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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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序、规范、高效地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不断提高自然灾害卫生应急能力,有效保障灾区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鸡西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鸡西市医疗卫生救援保障预案》。
1.3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卫生应急工作适用于本预案。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火山与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自然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所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
处臵工作,按照《鸡西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部门协作,明确职责;依法规范,快速反应;社会动员,依靠群众。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鸡西市卫生局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巴海燕
副组长:芮学斌赵萍苏元才
成员:刘新民杨雅斌杨博武鹏翥侯晓霞富
新伟王胜伦姜旭昌赵彦华
鸡西市卫生局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自然灾害主
要负责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工作。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赵萍
成员:于仕训张淑琴付强范新泉王淑清谷晓
全郭福林姜春来张宇丹
负责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各项具体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
对于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根据卫生应急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1)整合灾区卫生应急指挥组织,在灾区成立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前方卫生应急工作。
(2)派出联络组或联络员,深入灾区及时了解灾情、伤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以及各项卫生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指导灾区卫生应急工作,并向派出部门报告和提出工作建议。
2.2日常管理机构
常态情况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应急办公室(或承担卫生应急管理职责的其他内设机构)负责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
2.3专家咨询组
鸡西市卫生局成立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专家咨询组:
公共卫生专家组:
战炳富鸡西矿业集团总医院副主任医师
李玉杰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金洪兵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刘辰生鸡西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医师张金萍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吴波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王金华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满国臣鸡西矿业集团卫生防疫站副主任医师仲伟鸥鸡西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医师田力鸡西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医师张林卓鸡西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医师医疗救治专家组:
汤继泉鸡西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廖雅丽鸡西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张丽明鸡西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孙连胜鸡西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林红鸡西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高树山鸡西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张吉发鸡西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刘再成鸡西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王笑梅鸡西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崔克信鸡西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董志武鸡西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于涛鸡西市矿业集团总医院主任医师张雅新鸡西市矿业集团总医院主任医师于尚进鸡西市矿业集团总医院主任医师吴玉臣鸡西市矿业集团总医院主任医师刘淑贤鸡西市矿业集团总医院主任医师邢阿燕鸡西市矿业集团总医院主任医师秦大明鸡西市矿业集团总医院主任医师黄金兰鸡西市矿业集团总医院主任医师
宋佰玉鸡西市矿业集团总医院主任医师
赵娃娜鸡西市矿业集团总医院主任医师
单存密鸡西市矿业集团总医院主任医师
刘淑艳鸡西市矿业集团总医院副主任医师
王彦军鸡西市传染病医院主任医师
李青鸡西市传染病医院副主任医师
郝峰鸡西市传染病医院副主任医师
专家咨询组负责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现场处臵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对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提出建议等。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专家咨询组。
2.4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等卫生机构是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自然灾害发生后,按照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部署,开展各项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2.4.1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灾区和群众临时安臵点的紧急医疗救援、基本医疗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心理援助等工作,并负责伤病员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2.4.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灾区和群众临时安臵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收集、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重点人群预防接种、环境卫生学评价、指导开展污染源无害化处理、消杀灭工作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2.4.3卫生监督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灾区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依法进行卫生监管。
2.4.4采供血机构
采供血机构负责血液及血液制品紧急采集、储备、调配、供应和相关信息报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