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加快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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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乡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2024年乡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2024年乡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一、前言宅基地制度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民合法住房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同时也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提高农民的住房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到2024年,全面完成乡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的宅基地管理体制和权益保护机制,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农民增收继续增长,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要进展。

三、具体措施1. 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1)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宅基地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2)加快建立宅基地统一登记和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规范程度。

(3)严格宅基地审批程序,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农民合法住房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4)加大宅基地承包期限和规模的调整力度,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推进农民宅基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和集中经营。

(5)完善宅基地流转和交易机制,建立健全的宅基地市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2. 完善宅基地管理体制(1)制定并实施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办法,明确宅基地的权益和责任,加强农民对宅基地的自主管理能力。

(2)加强宅基地规划和设计,优化宅基地布局和建设,提高农民居住环境和居住品质。

(3)加大对农村宅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4)加强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的保护,加强执法监管,遏制违规占地和非法侵占行为。

3. 加强宅基地产权保护(1)完善宅基地产权登记和交易制度,建立统一的宅基地产权登记机构,推动宅基地产权化进程。

(2)加强宅基地权属界定和确权工作,解决宅基地权属不清和矛盾纠纷问题,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加强对宅基地产权的法律保护和司法保障,建立健全的宅基地产权保护机制,提高农民产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31•【字号】黔府发〔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7〕2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省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农村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但是,不少地方特别是城乡结合部、交通沿线、坝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农民建房缺乏规划、农民违反规划建房、违法占地建房等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不同程度存在缺位、错位、越位。

为切实解决宅基地管理粗放、农民建房无序等问题,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促进新农村建设,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加强规划管理(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优化空间布局。

各县(市、区、特区)要按照“好编、好懂、好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规划成果和村庄建设基础,在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村庄规划,覆盖到30户以上农村居民点。

村庄规划要对村域范围内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科学合理安排,统筹道路等各类设施布局,实现山水、田园、林地和村庄有机融合;明确村庄布局布点及各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农房布置、风貌指引、设施建设等要求,以规划引领新农村建设。

(二)推进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实现“两规合一”。

组织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在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五千亩以上坝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村土地利用规划和其他区域村土地利用允许建设区划定,统筹考虑地质灾害避让,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与土地利用的关系。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规划计划控制引导,合理确定村庄宅基地用地布局规模(一)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计划控制。

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省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安排并指导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结合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组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内的村土地利用规划,要与城镇规划相衔接,合理划定农民住宅建设用地范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外的村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摸清宅基地利用现状和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为控制,组织编制村庄宅基地现状图、住宅建设用地规划图和宅基地需求预测十年计划表(即“两图一表”),制定完善宅基地申请审批制度,张榜公布,指导农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规范有序进行。

(二)科学确定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和规模。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乡村经济的影响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乡村经济的影响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乡村经济的影响对于中国的农村而言,宅基地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土地制度。

宅基地不仅是农村居民的居住土地,也是他们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不少地方都在积极探索新的制度模式,这对于乡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影响。

一、宅基地制度改革提升了农民的产权意识传统的宅基地制度对于农民来说,存在着诸多限制和不确定性。

改革后,农民对于自己宅基地的所有权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产权意识得到了提升。

他们开始更加注重宅基地的规划和管理,不仅能够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还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流转过去,宅基地制度对于土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农民往往只能局限于自己的宅基地内部开展经营活动。

而随着制度改革的深入,农村土地流转更加便利化,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流转出去,进行规模化的种植或养殖,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

三、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了乡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在传统农村经济结构中,农业占据主导地位,乡村产业单一,发展缓慢。

而宅基地制度改革后,农村土地的流转使得农民可以更加灵活地选择种植或养殖项目,农村经济结构逐渐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乡村产业链也变得更加完善。

四、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消费升级,乡村旅游成为了一种新的消费热点。

宅基地制度改革为农民提供了更多发展乡村旅游的机会,他们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改造成为民宿,或者开展农家乐、采摘等服务项目,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乡村生活。

五、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动了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传统的农村产业往往以小农经济为主,效益有限。

改革后,农民可以通过宅基地的流转和发展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不断拓展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附加值,实现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从而为农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六、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融合发展宅基地制度改革使得农村各族群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促进了资源的共享和合作,有利于形成一个更为有机的乡村经济体系。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创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创新
土地 使用权 。只允许 城镇居 民转让房地
厉无畏 委员指 出的 : “ 现在 宅基地的使 用本身 还存在很 大的 问题 ,土地 的使 用
效率非常低”。
产 ,而不允 许农 民转 让房地 产 ,容易形
成立 法上的不 平等 。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3修订后的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 法 》第 六十二条 规定 ,农 村村 民一户
的 居 住 用 地 置 换 出 来 ,城 镇 化 非但 不 会 增 加 建 设 用 地 规 模 ,还 应 该 能 节 约 用 地 。但 是 ,据 统 计 资料 显 示 ,19 — 96 2 o 年 ,我 国 城镇 化 水 平 从3 . O4 05 %提 高 到 4 .%,城 镇 常 住 人 口增 加 17 人 ,城 1 8 . 亿 镇 面积 增 加 3 0 万 亩 。 同期 ,农 村 人 口 29 减 少 9 8 万 人 ,而 农 村 居 民 点 用 地 却 增 30 加 了1 O 亩 。据 国土 资 源 部信 息 中心 调 5万
管理切 实保护耕地 的通知 》 中规定 农村
居 民 每 户 只 能 有 一 处 不 超 过 标 准 的 宅 基 地 , 多 出 的 宅 基 地 ,要 依 法 收 归 集体 。 而 关 于 “ 户 ” 的 概 念 ,土 地 管 理 法 一 规 、 政 策 并 未 说 明 。 通 常 “ 户 ” 是 以 一 公 安 部 门登 记 的 户 口 本 为 准 ,事 实 上 包 括 不 应 分 户 而 为 占用 宅 基 地 分 户 的 和 已 达 到 分 户 建 房 条 件 仍 与 父 母 共 同 居 住 的 各种情 形 。 《 华人 民共和 国继承法》 中
2. 理 论 上 从
讲 ,城 镇 是 较 农 村

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制度创新——以“联众模式”为例

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制度创新——以“联众模式”为例

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制度创新
以“ 联众模 式” 为例
王 建友 一
( 浙江 海 洋学 院 社科部 , 江 舟 山 36 0) 浙 104
[ 摘要】 在现有制度约束下 ,联众模式 ” “ 是一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诱致性制度创新 , 它推进 了农村土地资源 、 社
会资源、 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 满足 了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 实现 了有关利益相关方的双赢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创新是诱致性制度创新结果 , 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最终需走复合式制度变迁路径。


“ 联众模 式" 内涵及对农村宅基地流转 的创新 的
( )联众模 式 ” 内涵 一 “ 的 联 众集 团在 对杭 州近郊 农村 进行 “ 家乐 ” 农 改造 的过程 中 , 经过 摸索 , 新 出对 农村 宅基 地 资源进 行有 效 创
开 发 管理 的 “ 联众 模式 ” 。即联 众公 司对 所选 村庄 进行统 一经 营 , 需政 府 、 民投 入 , 占用 国家土地 资 源 , 不 村 不
[ 稿 日期 】 0 0 0 — 8 收 2 1— 6 2
湛 金项目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 目( 】 编号 :20095 o Y 084 1
[ 作者简介】 王建友(9 0 )男 , 17 一 , 山东莒南人 , 副教授 , 士。 硕
第 3期
王 建友 : 村宅 基地 流转 的 制度创 新 —— 以“ 农 联众 模式 ” 为例
[ 关键词】 土地利用 ; 农村宅基地 流转 ;联众模式 ”创新 “ ;
[ 中图分类号】 3 1 文献标识码] [ F0. 2[ A 文章编号】 0881(000-06 0 10—382 1)306—4
制度 变迁需 要借 助某种 形式 实现 , 变迁 的形式 可分 两类 : 其 即诱 致性 制 度 变迁 和强 制性 制度 变迁 。诱 致 性 制 度变 迁是 指 制度 的创 新主 体是 由微 观主 体 ( 人 、 司 ) 发 现 现有 制 度 不均 衡 而存 在潜 在利 润 或外 部 个 公 在

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中的宅基地规划管理问题

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中的宅基地规划管理问题

浅析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中的宅基地规划管理问题摘要:在城镇化进程中,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日益暴露出严重的弊端,从对西李庄村的实地调查中发现,该村“一户多宅”、“宅基地超标占用”、“空心化”、“违法占地,未批先建”等现象大量存在。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而且浪费了大量的耕地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我国的人地矛盾,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村民的长远利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到其中的原因所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规划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f301.3 文献标识码:a农村宅基地管理历来都是我国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1]。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

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上存在缺陷,致使农村宅基地使用混乱,农村宅基地长被期闲置荒废和粗放利用,“一户多宅”、“空心村”现象十分普遍。

本文以山东省定陶县西李庄村为典型,对该村的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对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进行阐述,对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如何完善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规范宅基地规划管理,提出一些个人的见解。

1 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西李庄村的实地调查及相关资料收集,发现西李庄村在农村宅基地的规划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1 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违法占地严重农村宅基地违法占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未批先建;未经批准改建、扩建;宅基地虽经批准但在建设中超标准占地;以欺骗手段获取建房手续后,改变建房地点,占用条件较好的耕地甚至基本农田[2]。

据调查得知,西李庄村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对该村宅基地进行初始登记并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使得在此之前建设的大量违法占地和超标准建设的宅基地“合法化”。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9.11•【文号】中农发〔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9.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超标准占用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按照本轮机构改革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为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是党和国家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职责,具体承担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担当,做好工作衔接,健全机构队伍,落实保障条件,系统谋划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全面履职尽责,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防止出现弱化宅基地管理的情况。

要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宅基地用地指标,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房建设等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二、依法落实基层政府属地责任建立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

立足“三权分置”改革_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立足“三权分置”改革_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山区的特殊性,集中专门人才
农 2000 人。要在项目资金、基
木子系统。同时,要树立全省
和资金,针对产业的具体需求
础设施、人才政策、产销服
一盘棋的观念,切忌重复建
开展集中攻关,充分利用土专
务、科技帮扶等方面加大对乡
设,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共
家研制实用新产品。林业产业
土专家的支持力度,使乡土专
享”。 现 行 的 “ 一 亩 山 万 元
应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利用
基地跨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宅
蓄、流转、交易平台,保障宅
方式、经营产业、租赁期限、
基地使用权转让等内容有与现
基地和其他资源资产流转方使
流转对象等规范,防止侵占耕
行法律相冲突的情况。
用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房流
地、大拆大建、违规开发,确
转市场的透明度。
保盘活利用的闲置宅基地和闲
3.对策建议
的优先支持范围。落实“两进
村农户之间的转让由于缺乏市
权)流转市场运行机制,重点
两回”行动,鼓励创新金融产
场化的对价机制,成交有限。
是农房交易的中介机制、宅基
品和服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
四是政策冲突,流转保障难。
地使用权收益分配机制及监督
投入,多渠道筹集盘活利用资
象山在开展试点过程中为保障
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农房
件。对利用闲置住宅发展民宿
律法规。有关部门和立法机构
意、养生养老、农村电商、来
等项目,要尽快出台消防、特
要尽快扫清现有农房及宅基地
料加工等产业,或用于农产品
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
使用权流转、抵押等相关法律
仓储、分拣、初加工等,不断
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利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宅基地合理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并且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二、工作内容1.加强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2.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对现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进行,建立健全宅基地登记、审批、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制度。

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权以及继承权等,明确权责关系,确保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

3.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制定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方案,合理规划和布局宅基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

建立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更新宅基地信息,加强监督和管理。

4.改善农村宅基地利用环境加大农村宅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宅基地用地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条件。

加强农村宅基地公共设施建设,提供饮水、供电、通讯等基本服务。

加强农村宅基地环境保护,加强环境治理,确保农民的生活环境健康和安全。

5.促进行业发展和就业创业6.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各县区宅基地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各县区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加强上级部门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2.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工作的资金投入,保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合理规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3.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干部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组织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合法权益保护意识。

四、预期效果。

2024规定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2024规定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2024规定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4规定最新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农村宅基地是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分配给农民用于住房建设的土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宅基地问题逐渐凸显,涉及到土地利用、产权纠纷和城市化等多个方面。

下面作者带来2024规定最新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带来参考。

2024规定最新农村宅基地新政策1、加强宅基地的管控宅基地是农村最为重要的资源,也是农村居民手中最重要的资产,但是近些年宅基地的使用存在非常多问题,特别是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等现象非常严重,随着《土地管理法》出台,国家明确提出严格遵循“一户一宅”,严禁宅基地面积超标,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的管控等,来加强宅基地的管控。

2、闲置宅基地清理在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国家就开始对违规一户多宅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国家还将会继续深入开展闲置宅基地的清理整治,对闲置、房屋倒塌超过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进行清理整治,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

3、宅基地付费使用随着“三块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国家一直在探索宅基地付费使用改革,如今这一项改革政策已经逐步扩大了改革试点范围,未来宅基地使用也将会迎来付费使用时代,所谓付费使用主要是针对拥有一户多宅以及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村居民,将通过付费来保障农村宅基地公平性,减少一户多宅、超占多占宅基地等问题,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

4、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在《土地管理法》中,国家就明确提出了耕地非农化概念,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提出了“耕地非粮化”。

耕地非农化主要是指,严禁利用耕地参与到非农业发展建设之中,而耕地非粮食针对的主要是粮食主产区,严禁在耕地种植非粮食经济作物,目前国家也正在加大对这两大问题的整治,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也将会遭到国家的处罚。

5、严查乱占耕地建房在《土地管理法》中,国家明确规定非农建设必须要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房,而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必须要先办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建设审批手续,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属于违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的调研报告

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的调研报告

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的调研报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流动的不断增多,农村宅基地制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我进行了一次实地调研,对农村宅基地现状、问题和改革方向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

一、农村宅基地现状农村宅基地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的基础。

目前,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和数量不断增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 宅基地面积补贴难以落到实处。

在一些地区,宅基地面积补贴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和落实,导致一些农民难以满足宅基地建设的需求。

并且,补贴标准仅局限于每亩地补贴,没有考虑到不同地区价格的差异,造成补贴金额不够公平。

2. 我国农村分散性农户的多,有的地区宅基地分散、面积小,部分地方出现了宅基地闲置或流转难等问题,对有效利用土地资源造成浪费。

3. 宅基地规划设计不符合农户实际需求。

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统一规划、设计和监管的情况,造成了不同农户之间宅基地面积、布局和样式的相似度过高,缺少发展特色和区别化的情况。

二、对农村宅基地制度创新的探索1. 加强对宅基地规划的指导和监管。

根据农户家庭人口、家庭财力、土地面积等情况,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方案。

同时,建立宅基地规划计划和居民用房的建设设计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和区域示范,促进宅基地建设规划的合理设计和利用。

2. 推进农村宅基地现代化,加快土地流转。

在实际执行中,政府可以鼓励农户进行多样化的流转方式,分散的农户之间可以合理地进行土地流转,推进整体的宅基地现代化建设。

3. 合理构建宅基地补贴体系。

宅基地补贴应该充分考虑到土地利用价值,通过与市场价格挂钩等方式,合理提高宅基地补贴标准;同时,针对宅基地流转等情况,建立宅基地流转支持基金,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

4. 建立农民相互合作的平台,促进宅基地的合作开发。

农民社会组织、合作社等可以成为农民合作开发宅基地的主要平台,加强人员配套、资金保障,形成“政府引导、农民自主”的模式,促进农村宅基地的可持续发展。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文章编号 :10 - 16( 00 1 () 2 8 0 0 9 9 6 2 1)0 7 一0 5— 1 C
当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和 创新成 了土 宅基地使用权隐性交易普遍存在。 地工作者和有关专家学者的热门议题。笔者作为一个 国 三 宅基地使用权 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毫无疑 问,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农村宅基地使用 土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尝试对这一热 门议题谈谈肤 浅看法。 宅基地所有权制度的设立 与发展 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设置起源 于16 年 中央颁 92 布的 “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该 “ 修正草 案”颁布前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 、使用权均归农民个 人所有 。 “ 修正草案”规定将原属农业合作社的土地和 社员的 自留地 、坟地、宅基地等一切土地 无偿收归公社 所有 ,但保留了农民宅基地有限制的使用权 。16年 中 93 央 发出 “ 关于对 社 员宅基地 问题 作一些补 充规 定的通 知”,对农民宅基地相关问题做 出了明确 的规定 ,初步 建立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框架 。其后 因文化大革命 等政治运动对 国家的影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发 展在相 当长 的一段时间内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后 , 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数量和面积不 断增加 ,出现 了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等违 法行为 ,为了 搞好农村宅基地管理 ,中央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 系 列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 的政策和法规 ,逐步形成了现在 的宅基地所有权管理制度。所制定的主要政策有 :18 91 年国务院 《 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 , 19 年国务院 《 92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18 年 中 96 华人 民共和 国土 地管理法》 ,1 9 年 国家土地管理局 95 ( (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8 年修订 98 的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 ,19 年国务院办公 99 厅 ( ( 关于加强管理严禁 炒卖土地的通知 ,2 1年国土 00 资源部 ( ( 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

谈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谈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大 ,而 弱 势 群 体 则 变得 更 弱 。
3 只 “ ” 不 “ ” ,农 村 建 设 用 地 规模 不 断 扩 、 批 收
大 。当前 。农村人 口在不断减少 ,而农村建设用地反而 在增 加,这与集体建设用地只 “ 批”不 “ 收”有很大 的

根据 《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规 定 :有下列情
无法保 障。 《 乡规划法 》和 《 城 土地管理法 》的审批问 题。根据 《 城乡规 划法》的相 关规定 ,宅基地不在适用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 用地 审批 ,只有 乡、村规划区
甚至很多连最 基本 的应 当可 以取得的宅基地数量也未取
才适用宅基地审批 。另外 ,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谈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随着我国城市化 的加快发展和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 的不断推进 ,农村 的人 口在不断减少 ,但农村 的建设用
陈矫 健
得 。 由于 法 律 制 度 不 完 善 ,造 成 土地 资 源 分 配 不公 ,多
批多 占多得 ,少批少 占少得 ,特 别是在城市郊地区 由于
地 而 盈 余 的 建 设 指 标 的 收 益应 当 归原 土 地 使 用 者 所 有 ; 因少 批 少 占宅基 地 资源 的 ,也 应 当折 合 成 建 设 指 标 而 获 得 相应 的 收益 ,形 成 谁 节 约 集 约 用 地 ,谁 受益 的机 制 。
地 ,也不会 申请土地注销登记 ;二是国土部 门对建新不
拆 旧的 ,一般不会作行政处罚 ,即使 作了处罚 ,申请法
院也 不 一 定 能 执 行 。
籍”的人等等。其次 , “ ”的界定不清。有的认为以 户
公安部门出具 的 “ 1 户 3本”为依据 、有 的则 以子女成家 为依 据等等 ,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法律被执行的各不统

关于深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建议

关于深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建议

关于深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建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您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人口规模不断减少,宅基地制度作为关系到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农民居住安居、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一直备受关注。

近年来,国家已经在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有了一系列的举措和政策,但与实际情况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我们需要深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以下是笔者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一些建议。

应强化宅基地使用权的稳定性。

目前宅基地使用权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性,造成农民对土地使用权的担忧。

为此,政府应该通过立法等手段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期限和使用范围,增强农民对土地使用权的信心,同时建立健全的宅基地使用权保障机制,确保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

要促进宅基地流转和集约利用。

当前农村宅基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很多宅基地被空置或者利用不充分。

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政府可以推动宅基地流转市场的建设,鼓励宅基地所有权人将闲置宅基地进行流转,支持规模经营和产业集聚,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

加大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

目前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许多农村地区居民对宅基地政策不够了解,甚至存在误解。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宣传力度,向农民宣传宅基地政策的重要性、意义和改革的内容,帮助农民更好地理解和参与到宅基地改革中来。

政府还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明确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同时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体系,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宅基地的利用和开发,保障农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深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掖。

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土地支撑和制度保障。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宅基地制度改革一定能够取得显著的成效,为农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亮点做法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亮点做法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亮点做法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亮点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组织保障,筑牢改革基础: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如每周召开农改中心办公会,每月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以及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汇报会,来确保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同时,强化资金保障,为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政策宣传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工作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2.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以科学合理的方式规划宅基地的布局和使用,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3.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通过健全农村宅基地审批机构,规范审批流程,加强监管力量,确保宅基地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同时,持续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盘活利用,发展庭院经济,鼓励引入手工业,发展小作坊加工产业,有效激活农村资源要素。

4.建立健全有偿使用机制: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留、重获机制,以经济手段调节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率。

同时,加强政策指导,形成各试点镇村改革实施方案,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村级宅改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5.创新管理体制:通过整合管理机构,创新成立乡村振兴和宅基地管理办公室,建立审批办理“一窗运转、一站服务”制度,形成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联审联办制度,优化宅基地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这些做法旨在通过改革试点,探索出符合农村实际的宅基地管理制度,促进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流转,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村振兴。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乡村振兴的意义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乡村振兴的意义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乡村振兴的意义一、改革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成为当前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

宅基地是农民的土地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宅基地制度对于解决农民住房问题、促进农村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可以有效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后将宅基地使用权划归农民个人,使农民在土地流转、土地交易等方面享有更多的权益,有助于增加农民的土地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民的土地保障水平。

三、促进农民的城镇化进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可以促进农民的城镇化进程。

通过改革宅基地制度,将农民的宅基地转变为商品化资源,可以吸引更多农民向城镇流动,加速农民转移就业,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增加城市就业机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四、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助于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通过改革宅基地制度,可以使农民获得更多经济利益,激发其投资农村发展的积极性,推动农村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结构升级,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助于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

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导致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低下,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改革宅基地制度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整合等方式,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

六、推动农村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于推动农村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推进,农民将逐渐成为土地的主体和所有权人,将需要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能力,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公共利益。

七、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助于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

当前,农村宅基地利用和管理存在不规范、不科学的问题,导致农村住房条件普遍较差。

通过改革宅基地制度,可以促进农村住房条件的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

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利用打造美丽乡村的关键一步

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利用打造美丽乡村的关键一步

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利用打造美丽乡村的关键一步宅基地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农民家庭的农业生产、居住和致富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宅基地管理和科学的利用不仅能够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可以打造美丽乡村,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利用,以期为打造美丽乡村提供一些关键的思路和方法。

一、加强宅基地的规划管理宅基地的规划管理是实现农村宅基地利用的基础,也是确保宅基地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

在加强规划管理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宅基地利用总体规划。

通过科学的规划,合理确定宅基地的规模、用途和布局,统筹考虑农田、居住和公共设施的布置,确保宅基地的利用与农村发展的整体协调。

2. 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宅基地登记、取得、使用、流转等相关制度,明确宅基地的权益和义务,规范宅基地的管理程序和流程,确保宅基地资源的合理使用与保护。

3. 强化宅基地的执法监管。

加强对宅基地利用情况的监测调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占用、乱建乱用等问题,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农村宅基地管理环境。

二、优化宅基地的利用途径优化农村宅基地的利用途径,可以发挥其多功能性,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实现农民的增收致富。

以下是一些建议:1. 发展农村乡村旅游。

利用宅基地资源,发展特色乡村旅游,例如农家乐、民宿等,吸引游客前来观光、休闲,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2. 拓展农村产业种植。

鼓励农民在宅基地上开展适宜的农业种植业务,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3. 建设农村文化设施。

利用宅基地建设农村文化设施,如乡村图书馆、文化广场等,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村文化的内涵和品质。

三、加强农民宅基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宅基地作为农村居民的生活空间,应该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倡导绿色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以下是一些建议:1. 推广生态农业种植方式。

引导农民采用有机农业、慢性农业等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种植方式,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保护土壤、水源和生态环境。

长垣市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宅基地建设利用新模式

长垣市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宅基地建设利用新模式

长垣市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宅基地建设利用新模式作者:苏吉庆梅皓曹畅来源:《河南农业·综合版》2023年第11期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闲置率高,利用效率低。

一方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不明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市场交易难以开展。

另一方面,农村宅基地制度不健全,违法占用宅基地现象严重,同时,村民住房安全没有保障。

长垣市从制度层面入手,创新农村宅基地制度,实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规范管理;通过土地规划、集中联建、集中居住等方式促进农村宅基地退出和利用效率提高。

一、实施思路(一)选址选址为探索宅基地建设利用新模式的前期阶段,该阶段要根据村庄的居住分布情况、产业规划等方面统筹考虑。

例如,人口外迁的空心村、老旧村等。

村庄人口相对较少,居住分散,可考虑在其内部集中联建。

并根据村庄布局、村民申请情况,在本村建设范围内谋划合适的位置,优先选择成方连片的闲置建设用地,或选择老旧房屋较多的区域,也可两者结合。

(二)规划规划的目的是对村庄的整体规划编制进行科学分类,为百姓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现实情况是不少村庄的建设水平相对较低,缺乏有效的规划引导,导致村庄建设缺乏特色,房屋乱建现象较为严重。

有的地方虽然有新房子,但没有形成新村的整体形象;有的地方虽然有了新村,却未能展现出新的风貌。

实施集中联建前,必须在村庄规划的基础上开展联建规划,一般由村级自行组织,也可由乡级协助组织。

规划阶段应想尽想,充分归纳总结可能会遇到的情况,针对水、电、网络、燃气、排污管网等要素做好系统、全面规划,切实保障村民的权益,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上下结合,激发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

(三)实施工作实施前阶段性、系统性的规划是重中之重,是保证政策顺利落地的指向标。

但在具体的落实工作中,复杂多变的情况难以预测。

其中,宅基地所有权的变更、住宅建造等行为会对村民的自身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在实施阶段,首先,要解决空闲宅基地使用权收回问题。

目前,在空闲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过程中,仍有部分村民不认可、不配合,主要矛盾着重体现在部分村民担心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后无法获得应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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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 台职业技术学 院学报
民的住宅不得 向城市居民出售 , 城镇居 民即使购买 了农村住宅 , 也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 同时还明 确禁止城镇居 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担保法 》规 定 ,耕地 、宅基地 、自留地等为不得抵押的财产。 三、 我国 当前农村 宅基 地使 用权 制度 问题分 析 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实证调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 课题组2 0 —0 7 06 20 年对 四川、贵州、河南、山东、 湖北 、湖南 、广东、江苏 、山西、黑龙江等十个省 进行 了问卷调查和访谈。 以下是调查涉及农村宅基 地使用权制度问题的主要结果 。 () 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 ( 或房产证 ) ( 图 1 见 )
第 2卷 第 6 5 期
20 08年 1 2月
邢 台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学 报
J u n lo n t i P l t c n c C l e e o r a f Xi g a o y e h i o l g
Vo1. No. 25 6
D c 2 0 e . 08
村 宅基 地使 用权 制度 创新 的 思路 。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新农村建设 ;创新 思路 中 图分 类 号 :F 2 . 303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10-6 2 20 O_ 00— 0 0 8 19( 08) 6- 05 4 -
新农 村建 设与农 村 宅基地 使用 权 制度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三 中全会 , 研究了新形
创 新农 村宅基地使 用权制度
梁 丹辉
加快新农村建设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 06 ) 300 摘 要 :本文从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宅基地使 用权制度 的关系出发 ,结合 当前农村宅基地使 用权 制度体 系的基本特征 ,通过实证调查分析我 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 的问题 , 出我国农 提
收稿 日期 :2 0 — 1— 1 O8 0 0
基金 项 目: 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 关项 目 农村土地问题 立法研 究”( 5Z 0 0 ) 教 “ 0J D 05 。 作者简介 :梁丹辉 ( 93 18 一),河南洛阳人 ,博 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土地资源管理教研 室,助教 。
地。
二、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基本特征 1 .主体特定性 我国18 年 《 92 宪法 》规定 :“ 城市的土地属于 国家所有 , 农村和郊区的土地 , 除由法律规定属于 国家所有的以外 , 属于集体所有 , 宅基地和 自留地 ,
4 .权能限制性 19 年 《 9 8 土地管理法 》规定 ,‘ 村村 民一户 ‘ 农 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 省 、自 区、直辖市规定 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 、 治 出租住房后 ,再 申请宅基地 ,不予批准 。” 在我国 现阶段 , 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 自由转让 的, 只允许 在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转移。口 0 4 l月 《 J 0年 O 2 国 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规定 , 农


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 , 为在改 认 革开放3周年之际 , 0 系统回顾总结我 国农村改革发 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 , 进一步统一全党全社会 认识 ,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进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 , 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 激发农村 自身活力 , 国家政策的扶持下 , 在 大力发展农村生 产力 ,加快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建设“ 生产发展、生 活宽裕、乡风文明 、村容整洁、管理 民主” 的社会 主义新农村 , 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 、 文 化建设 、社会建设和党 的建设协调推进 的新农村, 是农村“ 三个文明” 共同发展 的新农村 , 是体现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发展水准、 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 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富裕 、民主、 文明、和谐的新 农村。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 民依法享有的 , 在集体 所有的土地上建造房屋 以供使用居住的权利。 农村 宅基地是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 是亿万农民的 安身立命之所。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宅基地问题是 历史性 、特殊性 的问题 , 又是直接关系到农 民权 益、 社会稳定的问题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我 国一项特有的制度 , 不但具有鲜明的社会保障和社 会福利性质, 而且对于城镇建设 、城市化进程 、进 而打破我国城乡二元结构 的现状都具有重要 的意
2 .产权无偿性 宅基地使用权 主要发生在农村 , 是广大农民最
基本 的生活资料。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 是基于集 体经济组织的分配所取得 ,不是通过交易行为获 得。[ 村宅基地具有很 明显 的社会福利性质。尽 2 】 农
管在有些地区, 村宅基地使用权 的取得要支付一 农 定的费用 , 目前我国有关法律尚未明确规定实行 但 有偿使用 。制度上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无偿 的。 农民能够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 获得基本 的 生活条件 , 这也是农村居 民与城市居民相 比较 , 享 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 3 .使用无期限性 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 宅基地使用人有权 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房、 建厕所、 拱棚等建筑 物, 并对建筑物享有所有权 , 依建筑物所有权而长 期 、永久地使用宅基地 。即使地上物灭失后 , 房屋 所有权人可以翻建 、 改建 、 扩建 , 而仍然使用宅基
义。
也属于集体所有 。’ 村宅基地取得权是一种基于 哝 身份的权利 , 就其初始取得而言 , 权利取得主体只 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而且只能是 自然人 , 不能是法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组织。 农村村民申请宅
基地只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 出, 村民申请取得宅 基地后只能 自己建房 ,不可转让。【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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