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人格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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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人格发展
一、人格的定义:
人格的内涵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指个体特有的、区别于他人的性格;二是指这个性格是在遗传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中形成的;三是指性格通过外显的行为习惯表现出来。实质上在西方心理学上,人格就是性格,而性格则是指一个人一定不变的特有品质。这种特有品质内在表现为心理特征,外在表现为行为,心理特征支配、指导着行为,而行为表现着心理特征。与人格有关的心理特征主要包括动机、情绪、态度、价值观、自我观念等。
二、人格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粗略行为阶段(Rudimentary Behavion)(10个月―16个月)。婴儿在这时期有企图消除内驱力、紧张度的要求。母亲的果断、敏捷、可靠性、规律性以及对婴儿的态度(如温存、亲密的接触等)为婴儿的行为提供了基本的强化。当孩子需要强化时,密切注意孩子行为的母亲就要给孩子以适当的强化。反过来,孩子借助于母亲的注意,也更加牢固了他学习的行为。这样,孩子的变化就能达到他这个年龄机能发展的水平。在这种双向的强化过程中,孩子和母亲双方都保留了有意义的相互强化,作出与他们各自期望相符合的刺激性的回答。积极地维持儿童与父母之间相互依赖是通过父母给孩子提供满足,特别是由父母提供抚爱、重复控制需要来达到的。这个发展阶段的本质是对食物欲望和对母亲的形象、微笑等的需要,它决定了后来的社会化阶段的发展。母亲不仅带来了食物,也培养了双向关系,增加了孩子对她的依赖性。无视孩子的自然欲望可能形成一种反社会的欲望。对孩子的护理、维持身体卫生等,是为培养孩子正常的社会欲望。西尔斯认为攻击是由于挫折造成的,这一时期挫折的造成大多是由于生理上的不满足,由于挫折会使婴儿感到不舒服、疼痛,所以,攻击很快就变成早期学习行为的一部分。父母如果对孩子的攻击行为放纵将有损于他们孩子行为模式的强化,给孩子人格品质里留下任性的攻击性;相反,过分允许孩子的依赖性,又会导致儿童离不开成人,久而久之,孩子会拒绝从事他完全可以自己掌握的事情,其中也包括影响到儿童对挫折的克服。所以儿童发展的第一阶段中对孩子的自我控制总是产生于父母对他们的控制。
西尔斯在这一发展阶段中尤为强调母亲的作用,母亲的人格、母亲的能力、对孩子控制的限制、对性别的态度以及她外表的仪容都对儿童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如果母亲能受到较高的教育,那么她对儿童就会更加关心,也就更能理智地控制孩子,并加以正确地培养,而缺乏教育的母亲总是用不合适的方法纵容孩子或严加处罚。
第一阶段的人格发展是与孩子的生物基础和与之相关的社会环境的影响有关的,这一阶段的发展会为儿童顺利进入社会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二次动机系统、集中于家庭的学习(Secondary Uotivational systems Family-Centrened Leaning)。
这一阶段从一岁半开始延至儿童期。儿童开始了社会的交往。这个时期,儿童最原始的需要继续驱使他活动,但却逐渐地合并到一种强化的学习训练或第二级内驱力之内。这种二级内驱力便是促使他行为的主要动机。例如,儿童的饥饿不再完全是由胃部不适引起,一些象征性的诱因,如母亲打开冰箱或瓶子等这些情境也可能引起孩子的饥饿感。这个阶段早期,母亲仍然是强化的主要因素,她促使行为的变化和更好更成熟的行为方式建立了标准,这时期,母亲必须培养儿童与社会交往的愿望,如果这种培养成功,儿童学习内驱力所引起的社会行为将使他向更为成熟的活动和回答方向发展。孩子的活动变成一种自我活动动机,他倾向于有意义的、能使他的父母感到满意的行为。
惩罚是社会交往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作为一种社会交往的反映,惩罚正是表示了一种清楚的对应关系。重要的是惩罚并不是熄灭行为。他能改变行为而只是作为拒绝支持行为的标志而已。这就清楚表明,惩罚是用来表明对那些不合愿望的不指向一般目标行为的阻止。所以在儿童与社会交往的过程中,母亲应清楚地对孩子的行为表示出满意、不满意或阻止。
早期儿童的发展是建立在使母亲满意的基础上,孩子最初的学习也是依赖于这种天性。值得注意的是,过分纵容依赖性并不能促使孩子的发展,因为这样常使孩子保持现状而不图进取。在这一发展时期里,母亲应不定时地减少对孩子的支持,包括关心、爱、温存的减退,即达到照料的缩减。依赖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递减的。当然在西尔斯理论中还表明学龄前的女孩在超越依赖性方面比男孩走得更远,保留着更多的坚韧性,所以,一般而言学龄前的女孩独立性大多早于男孩。儿童在依赖性递减中逐渐学会尊重和热爱关心他的人。这说明儿童早期的抚养和依赖关系是交织在一起的。如果母亲试作改变抚养习惯,也就打乱了以来的关系,就会引起孩子已建立的动机系统的改变,促使建立新的动机系统(二级动机系统),如孩子断乳、大小便控制等,这些需要在社会交往中来培养他们控制自发性的行为,母亲不仅只是“为”(for )孩子做什么事,而是“使”(to)他做什么。
这一时期攻击性发展也是一种活动的结果。孩子的攻击行为和依赖一样都是为了满足他的需要。西尔斯认为过分抑制攻击和过分纵容攻击都会培养儿童的攻击性情感,因为过分地纵容儿童的攻击性会导致儿童正面地肯定攻击性行为,而
过分地抑制攻击性行为是要求儿童忍受他的挫折和埋藏不满情绪,这样只会更增加儿童的挫折和攻击的欲望。另外,西尔斯认为适度地让孩子在父母面前表现一些攻击性的撒娇反而可减轻孩子在家庭之外的攻击性,而在家中对于孩子管教过于严厉势必增加他在学校中的攻击性行为和其它一些他不熟悉的生活经验。所以很小的惩罚或极大的宽容,或是极大的惩罚或极小的宽容,这两个极端都容易培养儿童的攻击性。所以在儿童人格的培养中适度相当重要。
儿童在三岁时,他的行为开始模仿和父母相似的行为,也就开始了辨别(Identify),即有自居作用(Identifieation)。西尔斯强调,女孩的自居主要是模仿自己母亲的行为模式,男孩的自居与父亲的行为是相关的,孩子成熟得越快,这种自居作用也就越强。如果父亲能具备母亲所尊重的行为模式,男孩对仿效父亲的自居作用就会增强。同样,当父亲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示对母亲的尊重,也就会增加女孩对母亲的自居心理。接近学龄期的孩子,倾向于模仿对他最有影响人物的性格。自居作用对儿童的人格发展起重要作用。
这时期孩子已从父母的控制发展到通过父母的指导而形成部分性自我控制。自我控制的过程是孩子逐渐地适合父母的愿望和标准、发展成良心的过程。越来越多的父母行为品质的标准被合并到儿童自己的行为积累之中。
在第二个发展阶段,孩子通过父母的抚养和长辈的指导,发展了他们的人格。孩子培养的成功依赖于适中的控制,既不要太多地允许孩子的依赖性,也不要过分地控制儿童;不要使孩子具有过强或过弱的自居作用和良心意识。只有这样一来,才不会阻碍儿童人格的正常发展。
第三阶段:次动机系统;家庭外的学习(Seeondany Uotivational syatems)。这时期的儿童正处于学龄期,他们准备超越家庭的范围进入到更广泛的外部世界接受信息。带着早期童年的模式进入社会,开始逐渐形成社会化行为。他们对家庭成员的依赖渐渐被对伙伴的依赖所代替。伙伴能给儿童的行为提供强化。
学龄期儿童独立自由的愿望需要通过接受控制和自由限制的认识来保持平衡。孩子的自居还带着儿童所期望的模式,如果孩子所期望的模式不能在承认世界中实现,他将寻找在同伴中得到满意的实现。由于孩子越过了家庭的范围,他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良心的指导。新的广阔的环境帮助儿童在理解社会的、宗教的、政治的、经济的价值的同时也一样帮助儿童理解自身利益的价值。后来一切价值判断的获得都是以和他们父母行为的早期结合以及从父母教育中所学到的东西为基础的。
以上阐述了西尔斯的发展理论,其中我们可以看出西尔斯很强调亲子关系与儿童人格形成、发展的重要性。从西尔斯的发展理论中我们得到以下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