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门(免漆门)技术要求教案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室内门(免漆门)技术
要求
室内门(免漆门)技术要求
1
工作环境:
本次合同指向的室内门将分别用于广州、深圳、中山、佛山、上海、南京、苏州、宁波、杭州、成都、重庆、北京、济南、天津、青岛、西安、长春、沈阳、大连、长沙、南昌、厦门、烟台、呼和浩特、银川、兰州、合肥、桂林、南宁、吉林、武汉、赣州、南通、扬州、昆明、常州、盐城等城市民用住宅或写字楼,分包人应当充分考虑影响室内门使用的各种外界环境条件,如气候、海拔、环境温度、环境相对湿度、地震烈度等。
如分包人之产品对以上环境因素有特殊要求的,分包人应当以专函并加盖公章予以详细说明。
2
标准依据:
2.1 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要求、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
不限于:
《木质门》(WB 1024-2006-T)
《建筑木门、木窗》(JG/T122-2000)
《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GB/T15104-1994)《中密度纤维板》(GB/T11718-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17657—1999)《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
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 年版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实体面材》(JC 908-2002)
《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2003 )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200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6) 2.2 若承包商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与中海地产联系,中海地产对此有最终解释权,
否则视为接受。
3
材料配置
3.1 主要材料性能表
3.2 PVC 饰面门扇技术标准 3.2.1 门扇厚度为40mm。
3.2.2 真空吸塑PVC 覆膜饰面,0.16mm≤膜厚≤0.18mm。
3.2.3 其表面胶合强度均不得低于0.40MPa;浸渍剥离试验:试件每一边剥离长度不得超
过25mm(按 GB/T15104-2006 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
3.2.4 PVC 膜品牌指定为台湾好奇、南亚共和等同档次品牌
3.2.5 实心门芯:门芯填充材为杉木集成材或刨花板(密度不低于 0.68g/cm3),要求
填密实;采用杉木集成材时,杉木集成材之间需要开透气槽,防止门扇弯曲.变形,4mm<开透气槽宽度<6mm; 3.2.6 空心门芯:门芯填充材为杉木(密度不低于 0.60g/cm3),要求为空心门芯,
杉木之间的间距不大于300mm。
3.2.7 封边为与木门饰面相同的实木条或中密度板条; 3.2.8 门扇两面可使用优质中密度板MDF(或夹板)与门芯复
合 3.2.9 门芯填充材以施工图纸为准;
3.2.10 密封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关品种密封材料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
定。
3.3 PVC 饰面门框技术标准
3.3.1 门框采用不小于20mm的杉木、单板层积材(LVL或多层夹板门框制作,两面
贴夹板或中密度板,外覆与门扇相同PVC 膜,门框宽度不小于
50mm; 3.3.2 门框单面缩尺不能大于15mm。
3.3.3 门框与墙体接触部分须做防腐防潮处理;
3.3.4 门框可按实际情况采用或不采用调节墙厚施工误差的设计; 3.3.5 门框与门扇间应有防撞点设计; 3.3.6 门框应有防腐防蛀措施;
3.3.7 门框除底边外三边设置防撞条,咖啡色或白色,颜色与门框饰面一
致; 3.3.8 切割后的门框必须及时进行防腐、防潮处理后再进行安装 3.4 贴脸线3.4.1 贴脸均采用LVL集木或MDF基材,门脚为实木制或经防潮防腐防蛀处理的中密
度板,以防变形,覆PVC方案,插入式结构安装后应看不到钉眼; 3.5 门锁及五金件
3.5.1 本工程门锁及五金件为甲供,供方按照需方提供的样锁开孔及安
装。
3.6 玻璃
3.6.1 本工程玻璃均需钢化处理,厚度5mm,卫生间玻璃为钢化磨砂玻璃; 4
配合要求:
4.1 分包人配合要求:
4.1.1 人员配置:分包人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配置满足现场工期要求的管理与技术支
持人员、施工班组,且主要施工工人/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1.2 技术服务:根据发包人需要无偿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前技术
条件复核、现场技术培训与交底、样板试验与示范、配合项目进行二次深化设计、解决方案的提案与评审等。
4.1.3 分包人须将设备/材料运抵项目合同指定城市指定工地指定仓库现场,并负责卸
货并运至仓库内。
4.1.4 分包人须服从(装修)总包的统一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
a) 须向(装修)总包及相关方提供施工组织计划与进度计划(过程中,须上报月计划与周计划,特殊情况须每天更新计划)。
b) 须参加工程例会,必要的协调会与专题会议。
分包人应提前一周在例会上提出对道路、场地使用、楼面占用、大型机械吊运等要求。
c) 分包人在进场前应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每道工序施工前须检查与确认上道工序(作业面)的质量。
d) 分包人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总包与监理方联系,与总包及相关方核对相关的工程图纸,提供或了解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配合总包单位确认。
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e) 分包人对陆续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产品保护的责任,如对其它单位的工程或设施造成损坏的,经监理核实后照价赔偿。
f) 施工期间及竣工后清理及运走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废料,要求将垃圾集中至现场指定地方以便主分包人清理运走,如发现分包人的建筑垃圾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总包方作业队将作业面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在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情节严重的在例会中通报批评,甚至进行违约索赔。
g) 分包人应服从(装修)总包方对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
4.2 发包人提供相关服务: 4.2.1 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4.2.2 提供工地内垂直运输设备(如施工电梯、正式电梯等)。
4.2.3 提供施工用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及用电接驳点,但需自费接驳,施工用电、用
水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办公、生活、仓储所用水电由分包人自行解决及承担相关费用。
4.2.4 因现场条件限制,发包人将不承诺提供现场住宿或提供场地供分包人搭设临时建筑。
现场办公、仓储由发包人项目部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
4.3 主要工作界面划分
安装工艺要求
5.1 供方在与需方各地区公司签定项目合同后,须到现场进行复尺,以保证各樘门与实际门
洞吻合。
5.2 供方须根据招标单位确认的图纸制作各类型门的样板,经需方确认后作为收货的验收标
准,同时提供各种配件的样板,经确认后作为验收标准。
供方供货时需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标志 5.3 门洞高度和宽度尺寸以设计尺寸为基准,需方可接受±30mm 以内的施工误差;若超过
此尺误差范围,由发包方协调总包或装修单位整改到位。
5.4 固定门框套、门扇:门框套安装应在泥水施工全部完成后,户内金属部品、水电安装基
本完成后进行。
门框与墙连接牢固。
门扇可选择与门框套同时安装或后期安装。
门扇开关、门扇与门框之间的缝隙应均匀一致。
门框装完后,门框与墙面间的缝隙用水泥砂浆填实 5.5 门框与墙体的连接方式若要求采用膨胀螺栓,则采用内膨胀螺栓(无突出墙面的螺杆,
方便粉刷)。
5.6 乙方加工供应的进户门门框外包尺寸可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洞口尺寸每边缩小
15mm-20mm(即洞口顶、左、右三边),具体尺寸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并经需方同意后确定。
5.7 门扇安装后,门扇与门框在同一垂直面。
6
门框扇成品保护
6.1 包装要求:
每件产品应用塑料膜塑封包装,并用包装纸盒包装。
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包装箱外注明产品应用的项目名称、楼栋号、单元号、房间号和具体的应用位置(如主卧、卫生间等),以及产品的规格型号、颜色等相关信
息。
6.2 运输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6.2.1 产品运输时,托盘底部要水平,保证产品平放并受力均衡,防止产品折断或玻璃破
碎。
6.2.2 产品运输时,遮好防雨布,避免雨淋、受潮、日晒。
6.2.3 产品运输时,须固定稳定,防止运输过程中走位、挤压、撞击、碰伤,长途运输应
考虑避震防护处理,以集装箱运输为宜。
6.3 存放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产品储存时,按产品型号分类码放。
堆垛四周留有空间,顶部
无压重,底部离地 200mm 以上,相邻垛间距500mm,且需要保证通风。
6.4 安装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6.4.1 户内门框、踢脚线安装完成后不得因给排水、空调系统的水压实验或其它原因产生的水而遭浸后受潮。
6.4.2 户内门扇安装时保留产品出厂时的塑料保护膜,待业主入住后由主拆
除。
6.5 门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及时用成品瓦楞纸板满贴在户内门表面,用胶带固定,确保
整体平整,无破损、翘角现象。
锁在入伙前才安装。
木门门套的阳角用成品纸板用胶粘贴做好护角保护,高度 2m。
6.6 户内门框、门扇表面不得因管道油漆或其他工序施工原因而染上杂色。
6.7 户内门安装完成之后的其他工序施工要注意在搬运材料时不可碰撞、磨檫户内门的门扇
和门框,防止造成凹坑、划伤等破损。
6.8 户内门扇安装完成之后,注意轻开轻关,避免在挡门条、门口线等胶粘强度较低时,因较
大的撞击和震动而出现破坏或脱落。
6.9 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等溶液擦拭油漆表面。
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
门扇表面,防止表面产生划痕,用干布擦拭灰尘即可。
6.10 建立严格的工序交接制度,各工序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明确上一道工序产品有无损坏
或丢失,做好签名、记录,谁损坏、丢失或污染,谁负责整改和更换。
并应及时将交接记录向监理单位和甲方项目部报告。
6.11 划痕、碰伤修复:轻微划痕、碰伤,进行补漆处理,肉眼观察未见色差;严重划痕、碰
伤,现场无法修复的,需卸下回工厂重新进行喷涂或覆膜处理。
投标时,厂家需提供具体的划痕修复方案。
6.12 分包人必须负责本工程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
总承包人对工程现场作全面的照
管并不保证各分包人半成品、成品免遭遗失或损坏的风险。
在移交给发包人之前,一切损坏、遗失均应由分包人免费修复或更换。
7
材料/工程验收
7.1 进场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对应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书等技术证
明资料,并同时通知需方项目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及材料接收方共同验货与接
收 7.2 木质门含水率应不小于 6%,且不大于当地平衡含水率(用木材含水率测量器测量成品
任意三点的算术平均值)。
7.3 木质门甲醛释放量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
准 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及其制
品中甲醛释放量》中规定的 E1 级要求。
7.4 木质门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
合 GB18584 中的规定。
7.5 免漆门应有足够的整体强度,按规定进行沙袋撞击试验后,仍保持良好的完整性 (按
GB/T14154-1993 和 GB/T14155-1993 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
7.6 免漆门标准门扇厚度为 40mm±1mm。
7.7 所有门扇不粘贴厂家品牌标记。
7.8 门框的背部要进行防水防潮处理; 并且在安装时,线条及框的底部内侧要用硅胶进行
封闭处理。
7.9 PVC 饰面外观要求:
7.10 成品门允许偏差
7.11 框和扇的形位公差
7.12门框尺寸偏差
7.13. 安装尺寸允许偏差
7.14留缝宽度
.15 锁的定位:锁把手转轴中心距门的底端 950mm,距框边距离依锁芯尺寸定。
7.16 每个工程按1件(最多3件)进场成品进行拆除外包装进行抽检及破坏性剖切断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含成品包装要求、制作工艺、表面质量、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设计、招标要求,甲醛含量、发现不合格应立即退场整改。
抽检后应恢复成品外包装。
剖切检查所需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若检查不合格,该批产品全部退回,需方保留索赔权利。
8
工期要求
8.1 无论工程量的多与少,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安装工期执行。
8.2 如发生工期进行调整导致工程量临时增加或减少,分包人有义务积极调配安装人员
以达到发包人工期要求,分包人亦不因此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8.3 发包人同样有责任及时通知分包人关于工期的整体安排,并确保其具备合理性,不
得单方调整工期。
8.4 无论何种原理如临时出现工期调整导致需要增加安装人员,分包人须在合理的准备
期内尽早安排人员到位。
9
保修
9.1 质量保证期为三十(30)个月,质量保证期从货物全部送抵项目采购合同所指向的
项目现场并完成安装,且经发包人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0 维修服务要求10.1 应遵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保质、保量、如期地完成工程责任范围内的各
项工作,并按合同履行保修义务。
10.2 在工程保修期间,我司通知(可以书面,也可以是电话通知)贵司从事某项任
务的维修时,贵司应听从相关人员在指挥、调度、着装等方面的要求,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保证工程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10.3 在工程保修期间,贵司应派出足够的、较高素质的维修和管理人员负责维修工
作,并且在保修开始时将名单交给我司地盘和售后维修办公室。
10.4 贵司维修不及时,我司有权请专业维修商维修,专业维修商的工程维修费用计算方
法,按照专业维修商的计价取费独立核算。
贵司应同意从维修保固金中扣除,并充分相信我司会在费用问题上持公平和公正立场。
10.5 在工程保修期间,如因贵司原因发生任何有损我司声誉的维修服务质量(包括实体
质量和服务工作质量)问题,贵司应承担一切责任,包括我司另行派遣专业维修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6 对于维修人员的维修服务礼仪教育,除了我司可能会培训以外,贵司也应派人
对维修和管理人员进行礼仪、着装等方面的培训,以达到我司对维修和管理人员的标准化管理要求。
如果我司进行培训,贵司应积极配合,期间可能发生的窝工、交通费、洗涤费及额外费用应由贵司充分考虑。
11 保修服务要求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贵司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此项因素,不得对此有
任何疑义。
12 每个项目合同第一批门进场时,供方必须提供该批门的甲醛检查报告;施工过程中,
需方有权随机抽查,并委托专业机构检查门的甲醛含量,每个项目合同供方承担一次检查费用,若抽查门的甲醛含量不满足规范要求,供方免费更换所有门并承担需方的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