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合集下载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3.04.28•【字号】•【施行日期】1993.04.28•【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3年1月9日唐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4月28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必须执行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规划区系指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包括市区、县(市)城、建制镇、工矿区和国有农场。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依法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图例,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文献,并报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城市规划的编制,必须进行调查研究,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着眼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和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坚持确立城市中心地位、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布局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

城市规划的批准程序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进行局部调整和重大变更的,须依法报有关机关备案或审批。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的城市规划工作。

各区的规划管理部门为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县(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贯彻执行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和审查建设项目的选址,参与国土和区域规划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实施城市土地和建设的规划管理。

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总体规划

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总体规划

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总体规划(2008-2020年)文本唐山市人民政府2009年9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总体发展目标及战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新区城镇发展与布局....................................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新区生态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新区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新区城镇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新区城乡建设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新区综合交通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节新区旅游发展布局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节新区岸线利用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职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城市空间发展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新城空间发展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唐山市规划背景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精选资料】

唐山市规划背景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精选资料】

唐山市规划背景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1.1规划背景唐山是震后崛起的新型城市,城市功能分区明确,市政设施配套,环境清新优美,现代化水平较高。

城市自来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集中处理率、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 100% 、99.8% 、99.7% 和100% ,均居全国同等城市领先水平。

1990 年唐山在全国第一个荣获联合国“人居荣誉奖”, 2004 年获得联合国“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唐山交通四通八达。

与北京联合建设的唐山港京唐港区,已与国内外130 多个港口实现通航,跻身全国港口10 强;唐山港曹妃甸港区深水码头已全面开工建设,进展很快,已经到达年吞吐能力3亿吨以上,京哈、京秦、大秦三条干线铁路和京榆、唐秦、京唐三条国道穿境而过,京沈(唐山段)、唐津、唐港、唐曹,承唐,沿海,迁曹等多在建高速公路交织成网,环城立体互交,构成了非常便捷的现代化交通网络。

现在唐山国际机场也正在建设之中,唐山现在的交通更加便捷,更加人性化。

唐山2008年起,以“四大功能区”建设(曹妃甸国际生态城、凤凰新城、南湖生态城、空港城)为重点的现代化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格局已经形成。

唐山曹妃甸国际生态城(唐山与瑞典意大利荷兰新加坡等合作,全国只有上海浦东中英生态城,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可以与之相媲美)到2020年,将累计投资一万亿元,建成一座120万人的世界一流的生态城市、港口城市、示范性城市、国际性城市和环渤海中心大都市。

这座由智慧的唐山人民建设起来的国际生态大都市,回答了未来100年甚至200年后世界城市发展的方向。

2008年已经开始实施路、水、电、讯等配套设施工程,2009年完成新城造地15平方公里,完成投资207亿元,2010年将投资300亿元进行建设,滨海大道、曹妃甸行政中心、高档住宅区、各种星级酒店和高规格的体育场馆等大批重点项目约50多个(3000亿元)已经加紧启动和开工;凤凰新城规划面积23平方公里,是具有商务中心、文化中心、金融中心、总部基地等功能的现代化标志性新城区。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唐山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的市区城市规划区中的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凡在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工程设施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其他各区可参照执行。

(四)沿道路设置阳台、雨棚等地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建筑物主体2.5米,地下建(构)筑物退让道路规划红线不得小于3米。

(五)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最小退让距离按最高建筑的标准执行。

(六)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中作为大型商场的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方向的建筑控制线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5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且与城市道路相连。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应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

新建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医院住院部等主体建筑距规划道路红线20米以上。

第三十五条拟开发地块与未开发用地或规划拟改造用地相邻,其与该地块退让距离按以下掌握:(一)拟开发地块或者相邻地块已编制详细规划,按照详细规划掌握。

(二)两地块均未编制详细规划,按以下掌握:1、在拟开发地块东、西两侧存在未开发地块,退让该侧地块边界,高层不小于10米,多层不小于6.5米。

2、在用地北侧存在未开发地块,住宅建筑退让该边界日照间距一半。

3、在用地南侧存在未开发地块,若拟建为多层住宅建筑,则退让多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一半。

第三十六条在村镇、城镇范围以外的公路规划红线两侧应划定隔离带,隔离带宽度的具体规定如下:(一)国道、快速公路两侧各50米。

(二)主要公路两侧各20米。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唐山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的市区城市规划区中的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凡在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工程设施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其他各区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与适建范围第五条本市城市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五、对外交通用地(T)六、道路广场用地(S)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八、绿地(G)九、特殊用地(D)1十、水域和其它用地(E)第六条居住用地,指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一类居住用地,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二)二类居住用地,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三类居住用地,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混合交叉的用地。

(四)四类居住用地,指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七条公共设施用地,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国家批复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104个城市

国家批复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104个城市
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2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9平方公里以内。
保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2]144号)
2011—2020年
2012年8月17日
保定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地区中心城市之一。
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20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10平方公里以内。
佳木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佳木斯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9号)
2011—2020年
2017年1月14日
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中心城市。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6.98平方公里以内。
鸡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佳鸡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21号)
齐齐哈尔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黑龙江省西部中心城市。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1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6.8平方公里以内。
鹤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鹤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06]88号)
2006—2020年
2006年11月1日
鹤岗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重要的能源城市。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73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83.35平方公里以内。
盘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111号)
2011—2020年
2017年9月28日
盘锦是我国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1平方公里以内。

唐山市总体规划

唐山市总体规划

河北省唐山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未旭曦一城镇概况唐山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沿海重工业城市。

地处环渤海湾中心地带,南临渤海,北依燕山,东与秦皇岛市接壤,西与北京、天津毗邻,是联接华北、东北两大地区的咽喉要地和走廊。

唐山市市域中心城市由中心区、古冶区、丰润区组成。

二规划背景2002年,唐山市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将丰润县和丰南市划入唐山市区,原为丰南市改为丰南区,原丰润县与新区合并为丰润区;同时随着曹妃甸的发展拟成立曹妃甸新区。

行政区划的调整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为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城市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创造了有利条件。

国家“十一五”明确提出“京津冀城镇群”作为国家增长极,标志着国家区域发展重点从南高北低向南北均衡发展的转变;京津冀城镇群经济职能强化,推动城镇格局进一步调整;河北省大力推出向沿海发展战略,全力打造沿海经济隆起带;区域之间的联系迅速加强,京津唐秦之间的城际铁路建设在即。

唐山的发展必须呼应区域格局变化,谋求在区域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规划依据与总体目标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4)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4年)(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1996年18号文)(6)建设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材料的通知》(建规[1999]135号)(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8)《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建设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文件)(9)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10)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建办规函[2002]571号)(11)《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年)》(12)河北省、唐山市“十一五”计划(13)《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14)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1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冀政[2001]65号)(16)河北省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技术要求总体目标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塑造城市特色,构建与区域经济布局和城市安全目标相契合的优良城市空间形态。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唐山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的市区城市规划区中的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凡在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工程设施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其他各区可参照执行。

(四)沿道路设置阳台、雨棚等地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建筑物主体2.5米,地下建(构)筑物退让道路规划红线不得小于3米。

(五)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最小退让距离按最高建筑的标准执行。

(六)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中作为大型商场的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方向的建筑控制线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5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且与城市道路相连。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应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

新建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医院住院部等主体建筑距规划道路红线20米以上。

第三十五条拟开发地块与未开发用地或规划拟改造用地相邻,其与该地块退让距离按以下掌握:(一)拟开发地块或者相邻地块已编制详细规划,按照详细规划掌握。

(二)两地块均未编制详细规划,按以下掌握:1、在拟开发地块东、西两侧存在未开发地块,退让该侧地块边界,高层不小于10米,多层不小于6.5米。

2、在用地北侧存在未开发地块,住宅建筑退让该边界日照间距一半。

3、在用地南侧存在未开发地块,若拟建为多层住宅建筑,则退让多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一半。

第三十六条在村镇、城镇范围以外的公路规划红线两侧应划定隔离带,隔离带宽度的具体规定如下:(一)国道、快速公路两侧各50米。

(二)主要公路两侧各20米。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03•【字号】唐政办字〔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唐政办字〔202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3日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资源统筹、系统配套、产业升级、一体打造”的工作思路,推动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努力打造妙不可言、心向往之的便民宜居之城、文明典范之城、创新智慧之城、幸福平安之城。

现提出我市如下落实措施。

一、工作目标聚焦民生关切,统筹发展、数字智慧,以重点片区开发建设和“三区一村”改造为突破口,采取保护更新、优化改造、拆除重建3种模式,采用肥瘦搭配、产业互补、项目统筹、片区提升的方式,通过“片区—单元—项目”3个层面,深入实施“产业+人才家园”“服务+生活家园”建设,建成一批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创新一批典型做法。

二、重点任务(一)既有建筑更新改造。

分类施策加强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避免片面强调土地开发价值,防止“一拆了之”。

推进既有建筑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建设全龄友好城市;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绿色低碳建筑创建示范;实施大型公共建筑“平急两用”提升改造,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宝典]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宝典]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宝典]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唐山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的市区城市规划区中的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凡在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工程设施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其他各区可参照执行。

第四章建筑间距与建筑物退让第二十七条建筑间距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并同时符合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工程管线、人防疏散、抗震防灾、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应满足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

旧城区新建项目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

旧城区范围由城市总体规划确定。

不规则平面的住宅建筑,按建筑的最凸出的外围线和周围建筑的最近距离计算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应考虑自然地坪高差影响因素。

相邻地块内,一方先行建设时应按建筑双方共同退用地红线原则执行,日照间距要考虑各方位遮挡问题。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两个获得日照。

第二十九条住宅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一)低、多层住宅间距按日照分析确定,且满足下列要求:1、平行布置时,建筑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6倍2、山墙间距不小于8米。

3、垂直布置的建筑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标准的1/2加4米控制,其最小值为9米。

(二)高层住宅(含中高层,下同)建筑间距按日照分析确定,且满足下列要求: 1、平行布置时,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5倍,且不得小于30米。

2、山墙间距不小于13米。

3、垂直布置的建筑间距,除按日照分析结果应满足上述规定要求外,其最小值为20米。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20)》一、编制动因新世纪以来,唐山市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机遇,尤其是唐山南部地区在曹妃甸的带动下得到快速崛起。

全市提出生产力布局向沿海转移的重大发展战略;新一轮的唐山总规明确提出市域发展重心向沿海转移,构建“两核两带”的市域空间发展新格局。

在新的区域发展背景下,海港经济开发区进入了新一轮的快速发展阶段,同时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09年批复海港开发区扩大规划区域范围,迫切需要结合新的发展形势,在新的范围内统筹各项开发建设,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推动开发区与周边区域的一体化建设,特编制《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20)》。

二、规划编制重点(一)立足区域。

在区域整体发展格局下,确定海港开发区的发展方向;充分考虑与周边区域(包括乐亭临港产业聚集区、唐山湾国际旅游岛、乐亭县城等)的协调发展,(二)立足长远。

以生态、环境、资源等条件为基础,确定可持续的发展框架;把握港、区、城的发展趋势,以一体化发展为目标,预留充足的发展空间。

三、发展目标与战略(一)总体发展目标:河北省重要的现代化工贸港口新城。

(二)总体发展战略:(1)加速港城区一体化进程。

加强开发区与港口的功能联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开发区和港口在地域、功能和运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

(2)发展临港产业,培育新兴产业集群。

在现有的煤化工、电力、钢铁加工等产业基础上,加快发展以集装箱码头为带动的一般加工制造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3)大力拓展现代物流业,促使物流业成为海港经济开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继续加快港口码头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和港口现代物流的载体建设,健全港口设施,完善港口功能;构筑以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为主的物流运输平台,以通信及网络技术为主的物流信息平台。

(4)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运用高新技术,推动产业升级。

依靠现代化服务,大力发展包括金融、保险、信息、咨询、商务、订货、外汇结算和电子无纸报关等现代高端服务业内容,带动其他服务业发展。

唐山市

唐山市

三、绿地布局结构
一心、两廊、三环、四楔、多园 “一心”,即把南湖城市中央生态公园 作为城市的生态绿心,使其具备绿化隔 离、 生态涵养等多种功能,成为 唐山城区的重要生态调解中心。 “两廊”,即在中心区西侧沿铁路运输 线建设防护绿地,构建交通绿化长廊; 在中心区东侧建设隔离工业区与生活区 的山水绿化长廊。 “三环”,即建设市区由外向内的环城 高速、外环路、环城水系三层城市生态 防护林体系。
谢谢!
在近期五年的建设项目中,首先根据近期2015的规划人口,确定公园绿地建设项目,使人均公 园绿地面积达到15.11平方米。其次,确定2011年必须完成的建设项目,由于建设时限较短,所以不 宜全面铺开,应选择重点区域进行建设,因此2011年公园绿地的建设主要集中在城市水系沿岸和城 市重要出入口一带,以及城市内重要的景观轴线,其中包括已经立项的18个公园 。
唐山环城水系:绘就凤凰城城市绿脉
6、应急避险绿地规划指标体系 依据城市的灾害类型与防灾重点,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 市综合防灾规划对绿地进行应急避险功能布局,并满足应急 避险绿地规划技术指标要求,规划应急避险绿地如下表。 表 应急避险绿地规划技术指标
园林植物相关技术指标
根据唐山地区自然地带性植被的特点以及适宜生长的植物类型与种类,在对园林植物应用现状进 行详尽调查的基础上,规划制定了各类园林植物的应用指标: 市树市花 市树:国槐; 市花:月季; 市鸟:凤凰。 基调树种 基调树种一般由当地最优秀的树种构成。种类不宜多,但数量较多,常为标志城市绿化面貌的代表树 种,本规划确定9种。 油松、圆柏(包括品种)、国槐、银杏、毛白杨、绦柳、五角枫、白玉兰、樱花。 骨干树种 骨干树种为城市中各类型绿地中的重点树种,本规划确定72种。 落叶乔木(9种):刺槐、千头椿、毛新杨、栾树、洋白蜡、合欢、紫叶李、碧桃、海棠花。 常绿乔木(4种):云杉、白皮松、华山松、雪松。 落叶灌木(14种):月季(灌木类)、玫瑰、黄刺玫、榆叶梅、木槿、紫薇、紫丁香、连翘、金银 木、珍珠梅、金叶女贞、紫叶小檗、红瑞木、紫叶矮樱。 常绿灌木(4种):沙地柏、大叶黄杨、小叶黄杨、矮紫杉。 落叶藤本(6种):紫藤、美国凌霄、地锦、五叶地锦、藤本月季、金银花。 多年生花卉(宿根和球根)(12种):芍药、八宝景天、萱草类、鸢尾、德国鸢尾、玉簪类、荷兰 菊、蜀葵、金光菊、大花金鸡菊、宿根天人菊、地被菊。 一、二年生花卉(包括多年生作一、二年生栽培)(13种):一串红、万寿菊、矮牵牛、彩叶草、 四季秋海棠、非洲凤仙、夏堇、波斯菊、孔雀草、三色堇、金盏菊、雏菊、百日草 草本地被植物(6种):土麦冬、白三叶、蛇莓、二月兰、紫花地丁、匍枝委陵菜。 草坪草(4种):草地早熟禾、高羊茅、多年生黑麦草、结缕草。

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doc

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doc

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是非常重要的,了解正常规划才能制定更符合实际的未来计划,每个细节都非常关键。

下面就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大家介绍一下。

1、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确定为2010~2020年。

其中:近期至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远景为2020年以后。

2、规划层次
市域:面积13472平方公里。

规划区:面积6918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中心区、开平区和丰南区的城区部分。

3、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范围包括:市区、曹妃甸工业区、唐海县、乐亭县、遵化市的一个镇、迁西县的三个镇,以及滦南县的两个镇,总面积为6918
平方公里。

4、城市性质
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国家新型工业化基地和港口城市。

5、城市职能
中心城区:京津冀重要的产业服务和生活居住中心;全市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中心。

曹妃甸新城:京津冀沿海地区重要的产业服务中心;冀东区域高
教科研及产业转化基地;国家级滨海生态创新发展中心。

6、市域人口规模
2015年,唐山市域城镇化水平为62%,常住总人口为900万人,常住城镇人口为560万人。

2020年,唐山市域城镇化水平为73%,常住总人口为990万人,常住城镇人口为720万人。

7、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2015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185万人左右,建设用地面积约185平方公里。

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220万人左右,建设用地面积约210平方公里。

以上是下面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等建筑相关的知识可以登入建设通进行查询。

最新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最新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简介一、编制过程为适应京津唐地区新的发展形势和唐山城市长远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城乡建设,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决定对《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年—2010年)》进行修编。

本次修编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共同进行编制。

规划编制期间,唐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建设部、河北省建设厅、唐山市有关专家对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初步方案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调研等工作,走访唐山市各县(市)、区,广泛听取了各级政府以及相关专业部门、各大企业、驻军各单位对本次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004年4月,建设部组织了总体规划纲要专家审查会,原则同意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2005年8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已经基本完成。

二、规划方案作简要介绍(一)城市规划区及有关称谓1、市域:唐山市行政辖区,面积13472平方公里。

2、本次规划确定城市市区和滨海新区(海港开发区和曹妃甸工业区)为城市规划区,面积3958平方公里。

3、主城区:包括中心城区、丰润城区和古冶城区。

4、中心城区:包括路南区和路北区的城市建成区部分、丰南城区、开平城区。

即由京沈高速、津唐高速、唐港高速和西外环高速共同构成的“O”型环城高速公路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

(二)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确定为2003年~2020年。

其中:近期2003年~2010年;远期201 1年~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三)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到2020年,唐山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将比2000年翻三番,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全省前列,建成产业结构合理、综合实力雄厚、城市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的经济强市。

城市性质:“河北省经济中心城市,环渤海地区以能源原材料工业和新兴工业为主的制造业基地”。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规定:“为了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依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指定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大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北)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东北)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东)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中)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南和华西)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

《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

《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唐山市其他机关,唐山市其他机关,唐山市其他机关•【公布日期】2012.04.11•【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唐山市城乡规划局通告唐政法办通[2012]1号《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列入市人大2012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的立法项目。

现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请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

通讯地址: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唐山市西山道7号6号楼)邮政编码:0630008传真:5910031电子信箱:**************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修改城乡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以及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五条城市、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

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其业务受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与监督。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2•【字号】冀政字〔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唐山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唐政呈〔2023〕2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唐山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建设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窗口城市、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首都经济圈重要支点,打造京津冀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现代化沿海强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空间基础。

到2035年,唐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48.1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63.0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59.4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7倍以内;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省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12.92%;用水总量不超过省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8.48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地震、洪涝、海洋灾害、地面沉降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曹妃甸总体规划

曹妃甸总体规划

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总体规划〔2008-2020年〕文本唐山市人民政府2009年9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总体发展目标及战略 (4)第三章新区城镇发展与布局 (8)第一节新区生态保护 (8)第二节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10)第三节新区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1)第四节新区城镇结构 (12)第五节新区城乡建设标准 (14)第六节新区综合交通规划 (14)第七节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17)第八节新区旅游发展布局规划 (21)第九节新区岸线利用规划 (23)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职能 (25)第五章城市空间发展规划 (25)第一部分新城空间发展规划 (25)第一节新城用地布局 (25)第二节新城综合交通规划 (47)第三节新城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53)第四节新城市政工程规划 (55)第五节新城环境保护 (65)第六节新城综合防灾规划 (67)第七节近期建设规划及发展时序 (76)第二部分其它片区指引 (82)第一节曹妃甸工业区 (82)第二节唐海片区 (84)第三节南堡片区 (86)第六章规划实施措施 (87)第一节区域协调 (87)第二节分期建设 (87)第三节保障措施 (88)第七章附则 (90)附表一:城市发展目标体系表 (91)附表二:曹妃甸新区自然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录 (92)附表三:新区建设限制分区表 (92)附表四:新区城镇等级结构规划表〔2020年〕 (93)附表五:新区城镇职能结构规划表〔2020年〕 (93)附表六:新区城镇规模结构规划表〔2020年〕 (94)附表七:新城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八:新城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2010年〕 (96)第一章总则第1条编制动因开发建设曹妃甸,把曹妃甸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

本次总体规划编制,是国家总体战略的需要,是落实国家能源、交通和产业战略布局的需要;也是环渤海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是不断推进京津唐区域合作的需要;是河北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强省和促进冀东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要,是在更高的平台上参与东北亚和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赢得竞争主动权地位的战略需要;还是实现唐山生产力布局向沿海推进、构筑市域“双核”空间结构的战略要求,是牵动唐山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客观要求;更是促进曹妃甸港口、港区、港城协调发展、构筑区域发展大平台的需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简介一、编制过程为适应京津唐地区新的发展形势和唐山城市长远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城乡建设,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决定对《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年—2010年)》进行修编。

本次修编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共同进行编制。

规划编制期间,唐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建设部、河北省建设厅、唐山市有关专家对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初步方案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调研等工作,走访唐山市各县(市)、区,广泛听取了各级政府以及相关专业部门、各大企业、驻军各单位对本次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004年4月,建设部组织了总体规划纲要专家审查会,原则同意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2005年8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已经基本完成。

二、规划方案作简要介绍(一)城市规划区及有关称谓1、市域:唐山市行政辖区,面积13472平方公里。

2、本次规划确定城市市区和滨海新区(海港开发区和曹妃甸工业区)为城市规划区,面积3958平方公里。

3、主城区:包括中心城区、丰润城区和古冶城区。

4、中心城区:包括路南区和路北区的城市建成区部分、丰南城区、开平城区。

即由京沈高速、津唐高速、唐港高速和西外环高速共同构成的“O”型环城高速公路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

(二)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确定为2003年~2020年。

其中:近期2003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三)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到2020年,唐山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将比2000年翻三番,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全省前列,建成产业结构合理、综合实力雄厚、城市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的经济强市。

城市性质:“河北省经济中心城市,环渤海地区以能源原材料工业和新兴工业为主的制造业基地”。

(四)市域城镇发展战略1、创建区域开放的发展格局抓住机遇,依托京津,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2、实施向沿海推进的战略产业向沿海推进,建立由海港区(王滩)、曹妃甸工业区、南堡开发区组成的产业金三角。

3、实施点轴开发的发展模式唐山市的城镇地域结构就形成了一个城镇密集区、两条一级城镇发展轴和四条二级城镇发展轴的局面。

(1)一个城镇密集区:以唐山市中心区25公里为半径的地域,包括中心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和一批小城镇。

是唐山市经济最发达、人口最稠密的地区。

(2)两条一级城镇发展轴:102国道和京沈高速公路城镇发展轴,预计是未来唐山市发展较快的地区。

沿海公路发展轴,经过唐山市南部四个县区(乐亭、滦南、唐海、丰南)和一些重点镇,是唐山市实施向沿海推进战略的核心地区和未来唐山市发展的重点。

(3)四条二级城镇发展轴:唐港高速公路和唐港公路城镇发展轴,是唐山市实施向沿海推进战略的最基本的条件和保证。

平青大公路城镇发展轴,是京唐港与北部腹地乐亭、滦县、迁安、乃至承德市的平泉县等城镇联系的通道。

112国道至唐南公路城镇发展轴,是南堡开发区与北部一些县、市联系的通道。

三抚—帮宽城镇发展轴,是北部地区东西向的主要干线公路,将成为北部地区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轴线。

(五)市域总人口规划唐山市域总人口2005年为710万人、2010年为723万人、2020年为750万人。

(六)市域城镇化水平根据测算,唐山市2020年市域规划人口为750万人,城镇人口为510万人,城市化水平为68%。

(七)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将市域城镇划分为四个等级: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一般镇。

具体为:1、市域中心城市1个:由中心区、古冶区、丰润区组成,2、县域中心城市8个:遵化市城区、迁安市城区、迁西(兴城)镇、玉田镇、滦州镇、滦南(奔城)镇、乐亭镇、唐海镇。

3、中心镇20个:丰润区的沙流河镇、新军屯镇;丰南区的黄各庄镇、黑沿子镇;滦县的榛子镇、响堂镇;乐亭县的汀流河镇、姜各庄镇;滦南县的柏各庄镇、胡各庄镇;玉田县的鸦鸿桥镇、窝洛沽镇;遵化市的马兰峪镇、党峪镇;迁西县的洒河桥镇、三屯营镇、迁安市的建昌营镇、杨店子镇;唐海县的十一分场、五分场。

4、一般镇80-90个。

(八)市域综合交通规划1、公路(1)规划市域形成“四纵四横”的干线公路网格局。

四纵干线:玉田镇—鸦鸿桥—新军屯干线;112国道(规划建高速公路,可通承德)—丰润—中心区—丰南—南堡开发区干线;洒河桥—迁西—榛子镇—古冶—唐海镇—曹妃甸干线;平青乐(平泉至青龙至乐亭)干线。

四横干线:三抚(三河至抚宁)干线;102国道;唐通(唐山至通州)线—中心区以东205国道;沿海公路。

(2)建设高速公路建成由唐山经遵化至承德的高速公路;建设沿海高速公路;建设自曹妃甸至迁安、至北京方向的高速公路或高等级公路。

(3)建设曹妃甸工业区对外干线公路网在规划期内,曹妃甸工业区建成两条对外公路通道——青林公路(一级公路)、唐曹高速,并与区域干线公路网络保持顺畅连接。

远景再建三条对外公路通道:曹妃甸与唐海间的第二条高等级公路(含唐柏线-乐胡线的顺直连接)、由西北方向通往北京的第二条高速公路、东部高速公路。

2、铁路:(1)规划期内铁路形成“四横二纵”的格局。

四横:大秦线、京秦线、京山线和沿海铁路。

二纵:唐遵线、卑水—坨港铁路。

(2)新修建的铁路修建沿海铁路;修建大秦线迁安北站直达曹妃甸港的煤炭运输专用铁路,并修建至唐山钢铁公司的铁路支线;利用开滦矿区铁路范古线,建设范各庄-滦南铁路专用线,接轨于滦港铁路的滦南站,承担古冶矿区发往王滩地区及曹妃甸工业区的煤炭运量;配合三女河机场建设,修建机场铁路专用线;修建南堡开发区至京山线的铁路线;卑水线向北延伸,与京通线相接,形成一条南北纵向铁路,加强唐山市与承德市的联系;唐遵线向北延伸,与承德市相连;扩建滦县西站、滦南站、迁安北站、汉沽站相关设施,新建曹妃甸港前站(为地区编组站)、客货站、工业站、港区车场及通往各产业区的专用线。

在曹妃甸工业区形成一个以大运量工业和港口为服务对象的铁路终端式枢纽。

3、轻轨利用城市废旧铁路路基发展成为城市轻轨交通线路,可节约用地、节省投资、使修建轻轨交通减少地区动迁量。

唐山市现有京山线和唐遵线均在城市腹地通过,在此基础上修建轻轨。

具体线路走向为:旧京山线部分:中心区——丰南区18公里;中心区——古冶区25公里;唐遵线:中心区——丰润25公里;同时考虑唐遵线和旧京山线交汇处引支线至唐山新火车站为7km。

将来曹妃甸发展后,远景可建轻轨。

4、机场唐山市中心区西北部军用机场搬迁至新址三女河机场;规划中考虑修建中心区至机场的高速公路专用道路及铁路等专用线。

5、港口要处理好京唐港和曹妃甸港两港之间的关系和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

京唐港以运输综合性散、杂货为主,通过大型工业项目的带动,在港区附近逐步建设成为一个环境优美的滨海城市。

曹妃甸建成为以进口铁矿石、石油为主的北方大港,并发展相关的临港工业,如钢铁、石油化工、盐化工、焦化、电力等工业,逐步建设成为一个重工业型的滨海城市。

6、管道自曹妃甸工业区向外建设两个方向的运输管道:天津、北京方向,形成曹妃甸港-天津石化-北京燕山石化的输油管;天津、沧州、石家庄方向,建设曹妃甸至石家庄的输油管道,形成曹妃甸港—天津石化-沧州炼油厂—石家庄炼油厂的输油管线。

(九)城市性质本规划确定唐山市的城市性质为“河北省经济中心城市,环渤海地区以能源原材料工业和新兴工业为主的制造业基地”。

(十)城市职能1、中心城区:全市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中心。

2、古冶城区:一般性综合工业区。

3、丰润城区:以机械和新兴工业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基地。

4、海港开发区:河北省的对外开放窗口。

以出口加工工业为主,商贸、旅游综合发展的港口城市。

5、南堡开发区:综合性海洋产业基地。

6、曹妃甸工业区:重型临港工业基地。

(十一)城市规模1、人口近期(2010年):规划城市人口为193万人;远期(2020年):规划城市人口为250-260万人。

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近期(2010年):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为226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17.10平方米;不含曹妃甸时(即上版总体规划规模核定范围),建设用地208.57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9.77平方米。

远期(2020年):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为308.2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18.55平方米;不含曹妃甸时(即上版总体规划规模核定范围),建设用地275.99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9.52平方米。

(十二)城乡发展控制为了合理利用各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对唐山市域空间划分为三种发展类型区:严格保护区、控制发展区和重点发展区。

1.严格保护区(1)基本原则和要求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具有特殊生态价值的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区域、重要的防护绿地以及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划定的不准建设控制区等在发展建设上必须加以严格控制的地区。

严格控制发展区可基本视之为是不准建设区,该区内用地必须整体上永久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原则上禁止在区内进行任何与保护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

凡涉及区域在国家相关法规、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与要求的,必须服从国家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与要求。

(2)严格保护区①潘家口水库、大黑汀水库和陡河水库等地面水及各城镇的地下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允许搞任何开发建设活动,不准倾倒垃圾和堆存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准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准利用渗坑、渗井排放污水。

②滦河口湿地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原生性湿地野生生物,特别是鸟类。

在其范围内不得从事建设活动。

③石臼坨、月坨野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属海洋及海岸生态,主要保护对象为野生生物。

注意在发展旅游的过程中不要使石臼坨、月坨野生生物遭到破坏。

④在清东陵保护区内不得搞任何与历史文物无关的建设活动。

在其周围进行绿化,植树造林,争取建成清东陵国家级森林公园。

⑤对景忠山、御带山、青龙山等也要加以绿化和保护。

2、控制发展区(1)基本原则和要求严格保护区和重点区以外的地域为控制发展区,主要为除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农业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

控制发展区内的任何具有非农业性质的开发建设活动均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审慎进行,不得在控制发展区内变更土地使用性质、进行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开发。

(2)控制发展区:①新机场周围的开发建设需要进行控制,要满足其净空要求,不能影响飞机的起飞和降落。

②市中心区京山铁路线以西应控制发展,没有特殊的理由和特别大的发展机遇,城市建设不应跨越铁路。

③市中心区北与丰润城区、南与丰南城区之间要划定农田、绿地保护区,不能连成一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