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中国国际人才交流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2015年中国·福建海外人才创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2015年中国·福建海外人才创业周人才和项目的函【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闽人社函[2015]258号【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5.07.22【实施日期】2015.07.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2015年中国·福建海外人才创业周人才和项目的函(闽人社函〔2015〕258号)各海外人才联络处(工作站)、各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海外留学人员社团及海外留学人员:为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设立自贸试验区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吸引海外人才来闽创新创业,促进人才与项目有效对接和落地福建,推动福建发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于2015年10月下旬继续举办“2015年中国·福建海外人才创业周”活动。
一、活动内容我们将根据2015年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暨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附件1),围绕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轻工纺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福建重点行业发展需求,面向海外征集高层次人才和项目;同时将征集的海外人才和项目向福建省内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业园区等单位推介;经过推介和供需双方网上沟通和预对接,于10月下旬邀请一批有意来闽创业、工作或开展智力服务且对接意向明确的海外留学人才,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召开人才与项目专场对接洽谈会。
在“2015年中国·福建海外人才创业周”活动期间,还将举行以下活动:1、2015年海外留学博士与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项目对接洽谈会围绕我省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能源矿产、海洋产业和金融服务业、以及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物流信息平台、境外营销网络和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征集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邀请一批海外留学博士到我省海上丝绸之路沿海节点城市与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园区开展对接洽谈,促进人才项目落地,进一步推动与东盟的人才与项目合作,服务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6年海外留学博士海峡西岸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6年海外留学博士海峡西岸行—走进福建自贸区人才与项目对接洽谈会的通知【法规类别】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贸展览与洽谈【发文字号】闽人社文[2016]196号【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6.06.15【实施日期】2016.06.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6年海外留学博士海峡西岸行-走进福建自贸区人才与项目对接洽谈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96号)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各有关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企业:为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推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福建自贸区开展创业创新服务,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1日举办“2016年海外留学博士海峡西岸行-走进福建自贸区人才与项目对接洽谈会”。
围绕我省自贸区建设有关国际金融服务、国际航运服务、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国际法律、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及云计算、旅游策划运营、文化创意及无线电遥控航测航拍技术(无人机产业)等方面人才项目需求,我们面向海外征集高层次人才和高新技术项目,截至目前,已有来自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179名高层次海外人才报名并提交了182项高新技术项目。
经面向省内各地市、企事业单位、高新园区推介,初步达成211个预对接意向,本次活动将邀请其中38名左右层次较高、项目较好、预对接意向较明确、对接需求单位较多的海外人才和3位社团组织负责人来闽开展项目对接与智力服务洽谈活动(邀请名单详见附件1)。
为做好对接洽谈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安排2016年海外留学博士海峡西岸行-走进福建自贸区专场对接活动主要包括:(一) 2016年海外留学博士海峡西岸行-走进福建自贸区人才与项目(福州)对接洽谈会1.时间:2。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七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榕人社综[2017]41号【发布部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3.31【实施日期】2017.03.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七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人社综〔2017〕41号)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财政局、国土局、经信委,高新区管委会,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有关园区:经研究,现将《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七条措施》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3月31日附件1:《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七条措施》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的通知》(榕委发〔2017〕5号)精神,推进实施《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七条措施》(以下简称《七条措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二条《七条措施》第一条所称的“高层次A、B、C类人才”是指符合受聘、合作、创办企业、受派四种方式中的一种及基本条件,同时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文件规定的杰出人才(A类)、创业创新领军人才(B类)、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C类)。
其中,“从境内引进的”指从福建省外引进的,“从境外引进的”指目前在境外或近3年内从境外到大陆(不含福建)工作的或自主创业(超过3年的视同境内引进)的。
第三条《七条措施》第一条所称的“经认定符合《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A、B、C类人才”是指从福州市外引进,符合当期福州市人才公寓申购公告规定,经认定为高层次A、B、C类的人才。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6.09.26•【字号】闽人社发〔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闽人社发〔2016〕2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各博士后设站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促进青年人才培养,推动人才创业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省博士后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博士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融入我省博士后工作,努力构建有利于博士后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营造人才成长创业的良好环境,全方位推进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博士后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建设新福建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制度建设。
把解决制约博士后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出发点。
明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定位和设站单位的主体地位,完善招收培养和考核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培养青年人才和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独特优势。
以质量为核心,推进分类管理。
把提升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质量作为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中心点。
增强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中的作用,实施博士后研究人员分类管理。
加大学术技术交流力度,推动海内外博士后交流合作,促进青年人才成长。
以发展为主线,扶持创新创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29•【字号】闽人社办〔2016〕240号•【施行日期】2016.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240号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6〕25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召开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对照闽政〔2016〕25号文件,总结交流今年前三季度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特别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就业跟踪服务工作情况,促进今年工作任务的落实;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工作意见建议,谋划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会议议程(一)各地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发言,交流今年前三季度工作情况和年底前工作安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以及明年工作计划(每个设区市发言约15分钟)。
(二)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部署强调年底前重点工作。
(三)省人社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讲话。
(四)省人社厅领导讲话。
三、参会对象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毕业生就业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时间地点报到时间:2016年10月20日下午会议时间:2016年10月21日(全天)会议地点:省政协委员之家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号省政协大院内(入大院后第一个路口左拐,总台电话:*************、8756102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福建省2016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福建省2016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18•【字号】闽人社办〔2016〕280号•【施行日期】2016.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福建省2016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280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高等院校,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428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举办“福建省2016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下简称服务周)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名称、时间、主题和服务对象(一)活动名称:福建省2016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活动时间:2016年11月21日—12月4日。
(三)服务对象:2017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中的困难群体。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及技术支持(一)主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承办: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福建省建筑人才服务中心。
(三)技术支持: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中国海峡人才网()、福建建筑人才网()。
三、活动内容(一)组织参加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
服务周期间,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中国海峡人才网和福建建筑人才网,组织用人单位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
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中国海峡人才网和福建建筑人才网的友情链接图标,进入相关网站,参加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人民防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榕人防办[2016]20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3.25
【实施日期】2016.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人民防空先进
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榕人防办〔2016〕20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人防办: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人民防空办公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9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成立福州市评选推荐全国人民防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选办”),设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按照评选通知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推荐名额
此次全国人民防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名额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集体35个;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工作者45名。
分配我省评选推荐名额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集体1个,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工作者1名。
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进行推荐,对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参加评选,如在近5年。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人外专[2016]28号【发布部门】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发布日期】2016.03.30【实施日期】2016.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的通知(闽人外专[2016]28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工作的指导意见》(外专发[2011]131号)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的函》(外专培中函[2016]6号),2016年上半年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以下简称BFT)定于6月4日举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一)拟参加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中长期(三个月及以上)出国培训人员及短期出国培训团组翻译。
(二)评定职称,需外语成绩的人员。
(三)已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四)参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FEC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五)参加国家审计英语考试(AE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六)申请福建省委组织部选派赴国(境)外研修访问学者的人员。
(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合作〔2012〕317号),申请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
(八)其它希望检测外语水平的人员。
二、考试语种和科目6月考试语种为英语;包括听力、笔试和口试三个科目。
已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国家审计英语考试(AET)人员可只参加听力和口试科目。
已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FECT)人员可只参加口试科目。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国内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国内访学进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榕人社培[2016]35号【发布部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6.06.07【实施日期】2016.06.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国内访学进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榕人社培〔2016〕3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务员局关于鼓励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内外访学进修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2〕231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林志香等8位同志的访学进修项目纳入2016年度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项目计划,所需进修费按榕政办〔2012〕231号文件规定的资助标准由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国内外访学进修专项经费列支。
请进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办理访学进修手续,确保按期完成访学进修任务。
附件:2016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国内访学进修人员名单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6月7日附件:2016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国内访学进修人员名单单位访学机构导师职称最高学历/学位年龄申报课题访学时间备注1林志香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师范大学郑又贤讲师硕士35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时间创新研究20160901-201612302王信文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北师范大学。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的通知【法规类别】会议差旅【发文字号】榕人社综[2016]37号【发布部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7.03.24【实施日期】2017.03.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的通知(榕人社综〔2016〕37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十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将于4月25日-26日举办。
本次大会围绕“聚力创新”主题,展示南京和泛长三角地区重才、爱才、引才、留才的生态系统和城市形象,搭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对接平台。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一)时间:2017年4月25日-26日(4月24日报道)(二)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建邺区白龙江西街5号)二、活动内容详见附件2三、填写、反馈《参会单位人员信息表》(附件1)。
如有外籍人才需求或外国专家项目需求意向,但因故无法参加大会的单位,请填写外籍人才招聘会需求申报表(附3)或《外国专家需求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箱fzaiep@163.com,由我局统一组织带往会场。
参会单位人员信息表请于3月30日前反馈,联系人:许璐,联系电话:86293832,邮箱:fzaiep@163.com,以便我局提早印制相关材料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参会单位人员信息表2、大会日程3、外籍人才招聘会需求申报表4、外国专家需求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3月24日附件12017年第十届“留交会”参会单位人员信息表单位(盖章):。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闽人外专[2016]24号【发布部门】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发布日期】2016【实施日期】20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闽人外专〔2016〕24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中直有关单位人事或外事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国家外国专家局定于4月16日至17日在深圳市召开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
大会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我国唯一专门面向外国专家组织、培训机构、专业人才开放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集人才、智力、技术、项目和管理为一体的国家级、国际化、综合性的人才与智力交流盛会,届时将有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千名外国专家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人才机构、留学生组织代表,以及1000多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携带合作项目参会参展。
为借助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高端引智平台,大力引进我省急需的国(境)外高端人才、智力和项目、技术,服务新福建建设,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同意,省外国(海外)专家局拟组织省内有关单位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有关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会时间、地点时间:2016年4月16至17日(周六、周日)地点: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
二、参会对象省直、中央在闽有关单位人事、外事部门,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福州、厦门、平潭自贸片区管委会,省内产业龙头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单位、重点产业和行业企事业单位、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其它对国(境)外人才、智力、项目、技术或出国(境)培训有需求的单位负责人。
三、参会活动安排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设立的16个板块主题活动,活动具体内容请登录大会官网查询。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6.03.08
•【字号】闽人社文〔2016〕75号
•【施行日期】2016.03.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6〕7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和中央驻闽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人才优先战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现将《福建省2016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扎实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增强人才引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建设新福建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附件:1.福建省2016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
2.《福建省2016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编制说明
3.福建省引进人才服务机构(单位)联系方式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3月8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2016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2016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榕人社事[2016]13号【发布部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6.02.05【实施日期】2016.02.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2016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的通知(榕人社事〔2016〕13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为了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我市2016年度各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计划认真执行。
附件:福州市2016度各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安排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2月5日附件福州市2016年度各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安排表(专业)级别委托组建评审委员会单位或受理单位收材料截止时间任职截止时间评审时间联系电话1经济副高市经信委7月15日12月31日10月83258330832214032工程(环境、测绘、土地规划利用、林业、水产、化工、轻纺、水利水电、机械、冶金、电气、电子、港航、路桥)副高7月15日12月31日10月3工程(环境、测绘、土地规划利用、化工、轻纺、路桥、电子、机械、冶金、电气、科技管理、港航)中6月15日12月31日9月4工程(土建)副高市城建委4月30日12月31日10月83354279中4月30日12月31日9月5工程(水产)中市海洋与渔业局6月15日12月31日8月833154326工程(林业)中市林业局6月15日12月31日8月833114037工程(水利水电)中市水利局6月15日12月31日8月631799028工程(综合)中马尾区职改办6月15日12月31日9月631501159工程(综合)中永泰县职改办6月15日12月31日9月2483227310工程(综合)中闽清县职改办6月15日12月31日9月2233573411卫生副高市卫计委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11月8330605612。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榕人社综[2016]127号【发布部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6.09.08【实施日期】2016.09.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榕人社综〔2016〕127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根据省人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78号)部署安排,现就我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实名登记精准服务,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活动时间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服务对象(一)2016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就业。
五、活动内容(一)实名登记到位。
2016年省内院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已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分解下发。
服务月期间,省人社厅将进一步分解下发省外院校我市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
各设县(市)区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36号)要求,对关键信息有缺项、漏项的毕业生实名信息,要通过入户走访调查摸排、公安部门数据比对和为毕业生办理求职登记、报到接收、档案托管等业务时收集记录实名信息,并准确录入到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验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验证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榕人社就[2016]99号【发布部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6.12.30【实施日期】2016.12.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验证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99号)各县(市)区市人社局,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验证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300号)要求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证办法2016年年度验证暂按《福建省人才中介机构年度验证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组织实施,并通过公共信息网络向社会公示。
二、验证对象2016年6月30日前经批准成立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任务分工市人社局负责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即原人才中介机构)的年度验证工作;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辖区内职业中介机构年度验证工作。
四、提交材料1.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送年度验证报告文本材料1份(详见附件1,电子文档发至邮箱2323129184@),拟在公共服务网络向外公示。
请各机构认真组织撰写,实事求是反映本机构的基本概况(含党建情况)、资质、经营状况、诚信服务等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2.各机构必须完成2016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报表通过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上报)。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1份。
五、其他事项1、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2017年1月16日前完成年度验证报告材料报送;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于2017年1月16日前报送《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6.06.07•【字号】闽人社文〔2016〕185号•【施行日期】2016.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85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各高校:根据省政府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决定于今年6月至11月在全省开展2016年“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名称2016年“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二、活动时间2016年6月至11月。
其中,6月份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
三、主要内容(一)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
今年6月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省里将集中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印发政策汇编等活动。
各级人社部门、各高校也要相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会,解读中央、省级及各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要立足12333咨询服务平台,组织就业、社保、维权、人才等部门工作人员走进12333,回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要利用微博、微信、举办讲座、开辟专栏等毕业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政策,推送政策。
(二)“大学生走进市场”活动。
我厅将于6月中下旬举办“福建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走进市场’”公益性专场招聘会,组织大学生参观人力资源市场。
各地要结合本地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计划,相应举办“大学生走进市场”为主题的公益性招聘活动,组织辖区高校毕业生参观人力资源市场、创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通过现场解答政策等活动,帮助学生熟悉职场,掌握求职方法技巧,提高职业竞争力。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关于举办福建省20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关于举办福建省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专场招聘会
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闽人社文[2015]313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发布日期】2015.10.16
【实施日期】2015.1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关于举办福建省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专场招聘会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5〕313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和中央在闽单位,各大中专学校,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搭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交流平台,促进我省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定于2015年11月22日(星期日)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联合举办“福建省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专场招聘会”。
本次大会为公益性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均免费入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大会时间、地点和展位安排
(一)时间:2015年11月22日(星期日)9:00-14:00
(二)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东区篮球场
(三)展位安排:预设展位500个。
每个展位规格为3×1.5米,配1张桌子、3张椅子。
二、主办、承办单位和网络支持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福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启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福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榕人社综[2016]52号【发布部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6.04.11【实施日期】2016.04.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福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16]52号)各县(市)区人社局、各园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留学人员企业: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来榕创业的若干意见》(榕政综〔2011〕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留学人员来榕创业的支持力度,我局将开展2016年“福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福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法人代表,或者担任股东且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的项目;3、项目负责人须为留学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4、自2014年7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留学人员企业均可申报(拟入驻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企业未注册也可申报);5、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6、申请人未在福州市注册登记过其他同类型企业、担任其法人代表或入股30%以上;7、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入驻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参加福建海外人才创业竞赛获奖并落地福州创办企。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市属技工院校2016年秋季学期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市属技工院校201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核查和校园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法规类别】学生与助学奖学金【发文字号】榕人社培[2016]89号【发布部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6.11.04【实施日期】2016.11.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市属技工院校201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核查和校园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榕人社培〔2016〕89号)市属各技工院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技工院校201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核查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256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2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11月15日-17日,我局将组织资助核查组和安全检查组对市属各技工院校的201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和校园安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请各技工院校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及迎检准备工作,并于11月2日前,将自查报告及附表发送到职建处电子邮箱。
联系人:刘慧珍、陈静颐联系电话:87305799、88032132电子邮箱:2775049022@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技工院校201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核查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256号)(略)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269号)(略)3、2016年秋季资助管理核查及校园安全检查工作时间安排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11月4日附件32016年秋季学期资助管理核查及校园安全检查工作时间安排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中国国际
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榕人社综[2016]41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3.28
【实施日期】2016.03.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榕人社综〔2016〕41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国家外国专家局定于4月16日至17日在深圳市召开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届时将有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千名外国专家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人才机构、留学生组织代表,以及1000多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携带合作项目参会参展。
会上将举办“外国专家组织与培训项目对接活动”、“外籍人才招聘会”、“国际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海外留学人员及海外高科技项目交流推介会及中国深圳海外创新人才大赛总决赛”、“亚太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博览会”等活动。
一、参会信息详见附件1《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
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请有意参会的单位填写附件1中的附件《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参会报名表》,发送到邮箱fzaiep@,联系人:许璐,联系电话:86293832。
二、如有外籍人才需求或外国专家项目需求意向,但因故无法参加大会的单位,请填写外籍人才招聘会需求申报表(附2)或《外国专家需求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箱fzaiep@,由我局统一组织带往会场。
以上信息均须于4月3日前反馈,联系人:许璐,联系电话:86293832,邮箱:fzaiep@,以便我局提早印制相关材料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略)
2、外籍人才招聘会需求申报表
3、外国专家需求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8日
附件2
外籍人才招聘会需求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