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doc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嘿,你知道吗?在水利工程的浩瀚世界里,就像超级英雄要有强大的装备才能拯救世界一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也有它的“档案验收评分标准”,要是搞不清楚,小心你的水利工程变成“水漫金山”的混乱现场哦!**“资料齐全大作战:一个都不能少”**在水利工程的档案世界里,资料齐全就像是超级英雄的完整装备,缺了哪一样都没法大展神威!档案资料就如同构建高楼大厦的一砖一瓦,每一份文件、每一张图纸、每一个数据都是至关重要的存在。
比如说,工程规划的文件,那可是工程的“蓝图”,要是缺了它,就像超级英雄没了作战计划,只能瞎打乱撞。
再比如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记录,这就好比是英雄的“战斗日记”,详细记录了每一场“战役”的细节,如果少了,那可就是一笔糊涂账!就像盖房子不能少了砖头,水利工程档案不能少了任何一项关键资料。
否则,验收的时候可就惨啦,就像考试没带准考证一样,只能干着急!**“数据精准大挑战:分毫不能差”**数据精准在水利工程档案里那可是“要命”的关键!数据就像是导航仪的坐标,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想象一下,水利工程中的水位数据如果不准确,那岂不是像开车导航导错了路,直接把水引到不该去的地方,这可就是“水漫金山”的灾难啦!比如测量大坝的高度、宽度等数据,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几位,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这就好比给超级英雄打造武器,尺寸稍有偏差,武器可能就不好使啦!所以,在水利工程档案里,数据精准就是“铁律”,一丝一毫都不能马虎!**“格式规范大阅兵:整齐划一才够帅”**水利工程档案的格式规范,那就是一场盛大的“阅兵仪式”,必须整齐划一,才能展现出威武之姿!格式规范就像是士兵们的队列,横平竖直,有条不紊。
文件的排版、字体的大小、图表的绘制,都得有统一的标准。
假如文件排版乱七八糟,就像一群士兵站得歪歪斜斜,那能好看吗?图表绘制不规范,就像士兵们的军装穿得七零八落,这可太不像话啦!只有严格按照格式规范来,水利工程档案才能像整齐的方队一样,让人眼前一亮!好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就像一道道坚固的防线,守护着水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水利工程建设专项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在开发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 案报告书、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 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对于符合下列验收合格条件的,方可向审批该水土保持方案的 机关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 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2.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 要求; 3.治理程度、拦渣率、植放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 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4.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 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验收申请后,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成立验收组, 依据验收申请、有关成果和资料,检查建设现场,提出验收意见。其中,需要先进行技术评估的开发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在提交验收申请时,应当同时附上技术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参加现 场验收。验收合格意见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组成员同意,由验收组成员及被验收单位的代表在验收成 果文件上签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验收结论。对验收合格的项 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验收结论之日起lO日内办理验收合格手续,作为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 重要依据之一。
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一)档案的归档与移交方面的基本要求 1、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2、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 总责任。
水利工程档案验收规范
水利工程档案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档案验收工作行为,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验收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第三条档案验收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评分标准》)对项目档案管理及档案质量进行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
验收结果分为3个等级:总分达到或超过90分的,为优良;达到70—89.9分的,为合格;达不到70 分或“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项达不到60分的,均为不合格。
第四条大中型以上和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要求进行档案验收。
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第五条水利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其他水利工程(含改建、扩建、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档案验收。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六条申请档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各项指标已达到设计能力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
(二)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已基本完成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移交工作。
(三)监理单位对主要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的整理与内在质量进行了审核,认为已达到验收标准,并提交了专项审核报告。
(四)项目法人基本实现了对项目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且按要求完成了自检工作,并达到《评分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分数。
第七条项目法人在确认已达到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后,应早于工程计划竣工验收的3个月前,按以下原则,向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档案验收申请:主持单位是水利部的,应按归口管理关系通过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流域机构的,直属项目可直接申请,地方项目应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可直接申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利部文件水办〔〕366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附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二00八年九月九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 ]480号)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 ]2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档案验收工作行为,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验收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第三条档案验收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评分标准》)对项目档案管理及档案质量进行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
验收结果分为3个等级:总分达到或超过90分的,为优良;达到70—89.9分的,为合格;达不到70 分或“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项达不到60分的,均为不合格。
第四条大中型以上和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要求进行档案验收。
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第五条水利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其它水利工程(含改建、扩建、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档案验收。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六条申请档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各项指标已达到设计能力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
(二)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已基本完成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移交工作。
(三)监理单位对主要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的整理与内在质量进行了审核,认为已达到验收标准,并提交了专项审核报告。
档案验收评分标准
档案接收后的管理(10分)
档案管理工作有序,并开展了档案数字化工作,且取得一定成效;为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详见以下
各小项内容
10分
3.1
档案保管、统计(2分)
⑴档案柜架标识清楚、排列整齐、间距合理;馆(室)藏档案种类、数量清楚,并按期报送有关档案年报
实地检查库房及档案台帐、交接单、报表等
1、无档案柜架标识或档案数量统计台帐和年报的,不得分;
2、在档案柜架摆放、标识或档案统计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2~0.6分
1分
⑵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检查,落实库房防火、防盗、防光、防水、防潮、防虫、防尘、防高温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检查工作记录和库房观测记录
1、未落实库房安全管理措施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不得分;
有关证
明材料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存在一定差距的,酌扣0.2~0.7分
1分
⑸档案部门或档案人员对本单位各业务部门或所属分支机构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有关证
明材料
同上
1分
⑹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
相关制度和记录
同上
1分
⑺按期上报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登记表
同上
1分
2
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
2、库房管理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2~0.6分
1分
3.2
档案利用
(3分)
⑴有2种以上检索工具
检索工具
1、无检索工具的不得分;
2、达不到要求的,扣0.5分
1分
⑵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利用工作,且取得一定效果
提供利用情况及利用效果反馈记录
未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或无利用效果登记的,酌扣0.5~1分
档案验收表及评分标准
未建立分类方案或按有关归档范围准确分类的不得分;分类有缺漏的扣1-3分
5分
2.3.2组卷合理。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组成的案卷能反映相应的主题,且薄厚适中、便于保管和利用
检查组卷情况
未按要求组卷的不得分;存在一定问题的扣1-3分
5分
2.3.3排列有序。相同内容或关系密切的文件按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排列在相关案卷中;反映同一主题或案卷相对集中排列
附件1
湖南省第一次水利普查
市级档案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市(州)水利普查办公室
年月日
湖南省第一次水利普查
市级档案验收申请表
一、申请验收具备的条件
1、水利普查数据上报已结束
是()
否()
2、已完成普查全过程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是()
否()
3、已按要求进行自检,各项指标要求自检合格
是()
否()
1、在相应的括弧后打“√”;
2、对各类档案的完整性应分别说明:
3、分项内容可加页。
附件2:
湖南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市级档案验收评分表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备查材料
评分标准
标准
分值
验收
赋分
1
档案管理工作
水利普查档案管理情况,包括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执行及同步管理,设备设施及装具配备,履行对水利普查档案监督指导职责、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
二、档案验收申请的主要内容
1、本单位水利普查工作概况:
2、本单位水利普查档案管理情况:
3、本单位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质量情况:
4、本单位普查档案自检工作开展情况:
(水办〔2008〕366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办〔2008〕366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水利部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达到70格。
不足一定运行条件。
(二)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已基本完成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移交工作。
(三)监理单位对本单位和主要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的整理情况与内在质量进行了审核,认为已达到验收标准,并提交了专项审核报告。
(四)项目法人基本实现了对项目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且按要求完成了自检工作,并达到《评分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分数。
第七条项目法人在确认已达到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后,应早于工程计划竣工验收的3个月前,按以下原则,向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档案验收申请:主持单位是水利部的,应按归口管理关系通过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流域机构的,直属项目可直接申请,地方项目应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可直接申请。
第八条档案验收申请应包括项目法人开展档案自检工作的情况说明、自检得分数、自检结论等内容,并将项目法人的档案自检工作报告和监理单位专项审核报告附后。
档案自检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把申请后的员,第十三条档案验收应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须经验收组2/3以上成员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注明单位、职务、专业技术职称。
验收成员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可在验收意见中注明个人意见并签字确认。
验收意见应由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印发给申请验收单位,并报国家或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验收程序第十四条档案验收通过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进行。
验收会议由验收组组长主持,验收组成员及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
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一、背景介绍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是为了有效评估和监控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而制定的一套考核评分标准。
通过对项目的细致考核,可有针对性地发现、解决和预防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升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确保项目的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内容1.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深入了解项目方案中是否明确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要求,并评估体系是否得以实际执行;–评估质量管理手册的编制情况,检查相关文件的更新和修订;–考察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人员培训情况,并评价其有效性。
2.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设计文件中所涉及的关键参数、计算方法、工艺流程等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考察设计技术人员的资质与设计文件编制质量的关联性。
3.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施工前的招投标文件,评估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考察合同管理和签订情况,包括投标文件的订立、履约保证金的交纳等;–考核各方在项目启动前的沟通协调工作,包括项目审批流程、土地和资源开发手续的办理等。
4.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与监管–检查施工现场的勘察、测量和布置的合理性;–考察施工过程中各项工序及设备材料的验收情况;–评估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管理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施工质量的监测和评估–考核工程质量检测设备的购置和使用情况;–评估施工工序的质量监测和评估记录;–检查施工质量评估报告和阶段性检测报告的编制和上报情况。
6.完工验收和质量评价–考核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和程序的贯彻情况;–检查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的编制和归档;–评估项目建设后的正常运行情况和存在的质量问题。
三、考核标准1.考核等级划分及评分标准–优秀:90分以上,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各项考核指标得分均超过90分;–良好:80-89分,大部分考核指标得分超过80分;–合格:70-79分,大部分考核指标得到满足;–不合格:70分以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多项考核指标得分低于标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2008年9月9日,水利部发布(水办[2008]36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档案验收工作行为,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验收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第三条档案验收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评分标准》)对项目档案管理及档案质量进行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
验收结果分为3个等级:总分达到或超过90分的,为优良;达到70—89.9分的,为合格;达不到70分或“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项达不到60分的,均为不合格。
第四条大中型以上和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要求进行档案验收。
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第五条水利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其他水利工程(含改建、扩建、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档案验收。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六条申请档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各项指标已达到设计能力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
(二)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已基本完成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移交工作。
(三)监理单位对主要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的整理与内在质量进行了审核,认为已达到验收标准,并提交了专项审核报告。
(四)项目法人基本实现了对项目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且按要求完成了自检工作,并达到《评分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分数。
第七条项目法人在确认已达到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后,应早于工程计划竣工验收的3个月前,按以下原则,向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档案验收申请:主持单位是水利部的,应按归口管理关系通过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流域机构的,直属项目可直接申请,地方项目应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可直接申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模板】
各小项内容
20分
1.1
组织
保障
(4分)
⑴明确有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
有关文件或
岗位职责
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1分
⑵明确有档案工作机构或部门、并配有一定数量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机构设置文件及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和培训证明
未明确档案工作机构或部门的,酌扣0.3--0.5分;无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扣2分;档案专职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档案专业技术培训证书,达不到要求的,酌扣0.5~1分
1分
⑵办公与库房的设备设施及档案装具能满足工作需要
实地检查
1、办公与档案保管条件存在明显差距的不得分;
2、存在一定差距的,酌扣0.2~0.8分
1分
1.5
各项
管理
制度
或措
施的
贯彻
落实
与实
施情
况
(7分)
⑴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同时提出归档要求
相关合
同协议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存在一定问题酌扣0.2~0.7分
1分
(70)
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已达到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已满足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标注清楚、图纸折叠规范、签字手续完备;归档手续、时间与档案移交符合要求
详见以下
各小项内容
70分
2.1
文件材料完整性(24分)
⑴建设前期工作文件材料(含设计及招、投标等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与
归档目录和档案实体
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所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的内容进行检查(水利信息化项目参照国家档案局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档发[2008]3号)。存在缺项的,所缺项不得分;各项内存在不完整现象的,每发现一处,酌扣0. 2~0.5分;重要阶段、重大事件和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无声像材料的,相关项不得分;重要声像材料不齐全的,酌扣0.5~1分
水利建设质量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1、市(地)级质量监督机构数量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数量比例小于100%的,扣4分。
2、县(区)级质量监督机构数量与有水利建设任务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数量比例小于30%的,扣4分;大于30%但小于50%的,扣3分;大于50%但小于80%的,扣2分;大于80%但小于90%的,扣1分。
8
质量监督工作经费保障
8
1、省级质量监督机构未配备专职质量监督人员的,扣6分。
(1)省级质量监督机构专职监督人员数量、专业明显不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的,扣3分。
(2)省级质量监督机构未配备专职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的,扣2分。
2、省级质量监督机构交通工具等监督设备或相关工作经费不能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的,扣2分。
7
市、县级质量监督机构
6
1、考核年度内未部署开展在建项目市场主体履约情况监督检查的,扣2分。
2、考核年度内未部署开展打击出借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扣2分。
3、考核年度内接到出借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举报未依法受理、调查、认定和处理的,扣1分。
4、考核年度内未按规定时间将出借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抄送水利部的,扣1分。
3
1、未建设质量信息管理系统的,扣3分。
(1)考核年度内在建项目质量信息动态监控粗放或质量信息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
20
质量宣传教育和培训
按照《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通过举办展览、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增强人们对水利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全行业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行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等要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教育培训,推动全行业人员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
赋分
2.2
文件材料的准确性(32分)
⑴反映同一问题的不同文件材料内容应一致
已归档文件材料
如发现存在不一致现象的,每发现一处,酌扣0.2~0.5分
3分
⑵竣工图编制规范,能清晰、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竣工图图章签字手续完备;监理单位按规定履行了审核手续
检查竣工图
竣工图如有模糊不清、不准确(应改未改或改动不完整),未标注变更说明、审核签字手续不全等现象,每发现一处,酌扣0.2~0.4分;如发生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变化,未重新绘制竣工图或有较大变化未能如实反映的,每项酌扣0.5~1分
详见以下
各小项内容
20分
1.1
组织
保障
(4分)
⑴明确有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
有关文件或岗位职责
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1分
⑵明确有档案工作机构或部门、并配有一定数量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机构设置文件及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和培训证明
未明确档案工作机构或部门的,酌扣0.3--0.5分;无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扣2分;档案专职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档案专业技术培训证书,达不到要求的,酌扣0.5~1分
2分
⑶建立了由项目法人负责,各参建单位组成的档案管理网络,并明确了相关责任人
网络图表和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制的文件或依据
达不到要求的
酌扣0.5--1分
1分
1.2
制度
保障
(5分)
⑴按“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了较完善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或办法,明确规定了各责任单位的职责与任务,并有相应的控制措施
项目法人制定的相关制度、办法
同上
1分
⑹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利部文件水办〔2008〕366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附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二00八年九月九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档案验收工作行为,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验收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第三条档案验收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评分标准》)对项目档案管理及档案质量进行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
验收结果分为3个等级:总分达到或超过90分的,为优良;达到70—89.9分的,为合格;达不到70 分或“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项达不到60分的,均为不合格。
第四条大中型以上和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要求进行档案验收。
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第五条水利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其他水利工程(含改建、扩建、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档案验收。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六条申请档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各项指标已达到设计能力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
(二)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已基本完成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移交工作。
(三)监理单位对主要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的整理与内在质量进行了审核,认为已达到验收标准,并提交了专项审核报告。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水办〔2023〕132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档案验收程序,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根据《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及其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以下简称档案验收)。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
档案验收接受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档案验收采用评分制,根据评分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评分项目包含档案工作保障体系、档案收集整理质量、档案信息化管理等内容。
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情况纳入评分内容。
第五条大中型和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在竣工验收前开展档案验收;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在竣工验收前开展档案验收,也可在竣工验收时同步开展档案验收。
未进行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竣工验收。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七条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档案验收。
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由其档案工作机构组织档案验收,必要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会同项目所在地相应档案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第八条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档案收集整理的实际情况,及时组建档案验收组(以下简称验收组)具体承担验收工作。
第九条验收组成员一般应包括档案验收组织单位、相应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及特邀专家,验收组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的人员担任。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08〕366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08〕36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档案验收工作行为,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验收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第三条档案验收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评分标准》)对项目档案管理及档案质量进行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
验收结果分为3个等级:总分达到或超过90分的,为优良;达到70—89.9分的,为合格;达不到70 分或“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项达不到60分的,均为不合格。
第四条大中型以上和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要求进行档案验收。
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第五条水利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其他水利工程(含改建、扩建、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档案验收。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六条申请档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各项指标已达到设计能力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
(二)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已基本完成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移交工作。
(三)监理单位对主要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的整理与内在质量进行了审核,认为已达到验收标准,并提交了专项审核报告。
(四)项目法人基本实现了对项目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且按要求完成了自检工作,并达到《评分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分数。
第七条项目法人在确认已达到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后,应早于工程计划竣工验收的3个月前,按以下原则,向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档案验收申请:主持单位是水利部的,应按归口管理关系通过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流域机构的,直属项目可直接申请,地方项目应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可直接申请。
水利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管与档案专项验收要求.
• 第三个同步: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 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项目档案形成质量及 安全保管情况检查。
• 3. 档案专项验收——倒逼机制 • 贯彻“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 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的规定。 • 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档案专项验收由省 档案局组织,其他水利建设项目档案专项 验收的组织按粤水办〔2008〕60号文件的 规定执行。
• 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支持 和配合档案部门加强监管工作,适时参与 中间检查和档案专项验收工作,同时应将 当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抄送同级档案局。
• 各级水利行业管理部门、水利项目主管部 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中间 检查和指导,按要求督促水利系统项目单 位做好备案登记、验收等工作,参加或组 织水利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 2. 同步管理——运行机制
• 第一个同步:项目开工时,项目建设单位 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水利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规定和标准,制定适应本项目实际的项目 档案管理制度,并对所有参建单位的工程 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进行档案工作交底。
• 第二个同步:凡属省重大水利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在开工6个月内要编制《重大建设 项目档案工作规划》并向省档案局报送 《广东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同时抄送省水利厅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期 间每年年底报送一次;由省水利厅主持验 收的非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同时向省水 利厅政务服务中心和属地档案行政主管部 门报送登记表。
• 4. 设立“金册奖”——激励机制 • “金册奖”的申报条件:除项目档案验收评分要 达 • 到95分(其中“案卷质量”得分不低于57分)以 上 • 外,2015年起的新开工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1)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开展。 • (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在项目试运行 (生产)之后两年内完成。 • (3)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信息化能达到实际应用程 度。
水利工程档案验收和移交相关规范及注意事项
水利工程档案验收和移交相关规范及注意事项摘要:档案验收和移交是水利公司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对于水利工程建设有重要作用,规范档案验收,移交流程有利于统筹整个水利建设工程。
但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水利公司仍然存在档案验收与移交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的问题,需要采取相关措施提高档案验收与移交程序的规范性,确保工程档案内容验收的质量。
关键词:档案验收;档案移交;水利公司;规范及注意事项水利工程档案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中,在工程进行到不同时期、阶段内所形成的档案,工程档案包括工程的相关记录材料,可以以不同形式保存,例如图片形式、文字形式及声像形式。
因此档案验收与移交是工程档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做好水利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日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管理作用,有利于水利公司及时向社会提供可靠、可利用的资料,最大程度上发挥水利档案的开发与利用。
一、档案验收与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未重视档案验收与移交工作水利公司档案管理具有较强的服务性与专业性,在具体施工过程中,部分施工工程重视施工工期、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忽视了档案验收与移交工作的重要性,并未重视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验收移交。
2.档案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偏低部分水利工程中的档案管理人员并不是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部分属于临时抽调的工作人员,因此身兼多职,缺乏专业的档案管理技术培训,掌握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较少[1]。
部分水利工程档案管理中存在管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现象,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导致部分工程资料未及时交接,或在交接过程中并未按照相关规范与手续进行办理交接,导致档案管理工作出现脱节现象。
3.档案整理验收不规范水利部根据相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对工程验收作出相关规范指示,工程需要具备相关的验收条件,并进行验收申请,有专业的验收组织按照相关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与移交。
但是水利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涉及面广,时间长,因此开展档案管理验收与移交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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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
备注: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在考核赋分时,应从严掌握,但各项扣分总数,最多不超过该项的标准分值。
2、第2部分“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工作”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为不合格。
情感语录
1.爱情合适就好,不要委屈将就,只要随意,彼此之间不要太大压力
2.时间会把最正确的人带到你身边,在此之前,你要做的,是好好的照顾自己
3.女人的眼泪是最无用的液体,但你让女人流泪说明你很无用
4.总有一天,你会遇上那个人,陪你看日出,直到你的人生落幕
5.最美的感动是我以为人去楼空的时候你依然在
6.我莫名其妙的地笑了,原来只因为想到了你
7.会离开的都是废品,能抢走的都是垃圾
8.其实你不知道,如果可以,我愿意把整颗心都刻满你的名字
9.女人谁不愿意青春永驻,但我愿意用来换一个疼我的你
10.我们和好吧,我想和你拌嘴吵架,想闹小脾气,想为了你哭鼻子,我想你了
11.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其实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
12.生命中有一些人与我们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却还要是再见
13.对自己好点,因为一辈子不长;对身边的人好点,因为下辈子不一定能遇见
14.世上总有一颗心在期待、呼唤着另一颗心
15.离开之后,我想你不要忘记一件事:不要忘记想念我。
想念我的时候,不要忘记我也在想念你
16.有一种缘分叫钟情,有一种感觉叫曾经拥有,有一种结局叫命中注定,有一种心痛叫绵绵无期
17.冷战也好,委屈也罢,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你一句软话,一个微笑或者一个拥抱,我都能笑着原谅
18.不要等到秋天,才说春风曾经吹过;不要等到分别,才说彼此曾经爱过
19.从没想过,自己可以爱的这么卑微,卑微的只因为你的一句话就欣喜不已
20.当我为你掉眼泪时,你有没有心疼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