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四楼煤矿发爆器参数校验仪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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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爆器管理制度

发爆器管理制度

发爆器管理制度
第二百六十条发爆器必须固定到使用人员,统一编号、集中管理。

发爆器及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只有在爆破通电时,方可将把手或者钥匙插入发爆器内。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者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闭锁开关孔和爆破钥匙孔必须立即用防尘帽盖好,以防受潮,影响仪器的正常使用。

第二百六十一条发爆器应在清洁、干燥、无硫化物及无毒物处存放。

井下使用的发爆器应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干燥无淋水的位置,且不影响爆破作业。

当班工作完毕,爆破工必须把发爆器带到地面,严禁存放在井下。

爆破工必须保护好发爆器,严禁摔打和撞击。

发爆器在工作中损坏时,禁止在井下检修。

第二百六十二条发爆器由专人维修、更换电池,并且保证完好、杜绝失爆。

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必须定期校验,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严禁使用。

(一)每次维修均要试验发爆器放电时间,均不得大于6毫秒,毫秒开关每月检查一次清洗擦油。

(二)发爆器的电池短路电流不低于2.5A/只,否则应更换电池,不允许用其它电池代替。

(三)发爆器长期不用时,应将电池取出。

(四)维修时,杜绝碰伤限流电阻的胶封引线,不得改变本质安全电路、电气参数及元件规格型号。

发爆器管理规定

发爆器管理规定

发爆器管理制度发爆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对放炮器的使用维修管理,使职工养成遵章放炮的良好习惯,杜绝放炮事故的发五、发爆器严禁和起爆钥匙放在一起。

六、发爆器所需电池由使用单位承担,放炮员自配。

七、发现发爆器使用不正常时,应及时检查维修,保证使用正常。

八、报废1、当发爆器无法修复,失去使用功能时,机电区应及时汇报供应科、动力科,由动力科负责到矿灯房进行鉴定后,确定是否报废,供应部依缺口数量应及时补充。

2、鉴定报废的发爆器,由机电去上交供应部,供应科依矿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失、流失,建立回收处置台帐配查。

九、考核1、因维护、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影响生产由调度室依生产影响给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2、机电区将发爆器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纳入日常的检查内容中,不定期进行抽查。

3、发爆器在井下使用,由安全质量部部进行日常检查考核。

十、发现私自打开后盖,罚领用人200元/次。

十一、发爆器是本矿井下放炮专用,不得私自领取做其它用途,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出现不良后果由责任者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发爆器的使用1、必须使用新型双锁发爆器。

2、发爆器必须存放在地面仪器发放室并上锁,由专人保管发放。

3、发爆器必须进行导通测量,测量合格后再放炮。

4、放炮员保管放炮器起爆钥匙,当班班长保管闭锁钥匙,必须随身携带,放炮实行连锁放炮。

5、放炮时雷管必须采用串联接法。

各雷管接线头严禁接地,以免出现哑炮。

6、放炮母线必须与接线柱接牢才允许放炮,母线与连接线之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确保放炮安全。

十二、发爆器的保养和维修1、电池短路电流不低于2.5A/只,否则应更换电池,严禁在井下打开外壳更换电池。

2、放炮器应在清洁、干燥、无硫化物处存放。

3、长期不用时应取出电池。

4、发现放炮器出现以下故障应及时维修:氖灯不亮、开关拨到充电位不充电、充电时振动声音不正常,电容不充电、充电超过20秒ND 不发光、刚充电发光管ND 即亮、冲量下降。

煤矿发爆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煤矿发爆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发爆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一、采购发爆器属煤矿专工,由供应部依矿年度计划进行上报采购,必须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防爆证、煤安证等资料齐全,由供应部建帐存档管理,采购使用进入矿专工费用。

二、收发、发爆器的收发由机电队负责,集中在矿灯房编号上架管理发放。

、依发爆证和发爆器证,由矿灯房岗位工发放,并建立收发管理台帐。

、一般情况下,发爆器编号分队、专人专用。

三、领用、放炮员穿戴下井衣服领灯、自救器后,凭发爆器证方可领用发爆器,否则不得领用。

、领用时,放炮员应认真检查发爆器的编号、型号及完好情况,并进行充放电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领用,对存在问题的发爆器可拒绝领用,由矿灯放及时更换完好的发爆器发放。

四、使用、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发爆器、专用钥匙专人使用管理。

、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按发爆器的起爆容量选择起爆数。

、严禁私自拆卸、撞击、敲打发爆器、严禁在井下任何地点随意进行发爆器放点试验,否则、每次罚放炮员元次,记一次。

、发爆器应当班交回,一班一领,严禁在井下交给下班使用,否则、罚责任人元次。

、发爆器所需电池由使用单位承担,放炮员自配。

五、维修、发爆器的维修由机电队负责,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当月划转。

、电池短路电流不得低于2.5A台,否则更换电池。

、严禁在井下任何地点随意打开更换电池,否则给责任人每次罚款元次,记一次。

、发爆器长期不用时应取出电池存放。

、发现发爆器使用不正常时,应及时检查维修,保证使用正常。

六、报废、当发爆器无法修复,失去使用功能时,机电队应及时汇报供应部、机电部,由机电部负责到矿灯房进行鉴定后,确定否则报废,供应部依缺口数量应及时补充。

、鉴定报废的发爆器,由机电队上交供应部,供应部依矿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失、流失,建立回收处置台帐配查。

七、考核、因维护、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影响生产由调度室依生产影响给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机电部将发爆器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纳入日常的检查内容中,不定期进行抽查。

陈四楼煤矿发爆器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陈四楼煤矿发爆器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陈四楼煤矿发爆器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陈四楼煤矿发爆器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1、放炮母线必须绝缘性能好,耐高压,结实耐用,以保证放炮效果。

2、待放雷管串联相接,始末两端接于发爆器两接线柱上,各接线端必须连接牢靠,以杜绝火花。

3、将开关拨到充电位置,待氖灯发亮后,立即放炮,以免电压继续上升,引起内部元件损坏。

4、长期放置的发爆器,使用前需恢复其性能,连续开启数次,直到氖灯起辉,方可使用,氖灯不亮,不要进行放炮。

5、严禁在井下做短路试验,未接负载不要来回拨动开关,以免损坏泄放电阻。

6、放炮时爆破回路与发爆器接线柱连接牢靠,不能松动,杜绝火花。

7、发爆器一定要用专用的钥匙操作,氖灯不亮不得进行放炮。

8、发爆器应编号管理,由专人保管,不要随意拨动开关,以保证发爆器的使用寿命。

9、发爆器应定期检修,更换电池,排除内潮,并建立维修档案。

经检修的发爆器应检查其主要性能指标,合格者方可使用。

10、打开发爆器要特别注意保护其防爆面,切莫碰、划、以免
影响防爆性能。

11、毫秒开关也应定期检修,清洗擦油,装配时应特别注意通电片的安装位置和方位,必须按装配图装配,不得装错。

检查时,把相对两通电片接到万用表档,拨动开关,测得:两侧均显示短路指示,正中(即放炮位置)表针微有摆动,说明开关接触良好。

煤矿检测设备仪器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煤矿检测设备仪器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煤矿检测设备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装备可靠的安全监测系统和防尘系统。

2.通风防尘设备、仪器必须具有“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 和“MA”标志,经机电科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3.检测设备、仪器使用的电缆,必须经集团公司阻燃电缆检测站阻燃检测合格后,方能下井使用。

4.机电专业根据通防专业的要求,将已办理负荷审批手续的双电源、双风机及风电闭锁开关等,安装在指定位置。

掘进工作面装备的双电源、双风机必须能双向自动切换,每天由使用单位派专人做一次倒机试验,并留有试验记录。

5.通防专业需在采区供电系统接入安全监测系统时,要提前10天向机电科报送负荷审批单,将所要接入的瓦斯断电仪(分站)电源线、负荷线(断电线)、瓦斯传感器型号等内容标注清楚,待机电科批准后才能接火。

6.防尘系统接入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通防专业也要提前10天向机电科报送负荷审批单,待机电科批准后,将防尘系统的电源箱、电磁阀、水幕传感器等在负荷审批单上标注清楚,安装在指定位置。

7.安全监测系统及防尘系统的正常试验及日常维护由通防专业负责,机电专业负责监督检查,杜绝无设计、无负荷审批单的安全监测系统和防尘系统接入采区供电线路中。

煤矿仪器管理制度

煤矿仪器管理制度

煤矿仪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煤矿仪器设备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第四条煤矿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明确管理责任和权限。

第五条煤矿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仪器设备的台账和档案记录工作。

第二章仪器设备的采购与验收第六条煤矿仪器设备采购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当对仪器设备进行认真的评估和比较,选择性价比好、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的设备进行采购。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并对合同进行严格的监督。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当在设备到货后进行验收,对设备的外观和性能进行检查,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条审批人员应当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盖章确认,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第三章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矿工在使用仪器设备之前必须通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第十二条矿工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保持设备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三条矿工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当加强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报修,不得擅自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矿工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当关注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进行润滑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矿工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隔离和标识。

第十六条矿工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当做好记录工作,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四章仪器设备的保养与维修第十七条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应当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不得擅自进行维修。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的设备维修记录制度,对设备的维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九条煤矿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

煤炭行业专用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煤炭行业专用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煤炭行业专用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定前言在煤炭行业生产过程中,经常使用各种专用仪器设备。

这些仪器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直接关系到生产安全和设备寿命。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对煤炭行业专用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进行规范,强化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一、设备检查和保养1.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各个部位齐全、良好无损、操作正常。

2.仪器设备的检查和保养应由专人负责,根据设备特点、操作环境和使用频率,制定相应的检查和保养计划。

3.对于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声音、温度升高、气味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确认故障原因,排除隐患,保障设备运转安全。

二、设备操作规定1.设备应按照说明书上的步骤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参数,不得超过设备运行规定参数范围。

2.不能使用超负荷的电源给设备供电,在使用电源时应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插座插头。

3.设备操作时,严禁使用湿手,禁止戴手套操作设备,以防触电或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4.在设备运转期间,应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在设备运转期间,必须保证设备的一键停机功能正常,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停止设备运转。

三、设备维护规定1.设备维护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按照设备维护手册操作。

2.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清洁仪器设备,应保持设备外壳清洁无污垢,内部部件光洁。

3.维护时,应采用安全防护措施,如建筑物的升降及高空作业时,应配备合格的安全带并底部有防滑功能。

四、设备故障及紧急措施1.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停止运行,并进行故障排查,必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故障部件。

2.在紧急情况下,严禁自行处理故障设备,应按照设备故障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3.在紧急情况下,应启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员和力量进行紧急处理,保证人员的安全。

五、尽职调查1.在进货购买之前,应对设备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及售后服务进行尽职调查,并要求设备生产厂家依据标准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使用说明书。

防治煤层自然发火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防治煤层自然发火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防治煤层自然发火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是煤矿安全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煤矿内部的自然发火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矿井的停产,还会对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地防治煤层自然发火,必须建立完善的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一、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的制定1.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中的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工作,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工作。

1.3 责任部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工作由煤矿安全生产部门负责。

1.4 管理内容本管理制度涉及的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备及仪器仪表的选购、验收、保养、维修等工作。

二、装备及仪器仪表的选购2.1 选购原则(1)确保装备及仪器仪表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选择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技术实力的生产厂家;(3)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装备及仪器仪表。

2.2 选购流程(1)明确需求,编制采购计划;(2)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3)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4)签订合同,进行货款支付;(5)验收货物,确保质量合格。

三、装备及仪器仪表的验收3.1 验收标准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对装备及仪器仪表的外观、性能、功能等方面进行检测。

3.2 验收程序(1)检查货物的外包装,确认是否存在损坏;(2)对货物进行逐一检测,确保性能正常;(3)进行功能性测试,验证是否符合要求。

3.3 验收记录验收完成后,应及时记录验收结果,建立档案。

四、装备及仪器仪表的保养4.1 保养目的保养的目的是延长装备及仪器仪表的使用寿命,确保其正常运行。

4.2 保养要求(1)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保养手册进行保养;(2)定期进行保养,不得超过规定的保养周期;(3)严格按照保养要求进行操作,杜绝操作不当。

4.3 保养记录每次保养完成后,应填写保养记录,确保保养工作得到及时记录。

五、装备及仪器仪表的维修5.1 维修原则(1)维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2)维修应按照维修手册和维修流程进行。

矿井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模板

矿井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模板

矿井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模板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矿井安全仪器的使用,确保矿井作业环境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矿井中全部安全仪器的使用和管理。

二、管理标准2.1 仪器采购及验收管理1.企业职能部门应依据矿井生产需求订立仪器采购计划,并从合格的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仪器。

2.采购人员应认真核对仪器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生产日期等信息,确保所采购的仪器品质合格。

3.仪器到达矿井后,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2 仪器登记与标识1.企业职能部门应建立仪器登记台账,认真记录每一个仪器的相关信息,包含仪器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置日期等。

2.每台仪器应贴有明显的标识标志,标明仪器的编号以及使用单位,确保仪器易于辨识和管理。

2.3 仪器存放和保管1.仪器应妥当存放于特地的仪器存放室或仪器柜中,存放位置应干燥、通风、防尘,并保持整齐有序。

2.仪器库房应配备防盗设施,对于宝贵仪器,应加强保护措施,防止丢失和损坏。

3.使用部门应对仪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仪器的完好性和正常功能。

2.4 仪器使用和操作1.使用部门应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仪器操作和维护,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

2.仪器使用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和理解仪器的使用说明书,熟识仪器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3.仪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依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随便修改和更改仪器设置。

4.操作人员应保持仪器的清洁和乾净,使用后应将仪器放回原位。

2.5 仪器维护与保养1.仪器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的专职人员负责,包含仪器的日常清洁、定期校准和维护和修理。

2.维护人员应每日检查仪器的外观和功能是否正常,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使用部门应建立维护记录,包含维护日期、维护人员、维护内容等,以便跟踪维护情况。

三、考核标准3.1 使用合格率使用合格率是评估仪器使用管理工作的紧要指标之一,其计算公式如下:使用合格率 = (正常使用的仪器数量/总仪器数量)* 100%合格率应在90%以上,低于90%的情况需要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矿井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贯彻《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矿工安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矿井安全仪器的使用管理。

三、安全仪器的分类与规定矿井安全仪器按其适用范围、功能、特点划分,可分为以下分类:1.气体检测仪器2.煤尘浓度检测仪器3.通风系统监测仪器4.地温、地应力监测仪器5.煤矿运输安全管理检测仪器6.应急救援设备7.其他安全仪器矿井安全仪器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通过定期检测合格,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检验和认可。

四、安全仪器的使用1.矿井安全仪器的使用,应按照标准规定进行操作,并确保仪器在规定工况下运行稳定;2.安全仪器的记录应当设有专人负责;3.新采用的仪器,应当进行严格检测,并经过试运动后方能在生产中使用。

4.安全仪器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取得使用资格证明,方可在生产中使用;5.每项安全仪器都应当设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维护。

6.矿井安全仪器应用于实际生产时,应满足生产安全要求。

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相关人员处理。

五、安全仪器的保养1.矿井安全仪器应设专人负责保养;2.保养时应根据操作规程按照规定进行检查;3.定期清洗保养,保持灵敏度,防止误测和漏测;4.按照保养情况记录并进行归档。

六、安全仪器故障处理1.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处理,直到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时才能继续使用;2.对于不同类型的仪器出现故障的情况,应根据操作规程进行处置;3.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修理、更换安全仪器的重要部件,如无法自行处理应该及时报修,待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处理;4.对于经常出现故障的安全仪器应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报经主管领导批准;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一经查实,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如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刑事责任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于未掌握使用规程,不按规程使用;对于作出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应当依照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同时通报管理部门;对于个人的严重违规行为,需要进行严肃的追究和处理;3.针对多次违规的故意或者重大违规行为,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对该人员或该单位进行停产整顿等措施。

煤矿测量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煤矿

煤矿测量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煤矿

煤矿测量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煤矿测量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确保外业作业的平安顺当完成,便于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仪器设备,特对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与维护作以下规定。

一、仪器设备的保管:(一) 在井下作业时仪器设备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每天在井下使用完毕后带回地面存放,不要寄放在其他地方或留在作业现场。

(二)仪器箱内应保持干燥,要防潮防水并准时更换干燥剂。

仪器须放置在仪器箱或固定的位置。

(三)每次作业要检查仪器是否完好。

(四)在存放地,仪器应放置在平平稳妥的地方,摆放整齐,不要倒置。

(五)仪器在井下作业中、仪器不是正常损坏,如保管不挡,造成仪器淋水、碰撞、丢失、操作不当等损坏仪器,应照价赔偿、并追究作业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六) 仪器使用者要经常检测仪器的性能和精度状况,发觉问题即时向公司报告,并送有关单位修理和鉴定。

(七)每个作业任务完成后,使用者必需将仪器擦拭洁净(包括仪器箱等设备都必需擦干尽),存放入库。

(八)仪器管理员,仪器在井下回来时必需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却认仪器完好无损后才能入库。

二、使用时的留意事项:(一)开工前应检查仪器背箱带及提手是否牢固。

(二)开箱后提取仪器前,要看准仪器在箱内放置的方式和位置,装卸仪器时,必需握住提手,将仪器从箱内取出或装入仪器箱时,应握住仪器的提手和基座部分,否则,会影响内部固定部件,甚至滑落摔坏仪器,致使仪器不能使用或降低仪器的测量精度。

仪器使用完毕,先盖上物镜罩,再擦去表面的灰尘。

装箱时各部位要放置稳妥,合上箱盖时无任何障碍。

(三) 水准仪在井下阴暗潮湿的环境下使用的仪器,应给仪器镜片除雾,以免影响观测精度。

在杂乱环境下测量,仪器要有专人守护。

当仪器架设在光滑的表面时,要用细绳(或细铅丝)将脚架的三个脚联结起来,以防仪器滑倒摔坏。

(四)当测站之间距离较远,搬站时应将仪器卸下,装箱后背着走。

陈四楼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细则

陈四楼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细则

陈四楼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加强陈四楼煤矿设备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转,促进矿井生产的发展,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制定。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矿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和外包队使用我矿设备的单位,对从事设备使用单位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各使用设备的单位和操作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陈四楼矿机电设备管理在机电矿长领导下,由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机电科做为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编制、入库验收、编号、移装调拨、大、中、小修、更新、改造、租赁、报废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工作。

其具体职责是: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2、负责全矿设备(包括自筹设备)计划、购置、大修计划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租赁工作。

4、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5、负责全矿设备分配、调拨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矿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定期召开设备管理员例会,组织开展技术革新的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新技术、新工艺。

7、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

8、负责组织验收修理单位承修的设备。

9、负责设备维修计划的组织、措施的落实。

10、参与设计审查。

11、审查确定机电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12、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13、协助教育部门对机电运输系统职工进行培训、技术考核。

14、对特大、重大机电事故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使用设备单位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操作和精心维护、安全运转,并对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责。

第七条全矿机电设备管理指标是90.5.1,即设备完好率为90%、设备待修率为5%、事故率为1%。

矿井仪器与仪表使用及管理制度

矿井仪器与仪表使用及管理制度

矿井仪器与仪表使用及管理制度第一节一般管理规定第一条项目部是“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主管部门。

“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发放、建立购置、使用、维修、校验、报废台帐,保持帐、卡、物、人四位一体。

对所有使用中的光学瓦斯检测仪、瓦斯报警仪、风表、测尘仪、秒表、瓦斯检定仪校正仪等用《通风仪器仪表使用管理台帐》详细登记上帐。

第二条建立《仪器仪表使用管理责任制》,做到光学瓦斯检测仪编号、专人专用仪器、个人保护使用。

风速计、测尘仪等以及配套用具由测风员保护。

第三条建立瓦斯检测仪发放室、维修室等专门的仪器存放、检修、发放场所,并配有专人对仪器仪表进行校验维护,保障“一通三防”仪器仪表使用正常。

第四条仪器仪表必须专人发放、专人看管、专人检查、专人维修。

仪器仪表的使用者应该是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第五条“一通三防”仪器仪表按规定进行校验、维修:1.便携式瓦检仪按仪器性能进行充、放电,每天下井使用前,用1%标准气校验示值、报警点、零位,每7天分别用0.5%、1%、1.5%、3%的标准气校验示值,每年进行一次检定;2.光学瓦检仪:每天进行电路、气路、药品的检查,不合格的仪器不得下井使用。

至少每7天换一次药品,每15天换一次电池(有明显缺电现象及时更换),每年进行一次检定;3.自救器使用前检查封条、皮套,每季进行气密性称重检查,库存期限为5年(存放期按3/5折算为使用期),使用期限为3年;4.测尘仪使用前检查电量、流量,各部件齐全灵敏可靠,每半年进行一次检定;5.风表使用前检查各部件清洁、灵敏可靠,每半年进行一次检定;6.光干涉瓦斯检定器和风速计每半年进行一次校正,校正必须要国家计量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确保校正结果无误;7.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每七天校正一次。

如果使用中的仪器仪表零件损坏或出现故障应提前校正修理;其它“一通三防”仪器仪表按相关规定进行校验、维修。

第二节矿井井下瓦斯断电仪使用与管理规定第六条断电仪装置全部由机电队负责安装、由通防人员负责管理及数据记录,不间断24小时抄表,项目部的瓦斯检查员正常抄表间隔为2小时,特殊情况即CH>1%时随时记录。

煤矿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煤矿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煤矿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煤矿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一、仪器仪表属精密计量器具,使用和维修人员要妥善保管,备加爱护,避免碰撞、淋水等。

二、仪器仪表必须具有国家认证的计量合格证才能使用。

三、对新购买的仪器仪表,必须经校正后方可使用。

四、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定期对所使用的仪器仪表进行校正。

五、使用仪器仪表的人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六、维修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对仪器仪表进行牌板管理,并认真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七、对报废的仪器仪表要严格报批,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才能停止使用,并严格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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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器管理规定

放炮器管理规定

安居煤矿筹建处关于发爆器的使用管理规定各单位: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对发爆器的使用维修管理,使职工养成遵章放炮的良好习惯,杜绝放炮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根据《煤矿用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1、井下爆破作业使用的煤矿用爆破器材,必须经煤炭部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持有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证。

2、发爆器由矿安排统一管理、发放。

定期对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进行校验,并进行防爆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下井使用。

3、发爆器的维修人员要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维修保养质量高质量的完成维修计划任务。

4、维修人员要认真执行制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人为故障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5、维修人员对因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发爆器的损坏、丢失等,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6、通防工区认真做好各项技术数据的记录及各种资料的填写工作,并妥善保管。

7、井下试验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用煤矿用爆破器材新产品,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上报批准。

二、发爆器的使用1、井下放炮必须使用防爆型发爆器,严禁用其它电源放炮。

发爆器钥匙,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

发爆器有故障要交回维修室检查处理。

严禁在井下私自打开。

2、发爆器的领用,实行器材卡片管理制度。

发爆器必须存放在地面专用橱内并上锁,由专人保管发放。

3、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发爆器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使用中发现其上有零部件松动、丢失等现象,要立即停止使用,严禁将发爆器改为其它用途。

4、放炮员保管发爆器起爆钥匙必须随身携带,发爆器必须进行导通测量,测量合格后再放炮。

放炮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各雷管接线头严禁接地,以免消耗电流,出现哑炮。

6、放炮母线必须与接线柱接牢才允许放炮,母线与连接线之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确保放炮安全。

7、严禁在一个工作面内使用2台及以上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三、发爆器的保养和维修1、电池短路电流不低于2.5A/只,否则应更换电池,严禁在井下打开外壳更换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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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四楼煤矿发爆器参数校验仪使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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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四楼煤矿发爆器参数校验仪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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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四楼煤矿发爆器参数校验仪使用管理制度
1、发爆器参数校验仪是数字式的测量仪表, 它是以数字显示形式一次可以同时测量MFB系列发爆器的输出峰值电压, 供电时间, 输出冲能等三个主要电气参数。

2、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①接入交流电源220V, 按下电源开关, 八个数码管将发亮。

②显示控制开关按下, 置于手动位置, 按动清零按扭, 显示数字全部清零。

然后根据使用需要, 显示控制开关可置于所需位置。

显示控制开关按下, 为手动清零, 按起为自动清零。

③根据被测发爆器所需额定负载电阻值, 拨动负载选择
两个旋扭, 选定电阻。

测量150发发爆器时×100Ω波段开关拨到9档
×10Ω波段开关拨到2档
测量200发发爆器时×100Ω波段开关拨到12档
×10Ω波段开关拨到2档
④将被测发爆器的两个输出端子用测试导线对应接入仪器的输入两个接线柱。

⑤操作发爆器, 将毫秒开关置于充电位置, 当氖灯发亮时, 立即将毫秒开关置于放炮位置, 此时仪器自动显示被测发爆器的三
个参量。

⑥使用完毕, 断掉电源开关。

3、操作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仪器出厂均经调校检验, 印刷板上的各个电器位已调定, 在使用中请勿任意调电位器。

②发爆器输出信号引入仪器时, 要注意+-极性接对, 否则仪器将无法数字显示或误显示。

③每次显示均应在清零后, 方可进行下次测量。

④使用仪器时必须做到轻拿轻放, 操作正确。

4、每个放炮员下井之前, 必须做发爆器校验检查, 否则不得入井, 如因此出现的影响放炮等现象和其他事故者, 有本人自负。

5、每个放炮员必须将发爆器带上井进行发爆器检查, 否
则, 每次对放炮员罚款50元。

6、仪器修发室人员必须详细记录清每台入井发爆器的各种参数, 并按要求填写《发爆器校验记录》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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