B.-18万元 C.80万元 D.100 万元 4.经检查资料二,你认为2008年该公司将借款利息 全部在当期费用中扣除的数额是( )。 A.834万元 B.700万元 C.660万元 D.555万元
5.经检查资料二,你认为该公司2008年应计
《税务稽查方法与案例》 (企业所得税实务题)
第二稽查局 张俊青
一、2009年5月份,市税务稽查局接到
群众举报华远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会计与 税收的差异不进行调整,偷逃收款。遂 派人检查该企业2007、2008年纳税情况, 发现企业2007年发生亏损数额为280万 元,并据此向税务机关申报以后年度应 弥补的亏损数额,2008年已纳增值税、 营业税等369万元,房产税等地方税款 224.5万元,当年实现会计利润300万元, 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检查的其他情 况如下:
针对上述争议,回答以下问题,答案可能存在多选。 1.符合条件的应收房款的减少,符合税收政策的做
法为( ) A.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一般情况不予退还已纳的 税款,多交的税款可以抵顶当期或以后期间的应纳 税款。 B.发生时不冲减发生当期收入,应当采取追溯调整, 及时退还已纳的税款。 C.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若以前多交的营业税在当 期不能得到足额抵扣时,其多交的税款可以抵顶当 期企业应缴的其他税种的应缴税款。 D.以上都符合税收政策规定。
三、税务稽查局的薛成与黄胜利对北方
房地产公司(内资)进行税务检查,税 企业双方因如下问题发生争议。如果你 负责审理这个案件,请提出正确的审理 意见。
问题一:企业本年无收入,但因向受灾地区
的捐赠而导致2008年度亏损。 企业诉求:向汶川地震的捐赠可以据实扣除, 由于捐赠而增加的亏损数额可以在未来的五 年内弥补。 检查人员:企业没有会计利润不得在税前扣 除捐赠支出,况且2008年7月30日国务院发出 《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 策措施的意见》中有“对企业、个人通过公 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 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政策执 行到2008年12月31日,如果由于捐赠增加了 亏损,就意味着这个政策延期了5年。
企业涉税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信息技术服务。
公司成立初期,由于业务发展迅速,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导致在税务申报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以下是对科技公司涉税法律问题的案例分析:二、涉税法律问题1. 增值税申报问题- 科技公司在申报增值税时,存在以下问题:1. 部分发票未按规定认证,导致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2. 销售发票开具不规范,存在漏开、错开等问题。
3. 对部分业务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税嫌疑。
2. 企业所得税申报问题- 科技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存在以下问题:1. 对部分费用支出未计入成本,导致税前扣除不充分。
2. 对部分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存在少计收入嫌疑。
3. 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不准确,导致扣除金额不足。
3. 个人所得税申报问题- 科技公司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存在以下问题:1. 对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不准确,存在少缴个税嫌疑。
2. 对部分员工取得的奖金、津贴等收入未申报个人所得税。
3. 对外籍员工取得的收入申报不准确,存在漏缴个税嫌疑。
三、案例分析1. 增值税申报问题分析- 科技公司未按规定认证发票,导致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的税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认证进项发票,否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销售发票开具不规范,存在漏开、错开等问题,可能导致税款的流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应按规定开具发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对部分业务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税嫌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应依法申报增值税,不得隐瞒、少报收入。
2. 企业所得税申报问题分析- 对部分费用支出未计入成本,导致税前扣除不充分,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的税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应将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入成本,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全国注册税务师中的税务稽查与纳税服务案例分析
全国注册税务师中的税务稽查与纳税服务案例分析税务稽查是税务管理领域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旨在监督和检查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是否合规,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
然而,在税务稽查的过程中,如何平衡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与国家税收的利益,并提供有效的纳税服务,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实际案例,探讨全国注册税务师在税务稽查与纳税服务中的作用和应对策略。
案例一:ABC公司涉嫌虚报销售额ABC公司是一家销售电子产品的企业,近期税务部门接到举报称其涉嫌虚报销售额。
税务稽查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和核实。
经过调查,发现ABC公司在销售额申报中存在明显的不合规行为,明显低于实际销售情况。
税务部门依法对ABC公司进行了罚款处理,并要求其补缴相应的税款。
在这个案例中,税务稽查人员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他们通过调查和核实,揭示了企业的不合规行为,维护了国家税收的利益。
与此同时,注册税务师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角色。
他们帮助企业了解税收法规,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的纳税制度,避免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他们为企业提供了专业的纳税服务,帮助企业确保纳税合规,并避免了不必要的罚款和经济损失。
案例二:XYZ企业遭遇税务稽查后的纳税服务XYZ企业是一家制造业企业,最近接受了税务稽查。
稽查人员发现企业存在一些纳税问题,并要求企业进行纠正。
税务稽查结束后,XYZ企业面临着如何合规纳税的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注册税务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他们与企业合作,重新审查和调整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流程。
他们提供了实时的纳税咨询服务,帮助企业理解和运用税收法规,确保企业的合规性。
税务稽查与纳税服务密切相关。
税务稽查的目的是发现和解决纳税问题,而纳税服务则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纳税制度,确保纳税合规。
注册税务师在这两个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不仅帮助企业发现和纠正纳税问题,还为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包括税务咨询、税收规划和税务申报等。
综上所述,全国注册税务师在税务稽查与纳税服务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国税税务稽查方法与案例练习(扬州)
税务稽查方法与案例(国税)一、判断题并改错1.以白酒和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调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按“其他酒”子目中的“复制酒”征税,税率为10%。
()2.如果白酒生产企业将包装由原来的每瓶500毫升,改为每瓶500克,该公司销售1瓶白酒的定额税率仍为0.50元。
()确。
3.化妆品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4.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免征消费税的子午线轮胎仅指内胎。
子午线轮胎的内胎与外胎成套销售的,一律按成套消费品的不含税销售额征税。
()5.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应当由提供加工劳务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消费税。
加工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修理等业务。
()6.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取得预收款的当天。
()7.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的当天或者当月最后一天的国家外汇牌价(原价上为中间价)。
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取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8.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当缴纳营业税,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9.某化工企业外购粮食作为原材料,生产酒精,酒精进一步加工成醋酸,醋酸再合成为醋酸醋(一种工业用溶剂)。
该公司的中间产品酒精应当缴纳消费税。
()10.允许抵扣的已税消费品,必须是从工业企业购进,从商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不得抵扣。
()11.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适用税率为5%,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及珠宝玉石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12.鞭炮、焰火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消费税。
()13.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
稽查人员试题(案例分析题)
稽查人员试题(案例分析题)1、某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8月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购进生产用材料一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1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
(2)接受某单位投资转入生产用材料一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3)收回在上月委托加工的包装物一批,并部分投入使用。
但月末尚未支付加工费,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委托加工协议规定,该批包装物的加工费(不含税)为10000元。
(4)将上月购进的生产用材料无偿赠送给某单位,帐面实际成本为20000元。
该批材料已在上月申请抵扣进项税额。
(5)向某公司销售自制产品10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为500元,共获销售额500000元。
(6)本月销售货物发生运输费用3200元,其中运费2900元,建设基金100元,装卸费和保险费2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
(7)经营设备修理、修配业务,取得修理、修配收入(含税)5850元。
(8)该厂本月计算申报增值税情况如下:①当期销项税额=500000×17%=85000(元)②当期进项税额=51000+17000+100000×17%-20000×17%+3200×17%=66524(元)③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85000-66524=18674(元)已知该企业各类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请根据税法规定,分析该企业本期应纳增值税的计算是否正确。
若有错误,请指出错误之处,并正确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第1题参考答案】(1)该企业本期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不正确。
①委托某单位加工包装物,该企业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故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②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
而本例误将其作扣减当期进项税额处理,少纳增值税。
③销售货物发生的运输费用,只准予按运输和建设基金两项合计数依照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随同运费一同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抵扣。
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税务稽查案例分析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申报资料、税款缴纳情况等进行审查和核实的一种税收监督管理措施。
通过税务稽查,可以发现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税收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秩序。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分析税务稽查的过程和相关问题。
某公司在进行税务申报时存在了一些问题,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
在稽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公司在纳税申报中存在虚假报税行为。
公司为了减少税负,故意隐瞒了部分收入,虚报了部分费用,导致纳税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受到了质疑。
其次,公司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
在税务稽查中,税务机关发现公司存在未申报的收入和偷漏税款的情况,这严重损害了税收的合法权益。
另外,公司存在逃避税收监管的行为。
税务机关在稽查中还发现,公司存在多次变更账户、隐匿财产等行为,企图逃避税收监管,这严重影响了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针对以上问题,税务机关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首先,对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追缴了偷逃的税款,并对公司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其次,对公司进行了税收风险评估,加强了对其纳税申报的监管力度。
另外,还对公司进行了税收诚信教育,引导其依法诚信纳税。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税务稽查在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税收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税务机关在稽查中发现了纳税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税收秩序,保障了税收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提醒了纳税人要依法诚信纳税,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同时,纳税人也要增强税收法律法规意识,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共同促进税收的健康发展。
税务稽查不仅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监督管理手段,更是对税收秩序的维护和促进税收合法权益的保障。
通过对这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税务稽查的过程和作用,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税收相关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甲公司业绩良好,但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公司管理层决定采取偷税手段。
具体做法如下:1.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甲公司故意少计收入,多列支出。
如将部分销售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长期挂账不进行纳税调整;将部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不进行纳税调整。
2. 甲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虚增成本。
通过关联公司采购原材料,将部分采购成本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3. 甲公司将部分销售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长期挂账不进行纳税调整。
在税务机关进行检查时,甲公司承认有此行为,但声称是公司财务人员失误,并非故意为之。
4. 甲公司利用虚假发票抵扣税款。
在税务机关检查过程中,发现甲公司有大量虚假发票,涉及金额巨大。
二、法律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采取虚假记账、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增成本等手段逃避纳税。
”根据该规定,甲公司采取少计收入、多列支出、虚增成本等手段逃避纳税,属于违法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记账、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增成本等手段逃避纳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应纳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该规定,甲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如下:(1)责令甲公司限期改正。
税务机关应要求甲公司补缴少缴的税款,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2)处以罚款。
根据甲公司偷税金额,税务机关可处以应纳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追究刑事责任。
若甲公司偷税行为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记账、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增成本等手段逃避纳税,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财税实务税务稽查案例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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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税务稽查案例分析(2)
一、企业融资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案情简介:2014年税务机关在对某机械制造公司进行税收检查时发现,2014年该公司向不同的个人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共支付借款利息200万元。
该公司财务人员认为国家已于2008年10月停止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因而未履行代扣代缴支付个人利息的个人所得税义务。
税法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这里所指的储蓄机构,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由此可见,个人借款给非金融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债权性股息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的规定,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因此,该企业融资向个人借款支付的200万元利息不属于储蓄存款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40万元。
二、以货易货合同应按购销两项业务分别缴纳印花税
案情简介:近日,税务机关在检查时发现,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13年4月签订了一份以物易物合同,甲公司以80万元的空调换取乙公司110万元的钢材,差价用现金补足。
甲公司在申报时,仅就80万元的供货合同申报了印花税。
税务稽查与税法操作案例
一、向个人借款利息支出的检查及税务处理
3、关于无偿将资金让渡给他人使用的涉税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
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 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 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 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 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 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 理调整。即若借贷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税务机关 有权核定其利息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
销售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3、成本(收入)费用率 : 成本费用率=本期期间费用 ÷本期主营业务成本(收入) 4、销售利润率:
销售利润率=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
纳税评估常用分析指标
5、能耗率(投入产出分析) 能耗率=本期外购(水、煤等)数量/(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增值税应税
收入) 6、运费率:
运费率=本期运费发生额/[本期存货购进额+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增值税 应税收入] 7、存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 平均存货 (过高或过低) 8、预收收入比率:预收收入比率=预收帐款余额/本期收入
这样的报表能对外报吗?
一、向个人借款利息支出的检查及税务处理
(二)税务处理 1、个人借款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 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 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 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即企业 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借款数量不 能超过其在企业的投资额的2倍。
税务稽查实务题解析十五(共5篇)
税务稽查实务题解析十五(共5篇)第一篇:税务稽查实务题解析十五税务稽查实务题解析十五2005年12月方圆公司对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进行更新改造,2006年1月交付使用,共计发生支出90万元,估计延长3年使用期,每年已经摊销金额为30万元,经检查实际的使用期间为5年。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选择题):1.关于固定资产改建支出与大修理支出,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是()A.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B.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可以在发生当期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C.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条件。
D.租入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可以在发生当期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2008年对其前三年申报所得税时,已经扣除的税前固定资产改建支出,每年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A.调增12万元B.调增18万元C.调减12万元D.调减18万元3.2009年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A.调增12万元B.调增18万元C.调减12万元D.调减18万元解析:1.参考答案:AC2.参考答案:A解题分析:会计上摊销90/3=30,税收上允许扣除90/5=18万元,因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18=12万元。
3.参考答案:D解题分析:会计上摊销额为0万元,税收上允许扣除的摊销额为90/5=18万元,因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8万元。
第二篇:税务稽查实务题解析三税务稽查实务题解析(三)税务稽查局的肖兵与李剑对大成房地产公司(内资)进行税务检查,税企业双方因如下问题发生争议。
如果你负责审理这个案件,请提出正确的审理意见。
问题一:太阳公寓开发项目已全部销售完毕,后因业主同开发商有纠纷而需调整合同额,应收房款金额随之减少100万元,理应发冲减生当期的销售收入及税金。
而大成公司当期无销售收入,即无营业税也无企业所得税。
稽查案例题
稽查案例题第一篇:稽查案例题稽查案例分析1、2007年6月,某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决定对陈凯在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陈凯并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为个人承接加工,在上述期间加工摩托车配件取得应税收入近1100万元,应缴纳税款56万余元,但陈凯只申报8.5万元,还应缴税近48万元。
稽查局并于6月15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在送达该通知书时,由于无法找到陈凯本人,税务机关便委托工厂所在地乡政府送达,乡政府叫来陈凯的加工厂的一个部门负责人张某签收了该法律文书。
但陈凯一直未申报。
稽查局决定依法按偷税处理处罚,理由是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以及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陈凯不服,依法申请听证,税务机关决定于2007年10月25日举行听证会,并于2007年10月21日送达《听证通知书》。
听证会举办之后,税务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问:1、该稽查局存在哪些执法程序问题?2、该稽查局对当事人定性是否准确?答案:1.第一,送达程序存在问题。
当事人为自然人,应当送达给本人,本人不在,交同住成年家属。
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应当公告送达。
即使委托送达给自然人,也应该由当事人本人签收。
第二,听证程序存在问题,2007年10月25日举行听证会,最迟应当在2007年10月17日送达《听证通知书》。
2.该稽查局对当事人定性准确。
本案中,稽查局认定当事人有两种偷税手段,一是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二是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由于法律文书送达存在问题,当事人这一偷税手段不成立。
但当事人进行了申报,而且是虚假申报,并造成了少缴税款的结果,偷税行为成立。
该稽查局对当事人定性准确。
2、某稽查局工作人员王涛、李静在对M公司2007年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以大头小尾虚开发票的手段进行偷税,偷税数额为7,0000元。
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补缴所偷税款,征收滞纳金,并准备依法对其偷税行为按所偷税额处以50%的罚款。
《税务稽查方法与案例练习》2——涉税会计核算
《税务稽查方法与案例练习》2——涉税会计核算1、宏达工厂是一般纳税企业,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率为17%,采购免税农产品支付货款的13%允许抵扣,消费税率为10%,营业税率为5%,2007月9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采购A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为144500元,原材料实际价值850000元,货物及发票账单已经到达企业,货款尚未支付。
(2)采购B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8500元,原材料实际价值50000元。
材料已经到达验收入库,发票账单也已到达,企业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3)销售甲产品5000件,单位售价250元,单位销售成本150元,该产品按规定需交纳消费税,货款尚未到达。
(4)企业转让专利权,转让收人15000元,无形资产账面摊余价值3000元,转让收入存人银行。
(5)支付采购B材料的货款58500元。
(6)购人一台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900000元,增值税额为153000元,发生安装调试费3000元,设备及安装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设备已交付使用。
(7)向农民收购免税农产品,实际支付价款160000元,收购的农产品已经入库。
(8)收购未税矿产品,实际支付价款80000元,代扣代缴的资源税15000元,原材料尚未到达,款已支付(不考虑增值税)。
(9)购买印花税票500元。
(10)将前述甲产品用于工程项目,实际成本600000元,计税价格1000000元。
(11)委托W企业加工原材料,原材料实际成本200000元,加工费50000元,加工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由受托方代收代交消费税50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留待销售,加工费和消费税用银行存款支付。
(12)企业出口不须交纳消费税的乙产品,离岸价格650000元,销售成本400000元,货已发出,款未收到。
产品的退税率为15%。
(13)企业出售一栋办公用房,原价1500000元,已提折旧1l00000元,出售所得收入650000元,支付清理费6000元,房屋已清理完毕,价款均以银行存款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