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通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本着科学合理、安全实用、符合标准、节约开支的原则,杜绝私建、乱建、超标建设现象,以达到临时设施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XX 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或以集团名义承揽由我公司自行施工的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指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
包括:①施工用地范围内施工、生活用各种道路、围墙。
②项目行政管理用房、宿舍、文化生活福利建筑或用房,包括临时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医疗室、宿舍、食堂、厕所、化粪池、生活垃圾站、料具库、门卫室等。
③临时施工区内的水泥库、简易料库、作业棚、试验室、拌合站、吸烟室、厕所、化粪池、生产垃圾站、门卫室塔吊基础等。
④各种材料加工厂及机械操作棚等。
⑤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构件的仓库和设备堆场、取土弃土位置。
⑥施工或生活用水源、电源、变压器,临时给排水、供电、动力、供暖、通风管线等设施。
⑦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所建设的必要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经营部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监督、审核、审批机构。
第六条凡参与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应自签署分包协议之日起,视为同意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临时设施管理流程第七条内部审批(一)新开工程临时设施建设必须在进场一周内,在施工程确需增加临时设施建设必须提前一周,由项目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其报告内容包括:1、文字说明。
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制度
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管理、规范临时工程施工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维护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工程部门协助,监理单位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经理对临时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物资使用和单位工程进度等方面负责。
第四条工程部门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临时工程的管理工作,配合监理单位做好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五条项目经理应当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及工程项目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前准备。
第六条施工前,项目经理应当向工程部门、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方案、质量检查计划、安全生产计划等相关文件,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准备条件。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当定期召开施工方案会议,检查施工进度、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施工结束后,项目经理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综合验收,并向工程部门、监理单位报告验收结果。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如遇重大事故,项目经理应当立即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条项目临时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计划、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齐全,随时处于可用状态,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项目临时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进行材料检验和技术论证,确保施工所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施工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管理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管理。
第三条:临时工程的定义:指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非永久性工程,包括临时设施、支撑结构等。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临时工程管理过程中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做好工程的组织、计划、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临时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临时工程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临时工程的组织和施工,合理安排人员和材料。
第六条:临时工程的结构安全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工序和施工方法,保证施工的连贯性和协调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临时工程的质量管理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检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临时工程的质量。
第三章临时工程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临时工程的安全监测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对临时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临时工程进行安全巡查,及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整改。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事故。
第十五条:临时工程的道路交通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单位应设立道路交通管理组织,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
第四章临时工程的进度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合理安排临时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对临时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偏差的问题。
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确保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工程的临时设施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房、设备、材料搁置场所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与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签订临时设施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一的临时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秩序。
第五条临时设施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临时设施管理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和规划,确保施工工程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临时设施管理中应当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质量。
第八条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管理制度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临时设施的设置与调整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临时设施的设置列入施工方案,并报工程监理审核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和需求设置合适的临时设施,包括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放场地等。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将临时设施的设置情况及时报告给工程监理,如有需要调整,应当重新编制方案并报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临时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制度,规定使用范围、管理责任人员等内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临时设施清单,包括各类设施的名称、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信息。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临时设施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进行临时设施的调整,调整时需重新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废弃的临时设施进行处理,不能随意拆除或撤销,必须经过相关程序处理。
第三章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临时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的稳固和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临时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搭建、设备安装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一、建立健全临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明确项目管理人员职责,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转。
二、制定临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案,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工作流程等,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临时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结构参照以下方式组建: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工作;项目总监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工作;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等。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一、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执行安全规定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四章质量管理一、制定质量管理控制制度,建立质量检查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
二、建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记录和验收制度,确保每一个施工环节的质量达标。
三、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发现并整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四、对实施质量管理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五章进度管理一、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二、建立进度监督机制,定期进行进度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进度延误的问题。
三、对进度管理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进度延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章环境保护一、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的控制。
二、做好施工场地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三、建立环境监测机制,不定期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状况进行监测,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临时工程管理制度
临时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工程的管理,保障临时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临时工程建设活动,包括临时房屋、道路、桥梁、隧道、水利设施等。
第三条临时工程建设应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合理控制工程投资。
第四条临时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二章工程计划与投资控制第五条临时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编制详细的工程建设方案,包括工程规模、建设内容、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等,报请相关部门审批。
第六条临时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计划,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工程进度的,应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临时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合理编制工程投资预算,报请相关部门审批。
工程投资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第八条临时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投资控制制度,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第三章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九条临时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临时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检测和监督。
工程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临时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安全。
第十二条临时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章施工组织与人员管理第十三条临时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临时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工程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工程施工人员合法合规。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时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建设标准,有效控制建设规模及费用,根据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遵循“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建设方针,坚持“先批后干、按图施工、量价双控、严格考核、超标追责”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临时工程是为完成正式工程而修建的施工辅助工程,包含铁路、公路、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建筑、水利等各类工程的临时工程,如制梁场、铺轨基地、轨道板(轨枕)预制场、钢筋(构件)加工场、拌和站、运输便道、试验室、驻地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管理流程与职责第五条为加强临时工程管控,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两级作用,实行两级管理。
详见“附件1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图”。
两级管理:一级项目包括铁路项目、合同额5亿元及以上路外项目、其他特殊临时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管理;其余为二级项目,由子(分)公司管理,报备集团公司。
管理内容包括策划、设计、施工、验收及考核。
—1—第六条职责分工(一)施组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临时工程建设标准、一级项目临时工程策划及施工图审查,参与工程验收与考核。
(二)经济管理部:审核一级项目临时工程预算、施工合同、验工计价,组织考核;审定设计费取费标准,审核设计费。
(三)技术中心:审查一级项目临时工程结构设计,参与临时工程建设标准制定。
(四)安全质量部:组织一级项目临时工程安全评估。
(五)勘察设计院:编制完善临时工程标准和图集,负责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施工,参与临时工程策划。
(六)子(分)公司:参与一级项目临时工程各阶段管理;组织二级项目临时工程各阶段管理,报备集团公司。
(七)项目部:负责临时工程设计管理,组织施工与验收。
对工程安全、质量、成本负责。
第三章策划管理第七条应充分考虑建设工期、工程特点、工程数量、材料供应、施工条件、施组安排等因素对标准、规模、位置、数量等进行策划,兼顾建家建线、企业文化及项目创亮点的要求。
建筑工程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临时设施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洁及工作效率,建立和实施建筑工程临时设施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制度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各种临时设施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休息室、临时办公室、临时仓库等设施。
以下是本公司建筑工程临时设施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临时设施管理,包括建筑物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
二、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并实施临时设施管理计划,确保临时设施的安全和卫生条件;2. 安全主管:负责监督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项目经理提出改进意见;3. 现场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临时设施管理计划,确保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安全和整洁;4. 相关施工人员:配合现场管理员进行临时设施管理,执行相关安全规定。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临时设施的安全使用是最基本的原则;2. 卫生第二:保持临时设施的清洁,并定期消毒、通风;3. 管理第三: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和维护。
四、具体管理措施1. 临时设施设置:根据施工需要,合理设置各类临时设施,确保满足施工人员的生活和工作需要;2. 安全管理:制定临时设施安全管理方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3. 环境保护: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环境;4. 设施维护:定期对临时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及时修复损坏设施,确保设施功能正常;5. 用电管理:对临时设施的用电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安全隐患;6. 员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如厨余垃圾处理、个人卫生、禁止吸烟等行为。
五、监督检查1. 项目经理定期召开临时设施管理例会,听取现场管理员汇报,解决问题;2. 安全主管定期开展临时设施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规定;3. 现场管理员每日巡查临时设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
六、奖惩制度对临时设施管理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个人和班组给予奖励,并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和班组进行惩罚。
七、其他事项1. 本制度经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正式执行,凡有未尽事宜,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2. 临时设施管理制度的实施必须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结合,灵活调整;3. 违反临时设施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
2023年南京市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办法最新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保障临时建筑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城乡环境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临时建筑(以下称临时建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建筑,包括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搭建的为主体项目服务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生产用房、仓储用房等建筑物。
第三条临时建筑管理应当符合合法、安全、必要、绿色和协调的要求,确保管理规范、市容整洁。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加强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督促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监管平台,对建设工程及其临时建筑实施全过程管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临时建筑的日常巡查管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综合执法体制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执法权。
第五条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临时建筑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规划审批,加强审批实施情况监管,并将审批信息及时与城市管理、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共享。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临时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交通运输、水务、绿化园林、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临时建筑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临时建筑纳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依法承担临时建筑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建设工程集中区域根据项目建设规模,探索临时建筑的统一规划、科学选址、集中建设和规范管理。
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集中建设的临时建筑。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当向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照批准的要求进行。
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化审批服务,精简审批要件,提高审批效能。
符合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条件的临时建筑,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当场作出决定。
第九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在自有土地外临时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当向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并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为规范施工现场临设管理,合理搭设临时设施,降低成本,减少浪费,节约开支,特制定本办法:一、报批程序:1、新开工程在进场一周内,在施工程增加临设提前一周,由项目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工程部审批,其报告内容包括:①文字说明;②施工现场临设平面布置图:注明临设结构类型、间数、用途、面积以及主要装修做法,道路、临电、上下水管线规格数量。
③工程临时设施费预算收入总额(工程中标价中临设费),搭建临时设施的费用计划。
附:《临时设施费用预算收入、计划支出报表》2、由工程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项目部临设平面布置的实用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会签,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建立临设台账并存档。
二、临设的搭建:由项目部按公司的批复意见具体实施。
临建房屋安装前,项目部(需要时会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应对安装单位资质、设计图纸、原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安装方案及有关安全措施等资料进行全面认真的核查,经核查无误后再进行安装。
临设搭设需外租场地时,由项目部向公司提出外租场地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后,项目部负责与出租单位洽谈有关事宜后,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三、临设的验收:临设施工结束后,项目部在一周内书面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牵头组织技质部、经营部、行政部、项目部,按公司批复的意见对临设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
附:《临设验收会签单》四、临设的拆除及摊销:1、临设拆除时,项目部书面申请报工程部,经施工管理部批准、登记备案后,项目部予以拆除。
属可移动的盒子房、集装箱类以及可重复利用的设施的拆除,项目部应提前一周书面报告施工管理部,由施工管理部协调、调配。
2、不需拆除或移交的临时设施,由施工管理部牵头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共同估价处理,其价值计入项目部收入。
13、临设费的摊销,项目部应结合工期和工程造价逐月摊销,待工程竣工时临设的实际成本〈扣除可利用的净值后〉必须全部摊入工程成本。
五、临设标准和费用的控制:项目管理部应根据现场的条件、环境和建设规模,并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设定临设标准,本着经济、适用的前提,尽可能实现美观、大方、布局合理。
煤矿临时工程制度
煤矿临时工程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规范煤矿临时工程的管理和操作流程,保障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2. 煤矿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电、临时通风、临时排水、临时支护等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采取的非永久性工程措施。
3. 所有参与临时工程设计、施工、监管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二、组织管理1. 煤矿企业应成立临时工程管理小组,负责临时工程的规划、审批、监督和检查工作。
2. 管理小组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临时工程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3. 临时工程的实施前,应由管理小组对工程方案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批文件。
三、工程实施1. 临时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报管理小组审批。
3. 施工过程中,应有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4. 临时工程完成后,应由管理小组组织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四、安全管理1. 临时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
3.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违章作业。
4. 对于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五、监督检查1. 管理小组应定期对临时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管理小组有权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性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鼓励员工对临时工程的安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管理部门。
六、应急管理1. 煤矿企业应制定临时工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和预防。
2.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3. 事后应对紧急事件进行总结分析,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
临时工工程队管理制度
临时工工程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临时工工程队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建原则1. 临时工工程队的组建需经过严格审查和选拔,确保队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
2. 队员需具备相关资格和证书,且须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领导指挥。
三、工作目标1. 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2.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四、工作责任1. 队长负责统筹和协调工程队的工作,制定施工计划和任务分配。
2. 队员需按照任务分配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违反规定的队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严重者将被开除。
五、管理制度1. 考勤制度:队员需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或旷工将受到处罚。
2. 安全生产制度:队员必须穿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具,严禁违章操作,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 工作秩序制度:队员需服从领导指挥,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调整工作任务。
4. 纪律管理制度:队员需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不得酗酒、赌博或与他人发生冲突。
5. 岗位责任制度:队员需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施工任务按时完成。
六、奖惩机制1. 优秀队员将获得奖励,包括提升工资、表彰奖励等。
2. 违反规定的队员将受到处罚,包括扣减工资、警告甚至开除。
七、监督检查1. 队长需定期对队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施工任务按时完成。
2. 监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工程队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或调整,需经过相关审批。
2. 临时工工程队的工作参照本管理制度执行,不得私自违反规定。
以上为临时工工程队管理制度,希望各队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
临建设施管理制度
临建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建设施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有序,提高施工质量,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临建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使用、拆除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临建设施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节能环保、经济合理、文明施工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临建设施安全负总责。
公司设立专门的临建设施管理组织,负责临建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临建设施规划与设计第五条临建设施的规划应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合理布置,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六条临建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体现企业文化内涵,满足施工需求。
第七条临建设施的规划与设计应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文明、有序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
三、临建设施施工与验收第八条临建设施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九条临建设施的施工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临建设施的施工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第十一条临建设施施工完毕,应组织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四、临建设施使用与管理第十二条临建设施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完好。
第十三条临建设施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四条临建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加强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安全、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临建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五、临建设施拆除与处置第十六条临建设施的拆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拆除安全。
第十七条临建设施的拆除应提前制定拆除方案,明确拆除顺序、方法、安全措施等。
第十八条临建设施的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拆除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九条临建设施的拆除完毕,应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施工场地整洁。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公司对临时工程建设的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有序开展,有效树立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工程的建设质量和速度,影响着主体工程的作业效率和工程安全,同时,临时工程又是工程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效益。
因此, 规划、设计、建设好临时工程,可以实现企业和项目“快树形象,早树形象,树好形象”的目标,修建标准应符合安全、环保、卫生和业主的有关规定,既美观实用又能满足生产及生活的需要。
第三条临时工程应结合工程所在地区特征、工程项目的特点及施工期限,本着“事先预控、因地制宜、经济合理”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四条临时工程应按照“设计—多方案比选—审批—施工—验收—评估”程序组织施工。
第五条临时工程应按项目永久工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项目书记为副组长,项目经理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第七条临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对临时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预算、施工、验收及评估等环节进行把关,项目经理是临时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临时工程的分类及主要内容第八条临时工程的分类临时工程按其规模大小和使用性质划分为大型临时设施工程、小型临时和临时房屋设施两类。
第九条大型临时设施(简称大临)工程定义及主要内容大型临时设施工程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必须修建的大型临时建筑物和过渡工程。
大临主要包括:运输便道、便桥、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拼装场、制(存)梁场、搅拌站、通信干线、集中发电站、变电站、临时电力干线、给水干管路等。
第十条小型临时设施(简称小临)和临时房屋的主要内容1.由干线到工地或驻地的地区通信引入线,电力线和地区给、配水管路等设施。
2.为施工或维持施工运输而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如临时给水的水井、水塔、水池、临时排水管路等设施;钻孔用泥浆池、沉淀池,临时站场建筑设备等;临时信号、临时通信、临时供电等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通用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通用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满足施工需要,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临时设施,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设的为施工服务的各种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包括施工围墙、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办公用房、宿舍、厨房、厕所、仓库等。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
二、临时设施规划与设计1、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需要,对临时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临时设施应当与永久性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占用施工用地范围之外的土地。
2、临时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满足施工生产、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规定报经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准文件。
3、临时设施的建设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施工现场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应当与临时设施同步建设,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三、临时设施建设与使用管理1、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标准要求建设临时设施。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临时设施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2、临时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合理使用的原则,不得占用施工用地范围之外的土地。
确需占用施工用地范围之外的土地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3、临时设施的使用应当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超负荷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电缆线路应当架空敷设,不得在地面上拖动。
临时用电设施应当有明确的责任人负责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5、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消防设施应当明显标识出使用方法,确保员工了解如何正确使用。
6、施工现场的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19.09.30•【字号】渝规资规范〔2020〕12号•【施行日期】2019.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12号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重庆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授权作为局规范性文件颁布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9月30日重庆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国有土地上修建临时建设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临时建设工程是指经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修建,不登记产权,限定短期使用,在使用期限届满,或者使用期限未满,但因实施国土空间规划需要应当自行拆除的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第四条临时建设工程应严格控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临时建设:(一)因城市建设工程需要建设临时施工用房或者临时售楼用房的;(二)因城乡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行临时建设的;(三)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无近期建设计划、已经依法征收的国有储备土地上需要进行临时建设的。
第五条影响近期建设计划或者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影响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临时建设工程,不得批准,具体情形如下:(一)位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范围内的;(二)位于防洪、泄洪通道、文物保护范围、地下管线、永久性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力设施、测量标志、气象探测环境等相关保护区内且与保护对象无关的;(三)位于规划的公用设施、公园绿地、广场用地、道路用地等范围内且与规划内容无关的;(四)位于未经整治的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等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内的;(五)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建筑造型、色彩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路桥工程临建管理制度
路桥工程临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路桥工程临建管理,提高施工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水平,减少建设过程中的事故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路桥工程临建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路桥工程临时建筑物的搭建、使用和拆除过程中。
第三条临建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保证临建施工与主体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受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建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管理措施,确保临建施工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
第五条临建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临建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
第六条临建施工单位应当按时完成临建搭建、使用和拆除工作,并确保文明施工,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七条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临建施工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章临建搭建第九条临建搭建前,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定详细的搭建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搭建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更改搭建方案。
第十一条在搭建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二条搭建完成后,应当对临建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应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临建投入使用后,应当加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章临建使用第十四条临建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改变用途或增加负荷。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临建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四章临建拆除第十七条临建拆除前,应当制定拆除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第十八条拆除人员应当按照拆除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保证工程安全和周边环境的整洁。
零星土建工程管理制度
零星土建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零星土建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的零星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管线敷设、场地平整、围墙搭建等工程。
三、工程管理人员1.工程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全面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制定工程计划和方案。
2.工程监理:负责工地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处理问题。
3.施工队长:负责具体施工工作,组织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工程施工安全1.施工前需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2.工地需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牌,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作业时需穿戴安全防护用具,不得擅自更改或移动安全设施。
五、工程质量管理1.施工前需根据设计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私自更改设计。
3.施工过程中每个关键节点需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六、工程进度管理1.项目经理需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各项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2.每日需进行施工进度汇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延期问题。
3.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上级汇报,协商解决方案。
七、工程资料管理1.施工前需做好工程档案及资料的整理和备份,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2.施工结束后需编制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报告、验收资料等。
3.所有资料需按规定归档保存,确保档案完整性和安全性。
八、工程验收管理1.施工结束后需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验收部门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3.整改完成后需重新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九、处罚及奖励1.对违反工程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对工程管理优秀、效率高、质量好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3.对工程问题处理及时、质量好的施工队伍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附则1.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单位负责人所有。
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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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程建设管理
办法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公司对临时工程建设的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有序开展,有效树立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工程的建设质量和速度,影响着主体工程的作业效率和工程安全,同时,临时工程又是工程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效益。
因此, 规划、设计、建设好临时工程,能够实现企业和项目“快树形象,早树形象,树好形象”的目标,修建标准应符合安全、环保、卫生和业主的有关规定,既美观实用又能满足生产及生活的需要。
第三条临时工程应结合工程所在地区特征、工程项目的特点及施工期限,本着“事先预控、因地制宜、经济合理”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四条临时工程应按照“设计—多方案比选—审批—施工—验收—评估”程序组织施工。
第五条临时工程应按项目永久工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项目书记为副组长,项目经理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时工程建设领导小
组。
第七条临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对临时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预算、施工、验收及评估等环节进行把关,项目经理是临时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临时工程的分类及主要内容
第八条临时工程的分类
临时工程按其规模大小和使用性质划分为大型临时设施工程、小型临时和临时房屋设施两类。
第九条大型临时设施(简称大临)工程定义及主要内容
大型临时设施工程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必须修建的大型临时建筑物和过渡工程。
大临主要包括:运输便道、便桥、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拼装场、制(存)梁场、搅拌站、通信干线、集中发电站、变电站、临时电力干线、给水干管路等。
第十条小型临时设施(简称小临)和临时房屋的主要内容
1.由干线到工地或驻地的地区通信引入线,电力线和地区给、配水管路等设施。
2.为施工或维持施工运输而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如临时给水的水井、水塔、水池、临时排水管路等设施;钻孔用泥浆池、沉淀池,临时站场建筑设备等;临时信号、临时通信、临时供电等工程。
3.施工所需临时修建的生活房屋及居住房屋、文化教育及公共房
(如文化室、广播室等)、生产房屋(如发电站、变电站、空压机站、成品厂、材料库、堆料棚等)和办公房屋。
第四章临时工程设计原则和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临时工程应依据设计文件和现场施工调查所获得的有关资料进行规划设计,内容包括临时工程的项目、主要工程数量、占用土地、采用的建筑标准、数量指标、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设计图纸和计算书、预算造价等。
第十二条临时工程设计应遵循“规划经济、永临结合、综合利用、便于管理、保护环境、服务施工”的原则:
1.施工便道修筑至隧道进出口及弃碴场、混凝土拌合站、材料供应站、主要路基及桥涵工点,满足重型车辆与工程机械通行要求,晴雨畅通;生产和生活设施、电力、供水等设施满足施工高峰期需求,一次建设成型,符合环保要求,适合当地气候条件。
2.各场站用地使用期要精心规划,尽量利用永久性征地,减少临时租地,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确定经济合理的使用面积和使用期限,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分阶段租用,避免晚用早租。
3.临时工程与正式工程应尽量结合,如临时电力线路与正式电力线路、临时房屋与正式房屋、临时水源与正式水源、临时道路与正式道路等综合考虑。
4.临时驻地应选择在靠近工地及重点工程和方便进出及通信联系、便于队伍管理的地点;大型取土场至路基施工工地间的主要运输道路,
应避开居民点及常有人群集聚场所,以保证运输畅通和不扰居民。
5.信息管理和网络监控系统要体现高科技的优势,完全满足内外信息沟通传输和工程施工监控管理的需要。
第十三条大型临时工程设施标准要求
1.施工便道、便桥
施工便道应与主体工程作业点及存料场、仓库、施工设备等位置相协调。
便道及便桥宜利用永久性道路和桥梁,便道应优先考虑在永久用地范围内修建;跨越河道的便桥,应计算基础的承载力,桥梁的上部结构根据现场情况计算后选定。
山区便道坡度较大时,要混凝土硬化路面,宽3.5m,厚20cm;平原便道一般为灰土或山皮石,软土及水田地段的基底可采用抛填片石及山皮石处理,保证基础稳定。
便道路面宽度一般为3.5m,并设单侧排水沟,每300m设置一处会车道,会车道一般宽7m,长30m,必须形成路拱。
2.混凝土拌和站
为确保结构物施工质量,所有结构物所需的混凝土全部采用集中拌合、电子自动计量配料系统进行配料,确保配料的精确性。
混凝土集中拌和站的设置修建应视管供的数量、单机生产能力、工期等综合因素确定修建规模。
拌和站场地均采用碎石和素混凝土进行硬化,配备车辆进站冲洗设备。
防止车辆带入泥土将原材料二次污染。
各种材料分隔堆放,以免混淆。
配备砂石料筛分冲洗设备。
混凝土拌和站的砂、石料场全部搭设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