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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必备《证券法》教学大纲

名校必备《证券法》教学大纲

天兵下北荒,胡马欲南饮。

横戈从百战,直为衔恩甚。

握雪海上餐,拂沙陇头寝。

何当破月氏,然后方高枕《证券法》教学大纲课程性质学科基础课;必修学时32 适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法方向)学分 2Ⅰ大纲本文一、课程内容(一)什么是证券1. 股票2. 公司债券3. 投资基金4. 衍生证券5. 其他证券——类似股票的投资份额或权益分享6. 证券定义的概括性讨论(二)证券发行和交易1. 证券发行2. 证券交易3. 证券市场(三)证券法的基本原理及其运用——批准、公开、原则1. 证券法的基本原理2. 我国证券法中的发行批准制度3. 我国证券法中的公开制度4.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述评(四)民事责任1. 主观责任2. 违法行为3. 损害后果4. 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5. 评我国证券法民事责任(五)几种违法行为的讨论1. 内幕交易2. 操纵市场3. 欺诈客户(六)公司收购1. 公司收购的内容和形式2. 征集投票代理权3. 对公司收购的防御4. 法律保护投资者(七)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1.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 中国证监会的发行审核程序3. 对发行核准的司法审查4. 全面管理和目标体制5. 自律性组织二、建议选用的教材及主要参考书教材:《证券法学》朱锦清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参考书:《证券市场热点法律问题研究》李明良著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证券违法案例》姜丽勇主编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版《中国证券市场违规要案点评》任自力编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中国证券市场问题报告》李茂生、苑德军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Ⅱ大纲说明一、课程的目的和任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了解和掌握证券法基本理论及具体的证券法律制度,并能运用于实际案件的分析。

二、课程的具体要求(一)什么是证券要求学生掌握以下基本的概念以及特征,并且注意多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具体为以下几个方面:1. 股票:股票的概念、特征;股票的种类2. 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的概念、特征;债券的种类;股票与债券的比较;债券与一般债务的区别3. 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的概念、特征;投资基金的种类;投资基金和其他债券的比较4. 衍生证券:衍生证券的概念、特征;着重介绍期权;5. 其他证券——类似股票的投资份额或权益分享:类似股票的投资份额或者权益分享的概念;要求学生掌握重经济现实轻名词术语、重内容轻形式的分析方法。

证券法讲义

证券法讲义
• ##法定资本制、门槛过高、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 问题:公司法修改为折中法定资本制
• ②参与性 • ##股东的自益权和公益权: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公平与效率的平衡、用手投票与用脚投票 • 散户股东与机构股东:国家鼓励发展机构股东
(二)我国《证券法》意义上的 证券
• ③收益性
• ##理性投资与过分投机、庄家的天堂与地 狱、德隆危机
三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治理结 构)
• 证券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监察委员会和总经理。 (一)会员大会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01)第十七条:“会员大会 为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有以下职权:
(二)我国《证券法》意义上的 证券
• 1 股票
• (1)股票的概念和分类
• 股票是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 的凭证。按不同的标准,股票可分为普通 股票和优先股票、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 流通股票和非流通股票、有面额股票和无 面额股票等。
(二)我国《证券法》意义上的 证券
• (2)股票的特征 • ①不可偿还性。
(二)证券市场的发展
• 1、从17世纪初到20世纪20年代末:自由放任阶段
• 国家对证券市场实行自由放任政策的理论依据是 古典经济学(其核心理念即政府对市场应该自由 放任,不要干预)理论,——而古典经济学之前 盛行的是重商主义者所崇尚的国家主义或者国家 干预的强权政治,——其代表人物即亚当·斯密、 萨伊和穆勒。
交易法》,其他国家也相继制定了管理证 券市场的法律。此后陆续有修订,都是仍 然以此为基础。 • 日本:2006年修订《证券交易法》,并将 之改名为《金融商品交易法 》。
(三)证券市场的功能
• 1 筹集资金:直接融资与套牢 • 2 配置资源:理性投资与投机 • 3 分散风险:暴涨暴跌与涨停跌停;有限

西政《证券法》教学大纲

西政《证券法》教学大纲

西政《证券法》教学大纲Law of Securities一、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正确认识和理解本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这是学好本课程的关键;2、学习的过程中,要根据大纲的教学要求,按照三个层次,即“了解”、“领会”、“掌握”,分清轻重,把握重点,以求学会学精;3、学习要紧紧围绕“三个基本”,即每章节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打好基础,在理解的基础上,再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二、适用专业与学时数适合本校法学专业及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学习,学时数为30学时。

三、与相关课程的关系《证券法》作为一门商事特别法,与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其它商事法律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在学习的过程中必须注意相互结合,以达到更理想的学习效果。

四、推荐教材及参考书推荐教材:赵万一主编《证券法》(修订版),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1月版。

参考书:朱锦清著:《证券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版。

周正庆著:《证券知识读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7月版。

何美欢著:《公众公司及其股权证券》,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

[美]大卫·L·拉特纳著:《证券管理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10月(英文)版。

五、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建议1、要系统、全面、准确地阐述证券法的基本原理和实务,在原理阐述的基础上,联系司法实际和相关案例,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讲解,不脱离中国的实际情况。

2、要搞好案例教学。

一方面在教学中要进行案例评析,以案说理;另一方面选择典型案例,交给学生,亲自动手、亲自操作、亲自试验,以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3、使用课件教学,以综合练习和案例操作为主,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开课及编写大纲单位开课及编写大纲单位:民商法学院商法教研室编写人:王煜宇导论Introduction教学重点:证券的基本概念和分类,民事权利证券化的基本条件。

教学要求:1、掌握证券的基本含义;2、了解证券的类型划分;3、掌握民事权利证券化的主要条件。

(推荐)《教案证券法》word版

(推荐)《教案证券法》word版
讲授
教学内容提纲
一、股票
二、股票的分类、发行等
三、股票、股配股之新股发行条件
六、B股股票的发行条件
作业及思考题
股票的定价受哪些因素影响?
参考文献
证券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叶林,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
教学后记
广西财经学院教师授课教案
课程名称
证券法
上课时间
证券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叶林,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
教学后记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课题
证券法与证券
教学目的
通过授课,让学生了解我国证券法的调整对象包括:股票、股票的发行等、债券、投资基金份额、衍生证券,初步了解其概况,为下面的课程打好基础
教学重点
债券、公司债券、国债、美国国债、投资基金份额、衍生证券
教学难点
债券、公司债券、国债、美国国债、投资基金份额、衍生证券
广西财经学院教师
授课教案
说明:
1.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法学双学位双专业班级
2. 授课教师: 梁晓真
广西财经学院教师授课教案
课程名称
证券法
上课时间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课题
证券法与证券
教学目的
1.掌握证券的基本含义
2.了解证券的类型划分
3.掌握民事权利证券化的主要条件
教学重点
证券法的定义及内容、目标、宗旨、原则
课题
证券法与证券
教学目的
通过授课,让学生了解我国证券法的调整对象包括:股票、股票的发行等、债券、投资基金份额、衍生证券,初步了解其概况,为下面的课程打好基础
教学重点
投资基金份额、衍生证券

证券法课程大纲

证券法课程大纲

《证券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证券法》课程说明(一)课程代码:06266096(二)课程英文名称:Securities Law(三)开课对象:本科民商法专业学生(四)课程性质:本课程是法学院民商法本科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是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应用型的人才而设置的选修课程,它属于民商法领域的一个重要学科,该课程介绍、分析、研究的是证券法基本理论。

具备一定的民法理论与商法总论的知识是学习本课程的前提。

(五)教学目的: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系统掌握了解证券法律制度的核心和主干内容;结合民商法基本理论和域外证券法有关规定,具体分析我国证券法,使学生对证券法内容有充分了解和把握;引导学生就证券法立法及实践中的若干重大理论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初步探讨。

(六)教学内容:通过学习,学生应该了解证券法基本理论,主要是了解证券法律制度的核心和主干内容,同时对我国证券法内容的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在此基础上,对证券法立法及实践中的若干重大理论问题形成自己的观点。

通过证券法的学习,学生应当掌握证券的概念与特征、证券的法律性质及种类、证券市场及其种类、证券的发行、证券的承销、证券的上市、证券的交易、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禁止交易行为、上市公司的收购、可转让公司债券等基本内容。

从总体上掌握证券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实务。

教学重点:1、证券与证券市场的功能2、证券发行的条件和程序3、证券交易的条件与程序4、证券上市的条件法律分析5、证券交易欺诈及其法律责任。

(七)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学时数:30学时(八)教学方式课堂教学为主,课堂讨论为辅。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1、本课程为选修课,考核方式为考试。

2、考试成绩为:平时成绩 考试卷面成绩,平时成绩占20%,考试卷面成绩占80%。

3、题型(1)选择题(2)判断题(3)分析简答题(4)案例题(5)论述题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第一章证券法概述第一节证券与证券市场概述一、证券的概念与特点(一)证券的基本含义(二)证券的基本分类(三)证券法上的证券及特征二、证券市场的概念与特点第二节证券法的调整对象第三节证券法的概念、性质与地位一、证券法的概念二、证券法的性质三、证券法的地位第四节证券法的渊源与表现形式一、证券法的渊源二、证券法的表现形式(一)基本法律(二)行政法规(三)部门规章(四)自律规范(五)司法解释三、我国的证券立法第五节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一、证券法的立法宗旨(一)各方参与者的利益保护(二) 证券投资者利益的特别保护(三) 证券投资者的自己责任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一)三公原则1.公开原则2.公正原则3.公平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三)三反原则(四)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原则(五)政府统一监管、行业自律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原则第二章证券发行法律制度第一节证券发行概述一、证券发行模式及基本概念二、证券发行的当事人三、证券发行的性质第二节发行审核制度一、证券发行的审核规则二、证券发行审核的法律后果三、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制度(一)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制度的概述(二)公开发行股票核准程序(三)招股说明书的法律性质四、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批程序第三节发行条件与程序一、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一)募集设立与股票公开发行条件(二)新股公开发行条件(三)送股和配股条件(四)公开发行B股股票的条件二、公司债券发行制度第四节证券私募发行第五节证券承销制度一、证券承销概述(一)证券承销的概念和功能(二)证券承销的基本分类(三)证券承销的特别分类二、证券承销协议(一)证券承销协议的概念和特点(二)证券承销协议的签订(三)股票承销协议的主要条款(四)证券分销协议三、证券承销定价与发行方式(一)证券发行价格的确定原则(二)证券发行价格的确定方法(三)证券发行方式四、证券承销商的权利义务(一)超额配售选择权(二)禁止不正当竞争(三)专业核查义务(四)禁止事先预留义务(五)承销情况备案义务第六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一、保荐制度的产生二、保荐人的职责三、保荐人的注册及管理第三章证券上市制度第一节证券上市制度概述一、证券上市的概念二、证券上市的种类三、证券上市的优劣第二节证券上市条件一、证券上市条件的演变二、股票上市条件三、公司债券上市条件第三节证券上市审核程序一、证券上市审核权二、证券上市申请三、证券上市核准与安排上市四、证券上市协议五、证券上市公告第四节证券上市的暂停、恢复与终止一、制度演变过程二、暂停上市三、恢复上市四、终止上市五、特别处理与特别转让第五节上市公司的监管第四章证券交易法律制度第一节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一、证券交易制度概述(一)证券交易的概念(二)证券交易的方式1.集中竞价2.协议转让3.大宗交易4.做市商制度5.回购交易(三)我国证券交易制度的特点二、证券集中交易制度(一)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二)投资者发出委托指令(三)证券公司申报指令(四)竞价与成交(五)清算交收(六)登记过户三、证券的非集中交易(一)证券协议转让(二)证券大宗交易(三)证券的裁判转让四、证券交易的特别限制(一)证券合法性规则(二)证券转让期限限制(限定期内禁止买卖)(三)避免监管者持股规则(四)限制利害关系者持股规则第二节证券信息披露制度一、信息披露的制度价值(一)信息披露的基本含义(二)信息披露的基础理论(三)信息披露制度的功能和标准(四)信息披露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二、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框架(一)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二)具体法律规定(三)信息披露的文件(四)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责任三、信息披露制度的分类(一)分类概述(二)证券发生的信息披露(三)持续信息披露第三节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一、内幕交易二、操纵市场三、证券虚假陈述第四节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第五章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第一节上市公司收购制度概述一、上市公司收购的特征二、上市公司收购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三、上市公司收购的分类第二节上市公司的一般收购一、上市公司一般收购的特点二、上市公司一般收购的权益公开制度三、上市公司一般收购的慢走规则第三节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一、要约收购的特点和性质二、要约收购的制度价值三、收购要约四、要约收购的实施五、要约收购的法律后果第四节上市公司的特别收购一、协议收购制度二、征集表决权三、合并收购第五节收购人及其法定义务一、上市公司的收购人二、收购人的法定义务第六节上市公司收购中的相关问题一、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信息披露制度二、反收购措施的法律规制三、上市公司收购与反垄断三、买壳上市与借壳上市四、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第六章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概述一、投资基金的概念和分类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三、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四、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一)信托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二)开方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三)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第二节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一、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内容二、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三、基金财产第三节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一、封闭式基金的运作二、开方式基金的运作第四节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一、基金从事的投资活动范围二、基金投资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三、基金投资收益的分配第七章证券交易场所法律制度第一节证券交易所一、证券交易场所概述(一)证券交易场所的概念(二)国外证券交易场所(三)我国的证券交易场所二、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性质(一)特许性法人(二)非营利法人组织(三)会员制法人(四)自律性法人三、证券交易所的基本功能(一)证券交易所功能演变(二)证券交易所的服务功能(三)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功能四、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组织五、证券交易所的监管领域(一)证券公司监管(二)上市公司监管(三)证券交易监管第二节场外交易市场第八章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第一节证券公司概述一、证券公司的概念及特征二、证券公司的设立三、证券业务的基本分类第二节证券经纪法律关系一、证券经纪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地位二、证券经纪法律关系的性质三、证券交易结算保证金性质第三节证券经纪的行为限制一、善良管理义务二、禁止全权委托三、禁止融资融券四、禁止利益承诺五、履行告知义务六、禁止混合操作第四节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一、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概念二、证券公司治理机制三、证券公司的财务控制第五节证券公司与欺诈客户一、欺诈客户的概念和本质二、欺诈客户的行为性质三、欺诈客户的法律责任第九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一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第二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义务第三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风险控制与管理第十章证券服务机构第一节投资咨询机构及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第二节资信评估机构及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管理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及证券审计业务管理第四节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证券业务管理第五节律师事务所及证券律师业务管理第十一章证券监管与自律制度第一节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概况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模式的特点二、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第二节政府监管体制一、政府监管机构的性质二、政府监管机构的设置(一)内部机构设置(二)派出机构第三节政府监管的职权四、政府监管的执法措施第四节证券业协会和自律监管机制一、自律监管的性质二、自律监管的优劣评价三、自律监管的法律基础四、自律监管组织的监管措施第十二章投资者保护的救济程序第一节民事诉讼程序一、管辖二、前置程序和时效三、原告、被告资格以及诉讼担当制度四、诉讼方式第二节特别程序和制度一、调解二、仲裁三、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三、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教材:《证券法教程》,吴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版,参考书目:《证券违法案例》姜丽勇主编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版。

《证券交易》教学大纲.doc

《证券交易》教学大纲.doc

《证券交易》教学大纲一、课程说明(一)编制依据本大纲依据“XX专业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所编制。

(二)课程性质及任务本课程是金融与证券投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之一。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求熟练掌握证券交易的程序、交易规则、经纪、自营、客户资产管理和证券回购业务的流程与特点;掌握证券营业部经营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三)本课程同其他课程的关系本课程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证券市场基础》的后续课程,同时也是《证券投资分析》的前导课程。

(四)教学内容的设置本课程教学内容主要是根据“金融与证券投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来设置的。

(五)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采用本课程主要采用讲解式、讨论式和案例式的方法进行教学。

(六)教材的选用选用最新版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证券交易》,中国证券业协会编。

二、教学时数及分配表三、教学内容第一章证券交易概述[教学目的]掌握证券交易的含义、特征和原则;熟悉证券交易场所的含义及作用;熟悉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和作用;了解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熟悉证券交易的种类、基本性质;掌握股票交易的报价方式;熟悉债券交易的全价交易和净价交易。

了解证券交易市场的发展过程;熟悉证券投资者的含义;掌握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熟悉证券交易的其他交易场所。

熟悉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会员资格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熟悉证券交易所交易席位的含义、种类和管理办法;了解对证券交易所会员违规行为的处分规定。

掌握证券交易风险的含义、种类;熟悉证券交易风险防范制度;了解证券公司的风险监察和证券行业的自律管理。

[重点难点]重点:证券交易的含义、特征和原则难点:股票交易的报价方式;债券交易的全价交易和净价交易。

[理论内容]第一节证券交易概述一、证券交易的概念二、证券交易的种类三、证券投资者四、证券公司五、证券交易所六、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第二节证券交易所会员和席位一、会员制度二、交易席位第三节证券交易的风险及其防范一、证券交易风险的含义二、证券交易风险的种类三、证券交易的风险防范[实践内容][作业测验]第二章证券经纪业务[教学目的]熟悉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和特点;掌握开立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的要求;了解证券交易委托人和证券经纪商的概念、权利和义务;熟悉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掌握证券经纪业务中的诚信执业要求。

辅导讲义(证券法)(doc 7页)

辅导讲义(证券法)(doc 7页)

辅导讲义(证券法)(doc 7页)《证券法》证券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原则性规定一、立法宗旨1、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2、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三、立法原则1、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

四、其他规定1、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

3、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第二章证券发行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者审批。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

发行审核委员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该机构外的有关专家组成,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

参与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不得接受发行申请单位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单位进行接触。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审批,参照股票的规定执行。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

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公司法有关发行新股的条件,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也可以向原股东配售。

证券法教学大纲

证券法教学大纲

证券法教学大纲一、引言证券法作为金融法的重要分支,是国家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法律保障。

本教学大纲旨在全面介绍证券法的基本概念、制度框架和核心内容,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掌握证券法的重要原则和规范要求。

二、证券法概述1. 证券法的定义和发展背景2.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和功能三、证券市场的法律框架1. 证券市场的分类和组织结构2. 证券法律体系的构建和主要法规四、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1. 证券发行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2. 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监管要求3. 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和法律救济五、证券发行与注册制度1. 证券发行的基本流程和要求2. 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和要求3. 证券注册制度的原理和实施六、证券交易与信息披露1. 证券交易的基本机制和法律规范2.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和义务3. 内幕交易的禁止和法律打击七、证券投资基金法律规制1. 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和基本规则2. 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3. 基金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和风险提示八、证券违法与处罚制度1. 证券违法行为的种类和判定标准2. 监管机构的执法权力和处罚措施3. 证券诉讼与仲裁的程序和效力九、证券法与国际接轨1. 证券法的国际比较与借鉴2. 证券法与国际贸易和投资法律的关系十、证券法的改革与发展1. 当前证券法律环境的问题与挑战2. 证券法的改革方向和发展趋势十一、结语通过学习本教学大纲,学生将全面了解证券法的基本概念、制度框架和核心内容,增强对证券市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为未来从事金融从业或相关领域的工作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同时,以案例分析和讨论为辅助教学手段,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培养具备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高级人才。

证券法学教学大纲

证券法学教学大纲
第八专题 证券登记结算与交易服务机构专题 教学重点: 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业务保障;资产评估的程 序与方法、 债券资信评估的根据。 教学要求: (1)了解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概念、特征与种类。 (2)了解结算机构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 (3)了解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职能。 (4)了解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的保障。 (5)了解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业资格的规定。 (6)了解债券资信评估的根据。 (7)了解资产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8)了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内容。 教学时数: 3 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业务规则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规则 第三节 证券业协会及其职责
第六专题 全球化视野中的证券上市收购专题 教学重点: 上市公司收购的信息披露制度;要约收购的程序及其法律后果。 教学要求: (1)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种类及与其它相关概念的区别。 (2)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信息披露制度。 (3)了解要约收购的概念、程序和法律后果。 (4)了解协议收购的概念及程序。 (5)掌握英、美法对反收购行为的规范(如《威廉姆斯法》之规则)。 教学时数: 4 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中国遭遇到的外资并购的紧迫形势 第二节 什么是上市收购 第三节 上市收购的方式 第四节 持股预警披露与反收购制度
5
本课程的作用在于 使学生理解和掌握证券法的基础理 论,并通过比较证券法的教学,让 学会获 得证券监管的全球视野,在此基础上,认识我国和各国证券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在证券法学教学中,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应当注意并处理好 证券法与其它部门法的关系,尤其 是公司法、票据法、破产法等的关 系。 所以在授课时,要注意讲解和联系一些相关商事部门的法律规范,在学习新课的同时复习和深化相 关商事部门法律规范。 2.应当处理好证券法 学中的必学内容与选学内容的关系 。证券法学的内容比较庞杂,涵盖 的内 容广泛,因此要在短时间内讲完证券法学的所有内容比较困难。这样的话,要根据具体的教学情况 和教学安排来授课,一些内容和知识可以考虑让学生自学。 3.应当将理论教学与 案例教学相结合。证券法学作为一 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要的案例 讲解 是学好本门课程的重要条件。因此,教学中应当以理论教学为主,但应当穿插案例说明和案例分析。

《证券法》课程教学大纲doc《证券法》(Securit

《证券法》课程教学大纲doc《证券法》(Securit

《证券法》课程教学大纲doc《证券法》(Securit(Securities Law)课程编号:070420有用专业:法学(本科)总学时数:36学时学分:2分编制单位:社会科学系法学教研室刘小牛编制时刻:2005年9月18日一、课程的地位、性质和义务证券法是关于证券发行、交易、监管的司法规范,是我国商法中单一的司法部分,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国际性和实践性,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

开设证券法课程,旨在赞助学生熟悉证券法的全然理论,明白得证券发行与交易、证券市场市场以及证券司法义务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从而进步他们解决经济实务中相干疑难问题的实践才能。

二、本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本课程进修所必备的常识)进修《证券法》,要求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对中国公司法,单子法及其它平易近商事司法要有所明白得。

三、教授教化内容、学时安排和全然要求(一)证券法概述(2学时)1、全然要求(1)操纵证券的概念、种类和特点。

(2)明白得证券法的调剂对象。

(3)操纵证券法的基来源差不多则。

(4)我国证券法的重要渊源。

2、重点、难点重点:信息公布原则、公平原则难点:证券的特点,证券法与其它司法的关系3、说明教授教化方法:讲解法思虑题:(1)证券的特点。

(2)证券的种类。

(3)证券法的基来源差不多则。

(二)证券法的汗青沿革(2学时)1、全然要求(1)明白得证券法的产生与成长。

(2)明白得两大年夜法系国度的证券司法轨制。

(3)明白得我国证券法的立法概况。

2、重点、难点重点:美国、英国、日本证券司法轨制的异同难点:美国的证券司法轨制3、说明教授教化方法:研究式教授教化思虑题:(1)美国证券司法轨制(2)我国证券法的立法概况。

(三)证券监管与自律轨制(2学时)1、全然要求(1)明白得证券监管的原则、目标。

(2)明白得证券监管的司法关系。

(3)明白得证券监管的模式。

(4)明白得我国证券监管体系体例的成长过程。

(5)明白得我国证券业协会的设立及其职责。

证券法讲义(张竞芳)证券法教学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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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号:353017 课程名称(中/英文):证券法学(Securities Law) 课程类型:模块课总学时:40学分:2适用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总论、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后续课程:票据法开课单位:民商法教研室一、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证券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商法的一部分,是一门核心课程、必修课程, 相对其他部门法,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

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及证券监管过程屮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系统常握证券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与证券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达到会进一步运用证券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规定的目的。

使学生既对证券法理论有较深层次的思考,又能分析和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以适应新形势下法学教育改革的需要,培养高质量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人才。

二、教学基本要求要求学生掌握本课程的特点、体系,采取适当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 使学生掌握证券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和熟悉证券法的证券发行制度、证券上市和交易制度、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的理论知识;提高分析和处理证券市场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1.证券法概述重点掌握:证券的概念、特征;我国证券的分类;证券法的概念、调整对象;证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一般掌握:证券市场的概念、特征;证券市场的构成;能运用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2.证券发行与承销重点常握:证券发行的概念、分类;证券公开发行的界定;证券发行保荐制度;证券承销制度。

一般掌握: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证券公开发行的条件、程序;能运用证券承销制度。

3.证券上市与交易重点掌握:证券交易的概念、特征;证券交易的分类;证券交易的程序;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持续信息公开的概念和内容。

一般常握:证券上市的概念;证券上市的条件;证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能运用证券交易制度。

证券法课本大纲

证券法课本大纲

第一章证券法绪论证券法适用的证券范围1.1确定证券法中证券范围的一般原则 11.2我国证券范围的演变过程 41.3我国现行《证券法》适用的证券范围1.3.1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全面适用《证券法》71.3.1.1关于私募发行的证券 81.3.1.2关于场外交易证券91.3.1.3其他债券的法律适用111.3.2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交易适用《证券法》12 1.3.3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交易原则适用《证券法》13证券市场与证券法2.1证券市场142.2我国证券立法152.2.1证券立法的起步162.2.2《证券法》的出台162.2.3 2005年《证券法》的修订182.2.4《证券法》的进一步完善192.2.5我国证券法的体系202.3证券法的作用212.3.1证券法维护和保障着证券市场的安全稳定212.3.2证券法保护着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12.3.3证券法努力营造着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22证券法的原则3.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33.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243.3证券活动依法进行的原则243.4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253.5集中统一监管和自律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26第二章证券发行制度证券发行概述1.1证券发行的概念271.2证券发行的分类281.2.1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281.2.2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291.2.3平价发行、溢价发行与折价发行291.2.4境内发行与境外发行291.2.5股票发行、债券发行、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行以及其他证券发行30 1.3证券发行的当事人301.3.1证券发行人1.3.1.1证券发行人的概念301.3.1.2股票的发行人311.3.1.3公司债券的发行人311.3.2证券投资者31证券发行的审核2.1证券发行审核体制的分类332.1.1注册制332.1.2核准制342.2我国证券发行审核体制的历史沿革352.2.1 1998年《证券法》出台前352.2.2 1998年《证券法》的出台352.2.3 2005年《证券法》的修订2.3我国证券发行审核体制的改革362.3.1注册制与核准制的比较362.3.1.1核准制的缺点362.3.1.2注册制的缺点382.3.2《证券法(修订草案)》关于证券发行审核体制的规定382.4证券发行的豁免审核39证券的公开发行3.1公开发行的界定403.2股票公开发行的条件413.2.1设立发行413.2.2新股发行423.2.2.1首次公开发行拟在主板上市的股票423.2.2.1.1主体资格423.2.2.1.2规范运行433.2.2.1.3财务与会计433.2.2.2首次公开发行拟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443.2.2.3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463.2.2.4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473.2.3注册制下的发行条件483.3股票公开发行的程序483.3.1设立发行483.3.2新股发行493.3.2.1现行立法的规定493.3.2.1.1公司内部决策493.3.2.1.2公司申请核准493.3.2.1.3中国证监会审核493.3.2.1.4公司销售股票503.3.2.2注册制下的发行程序503.3.2.2.1公司内部决策503.3.2.2.2公司申请注册503.3.2.2.3证券交易所审核503.3.2.2.4注册生效503.3.2.2.5公司销售股票503.4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 503.4.1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条件503.4.2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程序513.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523.5.1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条件52 3.5.2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程序52证券的非公开发行4.1非公开发行概述534.1.1非公开发行的界定534.1.2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的区别53 4.1.3非公开发行的优缺点544.2非公开发行的规范544.2.1发行对象的资格544.2.2信息披露554.2.3事后报备554.2.4转售的限制554.3股票的非公开发行564.3.1公司设立时非公开发行股票564.3.2公司增资非公开发行新股564.3.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574.3.3.1发行条件574.3.3.2发行程序574.3.4挂牌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584.3.4.1发行条件584.3.4.2发行程序4.4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证券承销5.1证券承销的分类605.1.1证券代销与证券包销605.1.2独立承销与承销团承销615.1.3自愿承销与强制承销5.2证券承销协议625.2.1证券承销协议的含义625.2.2证券承销协议的主要条款625.3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主要义务63第四章证券保荐制度证券保荐制度概述1.1证券保荐制度的形成和发展791.1.1保荐制度在国外的形成和发展791.1.2保荐制度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801.2证券保荐与证券承销的关系801.3证券发行保荐与证券上市保荐的关系81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2.1保荐机构812.2保荐代表人822.2.1任职条件822.2.2资格管理832.2.2.1注册及变更保荐机构流程832.2.2.2违规事项处理832.2.3培训及年检83保荐人的职责3.1辅导职责843.2尽职推荐职责843.3审慎核查职责853.4承诺和担保职责853.5持续督导职责863.5.1持续督导的内容863.5.2持续督导期间863.5.3保荐机构的更换873.5.4持续督导期届满后的责任87第五章证券交易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1.1证券交易的法律含义881.1.1证券交易的概念和意义881.1.2证券交易的主体和客体881.2证券交易的法律性质891.3证券交易法律关系901.4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则901.4.1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901.4.2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证券,在限定期内不得买卖91-发起人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期间股份转让的限制-大股东转让股票的限制1.4.3限制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921.4.4现货方式交易921.4.5证券在合法交易场所转让921.4.6公开交易方式93-交易场所内交易应采取集中竞价在内的集中方式,场外交易按经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1.4.7为客户账户保密931.4.8证券交易应当合理收费931.4.9持股5%应当披露931.5证券交易的种类941.5.1证券现货交易941.5.2证券期货交易941.5.3证券期权交易951.5.4证券信用交易95-买空交易-卖空交易1.5.5证券回购交易95证券场内交易2.1证券场内交易的概念和法律特点952.1.1证券场内交易的概念952.1.2证券场内交易的法律特点962.2证券场内交易的原则962.2.1价格优先原则962.2.2时间优先原则972.3证券场内交易的程序972.3.1证券交易账户的开立972.3.1.1证券账户的开立972.3.1.2资金账户的开立982.3.1.3名册登记982.3.1.4证券开户的法律性质982.3.2委托982.3.2.1委托的类别992.3.2.2订立委托合同的程序992.3.3成交992.3.4清算与交割1002.3.4.1清算1002.3.4.2交割1012.3.5过户1012.3.6证券自营商自营交易程序的特殊问题1012.4证券集中托管102-我国上市交易的证券实行集中托管制度证券场外交易3.1证券场外交易的概念和意义3.1.1证券场外交易的概念1033.1.2场外交易市场的必要性1043.1.2.1证券的可转让性是场外交易市场存在的基础1043.1.2.2场外交易具有特殊的优点和活力1043.1.2.3场外交易的发展历史和当前实践证实了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1043.2我国场外交易的实践1053.2.1我国场外交易状况及其评析1053.2.2我国场外交易的证券形式1063.2.2.1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票1063.2.2.2非上市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1063.2.2.3非上市公司债券1063.3我国场外交易的规范106第六章证券信息披露制度证券信息披露制度1.1信息披露制度概述1291.2我国信息披露制度1301.2.1我国信息披露制度体系1301.2.2对现行信息披露制度的评价1351.2.2.1现行信息披露制度的优点1351.2.2.2现行信息披露制度的不足与完善136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与内容2.1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1372.1.1及时性原则1372.1.2完整性原则1392.1.3真实性原则1402.1.4准确性原则1422.1.5易解性原则1422.1.6易得性原则1442.2信息披露的内容1452.2.1证券发行文件1452.2.1.1招股说明书1452.2.1.2公司债券募集办法1462.2.2证券上市文件1462.2.3定期报告1472.2.3.1年度报告1472.2.3.2中期报告1472.2.3.3临时报告1472.2.3.3.1重大事件公告1472.2.3.3.2收购公告1482.2.3.3.3其他信息披露149信息披露中的特殊问题3.1选择性信息披露1493.1.1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含义1493.1.2选择性信息披露的规制1503.2预测性信息披露及安全港规则1513.2.1预测性信息和安全港规则的含义1513.2.2美国预测性信息披露及安全港规制简介151 3.2.3我国香港地区预测性信息披露的规定152 3.2.4我国预测性信息披露及安全港制度152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4.1信息披露监管的基本要求1544.1.1监管主体的职责1544.1.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义务与责任1554.2信息披露事务管理155第七章证券禁止行为证券禁止行为概述1.1证券禁止行为的含义1571.1.1证券禁止行为的概念1571.1.2证券禁止行为的特点1571.1.3证券禁止行为的种类1581.2证券禁止行为的防治1591.2.1完善证券立法1591.2.2加强执法力度1591.2.3建立科学的证券监管机制1591.2.4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1601.2.5培养“理性”的投资者群体160虚假陈述2.1虚假陈述的概念1602.2禁止虚假陈述行为的主要理论1622.2.1非对称信息理论1622.2.2有效资本市场假说理念1632.3虚假陈述行为的构成要件1632.3.1虚假陈述的行为主体1632.3.1.1发行人或上市公司1632.3.1.2证券承销商1632.3.1.3保荐人1642.3.1.4证券专业服务机构1642.3.1.5无法定披露义务的主体1642.3.2虚假陈述行为的具体形态16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2.3.3虚假陈述的认定标准1662.3.3.1“重大性”标准1662.3.3.2不确定事件的披露1672.3.3.3预测性信息与虚假陈述的界定1682.4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1692.4.1民事责任1692.4.1.1责任主体1692.4.1.2归责原则1692.4.1.3因果关系1692.4.1.4客观损害的确定1712.4.2行政责任1722.4.2.1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政责任1722.4.2.2证券承销商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的行政责任1722.4.2.3保荐人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1732.4.2.4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的行政责任1732.4.2.5无信息披露义务人虚假陈述的行政责任1732.4.3刑事责任1732.4.3.1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1732.4.3.2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1742.4.3.3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罪1742.4.3.4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175内幕交易3.1内幕交易的概念、性质及规制1753.1.1内幕交易的概念1753.1.2内幕交易的性质1763.1.3内幕交易的规制1763.2内幕交易的规制理论1773.2.1赞成内幕交易的规制理论及评述1773.2.1.1内部人报酬说1773.2.1.2减少股价波动,提高市场效率说1783.2.1.3私合同说1783.2.2反对内幕交易的理论1783.2.2.1公平与公众信任说1783.2.2.2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说1793.2.2.3保护公司财产权益说1793.3内幕交易的构成要件1793.3.1内幕人员1803.3.1.1内幕人员的界定标准--对内幕人员质的分析1803.3.1.1.1古典的特殊关系理论1803.3.1.1.2信息泄露理论1803.3.1.1.3盗用理论1803.3.1.2我国内幕人员的外延范围及分类1813.3.2内幕信息1813.3.2.1内幕信息的概念1813.3.2.2内幕信息的判断标准1823.3.3利用内幕信息的行为1833.3.3.1内幕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1833.3.3.2泄露内幕信息1843.3.3.3内幕人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1843.4短线交易1843.4.1短线交易的构成要件1853.4.1.1短线交易的主体1853.4.1.2短线交易的客观行为1853.4.2归入权的性质1853.5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1863.5.1民事责任1863.5.1.1诉讼当事人的范围1863.5.1.2归责原则1863.5.1.3因果关系1873.5.1.4客观损害的范围计算1883.5.2行政责任1883.5.3刑事责任188操纵市场4.1操纵市场的概念及其危害分析1894.2操纵市场行为的构成要件1914.2.1行为人1914.2.2主观故意1924.2.3客观行为的具体形态1934.2.3.1洗售1934.2.3.2相对委托1944.2.3.3连续交易1954.2.3.4其他操纵市场的行为1964.3操纵市场行为的法律责任1964.3.1民事责任1964.3.1.1诉讼当事人的范围1964.3.1.2归责原则1974.3.1.3因果关系的认定1974.3.1.4客观损失的认定1974.3.2行政责任1994.3.3刑事责任199欺诈客户5.1欺诈客户的概念及特点2005.2欺诈客户的规制理论2015.2.1契约义务的违反2015.2.2招牌理论的违反2025.3欺诈客户的构成要件2025.3.1行为人2025.3.1.1证券公司2025.3.1.2投资咨询机构2025.3.1.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2025.3.2主观故意2025.3.3客观行为的具体形态2035.3.3.1证券公司欺诈客户行为2035.3.3.2投资咨询机构的欺诈客户行为2045.3.3.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欺诈客户行为2055.4欺诈客户的法律责任2055.4.1民事责任2055.4.1.1欺诈客户的民事责任的性质2055.4.1.2客观损失的界定2065.4.2行政责任2065.4.3刑事责任2065.4.3.1挪用资金罪2075.4.3.2挪用公款罪207第八章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上市公司收购概述1.1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法律特征2081.1.1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2081.1.2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特征2091.1.2.1上市公司收购的对象是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2091.1.2.2上市公司收购一般不需要经过目标公司及其管理层的同意2091.1.2.3上市公司收购的目的是获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2091.2上市公司收购的分类2091.2.1要约收购、协议收购与场内竞价收购2091.2.2部分收购与全面收购2101.2.3善意收购与敌意收购2101.2.4自愿收购与强制收购2101.2.5现金收购与换股收购2101.2.6横向收购、纵向收购与混合收购2101.3上市公司收购的价值分析2111.3.1收购价值肯定论2111.3.1.1效率理论2111.3.1.2代理成本理论2111.3.2收购价值否定论2111.3.2.1短期行为论2111.3.2.2扩张主义论2121.3.2.3闲置现金流理论2121.4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原则2121.4.1充分披露原则2131.4.2目标公司股东待遇平等原则2141.4.2.1目标公司股东有平等参与收购的权利214 1.4.2.2目标公司股东有权获得平等的收购条件21411。

证券法 证券法教学计划 第一章 证券与证券市场 第二章 证券法概述 第

证券法 证券法教学计划 第一章 证券与证券市场 第二章 证券法概述 第

证券法证券法教学计划第一章证券与证券市场第二章证券法概述第三章证券监督管理制度第四章证券发行制度第五章证券上市与证券交易制度第六章证券信息公开制度第七章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第八章证券交易所第九章证券公司及其它机构第十章证券法律责任制度教学要求考试方式:闭卷平时成绩:20%考试成绩:80%绪论证券监督管理证券交易场所(证券交易所)发行者中介机构证券持有者(筹资者)(证券公司)(股东)第一章证券与证券市场第一节证券概述一、证券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证券是表彰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即记载并代表一定的权利的文书,是民事权利载体与民事权利的结合物。

2、证券上的权利:证券所有权、证券权利。

3、基本特征:(1)证券的法律特征(2)证券的书面特征4、分类:证券按其本身能否给持券人或第三人取得一定收益可以分为:无价证券、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可以分为: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

5、我国证券品种:从理论上说,我国的证券品种有: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证券衍生品种。

[注] 1我国《证券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

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2 《证券法》(修订草案)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

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

(2005年4月20日)(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和交易的管理办法,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2005年8月25日的修改)二、股票概述1、概念: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2、股票与其他证券相比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股票的权利性。

(2)股票的责任性。

(3)股票的相对无期性。

(4)股票的波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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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学》课程教学大纲(Securities Law)课程编号:070420适用专业:法学(本科)总学时数:36学时学分:2分编制单位:社会科学系法学教研室刘小牛编制时间:2005年9月18日一、课程的地位、性质和任务证券法是关于证券发行、交易、监管的法律规范,是我国商法中单一的法律部门,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国际性和实践性,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

开设证券法课程,旨在帮助学生熟悉证券法的基本理论,了解证券发行与交易、证券市场市场以及证券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从而提高他们解决经济实务中相关疑难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本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本课程学习所必备的知识)学习《证券法》,要求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对中国公司法,票据法及其它民商事法律要有所了解。

三、教学内容、学时安排和基本要求(一)证券法概述(2学时)1、基本要求(1)掌握证券的概念、种类和特征。

(2)了解证券法的调整对象。

(3)掌握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4)我国证券法的主要渊源。

2、重点、难点重点:信息公开原则、公平原则难点:证券的特征,证券法与其它法律的关系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思考题:(1)证券的特征。

(2)证券的种类。

(3)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二)证券法的历史沿革(2学时)1、基本要求(1)了解证券法的产生与发展。

(2)了解两大法系国家的证券法律制度。

(3)了解我国证券法的立法概况。

2、重点、难点重点:美国、英国、日本证券法律制度的异同难点:美国的证券法律制度3、说明教学方法:研讨式教学思考题:(1)美国证券法律制度(2)我国证券法的立法概况。

(三)证券监管与自律制度(2学时)1、基本要求(1)了解证券监管的原则、目标。

(2)了解证券监管的法律关系。

(3)了解证券监管的模式。

(4)了解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发展历程。

(5)了解我国证券业协会的设立及其职责。

2、重点、难点重点:证券监管的法律关系难点:两大法系国家的具体监管制度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思考题:(1)简述证券监管的法律关系。

(2)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发展历程。

(四)证券发行法律制度(4学时)1、基本要求(1)了解证券发行的种类。

(2)了解我国证券发行的核准制规定。

(3)了解证券发行的信息公开制度。

(4)了解证券承销协议与承销方式。

2、重点、难点重点:股票发行的条件和程序、债券发行的条件和程序难点:股票、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结合案例教学思考题:(1)证券发行信息公开的范围。

(2)原始股票、新股发行的条件和程序。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4)证券承销方式。

(五)证券交易法律制度(4学时)1、基本要求(1)掌握证券交易的特点与基本原则。

(2)掌握证券上市的概念、条件、程序。

(3)掌握证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的条件。

(4)了解上市证券的交易过程。

(5)了解场外交易的特点、形式。

(6)掌握持续性信息公开制度。

(7)了解证券交易的限制。

2、重点、难点重点:持续性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证券交易的限制难点:证券上市的条件和程序3、说明教学方法:概念与原理用讲授法,结合案例教学讨论思考题:(1)A股上市的条件和程序是怎么规定的?(2)简述债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条件?(3)评价证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条件?(4)持续性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与要求?(5)证券交易的限制是怎样规定的?(六)上市公司收购制度(2学时)1、基本要求(1)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种类及与其它相关概念的区别。

(2)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信息披露制度。

(3)了解要约收购的概念、程序和法律后果。

(4)了解协议收购的概念及程序。

(5)掌握英、美法对反收购行为的规范。

2、重点、难点重点:上市公司收购的信息披露制度难点:要约收购的程序及其法律后果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思考题:(1)《证券法》如何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的信息披露制度的?(2)要约收购的程序与法律后果是如何?(3)试就英、美法对规范反收购行为作一比较。

(七)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2学时)1、基本要求(1)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特征。

(2)了解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3)了解英美法系国家、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立法例。

(4)了解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基本原则。

(5)了解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基金财产的规定。

2、重点、难点重点: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基金财产的有关规定。

难点: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区别、公司型投资基金和契约型投资基金的主要区别。

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思考题:(1)试就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作一比较。

(2)简述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3)试述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基本原则。

(4)什么是基金财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八)证券市场概述(2学时)1、基本要求(1)掌握证券市场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了解证券市场的价值和功能。

(3)了解证券市场的运行主体、客体及过程。

2、重点、难点重点:证券市场运行主体、客体及运行过程。

难点:证券市场的价值和功能。

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思考题:(1)试述证券市场的价值与功能。

(2)证券市场的运行过程。

(九)证券交易所(2学时)1、基本要求(1)了解证券交易所的概念、特征。

(2)了解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3)了解证券交易所的功能。

(4)了解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2、重点、难点重点: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难点:证券交易所的功能。

3、说明教学方法:讨论法思考题:(1)证券交易所的功能。

(2)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十)证券公司(2学时)1、基本要求(1)了解证券公司的概念、种类。

(2)掌握证券公司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

(3)掌握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4)了解证券公司的交易规则。

2、重点、难点重点:证券公司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

难点:证券经纪业务规则。

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思考题:(1)证券公司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是如何规定?(2)简述证券经纪业务规则的内容。

(十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2学时)1、基本要求(1)了解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概念、特征与种类。

(2)了解结算机构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

(3)了解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职能。

(4)了解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的保障。

2、重点、难点重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

难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保障。

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思考题:(1)试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

(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是如何保障的?(十二)证券交易服务机构(2学时)1、基本要求(1)了解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业资格的规定。

(2)了解债券资信评估的根据。

(3)了解资产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4)了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内容。

(5)了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规定。

2、重点、难点重点:资产评估的程序与方法,债券资信评估的根据。

难点: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

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式教学,结合实际讨论思考题:(1)资产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2)如何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监管?(十三)证券法律责任概述(2学时)1、基本要求(1)掌握证券法律责任的概念、特征。

(2)了解证券法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

(3)了解证券法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联系。

2、重点、难点重点:证券法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

难点:证券法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联系。

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式并对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作研讨。

思考题:(1)简述证券法律责任的特征。

(2)试述证券法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联系。

(十四)证券违法行为(2学时)1、基本要求(1)掌握证券违法行为的概念、种类(2)掌握虚假陈述行为的概念、具体表现形式(3)掌握内幕交易行为的具体规定(4)了解操纵市场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5)了解欺诈客户行为的具体形式2、重点、难点重点:违法行为的概念、种类难点: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人员的界定3、说明教学方法:案例式教学思考题:(1)试述证券违法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2)什么是短线交易?其行为表现如何?(3)什么是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人员是如何界定的?(十五)证券民事责任(2学时)1、基本要求(1)掌握证券民事责任的性质、功能。

(2)掌握证券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3)了解因虚假陈述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4)了解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

(5)了解操纵市场的民事责任。

2、重点、难点重点:证券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难点:虚假陈述因果关系的确定方法。

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结合案例讲授。

思考题:(1)证券民事责任的功能。

(2)证券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3)如何完善我国证券侵权民事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十六)证券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2学时)1、基本要求(1)掌握证券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主要方式。

(2)了解虚假陈述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规定。

(3)了解内幕交易的行政责任方式。

(4)了解操纵市场的行政责任方式。

(5)了解欺诈客户的行政责任的主要方式。

2、重点、难点重点:证券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主要方式难点:证券市场禁入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思考题:(1)简述证券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主要方式(2)什么是证券市场禁入?市场禁入主体是如何规定的?四、学时安排时数分配五、考核方式闭卷考试各教学环节占总分的比例:作业及平时测验:30%,期末考试:70%。

六、建议教材和参考书(一)建议教材:杨峰主编《证券法》,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二)参考书目:1、《中国证券法》张宇润等著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2、《证券法》叶林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3、《民法债权》王家福主编北京出版社1991年版4、《证券法律制度研究》杨志华著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5、《公司收购法律制度研究》张舫著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6、《美国证券法判例解析》朱伟一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7、《证券欺诈侵权损害赔偿研究》陈洁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8、《证券交易法研究》林国全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9、《民事责任》谢邦宇著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10、《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王利明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11、《证券市场与法律》吴志攀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2、各种法学类学术期刊七、需要说明的问题本教学大纲按法学专业本科编写,由于本课程涉及较多金融方面的知识,因此要求教师对金融学的术语要作适当的解释,同时在教学上要多用案例教学,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养成独立思考问题,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3条:1、积金遗于子孙,子孙未必能守;积书于子孙,子孙未必能读。

不如积阴德于冥冥之中,此乃万世传家之宝训也。

2、积德为产业,强胜于美宅良田。

3、能付出爱心就是福,能消除烦恼就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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