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易混淆人大常用语辨析
工作常识:人大及其常委会四类常用语辨析
工作常识:人大及其常委会四类常用语辨析一、组织机构常用语人大、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人大和人代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是国家权力机关;人代会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简称。
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简称,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通常称“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部分,有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的权力,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协助常委会行使职权,专门委员会成员在本级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
工作委员会是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闭会期间协助本级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工作,由人大常委会任命产生,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
人大主席团、人大主席、人大主席团主席人大主席团是县级及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会议召集人、主持人,主席团互推若干人轮流担任大会的执行主席,主席团推选常务主席若干人,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人大主席是乡镇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的简称,人大主席不能等同于人大主席团主席,因为人大主席团不是常设机构,但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履行职责。
平常所说的人大主席团主席是不规范的,有两个歧义:一是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人大主席团成员误称为人大主席团主席;二是将乡镇人大主席误称为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二、职务常用语人大代表与人民代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是对一种专门职务的特称,人大代表的产生,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且其肩负着相应的法定职责。
人大代表执行的代表职务具有政治性、人民性、法定性、常任性、工作性、兼职性和保障性等特征。
人民代表则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
“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
凡是能代表某一方面的人民群众,都可以称为“人民代表”,而不需要按国家法律程序产生,也没有相应的法定职责。
因此,将人大代表称为“人民代表”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
公务员考试易混淆的词语辨析
易混淆的词语1.暧昧: 含糊、不明朗, 不光明磊落, 不便告人。
暗昧:同“暧昧”。
还可表示不聪明, 愚昧。
2.包含: 包容含有。
包涵: 原谅、宽恕。
3.暴发: 突然猛烈的发生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发财。
如山洪、流行病、雪崩。
爆发: 由于爆炸而突发或发生重大事变。
如战争、火山、革命、大笑。
4.必须: 副词, 用在动词之前, 表示“一定要”。
必需:动词, “一定要有”, 可作谓语, 如“阵地战也必需”, 多作定语, 如“必需的素质”。
5.哺养: 喂养, 使长大。
抚养: 抚育、照料并教养。
6.不至[不至于]:不会达到某种程度, 如“决不至于不知道”。
不致[不致于]:不会引发某种后果, 如“决不致犯错误”。
7、苍茫: 多指夜色、水域、大地等旷远、迷茫。
引申为模糊不清。
苍莽: 多指树林、山岭、大地等广阔无边。
引申为意境心胸开阔。
8、长年: 一年到头, 整年。
如“长年积雪”、“长年劳作”。
常年: *终年、常期, 如“常年坚持体育活动”。
*平常年份, 如“常年产量不过半200斤”。
9、陈规: 过时的、不适用的规章制度, 如“陈规陋习”。
成规:现行或行之已久的规则、方法, 如“墨守成规”。
10、醇厚: 口味纯正浓厚, 亦用于人的品质或风俗, 此时同“淳厚”。
淳厚[纯厚]: 只指品质风俗质朴敦厚。
11.伺候[cì。
hou]:可用于人, 不分地位高低;也可用于牲畜等。
侍候: 用于对长辈或地位高者。
12.窜改: 对文本、文件、成语、古籍等的改动。
篡改: 用作伪的手段改动历史、理论、政策等。
13.度过: 用于时间方面。
渡过: 用于有水面的空间或难点、危机、困难时期。
14、法制: 名词, 法律制度。
法治:名词或动词, 依法终古治国的思想、方法15、反映: *把客观事物的实质表现出来*把情况或意见告诉上级或有关部门。
反应: *受到刺激而引起的相应活动, 如“药物反应”。
*物质相互作用引起的变化, 如“化学反应”。
*事情引起的意见、态度或行为, 如“反应如此之快”。
语文易混淆的词语辨析
语文易混淆的词语辨析语文易混淆的词语辨析1、不齿不耻:“不齿”指不愿意提到,表示鄙视。
“不耻”意思是“不以……为耻”,“不认为……是可耻的”。
二者表意正好相反。
2、勾通沟通:“勾通”指暗中串通,相互勾结,贬义词。
而“沟通”指两方能够通连。
3、定金订金:“定金”指为了保证成交,预先支付的一部分钱。
而“订金”指购买之前约定的价格。
4、预定预订:“预定”指预先规定或约定。
而“预订”指预先订购。
5、作客做客:“作客”指离开故乡,寄居在别处。
而“做客”指访问别人,自己当客人。
6、质疑置疑:“质疑”指提出疑问。
而“置疑”指怀疑,一般用于否定的意义。
7、义气意气:“义气”指主持公道或忠于兄弟朋友的感情。
而“意气”指志趣、性格、气概,也指偏激的情绪。
8、本义本意:“本义”指词语的本来意义。
而“本意”指原来的意思或意图。
9、功夫工夫:“功夫”指①本领、造诣;②同“工夫”。
而“工夫”指①占用的时间;②空闲时间;③指时候。
另外,“功夫”除用于“本领、造诣”之意外,可与“工夫”通用。
10、牟取谋取:“牟取”指获取名利,贬义词。
而“谋取”指的是设法取得,一般用于褒义。
11、巨变剧变:“巨变”指的是巨大的变化,而“剧变”指剧烈的变化。
12、法制法治:“法制”指法律制度,包括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遵守,是一种治理社会的制度和方法。
而法治:①先秦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依法治国;②根据法律治理国家。
13、自诩自许:“自诩”指自夸,贬义词。
而自许指以某种崇高的使命激励自己,褒义词。
14、勉励勉力:勉励,劝人努力。
而“勉力”指努力去做。
15、处世处事:“处世”泛指在社会上的活动,人际交往。
而“处事”指处理事务。
16、形迹行迹:“形迹”指①举动和神色;②痕迹、迹象;③指礼貌,如“不拘形迹”。
而“行迹”指行动的踪迹。
17、原形原型:“原形”指原来的形状,本来的真实面目,常含贬义。
原型:原来的类型或模型,特指文艺作品中塑造人物形象所依据的现实生活中的人。
作文生活用语辨析
作文生活用语辨析作文是我们日常学习中的必修课程,写作水平的高低也是一个人语言表达能力的重要体现。
而在作文中,生活用语的运用十分重要,能够直接影响到文章的质量。
但是生活用语也有很多相近或者混淆的词语,我们需要进行辨析,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几组常用生活用语的辨析。
一、买/购这两个词语的含义都是购买,但是语气和使用场合有所不同。
买是普通用语,相对口语化,多被用于日常生活中的购物行为,是比较常见的用语。
而购则是比较正式的用法,常用于商业、经济等领域。
因此,在写作中,我们可以根据语气和使用场合来选择合适的词语。
例如:普通场合:我去买菜了。
正式场合:我们公司需要购进一批设备。
二、看望/探望看望和探望都表示去看望病人、亲友等,但在细微的用法上有所不同。
探望更强调去探问、关心,表示一种关切和关注;而看望则更强调对事物的一般性观察,表达一种礼貌而客气的询问之意。
在生活中,我们也可以根据语气和态度来决定使用哪个词语。
例如:探望:我去探望伤好了没有。
看望:我去看看你家狗狗怎么样了。
三、推出/推出来推出和推出来也都表示新产品或新创意等推出,但是在用法上也有所差别。
推出一般强调新产品或新创意的发布,是事情的结果,而推出来则是过程的描述,强调新产品或新创意的诞生和研发。
因此,我们在使用这两个词语时,需要根据上下文和语境来选择。
例如:推出:我们公司即将推出一款新产品。
推出来:设计师们终于在漫长的研发过程中推出了一款新产品。
四、交际/社交这两个词语都表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但又有区别。
交际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是一种常见的语言用法,具有一定的口语化特色;而社交则涵盖了更广的意义,不仅有交际之意,更强调的是人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因此,在写作中,我们要根据需要和语境来选用。
例如:交际:他的口才很好,善于交际。
社交:他是个喜欢社交的人,常常受邀参加各种活动。
五、装/穿装和穿都表示穿衣打扮,但有所不同。
装表示对穿戴的总体把握,可以包括服装、化妆、发型等多方面,而穿则比较狭义,只是对穿着衣服这一方面的描述。
易混易错常用公文字词辨析
易混易错常用公文字词辨析易混易错的公文字词辨析是中文写作和阅读中常见的问题。
在使用这些常用公文字词时,很容易混淆它们的意思。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易混淆公文字词以及它们的辨析。
1. 公共与共用:公共表示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共同拥有或可使用的资源或设施。
共用表示由多个人或组织共同使用的东西。
例如,公共图书馆是所有人都可以使用的,而共用的车辆可能是由几个人共享的。
2. 确定与确定:确定表示明确或确认某个事物的性质、存在或结果。
确定表示对某个事物有所了解,并且采取适当的行动。
例如,你可以确定一个问题的答案并决定如何解决它。
3. 处理与处理:处理表示对问题或情况进行处理或解决。
处理表示对材料或物品进行加工或处理。
例如,你可以处理一个紧急事态,并且处理食物使其更加可口。
4. 全面与全面:全面表示包括所有方面或方向的。
全面表示在某个领域或方面具有广泛的知识或技能。
例如,全面的发展意味着在各个方面都有进步。
5. 可能与可能:可能表示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可能表示可以实现或完成的事物。
例如,这个计划可能会失败,但有可能实现。
6. 仔细与细心:仔细表示做事时小心、谨慎或耐心。
细心表示注重细节,做事认真。
例如,你可以仔细检查一份文件,并细心处理其中的每一个细节。
7. 失败与失败:失败表示没有成功或达到预期目标。
失败表示在某个方面或能力上不如其他人或事物。
例如,他在考试中失败了,但他并不是一个失败者。
8. 亲自与亲自:亲自表示亲自参与或亲自完成。
亲自表示亲密或亲近的关系。
例如,我亲自去参加了会议,并与亲人一起度过了美好的时光。
通过深入理解这些易混易错的公文字词,我们可以在写作和阅读中更准确地使用它们,避免产生歧义或误解。
公考易混淆实词辨析大全
公考易混淆实词辨析大全
实词辨析是很多考生在公务员考试中常常遇到的问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易混淆实词辨析大全:
1. 重视与重视。
“重视”指对某事物或某人认真看待,认为其重要性不可忽视;“重视”则指对某事物或某人的重要性给予足够的重量或重要性。
2. 研究与研究。
“研究”指对某一问题、现象或事物进行系统的调查、探讨和分析;“研究”则指对某一问题、现象或事物进行系统的调查、探讨和分析。
3. 推进与推进。
“推进”指使事物向前发展或向前移动;“推进”则指使事物向前发展或向前移动。
4. 培养与培养。
“培养”指通过教育、训练等手段使人的能力、品质得到发展;“培养”则指通过教育、训练等手段使人的能力、品质得到发展。
5. 着手与着手。
“着手”指开始进行某项工作或活动;“着手”则指开始进
行某项工作或活动。
6. 确定与确定。
“确定”指对某事物或某人做出明确的判断或决定;“确定”则指对某事物或某人做出明确的判断或决定。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易混淆实词辨析,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在
备考过程中,多加练习和总结,可以帮助加深对这些词语的理解和
记忆。
祝你考试顺利!。
易混淆词语的辨析
易混淆词语的辨析:1、必须:必定;一定要。
例句:我们必须在天黑前完成任务。
必需:非有不可的;不能少的。
例句:空气是生活所必需的。
2、差使:①指官职或职务。
例句: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
②被派去做的事。
例句:帮着提提药葫芦,都感到是很美的差使。
差事:同“差使”。
3、隔阂:情意不相通,彼此思想有距离。
例句:他们感情有隔阂。
隔膜:①疏远,不亲密。
②情意不相通,互不了解。
例句:那辆车给祥子以最顺心的帮助,他与它之间没有一点隔膜别扭的地方。
4、工夫:①作事所费的精力和时间。
例句:重新整理,又须费一番新工夫。
②同“功夫”,例句:他有一身好工夫。
功夫:①武术技能,有时也代指武术。
②作事所费的精力和时间。
也作“工夫”。
5、关照:①关心照顾。
例句:要没有咱哥俩关照他,他也不可能有今天的好日子啊。
②口头通知。
例句:请关照食堂,晚餐提前十分钟开饭。
观照:仔细观察。
6、惶惑:惶恐疑惑。
例句:我站在房里惶惑地往四面看,不知道应该怎样做才好。
惶恐:①恐惧,惊慌。
例句:当那青年走近他时,一种惶恐的颤栗,便又立刻通过他全身了。
②惭愧、难为情。
例句:我是尽量地领教了各方面的朋友们的意见,使我感觉着有点惶恐的。
7、境况:状况。
常指经济方面的。
例句:然而境况总是不佳,债是年年积起来了。
境遇:境况和遭遇。
例句:这血印,是普天之下的穷人苦难境遇的缩影。
8、考查:研究;审查。
例句:他们把我的名字报到联邦调查局去考查的,可是到今天还没有接到回音。
考察:实地观察调查。
例句:他们到各地考察水利工程。
9、品位:①矿石中有用元素或有用矿物含量的百分率。
②泛指人或事物的品质、水平。
品味:品尝;体味。
例句:这是他生平碰到的头一桩奇事,但细细品味,也蛮有意思。
10、珍惜:珍重爱惜。
珍稀:珍贵稀有。
例句:这是一种珍稀的动物。
几种易混淆人大常用语辨析
几种易混淆人大常用语辨析一、易混淆的机构用语(1)把“人大”与“人大常委会”混为一谈。
《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组织法》第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2)把“人大常委会机关”错称为“人大机关”、“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错称为“人大办公室”。
“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召集。
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地方组织法》第11条、第1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经过五分之一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会议集体职权,不设领导机构和领导人员,其没有机关,也没有办公室。
因此,人大常委会机关或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正式对外称谓时,不能把“机关”、“办公室”前面的“常委会”三个字漏掉。
二、易混淆的会议用语(1)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错称为“人大主任会议”。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简称“主任会议”。
它是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内设机构,不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48条规定, 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大常委会的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的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
“主任会议”是通过会议形式行使职权,是人大组织体系中的一个法定机构,同时也是一种法定会议。
几种易混淆人大常用语辨析
几种易混淆人大常用语辨析由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不深入,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再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容广泛,程序性强,规范性强,易混淆,不易掌握,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现人大用语错误、不规范的问题。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应有作用,笔者根据人大工作实践,将易混淆、易差错的人大用语厘出,并予辨析,以求进一步规范人大宣传用语之目的。
一、易混淆的机构用语(一)把“人大”与“人大常委会”混为一谈。
《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组织法》第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二)把“人大常委会机关”错称为“人大机关”、“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错称为“人大办公室”。
“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召集。
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地方组织法》第11条、第1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经过五分之一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会议集体职权,不设领导机构和领导人员,其没有机关,也没有办公室。
因此,人大常委会机关或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正式对外称谓时,不能把“机关”、“办公室”前面的“常委会”三个字漏掉。
二、易混淆的会议用语(一)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错称为“人大主任会议”。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简称“主任会议”。
它是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内设机构,不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内设机构。
人大用语
人大工作中的规范用语1、质询不等同于询问。
质询是指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质询,并要求被质询的机关在法定的时间内以法定的形式进行答复的一种形式。
询问则是指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某项工作和文件内容不了解时,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的一种形式。
2、审议与审查不能混淆。
审议是对列入人大会议议程的各种议案和报告进行阅读、讨论、研究和审查,经过审议给予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见。
审查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内容有:1、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2、对有关国家机关的报告的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决定。
如预算审查,审查和批准决算等。
3、在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不能用‚同意‛‚不同意‛这样用语来表决,(包括选票)因为此用语于法无据。
正确的用语是‚赞成、反对、弃权。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不能说成基本政治制度,或根本制度。
5、人大与人大常委会不能混为一堂。
‚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
‚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简称。
‚人代会‛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简称。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是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不能把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为‚人代会‛,也不能把人大常委会简称为‚人大‛。
6、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没有人大主任、常委、常务副主任;委员不包括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
因此,如果说南陵人大常委会委员19人就是错的,口头上称张常委、李常委也是错的,称人大某某主任更是错的,因为人大没主任。
7、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不能将地方人大常委会称为地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如‚我县人大是我县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句话就是错的。
8、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与办事机构不能混淆。
工作机构主要指办公室、信访室、政工科等,工作机构主要指内设各工作委员会。
两机构职能在相关法律上有部分规定。
易混词语辨析
易混词语辨析易混词语辨析1、必须/必需:前者副词,后跟动词或动词性短语;后者动词,作谓语,还可作定语。
2、颁布/公布:前者内容常是法令等;后者内容常是方案、名单、帐目、成绩、数字等。
3、辨别/鉴别:前者指分辨、区别;后者指通过审察而确定事物的性质或特征。
4、度过/渡过:前者通常用于时间方面,如青年时代、季节、节日、岁月等;后者常用于江河湖海,或通过困难、难关、危机等。
5、遏止/遏制:前者着重于“止”,通常用于战争、进攻、暴动等;后者着重于“制”,压制住,控制住,不使发作,对象通常是情绪、敌人或某种力量,常带宾语。
6、妨碍/妨害:前者着重指造成一定障碍,程度较轻;后者着重指有损害,程度较重。
7、法制/法治:前者法律制度;后者指根据法律制度治理国家。
8、考查/考察:前者指依据一定的标准检查、衡量,对象通常是人们的行为;后者指通过观察、调查来研究事物的真相或问题的本质,对象通常是客观事物,如山川、地质、工程等,有时是人,如干部等9、截止/截至:前者指(到一定期限)停止,不及物动词;后者截止到(某个时候)。
10、学历/学力:前者指学习的经历,指在哪所学校毕业;后者指在学习上达到的程度。
11、爱好/嗜好:爱好多用于好的方面;嗜好多用于不好的方面。
12、不免/难免:不免指免不了,后面只跟肯定形式;难免指不容易避免,后面可以跟否定词。
13、窜改/篡改:前者的对象多是具体的书面材料,如成语、文件、文章、古书等;后者的对象多是比较抽象的东西,如理论、政策、学说、历史等,尤其强调用作假的手段改动。
14、淡薄/淡泊:前者有四种用法,一指云、雾等密度小;二指味道不浓:三指感情、兴趣等不浓厚:四指印象不深;后者指清心寡欲,不追求名利。
15、而后/尔后:“而”是连词,“而后”是“以后,然后”的意思,用在两种动作行为之间,表示后一种动作行为在前一动作行为之后发生,如:确有把握而后再动手;“尔”是代词,有“这,那,这样,那样”之义,用以指代前面说过的事物,“尔后”指“从此以后”。
容易混淆的词语及辨析
以下是一些容易混淆的词语及辨析:
1.“必须”和“必需”:
“必须”表示一定要,不可少,带有强制性;
“必需”表示一定得有,不可缺少,是客观需要。
2.“截止”和“截至”:
“截止”是指到一定期限停止,强调停止的时间点;
“截至”是指截止到某个时间点,强调的是时间段。
3.“考查”和“考察”:
“考查”指用一定的标准来检查衡量;
“考察”指实地观察调查或细致深刻地观察。
4.“学历”和“学力”:
“学历”指学习的经历,指曾在哪些学校肄业或毕业;
“学力”指学习能力。
5.“反映”和“反应”:
“反映”指把客观事物的实质表现出来;
“反应”指受到刺激而引起的相应活动。
6.“启事”和“启示”:
“启事”是指为了说明某事而登载在媒体上或张贴在墙壁上的文字;“启示”是指启发提示,使有所领悟。
7.“爆发”和“暴发”:
“爆发”指火山内部的岩浆突然冲破地壳,向四外迸出;
“暴发”指突然发财或得势。
8.“度过”和“渡过”:
“度过”指让时间在工作、生活等中过去;
“渡过”指由这一岸到达那一岸,通过江河等。
9.“定金”和“订金”:
“定金”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订金”是预付款的意思。
10.“作客”和“做客”:
“作客”指寄居在别处;
“做客”指访问别人,自己当客人。
易混词语辨析[精选5篇]
易混词语辨析[精选5篇]第一篇:易混词语辨析易混词辨析【爱护爱惜】爱护:有精心保护,不使受到损坏或伤害的意思。
爱惜:指不浪费,不糟蹋。
【安闲安适】安闲:重在“闲”,心中无所牵挂。
安适:重在“适”--舒适,惬意。
【安置安顿安排】安置:重在“置”,使工作、生活、物品等有适当的位置,或指对人或物的处置各得其所。
安顿:重在“顿”,妥当安排使有着落。
安排:重在“排”,分轻重缓急、先后主次,有条不紊地处置人或事物,多指人、事、任务等的处理。
【包含饱含包涵】三者都有含有的意思,但含有的浓度或对象不同。
包含:仅指里边含有,如“这句话包含好几层意思”。
饱含:指所含的量特别充足,如“饱含着深厚的阶级感情”。
包涵:指客套话请人原谅,如“唱得不好,请大家多多包涵”。
【包藏饱藏】包藏:指包含,隐藏,如“包藏祸心”。
饱藏:指深深地隐藏着,如“他那双贼圆的眸子里饱藏着杀机”。
【报复抱负包袱】报复:指对批评自己或损害自己利益的人进行反击,贬义,如“他善于对提意见的人打击报复”。
抱负:指远大的志向,褒义,如“青年人应该有理想,有抱负”。
包袱:比喻影响思想或行动的负担,如“思想包袱”。
【报道报到】报到:动词,指向组织报告自己已经来到,如“新生入学报到处”。
报道:也写作“报导”,名词,指新闻稿,如“他写了一篇新闻报道”,动词,通过媒体把新闻告诉群众,如“报道消息”。
【爆发暴发】爆发:①指岩浆突然冲破地壳,向外迸出,如“火山爆发”;②指通过外部冲突而发生的质变,如“爆发革命”;③指力量、情绪等忽然发作,或事变突然发生,如“会场里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暴发:①指突然发作,如“山洪暴发”;②指突然发财得势,多含贬义,如“暴发户”。
【本领本事】本领:侧重于工作的技能,特殊的技巧。
本事:着重于活动的能力,如“他有本事”。
【把持操纵】把持:是独占、独揽的意思,往往是公开性的活动。
操纵:是支配、控制的意思,多是幕后行为。
【颁布颁发】颁布:侧重于公布,对象往往是法令、条例等。
高中语文-50组容易混淆的常考词语辨析(一)
高中语文-50组容易混淆的常考词语辨析(一)01保障/保证【例句】①这种制度绝不能保障劳动人民的自由权利。
②该校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每一个教师有一定的时间进修业务,提高专业水平。
【辨析】保障强调保护(生命、财产、权力),使不受侵犯和破坏。
保证指担保,确保既定的要求标准,不打折扣。
02包含/饱含/包涵【例句】①文章的这一段落包含着好几层意思。
②他的胸中饱含着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
【辨析】包含是事物本身所含有的意思。
饱含是充满的意思。
包涵是客套话。
03必须/必需【例句】①他们只用了一年多时间、四万多元资金,就添置了各种必需的设备,建起了一座小化工厂。
②我们必须把经济建设的任务提到首要地位。
【辨析】必须副词,表示事实上情理上必要;一定要。
在句子中作状语。
必需动词,一定要有,不可少。
在句子中可作谓语中心语、定语。
04暴发/爆发【例句】①1919年爆发了震惊中外的五四运动。
②山洪暴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辨析】暴发是突然发作,如山洪暴发,可引申为发财得势之意,多含贬义;暴发不能带宾语。
爆发本指火山内部的岩浆突然冲破地壳,如火山爆发,可引申为力量、情绪忽然发作,事变突然发生;爆发可以带宾语。
05摈弃/抛弃【例句】①摒弃旧观念,接受新思想。
②为了金钱,他抛弃了家庭,这种做法为人唾弃。
【辨析】摈弃有抛弃意,但多用于抽象。
抛弃多用于具体。
06波及/涉及【例句】①对伊战争所耗费的大量军费开支必然波及美国经济的发展,继而引起全球经济的震荡。
②这起案件涉及好几个人。
【辨析】波及强调影响到,涉及强调关联到。
07不止/不只【例句】①他恐怕不止六十岁了。
②水库不只要修,而且一定要修好。
【辨析】不止是超出一定数量或范围,动词。
不只是不但的意思,属连词,用在递进关系得复句中。
08不齿/不耻【例句】①此人坏事做绝,为大家所不齿。
②他虽是著名学者,但却不耻于向别人讨教。
【辨析】不齿指不与同列(表示鄙视),如人所不齿。
不耻指不以之为羞耻。
人大常用语辨析学习心得
人大常用语辨析学习心得我学习了人大常用语辨析,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易出错的职务用语(1)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常见错误:将人大代表说成人民代表。
辨析:“人大代表”是一个政治概念,有特定含义,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按照法律规定,通过民主、法定的程序选举产生的;而“人民代表”是针对某一事项,由人民群众推荐、或受人民群众委托,为他们说话、办事的人,无须依法选举产生,涵义更加广泛,“人大代表”当然是“人民代表”,“人民代表”不一定是“人大代表”。
规范用语:人大代表不等于人民代表。
(2)人大主任、常务副主任、常委常见错误:将人大常委会主任称为人大主任,将常委会委员称为常委,将负责日常事务的副主任称为常务副主任。
辨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没有人大主任、常委、常务副主任的说法,人大常委会委员只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部分,不包括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
规范用语:人大常委会主任就称为人大常委会主任,不能简称“人大主任”,常委会委员不能称为常委。
(3)列席人员、列席代表常见错误:把“列席人员”称为“列席代表”。
规范用语: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会议时,除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外的与会人员,一律称为“列席人员”。
(4)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规范用语:应当是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二、易出错的机构用语(1)把“人大常委会”简称为“人大”常见错误:把人大与人大常委会混为一谈,将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为“人代会”,把“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简称为“人大机关”、“人大办公室”。
辨析: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简称“人大”,不设机关和办公室,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简称“人大常委会”,下设机关、办公室。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简称为“人代会”,不能将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为“人代会”,也不能将人大常委会简称“人大”,把“人大常委会机关”、“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称为“人大机关”、“ 人大办公室”,也就是说,人大≠人代会≠人大常委会。
易混淆出错的人大常识性用语辨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容广泛,法律性强、程序性强、规范性强,易混淆,不易掌握,在人大工作或新闻报道中,稍不注意就会出现用语错误,闹出笑话。
笔者根据二十三年来的人大工作实践与研究,将易混淆、易出错的若干常识性用语厘定,并一一予以辨析,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人大是监督机关?正确的说法是: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具有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职权。
其依据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
条文不再赘述。
此外,还有人说“人大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也是不对的。
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二、人大主任?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它的常设机构是常务委员会。
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是两个机构。
所以不能将人大常委会主任,简称为“人大主任”。
三、人大常委?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没有常委一职,人民代表大会也没有常委一职。
所以,将人大常委会委员简称为人大常委,是错误的。
四、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平时工作中,在人大系统工作的同志习惯将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简称为主任。
大家都知道不规范,但却习以为常了。
在此个人建议,平时工作中,在口头上仍按习惯称为主任,但在正式公文里还是按规范称呼为“主任委员”。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本地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有的人以此类推,认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本地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笔者还经常听一些人在会上说:“州人大是湘西自治州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个人认为,以上表述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规范的表述应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依据为地方组织法第二条)“湘西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是湘西自治州国家权力机关。
”此外,还有一种说法,在此也分析一下。
笔者经常听人说“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州内的部分人还说:“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是湘西自治州国家权力机关。
易混淆的人大常用语
谈 。 专门委员会 (简 称 “专委会” )是
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部分, 而工作委 “工委” )是 人 大 常 委 会 的 员会 (简 称 工作机构, 两者的组织形式和组成人 员、 机构性质、 权力和职责都不同, 其 内 叫法也不一样,如市人大财经委、 内司 司委,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工委。又因两者职能不同, 其负责人 称谓也不同,专委会为主任委员、 副 主任委员, 而工委则称主任、 副主任。 “议案” 4.把 “ 议 案 ” 错 称 “ 提 案 ” 。 是人大的专门术语之一, 是指由人大 代表或法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提请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会 议进行审议, 并要求人大会议或人大 常委会会议讨论、 作出决定的议事原 案; “提案” 是政协的专用术语, 是指 参加政协的单位或者委员个人向全 体会议或常委会提出的, 经提案委员 会审查立案, 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书 面意见和建议。所以, “人大代表提 的说法是错误的, 正确的说法是 案” 。 代表提出议案” 5. 把 “ 乡 镇 人 大 ” 错 称 “ 乡 镇 人 大
文化广角
பைடு நூலகம்
● 【 人大知识窗 】
人大用语是严谨的、法定的、 规 范的, 既不能随意, 更不能错用或混 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现人 用。然而, 大用语不规范、 不准确甚至与法律规 定相悖的情况, 闹出了笑话或形成了 误导, 影响了人大的形象和权威。笔 者在此摘选了几个易混淆的人大常 用语及辨析, 以之与大家分享。 1. 把 “ 人 大 常 委 会 ” 与 “ 人 大 ” 混
(作者单位:兴国县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江先贞
组成,统称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是错误的,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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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易混淆的机构用语
(1)把“人大”与“人大常委会”混为一谈。《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组织法》第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四、易出错的任免用语
(1)“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的混用。这些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方式。任免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两院”正职领导人的提请,任命同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两院”副职等有关人员担任某一领导职务或者免去有关人员所担任的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第44条第9项、第11项、第12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任免对象是:根据主任会议提名,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任免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主任;根据本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法院其他组成 人员职务;根据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检察院其他组成人员的职务。决定任免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同级政府正职领导的提名,作出由某人担任国家机关的某一领导职务或者免去有关人员所担任的国家机关职务的决定。根据《地方组织法》第44条第9项、第10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根据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和政府各组成部门正职领导人的任免。“批准任免”是指对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作出的任免事项予以批准认可,履行同意手续。现行的法律规定,只限于人大常委会对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行使,这是检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决定的。根据《检察官法》第1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2)把“人大常委会机关”错称为“人大机关”、“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错称为“人大办公室”。“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召集。 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全国人民代表法》第11条、第1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根据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会议集体职权,不设领导机构和领导人员,其没有机关,也没有办公室。因此,人大常委会机关或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正式对外称谓时,不能把“机关”、“办公室”前面的“常委会”三个字漏掉。
(2) “人大常委会会议”误称为“常委会议”。 正式会议名称必须用确切、规范的文字表达。会议名称要求能概括并能显示会议的内容、性质、参加对象、主办单位或组织、时间、届次、地点或地区、范围、规模等等。对于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会议,通常采用机构+会议的模式来定名称。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简称,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常委”不是机构,多指人员,常委会议不能确切地表达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含义,通常把党委的或政协的常委会会议称为“常委会议”。因此,不能把“人大常委会会议”误称为“常委会议”。
(3)误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称为“常委会委员”或“人大常委”或“人大领导”。根据《地方组织法》第2条、第40条、第41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包括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而人大常委会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不是从委员中产生的,说明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并不都是委员。“常委会委员”只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一部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习惯把党的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称之“常委”,这是因为他们都是常务委会委员。另,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通常情况下每年召开一次,时间较短。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会议集体行使职权,不设领导机构和领导人员,只有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人大常委会设领导人员。所谓“人大领导”的称呼是错误的,正确的称呼是“人大常委会领导”。因此,不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称为“常委会委员”或“人大常委”或“人大领导”。
二、易混淆的会议用语
(1)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错称为“人大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简称“主任会议”。它是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内设机构,不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内设机构。根据《地方组织法》第48条规定, 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大常委会的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的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是通过会议形式行使职权,是人大组织体系中的一个法定机构,同时也是一种法定会议。因此把“主任会议”称为“人大主任会议”是错误的,正确说法是“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简称为“主任会议”。
(2)“罢免”、“免职”、“撤职”、“辞职”之间的混用。罢免案、撤职案以及免职案是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特定情况下行使的人事监督职权。“罢免”是相对选举而言的免职方式,依据《宪法》第65条第2款、第77条、第102条第2款、第103条第2款、《地方组织法》第26条、《代表法》第75条规定,被选出的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需免去其职务的,由原选举单位、选区、选民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同时《选举法》第九章专门规定了选民或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并对罢免案的提出在人数、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免职”是人大常委会对由它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免去职务的方式。《地方组织法》第44条第9项、第10项、第11项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三长”的任免权的的行使方式。同时,《宪法》也对免职案的提出,在免职对象、方式等方面都作明确规定。“撤职”是指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错误行为的处置方式。撤职是一种行政处分,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种重要监督手段。《地方组织法》第44条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其中第12项职权就是在闭会期间有决定撤销个别本级政府副职,有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政府其他组成 人员和“两院”副职以下人员的职务。《监督法》第八章“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专章就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明确了 “一府两院”、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书面联名也可以提撤职案,但要经人大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由主任会议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对拟撤职对象的问题进行调查。撤职案在提请常委会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委会上提出申辩意见。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辞职”,是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人员,本人主动提出辞去自己所担任的职务。《地方组织法》第27条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政府组成 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委会决定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的,还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选举法》第49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
三、易混淆的职务用语
(1)错把“人大代表”称为“人民代表”或“代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依据《代表法》第2条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 人员,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通过严格的、民主的、法定的程序选举产生,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职务。“人民代表”是指普通人民群众代表,是一定范围内针对某一事项由人民群众公开推荐、为他们说话的“代言人”,无须依法产生,不具有法律效力。“代表”在特定语言环境下可以指“人大代表”,也是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人大代表的习惯性称呼。其实,“代表”的涵义比 “人大代表”、“人民代表”都要广泛,可以是党代表,可以是工会代表,可以是妇女代表,也可以是部门代表等等。因此,不能把“人大代表”称为“人民代表”或“代表”。
几种易混淆人大常用语辨析夏立彬中国人大网 日期: 2010-03-03浏览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由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不深入,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再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容广泛,程序性强,规范性强,易混淆,不易掌握,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现人大用语错误、不规范的问题。为了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应有作用,笔者根据人大工作实践,将易混淆、易差错的人大用语厘出,并予辨析,以求进一步规范人大宣传用语之目的。
(2)误把“列席人员”称为“列席代表”。目前,我国宪法、组织法等法律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尚无列席代表的规定或称谓。“列席人员”是指依照法律和惯例被邀请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由人大常委会决定邀请,不用经预备会议审议通过。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的列席人员可分为“法定列席人员”和“决定列席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准备“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的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8条、第41条、《地方组织法》第17条、第37条第2款明确作出规定,“法定列席人员”主要有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委的组成人员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乡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决定列席人员”主要有除了上述机关之外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另外,《代表法》第23条、第24条规定,人大代表可以列席有关的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会议,但不是作为“列席代表”列席会议,而是作为列席人员列席的。在日常工作习惯中,有些党、政、企部门召开会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会议的需要,把某些方面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人员邀请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但无选举权和表决权。因此,“列席人员”不能称为“列席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