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样15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
森林公安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流程图
行为,属于本机关管辖,在追溯期内
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制作《林业行政处
立案
罚当场处罚笔录》
调查取证
填写《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按规定载
提出初步调查意见,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
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或
者警告、时间、地点以及本行政主管部门名称
交由本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情节复杂或
送达听证告知书
制作处罚决定书
放弃听证
要求听证 举行听证会
执行行政复 议决定或行 政判决书
送达决定书,载明其依法享有的权 利、救济途径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 向负责人提出意见,审森林公安局 联系电话:0546-5183591 监督电话:0546-5626119
者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林业行
当场交付当事人,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
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径
构成
决定给予处罚
无违法事实
犯罪
撤销立案
移送司法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机关处理
行政复议或者
制作《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
较大数额罚款
行政诉讼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 和依据,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森林公安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流程图
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等,发现违法事实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不需要给予林业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 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立案审查,执法人员制作《立案审批表》报 行政负责人审批
不予 立案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听证告知书一式两份
听证告知书一式两份一、文件概述本文档是一份名为“听证告知书一式两份”的文档,用于告知受听证人或受听证组织拟参加听证会议的有关事项。
本告知书的目的是确保听证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为受听证人提供有关听证会议的相关信息。
二、告知内容1.听证时间和地点:•日期:[填写日期]•时间:[填写时间]•地点:[填写地点]请受听证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听证会议。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场,请提前通知听证组织。
2.听证目的:本次听证会议的目的是对[填写案件名称或讨论主题]进行听证,以收集相关证据和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议将依法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受听证人权利:作为受听证人,您享有以下权利:•请求提供证人证言或证据材料•随时提出对证据的异议•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或意见•申请延期或变更听证会议时间•被允许辩论和质询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方4.相关注意事项:•您需携带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在听证会议中提供支持您的立场和主张。
•在听证会议期间,请尊重其他参与人员的权利,并遵守听证规则。
•如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信息,请随时联系听证组织。
5.代理申请:如您无法亲自参加听证会议,您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您的权益。
请务必提前向听证组织提出代理申请,并提供代理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如果您对本告知书内容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澄清,请联系以下人员:•听证组织:[填写组织名称]•联系人:[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填写邮箱地址]请保留此告知书作为参考,并根据指示准时参加听证会议。
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业草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业草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2.01.0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林业草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林业草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电子邮件:******************。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执法监督处,邮政编码:10071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
附件:《林业草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1月4日附件林业草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实施机关和管辖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简易程序第三节普通程序第四节听证程序第四章送达和执行第五章案件终结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草原行政处罚,保障和监督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依法实施林业草原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林业草原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实施林业草原行政处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二章实施机关和管辖第五条县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管辖本辖区内的林业草原行政处罚。
地市级和省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林业草原行政处罚。
省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结合违法行为涉及区域、案情复杂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厘清本行政区域内不同层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权限,明确职责分工。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5.27•【文号】国家林业局令第14号•【施行日期】2005.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2005年5月27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4号公布)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正确实施林业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格式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补充制定相应文书格式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法律、法规对文书格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采用计算机印制方式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应当内容完整、准确,填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第六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应当用蓝色、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
用计算机制作的,可以用打印方式填写。
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因书写错误需要进行修改的,可以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在改动处加盖修正专用印章,或者由当事人签名、盖章。
第七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首页不够记录的,可以附页。
附页应当加盖印章并经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听证会笔录等文书,在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在笔录上书写“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字确认。
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予以补充或者修改,并在改动处签名或者盖章。
第九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中有关同类栏目的填写要求如下:(一)“案件性质”栏目,填写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定性确认的案件类别,如盗伐林木案件、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案件等。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
第四条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统一管理。
采用计算机印制方式制作林业行政处 罚文书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 同意。
第二章 文书制作的一般要求
第五条 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 当内容完整、准确,填写字迹清楚、 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封存/扣押物品的名称、单位、规格、 数量等应当具体明确,并在封存(扣 押)物品清单中列明。
第二十二条 解除封存/扣押决定书是指经 调查核实,依法对封存/扣押物品解除强 制措施并告知当事人的法律文书。
解除封存/扣押的原因,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具 体填写。
第九条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需要由当事人、 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由当事人、 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有关人 员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由见证人签 名或者盖章,并在文书中予以注明。
第十条 对外使用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 必须使用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 权组织的印章。
第十一条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当按照规 定编写文号,文号编写的基本规则为:行 政区划名称简称+文书种类名称简称+年份 +序号。
勘验、检查笔录应当由勘验检查人员、 记录人员、当事人签名并署明日期。
第十九条 先行登程中, 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对证据 实施登记保存的文书。
“证据持有人”栏目,填写内容应当 完整、详细,以便查找。
依据部分,填写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 据。
第二十八条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 利告知书,是对适用听证程序的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前,向当事人告知有权要求 举行听证的文书。
林业行政案件办理
调查
先行登记保存
发现
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 进行登记保存 证据持有人在场
告知证据持有人查点清楚;拍照、必要时录像 制作先行登记保存通知清单一式两份,一份持有人,一份附卷
调
现 场 勘 验 检 查
查
拟定勘查计划
请(专业技术人员、见证人)(制作聘请书)准备用具
问 (勘验地点特性、注意事项)
进
林政案 件类型
资源林政类 野生动植物保护类 自然保护区管理类 森林防火类 造林绿化类 湿地保护类 林木种苗管理类 植物检疫管理类
资源林政类
盗伐林木 非法收购 非法经营木材 无证运输 非法开垦林地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野生动植物保护类
非法猎捕 无证狩猎 非法出售/收购/动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 生动物制品 非法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林业行政案件办理
一、林业行政执法:
是指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 的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执行有关林业 法律、法规和规章,从而直接影响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 为。
林业主管理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公职人 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 实施法律的活动。
一、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 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的处罚。
二、情节复杂的案件。即经过调查才能查清违法 事实并做出处罚的案件。
三、对当场处罚有分岐,无法做出的。
受理
是林业 行政案件 查处的开始, 是起动整个行政
处罚程序的前提。
受理
凡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群众扭送等违反林 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受理。
(进入现场)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范本)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___________:你(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__行为,违反了《________法》__________的规定。
违法行为等次: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为轻微(属于一般的认定为一般、属于严重的认定为严重,属于特别严重的认定为特别严重)。
拟给予处罚的依据和种类:本机关依照《________法》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下列行政处罚: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轻微、一般、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处罚标准)申请听证的期限: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厅(局)提出申请。
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 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被告知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行政机关印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土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____字(____)第____号_____:你单位(户)____________的行为,违反了_____第____条和__________的规定,我局拟依照________第____条和____________的规定,对你单位(户)的土地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3.21•【文号】林策发[2014]38号•【施行日期】2014.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的通知(林策发〔2014〕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正确实施林业行政处罚,我局根据2012年新修订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制定了《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林业局2014年3月21日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正确实施林业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补充制定相应文书格式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法律、法规对文书格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采用计算机印制方式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章文书制作的一般要求第五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当内容完整、准确,填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第六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当用蓝色、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
用计算机制作的,可以用打印方式填写。
第七条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林业行政处罚文书进行修改的,可以用杠线划去错误内容,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在改动处加盖修正专用印章。
福建省林业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试卷2
福建省林业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试卷2林业专业法律知识试卷(专业代码18 )(B卷)注意事项:1.本试卷为林业系统工作人员考试使用。
请考生作答前,首先核对本人准考证号左起第八、九位数字是否与本试卷的专业代码相同。
2.本试卷为标准化试卷,试题部分和答题部分分开。
考试人员阅读试题及试题所给选项后,应在所附的答题卡上依要求作答,请勿在试题上作答。
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
3.答题卡上“专业法律知识"一栏不需填涂。
4.本试卷不得携带出考场,违者以违反考场规则论处。
一、判断题(本部分20题,每题1分,总计20分。
请对题目说法的对、错做出判断,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请在答题卡上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的字母用2B铅笔涂满。
不答、多答、错答均不得分.)1.农民在集贸市场上出售自用剩余的常规种子,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A. 正确B. 错误2.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A。
正确B。
错误3.乡(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由林木林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A. 正确B. 错误4.一个植物新品种只能授予一项品种权。
()A. 正确B. 错误5.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 )A。
正确B。
错误6.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 )A. 正确B。
错误7.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 )A. 正确B。
错误8.进入森林和森林边缘地区的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为林业服务的标志.()A。
正确 B. 错误9.依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回避未被决定以前,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A. 正确B. 错误10.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禁止转让。
( )A。
正确 B. 错误11.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文书制作式样、填写方法和要求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文书制作式样、填写方法和要求一、听证的概念听证也称听取意见,指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决定时,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
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
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听证的范围、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听证的范围和程序:“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七条行政机关作出下列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三)对公民处罚款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
海关、金融、国税、国家安全、外汇管理等部门对本部门举行听证的罚款数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三、听证文书种类、制作要求及范例听证文书的种类主要包括《听证申请书》、《不予受理听证申请通知书》、《举行通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书》等五种。
几种常见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证据标准-Beihai
附件2常见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证据参考标准第一章林业行政处罚案件通用证据参考标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通用证据参考标准是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所有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均须参考的证据标准。
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收集证据:一、程序方面(一)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办案程序方面的有关证据材料1.证明案件来源的有关证据材料2.《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受理登记表》3.《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4.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单》5. 《封存、扣押决定书》/《解除封存、扣押决定书》6. 《暂扣木材决定书》/《解除暂扣木材决定书》7. 《鉴定\检测\评估聘请(委托)书》8.《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9.《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10.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书》11.其他有关证据材料- 1 -(二)取证程序的有关证据材料1.证明询问当事人、证人的主体合法,并且为2人以上进行的证据。
在询问笔录、检查笔录等笔录上注明执法人员有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等记载的内容,并由两名执法人员本人在笔录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2.证明已经告知当事人、证人享有权利义务的证据。
(1)在询问笔录中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与义务。
(2)送达《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等法律文书时,有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笔录或由当事人在《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上签署意见,并签署名字及日期。
3.当事人、证人被询问后,有在询问笔录上签署的意见及本人签名。
4.提供的书证(包括复印件)有提供书证(含复印件)的单位或个人在书证上注明证据来源情况及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员或本人的签名。
5.现场勘验、检查或封存、扣押物品及暂扣木材的有当事人、见证人及执法人员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名。
二、实体方面(一)主体身份1.自然人普通主体的身份证明:证明当事人的姓名、性- 2 -别、出生年月日、居住地(或住址)的公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
林业专业技术知识考试题及答案
林业专业知识考试试题单位:姓名分数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30分)1.《森林法》规定,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监督、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树,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3.《防沙治沙法》规定,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沙漠边缘地带和林地、草原开垦耕地;已经开垦并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退耕还林还原。
4.《防沙治沙法》规定,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
5.《防沙治沙法》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捐资或者以其他形式开展公益性的治沙活动。
6.《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7.《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
8.《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猎捕场所,应当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9. 《种子法》规定,国家建立种子贮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10.《种子法》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
11.《种子法》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品种审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种子科研、生产、经营机构代理。
听证通知书3篇_通知_
听证通知书3篇听证是指行政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听证范文,供大家参考!听证通知书范文一:应你(单位)提出的听证要求,本局决定于年月日时分在举行听证。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亲自参加,也可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参加听证应携带身份证明或当事人授权。
听证由主持,你(单位)若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回避。
特此通知统计局(印章)年月日听证通知书范文二(申请人名称):(利害关系人名称):关于(申请人名称)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现决定于年月日时,在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主持人姓名:职务:记录员姓名:职务:听证员姓名:职务: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凭本通知书准时出席。
届时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要求。
参加听证会之前,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准备: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2、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事先告知本机关;4、申请主持人回避的,应及时告知本机关并说明理由。
听证所需时间日。
特此通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主管机关印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年月日听证通知书范文三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应你(单位)的要求,本机关决定就XXX(案由)一案举行听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听证时间:X年X月X日上(下)午X时二、听证地点:三、听证主持人:(姓名和职务)听证员:(姓名和职务)听证员:(姓名和职务)记录员:(姓名和职务)你(单位)对以上人员申请回避的,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你(单位)认为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宜公开进行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
你(单位)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如果你(单位)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向本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
林业行政处罚-8.项目八林业行政处罚(练习题答案).
项目八 林业行政处罚阅读与练习(答案)一、名词解释林业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林业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依法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处罚法定原则:1、合法性原则2、合理性原则3、公正、公开原则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5、处罚救济原则地域管辖:是指同级林业行政主体之间在实施行政处罚方面的地域分工。
证据:林业行政处罚证据,是指林业行政主体在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程序中收集调取的,用以证明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的根据。
证据证明力:是指不同形式证据所固有的特点和承载的信息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外,执法机关不得采纳其作为定案证据的规则。
证据保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证据隐匿、转移、销毁或者防止易于灭失的证据灭失的行为。
留置送达:是指被处罚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送达人依法将处罚决定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的送达方式。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公开举行听证会,以听取各方有关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活动。
代履行: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所确定的义务,行政主体依法可以由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履行费用的一种间接强制执行方式。
二、单项选择题⒈甲县王某使用假运输证在乙县收购无证采伐的林木后,途经丙县欲运抵丁县销售。
根据地域管辖原则,本案可由( B )林业主管部门管辖。
A.甲县B.乙县C. 丙县D.丁县⒉下列不是林业行政处罚形式的是( D )。
A.罚款B.吊销证件C. 加收滞纳金D. 恢复植被⒊关于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下列表述中较为准确的一项是( B )。
A.简易程序是可随意简化步骤的程序B.简易程序是当场处罚的适用程序C.简易程序仅适用于罚款D.简易程序不得二人执法⒋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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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样15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
林罚听权告字[ ]第号
被告知人:
你(你单位)于年月日因
违反了
根据
规定,拟对你(你单位)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处罚,你(你单位)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如需要听证,请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提出听证申请。
逾期不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
特此告知。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
共二联第一联附卷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
林罚听权告字[ ]第号
被告知人:
你(你单位)于年月日因
违反了
根据
规定,拟对你(你单位)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处罚,你(或者你单位)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如需要听证,请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提出听证申请。
逾期不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
特此告知。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
共二联第二联交被告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