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解决法律专科毕业生的就业难题
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及路径
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及路径文章通过对高职法律类毕业生就业现状的分析,总结导致其目前就业困境的深层原因,并结合社会需求探究其就业路径,即推行分层分类培养模式、提升毕业生自身能力、积极干预学生就业心理、构建有效的就业指导体系、引导学生自主创业、鼓励学生边缘行业或跨专业就业。
一、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现实困境1.就业前景低迷。
从2009年开始,致力于就业能力测量与评估的麦可思研究院,在对我国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三年后的大学生跟踪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大学生就业进行了评估及数据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2009—2015年连续7年,高职法律类专业都被列入红牌警告专业,即就业前景最不被看好的十大专业。
以2015年发布的《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为例,毕业半年后,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最高的专业为电气化铁道技术(98.4%),而在失业量大、就业率低的专业中,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名列第一,就业率仅为75%。
同样,在2014年就业前景不被看好的高职专业中,法律类排名依然靠前,其中法律事务专业排名第五,而法律文秘专业名列第一。
2.失业率居高不下。
根据麦可思研究院对2010届毕业生的就业统计数据,高职法律类专业失业率排名第二。
同样,其对2011届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后所撰写的《大学生求职与工作能力调查报告》指出,高职毕业生失业率最高的两大专业第一是临床医学(失业率为30.7%),第二是曾经最热门的专业之一,即法律事务(失业率为19.2%),两者在失业率和离职率统计中都位居前列。
二、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的原因1.传统法律行业准入门槛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传统的法律职业,如法官、检察官、律师,都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是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法律硕士毕业并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尤其是法官、检察官,除要求从业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外,还要求通过公务员考试。
这一规定显然对高职法律类毕业生的就业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制约。
高职法律类毕业生要想进入传统的法律行业,只能是参加专升本考试考取全日制本科,或通过自学考试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并进一步考取研究生后,才能达到行业准入的基本条件。
高校法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探析
高校法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探析法学毕业生就业难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典型写照。
本文分析了近年来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各方面原因,并从高校、学生、政府等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法学毕业生就业难的现实曾几何时,法学是很热门的专业,市场需求十分旺盛。
但是据团中央和北大公共政策研究所联合进行的一项应届毕业生就业调查,2006年法学专业的就业率仅为37.85%,排在各专业就业率末位。
另据麦可思编著的《2009年北京市大学生就业报告》中数据,2009年北京地区法学专业毕业半年后就业率为81%,低于平均就业率7个百分点,失业率高居各专业榜首。
2009年6月份,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国内首个全国大学生就业年度报告——《就业蓝皮书:200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也明确指出,2008届法学类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79%,在11个专业大类中排名倒数第二。
这意味着在2009 年至少有1.8万应届法学毕业生无法找到工作。
二、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成因1、法学招生规模扩大太快,致使法学毕业生的数量超过社会需求而毕业生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1977年恢复法学教育时,全国只有3所大学有法律系,仅招200多人。
由于目前我国并未对高校设置法学院系设定统一标准,设置法学专业的门槛过低甚至没有门槛,太多院校跟风设置法学专业,致法学专业太多太滥,不仅专门性的政法院校在大量扩招,综合性大学中的法学专业也是遍地开花,甚至一些理工院校、医学院、专科院校也纷纷设置法学专业。
法科毕业生一本在培养,二本在培养,三本也在培养,甚至高职也在培养。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我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为292所,到2005年就增加到560所左右;到2008年更是增加到634所。
另有数据显示,到2008年,我国有30万左右的法学本科在校生和22万左右的法律专科在校生,比30年前增长了200多倍。
大规模的扩招,是法学毕业生的供给严重超过社会的需求;也使招生院校师资无法保证,教学质量下降,致使法学毕业生中真正有法律素养、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毕业生并不多。
法学生找工作心得体会
一、引言时光荏苒,转眼间大学四年即将结束,作为一名即将步入社会的法学生,我深知找工作的压力与挑战。
经过一段时间的求职经历,我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对即将踏上求职之路的学弟学妹们有所帮助。
二、明确目标,定位自己1.了解自身优势与不足在求职过程中,首先要明确自己的优势和不足。
对于法学生而言,优势在于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不足之处可能在于实践经验不足、实习经历较少等。
了解自身优劣势,有助于在求职过程中扬长避短。
2.明确职业方向法学生毕业后,可选择的道路较多,如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务等。
在求职前,要根据自己的兴趣、性格、职业规划等因素,明确自己的职业方向。
明确职业方向有助于在求职过程中更有针对性地准备。
三、提升自身能力,增强竞争力1.加强法学理论学习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理论知识是基础。
在求职过程中,要注重法学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素养。
此外,关注时事热点,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动态,有助于在面试中展现自己的综合素质。
2.积累实践经验实践经验是法学生求职的敲门砖。
在大学期间,要积极参加各类实习、志愿服务等活动,积累实践经验。
实践经验不仅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还能为求职增加砝码。
3.提高沟通与表达能力法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与表达能力。
在面试中,要清晰、流畅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展现自己的专业素养。
此外,参加辩论、演讲等比赛,有助于提高自己的沟通与表达能力。
4.培养团队协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在职场中尤为重要。
法学生在求职过程中,要注重培养自己的团队协作能力。
在团队合作中,学会倾听、尊重他人,发挥自己的优势,共同完成任务。
四、求职渠道与技巧1.充分利用校园资源校园招聘是法学生求职的重要渠道。
在求职过程中,要关注学校的就业信息平台,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
同时,与老师、学长学姐保持良好关系,获取更多求职信息。
2.拓展求职渠道除了校园招聘,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寻找工作:网络招聘平台、招聘网站、招聘会、亲朋好友推荐等。
法学生就业现状
法学生就业现状一、背景介绍法学专业是目前国内高校中比较热门的专业之一,但就业形势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就业现状、就业难点、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
二、就业现状1. 就业率普遍较低目前,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普遍较低,尤其是在一些非名校和不具备实力的高校,毕业生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
2. 就业领域较为单一法学专业毕业生大多选择在法律服务机构、政府机构等领域就职,而其他行业对法学专业毕业生需求相对较少。
3. 薪资待遇一般虽然法学专业是相对高薪的职位之一,但是大多数毕业生刚入行时薪资待遇并不高。
三、就业难点1. 缺乏实践经验许多法学专业大学生在校期间缺乏实践经验,这使得他们在找工作时缺乏竞争力。
2. 人才过剩当前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法律人才,而市场上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并不足以满足这些人的就业需求。
3. 竞争激烈由于就业市场的竞争激烈,许多毕业生需要参加各种考试和面试才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四、解决措施1. 加强实践经验学生在校期间应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加自己的实践经验。
可以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活动来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素养。
2. 提高个人素质在校期间,学生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这些都是在职场中非常重要的素质。
3. 拓宽就业渠道除了传统领域外,毕业生还可以尝试拓宽就业渠道。
可以选择一些新兴行业或者创新型企业进行尝试。
此外,也可以选择出国深造或者转行。
五、总结虽然法学专业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但是只要把握好就业机会,提高自身素质和实践经验,拓宽就业渠道,相信一定能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问题分析
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问题分析随着我国法律事业的发展,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数量也逐年增加。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日益凸显。
本文将对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可能的解决办法。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目前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面临的挑战。
一方面,法律专业的招生规模扩大,导致毕业生数量剧增,供大于求。
另一方面,市场对法律人才的需求相对有限,因为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相对滞后。
这就导致了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的严峻。
其次,分析造成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原因也是很重要的。
首先,法律教育与社会需求的脱节是一个主要原因。
传统的法律教育主要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实践能力的培养。
而在实际工作中,雇主更加看重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实际操作经验。
其次,法律专业毕业生的竞争力不足也是就业问题的根源之一。
许多法学院校缺乏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实际教学,导致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缺乏竞争力。
再次,缺乏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也制约了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那么,为解决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的解决办法。
首先,学校应加强对法学专业教育的改革,逐渐转变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实际操作经验。
可以通过增加实践课程和实习机会,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
其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开展校企合作。
学校可以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实用操作经验。
此外,学校还可以建立起校园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就业咨询和培训服务,帮助学生提升就业竞争力。
最后,加强法学院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本专业的协同发展。
可以通过举办学术研讨会、聚会和交流活动等,促进各学校之间的教学互动和资源共享,提高整个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
此外,政府和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对法律行业的引导和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与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合作。
同时,要加强对法律职业的评价和认证,提高行业的公信力和吸引力。
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及路径
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及路径一、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不足。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设置短,不能覆盖整个法律职业所需的知识内容,导致毕业生在实践中求职遇到了很多问题。
例如,毕业生面对企业用人单位、律师事务所等职业环境时,往往无从下手,难以掌握企业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和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规律,从而影响其职业生涯。
二、实习经验不足。
在高职院校学习法律专业时,很难获得实习机会,使学生不具备实践经验和实践能力。
因此,毕业生在求职时遭遇到缺乏实际经验的困境,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的招聘要求,从而陷入就业危机中。
三、职业定位不清。
随着法律行业的发展,职业岗位越来越多样化,但高职院校的教育体系不够灵活,往往是过于一概而论,未能为毕业生明确职业定位,从而导致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缺乏明确的职业目标和方向。
四、就业环境复杂。
当前,法律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求职难度也越来越大。
一些毕业生成为了用人单位选择就业机会的最后选择,因为他们不能够满足招聘单位的要求,不能与其他具备更多资历的人竞争上岗。
针对以上问题,毕业生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就业困境:一、提升自身法律知识和能力。
学生毕业后应继续深入学习法律领域内已知的知识点,增强自身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可行性。
同时,要了解职业需求,提前进行职业规划,确定自己的职业方向和目标,并通过不断学习和训练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二、加强职业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能力。
毕业生应尽早开始实习或工作,通过实践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扩展自己的职业技能。
在实践中,毕业生还应提高与人交往、沟通和协作的能力,迅速适应新工作环境。
三、积极拓展人脉圈,建立良好的交往关系。
毕业生需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职业交际活动、行业会议、论坛等,增加自己的人脉圈体质。
在这些活动中,毕业生应尽量结交更多的行业人士,了解行业趋势、术语和规则,以及汇集各种资源。
四、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发挥自己的优势。
毕业生在寻找就业机会时,应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实际条件和优劣,选出适合自己的岗位,成功入职。
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策略与建议
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策略与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法律行业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对于法律专业毕业生来说,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脱颖而出,实现自己的职业规划,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准备阶段、实践经验和个人素质提升三个方面,为法律专业毕业生提供一些就业策略与建议。
准备阶段在步入职场之前,法律专业毕业生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全面了解法律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行业的最新动态和热门领域。
这可以通过关注法律媒体、参加行业研讨会和实习等方式获得。
其次,要对自己进行全面的评估,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和发展方向。
同时,要认真准备个人简历和自我介绍,突出自己的法律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实践经验在法律行业中,实践经验是非常重要的。
毕业生可以通过实习、兼职或志愿者等方式积累实践经验。
首先,可以选择在律师事务所、法院或法律部门等机构进行实习。
通过实习,可以了解法律实践的流程和操作,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其次,可以参与校内的模拟法庭、法律研究社团等活动,锻炼自己的辩论和协商能力。
此外,还可以通过参加法律竞赛、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展示自己的专业素养。
个人素质提升除了专业能力,法律专业毕业生还应该注重个人素质的提升。
首先,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法律行业需要与各种人群进行交流和沟通,因此,要学会倾听他人的观点,善于表达自己的意见。
其次,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法律意识。
法律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毕业生应该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保持对法律问题的敏感度。
此外,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能够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同时也能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
总结对于法律专业毕业生来说,就业策略与建议是非常重要的。
在准备阶段,要全面了解法律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和发展方向。
在实践经验方面,要通过实习、兼职或志愿者等方式积累实践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在个人素质方面,要注重沟通和表达能力的培养,同时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论如何解决法律专科毕业生的就业难题
论如何解决法律专科毕业生的就业难题关键词:法律专业:就业:措施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608所普通高等院校设置了法律院系或法律专业,比五年前翻了一番。
法律专业的招生人数一直超过本科生人数,但其就业状况却不容乐观。
据教育部2006年6月底公布的统计结果:截至6月20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平均签约率达到50%左右,其中,专科(高职)生签约率约30%。
如何解决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成了一个亟须解决的难题。
一、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存在的问题1、近年来,法律专科成为大学里的热门专业。
除了普通大学普便没有法律专业外,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也都开设了此专业。
据招生部门统计,2006年与2005年相比,大专生的招生增加速度比本科生快3.3个百分点。
法律作为热门专业,增长的速度还要更快,与招生人数的增加相反,法律专科生的就业面却越来越窄。
据笔者调查的数十个市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条件中,几乎都要求是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些为企业法治观念淡薄,狭隘地认为,企业不会每天都有法律问题要解决,法律人才不会给企业带来直接利润,而不去聘请法律人才。
即使有些大型企业招聘法律人才,一般也要求是本科及以上学历。
用人单位的学历歧视无形中提高了法律专科毕业生的就业门槛。
根据中国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的统计,2006年专科生的需求比2005年吸纳的专科生教育大幅下降,降幅达39%,名列需求前20名的专业中只有3个专业要求专科毕业生,但法律专业不在其中。
2、学校对学生培养与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相脱节由于我国法学教育起步较晚,没有比较成熟的法学教学经验,绝大数法学院,系的专科教育没有明确的培养方向。
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尚未形成自身的特色,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成为同专业本科教育的“压缩饼干”,没有充分体现出法律专科教育的目标特色。
另外,法律专业的设置比较单一,一般只开设法律事务专业,而没有对法律事务作更详细的划分,这与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现实需要不相适应。
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困境及对策研究
现代商贸工业2016年第23期83㊀作者简介:袁琴武(1987-),男,云南曲靖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刑法学.力推广绩效考核制度,促使机构中的各个部门之间职能更加明确,对于绩效考核的理解也更加透彻.3.2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引导对于疾控机构的工作人员来讲,绩效考核是一种新的评定工作的理念,需要时间去理解和接受,也需要对绩效考核中的相关知识进行深入的学习和培训.疾控机构为了使绩效考核的理念更加深入工作人员的内心,需要对其进行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同的培训,使其理解绩效考核,了解绩效考核的手段.在政府以及国家的卫生部门双向推动下,疾控机构受到了政策方面的支持,也受到了领导层面的关注.利用该次机会,疾控机构牢牢把握绩效考核的发展机会,在工作当中转变自身的观念,重视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养成良好的工作态度,主动参与到绩效考核的推广当中.3.3㊀绩效考核与工薪挂钩疾控机构的工作人员应该意识到绩效考核的结果会为自己的工作带来的后果.从微观的层面上来说,绩效考核所针对的只是个人,针对疾控机构的个体工作人员所展开的工作评定,在评定当中考核了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的态度以及完成工作的效率.从科学的角度按照一定的变量来对工作人员的个体贡献做出评价.疾控机构所建立的绩效考核制度应该与机构的薪资挂钩,在不同的责任㊁不同的工作环境状态下,绩效考核所得出的科学结果,能够有效的评定出该员工的薪资所得.从宏观的层面上来讲,我国一直都比较重视对医疗制度的改革,绩效考核仅仅在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中实施,从其实施的结果上就能够看出我国的疾控机构存在着诸多问题.绩效考核与员工工薪之间的联系能够成为一种工作动力,鼓励工作人员认真完成工作,在绩效考核的标准范围内完成自身的工作,承担该有的工作责任.该种行为有效的促进了疾控机构工作状态的改变,也改变了现有的疾病预防及控制的外部环境,成为了疾控机构的工作推力.3.4㊀绩效考核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疾控机构所实施的绩效考核不仅提高了内部员工的工作效率,还能够为群众创造更多的福利.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在绩效考核的约束下得到了完善,其能够更好的做好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如今,相关机构所研发出来的预防药品已经得到了推广,不仅为疾控机构带来了经济效益,也使药品企业的发展获得了更大的空间.绩效考核能够有效的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处于安定的社会环境当中,在保障自身身体健康的同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参考文献[1]孙梅,李程跃,苌凤水等.我国省级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结果规律探讨[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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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略的提出,法学专业的发展突飞猛进,成为最热门专业之一.目前,在全国高校之中,大部分院校都开设了法学专业,层次从专科到博士后,法律专业在校学生直逼百万.近几年的高校毕生就业统计之中,学习法学的毕业生就业率已经连续几年成为垫底专业,今年各类媒体一度将法学专业定性为红牌专业.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问题困扰着学生㊁家长和学校.因此,笔者将从各个角度剖析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困境的原因,期许基于原因寻求走出困境的路径.1㊀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困境1.1㊀法学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年落后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已存在多年,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就开始显现,自2002年恶化,法学专业劳动经济现代商贸工业2016年第23期84㊀㊀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全国200多个专业中成为倒数,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直到2005年,法学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跌至倒数第一,此后便一直居低不上.根据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时至2016年,法学专业因为就业率低下连续6年被列为红牌专业,有此 殊荣 的专业仅有法学和生物工程两个专业.1.2㊀法学专业毕业生大部分就业行业与专业不对口在专业与职业相关性上,一般意义上法学专业的对口职业部门应当是人民法院㊁人民检察院㊁律师事务所㊁仲裁机构㊁公证处等运用法律的部门.而根据相关统计,位列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前3名的职业分别是:办公室职员,行政秘书和行政助理.此三类职业均不是法学专业的对口行业.从统计中还可看出,法学专业毕业生从事法学相关的比例连年徘徊在50%左右,法学专业毕业生要找到专业对口的职业具有相当的难度,大部分毕业生最终的就业行业都不是法学对口岗位.1.3㊀法学专业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就业市场供求严重失衡同法学专业就业率连年靠后形成对比的是,为了造就综合性大学,全国各高校没有法学专业的有条件的纷纷增设法学专业,已有法学专业院校的也一直在扩大招生规模.在1977年刚刚恢复法学教育的时候,全国一共只有3所大学招收法学专业学生,当年一共在全国招收223人.伴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法学专业的招生规模连年扩大.据统计,2001年全国共292个高等教育单位开设法学本科专业,到2005年,开设法学专业的教学单位增长至559个.时至今日,全国已有近600多个高等教学单位开设法学专业,法学专业在校生已经逐年增长直逼百万.然而,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却连年遇冷,法学专业毕业生的人数增长规模同就业市场的法学人才需求形成了鲜明的反差.1.4㊀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地域流向不均衡根据统计结果,自法学专业开设以来毕业生的就业在地域上就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近几年来,法学毕业生的就业流向东部沿海地区的人数有所下降,而在中西部地区就业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人数逐年有所上升,法学专业毕业生选择在西部地区就业的倾向慢慢凸显.这一趋势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地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量逐渐增长,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西部地区的竞争意识慢慢加强,开始通过各类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引进了很大部分法学专业毕业生流向西部.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法学专业毕业生选择西部地区就业的人数有所增加,但我国东部和西部两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仍然不在一个层次,对于人才市场的吸引和接纳能力都还存在较大差距,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地域流向仍然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2㊀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分析2.1㊀法学专业大规模招生导致毕业生过剩自从我国1999年进行高等教育扩大招生以后,无论是文史院校还是理工院校都一味追求建设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都开始设置法学专业,部分学校甚至在师资队伍和各种硬件设施都不完善的情况下就开始招生.又因为社会大众对法学专业的就业形势的认识不全面,导致法学专业成为报考热门,招生容易,于是各高等教学单位就大规模招收法学专业学生.在各高等教学单位中,法学专业的办学的形式多样,除全日制本科教育外,还有职大㊁自考㊁电大㊁函授等纷繁复杂的形式,办学层次涉及博士研究生㊁硕士研究生㊁本科㊁大专㊁中专5个,现在法学专业在校学生已有数十万人.这一法学教育现状不但会影响法学人才培养质量,还导致了法律人才的大量 囤积 ,为整个法学专业的冷就业埋下了隐患.2.2㊀传统法律对口岗位数量少㊁门槛高从传统意义上而言,法学专业的对口岗位为法官㊁检察官㊁律师㊁仲裁员和公证员等职位,但是,在当前国家对法检系统编制名额进行严格限制,每年法检系统招录的人员都是相当有限的,每年法检系统招录都是报名人数众多而招录名额很少,甚至有的地方出现数千人竞争一个岗位的情形.对于做律师而言,在我国当前的大众法律意识之下,每个地区的案源都相对有限,律师早就陷入僧多粥少的处境,因此,律所能够接纳的律师岗位也是相当有限的.而就仲裁员和公证员而言,受这两个岗位性质和我国对设立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的严格条件的影响,招录公证员和仲裁员的信息几乎没有.另一方面,以上岗位均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且具有较强的法律运用能力,这些门槛的设置对于普通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来说都具有一定的难度.有人认为法学专业毕业生还可以到企业做法律顾问,其实,现在法学毕业生到企业做法律顾问已经不再可能.随着经济发展,企业法律业务已经专业化,大部分企业现在都选择将法律业务外包给专业的律师团队,即使企业内部需要法务对接岗位,都要选择具有一定法务经验的高层次法律人才.以上现状直接导致法学专业毕业生在就业时陷入了多重困难的境地.2.3㊀培养模式与就业岗位素质需求不符从上文所分析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对口岗位不难看出,这些对口岗位都是需要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走在第一线解决具体案件的岗位,那就对毕业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提出了要求.因此,法学专业毕业生需要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是不言而喻的,这样才能够为解决实际案例提供理论支持,但要满足我国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不应该仅仅限于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系统处理案件的综合能力的培养才符合对口岗位的人才诉求.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高等教育单位的法学培养方案依然以理论教育为主,甚至有的高校的法学培养方案中没有涉及任何实践训练课程,这样的培养模式一方面导致学生不能够很好的理解理论知识,并进一步研究深层次理论,另一方面也导致大部分法学专业毕业生只能纸上谈兵,不具有解决现实案件和处理纠纷的能力,难以学以致用.笔者从法检系统了解到,每年法检部门招录新成员后都需要实习或者锻炼一至三年后才能独立处理案件,这一现象的出现同教育单位的教学模式缺陷是息息相关的.2.4㊀法律人才地域需求不平衡,法学毕业生就业地域选择观念固化同经济发展的差距一样,东西部之间在法律人才的需求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方面,东部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较高,经济活动较为频繁,直接导致经济现代商贸工业2016年第23期85㊀纠纷和其他衍生纠纷较多,这就需要很大数量的法律人才从事风险控制和纠纷处理.另一方面,在法治意识方面,东部地区同样也领先西部地区,因此在出现纠纷以后,西部地区的公民很可能选择如搁置㊁说理等非法律程序解决,而东部地区的居民更趋向于选择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这一纠纷解决途径选择上的差异也导致了东西部对于法律人才需求上的差距.正因为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在法律人才上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很大一部分法学毕业生都选择到东部地区就业,出现了严重的法律人才扎堆现象.当然,法学毕业生选择东部就业还有以下原因:第一,东部经济发展水平比西部高,因此能够提供的薪资和工作环境就要优于西部地区,这些因素都能够对法学毕业生产生很大的吸引力;第二,在法治建设方面,东部地区同样走在西部地区前面,每一个法律人都愿意在法治环境较好的地区执业.其实,随着政府的统筹和西部大开发的推进,以上两个方的差距已经有所缓和,但是大部分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毕业之后仍然优先选择东部发达地区就业,这就形成了法学人才的扎堆竞争,而很少有优秀法律人才愿意到西部执业.东西两部形成了法律人才过剩和法律人才匮乏的两极矛盾.2.5㊀法律职业准入条件将很大一部分法学专业毕业生排除在外在我国,法官㊁检察官㊁律师和公证员都有一个基础的执业条件,这一条件在我国的«法官法»㊁«检察官法»㊁«律师法»和«公证法»里都有明确规定,那就是必须通过国家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改革后称作 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于法学专业对口的其他岗位,有的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如公司法务㊁企事业单位法务等),但是这些岗位在招录时都会设置 已经通过司法考试 这一报考条件.因此,法学专业毕业生如果没有通过司法考试,那基本上就没有机会从事法学对口的职业.另一方面,司法考试被人们称作 中国第一难考 ,通过司法考试是有一定难度的,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就只有百分之十左右.也就是说,法学专业毕业生中仅有百分之十的人有资格去报考或寻找法学对口工作,而其余人员,要么选择待业再考一次司法考试,要么只能选择其他行业就业,而在选择其他行业就业时,有该专业的毕业生参与竞争,这部分人的就业率就可想而知了.3㊀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困境的对策3.1㊀严格审核法学专业招生资格,统筹控制招生规模当前,我国法学专业的招生一方面规模庞大,另一方面招生类别和层次都纷繁复杂.这不但会使法学毕业生的过剩,造成待就业人数的囤积,也导致了法学毕业生人才质量的参差不齐,很大一部分人不符合对口岗位的要求.因此,要改变这一乱象,教育部要进一步审核各个法学招生单位的招生资格,从软件到硬件全面审查现有招生单位的办学条件,对于因为冲击综合性大学而临时设置法学专业等不符合办学条件的招生单位,应当及时取消其招生资格.另外,面对当前法学专业人才过剩的现状,国家应当行使人才培养的宏观调控职能,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法学专业的招生规模,统筹各个招生单招生人数位,严格限制招生规模,整合教学资源,培养综合性高素质法律人才.3.2㊀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和实践能力当前很大一部分法学教学单位依然保持理论为主,甚至不涉及法律实践课程的培养方案,这一培养模式严重脱离了对口岗位对于法律人才的要求.因此,改革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势在必行,在培养过程中,一方面,依然注重理论课程的教学,增强学生法学理论功底,但同时也要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锻炼.在课程的设置上增加实践教学的课时,多进行模拟审判㊁案例演练㊁案例讨论和法庭旁听等教学实践活动,要进一步引入审判㊁公诉㊁辩护等方面的实务课程.同时,需要制定完整的专业见习计划,保证学生有机会到法院㊁检察院㊁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进行专业见习.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法学专业毕业生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的同时,又能利用理论解决现实案例,做到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迎合对口岗位对具有综合能力的高素质法律人才.3.3㊀加强就业指导,培养法学专业毕业生正确的就业观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受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如:一味的选择东部地区就业;一定要死守法学专业,不跨专业就业;法学专业的就要进公㊁检㊁法系统等,这些陈旧观念严重限制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选择面.每个高校都设置了就业服务部门,但据笔者了解,这些就业服务部门都没有分专业进行就业指导.各个专业都具有自身的专业特色,因此,要实施有效的就业辅导,必须分专业就行指导.就法学专业而言,针对法学专业的就业困境,就业服务部门应当加强对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力度,剔除法学专业毕业生的不良就业观:在地域选择上,要防治他们地域选择的固化,让他们认识到东西部之间的差距已经逐步缩小,扎堆就业只会加大就业难度;在行业选择上,要让他们认识到法学专业就业的严峻性,一方面法学知识可以运用在不同的行业之中,另一方面这可以扩大他们的就业面;在岗位选择上,要转化他们必进公㊁检㊁法的思想,这一思想会使他们的就业选择过窄,失去很多好机会.3.4㊀进一步发展西部,平衡法律人才流向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西部各方面都有所发展,但是不得不承认,目前西部同东部的依然存在一定差距.根据统计,法学专业毕业生仍然大部分流向东部发达地区,选择东部意味着选择了较高的工资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面对这一困境,一方面应当进一步发展西部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还应当在就业方面实行政策优惠,在西部地区引进优秀人才,为引进人才提供薪资保障的同时保证其良好的工作环境.也只有如此,方能促进优秀人才流向西部,进一步促进西部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形成良好的互动和循环.参考文献[1]谢飞.高校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冷的思考[J ].中国大学生就业,2005,(16).[2]蒋人文.应用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探讨[J ].高教论坛,2008,(5).[3]梁斌,夏玉芬.对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思考[J ].教育与职业,2013,(03).。
法科学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法科学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学专业逐渐成为了一个备受青睐的专业,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了法学专业。
但是,法科学生就业问题却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就业现状、就业问题分析以及对策研究三个方面,探讨法科学生就业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就业现状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并不乐观。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为78.3%,低于全国平均就业率。
而且,就业率并不代表就业质量,很多法学专业毕业生在就业后也面临着工作内容单一、薪资偏低等问题。
另外,随着法学专业毕业生数量的不断增加,就业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二、就业问题分析1. 就业岗位单一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主要集中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就业岗位单一,而且这些机构对招聘的要求也很高,对于毕业生的要求也比较高,因此就业难度也相应增加。
2. 薪资水平偏低虽然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工作相对较为稳定,但是薪资水平却相对较低。
很多法律机构在招聘时,对于毕业生的薪资并不高,这也成为了很多毕业生在就业后面临的问题。
3. 缺乏实践经验在很多法律机构招聘时,都会对应聘者的实践经验进行考察。
但是,很多法学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前并没有接触过相关的实践工作,因此在求职过程中会因缺乏实践经验而受到影响。
三、对策研究1. 加强实践教育针对毕业生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学校可以加强对学生的实践教育,包括实习、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接触到实际工作。
2. 拓宽就业渠道为了解决就业岗位单一的问题,学校可以拓宽学生的就业渠道,开拓非法律机构的招聘渠道,比如企业、政府等,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3. 提高综合素质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可以加强对学生的职业素质教育,包括语言、沟通、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其在求职过程中的竞争力。
4. 加强校企合作学校可以与一些法律机构、企业、政府等合作,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大专法律事务就业问题(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事务专业应运而生,成为越来越多学生的选择。
然而,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断变化的就业形势,大专法律事务专业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
本文将从就业现状、问题分析、对策建议三个方面对大专法律事务就业问题进行探讨。
一、就业现状1. 就业渠道有限。
相较于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大专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竞争力较弱,可选就业渠道相对有限。
主要就业方向包括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法务部门等。
2. 就业岗位需求不足。
近年来,随着法律服务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生就业岗位有所增加。
然而,与庞大的毕业生规模相比,岗位需求仍显不足,导致就业压力增大。
3. 就业质量参差不齐。
由于法律事务专业涉及面广,不同学历、不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
部分毕业生能够进入知名律师事务所、法院等优质单位,而部分毕业生则只能从事法律助理、文书处理等低端岗位。
二、问题分析1. 专业知识储备不足。
大专法律事务专业课程设置相对简单,学生在校期间接触到的法律知识较为有限,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此外,部分学生基础知识薄弱,法律素养不高,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胜任。
2. 实践能力欠缺。
法律事务专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而大专院校在实践教学环节投入不足,导致学生缺乏实践经验。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毕业生往往难以迅速适应岗位要求,影响就业质量。
3. 就业观念滞后。
部分毕业生对就业市场缺乏了解,对自身定位不准确,导致在求职过程中盲目跟风,错失良机。
同时,部分毕业生对就业待遇要求过高,难以接受实际工作条件,影响就业机会。
4. 市场竞争激烈。
随着法律服务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法律专业毕业生涌入市场,导致就业竞争日益激烈。
大专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生在学历、综合素质等方面相对较弱,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劣势。
三、对策建议1. 优化课程设置。
大专院校应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法律事务专业课程设置,增加实践性课程,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及路径
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及路径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行业的需求日益增加,因此高职院校法律类专业的就业前景也应该十分看好。
事实上,很多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在毕业后找工作却并不顺利,面临就业困境。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有必要深入分析一下,找出问题所在,总结出解决的路径,为毕业生提供实用的帮助。
让我们来看看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的原因。
就业困境的原因:1. 竞争激烈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行业的需求增加,需要的人才也变得越来越多。
法律类毕业生面临的就业竞争也会更加激烈。
传统的高职教育不能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毕业生的数量与工作岗位之间出现了一定的矛盾。
这种竞争激烈的局面使得很多毕业生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机会。
2. 教育质量不高高职院校因其学制短、培养目标明确等特点,很多时候会被认为教育质量不如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教育,但事实并非如此。
由于观念问题,很多用人单位对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持有偏见,认为他们的专业素质不够高,难以胜任工作。
3. 就业指导不足很多高职院校在毕业生就业指导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毕业生对于就业市场、职业选择等方面了解不足,导致他们在找工作的过程中迷失方向,无法有效地展开求职。
解决路径:1. 提高自身素质面对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需要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
可以通过参加各种证书考试,如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考试等,提升专业能力。
还可以参加各种实习机会,积累工作经验,丰富自己的履历,增加就业的筹码。
2. 加强指导和培训高职院校可以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培训,提升毕业生就业的准备能力。
通过专业的就业指导,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市场的情况,掌握面试技巧,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3. 拓宽就业渠道高职院校可以与企业合作,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通过校企合作,学校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对毕业生的要求,为毕业生提供更好的岗位推荐。
4. 积极拓展社会关系毕业生可以通过积极拓展社会关系,参加各种社交活动,结识更多的人脉资源。
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及路径
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及路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行业的就业形势也在不断变化,很多高职院校的法律类毕业生在就业时面临着很大的困境。
本文将从就业困境的原因、路径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就业困境的原因1.市场竞争激烈:当前法律行业的诸多岗位备受争夺,而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的数量却逐年增加,导致竞争更加激烈。
因此,找到理想的工作变得越来越难。
2.法律行业种类繁多:由于法律行业的工作种类很多,每个领域都有特定的要求,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往往在择业时面临不同的选择,选择不当会影响发展。
3.缺乏实践经验:由于高职教育注重理论掌握,缺乏实践经验,对于公司用人单位而言,在岗位成就和技能上,高职院校毕业生必须与本科生和研究生相比,较为欠缺。
4.院校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目前全国高职院校数量众多,在管理和教学质量方面参差不齐,这就导致了不同高职院校之间教育水平不同,毕业生综合素质差异非常大。
这些因素都可以导致学生就业的困难。
二、解决路径1.提高个人素质:高职院校毕业生在学校时应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多参加实习和实践,积极开展校内和校外活动,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规划职业发展:高职院校毕业生在找工作前要制定一个与自己才能和特长相适应的职业规划。
切不可盲目进入某个行业或机构,更要根据自己的企业文化,发展前景等选择职业。
3.积极寻求实践机会:高职院校毕业生要积极寻求实践机会,并在实践中发挥自己的职业素质和个人能力,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增加实践经验。
4.拓展人脉关系:在学校时,毕业生应该积极参与各种活动和社团,通过和同学、老师等人接触和交流,拓展自己的人脉关系,提高自己的就业机会。
5.增加专业技能:在个人能力及专业技能上,高职院校毕业生要注重提高。
相关方面的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对法律系学生来说是很重要的,这样可以更好地展示个人的能力,增加职业竞争力。
三、结论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虽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就业形势,但只要面对现实,认真学习,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不断提升个人能力,增加人脉关系,拓展多样化的职业道路,以及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执业证书等,就一定可以迎接更加美好的职业前途。
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及路径
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及路径随着我国法律事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了法律专业作为自己的职业方向。
在高职院校中,法律类专业的学生也越来越多。
尽管法律行业的发展前景广阔,但是毕业后却依然有很多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面临就业困难的现状。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的原因以及应对路径。
一、就业困境原因1. 就业需求不足目前,我国法律市场存在巨大的需求,但与之相对应的是,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的数量竞争激烈。
每年毕业生的人数都远远超出了市场的需求,导致了就业市场的供大于求。
由于就业需求不足,使得许多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很难找到满意的工作机会。
2. 专业技能匹配不足对于法律类专业的毕业生来说,仅仅依靠学校学到的知识可能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许多公司和机构在招聘法律类人才时,更加注重应聘者的实际能力和工作经验。
这就导致了很多毕业生在面对工作岗位时,因为专业技能匹配不足而难以胜任。
3. 薪资和福利低部分用人单位对于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并不理想,这也使得毕业生们对于就业岗位持观望态度。
在法律行业中,需要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和抗压能力,但是薪资和福利低的工作岗位却对应不上这些要求,导致了一些毕业生难以满意就业。
4. 缺乏实践经验高职院校的法律类毕业生们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往往只是理论性的,缺乏实践经验。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他们更加倾向于选择那些有实践经验的应聘者,这就使得缺乏实践经验的毕业生更难在就业市场中脱颖而出。
二、应对路径1. 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面对就业市场的竞争激烈,高职院校的法律类毕业生在学校时就应该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可以通过参加社会实践、实习、模拟法庭等活动,使自己在毕业后能够胜任实际工作。
在校期间,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应该注重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尤其是对于实践操作的技能。
可以通过参加相关的培训班、进行自主学习等方式来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水平,从而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浅谈法学专业大学生如何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浅谈法学专业大学生如何提高就业竞争能力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教育体制的改革, 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潜伏着一定的危机。
如何应对挑战, 适应形势发展, 在充满竞争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是关键。
2.制订职业生涯规划,建立清晰的成才目标在进入大学校门的时候,就要有自己努力的方向,知道自己今后想从事哪一行业,到什么类型单位工作最理想。
根据这样的定位,才可以作充分的准备,千万不能到了要离开学校的时候,才抱怨大学四年白白浪费了。
职业生涯规划在大学四年中的侧重点各不相同。
大一,重点是要认识到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性,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发现个人潜力。
大二,要在老师的指导下为自己制定一个明确的职业目标,特别是要考虑清楚是就业还是继续深造。
大三,进行针对性的训练,比如模拟面试,制作简历等;了解社会需求情况,掌握一定的求职技巧,利用多种渠道收集与就业相关的信息。
大四,对于大部分选择就业的学生而言,就是要总结过去的学生生活,完善求职材料,了解就业政策、就业程序,参加毕业实习,报考国家公务员以及参加各种招聘会等等;对于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而言,就是要积极备考,如研究生入学考试、出国留学考试等等。
当然,也需要做好必要的就业准备,以应不测。
3.无论是就业还是继续深造,同样都还有一个职业生涯再规划的问题。
比如就业,到单位后对自己的职业发展要有很清晰的规划,对未来充满理想。
结合社会实际, 给自己一个合理的定位。
从而可以激发我们自身内部的动力, 促使我们有针对性地不断地完善自己。
掌握法学的专业知识, 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 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及路径
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及路径高职院校法律类专业毕业生在就业方面可能面临一些困境,主要原因包括:就业市场竞争激烈、法律职业门槛高、毕业生就业能力欠缺等。
首先,就业市场竞争激烈是主要原因之一。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每年大量的高职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会走上求职之路,但就业市场却难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一方面,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有限,对人才的选拔也越来越苛刻;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和外企对法律专业人才需求较小,招聘条件多数都要求具有较高的法律从业经验或资格证书,而刚刚毕业的学生没有这样的优势。
其次,法律职业门槛高也是毕业生就业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
律师、公证员、法官等职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执业经验和职业资格,在毕业阶段还没有获取到这些资格,无法与其他有经验的从业者竞争。
因此,很多目标职位需要有2到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而不具备相关从业经验的毕业生很难进入这个领域。
最后,毕业生就业能力欠缺也是毕业生就业困境的原因之一。
虽然高职院校法律类专业学生对法律理论非常熟悉,但在实际操作方面缺乏实践经验,例如在审查合同、起草合同、处理案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导致不少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毕业生可以通过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来增加就业机会。
首先,可以在大学阶段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实习,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增强自己的实际应用能力;其次,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毕业前开始实行职业规划,在自身基础和技能方面进行补充和提高;还可以通过考取与法学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来增加职业竞争力。
总之,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在就业方面会面临一些困境,但通过积累实践经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及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等方式,毕业生可以提高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
法学毕业生如何在法律行业中找到理想工作
法学毕业生如何在法律行业中找到理想工作引言:法学专业是一门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学科,对于法学毕业生来说,如何在法律行业中找到理想的工作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将从准备阶段、求职策略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为法学毕业生提供一些建议,帮助他们在法律行业中实现职业目标。
一、准备阶段1. 深入了解法律行业在选择职业之前,法学毕业生应该全面了解法律行业的各个领域和岗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门、公职机构等。
了解不同岗位的职责、工作环境和发展前景,有助于毕业生明确自己的职业方向。
2. 培养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法学毕业生应该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除了掌握基础的法学理论外,还应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如法律写作、辩论和调解等。
此外,积极参与模拟法庭、法律实习等活动,可以提升自己的实践经验和职业素养。
3. 建立人脉关系人脉关系在法律行业中非常重要,法学毕业生应该主动参加各类法律活动、学术研讨会和职业交流会,与业内人士建立联系。
通过与律师、法官和其他专业人士的交流,可以增加自己的曝光度,了解行业动态,并有机会获得工作机会。
二、求职策略1. 制定个人求职计划法学毕业生应该制定个人求职计划,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和发展路径。
根据自身兴趣和能力,选择合适的法律领域和岗位,并制定相应的求职策略。
2. 编写精美的求职材料求职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和求职信,法学毕业生应该认真编写,突出自己的优势和特长。
简历应该清晰明了,重点突出自己的教育背景、实习经历和专业技能;求职信则应该针对具体职位,突出自己的热情和适应能力。
3. 主动寻找机会法学毕业生应该积极主动地寻找工作机会,除了关注各类招聘网站和招聘会,还可以通过校友、老师和同学的推荐,了解更多的工作机会。
此外,可以主动向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门等机构投递简历,表达自己的求职意向。
三、职业发展1. 不断学习和进修法学毕业生应该保持学习的热情和求知欲望,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课程、研讨会和学术会议等方式,不断学习新知识,拓宽自己的视野。
论如何解决法律专科毕业生的就业难题
论如何解决法律专科毕业生的就业难题
王倩
【期刊名称】《教育探索》
【年(卷),期】2007(000)007
【摘要】近年来,法学专业得到了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大量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法律专科毕业生的就业率与法学本科相比更低,这给在校的专科生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提高法律专科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解决目前的就业难题,需要国家、学校、学生个人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总页数】2页(P129-130)
【作者】王倩
【作者单位】临沂师范学院,法学院,山东,临沂,276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3
【相关文献】
1.有效解决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 [J], 民革河南省委员会
2.创新帮扶方式,切实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深圳市龙岗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策略研究 [J], 孙渊源;王凤兰
3.如何解决服装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难题 [J], 于海燕
4.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难题分析及解决对策 [J], 胡悦
5.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的解决之道 [J], 田先梅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及路径
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及路径近几年来,高职院校的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备受关注。
尽管法律行业一直是热门职业领域之一,但很多毕业生仍然面临着就业困难的问题。
本文将就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困境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路径,以供学生和相关机构参考。
一、原因分析1.1 就业市场竞争激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类专业的就业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许多企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量有限,而且对于高职院校的毕业生更是存有疑虑,她们普遍认为高职院校的学生学历不够高、综合素质不够优秀,因此在招聘过程中更倾向于选拔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这为高职院校的法律类毕业生增加了就业的难度。
1.2 缺乏实践经验很多高职院校的法律类毕业生在读书期间缺乏实习和实践经验,导致他们在毕业后无法胜任相关工作。
在法律行业中,实践经验是至关重要的,但由于高职院校的学生通常没有机会接触到实际的案例和业务操作,因此他们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
1.3 就业观念不合理一些高职院校的学生对自己的就业前景存在片面的认识,他们认为高职院校的学历会成为就业的绊脚石,导致他们在就业过程中丧失信心,甚至放弃自己的专业,转行其他领域。
这样做不仅影响了自身的职业发展,也造成了人才流失。
1.4 缺乏职业规划意识很多高职院校的学生在读书期间缺乏对自己未来职业的规划意识,他们只是一味地追求学习成绩,而忽略了对行业发展趋势和自身兴趣特长的了解,导致在毕业后面临迷茫和就业困难。
二、路径探讨为了解决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的就业困境,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和探索,下面是一些可能的路径和建议。
2.1 加强实践教学高职院校应该重视对法律类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通过与当地律师事务所、法院和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和实践机会,让他们在校期间就能接触到真实的法律工作,提升自己的实践经验和技能。
2.2 建立校企合作平台学校可以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平台,开展双向合作,促进学生和企业的互动,提高学生就业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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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解决法律专科毕业生的就业难题
关键词:法律专业:就业:措施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608所普通高等院校设置了法律院系或法律专业,比五年前翻了一番。
法律专业的招生人数一直超过本科生人数,但其就业状况却不容乐观。
据教育部2006年6月底公布的统计结果:截至6月20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平均签约率达到50%左右,其中,专科(高职)生签约率约30%。
如何解决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成了一个亟须解决的难题。
一、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存在的问题
1、近年来,法律专科成为大学里的热门专业。
除了普通大学普便没有法律专业外,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也都开设了此专业。
据招生部门统计,2006年与2005年相比,大专生的招生增加速度比本科生快3.3个百分点。
法律作为热门专业,增长的速度还要更快,与招生人数的增加相反,法律专科生的就业面却越来越窄。
据笔者调查的数十个市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条件中,几乎都要求是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些为企业法治观念淡薄,狭隘地认为,企业不会每天都有法律问题要解决,法律人才不会给企业带来直接利润,而不去聘请法律人才。
即使有些大型企业招聘法律人才,一般也要求是本科及以上学历。
用人单位的学历歧视无形中提高了法律专科毕业生的就业门槛。
根据中国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的统计,2006年专科生的需求比2005年吸纳的专科生教育大幅下降,降幅达39%,名列需求前20名的专业中只有3个专业要求专科毕业生,但法律专业不在其中。
2、学校对学生培养与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相脱节
由于我国法学教育起步较晚,没有比较成熟的法学教学经验,绝大数法学院,系的专科教育没有明确的培养方向。
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尚未形成自身的特色,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成为同专业本科教育的“压缩饼干”,没有充分体现出法律专科教育的目标特色。
另外,法律专业的设置比较单一,一般只开设法律事务专业,而没有对法律事务作更详细的划分,这与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现实需要不相适应。
法律专科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高等法律专业实用型人才,“实用性”和“职业性”应是学校培养的重点。
但很多学校都只注重对学生知识的灌输,却忽略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这与社会所需的法律实用型人才是严重脱节的,也造成了许多法律专科学生面临学无所用的尴尬局面。
3、毕业生自身能力比、不强,但就业期望值很高
随着高校扩招,专科生的录取分数也一路走低,这直接造成了毕业生素质的良莠不齐。
很多学生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自控能力都很差,而学好法律又需要这些能力。
先天不足再加上我国传统的教育方法存在的问题,造成了法律专科学生在知识结构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社会上普遍反映,法律专科毕业生缺乏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对法律实务的实际运作方式不了解。
他们多是单纯地硬搬、硬套法律条文,而缺乏对案件的具体情形进行具体分析的能力。
毕业生的能力有欠缺,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但是许多学生对就业却有着不切实际、盲目乐观的追求。
江苏警官学院关于“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调查报告”中显示,工作稳定的公务员是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首选,并且大多数选择到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就业,选择到基层或者到西部去工作的不到8%。
他们对就业后的收入期望与实际情况也有很大的差距。
从社会的人才总需求量来看,专科毕业生的就业并不十分困难,难的是摆正好自己的就业心态,应该说理想和现实的错位,加大了专科生择业的困惑,造成了他们的就业难。
二、解决法律专科毕业生就业难的措施
1、控制法律专科生的招生人数,拓宽就业途径
(1)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控制法律专科生的招生人数
首先,限制没有相应的办学条件的学校开设法律专业。
如前所述,高校扩招后,法律院校、系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其中有很多学校的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根本不具备设立该专业
的相应条件。
而这些条件又是提升法律专业毕业生的教育质量和社会形象的重要保证。
其次,在招生制度方面,允许法学类高等院校提出一定的特殊要求,法学类人才从事的主要是审判、检察、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法律职业。
这些职业对人才的要求是很高的,它不仅要求从业者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论辩能力,还要有很好的写作能力;不仅要精通法律专业知识,还要熟悉相关的社会知识,为了避免就业时的困难,应该在招生的环节上把好关。
(2)组织、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应该拓宽就业途径
首先,组织人事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招考、选调和选拔等人员录用制度。
从目前来看,应届法律毕业生就业的首选途径就是参加各级公务员考试,而这些考试的报名条件一般会有学历上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这就把专科生排出在外了,其实既然国家允许招收法律专科生,就应该给于他们与法律本科生同样的机会,不应该学历歧视。
其次,劳动部门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广开就业渠道,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目前仍有很多尚待完善的地方。
就法律专业毕业生而言,举办法律人才市场专场很有必要。
目前,多是用人单位直接到高校挑选学生。
或者学生通过熟人推荐就业,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专门人才市场尚未发展起来,如果能在一定的区域组织专门的法律人才市场,对毕业生的就业必将大有裨益。
学校担负着为社会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重任,学生认识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首先是在学校养成的。
要使法律专科生就业时有竞争力,学校的教育教学就要面向市场需要,改革现有的培养模式。
(1)根据市场需要设置实用和急需的专业
法律专科教育的目的在于急社会之急,为社会培养应用型、技能型的法律人才,所以在专业设置上要通过对法律职业岗位的社会需求的调查与分析,设置出更适合社会需要、更受社会欢迎的专业。
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家和社会对涉外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加,而我国目前非常缺乏这类人才,因此可以考虑设置法律英语、涉外经贸法律事务专业等等。
设置了合适的转业后,就要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具体要考虑学生的兴趣、能力、特长以及以后的就业期望等。
不同专业的教学重点也应该不同,专科教育重点就要体现“专”字。
(2)在教学方法上,要加强案例教学和其他实践性教学
能否为社会培养合适的人才,最重要的环节就是教学方法的选择。
我国传统的教学方法是以讲授为主,比较注重知识的系统性传授,却忽略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目,为了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就业市场的需要,必须改革目前的教学方法,加强案例教学和其他实践性教学。
首先,实施案例教学和诊所法律教育。
案例教学,是指以简洁的语言文字形式,再现一个法律实践活动的基本过程,从中提出法律制度完善问题或者法律适用问题,引发并组织学生讨论,使之由此掌握法律知识,获得法律技能,形成法律观念的一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自觉性,适应学生构建知识、接受知识的内在认知程序,同时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诊所法律教育,则是指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律师或老师的监督和指导下参与到律师通常所做的行为中来,包括为当事人代理诉讼等。
广义来讲,诊所法律教育包括了作为法律角色的学生在某种受到指导的环境之中,通过开展某些有效的形式,如法律援助,有意识地让学生直接参与司法案例的处置,从而将法律理论、法律条文融会贯通到法律咨询服务和诉讼代理服务等实践活动中,使学生真正掌握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操作运用,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责任意识,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专门人才。
其次,组织好课外实践活动。
课外实践活动包括法院旁听、律师事务所见习等。
法律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可以选择一些较为典型的案例,组织法律专科的学生去法院参加旁听。
借助旁听,让学生直接目击庭审的全过程,加深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也可以联系一些律
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让学生在周末和寒暑假去见习,通过和当事人的直接接触了解真实的案例,培养学生在纷繁复杂的社会涉法问题中以法律的思维考虑问题,挺高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操作手段以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3)在教学评价上,要以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为主
考试制度是教学评价制度的核心,与传统的教学方法相对应,目前法律专业的考试内容一般是以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为主,而忽略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查。
因此,应该改变传统的考试方式,以采用口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将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及其在人才市场的竞争作为评价法律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
(4)加强就业观念教育,指导学生务实就业
学生从一入学,学校就应该有意识地对他们择业观念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新型职业观和“先就业、再择业”的新型就业理念。
鼓励他们拓宽视野,到公检法系统以外的单位寻找就业机会,特别是引导毕业生到山区、到西部、到基层去就业,指导他们就业和创业并举,参与竞争,自主创业。
3、毕业生要提升、完善自身素质。
降低就业期望值
法律专业学生应针对就业市场,选择自己的目标,调整学习锻炼的方向和策略,及早做好择业的准备。
尤其是要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并积极参加专业实践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
同时,要降低就业期望值,专科毕业生必须冷静面对现实,积极调整自我认识,务实寻找就业机会,到最需要自己的地方去工作。
应该看到,基层部门或者我国西部地区还是非常需要法律专科人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