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人力资源基础工作稽查体系的通知
2024春期国开电大本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在线形考(形考任务1至4)试题及答案.pptx
王强受到了不小的打击,他开始思考在工商局这样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到底应不应该进行?
案例分析:
.对于公共部门来说,有必要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吗?为什么?(50分)
.为什么该工商局的人力资源规划工作会遭到抵制?(50分)
1.对于公共部门来说,有必要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吗?为什么?(50分)
答:(1)制定人力资源规划能够实现组织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组织内部人力资源组合结构,做到适 人适位,让员工较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和作用,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我们执法人员亮出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说‘我们是卫生局的‘。工商局的那个执法人员蛮不讲理,一把夺走了 行政执法证。我们执法人员上前与其理论,由此发生厮打。”
该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 的监管。
卫生防疫站的执法人员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 的通
2.你认为广州市这种在公务员系统内部引入人才竞争机制选择任职者的尝试有哪些利弊?(50分)答:。)广 州市这种在公务员系统内部引入人才竞争机制选择任职者的尝试的利弊:公务员职位双向选择的优势主要表现在:① 由于尊重个人选择的权利,是一种比较人性化的人力配置方式,有利于发挥个人的工作积极性;②有利于减少人员配 置过程的信息不对称性提高人与岗位之间的适配性,从而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③有利于提高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率, 减少配置成本;④有利于在公务员之间形成竞争氛围,克服论资排辈的弊端;⑤有利于制约用人中的腐败现象。(2)职 位双向选择可能存在的弊端:①不利于强化个人服从组织的传统价值观,助长个人与组织之间讨价还价的行为;②如果 过于强调个人选择的权利,可能导致一些岗位出现任职空缺;③操作不当时可能会出现新的用人问题和腐败现象。
体系稽查管理制度
体系稽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体系稽查管理,提高监督稽查工作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其他涉及体系稽查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公司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体系稽查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体系稽查工作。
第四条进行体系稽查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和严格稽查的原则。
第五条全体员工都有权要求对其从事的工作进行体系稽查,不得因此而受到任何不利。
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体系稽查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稽查。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稽查人员的培训,确保稽查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体系稽查管理制度,确保稽查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稽查报告的审批程序。
第十条公司应当认真总结稽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稽查管理制度。
第二章体系稽查的组织和领导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设立稽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体系稽查工作。
第十二条稽查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稽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三条稽查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召开稽查工作会议,安排好各项稽查工作。
第十四条稽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稽查工作档案,保留好稽查工作的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稽查管理机构应当密切关注稽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好稽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六条稽查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稽查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领导应当关心和支持稽查工作,在完成稽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稽查工作。
第三章稽查工作的开展第十八条稽查工作必须按照公司的稽查工作计划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九条稽查工作必须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司规定。
第二十条稽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稽查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一条稽查工作必须依法公正、客观、真实、切实查清实质问题第二十二条稽查工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稽查工作必须保护好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国家普查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请示的通知-国发〔1994〕42号
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国家普查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请示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国家普查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请示的通知(国发〔1994〕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原则同意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国家普查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必须尽快建立周期性的普查制度,并逐步改革和完善统计调查体系。
各地区、各部门要大力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切实帮助统计部门改善工作条件,并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日关于建立国家普查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的请示国务院: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在国有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我国乡镇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三资企业等多种经济成分迅速发展,给现行的统计调查工作带来许多新的问题。
一方面,统计调查对象的规模迅猛扩展,仅工业企业就由34万多家增加到860多万家。
另一方面,统计调查对象的构成日趋复杂,不仅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而且国有经济中也出现了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特别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产权的流动与重组,不同所有制的经济主体投资于同一企业的状况将日趋扩大,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
由于利益格局的变化很大,被调查者对统计调查的合作与支持程度大为降低,统计信息在运行过程中的人为干扰现象日益增多,信息失真的危险性逐步增大。
根据上述情况,必须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参照国际成功经验,从根本上改革我国统计调查方法,建立以必要的周期性普查为基础,经常性的抽样调查为主体,重点调查、科学核算等为补充的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的国家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23•【文号】人社部发〔2024〕62号•【施行日期】2024.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网信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现就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实施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行政许可,积极推广电子证书。
加强部门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会同网信等部门对有关公众号、APP、短视频、互联网群组等网站平台开展职业中介活动进行筛查、甄别,督促指导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申请许可,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结合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加强对告知承诺事项真实性核查,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撤销许可。
对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依法予以关闭或责令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涉及未经许可开展网络招聘服务的,网信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意见,依法依规对相关网站平台进行处置。
二、严格网络招聘服务监管。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网络招聘服务监管制度,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网上预警监测。
严格招聘信息管理,督导网络招聘服务机构落实招聘信息审核责任,规范审核流程,加强审核人员管理,切实保障招聘信息真实、合法。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事部门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事部门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5.28•【文号】国人部发[2007]74号•【施行日期】2007.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事部门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现将《关于加强人事部门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人事部办公厅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关于加强人事部门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关于加强基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水平,更好地推进新时期各项人事人才工作,现就加强各级人事部门基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人事部门基础工作是指基本制度、基础资料、基本功训练和信息化的建设,即“三基一化”。
加强人事部门基础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决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保持政策和工作连续性、确保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推进的实际需要;是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有力措施;是促进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人事人才工作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各级人事部门重视加强基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扎实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了人事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但也应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当前各级人事部门的基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有的单位领导对基础工作不够重视,缺乏长远打算;有的单位基本制度不全不细,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有的单位不注重基础资料和数据的收集积累,工作底数不清;有些工作人员的基本功还不够扎实,不能很好地适应岗位职责的要求;有的单位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等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4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以下简称《稽核办法》)发布实施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狠抓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社保基金增收节支。
为了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稽核工作的地位作用,不断增强做好稽核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履行社会保险管理,特别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是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也是促进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
目前,一些参保单位少报缴费基数、人数的问题比较突出。
加强稽核工作既能促进参保人数外延式扩大,又能确保基金内涵式增长,同时,还能有效防范社保基金流失。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稽核工作。
无论由哪个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要严格履行稽核职能,认真筹划,精心组织。
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采取有力措施,务求稽核实效。
二、加强稽核机构队伍建设,着力整合稽核资源建立健全稽核机构队伍是开展稽核工作的重要保证。
各地要依据《稽核办法》,按照《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32号)要求,建立健全稽核工作机构,并选配高素质人员充实稽核队伍。
实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要兼顾各个险种调整充实稽核人员。
构建现代税务稽查体系
构建现代税务稽查体系促进税收事业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各行业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深入推进,特别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广泛建立以及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征管模式逐步与国际接轨,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
只有从更新思想观念、革新体制机制、创新方法手段等多方面入手,加快构建适应现代经济形态的税务稽查体系,才能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和遏制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促进税收与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树立稽查工作新理念,实现稽查工作新作为当前,经济技术的发展对税务稽查方式、稽查方法提出了国际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更高要求,对稽查手段的实施提出了更高标准,对稽查的刚性作用提出了更高目标。
因此,我们必须不断更新稽查工作理念,实现稽查工作新作为。
一是树立铁拳稽查的理念,真正实现向打击型稽查的转变。
现行的稽查体制、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使税务稽查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管得多、查得广、力度小、风险大的特点。
目前,稽查工作不仅包含举报案件和上级交办、转办的重大案件查办,还承担行业性专项检查、注销清理检查等工作,在不确定具体的检查对象或无明确的检查线索的前提下,泛泛地开展检查,致使检查力量分散、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减小、检查效果打折。
因此,应收缩稽查战线,集中稽查力量形成铁拳,重拳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纳税人违法成本,进而提升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纳税人满意度,促进纳税遵从,并将征管性检查还原,由征管部门负责。
二是树立依法稽查的理念,充分发挥稽查工作职能作用。
要把依法稽查理念贯穿于稽查工作始终,严格依法履行稽查法定权限,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社会质询、经得起上级复查的铁案,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稽查工作的打击震慑和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廉、以查促查的职能作用。
三是树立专业化稽查的理念,不断提高稽查执法水平。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252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25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46号)、《关于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为主题,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优质服务为核心,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意识和水平,树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良好的形象。
二、主要内容(一)开展诚信教育培训。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诚信培训教育制度,引导从业人员树立诚信服务意识,提高诚信服务水平。
市、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诚信教育培训。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将诚信教育纳入从业人员日常培训内容,结合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项培训等工作,对从业人员开展诚信教育培训。
(二)推行诚信服务制度。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推行四项诚信服务制度。
一是服务公示制度。
在服务窗口公示单位证照、业务收费标准、服务流程、投诉电话等信息。
编制人力资源计划通知
编制人力资源计划通知为了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公司高层决策,现将人力资源计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一、背景和目的人力资源计划是企业根据战略目标、业务发展情况和预测需求,对人力资源进行规划和管理的重要工作。
通过编制人力资源计划,可以有效配置人力资源,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实现人力资源与业务的有机结合。
本次编制人力资源计划的目的是确保企业能够合理安排人力资源,满足各部门、各岗位对人才的需求,并为个人职业发展提供合理的机会和空间。
二、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信息收集阶段:通过调研、统计数据等方式收集企业各部门的需求信息。
分析岗位职责及能力要求,了解潜在的人才来源。
评估现有员工队伍结构及编制状况。
编制草案阶段:根据收集到的需求信息,编制人力资源计划初稿。
初步确定编制方案和目标。
进行内部审查和讨论,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报批阶段:经过内部审查后,提交给领导层审批。
领导层审批并提出修改意见,完成最终版本的修订。
沟通与实施阶段:将最终版本的人力资源计划沟通给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根据计划要求进行具体实施。
由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监测与调整阶段:随着企业环境和战略目标的变化,对人力资源计划进行定期监测与调整。
不断优化计划,提高预测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三、注意事项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参与并支持此次人力资源计划编制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并按时提交相关数据。
计划编制过程中,应保持沟通和协调,在解决问题时要立足于整体利益。
在报批阶段,领导层需仔细审核各项指标,并据此做出明智决策,确保计划符合企业整体战略方向。
实施过程中,在配备和晋升等方面要科学公正公平合理,并注重激发员工潜能,加强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
在监测与调整阶段,要及时反馈问题及时调整,并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不断完善计划。
四、总结编制人力资源计划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工作。
通过此次通知,我们将着眼于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需求聚焦于员工队伍结构优化,在有效配置人力资源的同时为员工提供学习成长的机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32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以下简称《稽核办法》)已于2月27日正式发布,将从4月1日起施行。
为了切实做好《稽核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贯彻实施《稽核办法》的自觉性《稽核办法》的发布实施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法规体系、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持续、规范、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定要把学习贯彻《稽核办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严密的组织计划和严格的考试考核等措施,广泛、深入地学习和贯彻好《稽核办法》。
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发布实施《稽核办法》的重要意义,掌握稽核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稽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在组织好本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各地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稽核办法》。
要深入企业、街道和社区,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和参保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帮助他们增强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意识,自觉接受和配合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杜绝各种欺诈和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稽核机构,培养高素质的稽核队伍建立健全稽核工作机构,是开展稽核工作重要的组织保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全国税务稽查人才库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全国税务稽查人才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1.06.20•【文号】国税函[2001]482号•【施行日期】2001.06.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全国税务稽查人才库的通知(国税函[2001]482号2001年6月2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最近几年,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和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且涉案数额大、涉案区域广。
为及时调动并充分发挥全国税务稽查力量,稳、准、狠、快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维护正常税收秩序,总局决定建立全国税务稽查员人才库。
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择人员范围、方式和标准(一)范围:全国国税局、地税局稽查系统。
(二)方式:由各地稽查系统逐级推荐、审核,最后经省局汇总选报总局。
各地选报人员名额参见附表。
(三)选择人员标准:1.政治素质过硬,爱岗敬业,廉洁律己;2.业务精湛,专业特长突出,特别是已获得省级稽查能手称号的;3.业绩突出,特别是有查处重大专案经历的;4.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
二、人才库的管理(一)总局抽调人才库成员进行全国性重大案件稽查、协查、复查以及专项检查时,人才库成员可持总局统一配发的税务检查证工作。
(二)人才库根据其成员的专业特长实行分类管理。
具体类别暂定为:检查(包括涉外税收)、法律法规、计算机。
各地应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人才的审核、选拔工作,并将所选报人员的详细资料(包括个人简况、特长情况、办案经历、曾获荣誉等)于8月31日前报送总局(稽查局)。
附表:全国税务稽查人才库名额分配表(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事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国办发[1998]10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事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事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年7月17日国办发〔1998〕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人事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人事部。
人事部是主管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按照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原则,人事部职能调整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承办国务院监管的国有大型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的管理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三支队伍建设。
(一)增加和划入的职能。
1.承担国务院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派出稽察特派员工作,负责稽察特派员及助理的日常管理。
2.管理国务院监管的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领导人员,承办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划出的职能。
1.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职能,交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承担。
2.将非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管理职能,交给教育部承担。
3.将国务院直属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和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移交中央组织部负责。
(三)转变的职能。
1.不再下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年度指标。
2.将国家公务员录用和职称考试事务、专家休假等工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内部稽核工作通知
內部稽核工作通知
尊敬的各位同事:
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稽核工作安排,为了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高效性,特向各位通报内部稽核工作的相关安排和要求。
一、稽核工作目的
稽核是指对公司内部各项业务活动、管理制度、财务数据等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的过程。
其目的在于发现问题、弥补漏洞、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运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要求。
二、稽核范围
本次内部稽核将涵盖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各部门执行公司政策和流程的情况; 3. 公司资产的保管和利用情况; 4. 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三、稽核时间安排
稽核工作将于年月日开始,预计持续天。
具体时间安排将由稽核组负责人与各部门协商确定,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稽核工作要求
各部门应配合稽核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协助;
稽核组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各部门应认真整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对于不配合稽核工作或者隐瞒事实的行为,公司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五、稽核工作意义
内部稽核是公司自我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稽核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管理,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水平。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充分理解内部稽核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稽核工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同事对内部稽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公司管理部
日期:年月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7•【字号】郑政办[2010]22号•【施行日期】2010.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郑政办〔2010〕22号二○一○年三月十七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立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1.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将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的职责1.市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将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能力评估认定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四)加强的职责1.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关于规范各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通知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为了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各部门须完成以下工作:一、编制本部门职权说明书、部门运营流程及关键业务流程及部门制度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组织机构模型(见附1)及本部门业务特点编制本部门职权说明书(参见附2)部门运营流程及关键业务流程(参见附3),流程疏通后需要用制度来巩固,所以亦须建立部门完善的制度体系(参见附4)。
本项工作须在12月12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分部门组织相关领导审核与修订。
二、确定部门岗位结构、编制各岗位职务说明书及确定各岗位编制在完成以上工作后,结合本部门下一年度整体规划及经营目标确定能支撑本部门业务发展及组织机构有效运行的部门岗位结构及编制各岗位职务说明书(参见附5、6),岗位结构确定后根据部门目标与工作量确定各岗位编制,本项工作须在12月12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分部门组织相关领导审核与修订。
三、定员(人事安排)以上内容审核通过后签批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再结合当前人员职位胜任能力进行定员(人事安排与人员取舍,安排合适的人选到适合的工作岗位,充分发挥与调动各个部门的积极性,是组织机构设计与调整中需要追求的目标。
)。
本项工作须在12月12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分部门组织相关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人事调动。
以上工作望各部门领导如期完成,以期共同建构威纳邦集团坚实的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规定期内未完成依据公司对人力资源部的考核考核各部门。
人力资源部2011年12月8日附1附2附31.0 公司运营管理流程1.0.1 流程图1.0.2 流程说明1.0.3 流程运行资料1.0.4 流程运行制度1.1 公司业务总流程1.1.1 流程图1.1.2 流程说明1.1.3 流程运行资料1.1.4 流程运行制度1.0 公司运营管理流程1.0.1 公司运营管理流程图1.0.2 流程说明1.0.2.1每年12月份初总经理初拟下年度经营战略目标并提交董事会讨论,公司董事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结合下年度市场预测情况合理审定下年度战略目标,12月份中旬完成。
关于开展人资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人资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为发挥人力资源工作对两委经管的职能作用,加强人资职能岗位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服务意识,稳定各基地员工队伍,确保各项招人、留人的措施落到到位,促进人资管理工作上台阶。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计划自近日起安排专人(中心培训经理)对各基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专项工作检查,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治意见,对人资专业工作进行规范指导。
现将具体检查事宜安排如下:一、检查目的:以查促改,以查促建,改建结合,重在落实,促进管理。
二、工作要求:1、此项工作预计从年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视各基地规模和具体情况进行为期4—6天的检查。
2、检查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原则。
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为重点,树立先进,督促服务及管理工作上台阶。
各基地务必重视并正确对待,准备好相关文件资料。
3、各基地应积极协助,指定一名文员收集相关资料。
专项检查人员将提前2天告知基地人资负责人检查日程安排。
4、为体验员工生活,了解真实情况,专项检查人员到达基地后,尽可能入住公司内部接待客房,原则上在基地食堂就餐,各基地配合支持并进行监督。
5、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会根据要求出具《工作检查报告》提交两委主任确认签名,人资中心审核,报公司两委G6各负责人备查,并要求各基地依据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力求基地人资工作共同关注,共同监督,做到务实、创新、上台阶。
三、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内容涵盖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和后勤服务相关工作的3大类、18各检查项目、60个关注点。
具体内容详见《人资工作专项检查内容一览表》附表。
特此通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017年3月附表:。
关于组织安全生产稽查小组的通知
关于组织安全生产稽查小组的通知为了加强我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司决定组织安全生产稽查小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稽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全生产稽查小组的组成1. 组长: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担任,负责安全生产稽查小组的全面工作。
2. 成员: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生产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
二、安全生产稽查小组的主要职责1. 定期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稽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2.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3.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培训、演练等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4.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公司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提供依据。
三、安全生产稽查小组的工作方式1.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稽查小组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问题,部署稽查工作。
2. 开展现场稽查,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
3. 建立稽查档案,对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跟踪。
4.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稽查工作的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四、安全生产稽查小组的工作时间安全生产稽查小组的工作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其他事项1. 公司各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安全生产稽查小组的工作。
2. 对安全生产稽查小组的工作不得干涉、阻挠。
3. 对安全生产稽查小组成员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提出投诉。
请各部门按照以上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稽查工作,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日期:年月日。
236人力资源系统稽核管理办法
4.审查人力资源总目标达成,重点审查招聘到位率、培训计划完成率、人工成本达成、管理费用达成、员工离职率、劳资纠纷案件;未达成目标是否制订改善计划。
2
招聘与配置
1.审查招聘需求如何确定,是否经过批准;是否制订招聘计划,是否按计划开展招聘工作,招聘目标是否达成;
3.3 审核不符合项的性质等级参照《股份公司管理体系运行及评价规范》规定执行。
4.职责
4.1 行政副总裁
4.1.1 负责统筹人力资源系统内部稽核工作,配备内部稽核所需的资源,批准《人力资源系统内部审核计划》。
4.1.2 负责股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协调和监督,确保体系正常运作,对体系运行结果有考核权,并对其审核过程中的独立性、系统性、公正性以及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负责。
4.抽查月度工资审批资料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各类奖励、补贴是否经过批准,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5.检查计件工资方案是否符合公司制度规定,是否经批准与备案;
6.检查员工加班情况,班后加班是否提交申请?加班工资核算是否符合公司制度规定;
7.检查公积金与社保参保情况,是否有未参保的情况,是否符合制度及当地政策规定?
5.1.4 根据各管理要素实际得分总和除以所有要素的总分再乘以百分之百,得出该单位的最终评价结果。
5.2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审核作业标准
序号
审核模块
审核作业标准
1
目标与计划管理
1.审查年度、月度计划是否经过批准并现场张贴;
2.审查年度、月度计划制定的合理性,即审查年度、月度计划是否分解上级计划,月度计划是否分解年度计划;年度、月度计划是否根据上一年/月度达成确定目标及改善计划,是否具有针对性;
人事部关于加强人事统计工作的意见-人计发[1989]10号
人事部关于加强人事统计工作的意见正文:---------------------------------------------------------------------------------------------------------------------------------------------------- 人事部关于加强人事统计工作的意见(1989年8月22日人计发(1989)10号)人事统计是制定人事计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对人事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和检查监督的重要手段。
几年来,各级人事部门和人事统计人员辛勤工作,为人事工作搜集、整理、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统计数字资料和统计分析报告,做出了很大成绩。
但是,随着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深入发展,给人事统计工作提出了很多新课题,要求人事统计体系更加完善,指标分类更加科学,手段更加先进,提供的资料更加翔实。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事工作会议关于“做好人事信息和统计分析工作”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人事统计机构的职能和任务,充实加强统计队伍。
人事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我国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系统调查、综合分析预测、实行统计监督并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各级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综合统计职能,对人事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各级人事统计职能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工作,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接受上级人事统计机构和同级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向上一级人事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能和任务是:1.组织、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的统计工作,综合管理本部门的统计调查表,完成上级人事部门的统计调查任务,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2.对人事管理状况和人事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3.负责人事统计数据使用和资料管理;4.组织下级人事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事统计队伍的业务素质;5.组织有关人事统计理论、方法的研究与开发工作,组织人事统计工作经验交流活动;6.参与人事信息系统的建设。
稽核稽查管理制度
1.0目的:为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促进各项变革工作有序开展,更好地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1通过稽核,提高执行力;1.2检查发现公司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被稽核部门分析原因并进行改善;1.3检查、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程序文件、管理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其工作进度;1.4加强与促进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1.5检查、跟进公司政策、方针、会议精神等信息的贯彻执行和反馈;1.6准确掌握全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促进公司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1.7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责任、管理制约机制;1.8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营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1.9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2.0范围:2.1公司日常性稽核工作及专案稽核工作;2.2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
3.0权责:3.1稽核办权责3.1.1稽核办代表总经理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提报权;3.1.2稽核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程序文件、作业流程、岗位说明书、通知、通告等文件的条款规定进行作业;3.1.3坚持以公司规章制度、程序文件、作业流程、岗位说明、通知通告等文件的条款规定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纠偏为重点、以教育为目的,实事求是开展工作;3.1.4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改进和奖罚提报权;3.1.5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和员工参与调查座谈会。
3.1.6有权在公司内部聘请稽核代表并协请参与稽核。
3.2稽核主任权责3.2.1接收总经理、常务副总下达的稽核工作任务;3.2.2组织稽核成员(含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各种制度条文,熟练掌握奖罚尺度,严格规范展开稽核作业,促使公司各项工作良性、持续发展;3.2.3根据稽核任何之要求自动自发的进行稽核工作;3.2.4按时完成《稽核检查表》、《稽核汇总表》、《稽核报告》、《稽核奖惩单》的填制和上交;3.2.5及时向总经理反馈和汇报在稽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规章制度、程序文件、作业流程、岗位说明、通知通告等文件之规定条款的缺陷并提出改善建议;3.2.6组织稽核例会,汇总每个稽核周期的稽核工作,将稽核总结分发各部门并上报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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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
***人力资源部文件
***发[2011]129号签发人:***关于建立芜湖基地人力资源基础工作稽查体系的通知
为提升芜湖基地各单位人力资源基础工作开展规范性,并对开展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以提高人力资源基础工作的可控性和准确性,使人力资源各项基础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人力资源稽查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力资源体系基础工作稽查小组
组长:***
执行组长:***
成员:****
二、稽查主要内容
(一)人力资源基础管理稽查项目
注:相关考评标准见附件一
(二)员工关系管理稽查项目
注:相关考评标准见附件一
三、稽查方式及考评
(一)稽查方式:
每月10前,稽查小组分组对芜湖基地各单位人力资源各项指标进行交叉检查,并依据《HR、员工关系稽查指标汇总表》完成检查与激励核定。
检查时小组成员不得参与本部门的检查工作。
(二)结果考评:
1、稽查结果应用:依据《HR、员工关系稽查指标汇总表》中稽查对向为项目考评第一责任人,稽查结果由责任人承担。
2、为提升芜湖基地各单位人力资源、员工关系工作开展质量,对部分当月负激励项在次月零失误的情况下将给予返还。
四、附则
(一)本制度由芜湖人力资源中心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归芜湖人力资源中心;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8月份试运行,检查结果作为后期改善参考,不作考评;9月份开始依据制度实行相应考评工作。
附件一:《HR、员工关系稽查指标汇总表》
营运与人力资源部
二○一*年*月*日发:****
呈:****
拟稿人:***审核人:***。