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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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带答案和解析

2016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带答案和解析

1、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

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

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B. 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C. 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D. 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正确答案】:B2、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B. 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C. 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D. 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正确答案】:C3、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

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B. 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C.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D.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正确答案】:A,B,C,D4、甲、乙是邻居。

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

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

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

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 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B. 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C. 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

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D. 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正确答案】:D5、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A. 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B. 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C. 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D.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正确答案】:D6、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5.8.15)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5.8.15)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5.8.1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

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

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C.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司法部答案】B【考点】按份共有人管理权与利用权的行使【答案解析】《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此处的“管理”是指实际的利用,对于共有物利用方法的选择并不包括在内。

所以,A不应选。

在决定共有物的利用方法时,若共有人之间既无约定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如何处理?出租行为不属于处分行为,而属于收益行为,C错误。

所谓改良行为,指不变更共有物的性质,而增加其效用或价值的行为,如开垦荒地为果园,重大修缮行为亦包括在内,如修复毁损之旧画。

但出租行为难谓改良,D 不应选。

理论界认为,对于包括出租在内的利用方法选择,类推适用物权法第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解释上,适用当然解释,处分行为时三分之二即可,出租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

B正确。

2、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6.9.29)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6.9.29)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6.9.2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

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

关于恢复用工的仲裁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李某是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该公司有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B.李某不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该公司无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C.根据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终止D.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违法,劳动合同终止违法多选题【正确答案】 BD【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该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李某作为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该公司无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劳动合同终止不存在约定终止,只有法定终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海南省2016年上半年综合法律知识:法律效力的概念和范围考试题

海南省2016年上半年综合法律知识:法律效力的概念和范围考试题

海南省2016年上半年综合法律知识:法律效力的概念和范围考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泰勒科学管理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

A.重视人的因素B.改革分配C.提高劳动生产率D.构建合理的组织结构2.下列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__。

A.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B.子公司只能在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C.分公司有独立的财产D.子公司的行为后果由母公司承担3.只适合大企业或企业集团选择的战略是__。

A.资本横向流动战略B.复合多样化流动战略C.垂直一体化战略D.多向多样化流动战略4.金牛产品是指()的一类产品.A.销售增长率低,相对市场占有率低B.销售增长率低,相对市场占有率高C.销售增长率高,相对市场占有率低D.销售增长率高,相对市场占有率高5. 出租车司机杨某送孕妇徐某去医院,途中徐某临产,情形危急。

为争取时间,杨某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

经杨某解释,交警对杨某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徐某及时送至医院。

对此事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

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D.以上三项都错误6. 固定场所检验指的是__。

A.检验人员固定B.检验站(点)固定C.验证仪器设备固定D.检验文件固定7. 甲乙于集贸市场为买卖一母鸡讨价还价,定好价位后,甲欲将母鸡递于乙,母鸡下一蛋,蛋归谁所有__。

A.甲乙共同所有B.甲所有C.乙所有D.以上答案均不正确8. 企业法律顾问应当按照__,对外聘律师的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实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A.企业关于管理外聘律师的有关要求B.委托合同的要求C.企业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D.企业领导的要求9. 甲在将变频装置的专利权转让给丙以后,对其剩余的专利产品__。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6.5.28)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6.5.28)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6.5.28)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欠税40万元,税务局要查封其相应价值产品。

甲公司经理说:“乙公司欠我公司60万元货款,贵局不如行使代位权直接去乙公司收取现金。

”该局遂通知乙公司缴纳甲公司的欠税,乙公司不配合;该局责令其限期缴纳,乙公司逾期未缴纳;该局随即采取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关于税务局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只要甲公司欠税,乙公司又欠甲公司货款,该局就有权行使代位权B.如代位权成立,即使乙公司不配合,该局也有权直接向乙公司行使C.本案中,该局有权责令乙公司限期缴纳D.本案中,该局有权向乙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

选项A说法错误。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第1款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据此可知,税务局在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形下,才能行使代位权。

选项B说法错误。

《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据此可知,代位权的主张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选项C、D说法错误。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据此可知,责令限期缴纳和税收强制措施的对象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不包括纳税人的债务人,所以税务局对乙公司无权采取税收强制措施,无权责令其限期缴纳。

海南省上半年司法考试《卷一》考试题

海南省上半年司法考试《卷一》考试题

海南省2016年上半年司法考试《卷一》考试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 B )A.《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C.《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2.新环境保护法自( B )起施行。

A.2015年6月5日B.2015年1月1日C.2015年3月5日D.2014年12月1日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 D )提出。

A、开庭审理前B、立案后C、审理终结前D、提交答辩状期间4.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甲某涂改了检疫证明的数量和日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被涂改的检疫证明在证据的分类上属于( B )。

A.书证B.物证C.视听资料D.当事人陈诉5.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谁是被告?( A )A.原机关和复议机关B.复议机关C.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D.原机关6.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D )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A.五年内B.十年内C.十五年内D.终身7.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是下列哪项?( D )A经过授权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 B单行条例 C自治条例 D部门规章8.放污染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 D )。

A. 被罚款B. 被通报批评C. 被警告D. 负责治理9.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C )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A. 环境B. 营业性C. 边界D. 经常性10.下列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法的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B )。

A.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B.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C.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D.检查及处理情况可不记录在案11. 某直辖市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导致大批职工下岗。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5.12.14)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5.12.14)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5.12.1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

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

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

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司法部答案】ABCD【考点】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效果【答案解析】丙错认乙车为甲车,缺乏占有的权源,属于无权占有,A正确。

但在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属于善意占有。

《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丙修车的费用属于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B正确。

同样,无论丙是否善意占有,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C正确。

丙知道骑错车后,自善意占有转变为恶意占有。

《物权法》第244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车的毁损,丙作为恶意占有人应当赔偿损失,D正确。

2、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

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

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司法部答案】C【考点】当事人的变更【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完美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完美解析

1、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

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D.宪法没有附则2、公民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

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宪法化的具体表现B.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在我国法人也可以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C.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利益D.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3、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澳特别行政区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A.合同B.侵权C.不动产物权D.诉讼离婚5、关于Y公司和邓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Y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B.邓某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C.Y公司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D.邓某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6、关于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规定和纳税程序B.申请减税、免税、退税C.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服时,提出申辩,申请行政复议D.合法权益因税务机关违法行政而受侵害时,请求国家赔偿7、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2016年海南省司法考试《司法制度》考试题

2016年海南省司法考试《司法制度》考试题

2016年海南省司法考试《司法制度》考试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予以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社会组织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的,人民法院(D )向登记管理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发送司法建议,由其依法处理。

A.应当;可以B.应当;应当C.可以;可以D.可以;应当2.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B)。

A 免予处罚B 不予处罚C 从轻处罚D 视情处罚3.甲从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并以该房子设定了抵押。

在贷款期间房屋被泥石流冲毁。

甲生活艰难,仍想办法还清了银行的贷款。

对此,周围多有议论。

下列哪一说法可以成立?(C)A. 房子被冲毁属于不可抗力,甲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B. 甲不具备还款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款是为难自己。

C. 甲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甲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D. 甲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子被冲毁而消灭。

坚持还款是诚实信用。

566甲委托装修公司装修新婚用房。

装修公司的一个员工在甲的房屋里自缢身亡。

甲认为,按照民间传统,死过人的房子不适用作新房,于是起诉装修公司,要求为自己另购买新房,并承担违约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驳回了甲的诉讼请求。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A. 风俗习惯没有法律上的意义。

B. 法律的正当性与风俗习惯的正当性可以等同。

C. 该民间传统属于宗教信仰的范畴,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D. 法律与人们的传统观念之间存在冲突。

4.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给其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甲的个人存款。

甲死后,在遗产分割上乙寺院与丙之间发生争议。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6.12.3)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6.12.3)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6.12.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

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

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

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

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多选题【正确答案】 BC【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选项C正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选项D错误。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据此可知,如果第三人电梯厂已经支付工伤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会重复支付。

2、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

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

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单选题【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2016年法考真题(宪法部分)

2016年法考真题(宪法部分)

2016年法考真题——宪法部分21.综观世界各国成文宪法,结构上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大部分。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世界各国宪法序言的长短大致相当B.我国宪法附则的效力具有特定性和临时性两大特点C.国家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基本原则一般规定在序言之中D.新中国前三部宪法的正文中均将国家机构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前21.【答案】D。

【考点】宪法的渊源和宪法典的结构【解析】所谓宪法序言,是指写在宪法条文前面的陈述性的表述,以表达本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国家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等。

从形式上看,各国宪法序言的长短不尽相同。

所以选项A错误。

宪法的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

由于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应该与一般条文相同。

其法律效力有两大特点:一是特定性,二是临时性。

但是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附则。

所以选项B错误。

我国宪法序言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历史发展的叙述;(2)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3)规定国家的基本国策;(4)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正文规定了国家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基本原则。

所以C选项错误。

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部宪法均将国家机构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前,1982年宪法调整了这种结构,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提到国家机构之前,这一调整充分表明,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居于宪法的核心地位,合理定位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符合人民主权原则。

所以选项D正确。

22.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条文中两处“法律”均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B.宪法只能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下位法才能发挥它的约束力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只是针对最高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而言的D.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需要完善相应的宪法审查或者监督制度22.【答案】D。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6.9.27)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6.9.27)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6.9.27)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烹饪时邻居钱某到其厨房聊天,高压锅爆炸致2人受伤。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赔偿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请求赔偿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D.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单选题【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和《产品质量法》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

选项B说法正确。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选项C说法正确。

产品的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前提是“产品存在缺陷”,若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的,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D说法错误。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除非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否则缺陷产品的销售者要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

科技发展水平抗辩仅适用于生产者的产品责任(侵权责任)而不适用于销售者的违约责任。

2、某品牌白酒市场份额较大且知名度较高,因销量急剧下滑,生产商召集经销商开会,令其不得低于限价进行销售,对违反者将扣除保证金、减少销售配额直至取消销售资格。

关于该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维护品牌形象的正当行为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C.价格同盟行为D.纵向垄断协议行为单选题【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垄断协议。

海南省2016年下半年综合法律知识:我国的法律体系试题

海南省2016年下半年综合法律知识:我国的法律体系试题

海南省2016年下半年综合法律知识:我国的法律体系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在仲裁中,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__。

A.必须签名B.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C.在仲裁委员会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不签名D.在首席仲裁员同意下可以小签名2.下列关于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要求的说法中,错误的是__。

A.严格执行审批程序B.严守套期保值原则C.建立每日报告制度D.依法追究损失责任3.国家机关某部门的机要人员林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其所知悉、掌握的大量国家机密、绝密提供给境外的反动组织,对该行为认定正确的是__。

A.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B.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D.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4.人力资源的首要职能是__,A.保持B.激励C.开发D.获取5. 下列说法不符合《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中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的是:()。

A.有一个多式联运负责人B.有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合同和单据C.至少有三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组合D.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6. 有关非正式组织积极作用表述错误的是__。

A.非正式组织能为其成员带来某些需要的满足B.人们在非正式组织中的频繁接触会使相互间的关系更加和谐C.非正式组织能够经常向正式组织提供其成员的活动信息D.非正式组织对正式组织的管理人员存在一种无形的监督7. 某公司在其租用的办楼顶所悬挂的广告牌脱落,致行人甲死亡。

对甲的死亡,应由__承担民事责任。

A.某公司B.广告牌承建人C.某公司负责维修的工作人员D.办公楼所有人8. 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是__。

A.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3/4以上多数通过B.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C.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1/2多数通过D.全国人大出席会议代表的2/3通过9. 彼得·圣吉提出的学习型组织的修炼技能之一是__。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练习及讲解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练习及讲解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练习及讲解法理学练习02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杨康不小心把人碰伤了,赶紧给人赔了医疗费,此案不存在法律责任B.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合法、公正、有效、合理C.法律责任竞合是由法律的局限性和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D.郭靖考试作弊,被江南武术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属于法律制裁--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A考点:法律责任2法律责任的免除:1、时效的免责、协议免责、不溯及协议的免责以及应履行不能的免责B选项的考点:法律责任的归责;--归责的原则主要可以概括为:责任法定、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可以概括为“合法、公正、有效、合理”八个字。

--法律责任的竞合的构成要件:一个主体、一个行为、该行为因不同法律规定而导致数个法律责任、责任之间不存在并存关系、责任之间不存在吸收关系。

管理员已禁止在公屏赠送鲜花。

D考点: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由特定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特别提示】法律制裁只能针对违法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不能针对因违约行为与法律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微练习023、答案:BC微练习024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立法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再分配的活动B.在我国,立法方式一般包括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等C.我国属于单一制国家,立法体制属于一元多层次D.我国的立法原则包括效率原则A--立法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是将一定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

B.--立法方式包括制定、修改、废止三种方式,其中制定又分为制定与认可两种方式。

解释不属于立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

C.--当代中国是单一制国家,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一元性的立法体制,全国只有一个立法体系,同时,我国的立法体制又是多层次的。

司法考试-宪法练习题及答案.doc

司法考试-宪法练习题及答案.doc

2008年司法考试-宪法练习题及答案-1、据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规定,省、市、县、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哪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为每届三年?A省的人民代表大会B市(含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C县的人民代表大会D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2.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

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的水管统一调配。

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

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

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张家村告的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B张家村告的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她属于村民集体支配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属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3、县A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登记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三位候选人黄某、朱某和王某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此为6250票、3500票和2600票。

依照我国先举法的规定,谁能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A黄某B朱某C王某D三人均不得当选4、下列那一项中的人员不时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A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B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续7年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

C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B项中所列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满22周岁的子女D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的中国公民5、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是?A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3/4以上多数通过B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C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1/2多数通过D全国人大出席会议代表的2/3通过6、某县为壮族自治县,依照宪法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人选应当符合下列哪一规定?A由壮族的公民担任主任B由壮族的公民担任付主任C主任必须由壮族的公民担任,其他民族的公民可担任付主任D主任或付主任中有壮族公民即可7、我国《选举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根据各行政区域的人口总数来确定。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带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带解析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6、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完美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完美解析
【答案】A
7、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0、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选项D错误。《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一切不得损害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国民待遇的例外是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保留。如有的国家的工业产权法要求外国专利申请人必须委派当地国家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并指定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利于程序的进行。据此可知,《巴黎公约》允许各缔约国在国内法中就委派代理人作出相关规定。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5.3.13)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5.3.13)

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5.3.1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为促进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最高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在诉讼活动中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

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检察院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派员在场B.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时,不得派员在场C.律师收集到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告知检察院的,其相关办案部门应及时审查D.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检察院可以安排听取多选题【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会见时不得派员在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监听律师会见的谈话内容。

选项B错误。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决定收集、调取并制作笔录附卷;决定不予收集、调取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人民检察院根据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律师可以在场。

选项C正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

律师收集到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告知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相关办案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选项D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提出意见的权利。

人民检察院应当主动听取并高度重视律师意见。

法律未作规定但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也应当及时安排听取。

2、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

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

海南省2016年下半年司法考试《卷四》考试题

海南省2016年下半年司法考试《卷四》考试题

海南省2016年下半年司法考试《卷四》考试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以下哪一项不是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D )A.原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有具体的诉讼请求C.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D.提交书面起诉状2.予以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社会组织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的,人民法院(D )向登记管理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发送司法建议,由其依法处理。

A.应当;可以B.应当;应当C.可以;可以D.可以;应当3.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该条属于哪种规范?( A )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C非规范性法律条文D命令性规范4.生物科技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器官移植成为延续人的生命的一种手段。

近年来,我国一些专家呼吁对器官移植进行立法,对器官捐献和移植进行规范。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B)A. 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其发展和变化能够直接改变法律。

B. 法律既能促进科技发展,也能抑制科技发展所导致的不良后果。

C. 法律的发展和变化能直接影响和改变科技的发展。

D.科技立法具有国际性和普适性,可以不考虑具体国家的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

5.下列组织中哪个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C )A中央军委B全国政协C国务院D全国人大6.定城市规划,应当(D )的目标和任务。

A. 制定大气防污染及治理B. 确定江河流域的环境保护C. 制定交通改善D. 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7.根据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的预算是(B )。

A. 一般公共预算B.政府性基金预算C.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D.社会保险基金预算8.水下电缆、管道的位置资料。

A省级B地市级C县级D村镇级9.事业单位记过的处分期间为(D )A、三个月B、六个月C、九个月D、十二个月10.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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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大陆法系每日一练(2016.5.3)
一、选择题
1、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
B. 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
D. 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
【正确答案】:B,C
2、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A. 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
B. 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
C. 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
D. 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
【正确答案】:B,C,D
3、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A. 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
B. 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C. 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
D.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
【正确答案】:D
4、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B. 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C. 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D.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正确答案】:B
5、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
B.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
C. 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D. 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
【正确答案】:A,B,C,D
6、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

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
A. 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
B. 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
C. 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
D. 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
【正确答案】:A,B,C
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

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

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 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 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正确答案】:B,C
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正确答案】:A,B,C,D
9、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C
10、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 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 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 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 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C
11、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B. 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C. 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D.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正确答案】:B
12、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

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
B. 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C. 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
D. 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正确答案】:D
13、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
C. 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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