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数管理办法89171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管理办法-国标发[1988]115号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管理办法正文:----------------------------------------------------------------------------------------------------------------------------------------------------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管理办法(1988年5月7日国家标准局发布国标发[1988]1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是进行信息交换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前提,是实现管理工作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搞好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了加快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步伐,建成我国信息分类编码标准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各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均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信息分类编码标准体制第三条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分为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信息分类编码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批准、发布;信息分类编码专业标准在某个专业(或某个部门)范围内统一、适用,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发布;信息分类编码地方标准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辖市)范围内统一、适用,由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部门批准、发布;信息分类编码企业标准,在某一个或若干个企业、事业单位范围内统一、适用,由企业或事业单位领导批准、发布。
第三章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的管理第四条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是我国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工作的归口单位和科研中心。
其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标准化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
(二)负责制、修订或组织制修订信息分类编码国家标准。
(三)开展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的理论研究和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范及指导性文件。
(四)对各部门、各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制订和贯彻信息分类编码标准进行指导和检查。
(五)负责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的技术协调和业务培训工作。
生产线尾数管理规定
生产线尾数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1目的为了实现公司生产线成品尾数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对公司成品尾数进行管理避免因成品尾数处理中产生的不良流出导致客户投诉,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两条总装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成品尾数管理。
3定义成品尾数定义指生产线按照生产计划在进行正常下线过程中,除一次下线打包以外的全部产品,包括各操作岗位发现的不良品,检验岗位发现的不良品,缺少物料未生产完成的不良品,未返修完成的不良品等,所有未在一次正常下线包装完的所有产品,统称为成品尾数。
4职责总装线班组长负责对成品尾数进行清理,报检。
生产部负责特安排专人对产线一次下线的产品进行入库标识入库,对检验合格的成品尾数进行入仓操作。
品质部负责对成品尾数进行单独抽检,包括物料清单,产品外观等。
5内容成品尾数管理执行内容在生产线在完成生产计划中的单个排产时,生产部安排人员将班组一次生产下线包装完成的产品进行转移,以区分成品尾数与一次下线产品不被混放在一处。
生产线班组长负责将非一次下线的产品(包括不良返修以及物料不足补充物料后二次装配的所有产品)进行清点,重新上线检验后,放置在规定区域,并将成品尾数信息报检至品质部成品检验员处。
品质部在接到班组长成品尾数报检信息后,对班组尾数进行单独抽检,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在成品尾数箱贴上合格标签。
生产部安排专人将检验合格的成品尾数与一次下线合格的产品归置在一起办理进仓手续。
6.附则本标准由品质部负责修订、解释,自批准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凡违反本标准相关规定或本标准未明示但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要求,对工厂运营管理造成影响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7.附件无8.相关标准无9.记录《/》。
计量管理制度92673
计量管理制度总则1、为了加强项目部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质量,维护我分公司的利益,特制定计量管理制度。
2、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外观和正常性检查。
重点是观察有否影响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和寿命的缺陷。
如有锈蚀铁、裂缝、变形、划痕、撞伤等。
如有油垢,必须进行清洗。
对于有运动部件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进行正常性的检查.如做相互作用检查,零位校对,各部作用检查等,需通电的做通电试验。
以上两相如发现问题不得使用。
对重要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要进行主要精度指标校验。
对已超过合格证有效期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按周期检定要求进行检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在使用中发现有故障的测检设备(计量器具),都需进行修理。
修理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检定。
3、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使用前检定。
检定合格进行领用登记,由领取人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4、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通过计量人员同意,使用人必须进行登记。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完毕,必须立即归还并让计量人员当面作核对性检定.收发检定设备(计量器具)一定要有详细记录,交接手续清楚,责任明确。
5、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运输中必须做好防震措施。
在现场使用时要轻拿轻放,坚决杜绝五种恶性事故的发生(烧坏、摔坏、震坏、压坏、拆坏)。
领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周检后的,不合格和超过周检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者必须了解其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方可使用。
计量管理人员的职责1、负责编制﹑修改计量管理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各项计量管理制度的执行.2、负责整理、保存受检检测设备的原始鉴定纪录,并负责对其进行标识。
3、计量人员进入现场,对关键施工过程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进重点抽查。
可根据需要进行部分项目受检,或按规程全检。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修理1、要求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送公司计量检定室或其指定的部门进行修理.没有计量检测部门委托或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卸、修理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上交通违章处罚暂行办法
(九)发理现遇难船舶或溺水人员不积极抢救的;
(十)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不及时向洪港航监督机构报告的;
(十一)其他情节较重的水上交通违章行为。
第六条 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以扣留、吊销证书、证件或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私设渡口的;
(二)未经检验和登记注册擅自航行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水上交通违章行为。
第七条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服从管理,扰乱水交通秩序,妨碍、阻挠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的,港航监督机构可责令其停止航行、停止作业或扣留、吊销证书、证件,或处以一百元至三百元罚款;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贪污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港航监督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法乱纪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贪污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12月12日国务院法制局记录备案(来源)
地方规章(类别)
Y(采用标识)
(十一)用于旅客上下船的跳板不坚固,或配备不齐,或不按规定搭设的;
(十二)渡口无《渡口守则》、《乘客须知》等标牌的;
(十三)买卖船舶未按规定办理船舶登记和过户手续的;
(十四)其他情节较一的,处以停止航行、停止作业或者八十元至二百元的罚款:
(一)不具备有效的船舶、船员证书或者证书记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参加审验的;
(四)在超越规定的航区航行的;
(五)不按规定停泊,妨碍它船正常航行或停靠的;
(六)不按规定显示信号(灯号、声号)的;
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范本(2篇)
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南省的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统计工作是国家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决策的重要依据。
海南省统计工作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报告国家统计数据。
第三条海南省各级统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海南省统计机构应当维护统计机密,保障统计数据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统计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修改国家统计数据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统计工作的进行。
第二章统计机构的组织和职责第五条海南省统计局是海南省政府的统计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统计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工作。
第六条海南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配备统计人员,并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统计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第七条海南省统计局应当加强对各级统计机构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并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八条海南省统计局应当定期发布统计公告,向社会公开统计数据,并建立统计数据查询平台,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统计数据。
第三章统计数据的收集与报告第九条海南省各级统计机构应当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收集统计数据,并及时上报到海南省统计局。
第十条海南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海南省统计局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统计数据和资料。
第十一条海南省统计局应当建立完善的统计数据收集和报告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海南省各级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质量监控,提高统计数据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第四章统计数据的利用第十三条海南省各级统计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使用统计数据时,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海南省各级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和研究,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仓库尾数管理制度规则范文
仓库尾数管理制度规则范文仓库尾数管理制度规则范文第一章绪论为了提高仓库库存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规范商品进出仓及库存管理过程,制定本仓库尾数管理制度规则。
本制度规定了尾数管理的基本原则、流程、职责和考核等内容,旨在保证仓库库存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物流运作效率。
第二章基本原则1. 尾数管理原则:指仓库对库存进行尾数管理,即对所有不够一整个包装单位的商品进行特别管理,确保尾数库存可追溯、可核查。
2. 准确性原则:指仓库对库存进行准确管理,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数量一致,避免因误差导致的差错。
3. 规范性原则:指仓库对库存管理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操作流程符合标准,减少错误和失误。
4. 审核制度原则:指仓库对尾数管理的操作和记录进行审核,确保操作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制度改进原则:指仓库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适应公司运营发展的需求。
第三章流程与操作1. 商品入库:(1)收货员根据采购单和收货单进行货品的验收,将数量不够一整个包装单位的商品单独计数、称重或体积测量。
(2)验收后,将数量不够一整个包装单位的商品进行二次封装或者进行标识、贴标,标明批次、货号、尾数数量等信息。
(3)将分装或特殊标注的商品与整包商品分开存放。
2. 商品出库:(1)拣货员在进行拣货时,根据出库单明细,优先拣选库存数量不够一整个包装单位的商品,确保尾数商品先行出库。
(2)在出库单上明确标注尾数商品数量和批次号,方便库存管理人员进行备查和核对。
3. 库存盘点:(1)定期对仓库库存进行盘点,特别关注数量不够一整个包装单位的商品库存。
(2)对尾数商品进行二次计数,确保尾数数量与系统记录一致。
(3)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盈或盘亏,及时进行处理和调整,并进行原因分析和记录。
4. 库存记录和报表:(1)仓库库存管理人员要对尾数商品的进出库、盘点等操作进行详细的记录,确保每一笔操作都能追溯和核查。
(2)制定尾数商品库存报表,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尾数处理流程规定
一、目的:为快速及时处理尾数,满足客户交期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1.车间主管:负责对本部门尾数形成负全责,对尾数进度控制进行全面统筹负责。
2.各组组长:对本组生产数量、物料、不良率控制协助主管进行尾数管控。
三、控制流程:1.生产前相关事项管控:1)生产前装配主管与生管确认订单物料状况,若客定订单物料不齐可不安排上线生产。
特急单一定要和生管确认计划好物料齐料时间,确保上线后超压能一次性收尾,特别是漂浮物重点落实,若是持续性提供则主管需落实漂浮物每个时间段提供的数量能否跟上超压进度。
2)装配主管接到订单时需进行评估:专用物料损耗率是否合理,是否按标准损耗率配齐物料。
若产品较难或模具结构有问题需提出由工程协助解决。
3)产品订单接到后特别是客户定制单各组长一定要在内部进行检讨将重点及品质要求培训相关责任岗位人员。
2.生产中相关事项管控:1)订单生产中超压组长重点关注不良率,当不良率超出比例时立即停线调机,若持续1小时改善达不到控制目标则上报主管由主管组织工程、品质相关人员现场分析改善到不良在控制范围才可以超压。
2)超压组长在订单快完成时安排人员及时收集本组吹边漏、调机引起的报废品经QC确认后锯开取出漂浮物及时补数超压。
3)超压订单接近收尾时由超压拉长主动到包装组长处了解边漏报废数量,将报废数量经QC确认后锯开取出漂浮物及时补数超压。
4)超压数量完成后由组长核对交接数量若生产数量与交接数量不符则分析差距找出原因及时补齐。
5)包装组长需要将生产中因漂浮不良(起飞、缺角)分开标示。
3.尾数形成后收尾管控:1)包装订单完成后需确认订单完成数量(订单欠数、不良数量)特别注意:接收数量是否够数,不良数+报废数+报废数+成品数+待处理数是否等于接收数量,若不符则需要重新核对各环节数量找出问题点。
2)装配主管在订单完成后确定订单收尾核对时间要求各组长将本组交接数及移交数、不良数、报废数统一核对确定落实需要补数的数量。
订单尾数清理管理办法
订单尾数清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规范生产过程中尾数清理流程,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缩短工单关闭和订单交货的周期,提高订单按时完成率,以满足客户出货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东亚公司生产过程中尾数清理相关的部门/人员和活动。
第三条订单尾数的定义生产工单已完成95%以上,还需重新组织物料生产方可完成工单任务的剩余数量,一般在100台以内,也就是欠产。
第四条尾数产生的主要原因一、供应商送过来的物料包装数量短缺,而总装领料时也不一一点数。
普遍供应商有“等车间报欠料再补”的心理,导致工单未能一次性全部清完。
二、装配作业过程中产生不合格品。
三、来料混杂不合格品。
四、总装车间遗失物料。
等原因导致工单无法生产完毕而产生。
第五条工单关闭周期以计划中心排产定稿为准,不欠物料的情况下,原则上总装车间必须当天上线生产,从车间开始生产当天算时起,到工单关闭完成为止即为工单关闭周期,此周期7天,超过7天即为超期工单。
第二章尾数的管理第一条尾数欠料追溯流程第二条相关部门职责一、尾数产生后,车间在3个小时内统计所欠物料(包括生产线、表号、型号、物料名称、编码、数量、上报时间、原因等,原因一般分几种情况:“未送齐”、“不良品”、“车间丢失”、“车间损耗”等),并以邮件形式发给各采购和配件车间、仓库等相关人员。
二、欠产在100台以内,必须一次性准确把所欠物料报出来;欠产在100台以上(紧急订单除外)总装车间先报欠得最多的物料(统一体现于总装车间尾数欠料表),待清到100台内后再一次性准确把所欠物料报出来。
三、物料报出后3个工作日(紧急订单除外)必须到位,并立即通知车间尾数清理人员。
上报欠料时间计时如:如果当天上午报出来的算1天,再往后推3天为物料补数周期;如果当天下午报出的不算1天,从第二天算起往后3天,即为物料补数周期。
四、车间及时将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合格品及时退仓,并办理相关退手续,线路板可直接通过采购通知供应商安排维修人员现场维修。
包装产品尾数管理方案
包装产品尾数管理方案包装产品尾数管理方案包装产品尾数管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于某些产品因为生产批次的关系,最后一些产品的数量不足一个标准包装箱的情况下应如何处理的管理方案。
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提高生产效率,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管理包装产品尾数。
首先,我们可以设置一个尾数收集库。
每当生产过程中产品数量不足一个标准包装箱时,可以将这些尾数产品暂时放入尾数收集库中。
尾数收集库可以是一个特定的储存区域或是某个封闭的空间。
这样可以将尾数产品集中起来,方便后续的处理和管理。
其次,可以设定一个尾数统计标准。
通过统计尾数产品的种类、数量和频率等信息,可以对尾数情况进行量化分析,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和降低资源浪费。
通过尾数统计,可以了解到尾数产品的常规规律,例如尾数产品出现的时间、位置及原因等,从而有针对性地调整生产计划和工艺。
另外,我们可以制定尾数产品的二次利用计划。
尾数产品虽然数量不足一个标准包装箱,但是它们仍然是有价值的。
我们可以根据尾数产品的特点和用途,制定相应的二次利用计划。
例如,对于食品或药品行业,可以将尾数产品进行包装,形成小份包装,作为样品或是赠品,提高公司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对于一些制造业,可以将尾数产品进行拼装,形成特殊规格的产品,满足个别客户的需求。
此外,我们可以与供应商进行合作。
尾数产品的产生往往和供应商的供货方式有关。
我们可以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制定合理的供货数量,避免尾数产品的产生。
同时,可以与供应商协商,将尾数产品交由他们进行处理。
例如,通过与供应商签订回收合同,将尾数产品回收销售给供应商,由他们负责二次利用或处置。
最后,可以建立一个尾数产品处置机制。
对于一些未能二次利用的尾数产品,我们需要建立相应的处置机制。
这可以包括将尾数产品进行退货、销毁或是捐赠等方式。
需要根据尾数产品的特性和行业规定,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确保尾数产品的正确处置,避免对环境和企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包装产品尾数管理方案包括设置尾数收集库、进行尾数统计、制定二次利用计划、与供应商合作、建立尾数产品处置机制等措施。
2024年综合统计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统计管理的实际需要,本着加强企业信息化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工作是利用科学的方法,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关企业经营状况的数字资料的总称。
统计人员通过对统计资料的开发利用,能够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经营管理现状,为各项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根据统计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建立生产、收费、财务、燃料储备四个方面的信息平台。
(一)生产方面的信息数据供热分(子)公司检修期信息包括:1、设备中小修完成情况;2、技术改造工程完成进度;3、设备更新情况;4、锅炉大修工程;5、锅炉清洗工程;6、基建工程。
供热分(子)公司运行期信息包括:1、锅炉运行情况;2、设备完好率;3、系统失水率;4、运行事故率;5、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6、用户室温合格率;7、煤消耗情况;8、水消耗情况;9、电消耗情况;10、供回水温度;11、循环压力;12、灰渣含碳量;13、水质化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述各种信息项目可随时调整。
(二)热费收缴方面的信息数据各供热分(子)公司日报如下信息数据:1、各供热分(子)公司的供热面积;2、本期应收额;3、当日收入额(其中抹账收入额、陈尾欠收入额);4、月收入额;5、累计收入额(其中累计陈尾欠收入额);6、累计完成率(其中本期累计完成率)。
(三)财务收支方面的信息数据各供热分(子)公司及集团附属单位日报如下信息数据:1、当日收入;2、当日支出;3、累计支出;4、当日余额。
支出项目包括。
燃料费支出;电费支出;水费支出;工资及附加费支出;运费支出;修理费支出;工程款支出;集团公司管理费支出;其它支出。
(四)燃料储备方面的信息数据供应公司定期提供如下信息:1、采购单位;2、采购单价;3、周进煤量;4、采暖期累计进煤量;5、应付款金额;6、已付款金额;7、欠付款金额;8、库存量。
第二章统计数据的管理第四条集团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各种统计数据的管理、汇总、分析及对外报送。
2024年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模版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监督检查规定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章)一、监督检查对象本规定适用于已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1. 事业单位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 事业单位是否严格依据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日常业务活动。
3. 事业单位是否持续具备承担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相匹配的民事责任能力。
4. 事业单位是否继续符合相关登记事项所规定的资质要求。
5. 事业单位是否自核准登记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超过一年。
6. 事业单位在发生依法应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时,是否及时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7. 事业单位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标识性名称,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
8. 事业单位是否存在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9. 事业单位是否存在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单位印章的行为。
10. 事业单位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条例及其他规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本监督检查采取年度报告公示的方式进行。
四、监督检查措施事业单位应于每年指定日期(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内,提交上一年度执行相关条例及本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面向社会公开公示。
五、监督检查程序1. 向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开展年度报告工作。
2. 事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利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jpg格式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3. 登记管理机关对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网上审核。
4. 审核通过后,事业单位需提交纸质版的法人年度报告书及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5. 登记管理机关通过政务网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6. 将年度报告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六、监督检查处理事业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将视情况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1. 未按登记事项开展活动的。
2024年不合格项目处理管理规定
2024年不合格项目处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不合格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电力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第三条不合格项目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标准或者法律法规的项目。
第四条不合格项目处理应当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坚持依法处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不合格项目的发现和验收第六条不合格项目应当由项目责任方或者相关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七条不合格项目的发现可以通过定期检查、抽查、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不合格项目的验收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达到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不合格项目的验收应当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同时可以根据项目特殊性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条不合格项目经过整改后,应当重新进行验收,确保达到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不合格项目的处理程序第十一条不合格项目发生后,项目责任方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不合格项目的处理程序包括整改、责任追究和处罚等环节。
第十三条对于不合格项目的责任追究,应当根据项目责任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合理划分。
第十四条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整改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影响质量和安全的不合格项目,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多次发生不合格项目的项目责任方,应当加强其监管,限制其参与相关项目。
第四章不合格项目的信息公开和通报第十七条对于不合格项目的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不合格项目的相关信息应当经过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全面。
2024年不合格项目处理管理规定(2篇)
2024年不合格项目处理管理规定1、凡是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标准、质量标准、验收规范,不符合建设单位与设备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技术条款及各级质量文件的项目以及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和防火规定,均为不合格项目。
2、不合格项目一般指缺陷处理,当构成事故时,应按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办理。
3、对工程中出现的所有不合格项目,监理单位应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处理。
4、不合格项目处理程序见(程序13)。
4.1对不合格项目,一般分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两种,口头通知属一般缺陷处理项目,由监理单位提出,通知相关施工承包商处理。
当口头通知无效,或缺陷较大时,用不合格项目通知单书面通知。
4.2不合格项目的处理方式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
处理后由监理单位复验。
4.3书面通知的不合格项目文件,可分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实行闭环管理。
4.3.1各有关单位发现不合格项目的处理1)监理单位如发现不合格项目,发出书面的不合格项通知单责成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确认,报建设单位核批,由责任单位处理。
2)建设单位发现不合格项目,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发出书面的不合格项通知单责成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建设单位核批后处理。
3)各施工承包商发现的设备、材料有不合格时,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书面的不合格项通知单,责成其提出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处理,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4.3.2施工承包商处理工作完成后,填写不合格项目处理报告单(包括自检结果)交监理单位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注销该不合格项,如该不合格项需停工处理,则施工承包商必须停止施工。
处理工作完后,填写处理报告(包括自检结果),交监理单位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该项工程的施工。
5、不合格项目处理不得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
不合格项目属设计问题时,应按设计变更规定执行。
6、处理不合格项目增加的费用,按承发包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7、处理项目涉及第三方时,必须有第三方的会签意见。
2024年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范围办法,适用于计量器具分级管理。
本标准制订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科学管理,保证生产、科研经营活动中计量器具的最值准确可靠。
对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是根据计量器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计量器具本身的质量及使用的频繁程度而确定的,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原则。
在计量器具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对计量器具分ABC三级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
1.1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1.1.1A级管理范围1.1.1.1本厂最高标准器及配套设备1.1.1.2用于强检的计量器具。
1.1.1.3企业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能源及经营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计量器具。
1.1.1.4准确度高和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
1.1.2B级管理范围1.1.2.l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的计量器具以及固定指示点使用计量器具。
1.1.2.2产品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计量数据要求的计量器具。
1.1.2.3用于内部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1.1.2.4安装在生产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1.1.3C级管理范围1.1.3.1用于生产过程中关键部位,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1.1.3.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且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1.1.3.3用于检测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耗、易损坏的计量器具。
1.1.3.4成套设备上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
2、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办法。
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2.1.1凡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对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自检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检定规程。
2.1.2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制定校验或比较方法,报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2.1.3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登记造册向市技术监督局申报,并由指定的技术机构执行强制检定。
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
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9月22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25日起施行。
省长马兴瑞2021年10月18日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数据采集、使用、管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利用,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实施的公共数据采集、使用、管理行为,适用本办法。
电力、水务、燃气、通信、公共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施公共服务以外的数据采集、使用、管理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共数据管理,或者法律法规对公共数据管理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公共数据,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二)数源部门,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某一类公共数据的法定采集部门;(三)数据主体,是指相关数据所指向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四)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是指在数字政府改革模式下,集约建设的省市一体化的政务大数据中心,分为省级节点和地级以上市分节点,是承载数据汇聚、共享、分析等功能的载体。
项目编号规则及管理办法
路灯处项目编号规则及管理办法为了更科学合理、有效、方便、系统的对项目进行管理,规范我处的项目编号规则,强化和补充项目管理工作,现将成都市路灯管理处项目编号规则及管理办法规定如下,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办法认真执行。
一、项目编号规则1、项目编号由10位固定长度阿拉伯数字编码构成。
xxxxxxxxxx━┯━┯━┯━━┯━│││││││┕━━━━子项目流水号│││││┕━━━━━━━━项目流水号│││┕━━━━━━━━━━━━━立项年度│┕━━━━━━━━━━━━━━━━项目分类编号2、项目编号的前2位编码代表项目的分类,其中第1位编码按资金来源分类为预算内项目和预算外项目:1—预算内项目;2—预算外项目。
3、第2位编码按项目的类别归类为日常维护等7个类别:1—日常维护;2—重点维护;3—光彩工程维护;4—光彩工程建设;5—新建工程;6—外委维护工程;7—外委新建工程。
4、项目编号的第3-4位为立项年度。
5、项目编号的第5-7位为本年度本类项目的3位流水号。
6、项目编号的第8-10位为项目子项的3位流水号,无子项的统一编号为000。
举例:2004年中小街道路灯改扩建工程—蜀汉街路灯工程项目编号为:1204001013二、项目编号管理办法1、今后项目编号一律由设施科起头,项目编号一经确定,将贯穿于项目的整个过程中,各部门不得擅自更改。
2、由于项目的资金判断,只能由计财科确认。
因此,项目编号的第1位编码由计财科确定。
项目编号的后9位编码由设施科确定。
3、由生产科牵头的工程,必须向设施科申请项目编号。
无设施科下达项目编号的工程任务,视为无效。
4、项目编号统一由设施科以通知的形式下达给任务承办部门,同时送计财科、材料科、设计室备案。
5、设施科负责统一建立项目编号登记归档制度。
成都市路灯管理处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Welcome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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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减少同一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过多的尾数箱和产品入库储存时因尾数箱过多不便于管理,同时,防止因出货需要,在分取尾数箱时因包装不规范导致产品不良或数量不符或混装错装现象。
2.范围
适用于生产现场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尾数箱和仓库出货人员因出货需要分取的尾数箱。
3.职责
生产部门生产现场包装产品的员工在产品包装的过程中负责对同一产品尾数箱的减少,并严格按照产品的包装规范及维护注意事项封装尾数箱。
仓管或业助出货人员因出货需要在分取尾数箱时,须确保尾箱数量、标识的准确和遵照产品的原包装方式。
品质部检查产品的人员需要对入库产品和因出货分取的尾数箱进行检查,保证尾箱的数量、标识和包装方式的正确。
4.管理办法
生产部门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同一规格产品出现多个尾数,尽可能地同一产品只允许有一个尾数箱,需要分流水号管理的产品除外。
生产现场负责产品包装的作业人员对于生产中出现的尾数,在包装时应确认数量准确无误后,按该产品整数箱的包装方式包装尾数箱,并在尾数外包装箱的侧唛右上角贴上“尾箱”标识。
仓管员在入库摆放和整理物料时,必须逐一清点和确认每种产品标签上的数量和“尾数”标识标签,如有尾箱,必须摆放在同一产品同一卡板的最上层和最显眼的位置,便于管理和引起注意。
产品出库或出货给客户时,如果需要分零头数,包装尾数箱时,在确认数量准确无误后,遵照原产品的包装方式,对于不满箱出现的空穴,必须使用填充物,防止产品摇晃撞伤。
然后在尾数外包装箱上粘贴“尾数”字样标签,之后让品管人员进行检查,数量、标签准确和包装合格后才可出货。
对于同一种产品出现多个尾数箱在库,出货时如需要合并为整数箱时,需要经过品管人员确认后才能合并为整数箱,合并之后需去除“尾数”标识,按实际数量贴上对应标签。
出货检验人员对贴有“尾数”标签的尾数箱需对产品、标识、送货单三者上的规格/数量标签性质进行全数核对,保证标识与送货单与实物三者一致。
另需对产品包装方式,运输维护可靠性做验证,预防产品包装方式不当,导致产品不良。
5.记录
《送货单》、《出货检验报告》《异常处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