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光明中学教学质量奖的实施办法(草案)
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一、背景介绍教学质量是学校教育工作的核心,也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指标。
为了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我校制定了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旨在进一步激发教师创新能力和教学热情,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奖励对象该奖励方案面向全校教师,包括教务处、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和任课教师等。
三、奖励内容1.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对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
奖励方式根据教师所在学科和教学年级的评估情况进行设定,可以是个人奖励,也可以是集体奖励。
2.教学资源建设奖励:对教学资源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奖励。
奖励内容包括制作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教学实验方案等。
奖励形式可以是货币奖励,也可以是资金支持。
3.教师培训奖励:对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
奖励内容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参加教育研究项目、获得教育专业证书等。
奖励方式可以是发放培训津贴或者提供进修经费。
4.教学团队奖励:对在教学团队合作方面表现出色的教师进行奖励。
奖励内容包括团队建设、教学团队活动组织等。
奖励形式可以是资金支持,也可以是组织团队旅游等。
5.学生评价奖励:对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给予高度评价的教师进行奖励。
奖励内容根据学生评价结果进行设定,可以是表彰证书、奖学金等。
6.师德表彰奖励: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展现出良好师德的教师进行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表彰证书、荣誉称号等。
四、奖励评定机制1.评选组织机构由学校设立专门的评选组织机构,由教务处主管或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包括有关学科教师、年级组长等组成。
2.评选标准根据教学质量奖励方案规定的奖励内容,制定具体的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应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要切实关注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成果。
3.评选程序(1)公示阶段:通过校园网、教务网站等渠道对拟评选教师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和反馈。
(2)资料审核阶段:评选组织机构对申报教师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如教学记录、教学成果等。
中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中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团结奋斗、奖勤罚懒、绩效优先、优劳优酬原则,以确保教学质量目标的完成,坚持“质量求生存,仓U 新促发展”的办学思想,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奖励方案:一、奖励原则:根据教学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学校按岗位考核到年级,年级按岗位考核到学科,学科按目标完成情况计算积分考核到个人,充分体现团队精神和教师个人绩效,重奖突出贡献者。
二、年级岗位的确定:语文、数学两个班计为1个教学岗位;英语2.2个班为1个教学岗位;物理、化学3.2个班为1个教学岗位;政史地生及初三体育以4个班计为1 个教学岗位;初二地生进入中考序列考核;初一、二体育以5个班记一个教学岗位。
全校音乐、信息技术记0.8个教学岗位(按初一、二教学岗位对待)三、奖金的核发:1、年级奖金:以学年考试年级完成率的100%^基础,学校对初一、二年级按每个岗位1000元、初三年级按每个岗位1500元作为基础奖金核算到年级,再根据目标完成率实施奖惩,每超目标的1%奖500元到年级,每低1%则惩年级500元。
2、学科奖金:在年级级奖金内,以学年考试目标完成情况为依据,年级内按学科目标完成率、学科岗位量积分,再根据积分分摊到学科。
3、教师个体奖金:在年级学科奖金内,根据本人所完成的目标分量进行分摊。
8设立艺体特长生升学奖励:考取綦中、实验和南洲的体、艺尖特长生单项录取一人次分别奖辅导教师300元。
考入其他学校艺体生的1人次奖励100 元。
9、设立质量贡献奖。
第一,凡任教的班级各自都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奖励300元的政策不变;第二,以学年为准,以年级为单位,以抽测学科按教学岗位计发绩效。
在同内学校中质量位于第一名奖励每个教学岗位绩效500元,处于第二名奖励每个教学岗位绩效400元,处于第三名奖励教学岗位300 元,在同类学校中在原有质量位次中提升2位者奖励每个教学岗位200元,位于倒数第一名,惩罚每个教学岗位100元;第三,在教师年度考核中,教学质量在班级前三名的在加减分中奖励5分、3分、2分,位于倒数第一名的惩罚1分,班级完成率达到100%勺奖励该班班主任200元,对该班担任抽测学科的任课教师在年度考核加减分中加1分;第四注重特优生培养,对超全区1000名目标设立贡献奖,以下达的目标为准,以班级为单位,超一人奖励500元,由参加统考的学科教师平均分配,对原来不是全区1000名目标范围内的进入全区1000名1人次奖励800元,针对B班,对原来未进入全区前3000 名的学年考试进入全区前3000名的1人次奖励500元,由该班统考学科教师平均分配。
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教学质量奖励方案为了进一步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长足发展,特制定本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奖励对象本奖励方案旨在奖励对学校教学质量有显著贡献的教职工,包括教师、辅导员等。
二、评选标准1. 教学成绩。
教师在学生学业考试中取得突出成绩,学生满意度较高,学业进步较为显著等,将作为评选的重要标准之一。
2. 教学科研。
教师在教学科研领域有突出表现,发表高水平论文,参加重要学术会议,获得科研项目等,将作为评选的重要标准之一。
3. 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创新、学生成绩提升等方面有显著表现,为学校教育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将作为评选的重要标准之一。
三、奖励办法1. 经评选产生的“年度优秀教师”将被授予“教学质量奖金”及荣誉证书。
2. 每学期评选出的“优秀课程”将颁发“课程建设奖金”及荣誉证书。
3. 学生投票选出的“最受欢迎教师”将获得“人气奖金”及荣誉证书。
4. 评选获奖的教职工,将被邀请参加学校举办的表彰大会,并在校园网站上公示。
四、宣传推广学校将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站、校报等多种形式,对获奖教师进行宣传推广,树立他们的典型榜样作用,激发更多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
五、其他规定1. 本奖励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具体执行。
2. 教师评选工作应公开、公正、透明,遵循程序,不得有比赛作弊等不正当行为。
3. 获奖教师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教学工作,不得因奖励而放松教学要求,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
六、总则本奖励方案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保留对本方案进行任何修订和解释的权利。
教学质量奖励方案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学校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为学生成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愿每一位教师都能在这个大家庭里,获得属于自己的荣誉和奖励。
愿一切为了学生,为了教育事业的人们,共同努力,书写出更加辉煌美好的未来。
2024年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2篇)
2024年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为了进一步激励初三年级的教师和学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监督,我校特制定了2024年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奖励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通过设立奖励,激励初三年级的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优异的成绩,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推动学校整体素质教育水平的提高。
二、奖项设置针对教师和学生,分别设立教师质量奖、学生质量奖。
1. 教师质量奖(1)优秀教师奖:评选出初三年级优秀教师10名,给予每位教师20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突出贡献奖:评选出初三年级在教育教学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3名,给予每位教师30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3)团队协作奖:评选出初三年级团队协作表现突出的教师团队2个,给予每个团队50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学生质量奖(1)优秀学生奖:评选出初三年级优秀学生10名,给予每位学生20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进步之星奖:评选出初三年级在学习上进步突出的学生5名,给予每位学生10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班级奖:评选出初三年级成绩优秀,纪律良好的班级3个,给予每个班级5000元奖励,并颁发奖杯。
三、评选条件1. 教师质量奖(1)课堂表现优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能有效地传授知识;(2)教学方法新颖独特,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3)对学生有较高的要求和严格的纪律,能够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4)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果。
2. 学生质量奖(1)学习成绩优秀,各学科考试成绩均在班级前10%之内;(2)参与学校各项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3)注重综合素质培养,具备较好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对学校有突出贡献,表现积极向上,品行端正。
四、评选程序1. 教师质量奖(1)自愿申报: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奖项。
(2)考核评估:由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委员会进行考核评估,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为激励教师教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引领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团结协力,抓好中差生的转化和尖子学生的提高,创优质成绩,特制订本方案。
本方案制定本着达标有奖、突出重奖、鼓励拔尖、个人(单科成绩)、集体(班级成绩)、管理、毕业班、非毕业班兼顾的原则制定。
一、评选范围全校所有任课教师二、评选名额每学期评选一次,名额不限三、评选条件(一)高三年级1、本科达标奖高考达到学校制定的本科升学目标给予年级任课教师及蹲班行政人员基数奖。
2、合作效益奖高三按班每上线一名本科予以上线人头奖。
3、管理效益奖高考达标奖班主任,每超过一人按人头奖的3倍记发奖金4、学科成绩奖(1)高考单科有效分人头奖(分单上和双上记发)。
(2)理科综合按三科记(物理、化学、生物比例均为1)文科综合按三科记(政治、历史、地理比例均为1)。
5、突出贡献奖重点本科每上线一人按三本的1.2倍记发,高考学生总分位居都江堰市前十名(分文理科)或考入全国前十所名校,给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颁发突出贡献奖。
6、阶段发展奖以XX市“一摸三诊”成绩和年级、班级、学科、班级管理对比目标,学校予以阶段性奖励。
具体分配细则由年级分校另定,并报学校审核后予以发放。
(二)非毕业年级1、质量达标奖以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目标及市教育局下达目标计奖,学校目标制定依据本校新生中考入口成绩核定,参照各学期末成绩确定不同班级、学科教学质量目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
(1)基数奖:凡期末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目标给予基数奖。
(2)达标奖:基数奖+超标奖。
(3)超标奖:凡期末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超过市均,每个百分点分别奖励30、30、50元。
2、突出成绩奖期末单科成绩三项指标达全市第一名各奖500元。
3、管理效益奖班级教学质量达标奖班主任200元,每超1%奖20元。
四、评选方法每学期末教务处按统考成绩和目标对照予以考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放。
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教学质量奖励方案1. 引言教学质量一直是教育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提高教学水平,本文提出了一种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该方案旨在鼓励教师在教学中展现出卓越的表现,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2. 奖励标准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奖励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需要制定一套明确的奖励标准。
下面是建议的奖励标准:•教学评估结果:根据学生和同行的评估结果评定教师的教学水平。
评估结果由学校或教育部门进行统一评价,并按照一定的等级划分,如优秀、良好、合格等。
•学生成绩提升:对于教学成绩显著提升的教师予以奖励。
学生成绩可以是学生考试成绩的提高,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评估,如作业成绩、课堂表现等。
•教学创新:对于在教学中有创新实践的教师予以奖励。
教学创新可以包括教学方法的创新、教材的创新、课程内容的创新等。
•教学研究成果:对于在教学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予以奖励。
教学研究成果可以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3. 奖励措施为了激励教师积极提高教学质量,可以采取以下奖励措施:•奖金: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和绩效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
奖金可以作为教师的经济激励,鼓励他们在教学中付出更多的努力。
•职称晋升: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和绩效评估结果,适时给予教师晋升职称的机会。
职称晋升可以作为一种荣誉和权力的象征,激励教师在教学中不断提高。
•荣誉证书:针对教学质量卓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以示鼓励和嘉奖。
荣誉证书可以作为教师个人荣誉的象征,对外展示其在教学方面的成就。
•培训机会:为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提供进修和培训的机会,以提升其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培训可以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参观其他学校的教学实践等。
4. 奖励程序为了确保奖励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需要制定一套明确的奖励程序。
下面是建议的奖励程序:•提名:任课教师可以由学校或学院提名,也可以由学生和同行推荐。
提名可以是年度、学期或某个特定教学活动的范围。
•评审:提名的教师将进行教学评估和绩效评估,评审结果将由评审委员会或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定。
2024年度九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惩方案
2024年度九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惩方案一、奖项设置1.教学质量奖(1)一等奖:授予年度教学质量排名前5%的教师,奖励金额为10000元;(2)二等奖:授予年度教学质量排名6%-10%的教师,奖励金额为5000元;(3)三等奖:授予年度教学质量排名11%-20%的教师,奖励金额为2000元。
2.教学成果奖(1)一等奖:授予年度教学成果排名前5%的教师,奖励金额为10000元;(2)二等奖:授予年度教学成果排名6%-10%的教师,奖励金额为5000元;(3)三等奖:授予年度教学成果排名11%-20%的教师,奖励金额为2000元。
3.优秀班主任奖授予年度班级管理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表现优异的班主任,奖励金额为5000元。
二、惩罚措施1.教学质量警告对年度教学质量排名后5%的教师进行警告,要求其在下一年度提高教学质量,否则将面临岗位调整。
2.教学成果警告对年度教学成果排名后5%的教师进行警告,要求其在下一年度提高教学成果,否则将面临岗位调整。
3.班主任警告对年度班级管理成绩不佳,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较差的班主任进行警告,要求其在下一年度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否则将面临岗位调整。
三、评选标准1.教学质量评选标准(1)学绩:以学生在期末考试中的成绩为主要依据;(2)教学水平:以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为依据;(3)学生满意度:以学生对教师的满意度调查结果为依据。
2.教学成果评选标准(1)学生进步:以学生在年度内的成绩进步情况为依据;(2)教学创新: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创新举措为依据;(3)学生参与度:以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程度为依据。
3.班主任评选标准(1)班级管理:以班级纪律、班级氛围和班级活动为依据;(2)学生发展:以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为依据;(3)家长满意度:以家长对班主任工作的满意度调查结果为依据。
四、实施步骤1.教学质量评选(1)各学科教研组根据评选标准,推荐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2)学校评选小组对推荐教师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3)学校公布获奖名单,并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完整版)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中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努力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教学质量奖。
该项奖励,中心校以班为单位,完小以年级为单位(含教学点),其他镇校以镇为单位计算.(一)班主任工作奖1、按照《班级考核细则》对各班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以班级为单位,受奖比例为30%(采取四舍五入法)。
总分第一名的班主任奖励300元,其余依次递减20元。
完小、幼儿园参照执行。
2、班级管理服务奖:班级人均总分位居东区之首或班级所有学科获奖的前提下,奖该班主任100元。
(二)年度考核综合奖1、如果学校在县局组织的年度考核中获得奖励,一至六年级所有任课教师,凡是年度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按照超出分数均给予奖励,计算方法为:个人获奖金额=县级奖励款×60%÷超出分数总和×个人超出分数2、县局考核人员享受平均奖.县级奖励款的10%用于幼儿园教师的奖励。
(三)教学质量奖以统测学科为准,按人均分进行考评。
1、班级教学质量综合奖。
班级人均总分位居东区前三名,按500元、400元、300元奖励到班。
2、六年级全县综合排名奖。
(1)全县综合考评前五名,以镇内班级排名,最高奖励到班1000元,其余依次递减100元。
(2)全县综合考评位居第六至第十名,以镇内班级排名,最高奖励到班800元,其余依次递减100元。
(3)全县综合考评位居第十一至第十五名,最高奖励到班600元,其余依次递减100元.既获六年级县级综合排名奖,又获班级教学质量综合奖,以奖金高者计算.3、教学质量单科奖。
本项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受奖。
(1)抽考科目人均分位居全县前六名,分别奖励400元、350元、300元、250元、200元、150元。
(2)班级人均分位居东区镇校前5名的前提下,任课教师所任学科位居东区之首者奖励300元,其余依次递减50元.(3)学科全镇人均分达到县人均分,镇内排名第一位,奖励300元。
中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中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中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为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提高广大教师狠抓教学的积极性,增强各教学工作岗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促使我校毕业班、非毕业班教学质量位次的大面积提高,体现尊重实际、尊重规律、尊重劳动的人本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参照学期末全县统一检测考试评比文件,评比以合格率(或均分)为主要依据,均分和优秀率为参数,确定各科成绩位次,设立位次奖。
位次奖分为三个区间,体现奖励区别,即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20元;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30元;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
全县评比前三名发特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毕业班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检测教学质量奖励发放参照本办法,代两门以上课程的成绩按平均名次计算)二、毕业班教学质量奖1、奖项设置:毕业班升学考试质量奖设完成任务指标奖、单科位次奖、学生个人总成绩奖及单科成绩奖四个奖项,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一、二名的代课教师不享受奖励。
2、奖励原则:学校每年度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根据毕业班实际下达给各班升学任务指标,以完成重点高中的情况为主设立奖励金额,完成普通高中、高职中任务指标奖,依照学校财力酌情予以奖励。
具体金额以校委会会议形式讨论确定。
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任务指标所得奖励,以教学班为单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单科成绩的位次体现奖优罚劣的宗旨。
3、奖励办法:(1)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指标的班级发给奖金500元,该班班主任发给责任奖100元。
(2)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班级在500元奖金的基础上设立追加奖金。
每超额完成一名重点高中指标追加奖励400元,该班班主任追加奖励50元。
(3)升学考试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10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150元,位居全县前三名发特别奖每位次奖励500元。
教育质量奖实施方案
教育质量奖实施方案教育质量奖是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树立优秀教育典型,推动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奖项。
为了更好地实施教育质量奖,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奖项设置。
教育质量奖分为基础教育质量奖和高等教育质量奖两个奖项。
基础教育质量奖主要面向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质量奖主要面向高等院校教育。
每个奖项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等不同奖项,以奖励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对象。
基础教育质量奖评选对象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高等教育质量奖评选对象为全国各类高等院校,包括综合大学、专业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等。
三、评选标准。
评选基础教育质量奖的标准包括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表现。
评选高等教育质量奖的标准包括教学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评选标准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突出教育质量和教学成果。
四、评选程序。
教育质量奖评选程序分为提名推荐、初审评审、终审评审和公示公布等环节。
通过提名推荐,初审评审,终审评审等多轮程序,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评选程序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和权威性。
五、奖励措施。
对获得教育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包括奖金、荣誉证书、奖牌、奖杯等形式的奖励,并给予宣传报道和表彰奖励等。
奖励措施要具体明确,体现奖励的公正和公平。
六、推广应用。
教育质量奖的评选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树立典型,鼓励更多的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单位向获奖者学习,推广获奖者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七、监督检查。
教育质量奖的实施过程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评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对评选结果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和规范。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将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树立优秀教育典型,为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是指针对中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定和奖励的制度。
一、奖励的目标和原则
1. 目标:通过奖励激励教师和学生在初三年级教育教学中取得优异成绩,提高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2. 原则:公平公正、市场化竞争、激励鼓励、多层次奖励。
二、奖励内容
1. 教师奖励:
(1) 教学能力奖:评选在初三年级教学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
(2) 教研成果奖:评选在初三年级教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
(3) 教学创新奖:评选在初三年级教学中创新教学方法、有效提高学生成绩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
2. 学生奖励:
(1) 学科竞赛奖:评选在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给予一定奖励。
(2) 学业进步奖:评选在初三年级学业成绩进步显著的学生,给予一定奖励。
(3) 优秀班干部奖:评选在班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一定奖励。
三、评选和奖励机制
1. 评选机构:学校设立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教师和学生家长组成。
2. 评选依据:评选依据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成绩、教研成果、教学创新、学科竞赛成绩、学业进步、班级管理等方面。
3. 奖励形式:可以采取表彰、奖金、荣誉称号等方式进行奖励。
四、奖励的政策保障
1. 资金保障:学校将保证奖励资金的充足,并确保公平分配。
2. 政策支持:学校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奖励,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3. 宣传推广:学校将通过校园宣传、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推广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教学质量奖励办法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不断增强教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教学管理,实施教学监控,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质量一流”、“人民满意”的办学目标,特制定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奖励原则:1、坚持“科学评价”、“奖罚分明”、“优劳多得”的奖励原则。
2、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目标,教学成绩评价与综合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奖励对象:本奖励方案适用于本校全体教师(含代课老师)。
4、资金来源: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二、奖罚细则:期末教学质量奖项设置分基础奖励、优胜奖励、突出贡献奖励。
(一)基础奖励:学校设立教学质量基础奖,全校所有教师完成学校分配任务每人每期380元。
(二)优胜奖励。
1、优胜奖励资金来源:优胜奖励总金额=教学质量奖励总金额-基础奖励总金额。
2、奖励对象:全体语文、数学以及综合科统考科目教师。
3、奖励细则:优胜奖励实行先量化计分,再折算金额办法。
(1)语文、数学教学质量检测名次量化计分:每期期末质量检测,根据《学校综合成绩评定方法》,教师任教学科获年级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名,分别计20、16、12、8、4、2、2分。
(2)语文、数学老师辅导学生量化计分办法A、辅优量化分:在每期末质量检测中,以教师任教班级前十名学生平均成绩排名,获年级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名,分别计10、8、6、4、2、1、1分。
B:辅困量化分:在每期末质量检测中,教师所任教班级学困生人数与年级学困生总数的比值最小为第一名(年级学困生总数=每班10人×年级班级总数,班级学生未参加考试以0分计算的除外),以此类推。
获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名,分别计10、8、6、4、2、1、1分。
(3)综合统考科目量化计分方法(任教多班的取班级均分)。
A品德科目:教师任教学科班级平均分成绩在≥70分的计14分;均分在65(含65分)—69.9分的计12分;均分在60分(含60分)—64.9分的计8分;其它不计分。
2023学校教学质量和特殊贡献奖惩办法
2023学校教学质量和特殊贡献奖惩办法
一、教学质量奖励:
1. 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奖:根据学校的教学评估结果,每学年评选出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
获得该奖项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 教学团队奖:评选出在教学中表现突出、协作精神强的教学团队,团队成员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3. 学生评教奖:每学年学生对教师进行的评教结果将作为评选教学质量奖项的重要依据之一。
获得最高评分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二、特殊贡献奖励:
1. 教育科研成果奖:对在教育科研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评选,获奖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2. 课程设计奖:对教师设计的优秀课程进行评选,获奖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3. 教学改革创新奖:对在教学改革和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评选,获奖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教学质量惩罚:
1. 教学质量差评价:对教学质量差的教师进行评价,并进行相应的警告和整改要求。
2. 教学不到位处罚:对教学任务明确但教学不到位的教师进行相应的处罚,如降低工资、停止晋升等。
3. 教学违规处罚:对教学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教师进行相应的处罚,如停职、解聘等。
以上的奖惩办法仅供参考,具体的办法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制度进行制定。
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教学质量奖励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本着“构建特色学校,塑造品牌教师”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二、奖励原则:“全面发展”、“重奖轻罚”、“奖罚分明”、“优劳多得”。
三、奖励细则:奖项设置分考试科目类、考查科目类、贡献奖类三类。
一)、考试科目类奖励。
考试科目类指学校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期中和期末考试。
综合科(思品、科学、英语)期末考试。
标准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拔付全校全体教师的平均教学奖金,既为教师的教学标准奖。
1、语文、数学科教学奖。
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两次考试(仅指语文和数学科)所有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按考试科目类发放。
发放:根据XXX专任教师任教学科综合成绩评定办法,教学成绩名次居中的确定为标准奖,名次每上升一位奖金递增2019名次每下降一位奖金递减2019扣罚:凡是班级教学成绩与年级平均成绩相差10(含10分)以上的,定为教学重大失误,扣除该任课老师全部教学奖。
考试。
黉舍将严格组织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
1)、考试原则;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2)、编排原则:学生班级交叉,单人单座。
3)、监考原则:同年级教师相互监考,任课教师不监考所任教班级。
学生成绩的计算。
学生定案后除学生死亡(或经学校同意及年级老师约定的智障学生)外,其它任何情况的学生成绩一律计算到班级成绩中。
特别说明。
1)、期中考试按以上方案减半执行。
2)、聘请教师按以上期中、期末方案减半执行。
3)、毕业班教师的平常讲授奖励按以上方案执行,毕业会考讲授奖励按(尺度奖+毕业班奖励方案奖)发放。
2、综合科(黉舍统一组织的思品、科学、英语检测)讲授奖:发放:任课老师教学质量奖按标准奖发放。
扣发:(1)凡是讲授成绩不及格扣罚20192)教学成绩特别低,经学校行政研究定性为教学重大事故的扣除全部教学奖。
二)、考查科目类奖励(其它类)。
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励制度范文
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励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和依据为了激励和表彰中心学校教职员工在教学质量方面的卓越表现,提高整体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教育部门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学校所有在职教职员工。
三、管理标准1. 教学质量评估(考核)1.1 中心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1.2 教学质量评估由学校教务部门组织实施,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教师的奖励和晋升。
1.3 教学质量评估采用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结果的公正、客观性。
2. 奖励设置2.1 中心学校设立教学质量奖励,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两类。
2.2 个人奖励设置包括最佳教师奖、优秀教师奖和进步教师奖。
2.3 集体奖励设置包括最佳班集体奖、特色课程奖和教研团队奖。
2.4 奖励设置不仅鼓励教师在教学质量上的突出表现,还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创新和实践。
3. 奖励类型和标准3.1 最佳教师奖设置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一名。
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教学效果显著,能够对学生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学习动力; - 积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并能够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2 优秀教师奖设置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五名。
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教学成绩优秀,在学生成绩提升方面有明显的突出表现; - 教学态度积极向上,能够积极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 对学生个别差异进行差异化教育,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3.3 进步教师奖设置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十名。
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教学能力逐渐提高,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上有明显的进步; - 积极参与学校教务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 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道德品质培养有明显的成效。
焦作市光明中学
焦作市光明中学
佚名
【期刊名称】《焦作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1(000)004
【摘要】<正>焦作市光明中学(原焦作矿务局中学)创建于1959年,2008年市教育局资源整合,学校剥离高中成为纯初中学校。
2010年9月,位于新区人民路
中段总投资4625万元,总建筑面积17426平方米的光明中学新校区开始招生,新校区规划办学规模为48个班,学生2280人。
学校拥有塑胶田径运动场和布局合理的篮球、足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运动场地,设有图书阅览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舞蹈教室等第
【总页数】1页(P38-3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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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13•【字号】焦政办〔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月13日焦作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为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4〕4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焦政文〔2014〕111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围绕建设质量强市的目标,建立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积极适应新常态,为全面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坚实的质量支撑。
(二)基本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务实高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年度。
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四)考核方法。
采用量化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占40分,质量措施完成情况占60分。
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为了全面贯彻市教育局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精神和要求,围绕“立足校本、立足课堂、立足教师,提升质量,努力打造特色学校”的办学理念,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和课堂管理,提高课堂的有效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增强教师责任心,以奖优罚劣为基本出发点,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奖励项目:一、以每期期中、期末两次大型考试的成绩为依据,以《县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方法》为标准,评价和奖励各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和班主任。
1、期中、期末考试奖励条件及标准:⑴奖励的条件:以每次考试任课教师所任教班级合格率(或平均合格率)为奖励条件。
其条件如下:①3人以上执教同一科目奖合格率达标者前2名,3人以下(含3人)执教的同一科目奖合格率达标者前1名。
②考试科目合格率均达60%(含60%)以上者为奖励对象。
③多人任教科目,合格率第一名未达②标准者,按奖励标准的80%奖励。
④同年级同学科同一人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合格率(指各班合格率之和的平均)奖励条件参照以上⑵,且班与班之间合格率差不超过15%(含15%),否则不予奖励。
⑵奖励金额标准:第一名:150元(期末) 100元(期中)第二名:100元(期末) 80元(期中)⑶在全市调研考试中任课教师所教班级的合格率(平均合格率)在全市排名中取得前十名者,除按学校标准奖励外,还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1-3名 200元4-6名 150元7-10名 100元⑷各学科合格率居全市前3名者,分别奖备课组300元、250元、200元。
⑸进步奖:本次期中(期末)考试与上次期末(期中)考试相比,合格率提高十个百分点(≥10%)为奖励条件。
奖励基本标准为50元,每提高10%奖励标准提高50元,依次累加。
2、期中、期末考试处罚的条件及标准:⑴在全市调研考试中任课教师所教班级的合格率(或平均合格率)在全市排名倒数1、2、3名者,分别按100元、80元、50元、标准处罚;在全市调研考试中该年级该学科的综合合格率(指各任课教师的合格率的平均)在全市排名倒数1、2名,分别按200元、100元处罚该年级该学科备课组。
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市**区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区战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质量意识,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政府设立“**区教育教学质量奖”(以下简称“教育教学质量奖”),专门用于奖励教育教学质量优秀的学校和个人。
教育教学质量奖分为集体奖和个人奖二大类,其中集体奖分为高考奖、初中质量奖、小学质量奖三大类.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
第四条教育教学质量奖的评定和奖励坚持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绩效优先原则;(三)升学与发展并重原则;(四)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原则.第五条获得奖励的学校和个人,由区政府颁发相应奖牌、证书。
第六条教育教学质量奖每学年评审奖励一次,教育教学质量奖评定以高考、中考及小学毕业检测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第七条教育教学质量奖每学年基础奖金额度不低于260万元,其中高中占二分之一,初中、小学各占四分之一。
奖金额度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
第八条高考奖分设以下四个奖项:(一)高考目标任务完成奖。
以当年全区高考文理二本上线率完成目标任务奖励总奖金的100%为基数,上线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总奖金增加10万元;上线率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适当扣减总奖金,每低一个百分点,总奖金减少10万元;未完成目标任务且排名全市县区第三位以后,扣减总奖金至基数的70%-50%.上线率增减为非整数时,通过折算得出奖金增减额度。
(二)高考贡献奖。
根据各高中学校上线人数在全区上线总人数中所占份额,同时考虑学校间区位、条件及生源差异等因素,对各高中学校进行奖励。
奖励额度依据当年高考任务完成情况确定。
(三)高考特别奖。
当年考生被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不含专业生和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每录取1名奖励学校5万元;考生进入全省文理科前100名的,每进入一名奖励学校3万元;考生进入全市文理科前50名的,每进入一名奖励学校5000元;全省前100名和全市前50名如有重复,就高奖励,不重复奖励.同时,对专业生培养方面成绩突出的学校予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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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光明中学教学质量奖实施方案(草案)
为大力推进我校的课堂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面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打造“四名”工程,根据《焦作市教育质量奖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特设立焦作市光明中学教学质量奖,用于表彰为提高教学质量做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
一、指导思想
1、突出质量意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
2、突出榜样的引领作用,完善提升教育质量的激励机制。
3、坚持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效率。
4、营造“团结协作、人人争先”朝气蓬勃的校园文化。
二、奖项设置
1、年级团队奖全年级学生总分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进入市直五校前三名的,分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年级学科团队奖以全市统考为依据,按各年级的单科及格率、平均分、优秀率设教学质量奖,每学期末结算后发放。
名列市直五校第一名的为一等奖、第二名的为二等奖、第三名的为三等奖。
第四、第五名的不予奖励。
3、先进年级组奖:各单科市直五校排名第一名的计3分、第二名的计2分、第三名的计1分。
按各年级总分的平均分排出名次,领先者为先进年级组(组长即为优秀年级组长)。
4、先进教研组奖:计分办法与“先进年级组奖”计分相同,根据本教研组各年级单科的计分汇总排名,领先者为先进教研组(组长即为优秀教研组长)。
5、非统考科目(艺术、体育、综合)及其他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考评情况发放。
三、奖金来源
1、从绩效工资总额中按一定比例提取。
2、焦作市教育局发放的教育质量奖。
四、九年级分配办法
1、优秀学生培养奖:各学科的分配系数:班主任2.4×该生总分得分率;语数外:1.2×该生该学科的得分率;政物:0.7×该生的得分率;
化历:0.5×该生该科的得分率;体育:0.40×该生该科的得分率;实验:0.15×该生该科得分率(计算出分值)。
2、学科团队奖:获奖的学科,奖金的70%平均分配,30%再根据年级排名奖励(与分班时的成绩对比,进步幅度排名)。
3、年级团队奖:任课教师平均发放;年级组长:平均数+(平均数×年级全体学生总分的得分率);班主任:平均数+(平均数×本班全体学生总分的得分率)。
五、七年级分配办法
1、学科团队奖:获奖的学科,奖金的70%平均分配,30%再根据年级排名奖励。
2、年级团队奖:任课教师平均发放;年级组长:平均数+(平均数×全年级学生总分的得分率);班主任:平均数+(平均数×本班学生总分的得分率)。
六、八年级分配办法
1、学科团队奖:前三名的分获一、二、三等奖。
获奖的学科,奖金的70%平均分配,30%再根据年级排名奖励(与分班成绩对比,进步幅度排名)。
2、年级团队奖:任课教师平均发放;年级组长:平均数×全年级学生总分的得分率;班主任:平均数×本班学生总分的得分率。
七、以上奖项的设置和分配都以全市统考成绩为依据,每学期开学后召开热烈而又隆重的表彰大会,给获奖的教师发放奖金和荣誉证书。
八、具体分配方案见《焦作市光明中学质量奖发放细则》。
焦作市光明中学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