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美国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迳直将离婚判决书寄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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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解释:涉外送达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解释:涉外送达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解释:涉外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不应诉,人民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当将裁判文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八项规定公告送达。

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三个月之日起,经过三十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百三十五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组织的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自然人或者外国企业、组织的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

外国企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该企业、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五百三十六条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时应当附有送达回证。

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邮寄方式送达。

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一审时采取公告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的,二审时可径行采取公告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但人民法院能够采取公告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除外。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导致失败。

司法考试不仅仅是智力的考验,同时还是一个方法的较量。

煮水要不间断地持续加热,直到煮开,这样才省时、省力。

司法考试就像煮开水一样,要集中火力,一鼓作气、直到突破。

否则,不论上一年考多少分,只要没通过就都是没有烧开的水,在第二年的备考中又都得“回零”从常温开始煮,基础基本一样,如果在第二年不加倍努力,仍然会“烧不开”。

最后祝同学们都能顺利通关,大家下载学习也是对我们的支持!谢谢。

国外离婚判决书双方一人不在场可以进行公证认证吗

国外离婚判决书双方一人不在场可以进行公证认证吗

国外离婚判决书双方一人不在场可以进行公证认证吗?
有一份美国法院发出的离婚判决书,怎么才能在中国被认可,需要中国领事馆认证吗?
答案是肯定的,必须经过中国驻美使领馆认证。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等能在另一国境内被相关部门承认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印章和签字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我驻美使领馆可以为美国有关机构出具的并经美国务院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商业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

具体程序如下:
(一)有关文书向我馆申办领事认证前,应当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办理公证;
(二)所在州州务卿(the Secretary of the State)认证(部分州要求先向County Clerk申请认证,再由州务卿认证);
(三)送中国领事馆认证。

来源于:。

美国离婚法院判决书公证认证用于国内财产分割

美国离婚法院判决书公证认证用于国内财产分割

美国离婚法院判决书公证认证用于国内财产分割美国离婚法院判决书公证认证用于国内财产分割。

大部份国家是没有离婚证的,就像是美国,美国的离婚不管是不是双方协议,有没有财产纠纷都要经过法院判决,也就是说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就相当于国内的离婚证,和国内离婚证一样,美国离婚判决书时间长同样有效,不影响使馆认证手续。

不管您是在中国结婚,还是在美国结婚,都可以在美国办理离婚,在美国通过合法成立登记离婚之后,会获取一份美国法院出具的法院判决书,也就是国内所说的离婚证,在美国离婚之后,在国内再婚,或者修改国内户口本上婚姻状态,都需要提供美国离婚证明,并需进行三级认证,方承认文件的真实性。

以下是一个美国结婚判决书公证认证用于财产分割的案例。

李女士离婚后,丈夫放弃所有财产,包括在国内的银行共同财产。

李女士在离婚后也回到了国内生活,想取出银行中的存款,但是李女士却无法证明该银行账户中所有资产是属于个人所有,银行方面也不接受口述而无法得到证明信息,作为李女士取出资产的依据。

所以要求李女士出具美国结婚证和可以证明该笔资产已属于李女士的文件的使馆认证。

李女士联系到了我们公司,那么首先,我们向李女士确定需要办理的具体文件,然后我司联系了我司在美国公证人.公证人是指经政府执行机构认可并授权,而执行确认、宣誓或保证、见证签名、或核准文件等特定职能的公职人员,是美国证明公民身份的手法之一。

第一:美国离婚法院判决书公证认证资料:◆美国离婚法院判决书扫描件或原件◆当事人护照扫描件◆美国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第二:美国离婚法院判决书公证认证时间:◆普通办理:12-15个工作日◆加急办理:7个工作日◆特急办理:3个工作日第三:美国离婚法院判决书公证认证流程:STEP1:美国公证律师公证STEP2:美国州务卿进行认证STEP3:中国驻美国使馆进行领事认证来源于/html/zlzx/8131.html。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

(精华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100%通过考试说明: 针对中央电大形考平台, 本人汇总了《国际私法》形考作业任务01-05试题及答案, 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题库, 并旦每年都在不断更新, 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确保了考生通过题库就可以顺利过关。

任务一(1)1.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 共40分。

)B.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 始于()。

C.福果继承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是()。

A.单边冲突规范A.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 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 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B.国法, 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 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 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C.间接反致2.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B.《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 “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C.益的, 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

D.公共秩序保留3.识别的对象是()。

A.客观事实4.冲突规范由()组成。

E.范围系属5.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

C.《法国民法典》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 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A.适用国际惯例C.19世纪以前, 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CI.学说法在判例法国家, 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

在英国, 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O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1998年9月17日,我院以法[1998]86号通知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现根据新的情况,对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的有关问题重新作如下规定:
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我院法[1998]86号通知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20修正)【发文字号】法释〔2020〕20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9【实施日期】2021.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06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4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规范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时,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文书,是指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反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支付令、决定书、通知书、证明书、送达回证以及其他司法文书。

第三条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

第四条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

第五条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送达给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

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的,经该受送达人授权,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送达。

第六条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时,若该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可以依照司法协助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若该受送达人所在国是《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成员国,可以依照该公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2002-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您的位置:法律教育网>司考网校>司法考试历年试题> 正文2002-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2009-11-6 14:53 【大中小】一、单项选择题:(2009年)29.甲、乙、丙国同为一开放性多边条约缔约国,现丁国要求加入该条约。

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

丁国对该条约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保留,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国必须接受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留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留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条约的加入和保留。

选项A错误。

保留是一国单方面作出的。

对于保留,其他的缔约国可以作出同意或反对。

选项B错误。

没有这个限制。

签署条约时,条约可能尚未生效,加入条约时,条约可能已经生效,所以,条约生效前和生效后都可提出保留。

选项C错误。

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

所以,在条约已经对丁国生效后,就不能再提出条约保留了。

选项D正确。

加入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因此加入可以在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

30.乙国军舰A发现甲国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即逃跑。

当A舰因机械故障被迫返航时,令乙国另一艘军舰B在渔船逃跑必经的某公海海域埋伏。

A 舰返航半小时后,渔船出现在B舰埋伏的海域。

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B.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C.为了紧追成功,B 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D.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紧追权。

选项A正确,选项CD错误。

紧追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发文字号】法释〔2020〕20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9【实施日期】2021.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1991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3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第一条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第二条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否则,不予受理。

第四条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一)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二)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结结果、时间;(三)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四)申请理由及请求;(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条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第六条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书,经审查,符合本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查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作出的裁定不得上诉。

第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于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没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居住在外国的我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居住在外国的我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居住在外国的我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问
题的复函
【法规类别】司法协助业务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93.11.19
【实施日期】1993.1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居住在外国的我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问题的复函
(1993年11月19日)
外交部领事司:
你司转来的我国驻纽约总领事馆“关于向我国公民和华人送达司法文书事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国人民法院向海牙送达公约成员国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程序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外发(1992)8号《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和司发通(1992)093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已有明确规定,即我国法院若请求公约成员国向该国公民或第三国公民或无国籍人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有关中级人民法院或专门人民法院应将请求书和所送司法文书送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转最
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送司法部转。

国外离婚判决书符合什么条件才生效

国外离婚判决书符合什么条件才生效

国外离婚判决书符合什么条件才生效1、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须有管辖权。

2、判决是经公正诉讼程序作出的。

3、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4、不存在诉讼竞合。

5、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6、存在国际条约或互惠。

各个国家的司法权都是独立的,而对于国外的离婚判决书,若想要得到我国法律的承认,也就是要在我国境内生效的话,则就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

那具体来说,▲国外离婚判决书符合什么条件才生效?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小编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国外离婚判决书符合什么条件才生效1、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须有管辖权。

2、判决是经公正诉讼程序作出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做出的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我国不予认可。

3、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国外法院的离婚判决如已明确离婚判决的生效时间的,申请人无需另行举证,如果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没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

4、不存在诉讼竞合。

如果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中国法院已经受理或已经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对该当事人作出的离婚判决已得到我国法院的承认,则对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拒绝承认。

5、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6、存在国际条约或互惠。

▲二、如何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1、申请的主体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2、管辖的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因私出境为离婚而要求我使领馆办理诉讼文书公诉应如何处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因私出境为离婚而要求我使领馆办理诉讼文书公诉应如何处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因私出境为离婚而要求我使领馆办理诉讼文书公诉应如何处理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1991.04.28
•【文号】
•【施行日期】1991.04.28
•【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婚姻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因私出境为离婚而要求
我使领馆办理诉讼文书公证应如何处理的复函
(1991年4月28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我驻加拿大使领馆对非法在加拿大居住的我国公民姚开华寄给人民法院的离婚诉讼文书不予办理公证,如何确认其诉讼文书效力的请示收悉。

经我们研究并征求了外交部领事司的意见认为,因私出境后,在居留地所在国无合法居留权的我国公民,为离婚而要求我使领馆办理诉讼文书公证的,由于其诉讼文书是在国内使用,与其非法居留地不发生关系,也不涉及我与该国关系,可在从严掌握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据此,你院可告知姚开华按照上述精神办理公证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能否向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复函
【法规类别】涉外(含港澳台华侨)婚姻
【发文字号】[93]法民字第2号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93.01.22
【实施日期】1993.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
当事人能否向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复函
(1993年1月22日(93)法民字第2号)
民政部婚姻管理司:
你司1991年12月24日民婚字〔1991〕60号函及转来宁波市民政局《关于美籍华人曹信宝与我公司王秀丽结婚登记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

答复如下:
一、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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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法律文书送达7种方式

涉外离婚案件法律文书送达7种方式

涉外离婚案件法律⽂书送达7种⽅式涉外离婚案件的当事⽅之⼀可能在国外,如果是在国内提起的涉外离婚诉讼,法院则需要将离婚传票通知送到对⽅⼿⾥,通知对⽅准时开庭审理等。

在这时候就有涉外离婚案件法律⽂书送达7种⽅式,下⾯跟着店铺⼩编⼀起来了解下。

涉外离婚案件法律⽂书送达有哪些⽅式1、依照受送达⼈所在国与中华⼈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可以委托中华⼈民共和国驻受送达⼈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向受送达⼈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送达;5、向受送达⼈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机构、业务代办⼈送达;6、受送达⼈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之⽇起满六个⽉,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视为送达;7、不能⽤上述⽅式送达的,公告送达,⾃公告之⽇起满六个⽉,即视为送达。

被告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决定。

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不服第⼀审⼈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起三⼗⽇内提起上诉。

被上诉⼈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内提出答辩状。

当事⼈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决定。

涉外离婚如何送达1、涉外当事⼈都在国内⽂书送达⽅式同国内居民离婚的⽂书送达⽅式,即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

2、⼀⽅在国外,在国内的⼀⽅知道其住址的(1)条约规定的⽅式送达,如果双⽅国家之间有国际条约或者双边互惠条约,那么就按照约定的⽅式送达(2)外交送达,这个规定在于国家间没有互惠基础或者国际条约,那么通过国家的外交关系和外交规定,直接在国家间送达。

纽约法庭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怎么办理公证认证?

纽约法庭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怎么办理公证认证?

纽约法庭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怎么办理公证认证?
国外的离婚判决书要不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在国内能被承认吗?以下用一个案例说明。

纽约法庭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无争议离婚)未经中国驻纽约领事馆认证。

如何在我国申请承认?因纽约法庭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未经中国驻纽约领事馆认证便匆匆回国。

现在本国工作稳定,也不想回美国再认证。

该如何办理让中国承认呢?
必须要经过美国的公证机关公证、中国驻当地的领事馆认证后,再经过使用地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翻译后,才可以在中国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使用。

如果你或对方是中国公民,必须在中国籍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只承认和执行外国离婚判决中的离婚内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内容一律不予承认和执行。

若另一方在中国境内提起新的离婚诉讼,中国法院就不会再承认和执行该外国判决。

若不想回美国,可以委托代理公司代办公证和认证手续。

来源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不得与外国政府直接联系的通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不得与外国政府直接联系的通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不得与外国政府直接联系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1953.12.04
•【文号】法行字第9582号
•【施行日期】1953.12.04
•【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外交其他规定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不得与外国政府直接联系的通报
(法行字第9582号1953年12月4日)外交部对束鹿县人民法院为处理旅印华侨×××××问题径函印度加尔各答政府一事,致函华侨事务委员会,抄致本院。

本院认为河北束鹿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直接发信与外国政府联系是不妥当的,应该引起各级法院对这一问题的注意。

今后各地法院处理此类问题时务须与华侨事务委员会所属各级组织和外事机关取得联系,不得直接与外国政府联系。

特此通报,即希查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判决可以直接寄给在香港的当事人的批复-[63]法研字第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判决可以直接寄给在香港的当事人的批复-[63]法研字第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判决可以直接寄给在香港的当事人的批复
正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判决可直接
寄给在香港的当事人的批复
(1963年2月25日(63)法研字第21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62)豫法民监字第42号请示及附件已收阅。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的龙延林与林英离婚一案,我们认为两个小孩均宣判由龙延林抚养。

此案的判决书,可以直接寄交目前住在香港的被告人。

但在判决书寄出前,希你院审查一下判决书的内容是否适当。

此复
——结束——。

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中国承认吗

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中国承认吗

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中国承认吗如果夫妻双⽅或者⼀⽅在国外的,可以向国外的法院申请离婚。

如果美国法院判决离婚的,中国法院承认判决书的效⼒吗?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中国承认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需要我国法院承认,或由作出离婚判决的法院依照国际条约请求我国法院承认和执⾏,才能发⽣法律效⼒。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未得到中国法院承认时,双⽅在国内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

因此,当事⼈可能⽆法再在国内登记结婚,或者即便成功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重婚,属于⽆效婚姻。

对于与我国没有订⽴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可以向其住所地中级⼈民法院申请承认。

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的规定申请承认。

申请承认国外离婚判决的申请的范围有哪些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民法院只能就双⽅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判决中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活费⽤的负担、⼦⼥抚养⽅⾯的判决不应在申请范围之内,⼀般来说,考虑到管辖权、国外准据法适⽤及后续执⾏等问题,法院对夫妻双⽅在国外的财产⼀般不作处理。

对于双⽅协商⼀致的财产分割,可以另⾏签订协议后在法院备案。

国外离婚判决认可,国内法院要采取哪些程序国内法院收到当事⼈申请后,应当作出程序审查和实质审查。

申请⼈应提出书⾯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误的中⽂译本。

中级⼈民法院的法官对外国法院的判决进⾏实质审查过程中,如果属于以下五种情况是不予承认的:1.判决尚未发⽣法律效⼒;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案件没有管辖权;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的情况下作出的;4.该当事⼈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经作出判决,或第三国法院对当事⼈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承认的;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美国诉讼中的送达规则在中国内地的适用

美国诉讼中的送达规则在中国内地的适用

遇到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美国诉讼中的送达规则在中国内地的适用近年来随着中美两国商贸往来的不断深入发展,在美国联邦和州法院的民事诉讼案件中,以中国公司或个人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案件也不断并且持续的增加中。

越来越多的中国内地公司收到来自美国法院的传票和诉讼材料,但由于美国域外送达规则的复杂性及缺乏对送达规则的了解,收到传票和诉讼材料的中国被告人并不清楚该送达是否有效、他们是否应该要去美国法庭出庭,能否抗辩、不履行或者是默认对方的送达行为。

美国民事诉讼顺利审结的前提是在中国的被告人收到一份有效送达的诉讼材料或者在美国的原告做出有效的放弃送达声明,只有这样送达程序才能对中国被告人生效,进而有可能获得中国法院认可的美国裁判书。

本文拟向读者概括介绍美国诉讼中的送达规则在中国内地的适用。

一、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条美国法院组织分为联邦和各州两大系统。

联邦法院送达程序的依据是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条,该条规定了传票和诉讼材料的送达方式。

第4条(d)款允许美国原告向外国被告放弃送达,尤其是第4条(f)款及第4条(h)(2)款规定了对美国域外的个人、公司以及社团可适用特别的送达程序。

第4条(j)款简要规定了向外国国家或其地方政府的送达程序。

第4条(d)款的放弃送达规定适用的条件是外国被告人失踪,或者是送达程序难以送达给外国被告人,或者是外国被告人不在美国境内并且需要花费大量且不必要的成本送达给被告人。

这类放弃送达并不意味着放弃对案件审判地及案件管辖权方面的任何异议,但是如果放弃送达的请求是通过普通邮件邮寄或者是其他中国未允许的送达方式,则放弃送达请求是无效或者是有问题的。

现行的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条承认以下的送达方式:(1)国际商业协议的送达方式;(2)送达地国家的法律认可的送达方式;(3)外国国家机关直接送达方式;(4)个人送达方式;(5)美国地区法院签发的邮件送达方式;(6)美国地区法院承认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

司法卷一分类模拟题模拟74

司法卷一分类模拟题模拟74

司法卷一分类模拟题模拟74不定项选择题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江南博哥)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该条款属于下列选项中哪一类型的冲突规范?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正确答案:A[解析] 本题考查冲突规范的种类。

单边冲突规范是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

例如,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题中的法律规范直接指明争议应该适用中国法律,是典型的单边冲突规范。

2. 在“婚姻方式依婚姻举行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

若甲、乙二人婚姻举行地为中国,那么该条冲突规范的法院即可认定中国法是婚姻方式的准据法。

关于准据法的特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B.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实体法C.准据法是冲突规范的一部分D.准据法可以是内国冲突规范所援用的外国冲突规范正确答案:AB[解析] 准据法具有如下特点:(1)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2)是能够具体确定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法;(3)是依据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并结合有关国际民商事案件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的法律。

故AB项正确。

冲突规范包括范围关联词、连结点、系属不包括准据法。

C项错,准据法是实体法。

D项错。

冲突规范是程序法,不确定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

3. 下列各种冲突规范中,属于双边冲突规范的有哪些?A.著作权依被请求保护国家的法律B.夫妇非依其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允许离婚时,不得为离婚之请求C.生前信托的有效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D.产品责任的准据法应为损害发生地所在国的内国法正确答案:AC[解析] 所谓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属并结合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应适用某法律的冲突规范。

跨国离婚国外判决书没签收想离婚还要再起诉

跨国离婚国外判决书没签收想离婚还要再起诉

跨国离婚国外判决书没签收想离婚还要再起诉日本丈夫在境外起诉离婚时,刘女士没有签收判决书,结果离婚不算数。

要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她还须向国内法院重新起诉。

日前,静安法院一审判决准其离婚。

1996年3月,刘女士与年长20岁的日本丈夫结婚。

婚后,她在日本生活了近两年。

但因为生活习惯、语言交流上的差异,刘女士的婚姻并不美满,1997年她第二次到日本时,仅在车站与丈夫住了一夜,便不告而别。

日本丈夫对刘女士的表现很失望,遂向日本宇都官地方法院起诉离婚,该地方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去年1月,刘女士收到了离婚判决书,但她认为自己没有收到过日本法院的开庭相关文件,故一气之下拒绝签收。

不过,刘女士又确实想与日本丈夫离婚,因此她委托律师持日本的判决书到上海市一中院要求确认,但被中院以未作签收为由不予确认。

无奈,刘女士只有自己再向静安法院提出与日本丈夫离婚,跨国离婚耗时漫长,结果刘女士多等了近一年才如愿以偿。

《民法通则》关于涉外离婚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注意:1.范围: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婚姻问题2.离婚适用受理案件法院地法律涉外离婚登记的办理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souask/我们拥有最资深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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