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有关公式及手册核销时抵减额的计算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详解(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计算"免、抵、退"税:(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关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税率)(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四)对外修理修配的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应退税额=修理修配金额×退税率。
增值税“免、抵、退”计算解读
增值税“免、抵、退”计算解读作者:张敬东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4年第7期张敬东摘要:“免、抵、退”税设计原理精巧,但由于计算依据、征税与退税率存在差异等原因,使其计算步骤较多、较为费解。
本文通过对各计算步骤的分解说明,分析了“免、抵、退”税相关计算方法的实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正确运用增值税“免、抵、退”税方法。
关键词:“免、抵、退”税计算;公式分解一、“当期应纳税额”实际上为“当期不能免征的税额”根据财税〔2012〕39号规定: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3)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是指免税购入的原材料部分,这部分原材料购入时免税,所以也无需免、抵和退税,在计算时将这部分剔除。
为分析方便,我们假定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与“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均为0(下同)。
上述系列公式逻辑关系:如果不存在“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项,则当期全部进项税额被抵扣,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内销、出口货物劳务进项税、未消耗材料物资进项税,由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得到抵扣,相当于出口企业以少交增值税的方式得到了国家的出口退税。
但由于国家规定的退税率一般会低于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存在不完全退(免)税情况,因此需要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当期免抵退税额不是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5)“当期免抵退税额”是指出口企业因享受增值税出口优惠政策而应得到的全部经济利益,包括免税、抵税与退税额的合计。
出口退税:“免、抵、退”税计算简便方法
“免”税,是指对⽣产企业出⼝的⾃产货物,免征本企业⽣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产企业出⼝⾃产货物所耗⽤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产企业出⼝的⾃产货物在当⽉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原理分析〗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内销的应纳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外销进项税额中,由于我国的增值税的征税率和退税率存在着不⼀致,中间的差额部分不予退税,我们称为“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所以要在上边的公式中剔出该部分数额,公式变为: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数学运算后变为: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算出后的结果,⽆⾮是两种:>0,不涉及退税的问题;<0,需要进⼀步计算。
这个得出的负数不⼀定是全部应退的税额,如果全部内销的情况下,当期的进项⼤于销项也会出现应纳税额为负的情况,所以,我们还要计算税法最多允许退多少,即: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牌价×出⼝货物的退税率,算完⽐较,哪个⼩按哪个退,出⼝退税额就出来了。
其实过程很简单,以上我们没考虑有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有这种情况只是在上边的基础上作⼀个修正。
具体我们来看⼀下:出⼝“免、抵、退”税的计算⽅法,计算分两种情况:1、出⼝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第⼀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货物离岸价格×外汇⼈民币牌价×(出⼝货物征税率-出⼝退税率)第⼆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牌价×出⼝货物的退税率第四步⽐较:确定应退税额(第⼆步与第三步相⽐,谁⼩按谁退):注意:第⼆步⼤于第三步的情况下,当期应纳税额与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下期留抵税额。
退税公式计算方法
退税公式计算方法退税是指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税款,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向税务部门申请返还的一种制度。
退税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鼓励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对于个人或企业来说,了解退税的计算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退税公式计算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来看一般商品或服务的退税计算方法。
一般而言,退税金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退税金额 = 购买金额× 退税率。
其中,购买金额指的是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实际支付的金额,而退税率则是由税务部门规定的,不同商品或服务可能有不同的退税率。
通过这个简单的公式,我们可以快速计算出退税的金额。
除了一般商品或服务的退税计算方法外,对于一些特定情况下的退税,可能需要使用不同的计算公式。
比如,对于跨境电商购物退税,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退税金额 = (商品金额 + 运费) × 退税率。
在这个公式中,除了商品金额外,还需要加上运费进行计算。
这是因为在跨境电商购物中,运费也是需要进行税款支付的部分。
因此,在计算退税金额时,需要将商品金额和运费一并考虑进去。
另外,对于企业的增值税退税,退税金额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增值税退税金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退税金额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在这个公式中,销项税额指的是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应纳税额,而进项税额则是企业购买原材料或其他商品时支付的税款。
通过计算这两者的差额,便可以得出企业的增值税退税金额。
总的来说,退税公式的计算方法并不复杂,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运用。
对于个人消费者和企业来说,了解和掌握退税的计算方法,可以帮助他们在合法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节省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希望以上介绍的退税公式计算方法对大家有所帮助,也希望大家在享受退税政策的同时,能够遵纪守法,合法合规地进行申请和操作。
免抵退计算公式
(一)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1.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进料加工耗用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出口货物退税率
3.进料加工耗用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单证齐全的出口货物金额×计划分配率(手册核销后为实际分配率)
(二)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三)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进料加工耗用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以上的“外汇人民币牌价”为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纳税人应事前确定采用何种折合方法,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免抵退税有关公式及手册核销时抵减额的计算
期末留抵税额减去15 栏的与纳税表差额. • 第24栏:当期应退税额(如20>23则为23,否则为20).此栏是免抵退税额与
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相比较,只退小的金额。
• 第25栏:当期免抵税额(20-24) • 第26栏:前期单证收齐,本栏是前期录入的报关单本期做了单证收齐并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X(征 税率-退税率)
根据政策规定,公式中的数据解释如下: “征税率”和“退税率”,原则上是根据其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进行确定。 但实际操作中,日常的计算是根据进料加工合同手册登记时的“复出口商 品码”进行确定的。直到该进料加工合同核销时,才根据整个合同的出口 产品去确定其实际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 举例: A企业10月份进口原材料100万元人民币,对应的手册的复出口商品码的 征税税率和退税率税分别为17%和13%,那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抵减额的计算如下: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00万X( 17% — 13%)=4万
销申请表》的有关数据计算出另两上抵减额(简称为调整数),且当月实际的 抵
减额=基数+调整数。
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汇总表解析
• 第1栏: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此栏表示本月所发生的直接出口 美元的销售额。
• 第2栏:出口货物销售额(人民币3+4),此栏表示本月所发生的直 接出口人民币的销售额,并且是等于第3栏加第4栏。
且在本期收齐了电子信息所有的人民币销售额。 • 第27栏:前期信息齐全,本栏是前期录入的报关单在前期做了单证收齐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与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计算大致相同,只是在计算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和应退税额上限时,对免税进口的保税料件视同已征税款计算模拟抵扣税款。
即: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应退税额上限=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本季度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注:免税进口料件的退税率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准。
其余抵、退税的计算,具体步骤和公式与前述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计算步骤与公式相同。
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的计算方法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实耗法;二是购进法。
目前采用“实耗法”的比较多,两者在税收管理上各有利弊,它们的区别是:(一)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的计算方法不同。
实耗法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是按当期单证齐全部分(含前期收齐单证)实际所耗用的进口料件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属于估算实际耗用比例抵扣;采用“购进法”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是按当期或手册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属于进料加工虚拟进项抵扣。
(二)实际操作中两种方法的繁简各异。
实耗计算法有利于监管,但是计算、操作时复杂,由于不能及时扣减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相对占用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实用于进料加工业务较大的出口企业。
购进计算法操作简便,减少出口企业资金占用,但是不便于管理。
采用该办法应当注意及时核销已过返销期的手册,实用于进料加工中、小型的出口企业。
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两个抵减额的特殊填报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举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本月外购原材料20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34万元,本月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价格100万元,本月内销货物销售额500万元,自营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金额600万元(按离岸价计算),该企业内、外销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17%(非应税消费税品),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15%。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免抵退税是指对应税率的货物和应税劳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和程序进行结算后,可以获得退还增值税的一种方式。
免抵退税是国家为促进出口和经济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政策,通过这个政策,企业可以免除抵扣进项税额的限制,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出口贸易的发展。
首先是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为“免抵退税金额=出口销售额×免税性质货物标准税率”。
其中,出口销售额是指企业出口销售的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金额,免税性质货物是指国家规定的可以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货物,标准税率是指国家规定的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例如,企业在一年内出口销售了100万元的货物,这些货物的免税性质货物标准税率为13%。
因此,该企业可以获得的免抵退税金额为100万元×13%=13万元。
这个金额就是该企业可以获得的退还增值税的金额。
接下来是免抵退税申请的流程和要求。
企业在申请免抵退税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首先,企业需要在每月的预缴税金时填写免抵退税申请表,申报应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销售金额和免税性质货物的标准税率。
然后,企业需要在每年年底进行免抵退税终审,将年度免抵退税金额进行汇总,并进行审计审查。
最后,企业需要根据审计结果填写和提交免抵退税申请表,税务部门进行审查和核准后,企业才能获得退还增值税的金额。
免抵退税申请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需要具备出口货物的资格,即要有出口货物的合法合规的资格,包括注册登记、贸易许可证等。
其次,企业需要按照国家关于免抵退税的规定进行申报,如在预缴税金时填写免抵退税申请表,年底进行免抵退税终审,填写和提交免抵退税申请表等。
再次,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免抵退税金额进行审计,确保申请的金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最后,企业需要配合税务部门的审查和核准,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如财务报表、销售合同、运输单据等。
总结起来,免抵退税是国家为促进出口和经济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政策。
退税公式计算方法
退税公式计算方法退税是指纳税人在购买应税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后,依法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一些特定的情况,纳税人可以通过申请退税来减少税负,提升个人或企业的经济效益。
因此,了解退税的计算方法对于纳税人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退税的基本公式计算方法,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应用退税政策。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退税的基本公式。
一般来说,退税金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来计算:退税金额 = 应税货物或劳务的金额×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在这个公式中,应税货物或劳务的金额指的是纳税人购买应税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实际金额。
适用税率则是指适用于该项应税货物或劳务的税率,不同的货物或劳务可能会有不同的税率。
已纳税额是指纳税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的税额。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实际的案例来说明退税的计算方法。
假设某企业购买了一批应税货物,金额为10000元,适用税率为10%,已纳税额为800元。
那么根据退税公式,可以计算出退税金额为:退税金额 = 10000 × 10% 800 = 1000 800 = 200元。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退税的计算过程。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这个公式来计算退税金额,从而减少税负,提升经济效益。
除了基本的退税公式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首先,对于不同类型的应税货物或劳务,可能会有不同的税率适用,纳税人在计算退税金额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税率。
其次,一些特定的行业或企业可能会有特殊的退税政策,纳税人在申请退税时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规定。
最后,退税金额的计算结果需要经过税务部门的审核和确认,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
总之,退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了解退税的基本公式计算方法,可以帮助纳税人合理合法地减少税负,提升经济效益。
希望本文介绍的退税公式计算方法对广大纳税人有所帮助,让大家能够更好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个人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财税[2002]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本通知所述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二、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三、有关计算方法。
(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1.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家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免抵退计算表格
3
金额 —— —— —— —— -
1、免抵退税计算数据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内销收入 外销收入 进项税额 出口退税率 进料加工金额 上期留底税额 作用:计算销项税额 作用:计算免抵退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 作用:计算应纳税额 作用:计算免抵退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 作用:免抵退税计算思路 步骤 1 内容 说明 计算销项税额 内销收入 原料采购价格 2 计算进项税额 农产品采购价格 运费 小计 外销收入 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税进料价格 (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额 上期留底税额 4 计算应纳税额 上期留底税额 销项-(进项-进项转出)-上期留抵 外销收入 5 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税进料价格 免抵退税额 6 7 8 9 计算应退税额 计算免抵税额 期末留底税额 应缴纳增值税 —— —— —— —— 基数 金额 税率 17% 17% 13% 7% —— —— —— 4% —— —— —— —— 13% —— ——
手册核销
1.手册核销在出口退税系统录入后,为什么免抵退抵减额等跟正常出具的免税证明有差额呢?在手册核销时,是有可能会产生负数的。
核销证明出具的是一个"调整金额",它是根据“应参与计算金额”-“已参与计算金额”对比自动计算出来的一个调整数。
开具免税证明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计算两个“抵减额”。
按财税[2002]7号文的规定,两个抵减额的计算是根据直接出口产品所耗用的进口料件金额*出口产品征退税率差(或退税率)计算得出的。
但在软件设计上由于无法得知进口的料件用于何种出口产品,也就无法得知其适用的征退税率是多少,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两个抵减额的计算就分为两步计算了。
第一步:软件会开具一个日常证明,即根据企业当月录入的进口报关单金额*手册登记时的征退税率(或退税率)计算两个模拟抵减额暂时参与免抵退税额计算。
但如此操作起码存在如下两个问题:一是企业申报录入进口报关单不管用于直接出口还是用于转厂出口均参与了两个抵减额计算,如果企业有转厂出口业务并存,则日常证明的开具必然会导致企业平时参与免抵退税额计算的两个抵减额多计算了。
二是企业手册登记时只能录入一个征退税率,但企业出口产品可能有多种征退税率,因此日常证明中两个抵减额的计算只按手册登记时的征退税率计算,也必然会导致计算的结果与实际有偏差的情况发生。
由于有了上述数据计算上的偏差,所以才会有如下第二步数据的调整。
第二步:软件会开具一个核销证明,即根据整个手册的进出口情况计算出一个实际分配率,再用整个手册的直接出口额*实际分配率来计算出整个手册直接出口实际耗用的进口报关单金额,再按此进口金额与对应的出口产品的真实征退税率计算整个手册“应参与免抵退税额计算的两个抵减额”,与日常证明中“已参与免抵退税额计算的两个抵减额”进行对比,计算出一个“应调整的抵减额”出来,这就是免税证明报表中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栏产生的哪一个负数。
这是合理的,而且是必要的。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基本财务操作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基本财务操作作者:郎云孙玉梅来源:《科学与管理》2006年第04期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是出口退税的一种方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我国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这里的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这里的生产企业出口的货物是指自产货物(含扩散产品和协作生产产品)和视同自产货物。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仍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相关进项税额不予退还或抵扣。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一、“免,抵、退”税计算公式生产企业货物出口后,必须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查询到报关单出口信息后,方能计算出口货物免抵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即F O B价;如按其他价格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所发生的应由出口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等有关单据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金额入帐,折合汇率可以采用固定汇率或变动汇率。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1)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2)
(4)产品的销售方式不同
在来料加工业务中,生产加工出来的产 品由外商负责运出我国境外自行销售,销 售的好坏与我方毫无关系;而在进料加工 业务中,经营单位在产品生产加工出来后 要自己负责对外推销,产品销售情况的好 坏与自己密切相关。
(5)税收政策规定不同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 (或免抵退),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 免税。
3、出口企业在办理认定手续前已出口的货物,凡 在出口退税申报期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可按规定 批准退税;凡超过出口退税申报期限的,税务机 关须视同内销予以征税。(国税发[102]号)
4、如一张报关单上有一条记录,出口企业在出口 申报(单证不齐)时,错将报关单一条录入两条, 出口企业应在单证收齐的月份,前期不做单证不 齐,当期出口申报调整中要将两条错误记录作为 单证不齐在当期进行冲减,并在当期录入一条正 确的作为单证收齐的记录,帐务不用调整。
❖ 实耗法的计算:
❖ 1、计划分配率的计算
❖ 退税机关根据进料加工手册中的“计划进 口总值”和“计划出口总值”,计算确定 该手册的计划分配率。
❖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 总值
2、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分两种情况:
(1)当期单证齐全部分(含前期收齐单证)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 币牌价×计划分配率 小于 剩余购进的进口 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进口料件组 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4)免抵退税抵减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抵减额=当期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退税率
3、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的计算
(1)实际分配率=实际进口总值÷实际出 口总值
(2)本手册应开证明的免税进口料件组 成计税价格=进料加工直接出口总值×实际 分配率
最新出口退税39号文件
文号:财税〔2012〕39号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日期: 2012-05-2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便于征纳双方系统、准确地了解和执行出口税收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近年来陆续制定的一系列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统称出口货物劳务,包括视同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类,并对在实际操作中反映的个别问题做了明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本通知所称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本通知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本通知所称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具体是指: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货物(见附件1)、卷烟和超出免税品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货物除外]。
具体是指:(1)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管理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2)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所属的首都机场口岸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3)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所属的上海虹桥、浦东机场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的相关办法
⽣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的相关办法实⾏“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产企业⾃营出⼝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的⾃产货物,免征本企业⽣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产企业⾃营出⼝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的⾃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产企业⾃营出⼝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产货物,在当⽉内因应抵扣的税额⽽未抵扣完时,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对未抵扣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应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应免抵退税额=当期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牌价×出⼝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牌价×出⼝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1.如当期应纳税额≥0时,则:当期应退税额=0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牌价×出⼝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时,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牌价×出⼝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3.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牌价×出⼝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时,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有关指标确定。
“免、抵、退”税办法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出⼝货物退税率、出⼝货物离岸价,计算“免、抵、退”税额。
出⼝货物离岸价(FOB)以出⼝销售发票的离岸价为准。
⼆、免抵退税抵减额的计算(⼀)计算公式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进料加⼯免税进⼝料件。
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是指购进的属于增值税暂⾏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列名的且不能按免税⾦额计算进项税额的免税货物。
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免抵退税如何计算
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免抵退税如何计算免抵退税是指将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或销售额的一部分,按规定比例作为出口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退税金额。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式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按比例计算和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一、按比例计算按比例计算是指将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按比例折算为退税金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退税金额 = 零税率应税服务销售额 ×退税率其中,零税率应税服务销售额是指企业销售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金额,退税率是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税率,一般为13%或9%。
以一个实例来说明按比例计算的方法。
假设某企业销售的零税率应税服务金额为100,000元,退税率为13%,那么该笔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退税金额为:退税金额 = 100,000 × 0.13 = 13,000元通过按比例计算,企业可以得到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免抵退税金额。
二、按实际发生额计算按实际发生额计算是指将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实际发生额作为退税金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退税金额 = 实际发生额 ×退税率其中,实际发生额是指企业销售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实际金额,退税率依然是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税率,一般为13%或9%。
同样以一个实例说明按实际发生额计算的方法。
假设某企业销售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实际金额为80,000元,退税率为9%,那么该笔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退税金额为:退税金额 = 80,000 × 0.09 = 7,200元通过按实际发生额计算,企业可以得到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免抵退税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按比例计算还是按实际发生额计算,企业在获得免抵退税金额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税手续,以确保退税金额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此外,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免抵退税金额还受到一些限制条件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地点、购货人资质等。
企业在进行免抵退税计算时需要对这些限制条件进行综合考虑,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总结起来,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免抵退税计算方式主要有按比例计算和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免抵退计算方法!
免抵退计算方法!
大家进行出口退税税会处理,要学会免抵退计算方法哦!下面就给大家带来详细步骤:
第一步:剔税(相当于进项税额转出,即: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即: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即: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 外汇人民币牌价 * 出口退税率
第四步:确定应退税额
若第二步中当期应纳税额为正值,则本期没有应退税额,即退税额为0
若当期应纳税额为负值,则比较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和免抵退税额的大小,选择较小者为应退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 - 应退税额
总结上五步:1. 剔税 2. 抵税 3. 算尺度 4. 确定应退税额 5. 确定免抵税额
大家都学会了免抵退计算的方法了吧,恭喜大家在出口退税行业又多掌握了一项技能哦!。
免抵退税有关公式及手册核销时抵减额的计算共35页
1、合法而稳定的权力在使用得当时很 少遇到 抵抗。 ——塞 ·约翰 逊 2、权力会使人渐渐失去温厚善良的美 德。— —伯克
3、最大限度地行使权力总是令人反感 ;权力 不易确 定之处 始终存 在着危 险。— —塞·约翰逊 4、权力会奴化一切。——塔西佗
5、虽然权力是一头固执的熊,可是金 子可以 拉着它 的鼻子 走。— —莎士 比
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手册已经核销的调整方法.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调整额=进料金额×本手册免抵退税出口比例×本手册平均退税率。
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调整额=进料金额×免抵退税出口比例×(本手册平均征税税率-本手册平均退税率)。
上述两公式中的“进料金额”是指错(漏)申报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当多报进料金额时,“进料金额”为负数;当少报进料金额时“进料金额”为正数。
(视同内销时为多报)计算出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调整额根据第五章《怎样利用虚拟手册来调整已核销手册因原申报数据有误而多(少)计的免抵退税额》的有关办法,虚拟手册调整申报系统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计算出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调整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0栏直接调整,(例如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调整额为100元,表示以前多计不得抵扣税额100元,即附列资料表二第20栏应填报“-100”,增加企业调整当期的进项税额;若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调整额为-100元,表示以前少计不得抵扣税额100元,即附列资料表二第20栏应填报“100”,调减企业调整当期的进项税额)。
(若为视同内销时申报表表二20栏为正数)此外,对漏申报免税进口料件且超过规定期限的,分局退税部门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五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虚拟手册的概念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向税务机关申报核销后,发现个别手册原申报数据有误,通过对手册免抵退税额或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的重新计算,需要调整企业免抵退税额时,则需要在申报系统虚拟一本手册,通过调整企业免抵退税额抵减额来达到调整免抵退税额的目的。
二、怎样利用虚拟手册来调整多(少)计的免抵退税额举例说明如下:某企业某手册在申报系统已经办理核销,后来发现漏申报了一份免税进口报关单,进料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主管分局除了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且由于漏报该进口报关单已少计算了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和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必须虚拟手册调增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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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训 结 束!
①计算每月预抵抵减额总和 在考虑每月预抵抵减额总和之前必需导出本手册的全部免税证明数据 ②计算实际抵减额 在计算实际抵减额之前我们首先做导出本手册的全部出口明细数据和查询实际 分配率。
免税证明数据,并计算出各金额总和,如下图所示:
查询实际分配率,如图所示:
导出本手册全部出口货物明细表,并先计算出各第记录抵减额,再求和.如下图所示:
7、免抵税额的计算
当期的免抵税额=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当期的应退税额
8、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计算方法
a.在当月没有进料加工合同核销的情况下,两个抵减额的计算可以按上述方法进 行计算得出。 b.在当月发生进料加工合同核销的情况下,两个抵减额的计算就有所不同,除 上 述方法计算两个抵减额出来外,还必须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 核 销申请表》的有关数据计算出另两上抵减额(简称为调整数),且当月实际的 抵 减额=基数+调整数。
• •
第14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本月进料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手 册登记时录入的复出口商品码的征退税率之差。 第1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如12>13+14则为12-13-14, 否则为 0),本栏是进税税额转出的金额,如果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上期结转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局抵减额等于正数 则为正数,如果等于负数则为0,正常情况下此栏也是电子报税管理系统中的 “增值税纳税表附表二”18栏数据。 第16栏:结转下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如果13+14>12,则为 13+14-12,否则为0),此栏是在本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未在 本月抵减完,所乘余的抵减额将留下期再进行抵减。 第17栏: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本月所有参与免抵退税计算销售额乘退税率, 也就是第6栏乘以退税率。
举例: A企业10月份进口原材料100万元人民币,对应的手册的复出口商品码的征 税税率和退税率税分别为17%和13%, A企业本月单证收齐的出口货物销售 额(包括当期和前期)为150万港币,港币汇率为0.9,出口商品所对应的征 退税税率分别为17%和11%,期末留抵税额为1万元人民币,那么当期的应 退税额为: 免抵退税额=(150万X0.9)X11%- 100万X13%=1.85万 当期的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1万
• • •
第25栏:当期免抵税额(20-24) 第26栏:前期单证收齐,本栏是前期录入的报关单本期做了单证收齐并 且在本期收齐了电子信息所有的人民币销售额。 第27栏:前期信息齐全,本栏是前期录入的报关单在前期做了单证收齐 但是前期未收齐信息而在本期收齐电子信息所有的人民币金额。
三、手册核销时在出口退税系统免税证 明中数据的计算过程
• • • • • • • •
第6栏:单证齐全出口货物销售额(4+5),所有在本月参与免抵退税计算的金 额。 第7栏:免税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一般是转厂出口货物美元的销售额。 第8栏:免税出口货物销售额(人民币),一般是转厂出口货物人民币的销售额。 第9栏:全部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1+7),直接出口和免税出口的美元总和。 第10栏:全部出口货物销售额(人民币2+8),直接出口和免税出口的人民币总 和。 第11栏:不予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早先内销数据要填入此处,现在此栏是 不用填。 第12栏: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本月直接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 (人民币)。 第13栏:上期结转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上月没有抵减完的抵减 额,也是上期16栏的结转数。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 X(征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举例: A企业10月份进口原材料100万元人民币,对应的手册的复出口商品码的征税税 率和退税率税分别为17%和13%,A企业本月出口金额为150万港币,港币汇 率为0.9,出口商品所对应的征退税税率分别为17%和11%,那么免抵退税不 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算出下: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万X0.9X( 17%-11% )- 100万X( 17%13%)=4.1万
5、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一般的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根据政策规定,公式中数据解释如下: “出口货物离岸价”是指当月单证收齐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包括当期和前期).其 金额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等于“汇总表”的第6栏. 举例: A企业10月份进口原材料100万元人民币,对应的手册的复出口商品码的征税税率 和退税率税分别为17%和13%, A企业本月单证收齐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包括 当期和前期)为150万港币,港币汇率为0.9,出口商品所对应的征退税税率分别 为17%和11%,那么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如下: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00万X13%=13万 免抵退税额=(150万X0.9)X11%-13万=1.85万
免抵退相关公式及手 册核销抵减额的计算 ——黄 河
培训内容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相关计算公式讲解
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汇总表解析
三、手册核销时在出口退税系统中免税证明中的数据的计算过程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相关计算公式讲解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计算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的计算 5、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6、应退税额计算 7、免抵税额的计算 8、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计算方法
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汇总表解析
• 第1栏: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此栏表示本月所发生的直接出口 美元的销售额。 • 第2栏:出口货物销售额(人民币3+4),此栏表示本月所发生的直 接出口人民币的销售额,并且是等于第3栏加第4栏。 • 第3栏:单证不齐销售额,本月录入的直接出口报关单,只要单证不 齐栏和信息不齐栏中B之一存在不齐或者都不齐情况下销售额在此栏 显示。 • 第4栏:单证齐全销售额,本月录入的直接出口报关单,单证不齐栏 和信息不齐栏中同时为空时销售额在此栏显示。 • 第5栏:前期出口货物当期收齐单证销售额(26+27),前期录的直 接出口报关单在前期做了单证收齐或本月做了单证收齐,并且本月收 齐了信息所产生的金额。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的计算
一般的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退税率 根据政策规定,公式中数据解释如下: 对于购进法来说,“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一般来说指的是当月取得的所 有进口材料的人民币价格。 举例: A企业10月份进口原材料100万元人民币,对应的手册的复出口商品码的征税税 率和退税率税分别为17%和13%,那么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计算如下: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00万X13%=13万
④实际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的计算如下: 实际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直接出口额X实际分配率X退税率。 ⑤实际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如下:
实际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直接出口额X实际分配率
⑥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调整数为: 实际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每月产生预抵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 抵扣税额抵减额 ⑦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的调整数为: 实际免抵退税额抵减额-每月产生预抵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⑧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的调整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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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栏: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上期21栏
第19栏:免抵退税额抵减额,本月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退税率。 第20栏:免抵退税额(17>18+19等于17-18-19否则为0) 第21栏:结转下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7<18+19等于18+19-17否则为0) 第22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此栏是电子报税管理系统主表第 20栏,等于应抵扣税额合计减去实际抵扣税额。 第23栏: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22-15C),此栏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期末留抵税额减去15 栏的与纳税表差额. 第24栏:当期应退税额(如20>23则为23,否则为20).此栏是免抵退税额与 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相比较,只退小的金额。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 免征和抵扣税额) 根据政策规定,公式中数据解释如下: 应纳税额是按月计算的,“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是根据当月发生的内销销售 收入X对应的征税率计算出来的。 举例: A企业10月的内销货物100万人民币,适用征税税率为17%,取得的进项发票金额 80万人民币,适用税率为17%, 10月份进口原材料100万元人民币,对应的手 册的复出口商品码的征税税率和退税率税分别为17%和13%,A企业本月出 口金额为150万港币,港币汇率为0.9,出口商品所对应的征退税税率分别为 17%和11%,那么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100万X 17%=17万 当期全部进项税额=80万X17%=13.6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万X0.9X( 17%-11% )- 100万X( 17%13%)=4.1万 当期应纳税额=17万-(13.6万-4.1万)=7.5万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X(征 税率-退税率) 根据政策规定,公式中的数据解释如下: “征税率”和“退税率”,原则上是根据其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进行确定。 但实际操作中,日常的计算是根据进料加工合同手册登记时的“复出口商 品码”进行确定的。直到该进料加工合同核销时,才根据整个合同的出口 产品去确定其实际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 举例: A企业10月份进口原材料100万元人民币,对应的手册的复出口商品码的 征税税率和退税率税分别为17%和13%,那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抵减额的计算如下: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00万X( 17% — 13%)=4万
实际料件组成计税价格-数据导出是手册核销时在出口退税系统免税证明中的数据计算 过程的重要步骤 ①导出本手册“进料加工免税证明表” ②导出本手册“直接出口货物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